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053182918609

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社★053182918609

山东法制报市南区82918609

时间:2017-08-25 10:47来源:www.dzpaper.com 作者:fz001 点击:
2016年1月18日法院公告 2016年01月19日19 10:22 山东法制报 侯大影、杨朋: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与被执行人侯大影、杨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执行一案,

2016年1月18日法院公告

2016年01月19日19 10:22  山东法制报

 

侯大影、杨朋: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与被执行人侯大影、杨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2)南执字第11322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侯大影名下位

于青岛市开发区齐长城路8号2栋4单元3楼301户房屋一处;二、青岛恒德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恒估字(2015)

第75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92.71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

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

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2015年9月28日

本版编辑 张老师 电话 82918609 

 
 
 
法院公告

公  告

    辛华章:本院受理原告莱阳市信宇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辛华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702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世明:本院受理原告王音与被告王世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700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任希贤:本院受理原告杜光军与被告任希贤借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2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宋英彬:本院受理原告杜光军与被告宋英彬借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2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童字钢:本院受理原告杨忠泉被告童字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2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潘鹏: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支行与被告潘鹏、孙虹、于昕、田太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2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兵:本院受理原告张漾与被告赵兵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上述被告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801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旭波、李树芹、赵济彬、赵济霞、丁国利、徐仁娜、青岛利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大有电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星辉玻璃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80570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曹秀国、王遥遥、刘冰、台晨芳、唐新明、耿聪聪、青岛诚杰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80567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曹秀国、王遥遥、青岛诚杰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80571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丁国利、徐仁娜、张旭波、李树芹、赵济彬、赵济霞、青岛利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大有电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星辉玻璃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80568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济彬、赵济霞、丁国利、徐仁娜、张旭波、李树芹、青岛利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大有电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星辉玻璃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80569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庄严、赵丽、青岛庄和实业有限公司、日照大庄园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武德敏与被告庄严、赵丽、青岛庄和实业有限公司、日照大庄园食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冰、胡喜斌: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鑫、郑春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甘正均: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四川商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松: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四川商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董安华、张惠芬、青岛然怡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詹晓波、刘丽莉: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袁有福、青岛海名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海陆丰水产有限公司、青岛金凤凰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袁勇超:本院受理原告王伯海、王宝胜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静:本院受理原告王林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胡义朋、王俊:本院受理原告戎春晖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山东富宇蓝石轮胎有限公司、山东博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付兴勇、路素英:本院受理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山东富宇蓝石轮胎有限公司、山东博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付兴勇、路素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执行(2013)济商初字第179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淄执字第172号执行通知书、(2015)淄执字第172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朱文青、司双义: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朱文青、司双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新商初字第2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辉: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被告张辉、张纪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新商初字第1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阳光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淄博慈航过滤材料有限公司、姚修全、李玉霞、王连兴、连玉翠、孙建亭: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诉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新商重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纪培连:本院受理原告孙作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点为要求与你离婚,孩子由她抚养并要求你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800元,财产依法公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王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郑方魁:本院受理原告毛执民诉青岛泓鑫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及你(单位)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的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杨志强、孙丽娟: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新商初字第1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路秀英: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新商初字第1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本院依据(2015)淄民再初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于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查封被申请人(原审被告)山东鞠乡食品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房产、土地、设备等全部资产。查封期间,禁止任何人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转移、隐匿、毁损、变卖、抵押、典当、赠与等行为,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违者,其行为一律无效。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国强:本院受理原告李冰寒与被告李国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寨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徐桂兰:本院受理原告刘佩洲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川民初字第7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何梅:本院受理原告王家珑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川民初字第7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冯祚仁:本院受理原告赵红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川民初字第12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公安分局原局长单果潍一审被判20年

2015年04月14日 14:02  http://dzpaper.com

 

  新华网济南4月14日电  青岛市市南区公安分局原局长单果潍一案13日在临沂市河东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经审理认定,单果潍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中秋节至2011年春节期间,单果潍利用担任青岛市市南区公安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个人和单位在工作调整、职务晋升、治安维护、餐饮消费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75万余元。

  2012年2月,单果潍在调任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之前,利用担任市南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以维修经侦支队办公室为由,安排下属虚开发票报销建筑装饰工程款,共套取公款11.8万余元。单果潍调任经侦支队支队长后,下属把该款交给单果潍。

  除受贿、贪污犯罪外,一审法院还认定单果潍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聂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成员刘峰国因故意伤害王军致死一案,被市南分局上网通缉。2007年下半年,为给刘峰国办理取保候审并撤网,聂磊安排人送给单果潍一件青铜器,请求单果潍帮助办理。2007年11月5日,刘峰国投案后,经单果潍同意,刘峰国被取保候审。聂磊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发后,刘峰国于2012年3月20日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据悉,单果潍当庭提出上诉。


