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05318291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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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5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电子版053182918

时间:2017-09-25 22:43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债 权转让公告 王丽丽: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
   
债 权转让公告

    王丽丽: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原告在诉状中主张:1、判令被告王丽丽归还原告贷款本金人民币218612.86元;2、判令被告王丽丽支付利息人民币8663.18元、逾期利息人民币11054.22元(截至2017年3月14日止),并支付自2017年3月15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贷款本金及利息之和人民币227276.04元为基数按照同期执行贷款罚息利率上浮50%计付,总计诉讼标的为人民币238330.26元(截至2017年3月14日止);3、判令如被告王丽丽不履行上述第一、二项给付金钱义务,原告有权就其所有的牌号为鲁F836E8,发动机号为189196的奥迪牌小型轿车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该抵押物拍卖或者变卖后所得价款不足债权数额部分由被告王丽丽继续清偿;4、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王丽丽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张学勇: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冀海宁与被执行人张学勇、张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限期履行通知书、鲁乾业资评报字【2017】2-1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和资产评估报告书。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履行限期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对车辆价值评估鉴定书如有异议,可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如逾期未提出异议,资产评估报告书将作为拍卖的参考依据。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生芳:本院受理山东省超隆能源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决定对徐生芳位于东营区菏泽路237号1幢2单元601室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现通知你按照以下时间到本院技术室选择专业机构、参加现场勘验、领取评估报告和进行网络拍卖。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在本院技术室随机选择评估机构,第7日进行现场勘验,第30日领取评估报告。如第40日仍未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评估报告生效(本通知中限定的时间均遇法定假日顺延),本案进入拍卖程序。本院将通过“淘宝网”对该涉案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网络拍卖时间详见拍卖公告。逾期视为你放弃相关权利,不影响相关程序的进行和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李波:本院受理原告吴士勇与你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张少征:本院受理原告韩如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03民初6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邹平玉泉化工有限公司、赵登山: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县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6民初19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赵登山: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县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6民初19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邹平玉泉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县支行与被告邹平玉泉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广明实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6民初1956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滨州市银信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滨州市中海创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602民初92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秘佃伟:本院受理原告徐金升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602民初186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王红岩、刘洪菊:本院受理的王克克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需对你已被查封的位于滨州市滨城区滨北街道办事处亚光花园小区5幢1-302室(房屋所有权证号为:2010110797号)价值进行评估。现向你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404室选择评估机构。自选定鉴定机构次日起第30日(节假日顺延)领取评估报告,如有异议可在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将依法进行拍卖程序。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滨州市正元畜牧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美商信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602民初117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东平傲麟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我院作出(2017)鲁09民初98号民事判决,判决:一、被告东平傲麟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5319995号 “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的行为;二、被告东平傲麟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万元;三、驳回原告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东平傲麟商贸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该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莹、苏晓东:本院受理原告丁彦静诉苏健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82民初3763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泰市人民法院

    朱春兰:本院受理原告鲍丙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83民初23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石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杜保卫:本院受理原告武厚强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83民初7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石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刘丕哲:本院受理原告时衍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83民初18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石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尹承祥、廉焕英、尹秋叶、尹晓莎:本院受理原告孙淋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83民初19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石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蒋春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肥城市人民法院

    鲍绪朋、张伟、郭庆杰、王玉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肥城市人民法院

    魏明、汲海灵、李梅、李利: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肥城市人民法院

    刘国荣、孙衍华、刘军、孙衍琴: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肥城市人民法院

    山东金斗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昆明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泰安点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安盛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许宇航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岱岳区天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刘爱美、王久明、王清、杜召元、山东万力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山东泰山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王震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岱岳区天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刘爱美、王久明、王清、杜召元、山东万力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山东泰山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楠楠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蓄电池厂、张鲁军:本院受理原告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办事处下峪村民委员会诉被告泰安市人民政府与第三人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蓄电池厂、张鲁军土地行政登记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行初17号行政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芹: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刘峰与你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东方外贸有限公司:我院拟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与泰安东方外贸有限公司信用证纠纷一案涉及的被执行人泰安东方外贸有限公司位于货场路上的房地产进行评估。因无法通知到你们,故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及勘验现场通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一个星期二上午九时进行选择评估机构,并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一个星期四上午九时进行现场勘验。届时,需当事人或代理人携带有关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则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凯凯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周斌与你单位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因上诉人不服(2016)鲁0911民初2142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因无法与你单位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泰安骏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徐敏: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济南东润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因上诉人不服(2016)鲁0921民初819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我院,因无法与你们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伟勇:本院受理原告杨宝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2民初9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李风香、刘序兰:本院受理的原告宁津县明达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李风香、刘序兰、刘序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2民初1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马宁宁、闫玲玲、董晓东、贾小芳、路立岭、李华英:本院受理原告许超诉你们和柴海龙、张金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2民初9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武城县滕庄德信商厦、史衣桂:我院执行你们与武城县浩博置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律程序委托德州华正安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查封的史衣桂名下冀J823EV 机动车进行评估,现向你们送达德华鉴字第17029号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请于公告期满后第4日上午10时来武城法院技术室选择拍卖机构。逾期不到,我院将随机选择拍卖机构对上述车辆进行拍卖。

    武城县人民法院

    穴秀娥:本院受理原告张华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与你离婚,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承担抚养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鲁权屯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武城县人民法院

    德州中远玻璃钢有限公司、钟连军:本院受理原告袁开新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8民初3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城县人民法院

    刘伟:原告田广波与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 2017﹚ 鲁1428民初4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返还原告田广波鲁Y06P22别克轿车一辆。限你自公告之日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或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城县人民法院

    于绪贞:本院受理原告赵忠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8民初9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城县人民法院

    于长杰、于景智:本院受理时金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2民初11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李风香:本院受理刘荣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2民初7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杨礼西:本院受理靳风章申请执行杨礼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4)宁执字第530号民事裁定书,将你在农商银行宁津县支行退休金28000元扣划用于偿还申请人的借款,如果有余款将偿还在本院执行的(2015)宁执字第250号执行通知书所规定申请人于洪林的借款,该账户继续冻结,至还清全部借款及其利息为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宁津县人民法院

