山东法制报05318291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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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6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053182918609

时间:2017-04-06 23:00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2017年4月6日 吴则俭、楚 翠荣:本院执行的山东钢铁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原山东莱钢建设置业有限公司)与你及楚翠荣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目前暂时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依照《中华人民
    2017年4月6日

    吴则俭、楚 翠荣:本院执行的山东钢铁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原山东莱钢建设置业有限公司)与你及楚翠荣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目前暂时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材料:本院(2013)市执字第 213-4 号执行裁定书一份。该裁定书载明:一、被执行人吴则俭名下的济南市槐荫区槐荫街 90 号A3 号楼(现为 1 号楼)3-1101 室房产(房产证号:槐字第 096514 号 ) ,归买受人郭娟 ( 身份证号:372502197808240507)所有。二、被执行人吴则俭应于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济南市槐荫区槐荫街 90号 A3 号楼(现为 1 号楼)3-1101 室房产(房产证号:槐字第 096514号)的房产腾出交付买受人买受人郭娟(身份证号:372502197808240507)。三、买受人郭娟应持本裁定书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苗同善、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3 民初2229 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支行诉你们和苗同科、李月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刚、赵芹芝、朱继林、李霞、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 0103 民初 2229 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泉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振华、董晓青、常江、济南汇天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下午14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武京军、邢彬、王广峰、谢可辉、王彦、王宇翔:本院受理(2017)鲁 0103 民初 2889 、2890、2891、2892、2893、2894 号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六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下午 14 时、14 时30 分、15 时、15时 30 分、16时、16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虎、李海、潘新忠、王莉莉、姬登芳、孙伟翠:本院受理(2017)鲁 0103 民初 2810 、2884、2885、2886、2887、2888 号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六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 时、9 时 30 分、10 时、10 时 30 分、11时、11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广利、林晓勇、于加苏、王绝、尹中标、付琳琳、张芹:本院受理(2017)鲁 0103民初2796、2797、2798、2799、2807、2808、2809号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七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13时30 分、14 时、14时30 分、15时、15时30分、16 时、16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丽丽、武宏、朱栋栋、王清芳、杨卫斌、董静、唐建义:本院受理(2017)鲁 0103民初2785、2786、2787、2788、2789、2790、2795号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七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8时30 分、9时、9时30分、10 时、10时30分、11 时、11时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冬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尹庆双、山东泰和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何林忠、马茹玉、陈员月、济南顺昌食品有限公司、济南毛氏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 10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宋叶红、王建林:本院受理的 2017 鲁 0103 民初4262 号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济大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民初42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永伟、许玲燕、叶桥林、叶秀贞、济南涌安商贸有限公司、济南焱灿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 10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吉庆、赵洪杰:本院受理的(2017)鲁 0103 民初2113 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七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五日下午 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祁俊红:本院受理的(2017)鲁 0103 民初 2110 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七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五日下午 14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晋勇、吕国敏、济南国鑫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 民初 2726 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五日上午 11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春玲、史鹏志、王会、孟庆武、徐英会、孙晶、王克森: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 民初 2691 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五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车英民、济南宝来时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 0103 民初 2677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五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章涛、张红娟、济南市中鸿涛彩印厂:本院受理的(2017)鲁 0103民初2689 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四日下午 16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昊、石风霞、杨红军:本院受理的(2017)鲁 0103民初 2690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四日下午 16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黄兆军、黄玉霞、冯建涛: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 民初 2693 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四日下午 15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建民、杨云英、赵婧文: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 民初 2694 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四日下午 15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其光、莲花、济南泽源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 0103 民初 2695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四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斌、孟庆苓:本院受理的(2017)鲁 0103 民初2696 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四日下午14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孟繁刚、陈俊清、王士芹、孟波、仇英姿、济南长城锅炉配套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双龙电站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济南盛鑫达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济南盛硕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 0103 民初 2721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四日上午 11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志刚、李成义、赵晶、李显梅、卢太峰、济南德丰伟业商贸有限公司、济南品食客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面包新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丰沛经贸有限公司、济南京瑞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 2692、2728 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四日上午 9 时、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范士娥、陈勇、济南迎春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 民初2697 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6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峰、赵玉霞、高唐县中旺家电宾馆部: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 民初2698 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6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董殿阳、房静、济南万顺达工业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 0103 民初2722 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15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万保华、李登玉、济南军隼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 0103民初2723 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15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常潮广、李汝军、侯倩、山东同维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道驰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 民初 2203 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单丹丹、杨涛、山东嘉平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 