    孙在阳、郭红霞:本院受理原告孟凡茂与你们及韦忠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洪山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田淑利:本院受理原告韩承永与你、段德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洪山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邢钢:本院受理原告陈卫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刘绪涛:本院受理原告赵盛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赵燕:本院受理原告刘福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桓台县人民法院(2015)桓民初字第11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唐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巩向磊、刘金钊:本院受理原告桓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与被告孙云涛、逯永利、张楷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桓台县人民法院(2015)桓商初字第3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唐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山东瀛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芊骐正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荣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商家村村民委员会及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周民初字第14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吕承祥:本院受理原告高爱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周民初字第7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南营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孙瑞云:本院受理原告宋玉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博民初字第12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淄博汇成纸品有限公司、山东嘉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韩英、徐磊、张玲:本院于2015年8月27日立案执行的你们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申请执行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淄商初字第362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淄执字第25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乔英博:本院受理原告赵慧凤诉你及冯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博民初字第9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张涛:本院受理赵增国诉你、邹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邹茹就(2015)博民初字第79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黄琼、孙涛、张绵华、黄长瑞: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市淄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黄琼、孙涛、张绵华、黄长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川商初字第6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戚斯金、张桂红、梁鹏、刘茂秀、孙晓霞: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市淄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戚斯金、张桂红、梁鹏、刘茂秀、孙晓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组成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以山东法制报刊登日期为准)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二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任军: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市淄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解维沼、袁玉晓、胡建国、任军、田冬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川商初字第6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马春福、王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淄川区支行诉被告马春福、王宁、王世峰、孙红、殷建国、吴建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川商初字第582号、(2015)川商初字第583号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张广坤、翟鹏、杨芳、韩志玉: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市淄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张广坤、翟鹏、杨芳、韩志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川商初字第4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任永家、周红心:本院受理原告张文权诉被告任永家、周红心,第三人刘志刚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博商初字第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永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文虎诉李增爱及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域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程玉山: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袁蕾: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苏世龙: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夏龙林: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丁洁清: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1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丁玉丽: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江守强、陈韶华: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金作仁: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李婧: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李俊杰: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6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李帅帅: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刘伟: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刘新雷: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牛绪良: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李红: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11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庞琪、赵裴裴: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宋磊: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宋磊: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下午15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隋晓坤: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王洪峰: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下午16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王涛: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姚丽兰: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臧义海: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张万荣: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张英杰: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11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张志民: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周宝太: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周祥坤: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下午15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杨莉、徐俊、山东依文夸克服饰有限公司、郭航陆:本院受理张新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清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郭东:本院受理张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晓岗:本院受理魏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钱超:本院受理袁庆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筑鑫置业有限公司、淄博众邦置业顾问有限公司、孟凡昌:本院受理张大治诉你们、淄博聚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姚海龙、陈玉清、刘晓波、陈永生、天津磐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陈玉红、天津美央商贸有限公司、刘晓丹、付义凯、权融(天津)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市畅亨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赵振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清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闵华:本院受理王长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杨洋: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诉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新商初字第1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万和建工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宋元强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新商初字第1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杨光万、刘琴、山东信必得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与被告杨光万、刘琴、山东信必得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新商初字第2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安慧、肖昆、山东信必得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与被告安慧、肖昆、山东信必得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新商初字第2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山东智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因其持有的一张银行汇票遗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示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通知你行对号码为10400042/20197714,票面金额为4000元整,出票日期为2015年5月11日,申请人为山东智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国网河北招标有限公司的一张银行汇票立即停止支付,待本院作出裁定或判决后再做处理。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毛钦刚、何丕玉:关于申请执行人赵祖海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法评估、拍卖你们所有的位于桓台县宝发生活区2号楼1单元501室(产权证号:08-1016119)房产一处,若在拍卖过程中无人竞拍导致流拍,将以该房产流拍价折抵本案债务。因你们拒不交出上述房产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及契证,现依法公告作废上述三证。自公告之日起,证号:08-1016119号房屋所有权证、桓国用[2000]第000305-1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及相应契证即作废。

    桓台县人民法院

    边志平: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徐朋诉被告边志平、被告张儒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5年12月1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刘增芳:本院执行的赵金萍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淄博同生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2015年9月21日作出的报告编号:淄同评字(2015)FY-032号评估报告书,刘增芳(刘志昌)所有的位于周村区新建西路94号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为22.85万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书有异议,应当自公告送达期满7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本院将依法委托拍卖公司对上述房产公开拍卖,不再另行通知。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杨莉、徐俊、山东依文夸克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新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清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丽华: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任东铭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即(2014)昌民初字第826号民事判决书过程中,依法裁定扣押了你的乘龙牌半挂牵引车鲁VM7908;昊统牌重型创栅式半挂车鲁GP195挂。现因你下落不明,向你公告送达拍卖裁定、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评估报告、选择拍卖机构通知书、拍卖通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拍卖用),逾期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期满后第一个周的星期四来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逾期视为放弃权利;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期满后第五周内来本院领取评估报告;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期满后第七周星期三来本院领取选择拍卖机构通知书及拍卖通知,逾期视为送达。拍卖日具体时间详见刊登拍卖公告的报纸或与相关拍卖公司联系。

