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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0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

时间:2016-12-20 20:00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孙长征、段德双、王长军:本院已受理李德涛的申请,立案执行本院作出的(2015)历城民初字第3356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执3190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及传票
 孙长征、段德双、王长军:本院已受理李德涛的申请,立案执行本院作出的(2015)历城民初字第3356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执3190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及传票。执行通知书内容:限你们在公告期满后三日内履行上述判决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并依法承担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不履行义务,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财产报告令内容:如不按期履行义务,你们应在公告期满后八日内报告财产。传票内容:你们应在公告期满后第十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到本院执行局审判法庭203室接受询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樊振、杨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41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斌: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41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赵媛媛、周喜德: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41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于平、庄体利:本院已受理王希美的申请,立案执行本院作出的(2016)鲁0112民初2629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执3201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及传票。执行通知书内容:限你们在公告期满后三日内履行上述判决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并依法承担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不履行义务,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财产报告令内容:如不按期履行义务,你们应在公告期满后八日内报告财产。传票内容:你们应在公告期满后第十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到本院执行局审判法庭203室接受询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兆宽、吕素梅:本院受理原告闫克明、赵延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两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10万元并承担约定利息(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付清借款之日止以10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息2000元计算)。2.因诉讼引起的各种费用由两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3时30分在本院彩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大豪置业产业有限公司、王晓明: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历下区燕山工业小区开发建设总公司诉你们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历商初字第4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文、宋金珠、李文华、侯宇、济南华信汇丰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郝传艺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1、被告李文、宋金珠共同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复利,共计2178053元;2、判令原告对被告李文华名下位于历下区县西巷2号130的房屋享有抵押权,有权就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诉讼请求范围内优先受偿;3、判令被告李文华、侯宇、济南华信汇丰建材有限公司对被告李文、宋金珠在第1项诉讼请求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上述各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等原告实现债权的费用。现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河南奇味无穷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晓芳与被告河南奇味无穷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童佩生:本院受理原告杨贞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路训川:本院受理原告刘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郭广志:本院已受理原告王兆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一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庆海:本院受理的原告李乃成与被告王庆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有巨、韩璐:本院受理的原告李红静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277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立祥:本院受理原告韩茂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107万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7年3月20日9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孙传英:本院受理原告许丙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2、依法判令婚生女许嘉雨由原告抚养,被告孙传英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房玉荣:本院受理原告孟兆顺诉你合同纠纷一案,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费100000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彩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宝贝王快乐三六五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依娜诉你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方返还原告质量保证金和未使用电费10127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现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2016)鲁0102民初707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宝贝王快乐三六五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怀键诉你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方返还原告质量保证金和剩余场地租金32250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现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2016)鲁0102民初707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韩立民、徐明忠、周海滨: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讼求为:1、要求判被告韩立民偿还原告贷款本金7万元及利息15481.31元;2、判被告徐明忠、周海滨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岩:本院受理原告张红、朱桂岭、常琳、吕燕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26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韩林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凝易固砂浆科技有限公司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本院(2016)鲁0103民初3192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华胜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原告沈阳莫思特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华胜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2民初23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山东华胜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沈阳莫思特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支付欠款213280元。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志亮: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一托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志亮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原告山东一托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张志亮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3万元;2、判令被告张志亮支付逾期滞纳金25000元;3、诉讼费由被告张志亮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20日,并定于2017年4月5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柒燕森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万田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柒燕森经贸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2民初43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确认原告山东万田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柒燕森经贸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15年7月22日解除;二、被告济南柒燕森经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腾空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2111号中润世纪中心1号楼2101室房屋并交付原告山东万田实业有限公司;三、被告济南柒燕森经贸有限公司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山东万田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自2015年4月1日起至2015年7月22日的租金332240元;四、被告济南柒燕森经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山东万田实业有限公司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以332240元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为标准,自2015年7月23日起计算至2016年6月30日止);五、被告济南柒燕森经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山东万田实业有限公司赔偿2015年7月22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房屋占有损失1011420元;六、驳回原告山东万田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冯佩静、王玉良、山东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6)鲁0103民初5374号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七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5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潘玉民、金光翠:本院受理(2016)鲁0103民初5375号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七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53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勇、张梅:本院受理(2016)鲁0103民初5376号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七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53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潘广海、周辉:本院受理(2015)市商初字第1494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与被告陈金筑、张晓雪、赵坤、陈玥珺 