    西克利:本院受理原告王久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1422民初94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李涛、李华玉、郝相仁:本院受理原告张友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李涛、郝相高:本院受理原告张友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李涛、李同河:本院受理原告张友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李涛、郝传宝:本院受理原告张友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靖西安、齐河兴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连顺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追加被告申请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赵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曹青泉、郭玮:上诉人山东齐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2015)齐商重初字第2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预期将依法审理。

    齐河县人民法院

    刘振、房盼盼:本院受理原告任居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5民初39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宣章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广林、王会超、张海波:本院受理原告王荣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苏元荣、苏坤、朱春礼:本院受理原告王荣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张学卫:本院受理原告杨兰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5民初17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宣章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德州海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武城县海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德州牧佳孵化养殖设备有限公司诉你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金泉、史玉花:本院受理原告郑红红诉你们与吴国全、郝爱琴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789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朱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夏文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为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尹梦雪、尹华刚:本院受理原告王奇诉你们婚约财产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孙风金:本院受理原告张朝滨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刘荣臣、徐勇辉、王海冬:本院受理原告郑红红诉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788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朱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宝导(曾用名张宝来):本院受理原告张金贵诉你劳务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乐陵市城邦商业广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田玉岭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咸强: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恒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015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化楼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马国动、李金花、李海涛、马国海:本院受理原告王秀珍诉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182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玉文:本院受理原告吴世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刘海清:本院受理原告毕晴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郑宜强:本院受理原告韩建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955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化楼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贾启月、贾文赞:本院受理原告韩建生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956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化楼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郭仁忠:本院受理原告韩建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957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化楼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孙元董:本院受理原告王丽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赵传树:本院受理原告马金星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郝伟红:本院受理原告李涛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郑永康:本院受理原告刘如涛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483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朱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海南华成建设有限公司、海南华成建设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上诉人张玉群不服乐陵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乐商初字第116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辨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乐陵市人民法院

    薛淇滨、刘力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邓维云:本院受理原告马秀杰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478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朱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赵俊义:本院受理原告汕头市日联食品有限公司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吴成峰(曾用名吴锋):本院受理原告张洪军诉你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279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二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乐陵市嘉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明学诉你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叶:本院受理原告于振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叶:本院受理原告杨纪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夏津县福康斯工贸有限公司、夏津县瑞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李明亮、李芝: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204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李忠勇:本院受理原告凌仁立与被告李忠勇、李荣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双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志广:本院受理原告徐亚男与被告王志广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7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夏津县银鄃纺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夏津县银鄃纺织有限公司债权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夏法执字第189号执行裁定书(以物抵债)、(2014)夏法执字第191号执行裁定书(变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如对裁定书有异议,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我院提出异议。逾期视为送达。

    夏津县人民法院

    吴敌:本院受理上诉人孙宝玉诉被上诉人佟永青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民终8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孙宝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送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5050元,减半收取2525元,由上诉人孙宝玉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彭爱强、张士花:本院受理上诉人任振坤诉被上诉人王洪生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民终9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00元,由任振坤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强:本院受理上诉人金明诉被上诉人陈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民终11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050元,由金明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邵泽瑞、邵长民、邵岩磐:本院受理上诉人邵泽源诉你们名誉权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359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11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善华、米寿云、孙忠霞、米长芳、刘玉芳:本院受理上诉人高玉水诉你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476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11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天山煤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枣庄市薛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诉你与李成兰劳动争议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479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12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存娇、杨红:本院受理原告武连龙诉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202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英姿:本院执行局移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朱翠欣申请对被执行人李英姿所有的鲁D 5F202轿车现价值进行司法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及现场勘验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技术室组织当事人选择专业机构,并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1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20分组织当事人进行现场勘验。届时请携带有关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孔毅: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枣庄市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执行孔毅食药行政处罚一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行审23号及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行政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千禧顺风肥牛餐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枣庄市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执行枣庄千禧顺风肥牛餐饮有限公司食药行政处罚一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行审28号行政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勇: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爱思普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你及被告孔令宏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17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华:本院受理原告贾金环诉被告邵明辉与你及第三人贾银环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1月22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伟、尤慧: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与王士超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18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建民:本院受理原告朱孝林诉你与枣庄市山亭区劳动服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18日14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魏明、张慧: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恒发饰业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4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汉齐、黄亚茹、刘汉朝: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兴达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汉齐、黄亚茹、刘汉朝、被告枣庄北方车辆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6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沈耀军(身份证号370406196501060572)、郭君(身份证号 370406195601152250)、杜传霞(身份证号370403196612160729):本院受理上诉人张德民、张显涛诉被上诉人杜传霞;原审被告沈耀军、郭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076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1月17日上午9时开庭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峰(身份证号37040419760310681X)、欧阳秋梅(身份证号441481198508053648):本院受理上诉人朱怀玉诉被上诉人张霞;原审被告王峰、欧阳秋梅,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085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1月20日下午14时开庭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秦莉(身份证号370403197706107229):本院受理上诉人李珍伟诉被上诉人秦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114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1月21日上午9时开庭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丙亮(身份证号370406197402264515)、王会议(身份证号 370402196509260119)、赵蕾(身份证号370402196604015525):本院受理上诉人贺敬东、王广芹诉被上诉人宋丙亮,原审第三人王会议、赵蕾,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172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1月22日下午14时开庭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杜军(身份证号:370481198209100070)、高敬胜(身份证号:370481198310055411)、高述席(身份证号:37048119680517531X):本院受理上诉人王继朋诉被上诉人杜军、高敬胜,原审被告高述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302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1月23日下午14时开庭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邱绍敏(身份证号:370421196102080326)、周广娥(身份证号:370481196805043907)、周广泉(身份证号:37048119760426381X)、枣庄市兴坤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李锡彦诉被上诉人邱绍敏,原审被告周广娥、周广泉、枣庄市兴坤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374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1月29日下午14时开庭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任建伟、葛瑞营、滕州市宏润木业有限公司、张厚春、滕州市鲍沟华信制镜工艺厂:本院受理上诉人葛瑞国诉被上诉人任建伟、葛瑞营、滕州市宏润木业有限公司、张厚春、滕州市鲍沟华信制镜工艺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430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1月30日上午9时开庭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任伟(身份证号370406197105035038)、高贵英(身份证号 370406197009025104)、连士锁(身份证号370406197010260531)、杨兴文(身份证号370406197506030019):本院受理上诉人郭一震诉被上诉人任伟,高贵英,连士锁,杨兴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546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2月1日上午9时开庭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丰明、郭雷: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赵新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2民初1827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张春德、张春新、张春梅:本院受理原告李守荣与你们赡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胡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惠民县人民法院

