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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5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查询

时间:2016-12-16 11:34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丁东生、孙秀丽:本院受理原告华琳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直接送达及其他送达方式均不能向你们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
丁东生、孙秀丽:本院受理原告华琳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直接送达及其他送达方式均不能向你们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上马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天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宋启升、杨为俭、辛淑芹、杨成:本院受理原告刘大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管辖权异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苹果工艺品有限公司、纪超: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6)鲁0214民初42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们送达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6)鲁0214执1831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海捷奥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芬可乐特殊钢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含)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曹吉明:本院受理房立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4民初44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李梦梦、张岩明:本院受理的袁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刘娜娜:本院受理原告刘方凯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马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姜斌、韩晓鸣:本院受理原告张汉红诉你们及第三人青岛鼎悦典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14民初172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上马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卢元勋:本院受理原告蔡建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城民初字第619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上马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李佳荣、梁柏华、李巨辉、周承福:本院受理原告李德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4民初9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上马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颂宏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刘美贞、刘永大、刘彩霞:本院受理原告刘宗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上马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明杰: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平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2675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大地伟业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上诉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就(2015)黄民初字第6015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赵后祥:本院受理原告范洪与被告赵后祥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152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陈明明:本院受理原告李雪海诉你(2016)鲁0211民初10376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一、被告偿还原告借款50000元及自2014年5月21日至还清借款之日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珠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添子:本院受理的原告逄玉荣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提交证据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在本院巡回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孙松洋、董立志、丁娜:本院受理原告尹胜荣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1民初55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董家口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第二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鼎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青岛金鼎机械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青岛金鼎机械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452号行政裁定书。青岛金鼎机械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胶南市东栋铉机械厂: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胶南市东栋铉机械厂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胶南市东栋铉机械厂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453号行政裁定书。胶南市东栋铉机械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胶南市东栋铉机械厂: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胶南市东栋铉机械厂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胶南市东栋铉机械厂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454号行政裁定书。胶南市东栋铉机械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凯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青岛凯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青岛凯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455号行政裁定书。青岛凯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恩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青岛恩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青岛恩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456号行政裁定书。青岛恩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恩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青岛恩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青岛恩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457号行政裁定书。青岛恩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恩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青岛恩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青岛恩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458号行政裁定书。青岛恩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新军、盛兆芳: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青岛泽润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2014)黄执字第4155号典当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黄执字第4155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们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履行下列义务:一、支付欠款人民币450000元、综合服务费人民币207000元及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442元,以上共计人民币666442元。二、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及向本院缴纳执行费人民币9064元。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黄执字第4155-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李新军名下的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秦皇岛路1-777号4栋2单元1503室房屋1套。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执行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拍卖、变卖被查封的财产。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玉坤:本院受理的原告隋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黄民初字第9114号财产保全裁定书、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公告期满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玉坤:本院受理的原告宋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黄民初字第9116号财产保全裁定书、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公告期满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烟台洲峰化工有限公司、王传洲: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瑞星海藻工业有限公司诉被告烟台洲峰化工有限公司、王传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1民初18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院判决:一、被告烟台洲峰化工有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青岛瑞星海藻工业有限公司货款106000元;二、被告王传洲在出资不到位97万元范围内对上述第一项规定的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洪亮、王月峰:本院受理原告纪谦强与被告王洪亮、王月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沈自强:本院受理的原告张世花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缺席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2016)鲁0211民初8186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明天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青岛明天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青岛明天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242号行政裁定书。青岛明天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明天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青岛明天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青岛明天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243号行政裁定书。青岛明天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明天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青岛明天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青岛明天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244号行政裁定书。