、刘可心、刘玉超、周港丽、济南京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市商初字第14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海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关成善、富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神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6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海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关成善、富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神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6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远建经贸有限公司、凌志忠、马晓林、孙鹏、济南运成祥工贸有限公司、杨延超、杨勇、李玖琮: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山东天银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凌春霞、孙怀远、孙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13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丁燕春、张元峰、济南绿达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南郊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31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同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与山东新大地铝业有限公司、茌平县方正铝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5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众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兄弟路桥技术有限公司、李义、李群、李勇: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与济南宝万喜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33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解西举: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5576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55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近武、郑继军、李文军、顾业忠、郭慧强、薛浩、王涛: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5954、5955、5956、5957、5958、5959、5960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济南分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5954、5955、5956、5957、5958、5959、59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申传辉、许连本: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3895号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八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38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新、郭静、济南路通宇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3679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36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中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国一电缆有限公司、林体乐、郑友弟、林洪庄: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5532号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55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叶道秋、刘均丽、夏帮龙、朱程程、王云章、董晓琴: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5129、5130、5131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5129、5130、51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顾天福、胡后福、刘召芳、杨士付、胡宗玲、李家泉、刘学珍: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5127号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润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51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董殿阳、邱大龙、蒋万平、袁树涛、孟宪军: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5617、5618、5620、5621、5622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五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5617、5618、5620、5621、56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苏雪姣、张昌会: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5573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55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静、崔明: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5568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55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文军、井玉立: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5571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55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宋永忠、徐翠菊: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5572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55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军、赵培超、林蔚、马冬梅、张新华、宋德春: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4674、4692、4695、4551、4552、5569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六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4674、4692、4695、4551、4552、55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兴和进出口有限公司、山东润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5489号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2017年2月21日下午14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邹平宏皓工业型材科技有限公司、刘红、张思元、刘安凯、刘梅: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5630号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4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宏斌: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7174号韩登明诉你金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五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肖长华:本院受理原告济南环亚兴利经贸有限公司与你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武汉万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德宝建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高商初字第43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因进: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发展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1、被告支付原告物业费16743元及违约金;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朱广勇: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发展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1、被告支付原告物业费9626.5元及违约金;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代金剑: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发展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1、被告支付原告物业费4749.5元及违约金;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本院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冰华: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发展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1、被告支付原告物业费16743元及违约金;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西仪仪表有限公司、赵青:本院受理原告联强国际贸易(中国)有限公司诉被告济南西仪仪表有限公司、被告赵青、被告彭晓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51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磐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宋海丽、田林茂、潘桂花、康建民、任兰柱、杨中华:本院受理原告联强国际贸易(中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耿学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33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耿学福偿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44365.03元。二、被告耿学福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费4101.81元。三、被告耿学福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以44365.03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上述给付,限被告耿学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12元,由被告耿学福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彩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泰晟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全三诉你、张殿约、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章丘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5114.3元,其他费用待司法鉴定后确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陈峻伟:本院已受理吕同军的申请,立案执行本院作出的(2015)历城民初字第3907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执3122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及传票。