    李钢、石亚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帮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李钢、石亚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希岭:本院受理原告夏靖与被告王希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12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翟英杰:本院受理原告王文国诉昃婷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9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翟英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威诺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翟英杰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赵先霞、王斌、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高玉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高玉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7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穆克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穆克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7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李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李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9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王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王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9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张颖: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张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9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崔继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崔继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9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郑海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郑海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9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房信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房信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9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张立臣、刘汝玲、张秀玉、青岛锋泾节能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青岛帆帆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彬彬与被告张立臣、刘汝玲、张秀玉、青岛锋泾节能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青岛帆帆包装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7)鲁0102民初5097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宋道伟、庞继诺、宋秀琴、郭华、杨赞中、李宪国、山东奥昱翔碳化硅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和悦生态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鹏飞与被告宋道伟、庞继诺、宋秀琴、郭华、杨赞中、李宪国、山东奥昱翔碳化硅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和悦生态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7)鲁0102民初5434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桓台县侯庄镇农业机械管理站:本院受理原告淄博佳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321民初字第1223号民事判决书及原告淄博佳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提交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周淑英: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桓台县聚荣建工有限公司、原告田成海、周素华分别诉你、郭树强、朱汶清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分别定于2017年12月15日下午13时50分、2017年12月15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张英杰:本院受理原告桓台县马桥镇祁家村民委员会诉被告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21民初10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马桥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张连鹏:本院受理原告桓台县马桥镇祁家村民委员会诉被告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21民初10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马桥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郭本清、赵永军:淄博万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荣跃、郭本清、赵永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淄博万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再审,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再审申请书副本、听证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八时四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调解室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梁秀贞:本院受理原告周庆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91民初5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文超:本院受理原告张玉窈诉被告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91民初8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苏中豪: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与被告你们的金融借款合同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91民初5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海舜经贸有限公司、淄博润杰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淄博鹏川电器有限公司、宋述明、许莹、宋述强、王翠玲:本院受理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诉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91民初6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海舜经贸有限公司、淄博润杰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淄博鹏川电器有限公司、宋述明、许莹、宋述强、王翠玲:本院受理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诉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91民初6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桓台金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淄博翔振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轩诚机械有限公司、徐文水: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桓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桓台金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淄博翔振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轩诚机械有限公司、桓台志远工贸有限公司、徐文水: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桓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桓台金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淄博翔振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轩诚机械有限公司、桓台志远工贸有限公司、徐文水: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桓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桓台金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淄博翔振工贸有限公司、桓台志远工贸有限公司、徐文水: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桓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09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桓台金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淄博翔振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轩诚机械有限公司、桓台志远工贸有限公司、徐文水: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桓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0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桓台金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淄博翔振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轩诚机械有限公司、桓台志远工贸有限公司、徐文水: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桓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桓台金星矿山机械有限公司、桓台县惠松经贸有限公司、桓台志远工贸有限公司、徐文水: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桓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石玉军、邢立红、王立新、沈领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桓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桓台县畜禽药械公司、桓台县牧工商总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淄博佳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公司及被告桓台县畜牧兽医局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21民初30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淄博龙光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淄博市桓台县建华水利建筑安装公司、王跃江: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淄博佳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公司及被告桓台县索镇水务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21民初30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淄博市桓台县建华水利建筑安装公司、淄博新世纪精品商场: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淄博佳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公司及被告桓台县索镇水务站、被告淄博市妇女联合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21民初30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桓台县城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桓台县牧工商总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淄博佳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公司及被告桓台县畜牧兽医局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21民初30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桓台县宏达地产品服务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淄博佳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及被告桓台县物价局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21民初30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淄博杰茂经贸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桓台县大众钢管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21民初11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张建斌:本院受理齐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艳美:本院受理王艳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淄润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南京列创能源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淄润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次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荆呈华: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允刚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321执1178号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桓台县人民法院

    济南华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周振华: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山东天泰建工有限公司与你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321执1203号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桓台县人民法院

    王炳诚:本院受理原告陈为利与被告王炳诚、王炳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2民初3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张娟、陈鲁博、杨德芬、杨德伦: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娟、陈鲁博、杨德芬、杨德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张玲云、张维水、吕伟、张磊、纪晓云、张晓、陈平、孙翠华: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玲云、张维水、吕伟、张磊、纪晓云、张晓、陈平、孙翠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邹杰、王立杰、邹科、宋秀丽: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杜希岗、张文瑞、张克红:本院受理原告庞月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王海东:本院受理原告高玉萍与被告王海东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淄博淄川陈氏黄粉虫养殖专业合作社、淄博庆钢置业有限公司、李钢、陈加生、滕怡: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市淄川区新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淄博淄川陈氏黄粉虫养殖专业合作社、淄博庆钢置业有限公司、李钢、陈加生、滕怡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张广花:本院受理原告王衡与被告张广花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田海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3月11日作出的(2016)鲁民终字6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山东协同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田海风、肖艳娟、宋海平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据(2016)鲁17执223号价格评估委托书,本院依法对查封的你名下的位于牡丹区西城办事处东方红大街西侧10号1幢5套房产(产权证号分别是:155582、155583、158920、158921、158923,面积依次为:280.45、320.32、103.08、64.16、88.70平方米)进行对外委托价格评估。现依法公告送达(2017)鲁17技82号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逾60日即视为送达,请在本公告送达次日的下一个周三上午九时到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二审判庭参加选择本次评估的专业机构。届时如不准时到场或不到场,不影响选择专业机构的进行和评估报告的效力。专业机构确定后,将不再另行公告通知选定专业机构的名称、不再另行公告送达现场勘验通知,直接组织专业机构对现场进行勘验,直至拍卖。如有不同意见,请直接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联系。联系人:杨法官 电话:0530-5321097 传真:0530-5321565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合计贷款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借款人

