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05318291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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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3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053182918609

时间:2017-12-04 20:34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李振华、马聘、孟凡勇:本院受理原告刘保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鲁0523民初476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告
    李振华、马聘、孟凡勇:本院受理原告刘保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鲁0523民初476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包括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13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山东]广饶县人民法院

    广饶县人民法院
    胡怡、赵丽丽: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3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姚夫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2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丁霞: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2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强: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2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俊: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2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马红滨: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2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佳佳: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2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长龙: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2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志勇: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3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国华、付春景: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3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管秋华、陈永建: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3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海名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海陆丰水产有限公司、青岛金凤凰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袁勇超:本院受理告王伯海、王宝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已经审理终结。因被告袁有福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姜树利:本院受理原告郭小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807号案件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起诉要点:1、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借款协议》;2、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1490.33元及利息;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律师费2000元;4、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程存伟:本院受理原告郭小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814号案件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起诉要点:1、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借款协议》;2、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4794.65元及利息;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律师费2000元;4、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敏、段国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与被告陈敏、段国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上述被告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75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朱海静:本院受理原告杨俊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对周生伟借款20万元的本息应共同承担偿还责任。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春:本院受理原告郑文辉、刘玉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07万元及相应利息。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尹玉龙:本院受理原告王裕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5000元及相应利息。2、被告赔偿原告交通费5650.65元及律师费。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永强、刘惠丽:本院受理仲关信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1728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崔杰、刘文娟:本院受理刘鹏飞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910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江山、王青芳、王青山、刘勋、青岛中信欧德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瑞进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青岛刘健群钢结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鲁02民辖终995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梁明策、张鹏、梁光三、李秀菊、青岛益博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张元祝、孙建君、青岛园竹木业有限公司、萧维宏、王翠、青岛宏源翔彩印有限公司、青岛旭宏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7)鲁0202民初878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唐鲁生、何金花、唐亚通、郭金者、唐元太、陈美兰、陈勇、青岛恒大青山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057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军哲、江伟:本院受理原告张臻诉你们与李向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8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玉青:本院受理原告张用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3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邢明刚、于方奇、管家国、青岛高阳生态树木园有限公司、青岛大河东森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铁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7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左华:本院受理原告杨明真、张淑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8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何在领:本院受理原告苏康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8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霏霏、万景云、刘开洲:本院受理原告王宜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3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夏文东:本院受理原告乔钊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3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广睿通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永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3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海:本院受理原告郭小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4624.16元及自2016年8月16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 计算的利息及律师费2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斌:本院受理原告郭小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3469.43元及自2016年8月16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 计算的利息及律师费2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栗祥金:本院受理原告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顺和特种阀门制造有限公司、被告山东鑫城水泥有限公司、被告徐怀勇、被告徐怀文、被告鹿月文、被告栗祥金、被告徐旗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800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冲、苏荷荷、徐信志、姜峰、姜丰寿、国运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国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青岛国运集团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3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爱习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爱驰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7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光辉、陈梅云:本院受理原告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中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借款本息。2、被告承担本案相关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安茂稳:本院受理原告马文娟与被告安茂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4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胡玉静、彭林:本院受理原告杜广山与被告胡玉静、彭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12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任小嬿:本院受理原告赵为法诉被告战春平、任小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1万元及至实际支付之日利息、违约金(利息、违约金按照年利率24%计算);2.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律师代理费10540元;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中和鼎泰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亿和橡胶输送带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及利息共计240万元;2.本案诉讼费及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进强:本院受理原告刘德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逾期违约金。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海功、王青鹏、青岛鑫汇丰发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8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彬彬、张岩、高龙刚、袁微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8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苏岩、刘海滨: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0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克光、薛晓君: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0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利辉、高阳:本院受理原告肖振与被告李利辉、高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2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牛新华:本院受理原告刘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4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魏彦:本院受理原告黄佳讯诉被告魏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4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滨、钜通财富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郑学峰与被告赵滨、钜通财富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6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滨、钜通财富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郑文甄与被告赵滨、钜通财富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6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生田、朱玲:本院受理原告李仁涵诉被告李生田、朱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31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鸿润泽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雁与被告青岛鸿润泽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32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鸿润泽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崔宝云与被告青岛鸿润泽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32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鸿润泽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乔玉来与被告青岛鸿润泽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32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磊、戴晶、青岛沃嘉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王先超、张磊、朱俊峰、徐意、戴晶、李洋、青岛蜜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沃嘉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瀚洋工程材料销售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705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磊、戴晶、青岛蜜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沃嘉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瀚洋工程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王先超、张磊、朱俊峰、徐意、戴晶、李洋、青岛蜜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沃嘉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瀚洋工程材料销售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被告王先超、朱俊峰、徐意、李洋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磊、戴晶、青岛沃嘉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王先超、张磊、朱俊峰、徐意、戴晶、李洋、青岛蜜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沃嘉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瀚洋工程材料销售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705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磊、戴晶、青岛蜜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沃嘉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瀚洋工程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王先超、张磊、朱俊峰、徐意、戴晶、李洋、青岛蜜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沃嘉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瀚洋工程材料销售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被告王先超、朱俊峰、徐意、李洋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磊、戴晶、青岛沃嘉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王先超、张磊、朱俊峰、徐意、戴晶、李洋、青岛蜜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沃嘉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瀚洋工程材料销售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705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磊、戴晶、青岛蜜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沃嘉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瀚洋工程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王先超、张磊、朱俊峰、徐意、戴晶、李洋、青岛蜜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沃嘉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岛瀚洋工程材料销售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被告王先超、朱俊峰、徐意、李洋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青投进出口有限公司、张西妍:本院受理原告周中南、原告李鸿博与被告薛兆荣、被告青岛青投进出口有限公司、被告张西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被告薛兆荣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纽沃得商务有限公司、纪晓蕾、青岛新世界广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韩商联合工贸有限公司、李祥健、纪晓慧: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3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慕米良:本院受理原告于庆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借款本息。