    昌邑市人民法院

    翟花荣:本院受理原告范学亮诉你离婚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昌邑市人民法院北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昌邑市人民法院

    杜长军:本院受理原告王晓燕诉你离婚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昌邑市人民法院北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昌邑市人民法院

    潍坊宏亮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宋志勇与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宏亮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云飞与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赵传才:你诉被告董延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青法民三初字第891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州市人民法院

    张兴奎:原告马汝超诉你与山东金禹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青法民三初字第8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山东寿光大地绿园肥业有限公司、山东国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寿光睿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潍坊市坊子区万宝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潍商初字第4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判决,可以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丽云、马永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福寿东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奎商初字第2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张旭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胜利东支行诉你及潍坊恒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奎商初字第2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范夕海、陈志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支行诉你们及银海投资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潍坊分公司、银海投资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奎商初字第2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高相波:本院受理原告王百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奎梨民一初字第13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尹海勇:本院受理原告李素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奎梨民一初字第21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夏龙祥:本院受理杨庆伟诉你、李雪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昌民初字第6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预交上诉费925元,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邑市人民法院

    张明英:本院受理原告姜亦旺诉被告张明英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2015)昌民初字第92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预交上诉费300元,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邑市人民法院

    寇青波:本院受理原告董效昌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寿民初字第13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高兴民: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安霞、刘若荨、刘庆莲、范桂英诉你及东营龙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垦利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寿民初字第20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贾进宝、周桂明、周亮、贾克江、贾克富: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0时、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红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德增、刘经春、刘光军、刘光学: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1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红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昌乐县人民法院

    陈相军、陈相国、姜万庆: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县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红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昌乐县人民法院

    吴新梅、潍坊海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吴建立、孙国跃: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县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0时、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红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昌乐县人民法院

    杨会忠、杨树华、杨子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县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红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昌乐县人民法院

    毛建婷:本院受理原告李光陆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刘伟、昌乐县鼎鑫纺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法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刘伟、昌乐县鼎鑫纺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志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韩树彪:本院受理原告秦保凤、徐国礼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赵建亮:本院受理原告郭连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刘忠、刘青春:本院受理原告秦祥贞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乐商初字第1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赵长江:本院受理原告秦祥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乐商初字第1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董前进: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徐青松与被执行人董前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扣押了董前进名下鲁NG560挂、鲁N41977重型厢式半挂货车一辆,按法律程序对该车辆经二次拍卖因无人竞买流拍。现向你公告送达(2014)乐执字第1022号执行裁定书(以物抵债):将被执行人董前进所有的鲁NG560挂、鲁N41977重型厢式半挂货车一辆作价61285元交付申请执行人徐青松抵偿所欠债务。

    昌乐县人民法院

    本院在执行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翔远针织有限公司、许鹏美、王磊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第三人昌乐松江印染有限公司申请变更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本院已审查终结。现公告给你们送达(2015)乐执变字第11号执行裁定书。

    昌乐县人民法院

    宁静:本院受理潍坊金土地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乐唐民初字第2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管益军、刘效芝、周茂杰: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青法商初字第15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张玉荣、陈军、青州市骄荣商贸有限公司、张崇芳:本院受理原告青州弘润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与张希忠、张玉桂、陈洪忠、马守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青民初字第8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张玉荣、陈军、青州玉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山东布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彭有忠、陈敏、王洪平:本院受理原告程延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青民初字第8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山东尊泽投资有限公司、青州龙兴经贸有限公司、舒敏、夏宪迎、舒凤琦、霰云东、霰青青:本院受理原告青州市博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十案[(2014)青法商初字第1612号、第1613号、第1614号、第1615号、第1617号、第1618号、第1619号、第1620号、第1621号、第162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州市人民法院