民初2724 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叶顺、陈晓光、山东省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 民初 2725 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金杨、李洪伟、石冬艳、于广宏、彭兆笋、孙敬淇、济南强丰伟业经贸有限公司、济南浪驰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润隆科技有限公司、济南邦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 0103 民初 2727 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曾凡虎、夏艳丽:本院受理的(2017)鲁 0103 民初2729 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泉乐韵美电子有限公司、济南睿辰众科科技有限公司、袁帆、闫早娟、赵鑫、张信娟:本院受理的(2017)鲁 0103 民初 2009 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裁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 9 时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静、蒲长春、侯立凤、辛军、李德荣、高丽萍、郑雪荣、梁翔忠、高姣:本院受理的(2017)鲁 0103 民初1782 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裁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 日上午 10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董友位、季雪玲、陶大发、周秋莲、孙静、张细芳、蔡祈敢、淄博春申陶瓷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邴娜:本院受理的(2017)鲁 0103 民初2392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裁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静、蒲长春、侯立凤、辛军、李德荣、高丽萍、郑雪荣、梁翔忠: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 民初1779、1780、1781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三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裁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 日上午 11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三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艾华、刘成斌、庄景礼、孙长喜、靳立新、张静:本院受理的(2017)鲁 0103 民初 2770、2771、2772、2773、2774、2775 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珍珠泉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六案(每人一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六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下午14时0 分、14 时 30 分、15时0分、15时30 分、16时 0 分、16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依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六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宝红:本院受理原告万兆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 85000 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被告赵婵婧、山东三威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开元支行与与被告赵婵婧、山东三威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 民初 117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曲阜金轮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林国强:本院受理原告赵明山与被告曲阜金轮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林国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人民币100 万元;2、依法判令被告自 2010 年 5 月1 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18% 为标准在扣除已付利息(27 万元 )后向原告支付剩余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姚家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震宇、吴鸿雁、李霞、董鑫、李平: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五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七日下午14 时、14时 30 分、15时、15时 30 分、16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林志刚、胡佳、徐丽、张露兮: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四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六日下午14 时、14时 30 分、15时、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刚、扈玺、井绪强、张莉、白俊明: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五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八日上午 9 时、9 时 30 分、10 时、10时 30 分、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丽霞、管涛、徐鹏、王秀国、薄尊涛: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五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七日上午 9时、9 时 30 分、10 时、10 时 30 分、11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毕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毕重歌与被上诉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原审被告刘茜、济南碧辉经贸有限公司及你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 民终 649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立龙、王震、史振磊、张红茜、王笛: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五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八日下午 14 时、14时 30 分、15时、15时 30 分、16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辉、朱昊天、李景波、路彬、杨晓英: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五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六日上午 9 时、9时30 分、10 时、10时 30 分、11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胜春、马代宾、林志明、刘强、王印: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五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 9 时、9时30 分、10 时、10时 30 分、11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文文、梅贵君、韩银萍、葛人栋、马显婷: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五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下午 14 时、14 时 30分、15 时、15 时30 分、16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辉:上诉人徐新力因与被上诉人房玉华、原审被告徐辉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徐新力在规定的期限内未预交案件受理费,本案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 民终 2080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盟诚电气有限公司、山东万宝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李方学: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淄博恒舟铝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江辰时装有限公司、山东民基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坤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 民初 180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邹平瀚祥实业有限公司、邹平鲁杭天润实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亚圣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邹平圣诚实业有限公司、孟令水,刘桂荣: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和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谭蕾:本院受理上诉人山东省山青世界青少年实践活动中心与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靖立群:本院受理的原告卢建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你归还借款 2500 元及保险钱 900 元;利息、误工费、起诉费由你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刘翔、毕广美:本院受理的原告褚兴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 5 万元及利息;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宋延亮: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宁诉第三人宋延亮与被告山东环球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欠款 709838.36元及利息;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武传亮: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光华诉你与于士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借款412000.00元及起诉后利息,本案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张义堂: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洪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 59000 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张义堂:本院受理的原告刘玉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你偿还借款 118000 元及利息,诉讼费保全费及费用由你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赵长龙:本院受理的原告张秀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并依法分割共同财产;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赵振四:本院受理的原告吴凤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与你离婚;诉讼费用由你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齐河幸福城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港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孟宪朋及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113民初 226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被告李川、李凤娥、纪延军、李英芹、王长祥、付广凤、高唐银昊家电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被告李川、李凤娥、纪延军、李英芹、王长祥、付广凤、高唐银昊家电销售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2302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李素伟、许淑敏、孙中兴、张莲香、于维萍、曹双文、山东威资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被告李素伟、许淑敏、孙中兴、张莲香、于维萍、曹双文、山东威资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203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淄博市临淄木器厂:上诉人周德成与被上诉人王敏,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 (2016)鲁 03 民终 3232 号民事判决,一审判决判决:登记在淄博市临淄木器厂名下位于临淄区牛山路 327 号内1 号楼 1 单元 102室(产权证号 07-0018373)房产归原告王敏所有;停止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2012)临执字第 109 号案件对该房产的执行。