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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9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

时间:2016-11-30 13:44来源:www.dzpaper.com 作者:fz001 点击:
冯运苍、赵晓芬: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02 民初 507 号民事判决书。
    冯运苍、赵晓芬: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02 民初 50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经本院共同连带偿付给原告代偿的借款本息人民币 132725.87 元及违约金 13272.59 元。案件受理费 3256元及财产保全费 1270 元,均由你们负担。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限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经本院支付给其 4526 元。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市浩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胡志杰、董迎玲、林红英、王建涛:本院受理的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在起诉状中主张:1、请求判令烟台市浩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息 1012605.55 元(暂计至 2016年8月21日),同时自2016年 8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仍按借款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利息且判令其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 4000 元;2、请求判令胡志杰、董迎玲对烟台市浩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请求确认原告对林红英、王建涛提供抵押的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宁海路96号6 号楼1单元402 号、建筑面积132.35 平方米的房产经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马学山、周玲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602 民初 114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与你们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循环贷款额度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合同》。二、限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120714.64 元及利息、罚息 3249.89元(暂计算至2016年1月 17 日 ),同时自2016 年 1月 18 日起至你们还清借款之日止仍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及罚息给原告。三、确认原告对你们抵押的坐落于烟台市芝罘区福源路 114 号内 8 号房屋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3500 元,由你们负担。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盛泰服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中远国际航空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与你为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602 民初 31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经本院赔偿给原告空运费人民币 310360.25 元及利息 25326 元(自 2015 年 1 月 15 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至 2016年 7 月 15日)。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 5955元,由被告负担。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原告同意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给其 5955 元。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7 份,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蕾、宋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芝商初字第 172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与被告王蕾、被告宋勇于 2011年1月 7 日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二手住房贷款合同。二、限被告王蕾、被告宋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日内共同偿付原告贷款本金 586444.07 元、利息 7346.35 元、罚息 93.77元(暂计至 2016 年 1 月31日)以及自2012年2月 1日起至贷款全部付清之日仍按贷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三、确认原告对登记在被告王蕾名下的、坐落于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167号 10 号楼 1201 号、建筑面积 138.08平方米、烟房权证莱字第L000404号房屋产权证项下的房产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王蕾、被告宋勇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10300 元,由原告负担515 元,由被告王蕾、被告宋勇共同负担 9785元。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李宝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602 民初 172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与被告于 2013年 4月 17 日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二手住房贷款合同。二、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偿付原告贷款本金478015.59 元、利息 5454.47 元、罚息 154.44元(暂计至 2015年 11 月 4日)以及自 2015 年 11 月 5 日起至贷款全部付清之日仍按贷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三、确认原告对登记在被告名下的、坐落于烟台市福山区南苑街 95 号仁隆花园 19 号楼 3 单元 502 号房产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 8901 元,由原告负担 462 元,由被告负担 8439 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世纪百强家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世纪百强家具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芝民知初字第 78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烟台世纪百强家具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将"世纪百强"或"百强"作为其企业字号,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手续。二、限被告烟台世纪百强家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世纪百强家具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损失(包括合理费用)3 万元。三、驳回原告北京世纪百强家具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烟台世纪百强家具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原告负担 3655 元,由被告烟台世纪百强家具有限公司负担 645 元。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阴美玲、烟台海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保税港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芝商初字第 32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与被告阴美玲、被告烟台海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 年 5月 14 日签订的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二、限被告阴美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偿付原告贷款本金551094.45 元、利息 13548.68 元、罚息 290.31元(自2014年 11月 16 日计算至 2015年 3 月 26 日,包含利息罚息 236.83元、本金罚息 53.48元)以及自 2015 年3月 27 日起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继续按照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由被告烟台海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阴美玲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由被告烟台海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 9749 元,由原告负担491 元,由被告阴美玲负担 9258 元;财产保全费 3520 元,由被告阴美玲负担。由被告烟台海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北京中宏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宏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何伟杰诉你们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公司无人受领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你们公司支付欠款 43128元及违约金 20000元(违约金暂计至2016 年 4 月 11 日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 4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毅文、邹丽娜、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公司无人受领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解除与王毅文、邹丽娜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专项分期付款合同 (抵押类)》;2、由王毅文、邹丽娜偿还欠款全部本金122945.7 元、手续费5377.68元(暂计至2016 年 1 月 24 日 ),之后至欠款全部给付之日仍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滞纳金;律师费8800 元;由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对王毅文抵押的车辆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 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孙英波、孙丕香、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公司无人受领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解除与孙英波、孙丕香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专项分期付款合同 (抵押类)》;2、由孙英波、孙丕香偿还欠款本金419638.92元、手续费 14082.90 元(暂计至2016 年 1 月 21日 ),之后至欠款全部给付之日仍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滞纳金;律师费24000 元;由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对被告孙英波抵押的车辆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曹克志、王妮、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因公司无人受领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解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南支行与曹克志、王妮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专项分期付款合同 (抵押类)》;2、由曹克志、王妮偿还欠款全部本金 233645.26 元(暂计至 2016年 2月 21 日 ),之后至欠款全部给付之日仍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滞纳金;由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对曹克志、王妮抵押的车辆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4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盛泰服装有限公司、烟台茂木服饰有限公司、孙吉山、刘妍峰、马楠:本院受理原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二公司无人受领法律文书且你三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 1、由烟台盛泰服装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借款本金1737838.54 元、逾期利息 316288.71元(暂计至 2016 年3月 21日)。