执行通知书内容:限你在公告期满后三日内履行上述判决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并依法承担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不履行义务,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财产报告令内容:如不按期履行义务,你应在公告期满后八日内报告财产。传票内容:你应在公告期满后第十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到本院执行局审判法庭203室接受询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纪光、高瑞花、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5348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二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53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胡巡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胡巡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本院向你直接、邮寄送达均未成功,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26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1、被告胡巡忠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人民币32040元;2、被告胡巡忠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保险费3071.31元;3、被告胡巡忠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逾期违约金;4、驳回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10元,由被告胡巡忠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谭赛男: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5347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二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53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靖传锋、靖相利、于桂芹:本院受理(2016)鲁0103民初5087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趵突泉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50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高娣:本院受理(2016)鲁0103民初5666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56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培超:本院受理(2016)鲁0103民初5667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56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金炎苗木有限公司、宋代会:本院受理(2016)鲁0103民初5665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56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霍振、辛亚慧:本院受理(2016)鲁0103民初5083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趵突泉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50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一杉:本院受理(2016)鲁0103民初5082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趵突泉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50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德贵:本院受理原告付锦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33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不准原告付锦会与被告王德贵离婚。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付锦会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少审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邢正武、于言庆:本院受理原告彭俊程诉你们及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历城民初字第28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彭俊程各项损失共计130946.83元;驳回原告彭俊程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414元,由原告彭俊程负担1024元,被告邢正武负担2390元;鉴定费3100元,原告彭俊程负担93元,被告邢正武负担2170元;保全费520元,原告彭俊程负担156元,被告邢正武负担364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徐波、宋海滨、冀晓萍:本院受理原告谢爱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32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三被告偿还原告谢爱超借款3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被告潘成胜、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徐东梅、郑海、山东龙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马承成、包玉平: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张宝峰、邢宁: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王俊平、弓艳凤: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于学良、陈纪凤: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江苏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建设分公司:本院已受理济南开发区鑫联华物资销售中心的申请,立案执行本院(2014)历城商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及传票。执行通知书内容:限你单位在公告期满后三日内履行上述判决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并依法承担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不履行义务,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财产报告令内容:如不按期履行义务,你单位应在公告期满后八日内报告财产。传票内容:你单位应在公告期满后第十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到本院执行局(济南市二环东路3238号)南楼203室接受询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解丛丛: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朱熙与被执行人李军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查明你系本案被执行人李军江名下的位于济南市市中区七里山南村四区9号楼1-201室房产的第二抵押权人,因目前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材料:本院委托山东正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李军江名下的位于济南市市中区七里山南村四区9号楼1-201室房产(房产证号:中037282)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一份。依照该评估报告书,上述房产的总面积为60.46平方米,评估总价值为51.39万元,大写金额:人民币伍拾壹万叁仟玖佰元整;单价为8500元/平方米,大写:每平方米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异议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日内。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被告徐辉、崔杰、刘洪进: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聪明、张桂香: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们(2016)鲁01l2民初7257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28日15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焦静、韩国栋: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们(2016)鲁0112民初7252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27日9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二妮: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2016)鲁0112民初7254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28日9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肖作伟: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2016)鲁0112民初7255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28日14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田宗武、王小凤: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们(2016)鲁0112民初7256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28日10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马彦丽、崔文刚: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们(2016)鲁0112民初7258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29日上午9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爱贞: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2016)鲁0112民初7259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29日上午10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马彦丽、崔文刚: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们(2016)鲁0112民初7260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29日上午十时三十分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吕晓钟:本院受理原告张超诉被告吕晓钟(370103197407317510)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37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市中区兴东电动车经营部:本院受理原告赵德胜诉你方及李进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29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市中区兴东电动车经营部:本院受理原告苏保玲诉你方及李进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29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炳杰:本院受理原告王春菊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674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成、谢珍浓:本院受理的原告贾恩佑诉被告王成(330226198403066715)、谢珍浓(330226198502016246)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艾林鹏、济南秋好广告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隽诉你们及郑子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38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振莹、济宁市悠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姚亦正诉被告杨振莹、济宁市悠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三奇包装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济南三奇包装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票据种类银行承兑汇票、号码3050053 27252610、票面金额壹拾万元整、出票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收款人济南金哲工贸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6年10月28日、汇票到期日2017年4月28日、付款行中国民生银行济南玉函路支行。