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05318291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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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6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

时间:2016-09-26 21:04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骆弟春:本院受理原告张丰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
  骆弟春:本院受理原告张丰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周磊、许乃松、朱向华、姜芹花: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环秀支行城南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2民初4691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孙斌: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环秀支行城南分理处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2民初46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刘春邦、秦建朋:本院受理卢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奥利特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新世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诉你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房义寿、万希素、陈光荣、王信珊: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与被告房义寿、万希素、陈光荣、王信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2民初25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殿刚、张先锋、王明业、刘同磊、王翠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与被告王殿刚、张先锋、王明业、刘同磊、王翠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2民初25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路文广告策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洪龙、乔显香: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环秀支行诉你们与刘妮妮、王雪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民初字第34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志峰、齐克清:本院受理原告徐正兵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述泉、王淑清、卢正建、张显忠: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北安支行长直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24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姜滨、徐红艳: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通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26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姜珏昌、邢秀娟、于彩霞: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开发区支行城区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40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方筠竹(又名方艳):本院受理原告周延信与被告方筠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北京佳泰乐商贸有限公司、王秋香: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恒生源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佳泰乐商贸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青岛恒生源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申请追加第三人王秋香、姜玉明为本案的被执行人,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听证审查,现已审查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2即执异第1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刘勋辉:本院受理兰志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少年家事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赵庆民、青岛怡华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40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蓝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张树国、马宏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128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蓝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于敬辉、姜彩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127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蓝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于恒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118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蓝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席思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39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蓝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宋服秀、宋红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126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蓝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石昌波、乔显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12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蓝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沙莉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347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蓝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刘艳霞、李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347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蓝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焦新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347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蓝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黄丙金、王翠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346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蓝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胡丽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39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蓝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高绪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124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蓝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冯清滕、李慧: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34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蓝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代仁红、代丕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12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蓝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宋世珍、李彩娟、李成高: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399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蓝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姜月华、周延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12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杨显迪: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31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李友君:本院受理原告营口南楼天邦镁粉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30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孙立涛:本院受理原告张旭云与被告孙立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联升木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兆星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25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即墨小商品城置业有限公司、肖文、范青:本院受理原告姜州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李建军: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之润艺术包装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26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楚贺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即墨支行与被执行人楚贺集团公司、青岛中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阎淑芳、孙永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了执行听证通知书,公告期满后,你未到庭参加听证。本院已于2016年8月25日作出(2016)鲁0282执异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异议人蓝仁成的执行异议。如不服本裁定,认为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即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即墨市人民法院

    杨风格、赵璐:本院受理杨维红诉杨风格、赵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书国、毛海鹰:本院受理原告马志刚与被告王书国、毛海鹰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10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被告宫成杰、被告刘娜: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顺和包装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2民初23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华泽田、孙珍、高玉友:本院受理原告荆世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石俊清:申请执行人杨刚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15)即民初字第1880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已依法查封你所有的位于即墨市嵩山二路268号14号楼1单元1101户房屋一处,经青岛恒德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价为90.3万元。先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评估结论通知书、评估报告书、拍卖通知书。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满次日起10日内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对上述房屋进行拍卖。本公告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即墨市人民法院