    名称魏元朋李明强尹旭委齐海祥

王可立袁军吴付忠

张兆年韩静纪艳梅刘玲刘长庆贾洪刚孙洪海蔡元章孟庆辉赵夫祥虞培永李玉林生庆勇

王锦旭

王成宇

张晓雷

王海洋孟昭昆唐成明马志华华德

王生明李高杰刘金凤孙树雷

付永强孙景师

张兴珍

张加成刘瑞波

王立栋颜昭辉郑健颜志炫高蕊齐桂凤

张铖史雄斌赵振云马庆年陈常玉全凯许开毫

王华本金772,667.911,799,999.98231,819.992,363,549.471,347,861.61257,821.62799,957.21670,778.701,344,857.501,329,289.831,318,266.201,757,629.381,318,213.671,756,364.40303,265.56719,846.64399,982.051,892,694.75208,840.751,792,233.91924,539.63924,693.58799,998.731,956,642.671,400,432.63906,728.961,350,000.00906,725.57965,898.911,893,255.771,245,026.642,849,367.431,899,399.59949,784.77810,000.001,369,254.72614,652.56801,715.792,636,602.171,386,604.762,762,380.49368,335.981,816,567.04957,091.082,503,316.511,831,139.931,845,924.65788,861.86400,000.001,490,000.002,980,000.0066,720,883.55

    担保

    方式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信用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信用保证信用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保证信用保证保证保证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山东九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含相关下属机构)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为实现债权向债务人及担保人进行追索发生的费用而形成的债权,依法转让给山东九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017年9月25日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注:

    1.本公告清单中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至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2016年4月29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2016年4月29日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

2017年9月25日

    青岛顺源皮革制品厂在我行办理抵押借款2笔,已逾期。截至2017年9月20日结欠贷款本金4399966.42元,暂不欠息。

    拟转让债权:(1)发放金额3000000元,贷款余额2969966.42元;(2)发放金额1500000元,贷款余额1430000元。

    拟转让时间:2017年9月

    公告有效期:3天

    联系人柳先生,联系电话0532-87232620,电子信箱jzzcbq123@163.com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0532-87228458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

    2017年9月25日

债权转让公告

    栾世坤(身份证号码:370281198303170031)在我行办理抵押借款1笔,截至2017年9月20日结欠贷款本金396,655.45元,欠息4,445.66元。

    拟转让债权:贷款本金396,655.45元,利息4,445.66元,本息合计401101.11元。

    拟转让时间:2017年9月

    公告有效期:3天

    联系人柳先生,联系电话0532-87232620,电子信箱jzzcbq123@163.com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0532-87228458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

    2017年9月25日

债权转让公告

    牟希明(身份证号码:370725195810230679)于2012年5月17日在我行办理贷款20000元,到期日为2013年4月12日,截止到2017年9 月20日共结欠贷款本金 13399.08元,欠息约5364.65元。我行拟转让该笔债权,拟转让时间2017年9月,公告有效期3天。

    特此公告。

    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5日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王星云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将拥有的对莱阳莱励食品有限公司、莱阳市炭素厂(现更名为莱阳市天工铸造厂)、烟台佳伟远洋渔业有限公司的债权资产已依法转让给王星云,该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保证、抵押)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王星云(详见下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特公告与该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等该债权转让的事实。

    自公告之日起,请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王星云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7年9月21日

    序

    号123项目名

    莱阳莱励食品有限公司

    莱阳市炭素厂(现更名为莱阳市天工铸造厂)

    烟台佳伟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合计

    借款合同编号

    2001年莱贷字LY 001号

    9 8 年TS 字第 001号

    JW 94-01号币种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

    本金(截止到2017.6.30)9,550,000.001,220,000.00357,388.4911127388.49

    利息(截止到2017.6.30)21990501.88

4221814.231229182.3627441498.47

    债权总额( 截 止 到2017.6.30)

  31540501.885441814.23

  1586570.8538568886.96担保措施合同编号

    债务人名称

    青岛农商即墨公司部委贷字2013年第 9001号、2014 年第9002号

    青岛豪第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担保人名称

    本金余额(人民币)

    青岛三元豪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豪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胡思水、王军英、王丕金、王爱珍

    利息

    (人民币)

    保证(莱阳宝宁食品有限公司)+抵押(莱阳莱励食品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及房产莱阳宝宁食品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山东三乐食品公司的房产、莱阳市冷藏厂的机器设备及房产);30,000.00

    本息合计

    (人民币)16,005.7246,005.72备注

    利息 计算 截止日  为2017年1月31日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豪第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青岛三元豪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国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胡思水、王军英、王丕金、王爱珍(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破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根据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长城(德阳)德润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5年12月30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以及长城(德阳)德润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对豪第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债权本息合计46,005.72万元转让至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利息计算截止2017年1月31日,之后的利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委托贷款合同》的约定执行),该债权已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鲁商初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债权转让后,请上述借款人、保证人相关责任人向债权受让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继续履行《委托贷款合同》和(2015)鲁商初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责任和义务。转让债权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特此通知。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长城(德阳)德润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7年9月25日

债权转让通知

    根据债权转让方山东龙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债权受让方济南国信典当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山东龙信小额贷款有有限公司将其享有的下列债权转让表中的债权即借款合同、担保(保证、抵押)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济南国信典当公司(详见下列债权转让表)。山东龙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特公告与该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债权转让的事实,自债权转让让合同签署之日起,济南国信典当公司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

