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053182918609

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社★053182918609

山东法制报黄岛区053182918609

时间:2016-02-12 11:38来源:www.dzpaper.com 作者:fz001 点击:
2016年1月18日法院公告 2016年01月19日19 10:07 山东法制报 青岛德鸿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海燕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 送达起诉状

2016年1月18日法院公告

2016年01月19日19 10:07  山东法制报

 

青岛德鸿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海燕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

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

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

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2015年10月8日

 
    申请人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其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丢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记载:10400052/22460201、金额为50000元、出票时间为2015年7月9日,出票人为青岛市黄岛区人民医院,收款人为青岛市胶南医药有限公司,最后持票人为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其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丢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记载:10400052/22460200、金额为50000元、出票时间为2015年7月9日,出票人为青岛市黄岛区人民医院,收款人为青岛市胶南医药有限公司,最后持票人为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青岛优美家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其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丢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记载:30500053/24522726、金额为200000元、出票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出票人为青岛海誉水利水电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收款人为青岛优美家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最后持票人为青岛优美家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娇嫣娜、卢祺:本院受理徐全明诉青岛市黄岛区民政局行政不作为一案,依法追加你为第三人。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崔坤军:本院受理原告孟宪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崔坤军:本院受理原告孟宪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黄民初字第5829-1号民事裁定书,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格仕特电子有限公司、格仕特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海润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诉你单位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保税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潍坊晶优玻璃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成睿玻璃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5)黄商初字第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治刚: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六汪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黄商初字第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崔群: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藏南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董家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崔增玉、丁德伟、崔桂禄: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藏南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董家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葛强:本院受理祝亮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董家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义兰:本院受理原告肖常江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黄民初字第40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董家口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第二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陈道章、刘海滨、陈须诗: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藏南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董家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尚来明、尚立明、孙建港: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藏南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董家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吴学文: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黄商初字第2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董家口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第二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许海英:本院受理原告黄铁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黄民初字第2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长江路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付健英:本院受理的张其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黄民初字第598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黄岛法庭(青岛市黄岛区海南岛路3号)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赵贵军:本院受理的刘元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黄民初字第440号民事裁定书(按撤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朱先空:本院受理原告赵慧诉你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珠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兆太、杨华珍、青岛东苑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508室)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金美月: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508室)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赵济亮、孙冬梅、青岛东苑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508室)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朴光淑、金光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508室)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伟、朱国栋、苗秀霞:本院受理原告宋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胶民初字第16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苑美港、姜子箱、赵炳武:本院受理原告宋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胶民初字第16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光富:本院受理原告李光辉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涛、青岛英吉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胶州市丰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学泽: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九龙支行诉你与苑庆艳、刘汉涛、匡乃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九龙法庭103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全勇男、孙秀梅: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诉你们及孙秀群、赵建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洋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焕金:本院受理原告高进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洋河法庭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胶州市人民法院

    宋卫东、刘新华:本院受理原告高娟英诉你们及所永涛、所永刚、赵花丽、赵玉雷、滕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洋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胶州市人民法院

    高玉东:本院受理原告王美珍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九龙法庭103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康宝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渤海湾食品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聚江: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奕亮与被执行人纪谦旭、王聚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第三人窦维善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执行局203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沃海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任玲与被执行人青岛沃海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胶执异字第5号执行裁定书。限你自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执行复议申请书及副本,复议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宁、周文阁(WENGEZHOU):本院受理原告麦斯凯包装系统(青岛)有限公司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因持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沙子口支行银行汇票一张(号码:1030004221216932,金额:壹万五千元,出票日期:2015年8月4日,出票人: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汇票到期日:2015年9月4日。)遗失。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的行为无效。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陈绍强、青岛海容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学伦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初字第2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陈绍强、青岛海容食品有限公司、青岛海容进出口有限公司、青岛海之宝水产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学伦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初字第2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蔡小礼、丁桂芳: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纪爱丽、苏龙星、苏龙霞、宋德滨、宋洁、王长银、武桂菊: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陆奇勋: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高卫群、唐丽: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隋思伟、解美玲: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3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隋思伟、解美玲、刘德平、隋淑珍: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3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田焕虎、张圣芬: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3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彦、郝罡: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3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鲁旭瑞、张波: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3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姜建光、杜修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3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周淑萍、楼宝良: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4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建明: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5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庄庆靖: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5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隋双胜: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5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于文叶: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5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长青: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5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彭: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5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倪守申: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5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荆金华: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5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徐正哲: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5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宋孝雪: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5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宫兆燕: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5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田家兵: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5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汪鹰、蒋延津: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5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海容食品有限公司、陈绍强:原告青岛担保中心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唐行彬:原告王林涛诉你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五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贵莉、青岛牟氏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原告齐延峰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崂民二商初字第7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上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宋青宗: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桥源液化气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丰彩包装有限公司(原名烟台海尔丰彩包装有限公司):原告青岛金龙包装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4)崂民二商初字第7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孙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2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淑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2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平玉、尹光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们与被告青岛和达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李平玉及尹光洙偿还借款本金463018.08元及利息,并支付律师费40408元,原告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青岛和达置业有限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现公告送达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传票、民事裁定书各壹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王温强:本院受理原告王为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平少民初字第4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李云珍:本院受理原告鞠东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蓼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王志明: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洲文物流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平商初字第4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邱勇:本院受理原告张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平民一初字第1297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旧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孙记梅:本院受理吕卫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店子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度市人民法院