自 2016年3月 22 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偿还之日的利息;2、由烟台茂木服饰有限公司、孙吉山、刘妍峰、马楠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对烟台盛泰服装有限公司抵押的工业服装设备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4、由五被告承担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4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郝晓、刘波、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公司无人受领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解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南支行与郝晓、刘波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专项分期付款合同 (抵押类)》;2、由郝晓、刘波偿还欠款全部本金 154403.4元(暂计至 2016年1月 21日),之后至欠款全部给付之日仍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滞纳金;由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对郝晓、刘波抵押的车辆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 4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臧振良、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公司无人受领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解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南支行与臧振良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专项分期付款合同 (抵押类)》;2、由臧振良偿还欠款全部本金、利息 358949.83 元(暂计至 2016年 1月 21 日 ),之后至欠款全部给付之日仍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滞纳金;由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对臧振良抵押的车辆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4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秦彦峰、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公司无人受领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解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南支行与秦彦峰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专项分期付款合同 (抵押类)》;2、由秦彦峰偿还欠款全部本金 157932.21 元(暂计至 2016 年 1 月 21日),之后至欠款全部给付之日仍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滞纳金;由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确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南支行对秦彦峰抵押的车辆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 4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孙洪伟、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公司无人受领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解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南支行与孙洪伟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专项分期付款合同 (抵押类)》;2、由孙洪伟偿还欠款全部本金 106201.54 元、(暂计至 2016年 2 月 21日),之后至欠款全部给付之日仍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滞纳金;由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 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徐鹏强、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公司无人受领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解除与徐鹏强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专项分期付款合同 (抵押类)》;2、由徐鹏强偿还欠款本息 263068.09 元(暂计至2016年 1 月 25 日 ),之后至欠款全部给付之日仍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滞纳金;由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确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南支行对秦彦峰抵押的车辆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 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丁顺平、段海真、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公司无人受领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解除与丁顺平、段海真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专项分期付款合同 (抵押类)》;2 、由丁顺平、段海真偿还欠款本息241787.6元(暂计至2016 年 2 月 19日 ),之后至欠款全部给付之日仍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滞纳金;由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确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南支行对丁顺平抵押的车辆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 4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丁方方、丁明伟、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公司无人受领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解除与丁方方、丁明伟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专项分期付款合同 (抵押类)》;2、由丁方方、丁明伟偿还欠款本息 212298.34 元(暂计至 2016年 2 月 19 日 ),之后至欠款全部给付之日仍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滞纳金;由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对丁方方抵押的车辆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 4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丛丽丽、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公司无人受领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解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南支行与丛丽丽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专项分期付款合同 (抵押类)》;2、由丛丽丽偿还欠款全部本金 962501.82 元(暂计至 2016 年 2 月 21日),之后至欠款全部给付之日仍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滞纳金;由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确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南支行对秦彦峰抵押的车辆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 4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车军、张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解除与你二人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二手房住房贷款合同》;2、由你们共同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共计 663682.8元(暂计至 2016 年6月 30日),至贷款全部结清之日仍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罚息;3、对抵押物(烟台市芝罘区大海阳路 77 号2 单元内 2 号房屋)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4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于新春、于志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解除与你们签订的《中国银行个人二手住房借款(抵押)合同》;2 、由你们共同偿还贷款本金157107.58 元及利息 2340.78 元、罚息 65.32 元(暂计至 2016年 5 月4 日 ),至贷款全部付清之日仍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罚息;3、对抵押物(烟台市芝罘区幸福西街 33-19 号房产)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4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中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烟台福润房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绪安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寻找不到你们,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602民初 6334 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你们支付工程款168062.11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4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孔丽娟、常林林、孙淑香:本院受理原告张晓丽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B 区四楼 24 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建国:本院受理的原告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建设局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芝民社一初字第 481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王建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返还给原告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和建设局 562500 元,并自 2012 年 9 月4 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履行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曾琳琳:本院受理原告王学波诉被告夏波、曾琳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寻找不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芝毓民初字第 857 号民事判决书。限被告夏波、曾琳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共同偿还给原告王学波借款本金 500000 元及利息 403068 元(自 2013年 6 月 26日按年利率 24% 暂计至2016年 11 月 3 日 ),并自 2016 年 11月 4 日起至判决确定的给付履行之日止仍按年利率 24%计付利息。案件受理费 9150 元,由被告夏波、曾琳琳共同负担。限被告夏波、曾琳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本院缴纳 9150 元。限你于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牛桂申:本院受理原告曲学晶诉你与付夕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602 民初 3408号民事判决,限你与付夕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100000元及利息 63761元,共计 163761元,自 2016年5月 17 日至还清之日止仍按照上述标准计付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 3607 元、公告费 260 元,共计 3867 元,由你与付夕梅共同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闫作伟、刘淑杰:本院受理原告谢春诉你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682 民初307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沐浴店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阳市人民法院

