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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民生警务【身份证 户口等】办理过程

时间:2015-10-06 15:48来源:www.dzpaper.com 作者:fz001 点击:
1 、市外常住户口在济南市区购买 90 平方住房能否落户济南? 答:在济南市区购置建筑面积 90 平方米 以上新建成套商品住宅房并取得房产证(含办理抵押贷款房)可申请办理迁济落户

1、市外常住户口在济南市区购买90平方住房能否落户济南?

答:在济南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新建成套商品住宅房并取得房产证(含办理抵押贷款房)可申请办理迁济落户。

2、市外常住户口人员在济南市区二手商品住宅房能否落户济南?

答: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二手商品住宅房并取得房产证两年以上(含办理抵押贷款房)可申请办理迁济落户。

3、市外常住户口人员在济南购买二手房,二手房内有他人常住户口是否可按《购房落户》政策来济。

答:市外常住户口人员在济购买二手房,如房产内有他人常住户口,不能办理落户。

4、专科毕业生可否落户济南?

答: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需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同意正式派遣已办理接收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费,单位同意接收,可落济南市单位集体户或自己实际居住产权住房处。

5、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可否落户济南?

答: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需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同意正式派遣已办理接收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费,聘用期满5年的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单位同意接收,可落济南市单位集体户或自己实际居住产权住房。

6、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现在济南单位应聘,可否落户济南?

答:对驻济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以及能够足额纳税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交纳养老保险费的企业事业单位聘用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工人技师或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该单位实际工作满3年,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费,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单位已设立集体户口的,允许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落户。

7、现户口在济南人才市场,在济有产权住房并取得房产证,办理户口迁移房屋是否受面积限制?

答:已落济南人才市场,属于济南市常住户口,市内迁移不受面积限制,可凭房产证、人才市场集体户口个人内页到实际居住房产所属派出所申办。二手房内需无其他人的常住户口,冻结地区按冻结政策办理。

8、父母为济南市户籍,孩子刚出生,凭何手续办理落户?

答:可凭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到父母家庭户所属派出所申请办理。

9、父母为外地户籍可否投靠济南子女?

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且在济子女在济有固定住所,允许来济投靠子女落户。

10、子女投靠父母是何政策?

答:未成年子女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独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非独生子女家庭,除未成年子女外,可以照顾1名未婚成年子女来济投靠。

11、男方为济南常住家庭户,女方为外地户口,结婚后女方可以把户口迁移到济南来吗?

答: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依法登记结婚,需投靠夫(妻)生活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准许来济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在济一方系外地新迁入的,需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后申请办理夫妻投靠。

12、应征入伍公民如何注销户口?

答:有应征公民本人或亲属持《入伍通知书》、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

济莱跨地域“户口迁移”

2015-02-17    户政处    点击量:1347

  

  办理机构

  派出所、公安分局户政科、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

  办理地点

  派出所 分局户政科 市局户政大厅

  办理依据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05]32号)

  申报范围

  适用于莱芜市常住户口人员迁入本市

  办理所需证件

  根据各自办理业务类型,参照办事指南中户政相关业务所需证件

  办理流程

  申请人(入户人)完备手续后,根据所办业务类型到上述办理地点申请,通过后,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网上户口迁移,无需回莱芜市迁移户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所属公安分局户政科:历下分局:85084060 市中分局:85084616  槐荫分局:85085054  天桥分局:85085678 历城分局:85086062 长清分局:85086582 高新分局:88871253

  收费标准

  财政部《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综[2012]97号)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户籍管理有关证件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6]231号)

  户口准迁证(仅限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每张5元、居民户口簿(仅限丢失、损坏补办)每本10元、户籍证明每张5元

申领《居住证》

2013-03-22    admin    点击量:33938

办理机构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地点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依据

《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办理手续

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所需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居住在居民家中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即可)、租房协议或合同;自购房产的,出具购房证明材料;居住在单位内部的应由单位出具证明。
3、育龄妇女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流动人口拟在居住地居住3日以上30日以内的,应当进行居住登记,拟居住30日以上的,应当办理居住证。

