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053182918609

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社★053182918609

山东法制报兰山区82918609

时间:2016-04-01 14:43来源:www.dzpaper.com 作者:fz001 点击:
群众身边的隐形卫士--记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便衣侦查大队 2015年08月18日 16:19 实习记者 朱晓冲 通讯员 涂玉龙 蒋成龙 在素有物流之都之称的临沂市,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的穿着普通

群众身边的隐形卫士--记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便衣侦查大队

2015年08月18日 16:19  实习记者 朱晓冲 通讯员 涂玉龙 蒋成龙

 

    在素有“物流之都”之称的临沂市,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的穿着普通,与常人无异,每天穿梭在城市的街头巷尾,越是黑夜,他们的眼睛就越是明亮,他们时时刻刻在百姓身边,默默地保护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他们就是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便衣侦查大队的便衣民警们。

 

 

    兰山便衣侦查大队成立于 2013年 6月,主要肩负着打击街面犯罪的任务。两年来,这支年轻的队伍所向披靡,兰山区“两抢一盗”侵财违性法犯罪案件发案率明显降低。

 

    一双“金睛火眼”识破各路“妖魔鬼怪”

 

    兰山区是临沂市的主要城区,这里有全国三大批发市场之一,流动人口多,社会情况比较复杂,偷盗、抢劫等现行犯罪频繁发生,且这类街面现行犯罪案件一般涉案价值不大,作案快、时间短、不易抓现行,令公安机关感到十分头疼。如何更有效地打击街面违法犯罪活动,一直是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便衣侦查大队工作中的重点。

 

    “我们办的案子虽然不是大案,但却是离老百姓生活最近的,最能让老百姓感受到治安的好坏。 ” 便衣侦查大队队长顾益寿告诉记者,看似小偷小摸的案件不大,但一个区域内的百姓如果经常遭窃,必定会怨声载道,影响恶劣。

 

    从警 20 多年的顾益寿,从派出所民警干起,一路走来,练就了一双“金睛火眼”和敏锐的嗅觉。透过他的眼睛,一眼就能辨别出犯罪嫌疑人。有一次顾益寿带领民警在市区开阳路夜市上“闲逛”,突然在人流中闪过的一个人影引起他的注意,他马上断定这个人就是久抓未获的东北籍的惯偷刘某,便衣民警们立即悄悄跟踪,在刘某将手伸向一个女人的挎包时,迅速将其制服,带离现场。

 

    为了确保24小时巡查不间断,便衣民警采取分组轮班,工作时间经常在15个小时以上。顾益寿告诉记者,今年上半年,便衣侦查大队破获案件上百起,治安刑事拘留1019人。

 

    不放过任何一个不法分子

 

    今年 4月底,有群众报警反映,在临沂市区一家大型医院的病房楼里时常发生盗窃案。有的群众手机被盗,一时联系不上家人,非常焦急;有的群众治病的救命钱被盗,导致病情恶化,病人及患者家属都很焦虑。

 

    便衣侦查大队的民警们决定分成两组,一组化装成陪护病人的亲属,悄悄潜伏在医院的各个病房里,另一组民警紧盯各楼层的监控画面,一旦发现异常,立即通报给守护的民警。

 

    经过18个昼夜的蹲守,5月16日凌晨3点多,一组便衣民警在19 楼的楼道里发现了异常。一名中年男子鬼鬼祟祟地从一间病房里走出来,对许多没有关门的病房伸头观察,还不时进入病房,在犯罪嫌疑人张某行窃时,便衣民警将其一举抓获。

 

    便衣执法讲究的就是“抓现行”,所以干便衣要善于隐蔽自己,在暗处与疑犯周旋,斗智斗勇。为了不被对方发现,他们不能聊天、抽烟,甚至不能上厕所,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觉,每次伏击,往往一蹲就是四五个小时,工作到天亮是常事。

 