三、自公告之日起15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富强: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兴雨诉你与王树刚、王可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三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4万元及利息;诉讼费、邮寄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王恩峰、王莉莉:本院受理的原告卢宪斌诉你们与程龙、张元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19000元及利息;支付律师代理费2500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李秀兰、孔凡奎: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李秀兰、孔凡奎偿还贷款本金600000元及利息;被告李秀兰所有的位于济南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53号香港国际小区3号楼1-902室及储藏室原告有优先受偿权;诉讼费、邮寄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由你们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贾继建:本院受理的原告江秀吕诉你与潘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偿付借款2000000元及利息1320000元,至付清为止;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韩道宽、任候英: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可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你们偿还借款17.2万元及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由你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国震:本院受理的原告崔际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你给付借款37500元及利息;支付违约金5000元;诉讼费、保全费由你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高瑞禄:本院受理的原告伊圣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你支付借款46200元;本案诉讼费及一切费用由你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房泽江:本院受理的原告张静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与你离婚;依法分割共同财产;本案诉讼费由你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山东正昊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李如强、冠县恒远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国泰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出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文军: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与刘家广、杨振娜、刘拥军、刘绪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刘家广杨振娜偿还贷款本金143949.95元及利息;判令被告刘拥军、刘绪风、王文军承担连带清偿责;诉讼费、邮寄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李建生:关于原告李作钊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查封你所有鲁E7N015号小型汽车一辆,现执行法庭拟对查封财产评估、拍卖。现向你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公告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选号室选择评估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无法定理由拒不到场视为放弃相关权利,不影响机构选择和委托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刘志文、虞乘平、蒋琬珍、葛林华:本院受理原告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诚信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高子程、高桂林:本院受理原告蒋海程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兰山法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杨传伟:本院受理原告孙钦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桂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与你及马运东、孟令香、贾庆慧、金乡县金沃农资有限公司、闫成沛、郓城县大人农资供应合作社、董玉灵、谢瑞英、刘保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42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吴俊凯、廖兴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32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念、孙道敏: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111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沙志平、侯学敏: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52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晓华、徐元振、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61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苏宝强、杨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79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平家启、沈子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79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程启刚、孙玉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79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阚忠蕾、郑传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新城支行与你们、临沂市冠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80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启梅、张守欣、林成兵、李发香:本院受理原告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87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陈田军、俞海亚: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84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孙凤成、刘金丽、山东金挚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城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60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金挚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城区支行与你、孙贝贝、王云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60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赵超、尚玉玲、山东金挚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城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60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尹昌胜、山东金挚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城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60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刘克艳、曹彦平、山东金挚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城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60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姜守信:本院受理原告赵明亮诉姜守信、李守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02民初36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兰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吴玉启: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福思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58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坤强:本院受理原告付金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字第539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刘夫胜: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豪斯汀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与临沂瑞宇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临兰商初字第36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兰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周峰:本院受理原告英大期货有限公司诉你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26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39827元,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荣业、苑永红:本院受理原告谷照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51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海洋:本院受理原告李学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民初96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吴成亮:关于申请人石凤华与被执行人吴成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委托有关评估机构对吴成亮与崔允平共有的位于临沂市兰山区东方花苑D号楼2-2-2701室房产一处(房权证号000181163)及相应车位(房权证号000181161)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72.49万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山东贵恒信房地产土地评估经纪有限公司鲁贵评(2016)字第716号评估报告和(2015)临兰执字第3537号拍卖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房产以清偿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吴士国:关于申请人孟庆成与被执行人吴士国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委托有关评估机构对吴士国所有的鲁QHB132五菱面包车一辆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2.9万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临沂博尔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山博价评字(2016)第198号评估报告和(2016)鲁1302执1114号拍卖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拍卖该车辆以清偿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曹洪庆、王信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不能直接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29民初20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曹洪庆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垫付款121300元,被告王信玉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沭县人民法院    刘鑫:本院受理原告王乐云诉你抚养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29民初4238号抚养纠纷一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要求判令婚生女孩刘依依的抚养权归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17年4月6日15时00分在临沭县人民法院青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临沭县人民法院    临沂百汇装饰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卧龙荣华门业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民初604号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董帅:本院受理原告潘向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不能直接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院送达本院(2016)鲁1329民初11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董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潘向宁借款108 620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自2015年11月25日起至判决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 计算)。