上诉人上诉,本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3 民终 323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古辇才:本院受理上诉人武陟县宏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原审原告孙海峰与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3 民终 771 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 14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宏圣:本院受理上诉人蒋宏,(原审原告)李传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 民终767 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日14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允宝、于翠萍、刘庆兰: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马明亮与你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3 民终 765 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日 8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吕毅、李瑞华、王辉、周村区丝绸路街道建国社区居民委员会 :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吕桂英等七人与你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3 民终 764 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 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亓鹏:本院受理上诉人王芳,(原审原告)蒋慧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3民终 766 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日 8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世孝、韩祥芝: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刘开艳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3 民终 768 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日 14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建民、淄博鑫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再审人蔡世民、陈伟,与你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 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绿海果菜开发总公司、淄博三元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候炳旭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3 民终 769 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日 8 时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绿海果菜开发总公司、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安平帝元实业总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候炳旭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3 民终 770 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日8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晟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 2017年 3 月 7 日作出 (2017)鲁 03 执异2 号执行裁定书,驳回异议人青岛利群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利群集团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的异议。青岛利群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利群集团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不服,通过本院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3 执异2号执行裁定书和青岛利群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利群集团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7)鲁 03 执异 2 号执行裁定书和复议申请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茂森: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万鑫建设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鲁0321 民初 241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莱西东正石墨有限公司、王强:本院受理原告孙玉庆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高敬: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市淄川奎盛包装制品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周静:本院受理的原告吴守刚诉你与腾千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司书伟、王霞: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与被告司书伟、王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4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白洪亮、胡延祥、沈洪光、王永: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白洪亮、胡延祥、沈洪光、王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孙即昌: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孙兆敦、刘翠华、孙即禹、孙兆江、孙即东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 (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商家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周静、滕千远:本院受理原告王丽红与被告周静、滕千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周静、滕千远:本院受理原告王丽红与被告周静、滕千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 日上午 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周静、滕千远:本院受理原告王丽红与被告周静、滕千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 日上午 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高英: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赵元刚、张连均、张旭、王成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302 民初 287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陶丽春:本院受理原告王义先与被告陶丽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周旭、淄博大山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郭法义与被执行人周旭、淄博大山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2013)周民初字第 42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已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306执 258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并履行本院(2013)周民初字第 42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赵立霞:本院受理原告王克颂诉被告赵立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 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桥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牛立平:本院受理原告田东诉被告牛立平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10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桥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李耀祯:本院依法受理原告魏蕃亮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321 民初 310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桓台县晟荣电器有限公司、宋宁克: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淄博金銮电器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21 民初 306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宋宁克: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李修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321 民初 306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任伟、尹雪婷、荆涛:本院依法受理原告耿涛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21 民初 346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姜显太、王礼香: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于亦刚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桓执字第 137-4 号执行裁定书:将被执行人姜显太、王礼香所有的位于公安街 266 号云涛纺织品有限公司生活区 5#030102室房产(证号:08-1005385)一套,交付申请执行人于亦刚抵偿本案全部债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桓台县人民法院