青岛明天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孚祥德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青岛孚祥德商贸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青岛孚祥德商贸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285号行政裁定书。青岛孚祥德商贸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美艺纺织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青岛美艺纺织品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青岛美艺纺织品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290号行政裁定书。青岛美艺纺织品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美艺纺织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青岛美艺纺织品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青岛美艺纺织品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291号行政裁定书。青岛美艺纺织品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唐岛湾开发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唐岛湾开发公司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唐岛湾开发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389号行政裁定书。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唐岛湾开发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唐岛湾开发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唐岛湾开发公司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唐岛湾开发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390号行政裁定书。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唐岛湾开发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鼎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青岛金鼎机械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青岛金鼎机械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404号行政裁定书。青岛金鼎机械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鼎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青岛金鼎机械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青岛金鼎机械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405号行政裁定书。青岛金鼎机械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锦华润服装水洗厂: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青岛锦华润服装水洗厂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青岛锦华润服装水洗厂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414号行政裁定书。青岛锦华润服装水洗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锦华润服装水洗厂: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青岛锦华润服装水洗厂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青岛锦华润服装水洗厂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415号行政裁定书。青岛锦华润服装水洗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庚辰昊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青岛庚辰昊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青岛庚辰昊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211行审461号行政裁定书。青岛庚辰昊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成、王辉:本院受理原告张英诉被告王成、王辉、刘仲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1民初108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院判决:一、被告王成、王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张英借款本金4万元;二、被告王成、王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自2015年9月10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期间的利息(以4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三、被告刘仲升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成、王辉:本院受理原告李鸿起诉被告王成、王辉、刘仲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1民初108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院判决:一、被告王成、王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李鸿起借款本金5万元;二、被告王成、王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自2015年8月19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期间的利息(以5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三、被告刘仲升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董茂金:本院受理原告韩玉洁诉被告董茂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1民初121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院判决:被告董茂金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韩玉洁借款本金160000元,逾期违约金76800元,共计2368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晓峰、李苹苹:本院受理李学仁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64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唐黎芳:本院受理姜荣新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勋国:本院受理余璠 起诉你民间借贷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胶民初字第38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天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大海诉你与青岛建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适用特殊程序案件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原告刘大海提起上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

    胶州市人民法院

    朱敬敏:本院受理青岛绿城胶州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铺集建筑公司:本院受理原审原告唐晓娜诉原审被告青岛铺集建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再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程明家、李雪洁:本院受理(2016)鲁0285民初6687号原告王德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孙吉山:本院受理的原告仇虹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47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日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张芹、青岛大正乐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莱西市嘉合航空售票处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5民初649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王军正:本院受理的(2016)鲁0285民初5932号原告王洪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徐希山、邹翠范:本院受理的(2016)鲁0285民初6370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姜彬: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盛蓝盾贸易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5民初54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夏格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西市人民法院

    高佩玲、褚殿双、李庆友、李学文、李玉刚、李云杰、刘彩霞、刘希臣、刘希凤、吴国涛、杨贵荣、臧永福、郝龙月、李玉平、刘寿涛、刘维华:本院受理原告柳忠俭、于秀美与被告姜海龙、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东港支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5民初5043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院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金海源食品有限公司、青岛科柏利高性能聚合物有限公司、青岛贸利元实业有限公司、张峰:本院审理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和被告青岛金海源食品有限公司、青岛科柏利高性能聚合物有限公司、青岛贸利元实业有限公司、张峰信用证开证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西商初字第9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热带雨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6)鲁0285民初2826号原告王兰兴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5民初282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西市人民法院

    薛秀玲、刘玉玲、青岛欧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丁菊香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田淑芹、熊晓峰、青岛欧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红艳、杨绍林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刘成宾、胡钟艺、陈明谦、王菲菲、青岛盛泰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建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市李沧区中意佳房产中介所:本院受理原告勾岩诉你、孙国胜、隋丽艳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参与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举证期界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李村法庭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程国清:本院受理原告李赛宁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度市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陈美艳申请宣告马泉瑞死亡一案,经查:马泉瑞,男,1965年3月30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山东省平度市蓼兰镇(原万家镇)宅科村,公民身份号码:370226196503303333。马泉瑞于2007年2月24日离家出走,至今已9年有余。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希望马泉瑞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刘建建:本院受理原告陈希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3民初30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明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刘海军:本院受理原告崔暖暖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店子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度市人民法院

    潘洪合:本院受理原告高培义诉你与高秀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店子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度市人民法院

