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05318291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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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济南青岛法院公告查询82918609

时间:2022-05-13 20:51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本院于2022年3月9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山东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
 高斐、高姿、王磊、刘文婧: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天执恢277 号、(2018)鲁 0105执512号、(2018)鲁 0105执恢 64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变更济南威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案申请执行人"。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李美花:本院受理原告史希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 0285民初638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赵进明:本院受理原告平度市润德机械租赁部诉杨京阁、赵进明、赵志森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平度市人民法院同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赵进明:本院受理原告孙正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同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青岛白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金美玉与被告青岛白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刘占娥:本院受理原告石俊卫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明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张小龙、张志杰、刘水波: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南村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张小龙偿还原告借款本机196927.27 元及利息、罚息等,张志杰、刘水波等五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张夕鑫(身份证号码37028319810412705X):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平度市青岛路103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程绍臣:本院受理原告陈从德诉你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 0283民初 21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平度市人民法院行政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中健华康(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宏磊鑫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健华康(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度市人民法院

    吴吉隆: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鲁 0283民初 111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青岛美名美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鲁 0211民初 23503号原告杭州霆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王台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万秀青: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启华诉你与崔德军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铁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辰:本院受理原告胡亚斐与被告王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39200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企帮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董永全: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音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企帮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青岛音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追加董永全为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及听证会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之日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2法庭召开听证会,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俊杰、冯天华:本院在审理原告孙芝青与被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李俊杰、冯天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中,因使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撤销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乙 3701 户房屋的拍卖;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皓景源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奥拓供应链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皓景源工贸有限公司(2021)鲁 0202民初 7080 号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判决如下:案件受理费4378 元、保全费1670元、公告费1200元,共计7248元,由青岛皓景源工贸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成武县沃北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惠通纺织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省成武县沃北纺织科技有限公司(2022)鲁 0202民初 411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撤回被告申请书、民事裁定书(保全 )、应诉通知书、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货款人民币350000 元、被告违约给原告造成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26781元(自 2020年6月30日暂计算至2021年10月20 日,嗣后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0% 继续计算至告实际付清之日),以上合计376781元。2、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所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均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郭斌、张国、乔建锋、赵非非: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与你们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因使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房地产评估报告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送达之日起第3 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2年3月9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山东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2年5月10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山东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 31300051/47822889、票面金额 2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山东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要求支付。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蒋昌龙:本院受理王少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依法判令被告蒋昌龙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12万元及利息;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等全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薛干华、薛子飞: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鼎鑫隆履约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薛干华、薛子飞、蔡爱东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202 民初856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被告薛干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青岛鼎鑫隆履约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项104431.88元及利息(利息以每笔代偿金额为基数,自该次代偿之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二、被告薛干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青岛鼎鑫隆履约担保有限公司保全保险担保费600元;三、被告薛子飞、蔡爱东对第一、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对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给付金额,原告青岛鼎鑫隆履约担保有限公司有权以鲁M85B37 车辆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五、驳回原告青岛鼎鑫隆履约担保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亚玲、孙卫波: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鼎鑫隆履约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陈亚玲、孙卫波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202 民初86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被告陈亚玲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青岛鼎鑫隆履约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项42334元及利息(利息以每笔代偿金额为基数,自该次代偿之日起至2020年8月 19日止,按年利率 24% 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二、被告陈亚玲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青岛鼎鑫隆履约担保有限公司保全保险担保费300 元;三、被告孙卫波对第一、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对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给付金额,原告青岛鼎鑫隆履约担保有限公司有权以鲁B9V91W 车辆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五、驳回原告青岛鼎鑫隆履约担保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杜强、马松野: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鼎鑫隆履约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杜强、马松野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202 民初865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被告杜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青岛鼎鑫隆履约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项183531元及利息(利息以每笔代偿金额为基数,自该次代偿之日起至2020年8月 19 日止,按年利率 24%计算;自2020年8月20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二、被告杜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青岛鼎鑫隆履约担保有限公司保全保险担保费600元;三、被告马松野对第一、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对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给付金额,原告青岛鼎鑫隆履约担保有限公司有权以鲁B6K85J车辆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五、驳回原告青岛鼎鑫隆履约担保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安都、崔连华: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南京路支行与被告安都、崔连华、山东小珠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依法判决被告安都、崔连华提前偿还原告贷款本金 989532.52 元及至实际清偿之日产生的贷款利息、罚息、复利。2.依法判决原告对被告安都抵押的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东路 777号211栋4 单元 301 房产的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依法判决被告山东小珠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被告安都、崔连华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依法判决三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答辩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金门路法庭1 号审判庭(澄海路2号乙)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大爱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李明、匡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中域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青岛大爱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李明、匡琳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0202民初1298 号开庭传票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之日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俊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诉你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保险追偿款5810元;2.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金门路法庭3 号审判庭(澄海路2号乙)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新疆元农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福林格(青岛)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诉你借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保全)、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205000元货款及违约金 107625元(违约金暂计算至2022年2月14 日,自2022年2月15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的违约金,仍按照合同约定计算);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乐贞: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陈乐贞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202民初967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被告陈乐贞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贷款本金 179546 元、利息4909.72元、罚息144.73元(上述利息、罚息计算至 2021年5月 10 日,另自2021年5月11 日起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2、被告陈乐贞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律师费损失8884元;3、原告对被告陈乐贞提供抵押房产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4170元,诉前保全费1570 元,公告费1050元,由被告陈乐贞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3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2年2月9 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武继珍申请宣告岳月华失踪一案。经查,岳月华,女,1966 年 1 月 27 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410927660127408,原住阳谷县李台镇武堤口一村0024 号。岳月华于 2001年4 月起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下落不明人岳月华或知悉岳月华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为三个月,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决。