    吴胜勇: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沂源县交通运输局诉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 2017年 6 月 12 日上午9时 00 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高红霞:本院受理原告李彬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625民初161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陈户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杨昌儒:本院受理原告王俊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621 民初203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胡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民县人民法院

    李素贞:本院受理原告邹平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626 民初 332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薛海霞:本院受理上诉人王德荣与被上诉人韩青槐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6 民终 1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否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忠尧、邹平县玉泉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山东鸿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邹平县德利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原审被告韩洪贵、山东利和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刘长征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6 民终 14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否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培花、徐春华:本院受理上诉人王艳霞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千乘建工有限公司、刘道祯:本院受理原告刘云芳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邱洪林、孙忠庆、程拥军、陈迎风(又名陈迎凤):本院受理刘文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621 民初139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民县人民法院

    刘前进:本院受理原告崔来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高同元、王玉杰、刘吉堂、王义舰、山东昊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民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吴卫东、王丽青、张明建、李志涛、李志攀: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 2017年6月 21 日上午9时 00 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莘县人民法院

    王庆军、谢爱花、刘锦东、王言庆、刘朝青、谢朝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7年 6 月21 日上午 10时 30 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莘县人民法院

    王进奎、陈文英、李玖文、王言庆、刘朝青、刘力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7年 6 月21 日上午 14时 30 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莘县人民法院

    刘锦东、朱云秀、刘力军、聊城市恒岩冷轧板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7年 6月21 日上午 16 时 00 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莘县人民法院

    张如亮、常永霞、张克勇、张如山、郭敬乐、郭敬贤: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7年 6 月21 日上午 10时 00 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莘县人民法院

    谢朝林、王月香、刘锦东、王言庆、刘朝青、王庆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7年 6 月21 日上午 15时 30 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莘县人民法院