2、被告承担本案相关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婷婷、李康:本院受理原告范家榕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息。2、被告承担本案相关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晓敏:本院受理原告陈丽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息。2、被告承担本案相关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任宏策、吴敏波:本院受理原告于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相关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夏晓梦、南文波:本院受理原告张作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息2521120元;2、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林全旭、王翠梅、林静静、李明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与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18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平、刘娜:本院受理原告陈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19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马国成:本院受理原告庄小玲诉被告马国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19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青联万香斋食品厂:本院受理原告陈荣与被告青岛青联万香斋食品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9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鲁明:本院受理原告郭小钧诉被告张鲁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6093.02元及利息(以本金36093.02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 自2016年7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律师代理费2000元;3.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燕:本院受理原告郭小钧诉被告高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993.31元及利息(以本金30993.31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 自2016年9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律师代理费2000元;3.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立伟:本院受理原告郭小钧诉被告张立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392元及利息(以本金20392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 自2016年8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律师代理费2000元;3.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1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清喜、李婷、刘勇、卢艳、陈锡元、杨鑫、青岛熙诺食品有限公司、青岛天玺实业有限公司、青岛鑫和兴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锡元、杨鑫、刘勇、卢艳、于清喜、李婷、青岛鑫和兴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天玺实业有限公司、青岛熙诺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勇、卢艳、陈锡元、杨鑫、于清喜、李婷、青岛天玺实业有限公司、青岛鑫和兴商贸有限公司、青岛熙诺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黄绍运: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黄绍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39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臧廷龙: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臧廷龙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39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文登鑫洋铸造有限公司、威海商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任东海、任东旭、玄玉淑:本院受理原告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33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强:本院受理原告周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6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元平:本院受理原告周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6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吴国华:本院受理原告施关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1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寅凯、万滨:本院受理原告张瑞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1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君:本院受理原告胡珍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1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元平:本院受理原告程海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2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君:本院受理原告周忠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6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君:本院受理原告陆丽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8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琴、孙振美:本院受理原告贾爱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9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强、孙振美:本院受理原告贾爱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9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玉: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7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德军: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7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段志永: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7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亚红: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7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卢进军: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7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晓娇: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7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鲁: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7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培刚: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7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尚荣: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7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朴明洙: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7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清臣: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7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永远: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7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尹香萍: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7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敏: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7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蒋淑明、房芬:本院受理原告耿宁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王丽、王志强、曾晓娟、济南盛瑞雅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李成涛、王萍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丽、王志强、曾晓娟、济南盛瑞雅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李成涛、王萍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丽、王志强、曾晓娟、济南盛瑞雅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李成涛、王萍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古韵陶瓷餐具修复有限公司、陈隽、张旭、山东尚臻世纪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许海峰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7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谢强、谢子礼: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16660元;2、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逾期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以16660元为基数自2013年7月3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等由两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董永明:本院受理原告陈延忠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借款10万元整;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自2016年9月2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银行利息损失(以10万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天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秦丕洪与被告济南天昇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天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105民初17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济南天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秦丕洪补发工资差额33655.4元;被告济南天昇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前述数额中14780元的支付范围内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二、被告济南天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秦丕洪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4152.06元;三、被告济南天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秦丕洪支付经济补偿金12000元;四、被告济南天昇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秦丕洪返还工装押金200元;五、驳回原告秦丕洪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济南天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济南天昇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原告秦丕洪不服(2016)鲁0105民初1797号民事判决书,于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5民初1797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2016)鲁0105民初1797号民事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济南天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金路与被告济南天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天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105民初17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济南天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金路补发工资差额27978.48元;被告济南天昇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前述数额中14050.5元的支付范围内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二、被告济南天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金路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907.06元;三、被告济南天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金路支付经济补偿金12000元;四、被告济南天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金路工装押金200元;五、驳回原告金路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济南天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济南天昇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原告金路不服(2016)鲁0105民初1796号民事判决书,于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105民初1796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2016)鲁0105民初1796号民事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李素红:本院受理原告王汉翠诉你、邓秀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42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于学华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47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齐塑工贸有限公司、济南和润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赵长华、董敏:本院受理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董杰: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宋夏楠: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尚瑞: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许殿君: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田晓梅: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1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利涛: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金师: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丁新勇: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立新: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媛: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6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吴永: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士可、王晓慧: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小军、吕怀如: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衣瑞芹: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彭旨胜、彭昊: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11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爱迪: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延成文: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军: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葛伟亮:本院受理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下午16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梁勇、黄萌荣: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5261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安桂军、秦淑萍、李成义、安晔楠、霍宪磊、白洁、赵晶、德州金德通手机超市有限公司、德州市大亨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禹城市中联植物油有限公司、济南泽玛商贸有限公司、济南品食客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面包新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丛伟诉被告安桂军、秦淑萍、李成义、安晔楠、白洁、赵晶、霍宪磊、德州金德通手机超市有限公司、德州市大亨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禹城市中联植物油有限公司、济南泽玛商贸有限公司、济南品食客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面包新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17)鲁0102民初3759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安桂军、秦淑萍、岳长磊、张月明、王芳芳、陈万荣、白洁、霍宪磊、德州市大亨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金德通手机超市有限公司、山东新晨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泽玛商贸有限公司、山东财智实业有限公司、禹城百盛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丛伟诉被告安桂军、秦淑萍、岳长磊、张月明、王芳芳、陈万荣、白洁、霍宪磊、德州金德通手机超市有限公司、德州市大亨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新晨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泽玛商贸有限公司、禹城百盛购物广场有限公司(2017)鲁0102民初3758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百越广告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广播电视台与被告济南百越广告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43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守义实业有限公司、山东铂钟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迈克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与被告王晓俐、孙国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86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管辖)。