    张莲庆:申请执行人青岛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环秀支行德馨园分理处与你债权纠纷执行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委托青岛纳圣习远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你所有的位于即墨市经济开发区泰山三路145号土地和房产一处(土地地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201281742号,房产证号为即房私转字第093328号)及土地上的附着物进行了评估,总价值为4930832元(土地总价359382元,建筑物总价2106034元,房地产总值2465416元),已作出评估报告。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青纳(2016)土估字第S004土地估价报告书、(2015)即执字第2882-1号执行裁定书、评估结论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及相关法律文书有异议,应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该处房屋偿还债务。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飞、诸诚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牧城门业集团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枝花:本院受理胡传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鹏、王述香、王希波、王希朋: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铺集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卢娜:本院受理青岛正北泽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圣天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洪芹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茂乐、宋春燕、宋玉军、高爱玲:本院受理李旭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朱铎军、韩霞、青岛远征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青岛三铎电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王明强、王晓平:本院受理王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孙强、甄德云、孙贤勋、王先梁、任相刚、孙富: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铺集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阎应君、陈德花、王元贤、李述平、沙如仁、刘衍坤: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铺集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藏延秀、潘金良、台义林、范锡辉: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铺集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任相刚、李桂霞、孙贤勋、王先梁、孙强、孙富: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铺集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伟特包装厂、彭日焕、薛白玉:本院受理刘宏亮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德宏木业有限公司、青岛德福木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杨长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于增江、于增河:申请执行人于增海与被执行人于美华、于增江、于增河、于丽华赠与合同纠纷一案,该案(2015)李民初字第206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们未依法履行本案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将坐落于青岛市李沧区松柏路36号202户房屋(权证字号:青房地权市字第房改246904号)归于增海所有,并办理上述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现责令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主动履行全部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姜晟:本院受理原告张俊超诉你、被告刘海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告张俊超对我院做出(2016)鲁0213民初字第185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一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代雷光、王秀玲: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沧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各二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刘洪亮:本院受理安郁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19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周小敏、李利、李勇、李莎:本院受理靳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4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侯峰、袁君:本院受理原告徐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温泉:本院受理原告尚文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周瑞芳、柳青: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台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商初字第15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苏咏梅: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台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商初字第15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位在首、赵丽、王英春、李浩男:本院受理青岛邦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3828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瑞亭:本院受理原告李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61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战:本院受理原告李健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孔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吴雪源:本院受理原告刘彦君诉你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1、被告青岛金孔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租金16.05万元、违约赔偿金15万元;2、被告吴雪源对于上述债务中的租金16.05万元承担连带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3民初19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青岛市登州路22号丙)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孔庆霞、李知雷: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308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宫国鹏、韩玉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308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婧、牛波: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308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侨、王明照: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308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宏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洋: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邵鸿艳:本院受理原告王振业、曹玉美诉被告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睿晟特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臻鼎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永胤商贸有限公司、段宇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明国: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明国: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清铃: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及诉前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显芬、生格均: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及诉前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黄东、韩向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及诉前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山东寿光鼎豪置业有限公司、林志强、李俊颖、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中恒泰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及诉前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代顺:本院受理原告于泽吉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204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秀红:本院受理原告杨为强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17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长新:本院受理原告林均学诉被告韩长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神州新能实业有限公司、陈默、曹铠铄: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奥帆中心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司法鉴定意见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程雅暖、张莲芳、常克武: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朱丽君: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宝江、刘秀贞、赵培军、杨雪梅、青岛宝坤制盖有限公司、青岛恒昌泰橡塑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昭良、王同燕、王家香、青岛奥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成青: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及诉前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海、付敏: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及诉前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元习、李秀花、刘治晓、周蕊: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刘元习、李秀花、刘治晓、周蕊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田中坤、赵永平、冯守军、张梅、葛长运、常桂萍、冯秀梅、青岛云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国盛棠商贸有限公司、青岛绿之源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田中坤、赵永平、冯守军、张梅、葛长运、常桂萍、冯秀梅、青岛云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国盛棠商贸有限公司、青岛绿之源食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春敏、尹振、青岛振兴源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王春敏、尹振、青岛振兴源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茹、姜海涛、姜海滨、于洪亮、青岛吉爱尔远程遥控技术有限公司、青岛惠尔斯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孙茹、姜海涛、姜海滨、于洪亮、青岛吉爱尔远程遥控技术有限公司、青岛惠尔斯工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綦永刚、张红、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潍坊栋海热力有限公司、潍坊栋升热力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金凯利能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岩: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刚: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青岛中盈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青岛德融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德融(2015)估字第89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被执行人刘刚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276号1号楼1601室房产的评估价值为84.63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董浩、迟玉兰、麻美玲:本院受理原告徐万莉诉被告董浩、被告迟玉兰、被告麻美玲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广富来贸易有限公司、刘永健、王萍、王宾宾: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被告青岛广富来贸易有限公司、刘永健、王萍、王宾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葛秉潮、陈红雷: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被告葛秉潮、陈红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北斗星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华世基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世纪北斗导航系统科技有限公司、贾建青、岑枫:本院受理的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台湾路支行诉被告青岛北斗星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华世基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世纪北斗导航系统科技有限公司、贾建青、岑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博新文科贸有限公司、青岛乐盈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傅波、顾亚群、郭忠良、青岛天盈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孙勇诉被告青岛博新文科贸有限公司、青岛乐盈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傅波、顾亚群、郭忠良、青岛天盈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临朐县强力化建有限公司、崔海江、许兆青:本院受理原告仲利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169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任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周象瑞、王梅青、王裕涛、青岛市城阳区新港宾馆,关于申请执行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周象瑞、王梅青、王裕涛、青岛市城阳区新港宾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并依法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特此公告。