案件受理费2472元,由被告董帅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沭县人民法院    临沂市金鑫机械有限公司、武宜轮、韩宗娟、武汝峰、郭冉:本院受理原告临沭县常林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不能直接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29民初24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临沭县人民法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沭县人民法院    临沂市金鑫机械有限公司、武宜轮、韩宗娟、武汝峰:本院受理原告临沭县常林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不能直接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29民初24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临沭县人民法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沭县人民法院    张德强:本院受理原告洪妹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不能直接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29民初24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张德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洪妹偿还货款23 596元。案件受理费424元由被告张德强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沭县人民法院    临沭晟诚科技有限公司、临沂亿晨镍铬合金有限公司、伊九斌、赵武庆:我院办理的〔2016〕临技字第140号山东武钢钢结构有限公司与临沭晟诚科技有限公司、临沂亿晨镍铬合金有限公司、伊九斌、赵武庆承揽合同纠纷一案,需对该案中临沭晟诚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沭国用2013第076号土地)位于临沭县青云镇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全部地下管道等设施对外委托评估。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天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楼二楼拍卖大厅办理对外委托事宜(协商有关事项、选择专业机构、质证有关材料、通知参加现场活动等),并携带身份证件或派员持授权委托书等按时到达。根据法律和人民法院有关规定,被通知人逾期不至,视为自动放弃权利,不影响有关活动的进行及效力,并由被通知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兵:本院受理原告贾玉荣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8)沭民一初字第17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五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沭县人民法院    韦开兰:本院受理原告孙钦民、孙崇恒等十人诉莒南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孙运余与你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宋维霞:本院受理原告赵海香诉你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卫和:本院受理原告魏杰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81民初1936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朱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荣秋刚:本院受理原告刘艳梅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景才:本院受理原告郑红红诉你与冯立民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许金勇、张春华:本院受理原告刘宝勇诉你们与袁清禄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81民初1831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化楼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洪通、张青文、张青河、张书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们与高立军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81民初1565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宗智、张洪省、张华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们与高立军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81民初1566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洪如、张洪敏、张宗军、张宗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81民初1564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韩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诉你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丽:本院受理梁吉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杨传华:本院受理刘含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黄孝辈:本院受理姚来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何振立:本院受理原告郑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923民初296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本院宿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程正飞:本院受理原告高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西军:本院受理原告解培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州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吴恒贵:本院受理原告李风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州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赵龙:本院受理原告井鸿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春燕、董茂虎、赵德朝:本院受理原告姚道良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东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事故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娟:本院受理原告郭启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毛国、毛伟:本院受理原告吴同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923民初245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本院宿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刘学芬:本院受理原告蒋士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923民初字277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本院州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来光:本院受理原告林国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923民初字242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本院州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泰安市兴华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济南三齐包装有限公司诉泰安市兴华工贸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拟对原纸40.868吨的价值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场的,视为放弃选择权利。并于选择鉴定机构后第5天进行现场勘验(遇节假日顺延),逾期不到场的,不影响现场勘验的进行及其效力。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泰安天合经贸有限公司、陈军、吴修珍、博宇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贠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泰安市鑫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15)岱民初字第1046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鲁0911执202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刘鹏、张桂兰:我院受理的原告詹海慧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12民初20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刘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詹海慧10万元。二、被告刘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詹海慧违约金(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2月19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止,按年利率24% 计算)。三、驳回原告詹海慧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2466元,由被告刘鹏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上诉费,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兰峡(身份证号码:370911199008163633)、宋萍(身份证号码:370911198901207825)、兰坤(身份证号码:370911198909063651):本院受理原告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方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至2017年3月10日,本院定于2017年3月1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单海林:本院受理的于付友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烟台神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乳山市众信得物资供应站与你单位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滨海新区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孙中海:本院受理的原告乳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及于开阳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上诉人于开阳就(2011)乳商初字第 431 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