    “最兴奋的时候就是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便衣大队的民警王继磊说,除了工作强度大,在工作中还会遇到各种危险。有的犯罪团伙暴力抗法,有的犯罪嫌疑人患有肺结核、艾滋病等传染病,但这些,都阻挡不了民警办案的脚步,因为每一个便衣民警最大的心愿,就是将不法分子都绳之以法。

兰山组织新一轮打击专项行动

 

  • 日期:20141118
  • 作者:www.dzpaper.com
  • 来源:山东法制报
 
 
    今年10月以来,临沂市兰山区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警动员,迅速出击,掀起新一轮严打战役高潮。

    在行动中,兰山辖区各大队、派出所及巡逻队坚持露头就打的工作方针,深入治安复杂区域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犯罪的行业和领域,深挖新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并采取异地用警、异地办案、提级办案等过硬措施,突出抓大案要案难案的侦办。他们将追逃攻坚作为严打斗争的重要一环,坚持全警动员、诸警联动、专案攻坚追逃、网上比对追逃、政策招降等多种措施和手段,形成缉捕在逃犯的强大声势。

    针对影响群众安全的各类多发性侵财犯罪,兰山公安机关采取严打、严防、严管、严控各种措施和手段,全力压发案、破串案、打团伙。便衣大队先后破获系列农贸市场盗窃案等案件,打掉犯罪团伙3个,抓获流窜作案132名犯罪嫌疑人

    年终将近,兰山公安机关将结合当今社会治安形势,部署新一轮的打击专项行动,将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努力降低发案率,挤压犯罪空间,以保障辖区人民稳定的治安环境。

    【涂玉龙  蒋成龙】  

法院公告

2015年3月24日

  • 日期:20150324
  • 作者:http:dzpaper.com
  • 来源:山东法制报
 
    王欢:本院受理原告邢士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高民初字第4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金太平保险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塑料工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金太平保险咨询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济商初字第30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人民陪审员告知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晓薇、杨宗霖、山东润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韦映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出庭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0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宋振宏、王娟、魏永乾、董云部:本院受理原告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郊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财产清单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八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黄廷霞、马永顺、临沂太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北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八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赵国营、黄伟伟、崔万玉、赵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鑫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们支付代为偿还的银行借款本息共计20406.60元并承担违约责任,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孙自峰:本院受理原告陈荟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半程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孙自峰:本院受理原告许纪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半程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岳军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永兴支行诉你与被告全先锋、张莹、林志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不能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人员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刘玉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沂州支行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守军:本院受理原告姜小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义堂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范海鹏、刘旭艳:本院受理原告李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通知送达给你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临兰民初字第37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卢玉平、李振典:本院受理原告马国军诉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临兰商初字第13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兰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姜自乾:关于原告吴景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未到庭参加诉讼,我院已缺席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临兰民初字第52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半程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夏继举: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景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临兰民初字第19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现刚:关于原告黄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未到庭参加诉讼,我院已缺席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临兰民初字第50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半程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祝鹏飞、山东威特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金坛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临兰商初字第30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坤、丁彤、张飞勤、范玉凤: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鑫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临兰商初字第37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露、张文宏、上官振波、徐广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鑫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临兰商初字第37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绍杰:本院受理原告车美生诉你、王玉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临兰民初字第34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六份,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付正国、江继伦、许德传、青岛远腾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青岛圣焕工贸有限公司、青岛多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范秀文、姜丽丽、姜兆霞、李巧凤、从晓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南商初字第706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江继伦、许德传、付正国、青岛圣焕工贸有限公司、青岛多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远腾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江守功、李巧凤、姜兆霞、黄惠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南商初字第706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许德传、江继伦、付正国、青岛多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圣焕工贸有限公司、青岛远腾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李巧凤、姜兆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南商初字第706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泮启本、李海岩、孙士晓、王兴、刘秀兰、徐世波、王淑文、泮明明、青岛昌隆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南商初字第706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士晓、李海岩、泮启本、王淑文、徐世波、刘秀兰、青岛益美润服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南商初字第706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宪青、青岛万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姚永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南民初字第703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春邦、纪丽梅、青岛麦克斯梅尔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姜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南民初字第704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宪青、青岛万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丰汇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同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武众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南民初字第706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金雷: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良友饮食股份有限公司金都分公司、青岛良友饮食股份有限公司新东分公司诉你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海涛:本院受理原告王新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海涛:本院受理原告孙天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鑫:本院受理原告林凤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桂玉:本院受理原告张建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创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青岛汇鑫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厉彦池、张芙蓉:本院受理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韩洲食品有限公司、青岛五洲食品有限公司、史大雷、周淑玉、史上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宋青林、青岛隆利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承雯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利和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奥力通起重机(北京)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全虎哲:本院受理原告金松顺诉被告全虎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明亮、黄秀琴:本院受理原告王香蓉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萍:本院受理原告赵顺吉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诺千金贸易有限公司、王源、张世杰: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鼎悦典当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宪青、青岛万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蒋光玲诉被告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曲兰松: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鑫龙源物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甜: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鑫龙源物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泽修: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鲁宏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维驹、真秀敏:本院受理原告魏永全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山东祥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洪明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东商初字第11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山东祥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洪明货款11620元;二、驳回原告李洪明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孙铸:本院受理的原告周劭林诉被告孙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东民初字第12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胜利油田骏业科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庄庆亮诉被告胜利油田骏业科贸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东商初字第9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斌斌:本院受理原告宋善胜诉被告张斌斌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东商初字第9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小所:本院受理原告刘观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东民初字第22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鹏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王朋朋、高泽新、张宝峰:本院受理原告王成祥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晨宇:本院受理的原告邢奉楠诉被告刘晨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东商初字第9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武淑会、陈刚:本院受理原告董学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曲商初字第95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于鹏:本院执行孔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对你所有的位于济南市阳光100国际新城45号楼1-109(房产证号槐141463)储藏室及G 处南车库负2层188号车位价值评估,现告知你本院于2015年3月11日上午10时在东审判楼A304室,随机选择的评估机构为山东天地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并通知你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4日上午10时到该房处参加现场勘验,如不到场,不影响勘验的进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以上日期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曲阜市人民法院