    宫鹏飞、青岛昌百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夕芝诉你们与宫秀财、黄美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田小桃:本院受理原告刘宪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店子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度市人民法院

    青岛瑞丰织布厂、于堂瑞、刘继艾、平度市张舍镇垚林消音器厂、袁建波、陈建娟: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刊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崔钦好:本院受理原告王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3民初67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明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马全球:本院受理原告王永芝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店子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度市人民法院

    龙天秀:本院受理原告徐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蓼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张桂兰:本院受理原告许焕常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王建: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市支行与被告王建、青岛海林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刊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孙凤霞:本院受理原告李京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3民初73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店子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王天峰、张明月: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追加被告申请书、保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郝甜:本院受理原告王爱华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使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你支付原告租金20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0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登州路22号丙)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义鹏:本院受理李娜诉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志勇、刘华君:本院受理曲新云诉你、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楚贺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富航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天和禾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海亿能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济南鹏翔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631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延安三路36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娜:本院受理原告王元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51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领先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徐英先:本院受理原告褚嘉波诉你们返还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登州路22号二层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请人吴嘉明宣告被申请人吴嘉新失踪一案,经查吴嘉新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希望吴嘉新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谢廷凤、徐洪峰:本院受理孙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于鹏:本院受理田鸿霞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44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谢向东:本院受理原告宋笛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青岛必达商贸有限公司、青岛韵昇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青岛盛世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郝旭、孙慧君: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4)南商初字第3017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于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公告期满后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博家园商贸有限公司、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刘卫华、周庆博: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31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正强、毛洁洁、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滕安帅、张健、郭秀敏、毛大鹏: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306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屈磊、冯质花:本院受理原告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中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25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宝、黄晶晶: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金春梅、慈刚: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青岛运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杨为俭、辛淑芹、杨成: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6)鲁0202民初12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于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公告期满后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尹振、王春敏,关于本院执行的(2016)鲁0202执1867号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尹振、王春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5)南商初字第3067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依法裁定对你提供抵押的位于青岛市李沧区青山路618号23号楼1单元502户(带阁楼)房产进行拍卖,责令你单位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拍卖裁定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半岛家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刚诉被告青岛半岛家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2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有厚: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1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城喜、曹永贞: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24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虞红娅、黄兴财、孙希宝、宋君传: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16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蒋林、第三人张勤:本院受理原告苏琦诉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301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东营渤海纺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三剑线业工贸中心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301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冷克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306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范希贤、毛彩香、孟华、青岛天和缘染整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306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涛、莫凤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12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喜来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铭磊、郭晓娜、郭峰、李宁、青岛农家乐肥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19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官鉴、高静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13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邱水仙、钟兆喆: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13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栾学先、赵爱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13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英杰、于坤莲: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诉被告王英杰、于坤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瑞文: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诉被告王瑞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孟宪芹、孙合新: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诉被告孟宪芹、孙合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其照、孙莉莉: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诉被告王其照、孙莉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夏文成、王妍: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诉被告夏文成、王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蓝色港湾置业发展(青岛)有限公司、栾志强、陈菲、赵美玉、栾敬尧、青岛佳恒房地产有限公司、青岛亨鑫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付强诉你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209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宋攀峰、李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12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玲玲、李强、陆永刚、林中花、刘卫东、李令粉、青岛东林特禽养殖有限公司、青岛远东不锈钢有限公司、青岛圣世恒业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伟: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岩、尚小杰: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翔宇: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书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肖治国、黄美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邱婧、青岛保利广惠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爱琴、张川: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12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久红纺织