    王林林、马英: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健诉被告王林林、马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潍民四初字第6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瑞祥禽业有限公司、刘春明、孙华莲:本院受理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潍商初字第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兴源食品有限公司、寿光海鑫无纺布有限公司、刘春明、孙华莲:本院受理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潍商初字第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振磊、李振成、李振东:本院受理沈秀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寒滨民初字第1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牟革伟:本院受理山东海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分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滨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者胜、段会钢:本院受理大连鹏坤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寒滨商初字第1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何效礼、潍坊晟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尹健、尹长红、孙娟玲:本院受理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寒滨商初字第1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任子兵、潍坊晟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尹健、尹长红、孙娟玲:本院受理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寒滨商初字第1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晟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潍坊诚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尹健、尹长红、孙娟玲:本院受理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寒滨商初字第1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连霞、潍坊晟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尹健、尹长红、孙娟玲:本院受理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寒滨商初字第1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魏祥华: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魏赟 通与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寒执恢字第468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魏详华及其妻许玉芬的银行存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十日内,自动到本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邢台市凯达电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潍坊明远橡塑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区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石家庄峰岩电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潍坊明远橡塑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区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玄有朋:本院受理原告王文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青法商初字第11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孙玉亮、孙立新:我院受理青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诉你与贾东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5)青商初字第3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高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孙玉亮、孙立新:我院受理青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5)青商初字第3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高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潍坊佳美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丽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吕和、吕立、潍坊瑞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丁金成:本院受理的原告葛相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邱发明、潘淑芹: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坊商初字第419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刘玉兰:本院执行的李红真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对本院查封的寿光市鸿基花园47号楼2单元202室及车库予以评估、拍卖。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5)寿法技评字第299号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定于2015年12月3日上午10点在本院技术室拍卖大厅随机选择专业评估机构,你应到场,若不到场不影响评估机构的选择。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寿光市人民法院

    临沂盛唐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亚特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诉你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吕志勇、吴海燕:我院受理邮政储蓄银行申请执行你二人履行本院(2011)曲陵商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1)曲执字第32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拟评估、拍卖你们所有的曲阜市裕隆生活特区南区2号楼101室房产(房权证号01007290),同时向你方送达《选择鉴定机构通知》、《确认鉴定机构通知》、《现场勘验通知》,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5日上午10时30分到曲阜市人民法院东审判3楼A304房间选择鉴定机构,并由执行法官到场监督。逾期不到,我院将依法随机抽选评估机构,并通知你方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0日上午10时进行现场勘验,逾期不到不影响勘验的进行。(以上日期遇节假日顺延)

    曲阜市人民法院

    王佃涛、孔爱华:因你二人未履行本院(2012)曲陵商初字第8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本院拟评估拍卖你们所有的曲阜市西关居委小学后街九组房产(房权证号曲城字第01007782,土地使用证号曲国用2009第08190638100876),现向你送达(2011)曲执字第514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同时向你方送达《选择鉴定机构通知》、《确认鉴定机构通知》、《现场勘验通知》,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5日上午10时30分到曲阜市人民法院东审判3楼A304房间选择鉴定机构,并由执行法官到场监督。逾期不到,我院将依法随机抽选评估机构,并通知你方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0日上午10时进行现场勘验,逾期不到不影响勘验的进行。(以上日期遇节假日顺延)

    曲阜市人民法院

    杨广强、杨广良:本院受理原告田海新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任民初字第50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李营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卢森林、李永恒、济宁市富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广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5)任民初字第2737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李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陈芳、公维信、郭传博、何秀丽、刘延富、刘宗强、魏裕博、吴增强、张丙坤、郑静姝、马忠惠、戚敬涛、唐凡旺、聂树娟、王佐春、杨红磊、张东旭、张凯凯、祝代军、祝单单、山东天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旭起诉你(单位)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及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孟全柱:本院受理原告孙传玲诉你及李红霞、陈绳钢、于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任民初字第433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徐晓燕、汪孔振、杨绍宁:本院受理伊修彬诉徐晓燕、汪孔振、杨绍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魏天顺:本院受理原告张震与被告魏天顺、梁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梁伟对(2014)任民初字第5105号民事判决不服,向本院提交了上诉状,现依法向你送达梁伟的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梁伟的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魏天顺:本院受理原告翟栋栋与被告魏天顺、梁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梁伟对(2014)任民初字第5106号民事判决不服,向本院提交了上诉状,现依法向你送达梁伟的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梁伟的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韩军:本院受理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葛留芳:本院受理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虞丽娟:本院受理袁洪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邹民初字第11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北宿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周洪波、宋霞:本院受理朱克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邹民初字第13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北宿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金乡县人民法院在执行金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山东蒜都农产品物流园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依法对被执行人山东蒜都农产品物流园有限公司位于金乡县鱼山镇肖庄村的房地产进行了三次公开拍卖,均流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相关条款的规定,本院依法变卖上述财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财产范围:被执行人山东蒜都农产品物流园有限公司位于金乡县鱼山镇肖庄村房地产,房产位于山禄国际大蒜交易市场11号楼北部,自北向南共10套。第1至4套房屋所有权证号:金乡县房权证金 字第201101095号。建筑面积1590.02平方米,设计用途商业。第5至10套房屋所有权证:金乡县房权证金字第20110108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金国用(2011)第011号。建筑面积2412.00平方米,设计用途商业。二、变卖价格:按现状以702万元的价格整价变卖。三、变卖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四、竞买方式:有意竞买者,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单位持营业执照注册登記证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到本院技术室提交申请书,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办理登记手续。咨询、查阅资料,查看标的现状。保证金交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乡县人民法院;账户:1548310104000137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金乡县支行)。五、变卖方式:以最先持相关有效证件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书,交纳保证金并在一周内支付全部价款的申请竞买人为买受人。