    孔令扬、王坤坤、张玉生、孔令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亚龙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颜廷友:我院受理苑振雨申请执行(2013)曲王商初字第88号民事判决书一案,因你在限期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我院将拟拍卖你名下位于曲阜市西关民族居委小庄街91号房屋一处(房屋产权证号01004392),需对该房屋进行价格鉴定,现向你送达选择房屋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通知你于公告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到本院东楼A304室与申请人协商确定房屋评估机构,如逾期或协商不成,则由本院采取随机方式确定评估机构。

    曲阜市人民法院

    丰卫清:本院受理颜丙军诉你借款担保纠纷一案,申请人颜丙军申请执行(2013)曲商初字第867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曲执字第38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曲阜市人民法院

    孔德甲:本院受理曲阜市腾飞安装防腐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曲阜市腾飞安装防腐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12)曲商初字第449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曲执字第51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曲阜市人民法院

    刘恭、宋继平、王超、王树龙:本院受理董怀菊诉你们借款纠纷一案,申请人董怀菊申请执行(2014)曲商初字第263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曲执字第12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曲阜市人民法院

    张永健、王怀庆、冷西刚:本院受理董怀菊诉你们借款纠纷一案,申请人董怀菊申请执行(2014)曲商初字第480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曲执字第11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曲阜市人民法院

    陈纯桢、孔祥菊:本院执行沙景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对你方所有曲阜市东关大街4号南楼204室房产拍卖,现告知你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3月17日上午电脑摇号选择济宁运河拍卖有限公司为本案的拍卖机构,并通知你公告送达期满后该拍卖公司将在《齐鲁晚报》发布拍卖公告(如流拍需再行拍卖,均将在该报发布拍卖公告),依法对该房产进行拍卖,请你查看拍卖公告并于拍卖日到场、参加竟拍。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曲阜市人民法院