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旭、肖翠香、青岛精研精密模具有限公司、青岛志恒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青岛尚格商贸有限公司、张保标、张燕、赵其金、郑爱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宁、刘振宇、徐宗华、杜秀兰、魏冰、苏娜、青岛众泰轩工贸有限公司、青岛欧诺橡胶科技有限公司、青岛魏苏工艺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6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其金、郑爱霞、徐旭、肖翠香、青岛精研精密模具有限公司、青岛志恒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青岛尚格商贸有限公司、张保标、张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宗华、杜秀兰、张宁、刘振宇、魏冰、苏娜、青岛众泰轩工贸有限公司、青岛欧诺橡胶科技有限公司、青岛魏苏工艺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6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丰波、蒋肖英、周芝峰、韩波、崔锡尧、青岛美铭伟业石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崔锡尧、周芝峰、韩波、张丰波、蒋肖英、王日辉、赵美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周芝峰、韩波、张丰波、蒋肖英、崔锡尧: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宋宝田、孙秀霞: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及诉前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姜发军、李翠翠: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及诉前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静、吴春文、孟秋雷、刘世年、曹吉萍、吴彬、曲先武、青岛钰鑫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青岛集晟游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保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大光明建材有限公司、青岛台州商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誉洲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聚宝苑置业有限公司、青岛浙泰实业有限公司、张继富、沈林琴、杨军足、张清琴:本院受理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润强进出口有限公司、青岛三喜源木业有限公司、青岛鑫丰家具有限公司、谭强、姜梅: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友利世纪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23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泗水县泗张镇明珠服装厂: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天一全工贸有限公司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廷照: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国润利丰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潘建华、宋永前:本院受理原告郭曰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九龙法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宋岩科:本院受理原告刘中镇诉你、高峰、王雪芳、韩金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九龙法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马东星:本院受理原告贺宗高诉你、青岛胶州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九龙法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戚冬冬、邱东芷:关于你方与尤春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山东广信达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戚冬冬配偶邱东芷名下的位于胶州市青建景苑小区35号楼4单元601室房产评估完毕,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房地产估价报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房地产估价报告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世兴、王玉霞、臧志鹏:本院受理韩贵华申请执行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青岛衡元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2016)青衡房估字第388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评估结论:位于胶州市徐州路小区18号楼西单元402户房屋一处总价:355440元。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则视为送达。如果对资产评估报告有异议,自资产评估报告送达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对评估的位于胶州市徐州路小区18号楼西单元402户房屋进行拍卖、变现。

    胶州市人民法院

    彭少坤、彭少山:我院受理原告时瑜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李哥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宋涛:本院受理原告管鹏飞诉你与被告高禹、闫进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九龙法庭103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清超:本院受理原告阎风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33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马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嘉得利石油化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秀芝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胶民初字第4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马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华鲁利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青岛家盛热力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华鲁利华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欠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青岛东部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顾问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岛)东部(2016)房(估)SF字第019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评估结论:位于胶州市御龙广场一期公寓三层349号,面积68.73平方米;四层414号,面积93.1平方米;四层421号,面积95.15平方米;六层613号,面积95.23平方米,房屋四处总价:2099408元。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则视为送达。如果对资产评估报告有异议,自资产评估报告送达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对评估的位于胶州市御龙广场一期公寓三层349号,面积68.73平方米;四层414号,面积93.1平方米;四层421号,面积95.15平方米;六层613号,面积95.23平方米四,处房屋进行拍卖、变现。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星辉玻璃有限公司、青岛利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精发工艺品有限公司、青岛亚马逊玻璃有限公司、赵济彬、赵济霞、丁宏战、陶爱芳、丁国利、许仁娜、周立明、徐霞: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胶州市盛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胶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锦明源水务有限公司、青岛崇正工贸有限公司、王瑞刚、陈召芹: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胶州市盛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胶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绅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青岛绅科华润工贸有限公司、中海油石化能源开发(青岛)有限公司、青岛益博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姜涛、吴静静、梁明策、张鹏、梁光三、李秀菊: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胶州市盛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胶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益博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青岛宏源翔彩印有限公司、青岛锦明源水务有限公司、梁明策、梁光三、王瑞刚、陈召芹、萧维宏、王翠、张鹏、李秀菊: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胶州市盛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胶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星辉玻璃有限公司、青岛精发工艺品有限公司、青岛亚马逊玻璃有限公司、赵济彬、赵济霞、丁宏战、陶爱芳、丁国利、许仁娜、周立明、徐霞: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胶州市盛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胶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九润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夏润石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被告青岛艺丹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张献志、李文、张震坤、尹香萍: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胶州市盛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胶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鑫洋工艺品有限公司、青岛泰瑞鞋业有限公司、青岛天丰源工艺品有限公司、毛瑞先、孙俊岗、叶春红、毛瑞利、王素花: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胶州市盛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胶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石磊、张伟伟:本院受理原告匡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鲁0281民初817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胶西法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永正:本院受理原告侯成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鲁0281民初774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胶西法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永正:本院受理原告侯成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鲁0281民初774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胶西法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永正:本院受理原告侯成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鲁0281民初775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胶西法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新鲁丰花生制品有限公司、青岛华亚钢结构有限公司、徐有喜、刘成龙: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圆融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2016)鲁0281民初783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查封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