    阳谷县人民法院姜春云:本院受理原告程仁新诉被告姜春云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阳谷县法院寿张法庭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阳谷县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2年3月24 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李贵莹等申请宣告李恒宾、魏淑新失踪一案。经查,李恒宾,男,汉族1980年1月15日生;魏淑新,女,汉族,1981年4月17日生,原住阳谷县石佛镇葛海村。二人于2018年相继离家出走后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下落不明人李恒宾、魏淑新或知悉李恒宾、魏淑新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为三个月,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决。

    阳谷县人民法院

    孙勇:本院受理原告鞠怀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 0784 民初161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凌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安丘市人民法院

    于佩友、山东省寿光市晨泰机械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孙美玲向本院提出异议,本院经审查作出(2022)鲁07执异25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追加于佩友为本案的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鲁 07执异 25号执行裁定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程翠菊、王吉海、张兴安、王秋文:本院受理山东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其他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阳市人民法院

    李波:本院受理原告张方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请求判决你偿还借款本金 6万元)、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后次日起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郓城县人民法院丁里长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郓城县人民法院

    王泳春:本院受理原告郓城县同力商砼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泳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宋文革法官工作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郓城县人民法院

    姚玉:本院受理原告郓城县同力商砼有限公司与被告姚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宋文革法官工作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郓城县人民法院

    张强:本院受理原告临沂星马木业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1302民初27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义堂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景新:本院受理原告王夫康与被告张景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1302 民初210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义堂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孟凡同、陈振友:本院受理原告张青界诉你们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1302民初212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陈振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张青界委托费用 28000元;二、驳回原告张青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1元,由被告陈振友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 日内来本院义堂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华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亿盟创联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天津悦辉旸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景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临沂市兰山区惠众建材经营行:本院受理原告费县圣利安木制品加工厂与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义堂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杜汶静:本院受理原告曹守华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义堂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周期超、开平市期胜木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友栋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1302民初211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义堂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苑春伟:本院受理原告季秀霞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1302民初159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义堂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海云:本院受理原告王宗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1302民初139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义堂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高其、颜菲菲: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王俪洁与被执行人颜菲菲、张高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张高其、颜菲菲名下临沂市兰山区教授花园御景湾81号楼2-101、-127室的房产评估鉴定。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专业评估鉴定机构通知书。通知如下:定于2022年6月15 日上午9时30分,在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大厅技术室选择鉴定机构,并于 2022年6月30日到本院领取评估鉴定报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逾期未至,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本院技术室将按照规定在评估鉴定名册中随机抽取评估机构进行对外委托。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其他公告:   济南品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济南品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人:
根据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22)鲁0112破2号之一公告,历城区人民法院根据孙福仁的申请于2022年4月14日裁定受理济南品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5月5日指定山东瀛在豪才律师事务所为济南品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济南品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债权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6月10日)前向济南品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A座七楼;邮政编码:250014:联系人郑可耀;联系电话:15552585053)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济南品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济南品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历城区人民法院定于首次债权人会议日期2022年6月14日下午14时通过互联网法庭(参加网络债权人会议人员,请提前自行下载“云唔”客户端,调试设备,输入6月9日前发送的庭审码参会)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 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  济南品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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