    刘巍、莘县鼎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刘成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522 民初 302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莘县人民法院     (2017)鲁0304破4-1号 本院根据山东淄博珑山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3月21日裁定受理山东淄博珑山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7年3月21日指定山东天矩律师事务所、山东仲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山东淄博珑山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山东淄博珑山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7年5月10日前向山东淄博珑山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珑山路1号山东珑山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211房间;邮政编码:255200;联系电话:0533-4913288、18816199666;联系人:王兵舰)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山东淄博珑山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山东淄博珑山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2017)鲁0304破5-1号 2016年11月15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山东珑山矿业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山东珑山矿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本院审理。本院于2017年3月28日指定山东天矩律师事务所、山东仲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山东珑山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山东珑山矿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7年5月10日前向山东珑山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珑山路1号山东珑山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211房间;邮政编码:255200;联系电话:0533-4913288、18816199666;联系人:王兵舰)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山东珑山矿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山东珑山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2017)鲁0304破6-1号 2016年11月15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山东珑山实业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山东珑山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本院审理。本院于2017年3月28日指定山东天矩律师事务所、山东仲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山东珑山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山东珑山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7年5月10日前向山东珑山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珑山路1号山东珑山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211房间;邮政编码:255200;联系电话:0533-4913288、18816199666;联系人:王兵舰)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山东珑山实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山东珑山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秦晓峰:本院受理的徐丽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1民初89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许连会:本院受理原告薛崇耀与被告刘焕伟、许连会、周海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119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世宝: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起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胡星治: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起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毕守美:本院受理原告王尧伶诉被告毕守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法庭开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安秀芹、于惠芹、王京文: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经济技术开发恒信城市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于恒先、安秀芹、于惠芹、王京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鲁0211民初92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素华、石传尧:本院受理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南支行与王素华、石传尧、青岛伟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142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陈保叶,刘泽美: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大场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海青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徐富民:本院受理原告杨冬梅与被告徐富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131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胶南市利鑫汽车配件经营部:本院受理的原告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158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佳运鸵鸟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治坤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方宗强、王开雪: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11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办公区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刚、王丽阳: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10时5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办公区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刚、王丽阳、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办公区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代向东、沈兰敬: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办公区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高发兴、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办公区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管延亮、青岛海卓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办公区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薛圣凡、韩玉泉、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5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办公区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学真、栾金国、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10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办公区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丁少青、封安娥、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办公区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郝云珺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办公区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陈法君、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10时1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办公区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付艳国、王晓枫、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10时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办公区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信本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北方磐石油压机械有限公司、李光海: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保税区支行诉你们及被告刘学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本案定于2017年4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海保船务有限公司、王淑荣、郗登峰:本院受理的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长江中路支行诉你们和被告郗登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56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华鸿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青岛胜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隋洪蓬:本院受理的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长江中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135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万佳鸿运物流有限公司、殷增瀚、王翠萍、刘丽建、朱霄峰: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恒信城市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办公区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连禄:本院受理原告王新宗诉被告张连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法庭开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本军、马杰、王永超、刘德文:本院受理原告王金娥诉被告王本军、马杰、王永超、刘德文、陈夕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法庭开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姜龙波、崔炳美、任辉宇、历砚宝、姜强: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珠海支行珠山路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彦、青岛龙嘉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起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艳玲、李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起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宗林、陈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起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齐国峰、付艳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起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宫权基:本院受理原告宫学梅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72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麻名荣:本院受理原告吕英月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161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姜河千:本院受理原告李红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106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万淑艳、李卫征、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285民初819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栾寿涛、戴金萍、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285民初818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盛茂林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昊成机械有限公司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13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王军正:本院受理原告王洪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59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刘维法、潘维花、李虎、谭业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莱西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48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虎、赵经宇、谭业唐、刘维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莱西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48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陈伟、葛全顺:本院受理原告于德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59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程明家、李雪洁:本院审理原告王德志和被告程明家、李雪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66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王守君:本院审理原告张志雷和被告王守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59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刘连升、王淑娟、刘在安、姜英利、刘长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水集支行蓬莱路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62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博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仇志新、纪永辉:本院审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55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郭晓涔:本院受理原告郭天利诉被告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第三人郭晓涔房屋行政登记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登州路院区第三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作出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博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李晓凤、刘建国:本院审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55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博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庄斌、李玉春:本院审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55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学风:本院受理原告童香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5民初56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一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侯延金:本院受理莱西市锦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青岛海名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侯延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5民初375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王庆:本院受理原告孔凡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案号为(2017)鲁0285民初1187。