    乳山市人民法院

    牛伟丽: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仁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起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02民初37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王树珍、郭良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仁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起诉你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16)鲁1002 民初 38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张子辉、陈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仁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起诉你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16)鲁1002 民初 38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朱文棣: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仁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起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02民初38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李银:本院受理原告林岩与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无法直接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 时 (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八法庭由审判员吕俊芳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周玉明、祝业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邹清涛:本院在审理原告勇臣诉你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中,因你住所不详,根据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程序裁定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戚运财、王淑燕:本院受理原告陈彬、潘禹同、李伟、卢建威、杨丽超、王萍萍、张连芝、杨国平与被告戚运财、王淑燕民间借贷纠纷八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李建新、于安丽:本院受理原告吴学福与被告李建新、于安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 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辛洋洋、威海市丰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住址不详,根据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002 民初 295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威海市建丰铝塑门窗安装有限公司、威海建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田正明、田宇、刘军辉: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抵押、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002 民初 4359 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上述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钟金缘、威海银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桥支行与你金融借款、抵押、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02民初4361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上述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马书峰、纪凤香、威海银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桥支行与你金融借款、抵押、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02民初4375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上述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田瑞华、卢宁宁、威海银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桥支行与你金融借款、抵押、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02民初4377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上述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威海喜窝餐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会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许相如(曾用名许加臣)、张大风、张全义、方胜业:本院受理原告刘浩与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第一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王琳:本院受理原告刘燕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002 民初 366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张坤:本院受理原告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中心支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002民初31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张坤于本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支付原告保险款损失413104 元,支付至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账户中(威海市商业银行鲸园支行:88104201110000000003,户名为: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结算中心)。由张坤负担案件受理费6996元及公告费560元。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羊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孙菊野、张春梦:本院受理原告尚庆宝与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02民初39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冯义江、徐文:本院受理原告原小虎与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02民初38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夏龙海:本院受理原告林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92民初15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威海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异议人陈章益与你公司、威海满堂红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异议一案,已审查结束,并作出(2016)鲁1003执异 21号裁定书,裁定中止对威海市文登区龙山路 58-59号房产的执行。现公告向你送达上述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文登市程达冷藏厂:本院受理原告张英泽、王大文分别诉你仓储合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003民初1441、14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高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张新建:本院受理原告董文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003民初32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高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周佳建:本院受理原告石荣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003民初15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高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娄伟、林红:本院受理乔江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08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侯永光、文登市鼎顺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任永奇诉你二人及威海锦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慈红军:本院受理鞠金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9 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周俊杰:本院受理原告孟仓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003民初27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宋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刘桂宾:本院受理周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9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王卫杰、袁水滨:本院受理山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0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于合强:本院受理山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 (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 0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刘涛、威海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诉刘涛、威海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及该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0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毕晓辉、赵会:本院受理山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0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张进建:本院受理丛培模诉谭建海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追加你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威海华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威海梅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告威海华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003民初第 2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第五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姚妍芳、姚常平、文登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诉你们记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及该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 0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侯祝军:本院受理姜德明、邢小双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文商初字第6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丛培波:本院受理李强诉你与丛培庆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威文商初字第4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宋修军:本院受理宫忠卫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003 民初 233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曲孟孟:本案审理孙明诉你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 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唐景平:本院受理高朋飞与王洋、文登市晴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杨志威、于晓妮:本院受理邢畅宁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003民初27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张德超:胡海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已强制执行,现向你送达山东大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山东大地房估字 2016-FY009 号评估报告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若有异议可在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书面异议并提交相应证据,逾期视为对评估报告无异议并定于2017年3月2 日上午 9 时至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六楼拍卖厅选择拍卖机构,逾期不到场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本院将依法确定拍卖机构并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吉建:本院受理原告邱玲玲与被告唐玉龙、第三人荣成市马道裕隆造船厂、唐吉先、孙吉建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6)鲁1082民初3837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荣成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孙学军、李红进、孙波、宋静伟:本院受理原告王江锋与被告孙学军、李红进、孙波、宋静伟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6)鲁 1082 民初 188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彩英、王晓辉:本院受理原告王庆丽与被告王彩英、王晓辉、王宏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6)鲁1082民初14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吴岳:本院受理原告姜道军、刘景双、于新军诉你及山东荣城建筑集团安装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的三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参与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日上午9:0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拒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杨春明: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082民初 4270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人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马丽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马丽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2民初12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田兆泉、周克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田兆泉、周克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082 民初 126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蕾: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市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崖头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魏明:本院受理原告常红祥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26 民初 129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邑县人民法院

    魏明:本院受理原告南庆明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26 民初 130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邑县人民法院

    魏明:本院受理原告师庆喜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26 民初 130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邑县人民法院

    魏明:本院受理原告张庆东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26 民初 130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邑县人民法院

    杨连银:本院受理原告平邑县九间棚花岗石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后的15日。并定于2017年1月9日上午9 时 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邑县人民法院

    李发花:本院受理原告华保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26 民初392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间届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邑县人民法院