    殷宪峰:本院受理原告曹小伟诉你、杨硕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微商初字第24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刘宝县:本院受理原告董康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鲁桥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马佩佩:本院受理原告刘灿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鲁桥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张峰:本院受理原告罗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夏镇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王祯、张存美:本院受理原告马龙飞诉你们、仲臣、殷昭平、盛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本院(2014)微民初字第1322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欢城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满发启、李振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微山县支行诉你们、李振祥、陈文娣、安太平、朱秀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微商初字第22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满发启、李振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微山县支行诉你们、李振祥、陈文娣、安太平、朱秀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微商初字第23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山东鸿开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春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张怀秀:本院受理原告李自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欢城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张存占、金凤、王朝友、封秀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李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许建华、贾存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诉你们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李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刘华、吴旗:本院受理原告张苓华诉你们其他票据权益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任商初字第142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民事审判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扈建国、济宁市东昌达贸易有限公司、张志东、山东济宁宝驰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谢复煜、王曙光、周翠英:本院受理山东汇嘉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山东汇嘉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华仕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兴宇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兖州市天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张德良、华进、邱国庆、山东沃德虎标铝材有限公司、李辉:本院受理(2014)年济商初字第392号原告梁山县四方商会诉你们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善梅、许海:你们与张茂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莲民一初字第100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已立案执行,现公告向你们送达执行通知书与财产报告令,责令你们向本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及本案执行费,本通知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

    五莲县人民法院

    王记海:本院受理原告厉翔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莲民一初字第475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泽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五莲县人民法院

    董德全、王信军、朱宝亮、黄瑞彦、古今会、何磊: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莒商初字第51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郭北京、朱相生、郭玉页、郭庆林、郭庆言: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莒商初字第51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王其宝、王其光、王安朋、王其鹤、王元彩、王日坤: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莒商初字第51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于爱亮、李维娟、刘金龙、徐坤田、赵鑫玲: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莒商初字第51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武林、刘瑞娟:本院受理陆正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莲民一初字第301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天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洪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五莲县人民法院

    雷永云:本院受理冯启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莲民一初字第430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天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洪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五莲县人民法院

    被告淄博政通集团有限公司、淄博政通超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淄博政通集团有限公司、淄博政通超市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邮寄及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到你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4)淄商初字第383号民事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淄博万通吊装工程有限公司、淄博天泰吊装工程有限公司、淄博昶泰吊装工程有限公司、张秀忠:本院受理原告桓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邮寄及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到你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4)淄商初字第283号民事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淄博鑫天经贸有限公司、淄博祥能经贸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瑞鸿塑料制品厂、陈波、吴东方、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滨州市鑫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昊昌经贸有限公司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邮寄及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到你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4)淄商初字第67 号民事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冯双:本院受理上诉人张洪运诉被上诉人吕晋平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淄民一终字第5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群晖商贸有限公司、山东世纪德润置业有限公司、信成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南定支行诉被告淄博群晖商贸有限公司、山东世纪德润置业有限公司、信成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淄商初字第2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田茂友、韩东祥、王翠苹、山东山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张岩申请执行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对座落于张店区华光路79号银领国际商务中心3层301室(产权证号为01-1168240)、302室(产权证号为01-1168241)房产及相应土地进行拍卖,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进行选择委托拍卖机构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进行选择评估机构。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庆爱:本院受理原告张秀娟诉你、魏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桓民初字第21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张涛: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市淄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张涛、崔长步、崔岗、崔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寨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赵庆军:本院受理原告赵佐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赵庆军偿还原告赵佐柱借款9万元。二、被告赵庆军支付原告赵佐柱利息,该利息计算方式:以9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9月12日至本判决书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上述两项,均限被告赵庆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2050元,由被告赵庆军负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2050元,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遇节假日顺延)。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夏筠、山东迈英德化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兴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高民初字第22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智达立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一度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出庭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0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敏清:本院受理原告韩会国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令原告、被告离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白云朋:本院受理原告朱秀云诉被告白云朋、白锦涛、李岩、陈超、蒋建文、李玉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14)枣民一初字第33号民事判决,白锦涛、李岩、陈超、蒋建文、李玉龙不服该判决并提起上诉,根据法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任文其、张云芳:本院受理上诉人常娟与被上诉人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及你们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枣民二商终字第4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侯承艳:本院受理原告张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沙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滕州市人民法院