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如不上诉,定于上诉期届满后的第五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邢介琰、刘芳、邢介月、刘元梅、靳承静、吉元双、章丘市坤鹏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552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5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董殿阳、房静、济南万顺达工业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2722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7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章涛、张红娟、济南市中鸿涛彩印厂: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2689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6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被告济南鑫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威力风机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出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和平:本院受理原告李静涵诉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7044号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之日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远贞:本院受理原告商和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7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陡沟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泉景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蒋文胜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1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陡沟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路通宇物流有限公司、济南蜀都商贸有限公司、李谋均、李昌伟、肖莲香、王小妹(曾用名王晓妹):本院受理济南高新开发区华企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13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德禄、李玉红、司有源、济南亚鑫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曹起与被告张德禄、李玉红、司有源、济南亚鑫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2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桂芝:本院受理原告赵春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你偿还借款本金24600元及以24600元为基数自2012年9月28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按3%月利率计算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9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福广、李爱美:本院受理原告李道勇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共计53000元;2、依法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自2015年12月1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福广、李爱美:本院受理原告段德芹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共计106000元;2、依法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利息(以5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自2016年1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56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自2016年4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勃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郑丽芳、郑继军、毕然: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2017)鲁0112民初4174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明刚生态农业观光专业合作社、济南越泽经贸有限公司、孙军、陈军: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第一被告济南市历城区明刚生态农业观光专业合作社立即向原告还借款本金1980036.55元及利息519432.91元,本息合计2499469.46元,(利息计算至2017年9月20日,此后的利息以诉请本金为基数,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直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请求判令被告济南越泽经贸有限公司、孙军、陈军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崔天军:原告王锡楠与被告崔天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1188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原告王锡楠与被告崔天军于2014年11月19日签订的协议和2015年签订的补充条款无效;二、被告崔天军返还原告王锡楠购房款60万元;三、被告崔天军赔偿原告王锡楠利息损失,以6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6月1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4.8%计算。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马良赛:本院受理原告金玉栋与被告马良赛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3856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不准原告金玉栋与被告马良赛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徐寿禄、徐寿福、田青波: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3841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徐寿禄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5万元;二、被告徐寿禄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2017年4月20日的利息18055.33元;三、被告徐寿禄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逾期利息以5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9‰上浮50%计算;四、被告徐寿福、田青波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7.5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徐寿禄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德华、王志刚、邢军堂: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3844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王德华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28871.85元。二、被告王德华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2017年4月20日的利息9097.39元。三、被告王德华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逾期利息,自2017年4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28871.85元为基数,按月利率 9.0‰上浮50% 计算。四、被告王志刚、邢军堂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4.5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王德华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陶凯:本院受理王昭诉陶凯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3民初2849号民事判决书:“不准王昭与陶凯离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少审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马超、崔凯轩、赵书清、薛冰:本院受理原告马炳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一、被告马超偿还借款20万元及利息187000元;二、被告崔凯轩、赵书清对马超2012年12月24日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薛冰、赵书清对马超2013年1月22日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分别为15日、30日。并定于2018年3月21日9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永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公司及山东凯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山东华泰轴承制造有限公司、陈铎、田雨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历下杨记玉喜龙虾肥蛤店、杨其磊:本院受理原告韩道静诉济南历下杨记玉喜龙虾肥蛤店,杨其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邹平日升煤业有限公司、山东鲁牛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醴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邹平宏发聚酯科技有限公司、王文波、孙红霞:本院受理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2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董庆波:本院受理原告路仁霞与被告董庆波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3民初2199号民事判决书:“一、准许路仁霞与董庆波离婚;二、路仁霞所生之女马雨松由路仁霞抚养,抚养费由路仁霞自行承担。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董庆波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少审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袁强:本院受理原告霍姗姗与被告袁强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3民初2518号民事判决书:“一、准许霍姗姗与袁强离婚;二、霍姗姗与前夫所生之女刘珂欣由霍姗姗抚养,抚养费由霍姗姗自行承担。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袁强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少审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寿光富昌蔬菜专业合作社,山东寿光东龙聚酯有限公司,汪国文,张秀明,汪秀萍,刘宝东,郭洪芳:本院受理贵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4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史超、史传江、杨路玉:我院受理原告济南裕和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2017)鲁0112民初4534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2017)鲁0112民初4534-1号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13日15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树保、纪金平、纪金爱:我院受理原告济南裕和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2017)鲁0112民初4552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13日9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史超、史传江、杨路玉:我院受理原告济南裕和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2017)鲁0112民初4554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2017)鲁0112民初4554-1号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13日14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树保、纪金平、纪金爱:我院受理原告济南裕和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2017)鲁0112民初4555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13日10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翟英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威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15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崔纪娟、张玉刚:本院受理原告蒋慧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20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谢传峰、崔小敬:本院受理原告孙照亮诉被告谢传峰、崔小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35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陈洋:本院受理原告李盼盼诉被告陈洋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42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金诺辉商贸有限公司、魏翠兰: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克诉你们(2017)鲁0102民初2986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缺席判决。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钢、石亚君: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帮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2017)鲁0102民初572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缺席判决。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桑雪松、孙洁:本院受理的原告刘世明诉你(2017)鲁0102民初2037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缺席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子林:本院受理的原告任亚芳诉你(2017)鲁0102民初1977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缺席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辉、山东远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鼎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高永焕、高永芬、张培鑫诉被告王辉、王选江、徐雅樵、山东远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鼎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山东飞麟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完毕,案号:(2016)鲁0102民初字第3757号。被告山东飞麟实业有限公司不服本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谷一龙、任美蓉:本院受理原告于炳利与被告谷一龙、任美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9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赵连杰:本院受理原告张晓琳与被告赵连杰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2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陈洋:本院受理原告李盼盼诉陈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完毕。原告李盼盼不服本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迓炜、唐莹:本院受理原告宋卫国诉被告刘迓炜、唐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成炳、山东泰和华远商贸有限公司、丁秀明、李栋:本院受理原告雷霞与被告张成炳、山东泰和华远商贸有限公司、丁秀明、第三人李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7)鲁0102民初4075号民事裁定书(保全)等诉讼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同耕:本院受理原告李良成与被告张同耕、马玉珠、李慧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7)鲁0102民初3964号民事裁定书(保全)等诉讼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下午13: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康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南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康娜、第三人郭勇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原告山东南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销售字201513546479)及补充协议;2、判令撤销本案涉案商品房在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政府部门的商品房网签、备案手续;3、判令被告康娜立即腾让并返还济南市历城区名辉豪庭二期13号住宅楼2单元603号房屋;4、判令被告康娜向原告山东南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已代为偿付的贷款及利息暂为9082.45元(按照自出现逾期还贷至判决合同解除之日期间原告代为偿还的银行贷款及利息确定);5、判令被告康娜向原告山东南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66561.2元;6、判令被告康娜向原告山东南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自交房之日起至实际腾房之日止,按房屋总价款每年5%折旧率计算的折旧费,暂计算至2017年7月31日为39130元;7、判令被告康娜赔偿原告律师费34368元;8、判令上述4、5、6、7项诉讼请求所涉及的款项由原告在被告康娜返还的购房款中扣除;9、本案诉讼费及保全费由被告康娜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18年2月7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胡振华、尹兆诺: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艳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报告财产令时间为公告期满后3日内,逾期依法本院处罚。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李波: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尹美、李金昊与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提交报告财产令时间为公告期满后3日内,逾期依法本院处罚。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济南鹏宇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德刚与你单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25民初2013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裁判要点为:被告济南鹏宇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德刚违约金61203元。案件受理费及公告费共计214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阳县人民法院