    于志晓:本院受理原告王美兰诉你们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曰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9 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沐浴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莱阳市人民法院

    门强元:本院受理原告杨郑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682 民初 312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沐浴店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阳市人民法院

    门强元:本院受理原告李秀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682 民初 312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沐浴店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阳市人民法院

    田志荣(田波):本院受理原告冷贤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莱阳沐民初字第 2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沐浴店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阳市人民法院

    高美玉:本院受理原告姜同青诉你们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曰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沐浴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莱阳市人民法院 
青岛吉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公青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海龙智能制造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泰达重工机械(青岛)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214执2077号案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公司自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2015)城商初字第143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吉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崔健与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4)城民初字第182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已立案执行,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6)鲁0214执2108号案件执行通知书,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吉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崔萍与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4)城民初字第183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已立案执行,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6)鲁0214执2107号案件执行通知书,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王建华:本院受理原告城阳区俏红楼火锅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4民初168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上马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赵爱华:本院受理原告王广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城民初字第537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上马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友邦壹路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昌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0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骏涵壹路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昌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华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守福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6日0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刘婷婷:本院受理原告王海城、毛山红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7日0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李旭东: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奥厦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0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周春磊、青岛汇源聚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仕成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0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凝雅工贸有限公司、贾琴、贾小雪、青岛恒源达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梁新光诉你们及被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上马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台发绪、丁相春:原告徐桂花诉你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1民初7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夏西政、黄守忠:本院受理原告王蕾诉被告夏西政、黄守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6)鲁0211民初104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马建国、马见利、刘金光:本院受理原告徐卫国诉被告马建国、马见利、刘金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6)鲁0211民初107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薛进学、张吉珍:本院受理原告徐英诉被告薛进学、张吉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法庭开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天舜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天绘农大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孙贺、鄂娟:本院受理(2016)鲁0211民初9710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四庭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邢照文:本院受理的原告管池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82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邢照文偿还管池瑞借款本金人民币3万元及利息2694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亿康达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杨少琴诉你与青岛云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云鼎置业有限公司、青岛奥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奥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薛金霞、薛金环、薛常明、王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中德生态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桂平、薛玉升、陆红兰、郭鹏飞、邢玉芳、庄兴林、田华、青岛万佳机械有限公司、青岛同帝引春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环:本院受理的张焕勇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1)黄民初字第1652号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之日起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保税区法庭(青岛市黄岛区海南岛路3号)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昊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管来青诉被告纪庆仁、第三人青岛昊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45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锦润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华欧砼业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1民初26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徐富民:本院受理原告杨冬梅与被告徐富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郭大伟:本院受理原告王春强与被告郭大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89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崔焕杰、陈德帅:本院受理王延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黄民初字第107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董家口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丁志勇、李军、丁志刚:本院受理徐卫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107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董家口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王耀辉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薛进学、张吉珍:本院受理原告陈学诉被告薛进学、张吉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法庭开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薛进学、张吉珍:本院受理原告程世欣诉被告薛进学、张吉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法庭开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薛进学、张吉珍:本院受理原告马蕾诉被告薛进学、张吉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法庭开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薛原、王静、薛进学、张吉珍:本院受理原告王欣伦诉被告薛原、王静、薛进学、张吉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法庭开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薛进学、青岛庚禄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于全祥诉被告薛进学、青岛庚禄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法庭开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勇: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与被执行人张勇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张勇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323号行政裁定书。张勇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赵立新(黄岛区立新无纺布加工厂经营者):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与被执行人赵立新(黄岛区立新无纺布加工厂经营者)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赵立新(黄岛区立新无纺布加工厂经营者)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324号行政裁定书。赵立新(黄岛区立新无纺布加工厂经营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付军: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与被执行人付军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付军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325号行政裁定书。付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森堂: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与被执行人刘森堂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刘森堂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354号行政裁定书。刘森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聚福地豪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与被执行人青岛聚福地豪商贸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青岛聚福地豪商贸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355号行政裁定书。青岛聚福地豪商贸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郭西江: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与被执行人郭西江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郭西江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356号行政裁定书。郭西江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陈炳涛: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吉君与你、彭亚萍(2014)黄执字第735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黄执字第735号告知评估鉴定结果通知书及房地产估价报告。经评估你名下的位于青岛市黄岛区芙蓉苑小区三期号6栋1单元501室房屋总价人民币651550元,单价8025元/平方米。你如有异议,应于告知评估鉴定结果通知书及房地产估价报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拍卖、变卖或以物抵债(价格可能低于评估价格)上述房屋。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黎明:本院受理的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被执行人张黎明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张黎明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5号行政裁定书。张黎明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绿洲绿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华泰砼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1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阳天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泰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68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柏苏波:本院受理原告韩冬诉被告柏苏波、储群厚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法庭开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中元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瑞泰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黄商初字第32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董瑞娜:本院受理青岛市李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对你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3行审94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郭岩:本院受理青岛市李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对你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3行审91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韩杰:本院受理青岛市李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对你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3行审100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纪兰英:本院受理青岛市李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对你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3行审96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李加选:本院受理青岛市李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对你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3行审99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李利娜:本院受理青岛市李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对你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3行审103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李森:本院受理青岛市李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对你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3行审95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李霞:本院受理青岛市李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对你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3行审101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李玉美:本院受理青岛市李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对你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3行审105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刘海青:本院受理青岛市李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对你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3行审102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陆粉:本院受理青岛市李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对你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3行审87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马元良:本院受理青岛市李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对你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3行审106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宋波:本院受理青岛市李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对你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3行审107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王德讯:本院受理青岛市李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对你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3行审98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王慧丽:本院受理青岛市李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对你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3行审92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王明波:本院受理青岛市李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对你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3行审86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王世科:本院受理青岛市李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对你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3行审89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王钊:本院受理青岛市李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对你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3行审90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邢雪峰:本院受理青岛市李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对你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3行审97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徐春荣:本院受理青岛市李