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格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袁宪玉、牛春花、青岛博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55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张佩佩:本院受理原告王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格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徐希山、邹翠范: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莱西元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68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徐希山、邹翠范、崔美波: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莱西元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68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爱地良农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山东省核工业二四八地质大队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52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绪阳、吕允安:本院受理(2016)鲁0285民初2570号原告姜桂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二审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任勤杰:本院受理栾春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沽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莱菲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宫正基、周树英:本院审理原告青岛昌阳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和被告青岛莱菲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宫正基、周树英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50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袁崇正、袁珍珍:本院受理原审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城区支行龙口路分理处(原莱西市水集农村信用合作社龙口路分社)与原审被告张立希、姜旭波、被告袁崇正、袁珍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5民再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监督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业青:本院受理原告吕西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庆祥:本院受理原告王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赵春华:本院受理原告李德华、李秀云、李德全、李俣材与被告赵春华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要求继承房屋拆迁补偿金。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滨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宋惠芬:本院受理原告戴雪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建延、汪萍:本院受理原告牛兆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韩子建:本院受理原告庞志业诉你及被告余月华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央商务区法庭(市北区登州路22号丙315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永军、潘玉娥:本院受理原告张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永军、潘玉娥:本院受理原告张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良友国宴厨房制造餐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省鲁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8448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巍、于秀燕、孙强:本院受理原告王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韩保霞:本院受理韩保君诉韩秋梅、徐益行、韩保苍、韩保霞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韩保君要求由其继承青岛市市北区嘉定路47号2号楼4单元501户房屋。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滨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代勇、李伟明: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58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康国辉、王丽霞、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七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进功、臧贻兰、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七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朱磊: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14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冠群:本院受理原告张志军、王慧玲诉被告你、王黎光、解永娟、解居慧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郭新龙、于素萍、山东圣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圣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被告郭新龙、被告于素萍、被告山东圣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被告山东圣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16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山东圣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圣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被告吴青云、被告李文友、被告山东圣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被告山东圣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16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昊润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盐业机械有限公司、王建农、赵洁: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青岛昊润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盐业机械有限公司、王建农、赵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付伟明、秦霞: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4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永君、乔敏:本院受理原告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24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华正祥: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9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周文静、龚振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18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仁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诉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26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汝萍: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德富: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相云、张化珂、王建刚、蓬莱世嘉旅游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丽华诉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宇普电器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温商担保有限公司、徐海东、林琼姑、徐显正: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胡晓晓与你们及被申请人(原审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再审申请书、(2016)鲁0202民申3号民事裁定书、(2016)鲁0202民再10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强伟服饰有限公司、徐显正、青岛温商担保有限公司、吴友洪、青岛温商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原审被告)胡晓晓与你们及被申请人(原审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再审申请书、(2016)鲁0202民申4号民事裁定书、(2016)鲁0202民再11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凯迅工程散热器有限公司、张天福、郭飞:本院受理原告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384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岩榛、赵万焜 、姜艳双、赵勋、赵云、赵晨、第三人青岛鼎悦典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春霞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中止)、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杰兄物资有限公司、陈大坚、叶素珍: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恒旺物资有限公司、陈义清、陈虹: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欧美德服装有限公司、青岛鲁盛纺织机械厂、庄振贵、李玉涛、殷悦堂、刘尚霞: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盛锐机械模具有限公司诉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鹏: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与被告张鹏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致使本院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同时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下午十四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望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青联万香斋食品厂、张修琪、陈善琢、马曾兴、王金田:本院受理原告高珍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相云、张化珂、王建刚、蓬莱世嘉旅游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丽华诉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蒋丰年、席莉、尹亮:本院受理原告苏江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宗彧: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亚楠、尹明辉: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大为: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彩莲: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廉洪君、马玉洪: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范开冰: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彧晟: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彧晟: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彧晟: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明暖: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长波、兰翠菊、青岛信旭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宋心洁: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崔杰、李四涛: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玺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中一橡胶有限公司、江山联合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东营玺宇电气制造有限公司、青岛江山海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财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魏永生、赵丽萍、魏杰: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周兴连、青岛鲁晨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田春玲: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山东中一橡胶有限公司、江山联合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东营玺宇电气制造有限公司、青岛江山海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财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魏永生、赵丽萍、魏杰: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山路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被告东营玺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对(2016)鲁0202民初7054号之二民事裁定书的裁定不服,提出上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玺宇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中一橡胶有限公司、江山联合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东营玺宇电气制造有限公司、青岛江山海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财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魏永生、赵丽萍、魏杰: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7054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朱晓: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61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海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80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吴金广: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81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玉梅、冯子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81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宏波、青岛鼎悦典当有限公司、赵小波:本院受理原告范晓玲诉被告王宏波、被告青岛鼎悦典当有限公司、第三人赵小波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上马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李梦梦:本院受理董利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城民初字第60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张倩:本院受理王海中诉你离婚纠纷一案(2017鲁0214民初220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王莉、李寿君: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海景(国际)大酒店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2民初27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周强:本院受理原告陈君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2民初27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月洋经济实业发展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街道返岭社区居民委员会诉被告青岛月洋经济实业发展总公司恢复原状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邓启友、邓玉梅:本院受理原告韩富霞、刘祖明、张立美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第15日及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梁锡军:原告牟孝恩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崂民小字第5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冯守军、张梅:本院受理原告金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2民初23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栋:本院受理原告刘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陈贞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宇宙泰克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郭玉付:原告青岛华顺通客运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2民初33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忠厚:原告史景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2民初39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苗强:原告黄成娜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2民初14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闫玲香、王思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马士恒、薛桂英:原告陈二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2民初35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纪义君、刘