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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德州

时间:2016-01-09 22:39来源:www.dzpaper.com 作者:fz001 点击:
德州 增强五 种意识优化十大体系 日期:20140325 作者:德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于松岩 来源:山东法制报 □德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于松岩 2014 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

 

德州

增强“五 种意识”优化“十大体系”

  • 日期:20140325
  • 作者:德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于松岩
  • 来源:山东法制报
 
 
    □德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于松岩

    2014 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在这个关键节点上,全省公安工作会议适时召开,徐珠宝厅长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纲挈领,结合全省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刻解读了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具有很强的指导性。讲话整体展现了去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所付出的艰辛努力,令人鼓舞,催人奋进。同时,认真分析当前面临的社会形势,研究部署今年的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总揽全局、高屋建瓴,对于全省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好2014 年工作、推动公安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德州市公安机关要深入组织学习会议精神,结合德州实际,认真深入地谋划好全年工作。2014 年,德州公安将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题,以推进领域更广、基础更牢、标准更高、群众更满意的“平安德州”建设为总目标,以发展符合时代特征、德州特色、基层特点的现代警务机制为主线,以强化农村社会治安和均等化服务为重点,以群众需求促主动作为,以警务创新激发展动力,以科技驱动强基础支撑,以实战砺警提整体质效,切实增强“五种意识”,优化“十大体系”,着力提升维护稳定、打击犯罪、规范执法、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在新的起点上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

    今年,德州公安继续凝聚改革共识,突出民意主导,切实增强“五种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创新理念、完善机制,强化措施、勇于担当,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增强“创新意识”,全面升级扁平指挥、合成打击、立体巡防、基层基础、科技支撑“五项机制”。增强“法治”意识,牢记“公平正义是公安机关的生命线”,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公安的目标,把“规范执法作为基本警务”,深入推进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能力素质、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全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增强“治理意识”,加强道路交通、消防、危爆物品、重大活动以及食品药品和环境安全监管。增强“民本意识”,不断创新管理服务模式,突出理念提升、触角延伸、主动作为、窗口效率,以更加鲜明的旗帜服务民生。

    同时,德州公安要进一步提高“十大能力”,优化“十大体系”,推进理念工作创新,努力在更高层次更高起点上推进平安德州建设。围绕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构建情指对接、灵敏迅捷的"扁平化"实战指挥体系;围绕提升服务实战能力,构建科技支撑、高效集成的“ 集约化”情报工作体系,建立"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情报信息平台,实现情报信息的有效整合;围绕提升维稳创安能力,构建源头控制、防患未然的“主动化”维稳工作体系,力求最佳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围绕提升治安掌控能力,构建民意主导、警情牵动的“一体化”打防体系,进一步提高平安建设效能;围绕提升基础支撑能力,构建软硬结合、信息共享的“常态化”基层基础工作体系,践行群众路线,夯实平安建设根基;围绕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构建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规范化”执法管理体系,积极适应法治公安建设新要求;围绕提升网络管控能力,构建立体布局、无缝覆盖的“现实化”网络安全防控体系,健全网上网下打防联动机制,严防发生现实危害;围绕提升公共安全监管能力,构建整体推进、重点把控的“精细化”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全面加强交通、消防、危爆物品、重点行业、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以及大型活动管理,确保公共安全;围绕提升服务管理能力,构建服务为先、管在其中的“人本化”行政管理工作体系,进一步推进民生警务,做精公安服务品牌;围绕提升执行落实能力,构建严管厚爱、紧贴实战的"职业化"队伍管理工作体系,进一步增强队伍凝聚力,全力打造实战型职业警队。  

德州:打造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法律监督

 

  • 日期:20150129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德州市检察院、基层检察院和32个派驻检察室全部建立检察宣告庭,举行检察宣告仪式243场次,邀请150余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人民监督员和媒体人员全程参与,参加旁听人员460余名,所有宣告的案件无一引发矛盾激化,无一当事人提出申诉……