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对你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3行审88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张炳岗:本院受理青岛市李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对你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3行审93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张燕平:本院受理青岛市李沧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对你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3行审104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马世松:本院受理原告高兰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43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徐东森: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创业指导中心(青岛市创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诉你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8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孝芳、邢慧君: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创业指导中心(青岛市创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诉你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21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许强:本院已受理原告周建群诉被告许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因许强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07法庭(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姜立伟: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迪生城市客运汽车有限公司诉你以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65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被告姜立伟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耿先成: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馆陶路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25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戴星兵: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邦立洁清洁用品配套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桥康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亢亢、王雷: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勒康防护用品有限公司诉你与白贵平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廉政监督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领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地矿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廉政监督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叶志来:本院受理原告张会强诉你与张学泽、苑庆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九龙法庭103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瑞丰兴贸易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二方及被告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方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3民初1718-1号民事裁定书和被告中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诉状。限你二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和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青岛博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仇志新、纪永辉:本院受理(2016)鲁0285民初5506号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博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庄斌、李玉春:本院受理(2016)鲁0285民初5503号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博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刘晓凤、刘建国:本院受理(2016)鲁0285民初5505号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王秀恩、薛卫丽、于增宝、孙述辉、左永波: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水集支行蓬莱路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西商初字第9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房龙浩、王玉钰:本院受理原告孙旭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24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姜付庆、青岛万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广胜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31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高仁西、刘永华:本院受理原告兰福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西民初字第39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丁明珍、韩邴连:本院受理原告兰福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西民初字第39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姜书海、刘敬娟:本院受理原告黄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西民初字第30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袁宪玉、牛春花、青岛博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6)鲁0285民初5504号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崔新亮、青岛振宇中兴机械有限公司、徐继凤、徐振宇、徐希山、邹翠范、烟台振宇铸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5)西商初字第1197号原告青岛莱西元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王涛、李玉清:本院受理原告孙旭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41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王涛、李玉清、刘陶:本院受理原告孙旭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41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衣进强、王淑英:本院受理(2016)鲁0285民初5883号原告舒林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的时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邹登强、陶力:本院受理(2016)鲁0285民初6206号原告张培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的时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葛全顺、张文钦、臧莲莲:本院受理(2016)鲁0285民初5270号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的时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博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栾伟进、牟淑红:本院受理(2016)鲁0285民初5502号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的时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博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韩同伸、王文杰:本院受理(2016)鲁0285民初5507号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的时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博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栾响秋:本院受理(2016)鲁0285民初5514号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的时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高英杰:本院受理(2016)鲁0285民初6213号原告谭坤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宫钦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隆利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5民初224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天鸿钢结构有限公司、陈挺、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统帅门业有限公司诉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5民初564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魏仁海:本院受理原告李述文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5民初7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王桂莲:本院受理原告李淑英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5民初26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罗洁:本院受理(2016)鲁0285民初4778号原告孙新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高建荣、周翠丽、王响、耿仁杰: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武备支行与被告高建荣、周翠丽、王响、耿仁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5民初5692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沽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周辉:本院受理原告李峰与王志国、淄博同迈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莱芜市锐迈新材料有限公司、毕耜强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04民初8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亓鹏:本院受理原告蒋慧诉王芳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04民初12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李凤芹、刘世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凤芹、刘世峰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04民初10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春颖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凯达格兰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尹雷鸣申请执行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执78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期满后即时履行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淄民一初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强制执行。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朱长永、朱长卫、崔伟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诉被告朱长永、朱长卫、崔伟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04民初16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朱长卫、朱长永、崔伟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诉被告朱长卫、朱长永、崔伟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04民初16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崔伟新、朱长卫、朱长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诉被告崔伟新、朱长卫、朱长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04民初16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李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辉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04民初20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闵华:本院受理原告王长玲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诉你及郝芳芳、华润置地(淄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龚智安、魏昕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391民初10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晓涛、于艳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391民初10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启波、何杰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391民初10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富龙、张凯:本院受理原告袁乐诉魏来和你们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两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魏来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于克东:本院依法受理原告于克江诉你及第三人王立峰、张连亮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14日上午9时,在滕州监狱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张维新:本院受理原告牛克刚诉你及被告内蒙古大唐鼎旺化工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被告张维新支付原告牛克刚租金131 5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被告张维新赔偿原告牛克刚违约金 63 12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驳回原告牛克刚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鲁0321民初25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马桥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山东鑫诚达钢铁有限公司、高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创尔沃热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一、被告山东鑫诚达钢铁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创尔沃热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货款280 000元;二、被告高艳对上述第一项判决内容负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5 500元、保全费1970元,由被告山东鑫诚达钢铁有限公司、高艳负担。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鲁0321民初20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郑孝国、耿伟华、李宗江、成德英: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市黄河工程局诉被告郑孝国、被告耿伟华、被告李宗江、被告成德英、被告张玉环、被告张长胜、被告焦念祥、被告高东军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判决驳回原告淄博市黄河工程局的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桓商初字第7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吉林省温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淄博鲁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淄博鲁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15)淄商初字第35号民事调解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执79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范德明: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山东博山水泵三厂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民终3384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广、李习凤、李刚: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永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民终3379、3380、3381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业厚、刘长波、段海红、韩翠英: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张庆江与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民终3382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鸿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审原告淄博嘉源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民终3295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向国:本院受理上诉人淄博创普经贸有限公司,原审原告齐云洁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民终3383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驰讯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郝玉峰、济南和动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云超诉你们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原告刘云超诉讼请求为:准予对鲁AA5591号安凯牌大型普通客车的执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20日,并定于2017年2月7日9:00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谷文英: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2民初406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彩丽: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2民初406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6年9月7日受理了申请人济南中重联物资有限公司公示催告申请,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6年11月23日作出(2016)鲁0102民催63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本判决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济南中重联物资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朱洪彬:本院受理的原告朱春明与被告张艳梅、第三人朱洪彬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历民初字第26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中侨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孔令忠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0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中侨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孔宪敏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0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燕腾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相玉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2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燕腾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杜庆玲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2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燕腾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付凯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2