    山东银海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富邦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娜、胡克春、张作华、张卓民、张锋、王营营、袁吉岱、康静: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民初1689号一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万鑫建设有限公司、山东智汇蠕墨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山东万鑫轮胎有限公司、王立国、国玉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民初1729号一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海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富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百仕加办公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李金林及你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民初6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卢秀军:本院受理原告荣元钧诉被告卢秀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鉴定报告一份、增加诉讼请求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成林、李娜:本院受理陈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财产清单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金诺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7年12月12日上午10时在我公司拍卖厅对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山东富安煤炭有限公司、滕州市万福龙童车有限责任公司等不良贷款债权进行拍卖,本息合计510090149.38 元;

    债权资产进行公开拍卖,标的如下:

    自公告之日起意向竞买人可到我公司查看相关债权资料。意向竞买人请持有效身份证明于2017年12月11日下午16时前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数额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公司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4号楼5楼西区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 18663789909 0531-88815850

    金诺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4日

清算公告

    邹城市鑫尔达化工有限公司根据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进入清算程序,为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邹城市鑫尔达化工有限公司已成立了清算组,请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吉海军,18936433895,邮编226400

    联系地址:如东县掘港镇迎丰路34号(清算办公室)

    邹城市鑫尔达化工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12月4日序号1234项目名青岛欧储贸易有限公司青岛滨强钢铁有限公司青岛闽榕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青岛龙灿钢铁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编号币种

    (2012)信青福银贷字第131051号人民币

    (2012)信青福银贷字第131053号

    (2012)信青福银贷字第13105号人民币

    (2012)信青福银贷字第131054号人民币

    本金(截到2017.10.31)4,049,532.004,017,038.003,970,105.002,732,807.00

    利息(截到2017.10.31)