    王玉付: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金星爆破有限公司诉你与被告张义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市中商初字第12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姜丙磊、姜丙华:本院受理原告吕高法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市中民初字第2660、266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金菊:本院受理原告姜红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市中商初字第14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涛:本院受理原告万学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5年6月18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潘素胜、孙发珍:本院受理原告陈继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5年07月15日上午10点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松娟:本院受理原告杨坤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市中民初字第258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韩磊、韩军,韩信、韩磊、韩军: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贷合同纠纷分别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市中商初字第420、42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丁志帅、张德龙、王继堂: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贷合同纠纷分别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市中商初字第419、42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恒宇商贸有限公司、枣庄市安鲁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市中商初字第98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孔慧芳、王新海,李世伟、李学春,栗桂印、王磊: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贷合同纠纷分别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市中商初字第426、428、42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鼎龙商贸有限公司、枣庄泉源商贸有限公司、枣庄市嘉隆木业有限公司、廖艳艳: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市中商初字第42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光新、王腾、董顶良,王明立、刘圣礼,王庆德、李成美、贾浩: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贷合同纠纷分别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市中商初字第430、431、43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选干、杨士全,杨涛、黄浦,杨秀吉、王君、孙红卫: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贷合同纠纷分别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市中商初字第433、434、43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希望电脑有限公司、枣庄市海通商贸有限公司、枣庄市奥祥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市中商初字第42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妍、沈美萍,周宗法、苏明军、周建军: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贷合同纠纷分别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市中商初字第436、102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豪能工贸有限公司、闫少柱、于文兰、王永胜、龙厚良、王颖、于文银: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滕州市泰丰磁塑电子有限公司等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5年06月25日上午10点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丁勇、冯向阳、谢成芳,郁建成、宋厚庆、宋燕如: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兴支行诉你们金融借贷合同纠纷分别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市中商初字第418、42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冯玮、王茂全、刘森、袁莉、褚夫龙、褚涛、张霞: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枣庄市盛泰印刷有限公司等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5年06月25日上午9点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德勇:本院受理原告李秀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5年06月24日上午10点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翔翰水晶玻璃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胜利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5年07月15日下午14点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于涌:本院受理原告陈凯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市中商初字第108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元孚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新元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市中民初字第79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庄寿嵩、王丽、李征、刘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市中商初字第124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史正广:本院受理原告王志平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汶法庭领取书面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泰市人民法院

    尹作芳:本院受理原告张纪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新民初字第51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许张纪爱与你离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岳家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泰市人民法院

    李文文:本院受理原告陈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新民初字第52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许陈营与你离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岳家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泰市人民法院

    山东路易莎调味品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崔新华、于莉莉诉被告张成霞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山东聊城国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你作为第三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建生、姜凤双:本院受理丁长山上诉王庆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你们作为原审被告。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郭庆虎、潘素敏:本院受理贾志清上诉赵美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你们与肖凤勇作为原审被告,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洪庆、代春香: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高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周庆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周洪庆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2000元及利息,周庆义、代春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高商初字第7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唐县人民法院

    周美英、于子祥: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高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庞金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周美英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庞金海、于子祥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高商初字第7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唐县人民法院

    李忠洪:本院受理原告高唐三和运输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解除你与原告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并将鲁P85390/鲁PL384挂车返还给原告。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高商初字第5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唐县人民法院

    李旺军、李盛旺、孟国庆、杨大伟:本院受理海明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东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明县人民法院

    李莹:本院受理原告王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焦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肖小三:本院受理原告宋保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谢修明、魏庆海、贾延龙、庄相武、谢浩、谢兆峰、谢修亮: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齐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谢修明、谢修奎、洪亮、李斌、谢兆明、谢修廷、王长忠: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齐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王召军、王素英、侯付明:本院受理原告杨系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荆忠湖:本院受理原告杨系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宋加福:本院受理原告高美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原县人民法院 