办理时限

申请办理《居住证》且手续齐全的,免费办证;自受理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发证。

有效期限

济南市《居住证》有效期限为三年。
按照“住址不变,三年有效;住址变动,免费换证”的原则,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如居住地址不发生变动,流动人口不需每年再换领居住证;对居住地址发生变动、证件有效期满以及《居住证》丢失的流动人口,免费换领、补办居住证。
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变更登记。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换领的,流动人口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居住证遗失、损坏的,流动人口应当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流动人口申报登记流程

流动人口登录“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网址http://123.232.43.169或点击“济南民生警务平台”、“山东民生警务平台”相关链接进入,通过“个人居住信息申报”进行信息的登记录入。

服务对象分类

本国公民

申报范围

  流动人口:(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济政办字〔2012〕40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流动人口范围,是指在本市居住3日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1.具有本市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户籍,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在本市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
 2.具有本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户籍,离开户籍所在区,在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居住的人员。


申报条件

 《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二章

   第八条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制度。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在宾馆、酒店、旅店等旅馆业内住宿以及在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或者住院登记的,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第九条 流动人口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发放居住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发放居住证:



  (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二)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三)在居住地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培训的;


  (四)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在救助管理机构滞站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需要发放居住证的其他情形。


办理流程

   1、居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持其户口簿带领流动人员申报; 
   2、居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内部或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雇主将流动人员登记后申报; 
   3、租赁私房居住的,由出租人持其户口簿和有关证件,带领承租人申报; 
   4、租赁公房居住的,由出租单位责任人持有关证件,带领承租人申报; 
   流动人口申报登记时,未满16周岁的持本人身份证明,满16周岁的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育龄妇女应同时提供经有效查验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00-5:00

收费标准

免收工本费

常见问题

一、哪些人人应该办理居住证?
1、在本市居住3日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具有本市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户籍,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在本市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
3、具有本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户籍,离开户籍所在区,在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居住的人员
二、办理居住证有哪些手续?
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所需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居住在居民家中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即可)、租房协议或合同;自购房产的,出具购房证明材料;居住在单位内部的应由单位出具证明。
3、育龄妇女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流动人口拟在居住地居住3日以上30日以内的,应当进行居住登记,拟居住30日以上的,应当办理居住证。
三、居住证如何收费?办理时限?
申请办理《居住证》且手续齐全的,免费办证;自受理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发证。
四、居住证有效期限是多长?
济南市《居住证》有效期限为三年。
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如居住地址不发生变动,流动人口不需每年再换领居住证;对居住地址发生变动的,不需要再重新办理居住证,只需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证件有效期满以及《居住证》丢失的流动人口,免费换领、补办居住证。
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变更登记。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换领的,流动人口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居住证遗失、损坏的,流动人口应当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五、如何通过互联网申办居住证?
流动人口登录“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http://123.232.43.169或http://www.jzz.gov.cn或点击“济南民生警务平台”、“山东民生警务平台”相关链接进入,通过“个人居住信息申报”进行信息的登记录入。

大中专院校、技校学生退学户口迁移回原籍落户

办理机构

派出所

办理地点

拟落户地派出所

办理期限

自完备手续派出所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所需证件

1、转学:省级高教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件、转入学校接收证明、户口迁移证;

2、退学:学校正式批准文件、户口迁移证、原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

 

服务对象分类

个人,本国公民

申报条件

高等院校学生(含研究生)、普通中等专业和技工学校的在校学生在校期间转学、退学的

办理流程

拟落户地派出所受理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市区及县(市)城区派出所户籍业务正常受理,其他农村派出所可预约受理)

咨询电话

所属公安分局户政科:历下分局:85084060 市中分局:85084616  槐荫分局:85085054  天桥分局:85085678 历城分局:85086079 长清分局:85086582 高新分局:88871253

收费标准

财政部《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综[2012]97号)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户籍管理有关证件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6]231号)

户口迁移证(仅限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每张5元

死亡注销户口

办理机构

派出所

办理地点

死亡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期限

当场办结

办理所需证件

 