  2539882.63

  2431071.48

  2408965.78

  1862339.93

    债 权 总 额( 截 止 到2017.10.31)

  6589414.636448109.486379070.784595146.93

    担保措施

    保证担保

    青岛华储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刘芳亩,其配偶朱彩玲,叶增平

    青岛华储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刘芳亩,其配偶朱彩玲,黄光已,其配偶林羡荣

    青岛华储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刘芳亩,其配偶朱彩玲,林兴县,其配偶叶世琴青岛华储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 催收 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青岛金胶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将拥有的对青岛欧储贸易有限公司、青岛滨强钢铁有限公司、青岛闽榕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青岛龙灿钢铁发展展有限公司的债权资产已依法转让给青岛金胶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该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保证、抵押)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青岛金胶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详见下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特公告与该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等该债权转让让的事实。

    自公告之日起,请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青岛金胶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7年12月4日人民币


    秦士伟、王丽丽、沈子祥、陆从亚、郭连孟、刘金玲: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营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13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沈子祥、陆从亚、郭连孟、刘金玲: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营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14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蔺永亮、李红强:本院受理原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专营中心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19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淄博朝铭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王士东、张守业、翟纯杞、淄博治宇钢结构有限公司、淄博昆磊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专营中心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19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淄博华利化工有限公司、马建华、王玺、张战锋、桓台县桦烨塑钢型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专营中心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19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增雨、王海燕、张家建:本院受理原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专营中心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20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淄博良鸿工贸有限公司、王士东、淄博朝铭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专营中心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20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松松、张磊磊、纪银龙:本院受理原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专营中心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25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滨州润通商贸有限公司、滨州市宏鑫道路运输有限公司、宣红梅:本院受理原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专营中心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2581号民事裁定书及(2017)鲁0502民初25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筑金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广田木业有限公司,樊廷修,贺灯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西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筑金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广田木业有限公司、樊廷修、贺灯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西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范康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西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02民初900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天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齐天石油技术有限公司、宫照平:本院受理原告东营经济开发区东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东营市天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齐天石油技术有限公司、宫照平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民初18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会芝:本院受理上诉人东营正阳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吴明厚,原审被告王会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民终1465号案件的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斌:本院受理上诉人东营海信置业有限公司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民终89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孟凡文、董建香:本院受理原告东营经济开发区东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民初18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之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郝静、李继河、李永:本院受理上诉人崔龙龙与被上诉人郝静、李继河、江志刚、田华荣、李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民终1137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之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浩丰工贸有限公司、王怀京:本院受理上诉人东营信义化工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广饶县金岭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浩丰工贸有限公司、王怀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民终96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春市八达通轮胎经销有限公司、耿明、张馨匀、孙永忠、刘军:本院受理上诉人王红;被上诉人长春市八达通轮胎经销有限公司、耿明、张馨匀、孙永忠、刘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民终1511号案件的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笃栋:本院受理原告王存娥与被告王笃栋、张海燕、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传票(证据交换)、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8年2月27日上午9时在本院113室进行证据交换并选择鉴定机构。逾期不到本院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利津龙大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刘家富、刘春霞:本院受理原告李媛媛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2民初2163号民事判决书及(2017)鲁0502民初2163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红丽:本院在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艳:本院在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春花:本院在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雷荣锋:本院受理原告张忠良与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象芬、王金鉴、东营蒙德金马机车有限公司、高海涛、高继宗、张强、石新民、山东汇金化工有限公司、石林林、贾玉珍:本院受理隋团结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山东正顺车轮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2民初3125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一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陈树鑫,乔江华:本院受理原告车永学诉被告陈树鑫、乔江华民间借贷纠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吴珊珊:本院受理(2017)鲁0591民初2395号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91民初23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薄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巴黎萍,韩玉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洪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立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学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常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10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兴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下午15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丁国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凯龙:本院受理(2017)鲁0591民初2899号原告薄纯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之一、民事裁定书之二、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第一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00分、第二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两次开庭均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文亮:本院受理原告李宝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91民初182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郑小红:本院受理原告许义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91民初74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考普莱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纠纷一案,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查封现存放于你方厂房内的设备一批,保全金额6200980.77元,我院已做出裁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鲁0591财保6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东营艺胜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庞新亮: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成林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第一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00分、第二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两次开庭均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蒋庆忠、田爱华、燕会新、聂桂英、燕会泉、任玮、东营市顺新化工有限公司、广饶县华艺彩印有限公司、广饶县昊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91民初154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应环: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全强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诸往法庭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王仁梅:本院受理的原告徐敬东与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诸往法庭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于开阳、孙爱娜: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1)乳商初字第4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孙清水、马力、宋艳、刘秀吉、赵文品: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2)乳商初字第5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宋文刚、王娜、宋文玲、宋朋起、肖辉、王丰: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乳商初字第2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孙军纪、张洪伟、于巧燕、赵书生: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乳商初字第7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刘子双、刘全化、于利伟: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乳商初字第7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张全利、高堂敏、邵胜、胡书振、王素芬、周炳询、王素玲、单磊: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乳商初字第7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孙雪岩、兰孝凯、高攀、姜洪庆: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3民初23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宋卫国、孙刚、孙明江: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3民初23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冯文瑞、李培考: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3民初26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阮杰、郭杰、段丽松: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3民初29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姜美华、崔维智: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3民初1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周当成、张国平、周爱丽、周爱国、刘永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乳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2)乳商初字第4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张丽丽、宋晓、宋晓飞、李文坤、宋修源、汤天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乳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2)乳商初字第3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于一、于喜江、于河松、肖朋、于洋、于书河、于旭、于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乳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2)乳商初字第2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孙福强、宫云友、孙锡庆、于开涛、宫本晓、孙在国: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乳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1)乳商初字第1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姜快增、孙福荣、刘东伟、姜旭: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乳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2)乳商初字第5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孔庆文、朱秀芹、常大超、邹庆富、孙强、姜洪春、尹若臣、宋钦高、孔晓东: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3民初28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陈静、山东慧缘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3民初18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李进明、宋昌利、李文丰、张政、张延进、张苹、刘铭杰、郝义政、张延重、张永丰、曲恒怡: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乳商初字第3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刘辉、王琼:本院受理原告张洪军诉被告刘辉、王琼、济宁市鲁家房产济纪有限公司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张秀起、孙秀: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27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翟钰婷、翟志军、祝立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27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张富春、王爱荣:本院受理原告朱宁申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10 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马郁静:本院受理的陈绍秋申请执行马郁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32执372号位于梁山县崇文小区14-1-402室的房产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你未在限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我院将依法对马郁静所有的位于梁山县城水泊北梁山县崇文小区 14-1-402室的房产依法进行拍卖。