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燕腾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付观荣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2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燕腾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李长林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3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燕腾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忠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3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燕腾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赵静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4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燕腾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赵静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4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燕腾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杨琳琳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5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东莞市华石机械有限公司因丢失由浦发济南分行营业部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号码31000051/25910118;出票人为济南轻骑摩托车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济南轻骑发动机有限公司;背书人空白;金额为1万元;出票日期为2016年5月25日,到期日为2016年11月25日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6年8月9日受理了申请人临清市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示催告申请,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6年11月24日作出(2016)鲁0102民催56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临清市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立良:(身份证号码:370124196912253017):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纵驰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山东纵驰商贸有限公司在上诉期内对该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历商初字第963号原告山东纵驰商贸有限公司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立起:本院受理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就司希亭申请执行你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的执行异议,已作出(2016)鲁0113执异36号执行裁定书。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3执异36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徐红伟、山东圣德龙家具有限公司、李敏:本院受理原告耿佃华诉你们及被告李世刚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杭州振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因丢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杭州振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票据种类银行承兑汇票、号码3130005143148453、票面金额壹万元整、出票人山东鲁冶瑞宝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收款人山东省冶金科学研究院,出票日期2016年7月12日、汇票到期日2017年1月12日。三、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优尔卓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因丢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山东优尔卓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票据种类银行承兑汇票、号码3030005122778417、票面金额壹拾万元整、出票人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淄博渤海活塞有限责任公司,出票日期2016年9月6日、汇票到期日2017年3月6日。三、自公告之日起15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招远市昊旺商贸经营站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招远市昊旺商贸经营站。二、公示催告的票据:票据种类银行承兑汇票、号码30500053 27241166、票面金额壹万元整、出票人山东龙福油页岩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收款人龙口煤电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6年3月17日、汇票到期日2016年9月17日。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汇通煤业有限公司因丢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枣庄汇通煤业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票据种类银行承兑汇票、号码10500053 23267326、票面金额壹佰万元整、出票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收款人中铁十局集团山东鲁铁工业物资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6年7月19日、汇票到期日2017年1月19日。三、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金樑因丢失本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张金樑。二、公示催告的票据:票据种类本票、号码3090377253420820、票面金额壹拾万元整、申请人张金樑、收款人张金樑,出票日期2016年11月22日。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段喜庆:本院受理的原告赵业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114000元及利息;要求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石秀娟: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宪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孩子由原告抚养;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王立强、王立起: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厚文诉你们与王新明、第三人韩国君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王立起偿还97100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利息;要求被告王立强承担对3万元本金的利息及经济损失;要求被告王新明承担对4万元本金的利息及经济损失;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袁金刚: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市长清区东胜机械施工中心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租赁费20640元及利息;要求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张玉杰、刘德修、张玉江、张化军:本院受理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2015)历城商初字第501号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张玉杰返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借款10万元,并支付利息27756.25元(该利息计算至2013年4月10日)。二、被告张玉杰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自2013年4月11日起至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被告张玉杰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内自觉履行义务之日止,按照原济南市历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张玉杰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的复利及罚息。三、被告刘德修、被告张玉江、被告张化军对上述第一、二项判决内容确定的被告张玉杰的债务在最高限额15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义务。被告刘德修、被告张玉江、被告张化军履行上述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张玉杰追偿。上述给付,限被告张玉杰、被告刘德修、被告张玉江、被告张化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给付。案件受理费2855元,由被告张玉杰负担。被告刘德修、被告张玉江、被告张化军对该诉讼费承担连带付款义务。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彩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田延平、马朝广、方强、王春光、田延峰、田延军;本院受理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2015)历城商初字第508号判决书(判决:一、被告田延平返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借款30万元,并支付利息11309.53元(该利息计算至2013年12月20日)。二、被告田延平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自2013年12月21日起至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被告田延平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内自觉履行义务之日止,按照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被告田延平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的复利及罚息。三、被告马朝广、方强、王春光、田延峰、田延军对上述第一、二项判决内容确定的被告田延平的债务在最高限额45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义务。被告马朝广、方强、王春光、田延峰、田延军履行上述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田延平追偿。上述给付,限被告田延平、被告马朝广、方强、王春光、田延峰、田延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给付。案件受理费5970元,由被告田延平负担。被告马朝广、方强、王春光、田延军、田延峰对该诉讼费承担连带付款义务。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彩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许立山、李爱东、许荣山、李强、董宾宾:本院受理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2015)历城商初字第207号判决书(判决:一、被告许立山返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借款本金30万元。二、被告许立山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截至2015年2月7 日的借款利息39267.62元。三、被告许立山自2015年2月8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以借款本金3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2.75‰(8.5‰×150%)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逾期利息。四、被告李爱东、许荣山、李强、董宾宾对上述第一、二、三项判决内容确定的被告许立山的债务在最高限额45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义务。被告李爱东履行上述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许立山追偿。上述给付,限被告许立山、被告李爱东、被告许荣山、被告李强、被告董宾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给付。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389元,由被告许立山、被告李爱东、被告许荣山、被告李强、被告董宾宾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彩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刚:本院受理原告郭全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贾继建、李秀丽、山东宗盛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本 院 受 理 原 告 张 洪 胜 诉 被 告 贾 继 建(370123197311264413)、李秀丽(37012319701011442X)、山东宗盛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王青年民间借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14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建斌、刘霞、孙键、许芸、崔广武、刘倩: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2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杨厚兴、马秀美、杨厚胜、杨而祥、杨厚亮: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3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邵月宝、王亭舒:本院受理的原告周庆与被告邵月宝、王亭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22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陡沟法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宋蕾、曹恒娟、宋卫、安源、李珃: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2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盛伟: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克新与被告盛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30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陡沟法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玉良、李秀美、张玉星、潘荣军、毕思海: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3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键、许芸、陈建斌、刘霞、崔广武、刘倩: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2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广偌恒通商贸有限公司、葛新峰、葛新栋: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济南广偌恒通商贸有限公司、葛新峰、葛新栋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或你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委托评估被执行人葛新峰名下位于济南市市中区伟东新都二区5号楼1-104(房产证号:中213039)证号项下的房产。经山东方正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作出鲁方正房评估字[2016]第35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现向你(或你公司)公告送达鲁方正房评估字[2016]第35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和本院(2016)鲁01执恢65-1执行裁定书(拍卖上述房产),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或你公司)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韩道金:本院受理原告左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28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返还原告借款本金3万元,并以3万元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自2015年5月1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诉讼费由你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丁吉勇、王双:本院受理原告肖吉德诉被告丁吉勇、王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本金60000元。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黎金玉、李婷: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诉你们(2016)鲁0112民初7196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9日9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同大康业贸易有限公司、林伟、庄延国、李明、济南倍得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在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冯双双:本院受理原告张登云诉你及冯玲玲、冯宾民间借贷纠纷【(2016)鲁0112民初2330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冯双双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并支付自2014年9月至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的利息(以20万元为基数,以月息3% 计算)。;2、被告冯玲玲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并支付自2014年9月至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的利息(以30万元为基数,以月息3% 计算)。3、三被告支付违约金20万元;4、被告冯宾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5、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日内,并定于2017年2月17日上午9点在本院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董永利、李红:本院受理原告陈国新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天恒泰财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天恒泰汇祥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泛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商会大厦分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6)鲁0103民初26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西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良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6)鲁0103民初22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良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6)鲁0103民初22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霖威: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良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6)鲁0103民初22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潘兴社:我院受理原告山东星火国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限被告潘兴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星火国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书款394906.09元。二、限被告潘兴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星火国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94906.09元为基数,自2016年6月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至履行期限届满前被告潘兴社自觉履行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3倍计算。案件受理费4459元,由被告潘兴社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49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你送达(2016)鲁0112民初4952号民事裁定书(保全)。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丰伟:我院受理原告孙宪寅诉你(2016)鲁0112民初5683号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10日9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傅玉泉:本院受理原告傅慧、窦传秀、阎继兰、傅玉泉与被告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被告山东润华汽车出租服务有限公司、被告钟瑞、被告韩勃、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第一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历民初字第379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周凡竣:本院受理上诉人张玲玲与被上诉人倪佳、原审被告周凡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民终496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苏长青:本院受理原告王延芝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经邮寄送达、现场送达等方式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你未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阳县人民法院