胶西法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特利尔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青岛珠峰铁塔有限公司、李丽、刘作政、刘翠琰: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胶州市盛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2016)鲁0281民初711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查封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胶西法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新鲁丰花生制品有限公司、徐有喜、刘淑娥、徐大磊、孙小欢: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胶州市盛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2016)鲁0281民初711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查封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胶西法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天丰源工艺品有限公司、青岛鑫洋工艺品有限公司、青岛佳泰发制品有限公司、青岛玉恒制帽有限公司、孙俊岗、叶春红、毛瑞先: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胶州市盛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2016)鲁0281民初711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查封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胶西法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睿哲工贸有限公司、青岛富亨泰门窗工程有限公司、刘春蕾、刘虎中、赵培军、杨雪梅、赵炳兰、王立欣、青岛恒昌泰橡塑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胶州市盛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2016)鲁0281民初711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胶西法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正天宇食品有限公司、青岛盛基食品有限公司、青岛来源吉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冷延梅、林启高、赵振光、赵振文、李金霞: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圆融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2016)鲁0281民初711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查封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胶西法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宁泰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魏琰鄣、孙金燕、聂元锋、高兴英: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胶州市盛宇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2016)鲁0281民初711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查封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胶西法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刘淑珍: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玥 玲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追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证据、开庭传票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到本院民五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唐林、陈玲、刘德安、山东锦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2691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刘淑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刘淑燕就现(2016)鲁0103民初269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裁定书(管辖)、上诉状副本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诉讼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郑东福、周慧英:本院受理(2016)鲁0103民初5612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海鸣经贸有限公司、济南金天利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405、406、407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韩磊、左晨颖、韩成安、周玲竹、刘硕、济南博凯顺达经贸有限公司、济南恒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上诉人韩磊就现(2016)鲁0103民初405、406、40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裁定书(管辖)、上诉状副本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诉讼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玉刚、康凤美、孙秀娟、田荣、李智、宋娟、穆民、刘爱云:本院受理(2016)鲁0103民初5978、5980号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润丰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富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富达幕墙有限公司、于明杰、吴华萍:本院受理(2016)鲁0103民初5476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丽,李玉鑫,杨杰,赵素红,王强,范亚丽,李玉林:本院受理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邵振南: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告邵振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2民初6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邵振南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偿还借款人民币51621元;二、被告邵振南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以51621元为基数,自2015年6月23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被告邵振南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林淑贞: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4579号原告孙建波与被告林淑贞、第三人孙锋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6: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林淑贞: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4578号原告王伯华与被告林淑贞、第三人孙锋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6: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林淑贞: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4577号原告邵俊英与被告林淑贞、第三人孙锋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林淑贞: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4576号原告宋传军与被告林淑贞、第三人孙锋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林淑贞: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4575号原告沈培勇与被告林淑贞、第三人孙锋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林淑贞: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4574号原告刘志军与被告林淑贞、第三人孙锋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林淑贞: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4573号原告张涛与被告林淑贞、第三人孙锋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3: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林淑贞: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4572号原告彭利恩与被告林淑贞、第三人孙锋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1: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林淑贞: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4571号原告李文与被告林淑贞、第三人孙锋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1: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林淑贞: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4570号原告王莉与被告林淑贞、第三人孙锋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林淑贞: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4569号原告孟凡全与被告林淑贞、第三人孙锋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林淑贞: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4568号原告张小龙与被告林淑贞、第三人孙锋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林淑贞: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4567号原告董延生与被告林淑贞、第三人孙锋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林淑贞: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3民初4566号原告赵红卫与被告林淑贞、第三人孙锋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韩霄: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告韩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2民初15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韩霄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偿还借款人民币68784元;二、被告韩霄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以34392元为基数,自2015年7月23日按年利率24%计算至被告韩霄还清之日止、以34392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23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被告韩霄还清之日止);三、驳回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唐笑妍: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告唐笑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2民初6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唐笑妍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偿还借款人民币161492元;二、被告唐笑妍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以80746元为基数,自2015年2月28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唐笑妍还清借款之日止、以80746元为基数,自2016年2月28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唐笑妍还清借款之日止);三、驳回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长俊: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告刘长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2民初6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刘长俊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偿还借款人民币114916元;二、被告刘长俊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以57458元为基数,自2015年4月8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刘长俊还清借款之日止、以57458元为基数,自2016年4月8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刘长俊还清借款之日止);三、驳回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马少波、于跃华: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第1、2期到期欠款共计48186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逾期还款产生的违约金;3、判令本案所有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文坤: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到期欠款79679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逾期还款产生的违约金;3、判令本案所有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f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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