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康盛林茂服饰有限公司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10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柳华召、王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玲、张国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海燕、官旭宁、山东华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古田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郭志强、郭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崔海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国园、闫瑞红、赵振韶、仇明建、田波、马晓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吕春波、杨晓杰、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克青:本院受理原告赵璇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宿继标: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1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凤波: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1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传印: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1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照青: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1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佳荣: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1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喜平: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1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存庆:本院受理原告维仕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0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兰勇君、李志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周军、周鑫、张丽、山东圣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圣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郑本游、侯晓东、山东圣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圣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鄢立静、刘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喜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6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福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崔学正、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青岛海能达燃料有限公司、苏世龙、王亚丽、孟祥峰、李文静: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青金商初字第48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第三人青岛永信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其为本案申请执行人,本院作出(2015)南执字第2326-2号执行裁定书,变更第三人青岛永信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因你们下落不明,现责令你们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限你们于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判决书向第三人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段有涛、孙锡美、宋德春、贺常清:本院作出的(2014)南商初字第7005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第三人李静申请变更其为本案申请执行人,本院作出(2014)南执字11980-2号执行裁定书,变更第三人李静为本案申请执行人。因你们下落不明,现责令你们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限你们于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判决书向第三人李静履行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马存芳申请宣告马玉山死亡一案,于2015年8月31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本院于2016年9月20日依法作出(2015)市民特字第39号民事判决书,宣告马玉山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再磊:本院受理原告夏靖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夏靖借款本金50800.53元及相应利息;驳回原告夏靖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70元,原告夏靖负担50元,被告张再磊负担1420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袁永丽:本院受理原告夏靖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夏靖借款本金28801.73元及相应利息;驳回原告夏靖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30元,原告夏靖负担50元,被告袁永丽负担680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岱兵、王艳玫:本院受理原告姜晓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27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周岱兵、王艳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姜晓借款10万元及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13年5月4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算。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郭松:本院受理原告丁衣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9时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戈:本院受理原告郑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各一份。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钮力、刘玮琦:本院受理原告孙建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各一份。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6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德彦:本院受理原告魏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各一份。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6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勇岭:本院受理原告刘伟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各一份。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香宝皮具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庞淑红诉你公司与辛开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各一份。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7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许凤:本院受理原告曹殿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各一份。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8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强、耿广君、济南文峰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转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各一份。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8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宗德明、王庆美:本院受理原告张玉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各一份。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9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于明杰、吴华萍、杨德强、米元良、郭祥会、米波: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市中区鲁银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管辖权异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各一份。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6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蓝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张兆华、许志云: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市中区鲁银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山东蓝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济南万迪商贸有限公司、张兆华、许志云、薛劲松、张利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6)鲁0103民初1861号民事判决书,原告济南市市中区鲁银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就该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朱铄、山东浙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赛尔包装工程有限公司、钱生军:本院受理原告任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限届满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于文福、叶建春:本院受理原告陶适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限届满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丁永波: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捷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40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见德水: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捷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48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崔国军: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捷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48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白杨: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捷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48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阳: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捷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48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耿亚楠: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捷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48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丁刘生: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捷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48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茜茹: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捷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