    刘庆辉、山东泛亚达担保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与被告刘庆辉、山东泛亚达担保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02民初27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张晓英、梁慎瑞: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淄博市淄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张晓英、梁慎瑞、张晓玲、梁建卫、刘长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02民初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何梅:本院受理原告王家珑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302民初26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杨光:本院受理原告袁玲艳、杨小溪与你及杨永满、谭玉美遗嘱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302民初12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王翠莲、苗德海:本院受理原告刘体通诉被告王翠莲,被告苗德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果里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王国利:本院受理原告济南赫普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国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桥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张兵:本院受理原告孙本刚诉被告张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桥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伊善平、张兆华:本院受理原告王祥仁诉被告伊善平、被告张兆华、被告孙拥军、被告伊善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桥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郭方辉:本院受理上诉人明霞,原审原告山东鸿杰印务集团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民终3292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孔山:本院受理上诉人刘玲,原审原告张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民终3294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庞月礼、孙桂荣:本院受理原告庞月星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域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焦峰:本院受理原告李宝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蔡普亮、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岚山项目经理部:本院受理上诉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审原告王福忠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民终3293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璐玲:本院受理原告孙启全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6)鲁0304民初1256-1号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域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徐希和:本院受理原告方秀梅、徐光升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04民初1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谢爱云:本院受理原告张宗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04民初17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淄博博山捷亨建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钱玉刚诉被告淄博博山捷亨建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04民初17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孙瑞云:本院受理原告宋玉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04民初18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刘晓:本院受理孙宁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04民初14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述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苏桂霞、淄博连晟泵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魏培江诉你们、李欣盈、淄博博山恒升达板簧有限公司、孙富春、袁长海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域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宋顺利:本院受理原告石倩玲诉被告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临淄分局行政撤销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2016)鲁0305行初136号起诉状、参加诉讼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三日9:00(遇节假日顺延)在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谭凤兰、高丽萍: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晔、宋翠芹、孙玉红、谭凤兰、高丽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寨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牛兆涛、王春燕:本院已依法受理田恒树申请执行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们于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履行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2016)鲁0302民初22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申报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状况,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孙涛、孙健: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孙健、崔兴博、孙涛、朱秀峰;朱秀峰、孙涛、孙健、国洪杰;朱秀峰、孙涛、孙健、孙俊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案号分别为:(2016)鲁0302民初2165号、2166号、216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02民初2165号、2166号、21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叶学军: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淄博高新区中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路长德、路宁、刘海峰、淄博昌盛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仇涛、陶春慧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分别定于2017年3月9日上午9时00分、2017年3月9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叶学军、李雪、路秀红: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淄博高新区中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路长德、路宁、刘海峰、淄博昌盛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仇涛、陶春慧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分别定于2017年3月9日下午14时00分、2017年3月9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王世保:本院受理原告王玉山诉你劳务合同纠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王世保:本院受理原告王贵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王世保:本院受理原告张维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淄博金旗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淄博明珠物资有限公司、程健:本院受理的山东临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淄博泉泰经贸有限公司、高旋、山东新城力达石油催化剂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赵德志、淄博金旗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程健、淄博明珠物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一案,已立案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鲁03执647号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执行局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届时,我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鑫天经贸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宏伟煤炭购销有限公司、淄博永泰化工厂有限公司、滨州市鑫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贾宝文、陈涛: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瀛寰化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淄博永泰化工厂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宏伟煤炭购销有限公司、淄博鑫天经贸有限公司、陈涛、贾宝文、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滨州市鑫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3执异117号执行裁定书。本院裁定驳回异议人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的异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鑫天经贸有限公司、滨州市鑫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陈波: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昊昌经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淄博鑫天经贸有限公司、淄博祥能经贸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瑞鸿塑料制品厂、陈波、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滨州市鑫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3执异118号执行裁定书。本院裁定驳回异议人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的异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仁乐、金元美、王德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诉你与刘昭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13民初10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淄博永泰化工厂有限公司、滨州市鑫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陈涛: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淄博创信经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淄博永泰化工厂有限公司、陈涛、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滨州市鑫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3执异119号执行裁定书。本院裁定驳回异议人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的异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万顺经贸有限公司、威海雪莲山酿酒有限公司、烟台庄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罘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3089号民事判决,限被告烟台万顺经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14000000元、利息580416.67元、复利9724.35元,同时自2016年3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仍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付利息、复利给原告,并由其他两被告承担连带偿还责任;2、确认原告对被告威海雪莲山酿酒有限公司抵押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万顺经贸有限公司、烟台东兴经贸有限公司、烟台庄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罘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3090号民事判决,限被告烟台万顺经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15900000元、利息655875元、复利10831.18元,同时自2016年3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仍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付利息、复利给原告,并由其他两被告承担连带偿还责任;2、确认原告对被告烟台东兴经贸有限公司抵押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万顺经贸有限公司、烟台东兴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罘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3091号民事判决,限被告烟台万顺经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2000000元、利息99450元、复利1984.06元,同时自2016年3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仍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付利息、复利给原告,并由被告烟台东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2、确认原告对被告烟台东兴经贸有限公司抵押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东兴经贸有限公司、叶翠菊: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罘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3092号民事判决,限被告烟台东兴经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2500000元、利息124312.50元、复利2480.08元,同时自2016年3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仍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付利息、复利给原告,并由被告叶翠菊承担连带偿还责任;2、确认原告对被告烟台东兴经贸有限公司抵押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东兴经贸有限公司、叶翠菊: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罘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3093号民事判决,限被告烟台东兴经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7000000元、利息348075元、复利6944.21元,同时自2016年3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仍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付利息、复利给原告,并由被告叶翠菊承担连带偿还责任;2、确认原告对被告烟台东兴经贸有限公司抵押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东兴经贸有限公司、叶翠菊、孙崇智: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罘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3094号民事判决,限被告烟台东兴经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10500000元、利息522112.50元、复利10416.32元,同时自2016年3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仍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付利息、复利给原告,并由其他两被告承担连带偿还责任;2、确认原告对被告烟台东兴经贸有限公司抵押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初红波、荆玲、赵庆林、烟台龙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4民初2232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点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康蔚达:本院受理原告牟明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5民初19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招远市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纪绍峰:本院受理原告温绍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招城民初字第5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王德刚、陈仁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诉你与宇仁芹、刘昭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13民初10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陈仁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与刘昭瑞、刘春丽、王德刚、陈仁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13民初10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宋丽娜:本院受理原告单林与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13民初1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宋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13民初13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于洪伟:本院受理潘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于洪伟:本院受理王春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宫明、牛桂荣:本院受理的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在起诉状中主张:1、判令你们偿还原告贷款本金249029.23元、利息5110.1元(暂计至2016年6月28日),同时自2016年6月29日起仍按合同约定利率继续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2、判令你们负担律师费15106元;3、判令原告对宫明名下的位于烟台市芝罘区白石路105-21号内2号、建筑面积107.29平方米、房产证号为烟房权证芝字第E134095号房产经拍卖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山东金鼎热力工程公司、山东金鼎太阳能有限公司、李升彬: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金汇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杨连春、第三人招远市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芝商初字第1163号民事判决书及原告提交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6份,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状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初红波、荆玲、初乃晓、蓬莱市昌龙胶粘制品有限公司、烟台市颐和海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初同波、荆玉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4民初2233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6点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蓬莱市昌龙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初乃晓、蓬莱仙山茶业有限公司、李钦洪、初红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4民初2234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四日下午14点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初红波、荆玲、初乃晓、蓬莱市昌龙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4民初2235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四日下午16点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曲衍川: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4民初2477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四日上午10点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周学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4民初2478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四日上午8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王焕利、贺家萍:本院受理原告蓬莱市新源建筑器材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84民初2501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聂少杰:本院受理原告何学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4民初928号民事判决书(被告聂少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何学志厨具价款16200元,并支付自2014年6月15日起至判决所确定的宽限期内的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刘政:本院受理原告宁小喻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4民初1198号民事判决书(准予原告宁小喻与被告刘政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宁小喻负担150元,被告刘政各负担15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崔殿友:本院受理原告荆月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5000元;并支付自2015年11月2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的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陈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利津县人民法院