    金乡县人民法院

    董玉华、山东金科电动车有限公司、赵永青:本院受理原告杜井红与被告董玉华、山东金科电动车有限公司、赵永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金民初字第14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鱼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乡县人民法院

    秦伟:本院受理原告李敬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金民初字第6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被告秦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敬兵借款123 000元及利息,诉讼费3500元由被告秦伟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乡县人民法院

    于守东、薛海涛:本院受理原告李新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金民初字第3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乡县人民法院

    张陈光、王东辉:本院受理原告孙小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金民初字第1833号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胡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金乡县人民法院

    李广栋、程玉娥:本院受理原告徐海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金民初字第7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乡县人民法院

    刘海勇、中隆机械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中隆机械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海军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金民初字第6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乡县人民法院

    刘江涛、张雪峰:本院受理原告王秋香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金民初字第3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金乡县人民法院

    陈文学:本院受理原告李长刚、宋培苓、孔维花、李国强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曲民初字第3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孔令立:本院执行的徐洪俊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对你所有的曲阜市圣阳路75号4号楼506室房产价值评估,现依法告知你本院于2015年9月6日上午9时随机选择山东志信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案对外委托的评估机构,并通知你于本公告送达期满后第4日上午10:00到该房处参加现场勘验,如不到场,不影响勘验的进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以上日期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曲阜市人民法院

    张振华:本院受理原告庞振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曲阜市华圣贸易有限公司、刘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翟志伟、刘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史涵、张银秋:本院受理原告张佳与被告金乡凌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金乡县金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史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济民初字第1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宁科达医疗器械采购供应站:本院受理宿乾昌诉山东天鸿医药有限公司及你劳动争议纠纷上诉一案和韩刚诉山东天鸿医药有限公司及你劳动争议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2015年7月30日