    这是德州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检察宣告工作来取得的成绩。

    “这项工作充分满足了群众特别是当事人的知情权、 参与权和监督权,让他们对所涉及案子的处置过程和最终结果明明白白、真心接受,从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德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李万堂说,检察宣告活动让检察机关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出现在人民群众面前,它不仅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更成为检察机关推进依法治国的靓丽名片。

    “公开宣告让俺对检察机关更信任”

    “感谢检察院给俺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俺一定好好做人,请检察官监督。”去年12月26日上午,德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张扬对被告人李志新作出不起诉决定宣告后,他悔不当初。

    去年11月 20日,已逾而立之年的李志新一时冲动,将工友误伤,被当地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承办此案的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审查发现,李志新犯罪情节较轻,悔罪态度明显,其家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对方谅解,符合作不起诉处理的条件。随后,该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李志新的辩护律师张月东认为,检察宣告作为检察机关司法公开的一种方式,从幕后走到台前,为不了解法律、不理解检察工作的当事人和社会群众打开“一扇门”,透过这扇门,检察工作不再神秘,社会各界充分感受到了检察人员执法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打开天窗说亮话’,这样的决定大伙信服”

    长期以来,受传统办案模式影响,各地检察机关对不起诉等结论性决定的宣布都处于一种“告而不宣”的状态,场所封闭,程序随意,当事人缺乏对执法过程的参与和感知,自始至终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这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去年初,德州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宣告工作的实施意见》 ,明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对存在较大争议或有较大社会影响,拟作出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 13 类终结性检察决定,邀请案件代理人、辩护人、当事人家属及人大代表等参加,集中进行宣告。

    “检察宣告”对执法办案带来什么影响呢?

    “检察机关屡受‘谁来监督监督者’的质疑,推进检察宣告工作,有利于规范检察权的运行,同时,通过规范、公开的程序,也改变检察机关以往相对行政化、封闭性的运行机制,达到了以公开促公正、促规范的目的和效果。”德州市检察院案管中心主任李茜说道。

    “把话说在当面”是50多名参加过宣告活动人员的最大感触。参与过检察宣告过程的人民监督员崔仁宏说:“检察宣告在社会公众监督下进行,大家都能‘打开天窗说亮话’,这样的决定大伙信服。”

    “只有让群众参与到执法活动中来,才能通过了解司法,理解司法,进而感受到法律带来的公平正义。”宁津检察院检察长李振刚对记者说,“检察宣告为群众推开一扇可以看得到公平正义的窗口。”

    “打造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法律监督”

    “感谢检察机关宽恕了我的罪行,你们的不起诉决定挽救了我,也化解了我和伯母两家的矛盾。今后我一定痛改前非、好好做人。”近日,庆云县尚堂镇东仓村村委会里,庆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当场宣告了不起诉决定,李某激动地道出肺腑之言。

    为了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庆云县检察院大胆探索,针对李某盗窃一案,成立了由公诉、案管、检察室干警及人民监督员、公安民警等组成的流动检察宣告庭下乡履行法律职责。宣布现场设在被不起诉人所在的村委会,被不起诉人李某、被害人张某以及东仓村部分干部群众参加。

    “以检察宣告为新亮点,不断深化检务公开,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打造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法律监督,这是我们尝试流动检察宣告活动的初衷。”庆云县检察院检察长钟云东说。

    目前,德州市各基层检察院都在提高检察宣告的影响力,扩大监督面上下功夫,形成了不少地方特色。庆云县检察院将检察宣告庭设在案发社区;宁津县检察院将检察宣告与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结合起来,提长了执法办案工作的质效……

    时立军  高忠祥  

德州惊现液化气充装黑窝点

流动灌气车走街串巷隐患大

  • 日期:20151231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一辆电动三轮车,一瓶加气罐,一杆电子秤,这样组合的液化气流动灌气车出现在了德州市陵城区的大街小巷,许多市民反映,从这些流动灌气车上充装的液化气,回家没几天就见了底儿。记者在相关调查中发现,这些看似便捷的流动充气服务,背后却暗藏着一家液化气充装黑窝点。