48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市中区柒捌荟美食广场、杨睿、济南金芙蓉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吴雷:本院受理的原告孙永诉你们联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26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市中区柒捌荟美食广场、杨睿:本院受理的原告孙永诉你们联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26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德州宏图化工有限公司,赵洪文,任传芳,陈晏男:本院受理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德州宏图化工有限公司,赵洪文,任传芳,陈静静:本院受理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德州宏图化工有限公司,赵洪文,任传芳,冯保成:本院受理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德州宏图化工有限公司,赵洪文,任传芳,王宁:本院受理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德州宏图化工有限公司,赵洪文,任传芳,刘立卫:本院受理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德州宏图化工有限公司,赵洪文,任传芳,赵彦明:本院受理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德州宏图化工有限公司,赵洪文,任传芳,赵洪武:本院受理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6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静、周建卫:本院受理佛瑞吉冷冻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厦门开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厦门开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陈贵州:本院受理原告王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龚小平、姜有琴、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7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庆军、刘勃、徐学成、刘庆德: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被告刘庆军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利息33833.91元(计算日截至2016年6月20日,之后的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另行计算,直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二、被告刘勃、徐学成、刘庆德为上述借款本息提供连带保证偿还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7年3月29日10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平、张军、隗超、巩洪领: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被告李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利息41477.53元(计算日截至2016年6月20日,之后的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另行计算,直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二、被告张军、隗超、巩洪领为上述借款本息提供连带保证偿还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7年3月29日10时0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腾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孙义斌与你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91执707号执行通知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5)高商初字第54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德山、刘勃、徐学成、刘庆德、刘庆军: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被告徐德山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万元,利息30625.45元(计算日截至2016年6月20日,之后的利息以9万元为基数另行计算,直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二、被告刘勃、徐学成、刘庆德、刘庆军为上述借款本息提供连带保证偿还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7年3月29日10时0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刘燕、朱丽娟、郭冠林、郭震: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5254、5253、5252、52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韩振刚、鞠海东、陈俊、李强: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5250、5248、5247、52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利、徐合、徐爱民、付善旺、徐彪: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被告徐利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95300元,利息202613.53元(计算日截至2016年9月20日,之后的利息以295300元为基数另行计算,直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二、被告徐合、徐爱民、付善旺、徐彪为上述借款本息提供连带保证偿还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7年3月29日9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腾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大连德隆建设有限公司与你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91执709号执行通知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5)高商初字第54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腾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李远忠与你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91执708号执行通知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5)高商初字第54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宾、孙东海:本院受理原告张秀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52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张宾、孙东海返还原告借款本金14400元,支付利息(以14400元为基数,自2016年8月16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诉讼费由你们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邹福昆:本院受理原告任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3069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邹福昆偿还原告任强借款7万元。二、被告邹福昆向原告任强支付逾期利息,以7万元为基数,2016年5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郭光平:本院受理原告娄义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郭光平支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许传兴:本院受理韩清安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2)历城民重初字第229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1、被告与原告进行工程结算,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832477.35元及利息;2、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3、追加被申请人许传兴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3月28日上午9:00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东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朱逢海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3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健承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富丽彩印刷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16)鲁0191民初106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高友善:本院受理姚立国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4674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高友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姚立国借款本金10万元及2009年11月17日起至2016年7月20日止的利息18万元。二、被告高友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姚立国10万元本金的逾期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7月2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年利率24% 计算)。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烟台佰房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松龙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烟台佰房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密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烟台佰房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进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00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烟台佰房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何劲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30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玉强、李广翠:我院受理原告毕玉河诉你们(2016)鲁0112民初7013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27日14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陈乐、曹修山、高欣欣、范志美: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5245、5244、5243、52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宝凯、徐鹏、于海涛、李德华、唐海冉、何雅静: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号5235、5236、5237、5238、5239、5241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永惠:本院受理原告刘月兰诉被告张永惠(37010419640824004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东营里奥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安琪、孙运波、宋丽丽、李志勇诉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及你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四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1民初l473、1474、1475、14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邹平县长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王玲、王平:本院在审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被告山东省邹平县长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广源节能材料有限公司、邹平佰郑油棉有限责任公司、王玲、王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01民初194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授权委托书、政务监督卡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申会、苑光恋、苑吉俭:本院受理上诉人商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展家信用社与被上诉人甄传勇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撤销原判,改判支持了商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展家信用社一审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民终39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卜祥秋: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王德木与被上诉人王兴昌、卜祥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一、卜祥秋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王兴昌饲料款20000元。二、驳回王兴昌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5民终20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振: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聊城润昌农村商业银行诉你及王玉海、杨枚田、张跃云、李昌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杨枚田、张跃云、李昌安不服冠县人民法院(2016)鲁1525民初2193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提起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冠县人民法院