    薛学文:本院受理曹学亮、孙文英、杨维兰、曹志慧、曹志娟、曹志艳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22 民初 41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郯城县人民法院

    临沂联港不锈钢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济钢集团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27 民初363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临沂联港不锈钢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济钢集团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贷款 22.8万元及利息损失。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南县人民法院

    张书坤: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莘县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522民初15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莘县人民法院

    李建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庄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遇节假日顺延)的第三日上午 9:00 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莘县人民法院

    更  正

    2016年 12月 16 日本报 4 版刊登陈茂东位于济南市历城区盖佳花园南二区16号楼3 单元 202 室房屋的购房收据挂失公告,购房收据单据号:017236 号改为 0172361号,特此更正。 刘恩爱:本院受理原告王光杰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 1203 民初716 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 14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王哲民、李万俊:本院受理原告陆丰强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203民初 83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王连勋、韩琳:本院受理原告屈丽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鲁 1203民初 948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08时 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颜庄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张鸿、王士友、徐继斌:本院受理原告徐加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鲁 1203 民初 959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颜庄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张博、丁光洲、李春启: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友钢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鲁 1203 民初 993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 时 10 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颜庄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王刚:本院受理原告乔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2016)鲁 1203 民初 1071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5时 30 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颜庄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昊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孟召友:本院受理原告新泰市中勇达物资供应处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1203 民初 999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张发强、张发钢、李真涛:本院受理原告程玉祥诉你们行政案由一案【(2016)鲁 1203 行初 15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鑫成铜业有限公司、莱芜市东远型钢有限公司、山东莱芜新阳光玻纤机械有限公司、莱芜市金鼎矿业有限公司、莱芜市金昊物资有限公司、莱芜市凯润工贸有限公司、谭乐建、亓玉美、李斌、王文华、张宝玲、李传华、王华:本院受理的原告莱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莱芜市鑫成铜业有限公司、莱芜市东远型钢有限公司、山东莱芜新阳光玻纤机械有限公司、莱芜市金鼎矿业有限公司、莱芜市金昊物资有限公司、莱芜市凯润工贸有限公司、谭乐建、亓玉美、李斌、王文华、张宝玲、李传华、王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2 民初 3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鑫建物资有限公司、王健:本院受理原告莱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钢城信用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203 民初 4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宏远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莱芜市焰泰工贸有限公司、闫慧、桑立卫、韩传彪:本院受理原告莱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钢城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203 民初 42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鑫建物资有限公司、莱芜市鑫隆泰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莱克阀门有限公司、王健:本院受理原告莱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钢城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203 民初 42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宏远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韩传彪:本院受理原告莱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钢城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203 民初 42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左进君、齐元叶: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广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当事人监督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马世军、张霞:本院受理(2016)鲁1202民初 4333 号原告王敦富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温萌:本院受理原告段明忠、陈麦英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开庭传票等。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 30 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刘宝生:本院受理原告南爱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许振文:上诉人李良业就 (2016)鲁1202 民初 2195 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红波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莱芜市普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莱芜市普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就(2015)莱城民初字第 2709 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亓伟:本院受理原告韩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 30 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袁乾华:本院受理原告王晓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付洪菊:本院受理原告郝树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朱伟:本院受理(2016)鲁 1202 民初4277 号原告邱仲芳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宋绍柱:本院受理原告徐传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当事人监督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 30 分在牛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孝刚、陈丽、任守泽、张莹:本院受理原告张秀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 3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刘琳:本院受理(2016)鲁1202 民初 4458号原告李仰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毕书德:本院已受理原告于来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鑫建物资有限公司、王健:本院受理原告莱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钢城信用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203 民初 419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鑫建物资有限公司、王健、山东莱克阀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莱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钢城信用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203 民初 421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刘胜利、马虹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宁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被告王金水、李向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22 民初 117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刘胜利、马虹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宁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被告范新民、谢宝成、李荣岗、李长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6)鲁 1422 民初117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任万强、郭平柱:本院受理原告高学东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平原县人民法院王凤楼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原县人民法院