    朱剑锋:本院受理原告魏伟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饶县人民法院

    朱剑锋:本院受理原告魏伟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23民初430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五审判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广饶县人民法院

    中航南方机械化海南工程局、陈连玉:本院受理原告杨志胜、李连录诉中航南方机械化海南工程局、陈连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523民初29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高健、崔凤丽、山东佳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东营润科石油科技有限公司、王朋连、薛素梅、崔丽华、李晓、丁晓梅、李福良、孙玲菲、范春林:本院受理原告王洪亮诉被告高健、崔凤丽、山东佳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东营润科石油科技有限公司、王朋连、薛素梅、崔丽华、李晓、丁晓梅、李福良、孙玲菲、范春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山东金舜石油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冠能阀门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正翔化工有限公司、王现华、李彬: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河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3民初10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薛建叶:本院受理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河口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北京莱福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了原告孙连成诉你产品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陈晓岚、尚凡峰: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河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东营东明塑胶有限公司、山东黄海塑料有限公司、山东一鼎塑业有限公司、东营市正翔化工有限公司、张千、喻娅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河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门军、胡江红:本院受理葛秀珍、董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王菊英、东营市康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薄明安:本院受理原告王智勤诉被告成光前、王菊英、东营市康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山东阳光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薄明安、王汝芳、李守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司公告送达(2014)东开民初字第2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常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591民初10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胡常军:本院受理原告杨桂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宝峰、邢宁:本院受理的东营诺德工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15)东开商初字第440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评估张宝峰、邢宁名下的已抵押给申请人的坐落在东营区黄河路660号3幢301房产(所有权证号: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156596号)并委托东营市中信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175.88万元,现向你们公告送达东房中估字(2016)司32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们对该估价报告书有异议,可于公告期满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委托拍卖,不再另行公告,并定于异议期满后的第一个周二上午9时在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选择拍卖机构,拍卖机构确定后,本院将直接委托拍卖,拍卖日期以拍卖机构公告为准,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许秋云:本院受理原告张俊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91民初31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韩芳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与被告韩芳奎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91民初9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许飞、张勇、王宏春:本院受理上诉人合肥建工金鸟集团有限公司诉利津县金大地钢材销售中心、原审被告合肥建工金鸟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许飞、张勇、胥永涛、王宏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委托我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鲁05民辖终182号民事裁定书,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埃孚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范志平:本院受理原告东营民建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00分和第15日14时00分(遇节假日均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董海、纪庆章、郑培峰:本院受理原告王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孙茂杰:本院受理原告陈家龙诉被告孙茂杰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谭鹏鹏:本院受理原告张伟诉被告谭鹏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殿同:本院受理原告赵国红诉被告张殿同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桂华:本院受理原告张云龙诉被告张桂华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邱介莲:本院受理原告肖济元与被告邱介莲离婚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12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姗姗:本院受理原告张国彬与被告王姗姗离婚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12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宋茂林:本院受理原告徐明然与被告宋茂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13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杨笑华、王英、杨占铭:本院受理原告郭凯凯与被告杨笑华、王英、杨占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15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田述江:本院受理原告王兰兰与被告田述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2民初19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小武:本院受理上诉人李士三、李长福,被上诉人王小武、山东燎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5民终1454号案件的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太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山东泰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杨永生、泰安市太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5民终1455号案件的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祥广、朱秀芹:你(们)与王厚星执行一案,已依法裁定拍卖你们位于禹城市汉槐街南侧石油公司商住楼A 栋4单元401室房产,现公告送达《选取拍卖机构通知》,定于2017年2月10日10时来我院技术室选取拍卖机构并领取《确认拍卖机构通知》,届时不到视为放弃权利。并定于2017年3月20日、2017年5月9日、2017年6月22日此三日10时在德州法院拍卖网(http://dzzy.dpauc.com)举行拍卖会,如遇拍卖成交或以保留价抵债其后的拍卖会不再举行,请按该网发布的拍卖公告要求参加。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通知送达。