    殷会雨、汪成凤:本院立案执行的宋立铭申请执行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依法委托山东新永基土地房地产评估资询有限公司,对你名下的位于济南市平阴县榆山路南段路西的房地产(房产证号为:平房权证城字第01554号;土地登记审批表编号:081304099平国用<2005>059号)进行评估。现因无法找到你的确切下落,我院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鲁新评字[2016]法07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结果及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内容如下:位于济南市平阴县榆山路南段路西的房地产(房产证号为:平房权证城字第01554号;土地登记审批表编号:081304099平国用<2005>059号)幢号01商业、幢号02、03车库(房产总建筑面积为1559.95平方米及相应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17.99平方米)2016年11月11日的房地评估总值为4553795.0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伍拾伍万叁仟柒佰玖拾伍元整。如你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书面向本院提出;定于2017年3月7下午2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六楼拍卖厅进行专业机构选择。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平阴县人民法院  魏吉涛:本院受理原告周晶晶诉被告你、昃凌云、魏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通裁定及保全裁定各一份)、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徐莹:本院受理原告蒋延永诉你、第三人翟召健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304 民初 154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述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袁轲轲:本院受理原告崔金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304民初 190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述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刘心东:本院受理原告王维乐诉你及王飞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304 民初 153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滕修徽、山东博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淄博金泰混凝土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耀诉被告刘云、滕修徽、山东博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淄博金泰混凝土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304 民初 8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述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崔继利、刘凌云: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崔继利、刘凌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淄博方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淄方大估字【2016】AA194 号房地产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载明:以上房屋评估价为人民币 480800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申请重新评估。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于 2017 年 03 月 01 日早 9:00 到博山区人民法院技术科选择拍卖机构,逾期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第六款之规定,随机选择拍卖机构。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马建亭: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孙志刚与被执行人张国生、马建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异议人朱勇刚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306 执异 46 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聂玉:本院受理原告孙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09 时 00分(遇法定节假、休息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曹波、刘卫英: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李明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邱伟明、李霞、山东百融房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邱伟明、李霞、山东百融房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艳:本院受理原告李涛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391民初 162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力拓铝业有限公司、袁春帅、徐美田、耿国凌、张琴:本院受理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诉你们、淄博三林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淄博金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李柏林、邵云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郭航陆、徐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诉被告你们、山东世纪金源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新商初字第 26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青、山东吉星造纸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山东赛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321民初 229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刘延军: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淄博裕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321 民初 239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王光辉: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淄博裕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321 民初 239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王玄烨、陶斌:本院依法受理原告王志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 2017年3月 17 日下午 14 时 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任伟、尹雪婷、荆涛:本院依法受理原告耿涛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 8 时4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巩秀荣: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321 民初 25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孙昌毅:本院受理原告王宝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91 民初 164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智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王毅:本院受理原告张建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391 民初 151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华华鞋业有限公司、山东省桓台县钢窗厂、淄博桓台侯庄建工实业有限公司、李开生、王立平、吴承华: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中凯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淄博华华鞋业有限公司、山东省桓台县钢窗厂、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人民政府、淄博桓台侯庄建工实业有限公司、吴宗杰、宗永彬、王卫先、刘彦、李开生、王立平、邢福吉、李宝香、张广财、吴承华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本院作出 (2015)淄商初字第 60-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青岛中凯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李开生、王立平、吴承华的起诉;作出 (2015)淄商初字第 60-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青岛中凯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撤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淄商初字第 60-4号、(2015)淄商初字第 60-5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邯郸市华资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原审原告赵铭建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3 民终 3468 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文君: 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韩淑玲、王文娟、 王哲与你生命权、 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3 民终3465 号开庭传票、 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日 14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卫星:本院受理上诉人郭天祥,原审原告淄博天泰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3 民终 3469 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日 1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玉秀、褚明武:本院受理上诉人中铁十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原审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鲁石化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3 民终3470 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日 14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魏允斌: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端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日 1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荣昌、杨世江:本院受理上诉人山东唯正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原审原告肥乡县奔腾汽车运输队与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 民终 3466 