    梁山县人民法院

    汶上县明珍线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梁山金陵铜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汶上县明珍线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梁山县人民法院(2014)梁执字第552-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书主要内容:汶上县明珍线缆有限公司机器设备一宗作价344000元,交付申请人梁山金陵铜业有限公司抵偿债务344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如对该执行裁定书有异议,应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可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则视为放弃该权利。

    梁山县人民法院

    郭红强:本院受理原告孔繁安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1民初211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宋进果:我院受理的丁明雨申请执行(2017)鲁0881民初613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81执139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评估你名下位于曲阜市洙河西街17号4 室房产(房权证号:曲房权曲城字第 02007300号,土地证号:曲国用(2014)第081906080313号,房屋他项证号:曲房他证曲城字第02003843号)),通知你于公告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到曲阜市人民法院东审判3楼A304房间选择专业机构,逾期不到视为放弃选择的权利,我院将依法随机抽选专业机构。并通知你方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0日下午14时进行现场勘验,逾期不到不影响勘验的进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曲阜市人民法院

    曲阜银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孟庆花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吴凯、刘承环、潘建闯、郑建双:本院受理原告孔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881民初22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柴宏荣:本院受理原告孔祥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息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杨勇康:本院受理段俊信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26执777号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

    微山县人民法院

    山东一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微山分公司、李体峰、贾敬涛:本院受理原告曹均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山东昊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召水诉你、李春林、山东嘉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26民初148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张建山:本院受理原告杨广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26民初1853号民事判决书及(2017)鲁0826民初1853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张占军、董龙平、张冉:卞西龙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14)邹民初字第245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你们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卞西龙于2015年5月1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立案后,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邹执字第61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济宁科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济科资评报字(2017)第67号价值鉴定评估报告,认定张冉拥有的位于邹城市北兴路1089号2-16号房产评估价值为542334元(房地合一价值)。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限你们收到上述法律文书之日起3日内履行义务。如有异议,自公告期满次日10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公开拍卖。

    邹城市人民法院

    刘惠斌、黄金凤、刘丽: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及宋庆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6)鲁0883民初2089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宋庆昆不服该判决,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可在十五日内向本院民三庭递交答辩状。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邹城市人民法院

    闫先飞:本院受理原告常卫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作一:本院受理原告邹城市晟铭煤炭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案号:(2017)鲁0883民初5559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孔祥文、朱玉亭:本院受理原告李猛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杭忠超:本院受理原告张亚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3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北宿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邹城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史殿福:本院受理原告魏新俭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19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王启旺、于爱华、范明、王昭斌: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29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惠苹:本院受理原告刘进全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35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裴计成:本院受理原告陈好领诉你、魏淑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15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山东孔府宴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济宁金龙油脂有限公司、朱茂文、孟春英、朱庆欢、许长法、朱振锋、李建涛、胡亚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被告山东孔府宴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济宁金龙油脂有限公司、山东祥源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朱茂文、孟春英、朱庆欢、许长法、朱振锋、李建涛、胡亚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民初1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聚大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山东兴唐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惠泽分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冯波与被上诉人于德元、原审被告济南聚大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山东兴唐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惠泽分公司、山东兴唐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将定于2018年2月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现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庄鑫:本院受理原告曹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鲍光礼、郭相娥:本院受理(2014)平执字第1118号申请执行人孙臣彬申请执行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对你们所有的位于平邑县平蒙路仲里中学斜对过的商业用房进行了市场价值评估,评估价格为870840元,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该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逾期视为对该评估报告没有异议。

    平邑县人民法院

    井西亮、李媛媛:本院受理原告高金希与被告井西亮、李媛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329民初31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沭县人民法院