    山东深视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荣涛:本院受理山东科信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诉山东深视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荣涛、深圳市深视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薛巨明:本院受理郑厚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425 民初 2303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行政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商瑞涛、刘子善、李照磊:本院受理宰德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425民初 2300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行政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黄山存:本院受理原告管红梅与被告黄山存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李长安、陈风芝、李书山、尤红芬: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寿钢:本院受理原告蒋明晶与被告王寿钢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427 民初167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雪玲:本院受理原告张孟与被告张雪玲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427 民初 21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周鲁: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巨野汇民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724 民初205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李银喜、程建国:本院受理原告杨清霞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周鲁:本院受理原告张乃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724 民初 164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范自轩、姜传豪、刘战国、左亚男: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 1724 民初4577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孔凡猛、包金子、高振中、王积路: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孔凡猛、包金子、高振中、王积路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 1724 民初 4579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王超阳、闫成明、魏佳、聂海鹏: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超阳、闫成明、魏佳、聂海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 1724 民初4580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下午 2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张体刚、康灿、郭露露: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体刚、康灿、郭露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1724 民初 4582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3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潍坊市造福水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巨野县新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王绍男:本院受理原告王秀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724 民初 301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巨野天力液压机械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于涛申请执行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公司未履行已经生效的(2016)鲁 1724 民初 1568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本院依法对查封你公司名下的房产两处(房产证号:巨房权证巨野县字第 2010-G00086 号、巨房权证巨野县字第 2009-G00076 号)进行评估。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724 技第 037 号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请在本公告送达次日的下周一上午九时到我院技术室参加选择评估机构(节假日顺延)。选择评估机构采用随机方式确定,届时如不准时到场或不到场不影响选择评估机构的进行及对外委托评估的效力。评估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通知你公司选择专业机构名称及现场勘验通知,直至评估、拍卖、变卖以及房地产权过户。如有意见,请直接与我院技术室联系。联系人:程先生 0530-8257129。

    巨野县人民法院

    吴景仲、董仲兴:本院受理原告李万芝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724民初 328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孙丽丽:本院受理原告郑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冯永金:申请执行人冯建党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未履行已经生效的(2016)鲁 1724 民初 4521 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本院依法对查封你名下位于巨野县苏南商贸城 A 幢3-104 室房产一处进行评估。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724 技第 037 号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请在本公告送达次日的下周一上午九时到我院技术室参加选择评估机构(节假日顺延)。选择评估机构采用随机方式确定,届时如不准时到场或不到场不影响选择评估机构的进行及对外委托评估的效力。评估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通知你公司选择专业机构名称及现场勘验通知,直至评估、拍卖、变卖以及房地产权过户。如有意见,请直接与我院技术室联系。联系人:程先生 0530-8257129。

    巨野县人民法院

    赵洪勇:本院受理原告沈凤英与你和张德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724民初 310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赵洪勇:本院受理原告沈凤英与你和张德占、史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1724 民初 311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陈瑞波:申请执行人张体坤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未履行已经生效的(2015)巨民初字第 2365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本院依法对查封你名下的坐落在巨野新华创业街 7号楼 2 单元 202 室房产一处(房产证号:巨野县字第 0005444号)进行评估。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724 技第 039 号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请在本公告送达次日的下周一上午九时到我院技术室参加选择评估机构(节假日顺延)。选择评估机构采用随机方式确定,届时如不准时到场或不到场不影响选择评估机构的进行及对外委托评估的效力。评估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通知你公司选择专业机构名称及现场勘验通知,直至评估、拍卖、变卖以及房地产权过户。如有意见,请直接与我院技术室联系。联系人:程先生 0530-8257129。

    巨野县人民法院

    付道新、付兴鹏、付道村: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付道新、付兴鹏、付道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 1724 民初457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薛占、姚小斌、姚辉茹: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薛占、姚小斌、姚辉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1724 民初 4685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徐宪信、孔令京、 唐存国: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徐宪信、 孔令京、 唐存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 1724 民初 4687 号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 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2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张保国、张新浩、张文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保国、张新浩、张文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 1724 民初468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3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任城区航运服务中心、张清:本院受理原告柳合顺诉你们和济宁市任城区喻屯镇人民政府、郑振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名单、管辖权异议申请书、(2016)鲁 1724民初 4334 号民事裁定书和被告济宁市任城区喻屯镇人民政府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诉讼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20日  

(责任编辑:f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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