兰山擦亮“三双眼睛”守护百姓平安

 

  • 日期:20160322
  • 作者:www.dzpaper.com
  • 来源:山东法制报
 
 
    现在在临沂市兰山区,人们都说,如今警方有三双眼睛在守护着平安,让人感到踏实放心、有安全感。这三双眼睛就是不眠不休的“天眼”、锐利无比的“鹰眼”和炯炯明亮的“猫眼”。

    说起“ 天眼”,大家都知道就是天网工程,也就是大家所说的视频监控。近几年,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推进,明确了“分级规划、分级存储、分级保障、互联互通、统一标准、统一施工、统一维护”的总体建设思路。在完成一、二、三类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对社会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查找监控盲区,增建高清监控点位7000余路,并在 27个派出所建设了高清监控平台,实现资料的统一存储。 2015 年,分局还增建了广场、车站、北城新区、湖边等 6处高空瞭 望,构筑起一张覆盖全区水、陆、空的“恢弘天网”。为了充分发挥视频监控在震慑犯罪、侦查破案中的重要作用,分局投资700 余万元在全市率先建成高标准视频侦查实验室和网安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实验室,对接区级视频监控平台和电子警察卡口等资源。去年利用视频监控先后破获重特大案件 15 起,“两抢”案件 180 余起,交通肇事案件60余起。

    同时,在市区的大街小巷,活跃着这样一群人,他们在各个角落守候,他们让不法分子瞠目结舌,让大盗小偷胆颤心惊,他们就是拥有一双鹰一样眼睛的兰山分局便衣侦查大队的民警们。透过猎鹰一般锐利的眼睛,他们一眼就能在人海中辨别出犯罪嫌疑人。今年 3月 3日晚8时,一组便衣民警在市区一大型商场“闲逛”,突然在人流中闪过的一个人影引起了他们的注意,马上断定这个人就是久抓未获的惯偷刘某。便衣民警们立即悄悄跟踪,在刘某将手伸向一个女人的挎包时,迅速将其制服,带离现场。每一天,便衣警察就这样“混迹”在街边、菜市、居民区、商场,时时保持高度警觉,默默保护着人们的安全。

    如果把不法分子比作“ 老鼠” ,人民警察就是“猫”。作为“老鼠”的不法分子总是挑选特殊的时段、特殊的地点作案,这就要求作为“猫”的人民警察也在同样的特殊时段和地点巡逻布控。 深谙此道的兰山警方在全局大力推广一种被称为“鼠猫同步”的动态巡逻防控机制。分局将临沂主城区科学划分为四大巡区,突出重点时段、 重点地段,增设10 处“一分钟现场处置”巡防驻勤点和4 辆特巡警移动工作站,与武警、 特警分别建立常态化联勤联动机制,实行特巡警动态巡逻就近处警巡控模式,特巡警承担城区主干道、派出所承担辖区居民社区和背街小巷、 武警特巡警联勤组承担车站、商贸物流市场等重点部位,形成点线面常态化、网格化巡控格局。为了实现街面24 小时无缝隙防控,全局 28 个派出所均成立了专职巡防队,在做好白天和前半夜街面巡防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巡防力量延伸到每日零时至8 时,最大限度挤压犯罪空间,降低发案,最大努力抓获现行,打击犯罪。2月26 日晚9 时许,站前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辖区陶然路与新华一路附近时,发现一名骑电动三轮车男子鬼鬼祟祟,行迹十分可疑。民警们当即上前盘问,并从其裤兜内搜出螺丝刀等可疑物品。在证据面前,该男子承认所骑车辆是自己刚刚偷来的。如今,高密度的“天眼”、“鹰眼”和“猫眼”相互配合、补充,正全力保护着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着辖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涂玉龙  曹德元】  

 


(责任编辑:fz001)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