  • 日期:20150730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申请人任丘市先锋线缆轴厂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1张丢失,号码31300052/27038233,出票人青岛兴邦电子电器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4年12月4日,汇票到期日2015年6月4日,出票金额2万元,收款人青岛兴邦烤箱有限公司,付款行青岛银行。申请人任丘市先锋线缆轴厂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青岛福居地保温建材有限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1张丢失,号码31300051/38583842,出票人青岛邦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5年5月4日,汇票到期日2015年11月4日,出票金额5万元,收款人青岛建泽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付款行齐鲁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人青岛福居地保温建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1 张丢失,号码 20100051/20091510,出票人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4年12月17日,汇票到期日2015年6月11日,出票金额500万元,收款人日照钢铁有限公司,付款行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申请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纪旭东、青岛申信瑞安投资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同生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纪旭东:本院受理原告尹永芬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续强、张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文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海涛:本院受理王新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民初字第701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海涛:本院受理孙天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民初字第701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哲雄: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1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位在首、赵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西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岗道、李秀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5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董顶峰、王艳: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俊、孙美英、青岛联众担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瑞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冯金海:本院受理原告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0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智森:本院受理邱顺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1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瑞胜: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1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燕: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1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桂玉:本院受理张建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1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华鸿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隋洪蓬、崔翼:本院受理原告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青岛华鸿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被告隋洪蓬、被告崔翼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董净岚:本院受理原告于守汎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鹏、姚美琴、周永红:本院受理原告李云莺诉被告刘鹏、被告姚美琴、被告周永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鹏、姚美琴:本院受理原告李云莺诉被告刘鹏、被告姚美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黄聿君、高翠义: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黄聿君、被告张崇慧、被告陈玉美、被告高翠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南商初字第702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黄聿君、高翠义、张朋: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张崇慧、被告陈玉美、被告张朋、被告黄聿君、被告高翠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南商初字第702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祎 、刘伟、于秀、韩乃宁、孙秀艳、台勇、青岛鑫基钢结构有限公司、青岛百跃达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岳海源贸易有限公司、青岛非凡梦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真之源商业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乃宁、刘伟、于秀、台勇、孙秀艳、李祎 、青岛鑫基钢结构有限公司、青岛百跃达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岳海源贸易有限公司、青岛非凡梦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真之源商业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秀艳、刘伟、于秀、韩乃宁、台勇、李祎 、青岛鑫基钢结构有限公司、青岛百跃达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岳海源贸易有限公司、青岛非凡梦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真之源商业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伟、于秀、韩乃宁、台勇、李祎 、孙秀艳、青岛鑫基钢结构有限公司、青岛百跃达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岳海源贸易有限公司、青岛非凡梦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真之源商业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台勇、刘伟、于秀、韩乃宁、孙秀艳、李祎 、张忠荣、青岛鑫基钢结构有限公司、青岛百跃达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岳海源贸易有限公司、青岛非凡梦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真之源商业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守英、徐兰琴、袁永海、王素花、谭长奎、马菁、青岛银桥服饰有限公司、青岛正恒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谭长奎、马菁、李守英、徐兰琴、袁永海、王素花、青岛银桥服饰有限公司、青岛正恒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袁永海、王素花、李守英、徐兰琴、谭长奎、马菁、青岛银桥服饰有限公司、青岛正恒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海波、王良平、青岛实惠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奥珀斯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青岛佳德纺织染整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韩洲食品有限公司、国运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五洲食品有限公司、史大雷、周淑玉、史上驰: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2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辉腾达经贸有限公司、青岛泰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吕德旭、纪宏:本院受理王华玮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2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全日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王军: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市海淀区爱心天歌艺术培训学校诉被告青岛全日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被告王军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三全木业有限公司、青岛德升灯业有限公司、王芳、李亭广:本院受理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青岛三全木业有限公司、青岛德升灯业有限公司、王芳、李亭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4)南商初字第70220号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栖霞市明源纸箱厂、刘文广、万书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栖霞市明源纸箱厂、被告刘文广、被告万书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生刚、车秀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诉你们与青岛海卓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2)南商初字第701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景进、于美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诉你们与青岛海卓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2)南商初字第702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曹纪伦、马济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诉你们与青岛海卓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2)南商初字第706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诺千金贸易有限公司、王源、张世杰: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鼎悦典当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1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尚武:本院受理原告刘明国、宋淑霞诉你与李同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周德生:本院受理原告夏靖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一粟、张潇蓉: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广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铭通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正航律师事务所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80160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保峰、黄彩云、傅承瑜、王建华、刘丕动: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通济支行和平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秦元娜、王庆亮: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益信佳塑料厂、王芬亮、邹立军: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环秀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即商初字第4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刘淑娟、邢云海:本院受理胡绪凯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即民初字第46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胡怡、胡国苹、赵丽丽、马开顺、李美君:本院受理即墨市卓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1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隋思武、青岛海富来服饰有限公司、青岛千瑞吉工贸有限公司、青岛华贤服饰有限公司、时君青、高艳艳、时巧芳:本院受理即墨市卓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1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高艳艳、青岛海富来服饰有限公司、青岛千瑞吉工贸有限公司、青岛华贤服饰有限公司、时君青、隋思武、时巧芳:本院受理即墨市卓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1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时君青、青岛海富来服饰有限公司、青岛千瑞吉工贸有限公司、青岛华贤服饰有限公司、高艳艳、隋思武、时巧芳:本院受理即墨市卓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1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时君青、青岛海富来服饰有限公司、青岛华贤服饰有限公司、时巧芳、高艳艳、隋思武:本院受理即墨市卓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1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世德:本院受理肖菊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民初字第11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宫振高、韩志圣:本院受理肖菊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民初字第11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孙保军、李锋、王建华、齐仁龙: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通济支行和平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商初字第3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东豪友和酿造有限公司、青岛鹏东工贸有限公司、青岛圣焕工贸有限公司、青岛贝特船舶用品有限公司、姜坤、于永亮、江继伦、熊瑛、姜美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龙山支行三里庄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时尚依人商贸有限公司、王彬: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金德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尹付秀、王连生、青岛瑞美华厨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江崇亮、徐秀平、徐振宁、朱培芬: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徐秀平、江崇亮、青岛鑫宇坤锻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刘丰毓:本院受理孙冬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瑞胜元工贸有限公司、青岛华艺印刷有限公司、青岛永和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于国明、杨为俭、胡长义: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硅谷核心区支行金口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张志邦、李艳、方艳: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硅谷核心区支行王村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华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即墨市环秀街道办事处大韩村村民委员会诉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海冠服饰有限公司、青岛亨鑫五金有限公司、青岛润田服饰有限公司、徐合强、辛璐艳、孙维月:原告王云正、姜海洪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即民初字第71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又又玩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即墨市红光制线有限公司诉你单位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5)即民初字第2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高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怡华置业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纪玉浩、兰美英、鄢涛、宁慧、青岛乾丰制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东豪友和酿造有限公司、青岛圣焕工贸有限公司、青岛贝特船舶用品有限公司、姜坤、于永亮、江继伦、熊瑛: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龙山支行三里庄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郭氏华杰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即商初字第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于法明、甄臻:本院受理原告王一深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孙爱先、翟宝成:本院受理的原告孙瑞华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蓝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即墨市人民法院