    刘成波、马晓梅:本院受理原告平度万科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平商初字第18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店子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张道河、付转: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万家支行诉你与被告张良熙、陈万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蓼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陈维春、张道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万家支行诉你与被告陈万春、荆惠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蓼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陶祥建: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崔家集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平商初字第15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蓼兰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王国强、于振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白埠支行诉你们及被告于进军、于学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平商初字第14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蓼兰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梁秉政、唐玉冰:本院受理原告王修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平商初字第11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蓼兰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江崇荣:本院受理原告王凯诉你与山东枣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支付工程款。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五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登州路22号丙)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薛波:本院受理原告王永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25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殷兴坡、从秀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4801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罗曼、宋宝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4800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朱业兵、傅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4797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朱培义:本院受理原告孟宪国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北民初字第1131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内容:一、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青岛市重庆南路3号1号楼1单元302户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233元、财产保全费3236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润德保温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贾苏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许泽航(许泽停)、青岛史坦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贾苏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郑玮:本院受理原告陈茶妹诉你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商初字第2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银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周梅林:上诉人李杰就(2015)北民初字第544号民事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徐雪莲: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延安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北商初字第7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张磊,关于申请执行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江路支行与被执行人张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并依法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特此公告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志尧:本院受理原告李林诉于肇颉及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世军、鞠培芬、冯甲、李宇婷、卢明明、邓燕、青岛睿宏凯工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张世军、鞠培芬、冯甲、李宇婷、卢明明、邓燕、青岛睿宏凯工具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世军、鞠培芬、冯甲、李宇婷、卢明明、邓燕、青岛泰升专用车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张世军、鞠培芬、冯甲、李宇婷、卢明明、邓燕、青岛泰升专用车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十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卢明明、邓燕、卢强俊、程贤平、冯甲、李宇婷、张世军、鞠培芬、青岛天博橡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卢明明、邓燕、卢强俊、程贤平、冯甲、李宇婷、张世军、鞠培芬、青岛天博橡胶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十四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野、崔晓通: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金凤、赵锐: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李金凤、赵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王峰、亚力山卓(青岛)国际家居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3)南商初字第7064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申请人朱新福。本院于2015年8月5日作出(2014)南执字第11786-1号执行裁定书,变更朱新福为本案申请执行人。责令你们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也可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周淑萍、楼宝良、青岛嘉得利石油化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林银建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南商初字第2082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周淑萍、楼宝良、青岛嘉得利石油化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小小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南商初字第2086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宇、张丽娟: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宇、张丽娟: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彭玉清: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田良: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姜磊、姜美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夏雯雯: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江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鹏、青岛大德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弘安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臧君峰诉你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驰、史勇:本院受理的原告陈维国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王勇:本院受理原告李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隋超: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区威海路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16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蔡明:本院受理于信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160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岳海热力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北和兴法律服务所诉你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飞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市金坤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商初字第82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进友:本院受理原告葛立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16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长青:本院受理原告芦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秦杰、崔相钧:本院受理原告马俊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方华、曹卫东:本院受理原告周志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26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文波、谭殷霞、杜吉秀:本院受理原告黄婷诉你们及杜万军、张丽霞、隋超、李帅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北民初字第50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田茂友:本院受理中国国旅(青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北商初字第4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莫蕴峰: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诉你借款合同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商初字第4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辉: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诉你借款合同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商初字第4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杰正: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诉你借款合同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商初字第4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褚文彬: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诉你借款合同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北商初字第8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敦乐:本院受理原告柳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恋天明贸易有限公司、柏柠、罗仕刚:青岛邦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3993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杰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赵冬梅、青岛品昊工贸有限公司:上诉人金琪就(2015)北民初字第1853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宋岩、梁伟:本院受理刘广俊诉你们民间借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民初字第47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杜琦:本院受理原告陈方立、李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潘英:本院受理原告辛桂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6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隋永锋: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亮杰贸易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袁龙春、周曌曌:本院受理原告宋伟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代建华、崔久青、官建全、张昶、王勇:本院受理原告刘进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伟林:本院受理的原告纪灵芝诉你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名鹏电子有限公司、苏之刚、苏长荣、黄胜:本院受理王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