    特此公告通知。

    山东龙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7年9月22日

    债权转让表:序号12345678

    抵押(莱阳市炭素厂(现更名为莱阳市天工铸造厂)的机器设备及房产)9

    保证(烟台住房储蓄银行牟平区支行改制成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借款合同编号

    龙微借字第2016040007号

    龙微借字第2016080003号

    LXXD2016借字第040010号

    LXXD2016借字第040006号

    LXXD2016借字第040007号

    LXXD2017借字第020010号

    LXXD2016借字第060017号

    LXXD2016借字第060018号

    LXXD2016借字第060016号

    LXXD2016借字第080038号借款人张长段李敬杨勇

  借款日期

    鹿焕明、胡华娟

    李群生、张孝娥

    菏泽市天宇巾业有限公司

    郓城泰和印刷有限公司

    郓城县亿万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协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光华药业有限公司2016/4/262016.9.12016/4/222016/4/222016/4/222017/2/232016/7/12016/7/12016/8/242016/8/29借款到期日2018/4/25

  2017.6.302017/4/212017/4/212017/4/212017/8/3

2017/1/31

2017/1/312017/3/232017/2/28借款金额20万30万

  100万

  200万

  200万

  200万

  200万

  200万

  200万

  198.25万担保方式李福林、薛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李群生、张孝娥名下房产抵押。