    刘杰、郭月瑞: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华涛汽车模具有限公司诉你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即商初字第24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张守明、宋玲、杨顺贤、傅月珍: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张振刚、荆丽丽、荆忠鹏、纪学尚: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张子孝:本院受理原告张秀坊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民初字第34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于洪平、韩瑞芬:原告于基伦、原告韩瑞芬诉你们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即民初字第42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刘廷花:本院受理杨宪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即民初字第403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刘淑娟、邢云海:本院受理胡绪凯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即民初字第46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徐茂林:本院受理原告徐彩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九龙法庭103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永鹏:本院受理原告李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九龙法庭103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金州、张丽:本院受理原告宋佳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九龙法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伟:本院受理原告戴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九龙法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刘好锋: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洋河支行诉你及被告刘振强、薛立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九龙法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爱玲、刘好锋: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九龙支行诉你们及被告李振、赵玉欣、宋立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九龙法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苹苹、李晓峰:我院受理原告李学仁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明龙木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周建平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胶商初字第20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铺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永涛、张所爱、张典武、刘玉玲:本院受理的(2015)西商初字第375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韩学力:本院审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西商初字第7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宋建春、闫德志、刘敬福:本院审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西商初字第5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张锡保、庄秀华、于德云、臧巧珍:本院审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西商初字第5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吕海波、吕显法、王纯全、吕显松:本院受理的(2015)西商初字第542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吕明伟、吕涛、吕锋、代许柏:本院受理的(2015)西商初字第541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薄桂芝:本院受理原告李文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西民初字第8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崔慧:本院受理原告车兴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西少民初字第61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卢瑞成:本院受理原告张洪艳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西民初字第1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胡佳宁、蔡青轩、青岛莱西圣锦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西商初字第57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张红平:本院受理的(2015)西民初字第808号原告张雷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河头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钟福:本院受理原告解永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吴绍朋:本院受理许秀秀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沽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赵明杰:本院受理原告王妍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西民初字第1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西市人民法院

    赵明杰:本院受理原告王妍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张利华不服本院(2014)西民初字第102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审判庭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视为送达。

    莱西市人民法院

    于建海:本院受理(2015)西商初字第604号原告李兆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赵云山:本院受理(2015)西民初字第104号原告程荣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于光、王俊美:本院受理(2015)西民初字第422号原告青岛金正农药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吕文学、吕文波:本院受理原告张希贵与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15日与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周国军:本院受理原告奚红园与被告青岛蓼兰江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周国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平民一初字第13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尚丰信、李雪桂:本院受理盛学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平商初字第3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南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李雪桂:本院受理盛子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平商初字第3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南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高法学:本院执行的李增良与高法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平执字第1439号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本院(2013)平商初字第144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负担案件执行费。如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平度市人民法院

    张磊、杨成成、张玉峰:本院执行的李吉龙与张磊、杨成成、张玉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三人均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2)平执字第1682号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本院(2011)平民一初字第325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负担案件执行费。如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平度市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孙化训申请宣告孙思论失踪一案,经查:被申请人孙思论,男,汉族,1985年1月13日生,户籍所在地:山东省平度市仁兆镇 官 路 村 ,公 民 身 份 号 码 :370283198501132039,系申请人孙化训之子。被申请人孙思论于2012年7月走失,至今下落不明已满2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希望孙思论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秦家锋:本院受理原告董彩霞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度市人民法院