北民初字第15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郝香香、李辉、李孟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莱西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西商初字第4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陈方盟、李辉、李孟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莱西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西商初字第4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辉、李孟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莱西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西商初字第4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吴文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莱西市支行诉你与李守林、李臣法、张学军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西商初字第4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张委:本院受理原告宫宁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西民初字第12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刘文荣:本院受理原告梁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西民初字第13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张志良、杨康:本院受理(2015)西民初字第2902号原告辛若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焕君:本院受理原告石敬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西少民初字第2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一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任红红:本院受理的(2015)西少民初字第712号原告史经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日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徐付好、赵秀芹:本院审理原告王磊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西民初字第14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吕绍荣、郭红军、郭彩艳、郭训文、薛丽芹:本院受理的(2015)西商初字第922号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水集支行蓬莱路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庄京涛、孙宁宁、孙述辉、王秀恩、柳远征:本院受理的(2015)西商初字第923号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水集支行蓬莱路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于增宝、史希兰、孙述辉、王秀恩、庄京涛:本院受理的(2015)西商初字第920号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水集支行蓬莱路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张明海:本院受理左瑞芹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西商初字第5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沽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晓霞:本院受理王博石诉你、王帆、王晓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西民初字第24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沽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晓霞:本院受理王博石诉你、孟淑芹、谭雪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西民初字第24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沽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永兴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5)西商初字第611号原告青岛荣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瑞欣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5)西商初字第612号原告青岛荣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孙明建、辛健:本院受理原告吴彩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西民初字第15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晓霞:本院受理王博石诉你、赵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西民初字第2471号和(2015)西民初字第24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沽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广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正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你单位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西商初字第4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魏仁平、张秋风、孙大刚、张海风: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蓬莱路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西商初字第3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胡同林、宫雪林、刘少飞、胡昌生、吕东财: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蓬莱路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西商初字第3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史正林:本院受理的(2015)西民初字第2530号原告刘笑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崔金航、董彩凤:本院受理的(2015)西商初字第1010号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店埠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格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盛柏林工贸有限公司、韩霏:本院受理的(2015)西商初字第833号原告李建新诉你们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格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吉玉:本院受理原告孙松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西民初字第11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淑红:本院受理原告左士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西民初字第19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泽全:本院受理原告翟士方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西商初字第5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任少钦:本院受理原告李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西少民初字第5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徐丽莎:本院受理原告全文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西民初字第15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于乃娟:本院受理原告潘为亮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西少民初字第3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山东华德隆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罗秀章诉你及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滨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樊业松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五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旭辉、仇琳:本院受理的(2015)西商初字第946号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颐和花苑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马肖、李滨:原告崔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初字第1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朱和平:原告青岛秋迪木业有限公司诉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4)崂民二商初字第3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朱和平:原告青岛闽商经贸有限公司诉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4)崂民二商初字第3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武俊佐、武子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朱洪丽、朱洪梅、黄胜元: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卢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乾创能源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湖北华州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4)崂民三初字第33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文惠、王乃石:原告丛志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谢卫造:原告王宁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谢卫造:原告田宝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谢卫造:原告宋兆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付霞:原告王允信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仇兆峰、于瑞红、仇秀娟:原告山东圣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治瑜、綦晓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十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晶茗贸易有限公司、青岛中慈贸易有限公司、青岛秋颖标准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穆洁诉你们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十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陈淑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东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十五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盛嘉隍朝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市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强制执行你行政处理决定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行审字第23号行政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盛嘉驰恒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市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强制执行你行政处理决定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行审字第25号行政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建华、杨绪菁、张彦、刘春阳、金福顺、青岛惠东华经贸有限公司、黄岛金顶上商行: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耿俊杰、张树菊、张树新、张树峰: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邱维鹏、韩宗莲、杨仁良、吴中良: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曲明义、李金叶、曲明军、青岛洪松商务宾馆有限公司: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杜洪利、戴夕玲、杜洪军、杜朋、杜延波: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孙艳静、高永平、杨杰、王海松、修鲁琦: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孙波、李玲、陈登旺:原告青岛凤凰资本有限公司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黄岛抓获 5名砸玻璃毁庄稼犯罪嫌疑人

 

 
    本报讯 只因找寻打砸的快感,一群男青年近一个月的时间到处打砸村民家的玻璃、车玻璃、农作物以及太阳能等物品。近日,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理务关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一举摧毁了这个寻衅滋事团伙,抓获团伙成员5名。经审讯,该5名男青年承认自今年 6、7月份以来,结伙或交叉结伙夜间窜至诸城市桃林镇、黄岛区大场镇、理务关等村庄,故意打砸村民家的窗玻璃、车辆玻璃、毁坏农作物、太阳能等案件 20余起。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张坤洋  于鑫见】 
(责任编辑:fz001)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