    由张长段名下储存于金乡东傲商贸有限公司的240吨蒜片作为质押;金乡县东奥商贸有限公司、金乡县博盛冷藏游侠有限公司、达标、申亚会、韩勇、韩菲、王玮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李敬名下储存于金乡东傲商贸有限公司的240吨蒜片作为质押;金乡县东奥商贸有限公司、金乡县博盛冷藏游侠有限公司、达标、申亚会、韩勇、韩菲、王玮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杨勇名下储存于金乡东傲商贸有限公司的240吨蒜片作为质押;金乡县东奥商贸有限公司、金乡县博盛冷藏游侠有限公司、达标、申亚会、韩勇、韩菲、王玮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菏泽帝园食品有限公司、菏泽万信实业有限公司、陈令乐、李俊英、陈晨、李海兵、邓允、李云芳、孟鑫、康爱香、陈海宽、苏本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菏泽天翔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郓城县亿万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协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郓城县鑫亿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张金增、苏北国、苏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菏泽天翔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郓城县亿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山东协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郓城泰和印刷有限公司刘成冬、郭兰英、刘高生、董贵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菏泽天翔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郓城泰和印刷有限公司、郓城县亿万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王林臣、杨萍、王林重、刁莹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山东西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郑吉民、韩芹、史浩光、任萌萌、肖光、王霄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青岛鸿利晶洗涤有限公司、赵蓬波:本院受理原告王新海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4民初5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王永德、江云香: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李梦梦:本院受理原告李慧玲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李梦梦:本院受理原告李慧玲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南阳化纤有限公司:原告温州市新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4民初68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李倩、陈相武:本院受理原告矫雪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含)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研究室3412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刘方磊:本院受理原告王宗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李长玖:本院受理原告王雪涛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王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程世兵:本院受理原告彭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民初12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王台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程世兵:本院受理原告彭波诉你与王华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做出了判决,王华琼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辛琦:本院受理原告夏建慧诉你与王文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民初52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王台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春花:本院受理原告张建超诉被告王春花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民初41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古镇口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许海英、青岛贞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兰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1160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2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秋廷服装有限公司、隋玉玲:本院受理原告赵显仕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刘伟、秦凯基:本院受理原告王先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赵树强: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崔锦涛:本院受理原告崔泽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上马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徐健:本院受理原告李雪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4民初250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上马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张中茂、王秀秀:本院受理(2017)鲁0285民初5304号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苏德义、梁兰芝:本院受理(2017)鲁0285民初5011号原告安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秦京红、李艳云、郝宗浩、王媛媛、吴文玉:本院受理(2017)鲁0285民初4343号原告张克法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仇晓明、李杰芝:本院审理原告张辉诉你们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5民初2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华海达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州市锦华金属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7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全成帅、郑秀真:本院受理原告李士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46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左道志:本院受理原告林立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13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马国华、刘卫平:本院受理的(2017)鲁0285民初4444号原告邴吉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尉海山:本院审理原告王洪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西民初字第8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全成帅: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李权庄支行诉你与郝树全、吕瑞花、丁言飞、于治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3664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世伟: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李权庄支行诉你与李炳超、杨阿芒、李佳强、李国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4683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修显胜: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李权庄支行诉你与郝炳财、刁义芹、何志浩、孙世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4680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盖友: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李权庄支行诉你与李术坤、张京英、李术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4693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吴文莉、仲志、仲伟柱、李臣法: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李权庄支行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5077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11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苏新志、陈利伟、李辉: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李权庄支行诉你与徐平国、石增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5085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石峰、刁竹刚: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李权庄支行诉你与于治君、全文从、李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4580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全启丰、孙翠丽、王波: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李权庄支行诉你与姜明志、万国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5072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姜吉进:本院受理原告王雷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444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丁守良:本院受理原告郝桂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29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普罗旺斯番茄制品(天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都红刚与被告普罗旺斯番茄制品(天津)有限公司,被告北京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青岛办事处确认劳动关系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69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海廷、孙全铃: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于海廷、孙全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21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林文理、林友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林文理、被告林友梅、被告林美东、被告林梅香、被告林粦雄、被告林淑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24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昊润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盐业机械有限公司、王建农、赵洁: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青岛昊润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盐业机械有限公司、王建农、赵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75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纪向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返还原告赔偿款93957.6元;2、支付原告违约金至实际欠款还清之日止暂计51112.9元;3、支付原告保险费62024.99元;4、承担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赫崇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返还原告赔偿款38987.22元;2、支付原告违约金至实际欠款还清之日止暂计23353.3元;3、支付原告保险费25798.2元;4、承担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爱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返还原告赔偿款58481.44元;2、支付原告违约金至实际欠款还清之日止暂计33802.3元;3、支付原告保险费38712.67元;4、承担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乔丽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返还原告赔偿款37998.14元;2、支付原告违约金至实际欠款还清之日止暂计20670.9元;3、支付原告保险费24970.88元;4、承担诉讼费及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明亮: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赵明亮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1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上捷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鑫汇得防腐保温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7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海娟、霍志超:本院受理(2017)鲁0202民初4299号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若有其他文书材料也列明)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承担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丽:本院受理(2017)鲁0202民初4301号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若有其他文书材料也列明)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承担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4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宋尚法、王龙萍:本院受理(2017)鲁0202民初4302号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若有其他文书材料也列明)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承担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国勤、崔红梅:本院受理(2017)鲁0202民初4304号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若有其他文书材料也列明)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承担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加柱、张立华:本院受理(2017)鲁0202民初4305号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若有其他文书材料也列明)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承担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宋德明张洪梅: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诉被告宋德明、张洪梅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0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刁乐华、刁迎庆:本院受理原告姜荣诉你们、姜华、姜慧、姜小夔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3民初42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安茂稳、张铭凯: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75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顺、黄伟: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解除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的借款合同;2、被告一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3、被告一支付律师费等费用;4、原告就抵押房产优先受偿;5、诉讼费、保全费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山东日航贸易有限公司、德成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37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信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金峰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66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信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逄秀华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66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福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工艺品进出口公司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邓小鲁:本院受理原告鲁商置业青岛有限公司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决被告按已付房款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原告自2016年3月31日至办妥房产证和房产抵押登记手续之日的违约金。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山东招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姜瑞伍、姜锟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支付赔偿款、利息;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达轮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美亚电子商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支付代订机票、酒店、签证等费用;2、支付违约金;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雪峰、董从从:本院受理原告李飞诉被告李雪芬、被告董从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建筑工程合作协议书》;二、判令被告立即退还原告24万元,并支付自原告起诉之日起至被告实际退款之日止的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林少兰、林春兰、林成龙:本院受理原告林春兰诉被告林少兰、被告李春华、被告林成龙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请求依法确认马玉芝所立公证遗嘱合法有效,依法判令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扬州路1号甲单元303户房屋(建筑面积50.94平方米)产权归原告所有;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范伟、刘涛: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与被执行人范伟、刘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7)鲁0202执1533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范伟名下位于青岛市开发区阿里山路138号内1号楼2单元1502室房产一套;二、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青习房评字【2017】-F09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173.16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郭鹏、刘宏、李赟 超、秦彩莲、青岛鼎博宇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天行健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登祥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郭鹏、刘宏偿还原告代偿款160万元;2、判令被告李赟 超、秦彩莲、青岛鼎博宇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天行健建材有限公司按比例承担被告郭鹏、刘宏不能向原告偿还部分的代偿款;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赟 超、秦彩莲、郭鹏、刘宏、青岛鼎博宇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天行健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登祥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李赟超、秦彩莲偿还原告代偿款160万元;2、判令被告郭鹏、刘宏、青岛鼎博宇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天行健建材有限公司按比例承担被告李赟超、秦彩莲不能向原告偿还部分的代偿款;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德森林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邢新军、席丽敏: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民事裁定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举证期间为上诉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钦福、青岛三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宁与你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13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钦福、青岛三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谢宝山与你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13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风达: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第一百盛有限公司诉被告李风达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1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响蜂家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银座佳驿有限公司青岛宁夏路店诉被告青岛响蜂家居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29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许海英:本院受理原告刘玉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1236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许海英、青岛贞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玉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1236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飞驰工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刘保富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63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纪谦芳: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民初16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汤波、柳翠英、青岛南桥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盛客隆典当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民初32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汤波、柳翠英、青岛南桥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盛客隆典当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民初32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郑爱霞、赵其金: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崇明岛西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4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冷颜双、薛瑞密: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5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蒙: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5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丛福琴、牛喜平: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起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15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学亮、刘珍: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支行起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15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贵候福轮胎有限公司、中商风轮轮胎有限公司、滕州市野马轮胎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丰聚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滕州市富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侯贺道、杨莉、赵崇庆、李桂梅、侯贺生、华厚芝、赵敦成、杨胜香、王兵鑫: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升格前名称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171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贵候福轮胎有限公司、中商风轮轮胎有限公司、滕州市野马轮胎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丰聚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滕州市富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侯贺道、杨莉、赵崇庆、李桂梅、侯贺生、华厚芝、赵敦成、杨胜香、王兵鑫: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升格前名称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171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贵候福轮胎有限公司、中商风轮轮胎有限公司、滕州市野马轮胎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丰聚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滕州市富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侯贺道、杨莉、赵崇庆、李桂梅、侯贺生、华厚芝、赵敦成、杨胜香、王兵鑫: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升格前名称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171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贵候福轮胎有限公司、中商风轮轮胎有限公司、滕州市野马轮胎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丰聚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滕州市富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侯贺道、杨莉、赵崇庆、李桂梅、侯贺生、华厚芝、赵敦成、杨胜香、王兵鑫: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升格前名称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171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贵候福轮胎有限公司、中商风轮轮胎有限公司、滕州市野马轮胎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丰聚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滕州市富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侯贺道、杨莉、赵崇庆、李桂梅、侯贺生、华厚芝、赵敦成、杨胜香、王兵鑫: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升格前名称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171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贵候福轮胎有限公司、中商风轮轮胎有限公司、滕州市野马轮胎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丰聚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滕州市富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侯贺道、杨莉、赵崇庆、李桂梅、侯贺生、华厚芝、赵敦成、杨胜香、王兵鑫: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升格前名称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171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郑金华:本院受理原告管锡琚诉被告郑金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37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薛学林、王美玲:本院受理原告朱增美与被告薛学林、王美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67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单铭凯:本院受理原告高志学与被告单铭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64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徐骁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本金20873.45元、逾期利息10295.76元、滞纳金1735.48元,共计32904.69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3民初220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于召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市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本金90482.66元、逾期利息34765.31元、滞纳金5087.56元,共计130335.53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3民初22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卢明:本院受理原告陈风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3民初3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刘曾周、黄哲、栾建涛、赵振全: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3民初14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姜永军:本院受理原告王丽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3民初22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任光远、崔英杰:原告于清志与被告任光远、崔英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平度市人民法院同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郭世瑞:原告许建波与被告郭世瑞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平度市人民法院同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石怀龙:原告有朋等四人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平度市人民法院拟对你挂靠在辽阳市联运有限公司的吉K10517(吉K0069挂)重型栅式半挂车的价值进行评估,现公告送达选择机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告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平度市人民法院法院摇号室选择评估机构。