    禹城市人民法院

    周金芬:本院受理原告王胜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刘朝芹:本院受理原告王振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谢金忠、邱彩月:本院受理原告于桂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夏津县鑫力士焊接材料有限公司、夏津县海宇木业有限公司、夏津县腾翔机械、夏津县华联百丽商贸有限公司、张桂芬、张庆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冬梅、徐金文: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冬梅、冯泽明、徐金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427民初15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木勇:本院受理申请人张光福申请执行(2015)夏民初字第2555号民事判决书一案,我院已将你前妻王玉爱名下存款15920.76元划扣至夏津县人民法院,现向你送达(2016)鲁1427执63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限你于公告期满3日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夏津县人民法院

    于德忠:本院受理申请人仉治敏申请执行(2013)夏商二初字第331号民事判决书一案,本院委托德州市价格事务所于2016年8月10日对你名下车牌号为鲁N58Y87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评估,现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及拍卖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限你于收到公告后三日内到我院选择拍卖机构。逾期视为放弃,我院将依法选择拍卖行对该土地、房产进行拍卖。

    夏津县人民法院

    郭德闯:本院受理原告贾小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27民初11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苏留庄法庭(616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杨军:本院受理申请人夏津县天力纺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10)夏民初字第751号民事判决书一案,因原被执行人海阳市杨军专业针织织布工厂已注销,申请人申请将你变更为本案被执行人。现向你公告送达(2012)夏法执字第140号执行裁定书,我院已将你名下存款12526.03元扣划至夏津县人民法院账户,将你名下车牌号鲁YB7001、鲁FAE987的车辆予以查封,现向你送达(2016)鲁1427执恢152号执行裁定书。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青、山东吉星造纸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贾莉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淄博百特纺织有限公司、淄博万丰注塑有限公司、刘艳、刘云玲、刘茂丰、郑新、郑泉: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刘曼华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二日下午14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桓台县宏达地产品服务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淄博佳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二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桓台县城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桓台县牧工商总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淄博佳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4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淄博市桓台县建华水利建筑安装公司、淄博新世纪精品商场: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淄博佳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淄博龙光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王跃江、淄博市桓台县建华水利建筑安装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淄博佳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二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桓台县畜禽药械公司、桓台县牧工商总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淄博佳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桓台县晟荣电器有限公司、宋宁克: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淄博金銮电器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宋宁克: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李修棋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高立新: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桓台永安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李耀祯:本院依法受理原告魏蕃亮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王长刚:本院受理原告毕俊梅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06民初19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为:不准原告毕俊梅与被告王长刚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孙志仁、潍坊万鼎安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霞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10分(遇法定节假、休息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张喆、徐圆圆: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91民初13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国政:本院受理王其荣诉你、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德润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润烁燃气安装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391民初13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鲁翠华:本院受理原告解全学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91民初14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杨慧:本院受理原告肖玉亮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91民初14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邢远佳:本院受理孙晓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莱宝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淄博西普玻璃有限公司、田宜涛、徐金香、淄博海瑞德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与被告你们的和山东派力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91民初3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毕立武:本院受理淄博瑞源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与你及山东祎 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3民终15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三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孙胜杰与被申请人李守合、山东三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民申8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东福(集团)石台泰瑞有限公司、安徽东福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王东平与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民终3348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贷款已经逾期,经我单位多次上门催收,尚有部分借款人和担保人因故未来归还或签字,望涉及人员15日内到山东东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营支行归还贷款或签字认可,逾期不到我单位将依法进行起诉,特此公告,逾期人员如下:

    山东东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营支行

    单位:人民币元2016年11月29日

催收公告借款名称任俊峰刘雪莲柴东明保证人董水峰李海涛

  郭朋飞原贷金额30000300000120000结欠金额

  30000245702

  120000发放日2009-11-30

  2009-12-302009-12-31到期日2010-11-292010-12-292010-12-30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王钧东(工号:617114身份证号:370112198501245112):

    由于你自9月18日起未经公司允许的情况下,无故连续长期未到公司上班,连续旷工超过3天,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2016年11月25日为你的劳动合同解除之日及你在公司工作的最后一天,工资结算到2016年11月25日。

    现通知你自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到山东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济南区区部办理离职手续。逾期未办理即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你自行承担,特此公告。

    山东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f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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