素萍、青岛参来康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青岛波塞登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秦曙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柳少军: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凯旋地产有限公司诉被告柳少军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陶银兰:本院受理原告王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玉岗:本院受理原告张振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9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傅雷、汤雅兰: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2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曹镱瀛: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2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派盛园艺有限公司、青岛盛华坤建材有限公司、青岛远拓置业有限公司、李记常、闫静雯、李升波:本院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及被告罗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被告罗菁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金贤兴: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1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俊杰: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1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红亮: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1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庆华: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1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翠菊: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秀明: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海婷: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翟林敏: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德海: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晓亮: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月娇: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少红: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进福: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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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迎春: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丁德胜: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永刚: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初蕾: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崔胜伟: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许宝星: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玉涵: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孔艳: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马彩艳: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梁明策、张鹏、梁光三、李秀菊、青岛益博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张元祝、孙建君、青岛园竹木业有限公司、萧维宏、王翠、青岛宏源翔彩印有限公司、青岛旭宏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夏杏飞: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倪玉洋: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姜进刚: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丁惠: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崔景旭: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国欣: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曲振暖: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万永安: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瑞霞: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军委: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12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吕本国、李青贵:本院受理原告赵艳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0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立杰、孙云丰:本院受理原告王大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8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亚美商城有限公司、青岛来得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苏青商务有限公司、山东盟城进出口有限公司、青岛亿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田茂连、王茜珠、巩振娟:本院受理原告蒋国建诉你们及被告潍坊杏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和邮寄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纪建伟:本院受理原告曲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3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京臣:本院受理原告詹进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2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虞万芳、项贤强:本院受理原告杨小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64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颜廷震、颜世昌、王金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国辉、安丰艳: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原修青、由世江、原玲秀:本院受理原告杨玉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3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德明:本院受理原告刘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09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庞燕:本院受理原告江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125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斌杰:本院受理原告滕玉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14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明杰、方爱华: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福丽源木业有限公司、青岛茂兴源环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冷森家、吕美华: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丁立新:本院受理原告崔跃学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京浩矿业有限公司、路从刚、路艳、张亚群、鄂尔多斯市亚峰煤炭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华玮与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启泰国际科学合作基地有限公司、毛伟刚、罗宁、青岛启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峰与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修希团、陈艾芳、青岛城市建设集团泰瑞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5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伟杰、李和、青岛和顺源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4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康健、杨颖、李延海、王莹、吴宪国、曹敏: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0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延海、王莹、吴宪国、曹敏、康健、杨颖: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0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宫小虎: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广荣诉你及第三人侯勇、刘成凤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6)鲁0103民初4365号民事裁定,原告王广荣就该裁定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吴宪国、曹敏、康健、杨颖、李延海、王莹: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0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黄晓南、青岛谛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73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连军、王燕哲、周传喜、徐连杰、申丽媛、青岛焱邦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峰、法洪楠、日照岚山鸿跃水产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鹏:本院受理原告张斌诉你及被告王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亮:本院受理原告陈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学宏、张桂红: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29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细金、刘成贵、刘润凯: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29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大海: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29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杨保: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8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明亮: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8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周传明: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8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兵、邱录艳: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8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朱建虎、解翠华、解辉、孙玲玲: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802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其先、尹红妮: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74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安茂稳:本院受理原告马文娟与被告安茂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建伟:本院受理的原告张佳妮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24民初2292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被告张建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拖欠原告张佳妮的抚养费42000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前来本院第一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何树静:本院受理原告袁昌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6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丁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信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圣奥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丁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信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2348号上诉状,上诉内容为: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法院的错误判决,依法改判被上诉人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违约金1013087元;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龙奥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马元喜:本院受理济南臻峰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正果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沾化正康食品有限公司、陈明太、杨金山、宋秀花、潘红卫:本院受理山东省促进就业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44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鲁顺煤业有限公司、李高潮、李丽、常桂芹、王桂兰:本院受理山东省促进就业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44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鲁顺煤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省促进就业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44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无棣盛旺饲料有限公司、无棣县益康农牧有限公司、孟祥泉、徐廷俊、刘金锋、谭洪香:本院受理山东省促进就业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44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冯玉彬:本院受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诉你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47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高毓国: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药材有限公司诉你们返还原物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韩林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凝易固砂浆科技有限公司与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何凤国、权瑞银: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王道峰、王新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10日10时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李秀菊、杨绪兵、杨绪成、刘国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10日9时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权瑞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权瑞雨、任思虎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10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王文圣:本院受理原告冷丙高与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东港支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日浩司鉴所[2016]文鉴字第660号文书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意见补正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臼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日照市雪狼湖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日照经济开发区宝达百货超市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姚承华:本院受理闫祥振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何兴廷: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马亮兴和你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6)鲁1122民初57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马亮兴付还原告借款2万元及利息,你等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莒县人民法院