    刘伟明:本院受理申请人齐勇与被执行人刘伟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2015)平执字第2588、2590号拍卖执行裁定书一份,拍卖你所有的位于仲村镇北近台村委东开发的楼房一套(两层带院,从东数第四套,西邻咸化杰,东邻王灰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平邑县人民法院

    临沂北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91民初64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胡芳超:本院受理原告杨化滨、李守芬诉临沭县统一货运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29民初12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一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沭县人民法院

    龚志相、龚莉:本院受理原告李朋诉你们与苏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329民初30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沭县人民法院

    王修苗:本院受理原告吴俊青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29民初32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沭县人民法院

    李风忠:本院受理原告张涛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29民初3250号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沭县人民法院

    李善祥、沈怀美、王安兴、车延山、曹轻义:本院受理原告临沭县铭远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329民初27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沭县人民法院

    李希华、王世艳、王永超:本院受理原告临沭县铭远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329民初27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沭县人民法院

    孙星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苏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间为公告期间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间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平邑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制席判决。

    平邑县人民法院

    孙玉来: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苏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间为公告期间届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间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平邑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制席判决。

    平邑县人民法院

    尹基堂:本院在(2017)鲁1329执恢757号一案执行过程中,根据申请执行人临沭县金利包装厂的申请,依法委托山东同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在执行过程中冻结的尹基堂所持有的山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6050股的股金,已作出鲁同泰评报字(2017)第Z0247号评估报告。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鲁同泰评报字(2017)第Z0247号评估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书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临沭县人民法院

    任项发:本院受理原告孙鹏飞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91民初57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为龙:本院受理原告徐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29民初38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沭县人民法院

    崔民元、宋志芬:本院受理原告张汉民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91民初118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爱东:本院受理原告韩继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27民初71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刘爱东:本院受理原告韩继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韩继波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27民初7180号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莒南县人民法院

    平邑县城北指挥部:本院受理你方与杨振华、平邑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及行政赔偿一案,杨振华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行初52号行政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街道李石河村民委员会:本院受理你方与朱建国、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拆迁及赔偿一案,朱建国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行初100号行政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朱文东:本院受理原告张立进与被告朱文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朱文东公告送达(2017)鲁 1329民初4762号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临沭县人民法院

    刘发家:本院在(2017)鲁1329执1058号一案执行过程中,根据申请执行人刘乃波的申请,依法委托山东坤源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在诉讼过程中冻结的刘发家所有的位于临沂市河东区慧谷花香丽舍G4号楼117室,已作出山东坤源估字(2017)第1667号评估报告。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山东坤源估字(2017)第1667号评估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书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临沭县人民法院

    王兆华、王晓欣、山东金银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珠临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栗茂锋与被告王兆华、王晓欣、山东金银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珠临食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06)临民二初字第4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山东金银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珠临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栗茂锋返还借款本金251.4万元及利息(以251.4万元为基数,自2005年10月3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四倍的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栗茂锋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05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山东金银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珠临食品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平邑县人民法院

    石忠媛:本院受理原告高兆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26民初432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间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邑县人民法院

    姜建泉:本院受理原告高立明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马刚:本院受理原告王娟娟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化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会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李会星、李汝伟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会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李会星、李汝伟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会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李会星、李汝伟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梁艳平: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与你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经拍卖你在申请人单位用以抵押按揭的房产311000元后,偿付了申请人对你享有的全部债权。现向你送达本院(2017)鲁1481执514号结案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乐陵市人民法院

    许金勇、刘卫卫:本院受理原告刘宝勇诉你们与袁清禄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4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化楼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许金勇、张春华:本院受理原告刘宝勇诉你们与袁清禄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4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化楼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辉:本院受理原告张秋月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6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虎彪、孙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们与王建军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孙虎、李虎彪: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们与王建军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陈富柱:本院受理原告王立红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8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朱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赵杰:本院受理原告王久荣诉你与山东省乐陵市建筑工程公司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0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陈文双:本院受理原告季兴龙诉你为定金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齐朝辉:本院受理原告张祥宗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徐银胜、王青菊、徐志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潘振娟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刘广金:本院受理原告高建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4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秀杰、李中刚、王小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化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守路、李秀伟、李秀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化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秀东、李守路、李秀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化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董良玉:本院受理原告邢涛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3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中刚、李秀杰、王小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化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郑宜强、郑宜勇、郑宜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化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左清华:本院受理原告高保文诉你与胡中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监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运花:本院受理原告赵国新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5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文学:本院受理原告杨海彬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0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闫春云:本院受理原告李玲玲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20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史晓寅、胡向敏:本院受理原告林振海、甄丽萍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赵丹:原告孟庆同与你离婚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739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03民初7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孟庆同与被告赵丹离婚。二、婚生子孟明灏由原告孟庆同抚养,被告赵丹每年按照山东省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5% 支付孩子抚养费,于每年12月30日前支付,自2017年11月8日起支付至2030年11月14日止。三、驳回原告孟庆同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本院在执行莱芜市钢城区汇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莱芜市宏远金属有限公司、马宏伟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评估拍卖了被执行人莱芜市宏远金属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钢城区艾山街道办事处南仓峪村寨南路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一宗。2017年6月26日,申请人莱芜市钢城区汇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第三次流拍价扣除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和土地租金折抵2581732元债务后接收了涉案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被执行人及土地占用人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迁出土地,到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刘振香:本院受理原告李德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02民初20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管胜建:原告秦海楠诉你、高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574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03民初57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秦海楠撤回对被告管胜建的起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关山月:原告莱芜莱钢银山商贸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1065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03民初10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关山月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莱芜莱钢银山商贸有限公司违约金150000元及滞纳金(均以50000元为基数,分别自2014年12月31日起、2015年12月31日起、2016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 计算)。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王奉山、张瑞华:本院已受理(2017)鲁1202民初4235号原告刘海峰、狄红梅与被告吕清国、第三人王奉山、张瑞华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胡万亮:本院受理原告莱芜市核力合工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202民初14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杨军华: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芜中心支公司诉被告杨军华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202民初36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一份,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李庆平、李炳震:上诉人刘长庆因对(2015)莱城民初字第1809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陈宪强、刘翠玲: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202民初23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2015年5月3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雪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何心林、张燕: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202民初23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2015年7月1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雪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郑荣奎、李晓霞: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202民初23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33332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2015年3月29日起按年利率24% 计算);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雪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王成:本院受理的原告亓铎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7)鲁1202民初4755号开庭传票及当事人监督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高强:本院受理的原告邱文明、李素莉诉被告高强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202民初13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各一份,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孙兆振:本院受理原告陈西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202民初24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国辰 商贸有限公司、薛红霞(370911197212034020):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范晓辉、山东星极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莱芜市新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玄德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202民初23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5.8万元及利息(18.8万自2017年5月24日起、37万元自 2014年5月31 日起、12万元自2014年6月26 日起按24% 计算利息,8万元自2017年5月24日起按6% 计算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雪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敦军:本院受理原告马庆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请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建磊:本院受理原告董苏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请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朱应灏、刘奇、朱叶红、吴莹: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中航南方机械化海南工程局 张兆立(370832198002141312):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尔谊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杨传圣:本院受理原告亓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02民初2047号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马新雪:本院受理原告颜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6民初17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恩城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原县人民法院