    平度市人民法院

    张雷霞: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3民初28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南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薛德文:本院受理原告张林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史春红:本院受理原告钟文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潘伯杰:本院受理原告方仕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3民初37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李祥青:本院受理原告宛首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旧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窦素波:本院受理原告齐广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3民初36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刘巧巧:本院受理原告李旺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3民初40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李旺龙与刘巧巧离婚。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蓼兰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马丽、郭平九:上诉人青岛良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2017)鲁0283民初67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平度市人民法院

    白海波:本院受理原告陈山河、原告闫洪强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陈洋:本院受理原告王影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叶君:本院受理原告叶国英诉被告叶国樑、叶国栋、孙海新、叶君遗嘱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3民初23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马少波、于跃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428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黄晓敏、黄学军: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427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贾强、刘晓晗: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418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田孝红: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425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袁久生、袁久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420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卫、刘蓉: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422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邹平宏信实业有限公司、邹平鑫轩家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5294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白庆伟;盖中文;张林;王永亮;王丽丽;牛淼;张倩: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7021、7016、6969、6971、6973、7022、7097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10、11时,下午13、14、15、16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琦;多惠甜;张鹏;于华峰;张峰;杨娇: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7018、6968、6972、6970、7020、7019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10、11时,下午14、15、16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季建忠、赵爱华、宋新才、赵清妮: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2512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5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庆猛、展晓宁、聊城市圣博物资有限公司、朱广虎、刘玉珍、白娜娜、王庆岭: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2510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5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段丽红: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2989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9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段峰强、王雪华: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047、3048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047、30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春雷、李曼: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锦轩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山东贵恒信房地产土地评估经纪有限公司的鲁贵评(2017)字第41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该房地产估价报告主要结论:位于济南市历城区清河园小区2号楼1-301室及地下室的房地产评估总值为133.88万元。如你对上述评估结论有异议,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绿鲁经贸有限公司、济南花海乐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陈洪印、翟玉环、杜宪标、任涛:本院受理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21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吴玉河、贾圣义、张顺山:本院受理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21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吴玉河、贾圣义、张顺山:本院受理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21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德民、刘芹、董福滨、刘元庆、董长平:本院受理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9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志强、王继兰、孟凡勇:本院受理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7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元镇、郑秀明、闫桂明:本院受理的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7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爱民、侯烟云、苗金凤、王永波、田庆明、田庆平:本院受理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5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少昌、毕思兰、张洪顺、张化营、张化千:本院受理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4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希民、张明芳、范尚平、王元镇:本院受理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 民初7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宋双莲、孟现波、李宝凯、方庆利:本院受理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 民初9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辉、王希林、孟凡勇:本院受理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191民初78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家平、王志爱、王念鹏:本院受理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191民初78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南昌、刘东霞、张水昌、张化千:本院受理的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47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冯辉、方宗红、谢德勇、李明军:本院受理的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 民初9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祥秀商贸有限公司、赵以增、姜晓燕、马杰、唐炳贵、王楠、丁刚: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被告济南祥秀商贸有限公司、济南景藏旅游项目开发有限公司、赵以增、姜晓燕、马杰、唐炳贵、王楠、丁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91民初1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冯业忠:本院受理原告王庆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17)鲁0112民初4248号】一案,原告要求你: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欠款300000元及利息(自2016年8月4日起按月息4500元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29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红: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赢众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徐生、李佳莹、徐广芹:本院受理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8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爱松:本院受理的原告蒋翠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5690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建国、马静:本院受理的原告陈斌与被告山东民基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刘建国、马静、第三人郭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72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陡沟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齐河县华鲁阳光饲料有限公司、齐河雪王子制冷电器有限公司、山东华鑫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亿源照明有限公司、山东聚德药业有限公司、郭良忠、李龙霞、潘中延、王玉金、潘保康、武艳红、田昭山、张洪梅、边加涛、白延芝、韩历山、刘云: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94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聚德药业有限公司、齐河雪王子制冷电器有限公司、山东华鑫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亿源照明有限公司、齐河县华鲁阳光饲料有限公司、韩历山、刘云、潘中延、王玉金、潘保康、武艳红、田昭山、张洪梅、边加涛、白延芝、郭良忠、李龙霞: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83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玲:本院受理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告李玲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本院向你直接、邮寄送达均未成功,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1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1.被告李玲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自2013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9468.86元;2.被告李玲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支付违约金(以9468.86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7年4月1日起计算至判决书生效之日止);3.驳回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能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李玲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姚家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江涛: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被告储艳斌与第三人江涛抵押权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储艳斌于2012年8月13日取得的房屋抵押权消灭,要求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注销证号为济房权证历字第196936号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济南向日葵商贸有限公司、济南凤麟贸易有限公司、王韶楠:本院受理原告甘田田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邱建怀:本院受理原告刘继超诉你及陈祈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仁济妇科医院:本院受理原告武金钟诉你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56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驳回原告武金钟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3800元由原告武金钟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上诉状,上诉请求为:撤销(2016)鲁0102民初5635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一、二审诉讼费用由六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润通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润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王鹏:本院受理再审原告周燕与再审被告山东增城置业有限公司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再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卓翔工贸有限公司、孙连泉、孙满杰:本院受理原告济南鲁中德诚物资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内容:一、被告潍坊卓翔工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鲁中德诚物资有限公司货款301338.4元;二、被告潍坊卓翔工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鲁中德诚物资有限公司以301338.4元为基数,自2015年7月20日起,按日万分之三计算至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被告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内自觉履行义务之日止的违约金;三、被告孙连泉、孙满杰对上述一、二项判决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潍坊卓翔工贸有限公司追偿。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24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成根、杨秀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被告葛廷海、段宪英、赵加根、陈洪英、齐河县巨能鲁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齐河县恒兴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鸿润油脂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6170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焦念苹:本院受理原告徐振强与被告焦念苹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济南尚特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恒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尚特经贸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25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林生、周丛丛:本院受理原告刘少军与被告林生、周丛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2317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林生、周丛丛偿还原告刘少军借款12万元;二、被告林生、周丛丛向原告刘少军支付逾期利息,以12万元为基数,自2012年6月2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洪海、杨建亭:本院受理原告程增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你们偿还借款9万元及自2016年5月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29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俊才、王兴军、王兴福: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1865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王俊才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10万元;二、被告王俊才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2017年1月20日的利息39023.65元;三、被告王俊才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自2017年1月2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逾期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上浮50% 计算;四、被告王兴军、王兴福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15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王俊才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陈国有、陈立俊、陈加君、许富和: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1870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陈国有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300000元;二、被告陈国有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2016年12月20日的利息97128.23元;三、被告陈国有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逾期利息,自2016年12月2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以3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上浮50% 计算;四、被告陈立俊、陈加君、许富和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45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陈国有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马宁、马玉山、马洪超、柴启刚: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18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马宁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10万元。二、被告马宁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2017年1月20日的利息31917.42元,自2017年1月21日起的逾期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上浮50% 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三、被告马玉山、马洪超、柴启刚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15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马宁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田爱文、边明杰、孙立元、郭连春: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1872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田爱文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197000元;二、被告田爱文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2016年12月20日的利息78678.86元;三、被告田爱文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逾期利息,自2016年12月2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以197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上浮50%计算;四、被告边明杰、孙立元、郭连春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3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田爱文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崔凯良、崔振军、崔振燕、崔振东: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1871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崔凯良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100000元;二、被告崔凯良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2017年1月20日的利息38995.85元;三、被告崔凯良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逾期利息,自2017年1月2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以1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上浮50%计算;四、被告崔振军、崔振燕、崔振东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15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崔凯良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徐寿福、王勇、田青波、徐寿禄: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1873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徐寿福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100000元;二、被告徐寿福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2017年1月20日的利息32585.94元;三、被告徐寿福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逾期利息,自2017年1月2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以1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上浮50% 计算;四、被告王勇、田青波、徐寿禄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15万元范围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徐寿福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赵辉、赵磊、谢元娥: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5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赵辉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40万元。二、被告赵辉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2016年12月20日的利息123692.19元,自2016年12月21日起的逾期利息,以4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7.6875‰上浮50%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三、被告赵磊、谢元娥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赵辉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刘以星、张学林、王兴福: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1867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刘以星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8万元;二、被告刘以星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2017年1月20日的利息30643.15元;三、被告刘以星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自2017年1月2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逾期利息,以8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上浮50% 计算;四、被告张学林、王兴福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12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刘以星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少美、郭帅、卢广福、陈起燕: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18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张少美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100000元;二、被告张少美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2017年1月20日的利息41722.80元,自2017年1月21日起的逾期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上浮50% 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三、被告郭帅、卢广福、陈起燕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150000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张少美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后英集团海城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后英集团海城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票据种类银行承兑汇票、号码3050005327253699、票面金额壹拾万元整、出票人山东白云药业有限公司、收款人山东联邦恒升医药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6年11月30日、汇票到期日2017年5月27日。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上海义煜实业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上海义煜实业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票据种类银行承兑汇票、号码303 00051 23376880、票面金额壹佰万元整、出票人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收款人双阳化工淮安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7年7月14日、汇票到期日2018年1月14日。三、自公告之日起12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上海义煜实业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上海义煜实业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票据种类银行承兑汇票、号码303 00051 23376882、票面金额壹佰万元整、出票人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收款人双阳化工淮安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7年7月14日、汇票到期日2018年1月14日。三、自公告之日起12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任贺锋、韩小佳:申请执行人高绪国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两案,因你们逾期未履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鲁0306民初2748、274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高绪国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306执1004、100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主要内容为:限令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到本院执行局履行还款义务,五日内无法履行需向本院提交书面报告并申报财产。(2017)鲁0306执1004、1005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冻结或划拨被执行人任贺锋银行存款 15555元、韩小佳银行存款20657元及逾期利息和执行相关费用,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以清偿两案债务。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济南领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韩永刚诉你公司及被告王玉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同时,本院民一庭委托本院技术室对原告韩永刚的车辆停运损失数额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选择鉴定机构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商河县人民法院