    来永奇:本院受理原告冯立民与来逢治、来永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122民初59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长岭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朱新玉:本院受理原告王晓翠诉刘永珍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122民初62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与刘永珍偿还借款32500元及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段西兵、郑红、郑习果、郑学刚、郑召明、李克斌、郑小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五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121民初815号案件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五莲县人民法院

    何召选:本院受理原告张金明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2017)鲁1121民初574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程序转换)、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泽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五莲县人民法院

    王朝辉:本院受理原告梁成成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张继飞:本院受理刘树森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孙先宝:本院受理姚永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安岚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许崇敬:刘云秋、王淑林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现已立案执行。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21执10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履行通知书、拍卖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同时,将依法对你所有的被查封扣押的鲁L90698号牌车辆进行评估拍卖。现向你公告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日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次日起7日内到本院技术室公开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莲县人民法院

    宋维海:本院受理原告刘曙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122民初57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招贤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莒县人民法院

    张传田、翟瑞彩:本院受理原告张传柱诉张传田、翟瑞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莒县育英学校、杜家合、于德利:本院受理原告于德学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保全裁定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26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莒县人民法院

    贺文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一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19日上午9:00在本院城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于福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一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19日上午9:00在本院城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于福来: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一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19日上午9:00在本院城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于福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一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19日上午9:00在本院城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朱秀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一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19日上午9:00在本院城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王伟:本院受理原告路文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齐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招远市人民法院

    贾梦:本院受理原告蒋子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招齐民初字第5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范继斌:本院受理原告于瑞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6民初79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鄄城县人民法院

    罗雷、刘淑臣:本院受理原告刘维强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726民初30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鄄城县人民法院

    王经理:本院受理原告王海珠诉你及王法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等四被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6月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刘智、侯福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建城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刊登次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7月11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王培松、郭其众、滕州市杏花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81民初52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任广勇、晏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81民初52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甘宜贵:本院受理原告王明翠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沙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滕州市人民法院

    张秀娟、张会荣、马浩、滕州市丰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81民初52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刘丽丽:本院受理原告倪百旺诉你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滕州市人民法院

    胡太英、张志洋、山东华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81民初30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单红星、凌新光、滕州市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81民初52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黄宜凤、梁开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81民初52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蒋潇、肖丽华、唐兴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81民初52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龙周华、徐景芝、滕州市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81民初52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徐兰、王昌森、邵琪超、滕州市杏花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81民初52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赵月军、王梅、滕州市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81民初52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周子超、王峰、滕州市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81民初52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黄友亮、褚夫娜、滕州市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81民初52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山东瑞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鲁南瑞虹化工仪器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81民初55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5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滕州市人民法院

    金惠贤、许凯峰、赵真本、孟宪奎、孙召东、张琳、董国清、夏学刚、滕州鲁兴包装有限公司、滕州市瑞丰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滕州市聚源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81民初54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王希伟、吴伟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十时在本院古邵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杨启泉、杨爱喜、杨尚银:本院已受理申请执行人王敦瑞与被执行人杨启泉、杨爱喜、杨尚银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滕州市人民法院(2009)滕民初字第244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执保25号民事裁定书、(2017)执保2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及(2016)鲁0404执68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吴清成:本院受理原告晁代刚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22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峨山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欧如松:本院已受理申请执行人王建伟与被执行人欧如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11)峄商初字第21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2)峄执字第166-2号执行裁定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张云:本院已受理申请执行人陈远鸿与被执行人张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16)鲁0404民初51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裴忠涛:本院受理申请人王修峰申请对你所有的位于滕州市丽都水岸小区12号楼201室房产一处进行价值评估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及勘验现场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组织当事人选择评估机构,并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组织当事人进行现场勘验。届时,请携带有关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滕州市人民法院

    杨波:本院受理申请人颜丙兰申请对你所有的位于滕州市汇龙和谐康城C-1-1506室房产一处进行价值评估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及勘验现场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组织当事人选择评估机构,并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组织当事人进行现场勘验。届时,请携带有关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滕州市人民法院

    张广利:本院受理原告陈迪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13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峨山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孙艳丽:本院受理原告崔允萍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张克勇、李英、张雷、王艳: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626民初37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梁富宝、李文婷、山东邹平海纳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626民初37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邹平鲁扬碳素厂、淄博乾景拆除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郑之锋与你们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刘伟、魏蒙蒙:本院受理原告李光林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追加被告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孙双:本院受理原告张德宝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山东鲁牛食品有限公司、山赵立学、赵爱芹、冯永全、李红红: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626民初27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尹龙: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626民初39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姜显太:本院受理原告李建波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3民初456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柞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更正

    本报2017年3月23日刊登的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被告“赵葳蕤、张莹”的公告中“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一句应为“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7)鲁0102民初215号民事裁定书(保全)”,特此更正。

    本报于2017年3月23日发布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中“杨永强更正为张经森”,“(2017)鲁03民终41号更正为(2017)鲁03民终632号”,“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更正为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2016)鲁03民再6号,(2016)鲁03民再7号”更正为“(2017)鲁03民再6号,(2017)鲁03民再7号”.特此更正。

    本报于3月29号刊登的原告为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分别为何凤刚((2017)鲁1122民初1725号)、袁从永((2017)鲁1122民初1719号)的两个公告中的“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去掉,特此更正。  
(责任编辑:f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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