    张敬营:本院受理原告张会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6民初16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恩城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原县人民法院

    刘振师、宋淑平、宋明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13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淄博凯铭威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淄博金乔高颈法兰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耿爱美、史继海:本院受理张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周万霞、耿晴晴、毕亚宁、淄博昂辰工贸有限公司、山东毕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淄博丽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淄博鼎尚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丁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杨文明、朱素梅: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朱冬民申请执行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进入执行阶段。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淄博齐正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你所有的坐落于青岛市海尔路166号永业大厦1号楼101户房产予以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淄齐房估字(2017)368F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房地产估价报告书,逾期视为送达。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明卫东:本院受理的申请人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金融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进入执行阶段。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淄博齐正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你所有的坐落于张店区百盛花园7号楼5单元2层西户房产(产权证号:01-1013518)予以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淄齐房估字(2017)249F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逾期视为送达。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李德荣、侯立凤:本院受理原告蒲先鹏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302民初22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王猛:本院受理原告张成顺与被告王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陈木文: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孙业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302执1644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限你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履行(2016)鲁0302民初393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支付执行标的30782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逾期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所有坐落于淄川区张博路洄村段西侧的商业房,不动产权证号04-0020841。限你自公告期满十日内到本院司法技术与装备管理局选择评估机构,三十日内领取评估报告,四十五日内选择拍卖机构参加拍卖,逾期则视为放弃有关权利。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丁雷: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丁希昌、许秀琴、丁雷、罗刚、丁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2民初39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4日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及梁山农商银行内部审查、审批,媒体公示程序后,与郑斌签订债权转让意向,拟将借款人耿仁东贷款1笔,现金额25874.96元利息12982.36元。现本息合计共38857.32元的债权转让给郑斌,意向价格为27300元;拟将借款人孙道智贷款1笔,现金额29571.21元利息96044.21元。现本息合计共125618.5元的债权转让给郑斌,意向价格为39300元;拟将借款人吴季田贷款1笔,现金额32000元利息14764.45元。现本息合计共46764.45元的债权转让给郑斌,意向价格为33600元;拟将借款人吴同龙贷款1笔,现金额20000元利息85887.51元。现本息合计共105887.51元的债权转让给郑斌,意向价格为29000元;拟将借款人许克峰贷款1笔,现金额0元利息59146.16元。现本息合计共59146.16元的债权转让给郑斌,意向价格为7000元;拟将借款人赵善言贷款1笔,现金额14448.24元,利息6054.27元,现本息合计共20502.51元的债权转让给郑斌,意向价格为16000元;拟借款人江绪元贷款1笔,现金额0元利息22052.15元的债权转让给郑斌,意向价格为2500元;拟将借款人刘庆林贷款1笔,现金额15000元利息66621.35元的债权转让给郑斌,意向价格为22500元;拟将借款人刘志君贷款1笔,现金额25000元利息100197.01元的债权转让给郑斌,意向价格为36500元;拟将借款人张玉彦的债权转让给郑斌,本金49989.98元,欠息82277.22元,意向价格为59000元;拟将借款人张淑林贷款1笔,现金额0元,利息37892.33元的债权转让给郑斌,意向价格为20000元。特此公告。

    有意向高于上述价格购买者可于2017年12月6日前与梁山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保全部联系。

    联系人:薛经理 联系电话:0537-7328890

    梁山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十二月四日
(责任编辑:f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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