1、《死亡证明》

2、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服务对象分类

个人,本国公民

申报条件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办理流程

死亡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市区及县(市)城区派出所户籍业务正常受理,其他农村派出所可预约受理)

咨询电话

所属公安分局户政科:历下分局:85084060 市中分局:85084616  槐荫分局:85085054  天桥分局:85085678 历城分局:85086079 长清分局:85086582 高新分局:88871253

收费标准

被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回原籍恢复户口

办理机构

派出所

办理地点

拟落户地派出所

办理期限

当场办结

办理所需证件

1、刑满释放证明

2、逮捕前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3、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

服务对象分类

个人,本国公民

申报条件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回原籍恢复户口[仅限原县(市、区)范围内]

办理流程

拟落户地派出所受理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市区及县(市)城区派出所户籍业务正常受理,其他农村派出所可预约受理)

咨询电话

所属公安分局户政科:历下分局:85084060 市中分局:85084616  槐荫分局:85085054  天桥分局:85085678 历城分局:85086079 长清分局:85086582 高新分局:88871253

收费标准

财政部《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综[2012]97号)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户籍管理有关证件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6]231号)

居民户口簿(仅限丢失、损坏补办)每本10元

民回国(入境)在原籍恢复户口

办理机构

派出所

办理地点

拟落户地派出所

办理期限

自完备手续派出所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所需证件

1、回国人员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

2、出国前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3、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

4、侨办及公安厅出具的证明(仅限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且取得国外、境外定居权的人员)。

服务对象分类

个人

申报范围

被注销户口回国(入境)人员在原籍恢复户口[仅限本县(市)、区范围内]。

申报条件

被注销户口回国(入境)人员在原籍恢复户口[仅限本县(市)、区范围内]。

办理流程

拟落户地派出所受理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市区及县(市)城区派出所户籍业务正常受理,其他农村派出所可预约受理)

咨询电话

所属公安分局户政科:历下分局:85084060 市中分局:85084616  槐荫分局:85085054  天桥分局:85085678 历城分局:85086079 长清分局:85086582 高新分局:88871253

收费标准

财政部《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综[2012]97号)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户籍管理有关证件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6]231号)

居民户口簿(仅限丢失、损坏补办)每本10元

公民定居国(境)外注销户口

办理机构

派出所

办理地点

出国(境)定居人员户籍所属派出所

办理期限

当场办结

办理所需证件

1、当事人出具能够证明取得定居资格的有效证明:定居台湾的,凭出入境管理部门户口注销通知书;定居港、澳的,凭前往港澳通行证、公安机关注销户口通知;定居国外的,凭定居证、护照等;

2、《居民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

服务对象分类

个人

申报条件

公民出国(境)定居人员

办理流程

出国(境)定居人员户籍所属派出所受理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市区及县(市)城区派出所户籍业务正常受理,其他农村派出所可预约受理)

咨询电话

所属公安分局户政科:历下分局:85084060 市中分局:85084616  槐荫分局:85085054  天桥分局:85085678 历城分局:85086079 长清分局:85086582 高新分局:88871253

收费标准

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

办理机构

婴儿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地点

派出所

办理期限

新生婴儿(限1周岁以内)父母户口均在济或父母一方户口在济为家庭户,来济随父或随母申报出生的,手续齐全当场办理;婴幼儿(超过1周岁)自完备手续公安部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所需证件

1、父母申请;

2、新生婴儿随父落户申请表(限母亲户口在外地,婴儿来济随父报出生);

3、《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服务对象分类

个人,本国公民

申报范围

适用新生儿在本市市区申报出生登记落户

申报条件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向婴儿父母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办理流程

婴儿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市区及县(市)城区派出所户籍业务正常受理,其他农村派出所可预约受理)

咨询电话

所属公安分局户政科:历下分局:85084060 市中分局:85084616  槐荫分局:85085054  天桥分局:85085678 历城分局:85086079 长清分局:85086582 高新分局:88871253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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