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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7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一)05318291

时间:2017-10-17 17:52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于云雁:本院受理原告门洪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4民初字第560号、561号两份民事判决书(560号判决要点:被告付给门洪荣苹果款90000元;561号判决要点被
    于云雁:本院受理原告门洪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4民初字第560号、561号两份民事判决书(560号判决要点:被告付给门洪荣苹果款90000元;561号判决要点被告偿还门洪荣借款40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邹仁祥:本院受理原告赵家禄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84民初字第15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判决被告立即给付借款32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姜作富:本院受理原告高同训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依据《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起诉要点: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30000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登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李文波:本院受理原告范丽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4民初10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2、婚生子由原告抚养,抚育费原告自行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登州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缴纳上诉费,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蓬莱市人民法院

    丁士明、张世贤:本院受理的原告申玉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4民初3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登州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蓬莱市颜料综合商店、李存兰、王建军:本院受理的原告郭庆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84民初15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登州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山东德高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蓬莱市北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保全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楚同义:本院受理原告王世强诉你与王影、王桂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4民初1020号民事判决书(王影、楚同义共同偿还王世强借款一百七十万元及利息;王桂荣对一百万元承担连带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刘在磊:本院受理原告栾晓英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诸城雨阳针织服装有限公司: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及高密市滨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诸城昊欣工贸有限公司、娄朋光、邱丽、诸城市麒麟商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高密市滨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诸城昊欣工贸有限公司、娄朋光、邱丽不服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2015)诸商初字第677号民事判决,已向我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我院定于2017年12月22日09时30分在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到庭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城雨阳针织服装有限公司、诸城市文博家纺有限公司、常家亨: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及诸城市麒麟商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诸城昊欣工贸有限公司、娄朋光、邱丽不服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2015)诸商初字第681号民事判决,已向我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我院定于2017年12月22日08时45分在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到庭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城雨阳针织服装有限公司、诸城市文博家纺有限公司、诸城洪源特机械有限公司、常家亨、李锡斌: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及娄朋光、邱丽、诸城市麒麟商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娄朋光、邱丽不服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2015)诸商初字第682号民事判决,已向我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我院定于2017年12月22日10时30分在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到庭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松涛、赵莹、黄桂林:本院受理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2016)鲁0782民初4468号民事判决,已向我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我院定于2017年12月29日08时45分在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到庭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俊明:本院受理原告刘校玮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3民初18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决你给付原告劳动报酬款2200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施宝东:本院受理原告杨海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3民初7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决你偿还原告货款7275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姜锡玉、原庆爱:本院受理原告韩明昌与你们民间借贷关系纠纷一案,因查找不到你们的下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要求你们归还借款本金18000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振山、韩明香:本院受理的曲善鑫与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二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曲善鑫借款15000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17)鲁0683民初2550号民事判决。限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沙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孙雨、王金霞、临沂优佳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唐爱武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10789号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坊法庭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钱学玉:本院受理原告杨元爱诉你方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银雀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谢娇群、黄盖: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华创融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579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赵磊:本院受理原告刘袭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6234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你偿还原告刘袭洋人民币97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鹏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郯城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薛绍华: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东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葛林华:本院受理原告晏江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02民初100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兰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葛林华:本院受理原告李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02民初102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兰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姜玉杰:本院受理原告张慧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业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12民初27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许张慧莲与你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张涛: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106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元,并自2012年5月15日(不含该日)起,按本金30000元、年利率24% 向原告计付利息、违约金等,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诉讼费用由你承担。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王格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李伟涛、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与被执行人李伟涛、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7)鲁0612执1245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财产申报令、执行裁定书,限你们在公告送达后三日内履行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2016)鲁0612民初190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强制执行。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梁兆维、王燕:本院受理原告于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12民初2291号案件的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董海亮:本院受理原告周育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11民初6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清洋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市宏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欧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烟台敦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华、高洪兰、高洪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2015)福清民初字第3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清洋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王鹏:本院受理原告陈宗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1民初3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清洋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崔汝锋:本院受理张艳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张兴文、王红芳、王伟东: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由于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一、执行通知书,通知书内容为:一、给付申请执行人案款本金112383.92元,滞纳金2115.13元,利息4557.33元,律师费7400元。二、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张兴文抵押的车辆鲁GK992Q 号车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给付延期履行的滞纳金(另计);四、给付案件受理费2594元,保全费1170元,执行费1654元(暂计)。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帐户名称: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帐号:15345101040002792。报告财产令内容为:责令你们在收到此令后三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联系人:王仁杰电话:0535-6319185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林东风:本院受理你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栖霞市人民法院

    牟晓斌、赵倩: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永吉:本院受理陈志强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为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莱州市人民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贾晓芳:本院受理原告王振鹿诉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宣判后,王振鹿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及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为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李延江:本院受理原告王彬吉与你、被告柏晓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施加德:本院受理原告李建波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83民初45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金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刘杰强、张希丽:本院受理原告徐波山、迟春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83民初16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金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莱州市鑫盛机械有限公司、王正欣:本院受理原告张秀珍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83民初12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金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正群:本院受理原告张许良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83民初56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金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和丰机械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83民初12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你给付原告货款333000元及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山东滨海润城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李鸿治诉你单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83民初250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李松君:本院受理原告李康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83民初23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莱州市路旺宏峰塑料厂、孙官友、孙月英:本院受理原告尼效连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3民初10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孙官友、孙月英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万元及利息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用1690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于俊山:本院受理原告吴军杰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3民初24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俊山偿还原告吴军杰垫付款6万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诉讼费及公告费由你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沙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宏卫:本院受理原告苑美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83民初12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城区小额债务法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烟台百园建材有限公司、林赟、林武、宋维、烟台大维钢板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西南河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西南河支行要求判令烟台百园建材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借款本金3070万元及自2017年7月21日至实际给付之日仍按合同约定方式计付的利息、逾期利息;判令原告对烟台百园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坐落于烟台市福山区朝阳路89号、建筑面积9640.8平方米、烟房权证福股份制字第ZO1550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的房产以及上述房产坐落的、烟国用(2009)第3006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经拍卖或变卖的价款在最高限额3300万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被告林赟 、林武、宋维对烟台百园建材有限公司的全部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340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五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20万元;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五被告承担。因你们送达不到,现公告送达(2017)鲁06民初41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福禄寿喜商贸有限公司、烟台国恒置业有限公司、盖其玲、蓬莱市蓬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其东:王衍玲诉你们民间借贷一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我院重审,本院已受理。因你们送达不到,现公告送达(2017)鲁06民初46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景学敏、罗旦白: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全鑫担保融资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41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更 正

    本报2016年11月30日刊登的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被告为临沂沭县茂森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李明波、王伟、张洪涛、李志的公告中,“(2016)鲁1302民初3330号民事判决书”应为“2015临兰商初字第3330号民事判决书”,特此更正。

    本报于2017年9月26日第3版刊登的王永松债权转让公告中50万元更正为55万元,特此更正。

    本报于2017年10月12日刊登的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的公告中,被告“孔玲义”应为“孔令义”,特此更正。

    遗失声明

    郑荣继(男,山东建筑大学给水排水工程专业,2010年毕业生,学历:本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10鲁人毕字第201021043015493)不慎丢失,声明挂失,原证作废。

    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王言自不慎遗失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3701201010656919,流水号:10639757),特此声明作废。

    当事人郭新华(身份证号码:372301195404080010),徐爱萍(身份证号码:372301195606010046)不慎丢失(2017)鲁0502 民初 1707案件诉讼费发票一张,票据号码105000975355。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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