    许丰蕾:本院受理张红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同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高法学、唐秀芝、高雪鹏:本院受理高光泽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同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青岛美华先行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鑫中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青岛美华先行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1)南商初字第205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暖倍儿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沈阳诚成万盛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暖倍儿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南商初字第207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黄蕊、刘志勇:本院受理原告刘寄良诉被告黄蕊、刘志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南商初字第209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伟彬、徐明芝、穆智伟:本院受理原告刘华勇诉被告于伟彬、徐明芝、穆智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诚、栾淑英、刘坚、崔志斌、青岛法海寺生态农业观光园有限公司、青岛秋泽工贸有限公司、青岛润泉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山东恒昇 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枣庄永泰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执行的(2015)济铁中执字第8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刘坚、徐解、刘诚、崔志斌、青岛法海寺生态农业观光园有限公司、青岛秋泽工贸有限公司、青岛润泉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崔志斌、刘诚、刘坚、青岛法海寺生态农业观光园有限公司、青岛秋泽工贸有限公司、青岛润泉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张海明、袁海霞,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3)南民初字第1048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该民事判决书判决被执行人张海明、袁海霞协助申请执行人李晓庆办理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46号2703户房屋的过户手续,支付申请执行人22万元,诉讼费9300元由被执行人负担。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因你们下落不明,本院责令你们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自动履行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玉其、位淑娥: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王秉超与被执行人张玉其、位淑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1)南执字第11159-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一、解除对被执行人张玉其位于平度市新安苑小区12号楼六层西户房屋(房地产权证号为平私字第10397号)的查封。二、将被执行人张玉其位于平度市新安苑小区12号楼六层西户房屋(房地产权证号为平私字第10397号)作价(最后 流拍时的价格)人民币295827.39元,交付申请执行人王秉超抵偿被执行人张玉其、位淑娥在(2011)南民初字第70084号民事判决书中应承担的全部债务。位于平度市新安苑小区12号楼六层西户房屋(房地产权证号为平私字第10397号)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王秉超时起转移。三、申请执行人王秉超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隋希玲、丁同和、秦晓艳:本院受理原告宋伟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4)南商初字第302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斌、青岛绿洲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海融典当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培桄、隋中昌:本院受理原告崔建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昊湉:本院受理原告崔胜稳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民初字第400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外为满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济南金芙蓉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雅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市民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彬、山东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5市商初字第518号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英雄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证据、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5市商初字第519号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英雄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证据、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淄传、山东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5市商初字第520号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英雄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证据、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5市商初字第521号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英雄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证据、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5市商初字第522号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英雄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证据、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杜震、汪丕秀、山东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5市商初字第523号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英雄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证据、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荣丽娜、王超:本院受理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和张连斌、李静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6时在本院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则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韩世乾:本院受理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和张连斌、李静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5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到庭,则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安忠诚、王玉才:本院受理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和侯峰、黄文君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到庭,则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吴俊强(身份证号:370102197005290339):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尧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吴俊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称:依法判决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的物业费(自2005年9月至2015年5月31日止)54226.67元,水电费160.1元,及因逾期缴纳物业费所产生的滞纳金及违约金 54266.67 元,合计108613.44元;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15年10月30日上午10:00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国、李红霞:本院受理山东润成汽车销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1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到庭,则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敏:本院受理原告袁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高民初字第1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赵世虎:你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铁道支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2月17日作出的(2014)济铁商初字第2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铁道支行于2015年4月1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5年4月20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或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履行下列义务:(1)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铁道支行支付借款本金49044.37元利息及违约金(2)申请执行费715.27元。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解放路支行 户名:济南铁路运输法院 账号:1100314000000007356

    济南铁路运输法院

    济南润硕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郑州澳德橡胶工业有限公司的申请,立案执行本院(2014)历城商初字第25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及传票。执行通知书内容:限你在公告期满后三日内履行上述判决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并依法承担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不履行义务,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财产报告令内容:如不按期履行义务,你应在公告期满后八日内报告财产。传票内容:你应在公告期满后第十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到本院417室接受询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天永、刘桂红、高守芹、张成刚、济南莲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董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天永、刘桂红、高守芹、张成刚、济南莲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董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田汝成、黄曾兰:本院受理原告柴道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判决你们共同偿还借款7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诉讼费用由你们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4时30分在本院孙村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田汝成、黄曾兰:本院受理原告乔军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判决你们共同偿还借款3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诉讼费用由你们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3时30分在本院孙村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滨州市华盛纸业有限公司因丢失由中国民生银行济南千佛山支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号码为30500053/26876114;出票人为山东禹王实业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山东禹王制药有限公司;背书人空白;金额为10万元;出票日期为2015年3月10日;到期日为2015年9月10日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淄博特顺物资有限公司、许美娟、顾长顺: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市淄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淄博特顺物资有限公司、淄博宏杰锻压设备有限公司、淄博市淄川国钢物资有限公司、许美娟、李永坤、刘文华、翟云、郭成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川商初字第4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淄博亿润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淄川区双杨国豪铝合金加工厂、张婷、王亮、王世宝、车希芬:本院受理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川支行与被告淄博亿润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淄川区双杨国豪铝合金加工厂、淄博毕诚商贸有限公司、张婷、王亮、王世宝、车希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川商初字第4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淄博亿润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淄川区双杨国豪铝合金加工厂、张婷、王亮、王世宝、车希芬:本院受理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川支行与被告淄博亿润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淄川区双杨国豪铝合金加工厂、淄博毕诚商贸有限公司、张婷、王亮、王世宝、车希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川商初字第5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淄博金宏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淄博金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组成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以山东法制报刊登日期为准)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二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孙红:本院受理(2015)周民初字第854号原告王德忠、(2015)周民初字第853号原告淄博煜捷服装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孙红、李涛:本院受理原告淄博煜捷服装有限公司诉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李涛、夏蕊、夏应祥:本院受理原告淄博煜捷服装有限公司诉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常峰: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市长清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吴兴河、马德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你偿还贷款40万元及利息;吴兴河、马德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张海臣、任占秋:本院依法审理原告张宪忠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郓商初字第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双桥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郓城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fz001)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1)
100%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