    流动灌气车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12月26 日,记者在德州市陵城区南街村,见到了市民反映的“流动灌气车”,一辆电动三轮车里,几个大号气罐盖在篷布下面,一根带有简易开关的橡皮管子插在其中一个气罐上,记者称自己想要灌气,与这名商贩聊了起来。

    “ 液化气三块一斤,不换罐。”这名商贩告诉记者,充液化气需要带着自家的煤气罐来,他不提供换罐服务,要是充气次数多的话,还能有优惠,两块七毛五一斤。

    说话间,有市民前来充气,这位商贩熟练地把煤气罐放到电子秤上,接着把橡皮管子的另一头接到煤气罐上,打开阀门。不到三分钟,十公斤的液化气就从三轮车上的大罐里充进了市民家用的小煤气罐。

    记者注意到,在整个充气的过程中,没有任何的防护措施,过往的行人中,有人手里还拿着点燃的烟。当记者问这样充气是否安全时,商贩的回答令记者心惊,“我一直这样充气,从来没出过任何问题。”

    随后记者提出想自己到液化气站加气,这名商贩却声称自己的气都是从外地拉来的,是纯正的液化气,不掺加任何东西,并且提醒记者千万不要自己到液化气站充气,这里面的学问可大了。

    “液化气也有好坏之分,你自己去液化气站,充的都是掺加了二甲醚的液化气,用这种气炒菜,温度根本上不来,而且二甲醚腐蚀性大,极易造成煤气泄漏。”商贩介绍道,掺加了二甲醚的液化气只要两块五一斤,如果记者需要,自己也能提供这种液化气。

    液化气站生意红火,“二甲醚” 可对半掺

    经过一段时间的跟踪蹲守,记者发现这名商贩卖光了三轮车上的液化气后,来到了陵城区315省道西侧的一个岔路口,许多和他一样的“流动灌气车”也在这里出没。

    记者随机拦住了一辆流动灌气车,车上的商贩告诉记者,这里有一家液化气加气站,所有的流动灌气车都是在这里加气,然后出去倒卖,挣点中间的差价。

    当记者询问这家液化气站的气品质如何时,商贩表示,在这里,液化气中掺加二甲醚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关键是你想掺多少,一般自己来进气,都是对半掺,即一半液化气,一半二甲醚。

    按照小商贩所说的地址,记者找到了这家液化气站,大门口没有任何牌子,靠近小院南侧放着三个大罐,加气枪则在小院的东侧,不时有商贩进院子里加气。商贩们把车停在院里,拿下气罐,液化气站的工作人员开动加气枪,一会儿的功夫一罐气就加满了。

    记者从加气站的一位工作人员那了解到,这家加气站名为汇鑫液化气站,二甲醚三块一斤,液化气则四块一斤,可以充纯液化气,也可以充掺加二甲醚的液化气,看客户的需要。

    非法液化气站“早已关停”?掺加二甲醚危害巨大

    如此公开的售卖掺加二甲醚的液化气,这家液化气站到底是否有合法手续呢?记者通过电话咨询了德州市陵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家液化气站没有任何手续,已经查封关停了很长时间,目前陵城区只有一家合法的液化气站,正在向各个乡镇建配送站。”

    住建局工作人员所说的早已关停的液化气站,可记者见到的却是生意红火,前来买气的商贩络绎不绝。

    二甲醚为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接触热、火星、火焰或氧化剂易燃烧爆炸,接触空气或在光照条件下可生成具有潜在爆炸危险性的过氧化物,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国家质检总局在《关于气瓶充装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应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气瓶必须专用和不得改装使用的规定,设立专人对气瓶逐只进行充装前、后的检查,保证只充装与气瓶钢印标记一致的介质,不得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后充入液化石油气钢瓶或在焊接气瓶中擅自加入不明化学添加剂。

    一方面是国家明令禁止向民用液化气中掺加二甲醚,另一方面是非法液化气站大肆公开售卖,希望当地相关部门能尽快行动起来,不要等到真出了事故后,再去亡羊补牢。

  

(责任编辑:f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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