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日1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鲁浩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杨公成、杨延雷、杨立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3 民终 3467 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日 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双旭建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王纪江与你行政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日 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维明:本院受理上诉人李功杰与被上诉人郝文慧、张丽红、杨勇等民间借贷纠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 民终 17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吕凤玲、朱贻礼、陈高峰、陈在中: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02 民初 248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淄博盛昊纸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山东省环科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淄博盛昊纸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302 民初31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杨琨、狄朋、孙吉铎: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及王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302 民初 128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高善林:本院受理原告翟纯玲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302 民初 105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佟永胜、窦利英:本院受理原告李丹与被告佟永胜、窦利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4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陈秀丽、郭训磊: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与被告陈秀丽、郭训磊、山东豪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李景华、孟令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与被告李景华、孟令红、山东豪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1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马双双、张京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与被告马双双、张京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刘秉奉(曾用名刘海峰)、吴辉:本院受理原告仇道伦与被告刘秉奉(曾用名刘海峰)、吴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寨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黄学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淄博鑫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黄学东、徐志刚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昆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王亮、张婷、王世金、王世宝: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苏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302 民初 209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赵青、崔福昌: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赵青珍、李成安、赵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02民初 210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商汝海、董宝华:本院受理原告郭方侠诉你们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02民初 245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张赢、王英、张卫: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司艾荣、张成、张玲、李绍记、张赢、王英、张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寨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南征:本院受理原告马德强与你及刘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302 民初 147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殷素爱、张红芹: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殷素爱、武法昆、袁会雷、张红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5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寨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李加玉 :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常红霞、赫明阳、吕敦俊、孙振龙、李加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寨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成彪: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荣、田亭亭、张兵、成彪、白安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寨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宗敏、张丽芳: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宗敏、张丽芳、孙啟斌、宗新、王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寨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施琼华: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淄博海特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施琼华一案中的被执行股权一宗进行拍卖,本院依法公开选取山东金昆仑拍卖有限公司、淄博鼎成拍卖有限公司为本案拍卖机构,并决定于 2017年 3 月23 日在网上对该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该事项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 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该拍卖将依法进行,你可与该公司联系有关拍卖事宜。其他有关拍卖事项视为一并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清淳供水有限公司、山东东高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李纲、李敏: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与山东清淳供水有限公司、山东东高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李纲、李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申请执行(2016)淄仲裁字第 114 号裁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3 执 842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 5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毛兰翠、田成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鸿嘉置业有限公司诉你们、被告陈兵田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91 民初 4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焦忠海、孙延金、 郭宏伟: 本院受理原告徐纪宁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391 民初 133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叶学军、田夏、李浩、侯杰、樊海敬、韩树伟、淄博朔轩工贸有限公司、淄博朝安经贸有限公司、淄博鸿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天之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391 民初137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海燕:本院受理原告鲁之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391 民初 147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时丕勇: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富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时丕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2民初 936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宇:本院受理原告徐征与被告李宇健康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2 民初243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燕腾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权秋美与被告济南燕腾商贸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2 民初333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邱家仁: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 9:0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严钦:本院受理原告单锦宝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武城县广运强武复合板加工处 因丢失由中国民生银行济南千佛山支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号码 30500053/27239371;出票人为山东禹王生态食业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哈尔滨市宾县禹王植物蛋白有限公司;背书人哈尔滨市宾县禹王植物蛋白有限公司;金额为 1 万元;出票日期为 2016年 7 月 05日,到期日为 2017 年 01月 05 日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润阳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华通信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玉柏:本院受理原告殷淑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出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玉柏:本院受理原告殷余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出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玉柏:本院受理原告殷淑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出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威海虹瑞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荣成市海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公司、荣成市崖头街道道南姜家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依法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 26744414 元、承担违约金 3055941.5 元、赔偿损失3103134.84 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汤彩玲:本院受理山东上药医药有限公司上诉许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你作为原审被告,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二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 2017年 3 月10 号上午 9 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马仁君:本院受理原告朱海菊与被告马仁君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 3日10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梁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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