    北京宝贝王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徐铭、北京人人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任宪福、济南宝贝王快乐三六五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鲍仪春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长勇:本院受理的原告孙青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24民初1433号案件的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阴县人民法院

    李金凤:本院受理原告郭胜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李金凤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9000元及利息(以19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点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金凤:本院受理原告郭胜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王金凤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以20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点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北京宝贝王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徐铭、北京人人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任宪福、济南宝贝王快乐三六五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贾宗瑜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索奇:本院受理原告董淑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6民初7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北京宝贝王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徐铭、北京人人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任宪福、济南宝贝王快乐三六五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振霞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吴东晶、李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区支行诉你们(2016)鲁0112民初3001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宋小杰、王龙、山东圣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1579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七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5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北京宝贝王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徐铭、北京人人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任宪福、济南宝贝王快乐三六五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孙承福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洪涛:本院受理的孙袁祥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24民初1554号案件的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阴县人民法院

    北京宝贝王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徐铭、北京人人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任宪福、济南宝贝王快乐三六五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熊智华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冠县广源轴承有限公司、山东永立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冠县九隆升果品土产有限公司、冠县顺达福利轴承有限公司、管建国、段书广、吴书纪、杨海敏、彭云廷、宋欣、陈庆尧、李书芹: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撤回被告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聊城浩运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山东省聊城兴宇乐轴承有限公司、丁银山、魏焕玲、王月鍷 、杨桂菊、窦文龙、王纪英: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范秀长:本院受理原告夏靖与被告范秀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18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程春、曹萍、李强、临沂市亨特时代广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长明与被告程春、曹萍、李强、临沂市亨特时代广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崔全胜、潍坊绿通天然气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奎生诉被告崔全胜、潍坊绿通天然气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2民初5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董至馥、肖丽: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被告董至馥、肖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4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泓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广播电视台诉你单位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43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永刚:本院受理原告夏靖与被告李永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12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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