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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8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0538291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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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8日 尹玉忠(370822197110125515):本院受理申请人济宁市兖州区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尹玉忠土地行政处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812执1059 号行政裁定书、报告财
    2017年10月18日

    尹玉忠(370822197110125515):本院受理申请人济宁市兖州区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尹玉忠土地行政处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812执1059 号行政裁定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牛洪利(公民身份号码 37081119760919051x):本院受理申请人济宁市兖州区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牛洪利土地行政处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812 执 1390 号听证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举行听证,逾期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兖州市吉龙商品房销售处:本院受理原告赵阳诉被告兖州市吉龙商品房销售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鲁 0812 民初 187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贾红燕、孟庆军:本院受理的杜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812 民初 1113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为上诉期,如不服本判决,可在上诉期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王广志、李建丽、颜世岭、张智虎:本院受理的杜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812 民初 111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之日起 15日内为上诉期,如不服本判决,可在上诉期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孙田财:本院受理的武泽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812 民初 1117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之日起 15日内为上诉期,如不服本判决,可在上诉期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刘新 (370829195904225636):本院受理申请人济宁市兖州区森林公安局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刘新滥伐林木行政处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812执 1455 号听证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举行听证,逾期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栾小敏:本院受理原告吴金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812 民初 3189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9 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李大柱:本院受理原告陈立兴诉你和被告李文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30 民初 112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汶上县人民法院

    张茜:本院受理原告陈立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30 民初 102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汶上县人民法院

    梁之虎、袁守霞、付军:本院受理原告张苏峥诉你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830 民初115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汶上县人民法院

    胡方年:本院受理原告韩圣海与被告肖振一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肖振申请追加你方为本案被告,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刘桂学:上诉人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就(2017)鲁 0830 民初 1739 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汶上县人民法院

    杨雨薇:本院受理原告房昭建与被告杨雨薇一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十四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汶上县人民法院

    许秋云:本院受理原告林西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 15 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王德元、沈秀红:本院受理原告孔凡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李高哲:本院受理的原告张长兰、司爱军、司爱民、司爱国诉你、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因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院(2017)鲁 0881民初字第 847 号民事判决书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事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曲阜市人民法院

    毕景军:本院受理原告张合苓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81 民初 307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王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济南玉金塑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禹兵传热系统有限公司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881民初 110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柴宏成、吴中平:本院受理原告孔凡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息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颜利:本院受理原告张昭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息陬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李书敏:我院执行的颜建荣与你、李国庆、李展翔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根据执行申请对你名下位于济宁市南池水(御)景园 BD 区 3 号楼2 单元 0101室房产及附属储藏室、车位进行评估拍卖予以还款,经随机抽选的评估机构山东弘裕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现场勘验并作出了鲁弘估字 (2017)第414 号估价报告 (评估值 154.32 万元),现向你方送达,如对该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 10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不提视为放弃。一并向你公告送达(2015)曲执字第867-2 号裁定书(拍卖),本院将该公告期满后在曲阜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该房产予以公开拍卖( 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曲阜市人民法院

    李国庆:我院执行的山东川达线缆有限公司与你、李书敏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根据执行申请对你名下位于济宁市红星新村 67 号楼 1 单元 3 楼中东户房产进行评估拍卖予以还款,经随机抽选的评估机构山东上和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现场勘验并作出了鲁上和估字 (2017)第 061508 号估价报告 (评估值 452082 元),现向你方送达,如对该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不提视为放弃。一并向你公告送达(2015)曲执字第 868-2 号裁定书(拍卖),本院将该公告期满后在曲阜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该房产予以公开拍卖(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曲阜市人民法院

    济宁金德手套有限公司、济宁宏丰顺源工贸有限公司、李良建、宋成新、杨爱军、高道宽、郭红芹: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 0811 民初 6641、6643 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嘉祥县鑫财缝纫制品厂、济宁金德手套有限公司、济宁远科工矿机械有限公司、嘉祥众鑫纺织品有限公司、曹基端、李良建、宋成新、魏玉宽、宋新利、王秀梅、黄自雨、高玉秋: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811 民初664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济宁金德手套有限公司、嘉祥乾诚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济宁金诺帝服饰有限公司、嘉祥宏亚电器有限公司、吴宏远、刘美玲、李良建、王素冬、宋新练、曹务存、王瑞英、宋成新、梁晓华、张震、祝司华、开祥平: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 0811 民初 6702 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杨建华、顾芳、於海、翟凤龙: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 0811 民初 682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金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陈柯: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罗才利与你们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8 民终35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宁市宇鑫煤业有限公司、山东昊特集团有限公司、全庆卫、刘红、姜保田、周翠平: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 0811 民初 7282、7283、7284、7285、7286、7287、728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济宁市悦然服饰有限公司、济宁新华盛商贸有限公司、鲍国华、赵明星、鲍鲁军: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 0811 民初 780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钟氏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山东长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朱王斌、钟家伟、张宗莉: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 0811 民初 7803,780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周宝林、周卫宁、周茂秀: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程连友与你们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8 民终 391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剑、胡云峰:本院受理 (2017)鲁 08 民终3970 号你与周志印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 时0 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聚力理财顾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孙南、杨键、王光华、万红、董一瑾、韩剑波、席广友诉被告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三人山东省聚力理财顾问有限公司工商行政登记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的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顾亚飞:本院受理原告张振河诉被告顾亚飞、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302 民初7928 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案件监督管理中心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秦涛、赵清新: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东港支行诉你们及日照市帝凤商贸有限公司、山东安豪贸易有限公司、日照泉水芙蓉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张庆华、秦泗霞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郭同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一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 2017 年 12月 29 日上午9:00 在本院城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宋玉伍:本院受理的原告赵日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 30 分在本院夏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安门诊部、朱金镰:本院受理原告聊城市正和印刷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易存沅:本院已受理李建诉你与山东聊城方成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5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张学江:本院受理原告皮春雷与被告山东聊建第八建设有限公司及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许久申:本院受理马德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宣判。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乌汝法:本院受理张瑞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宣判。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李明岭:本院受理原告闫书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聊城市东泰服装有限公司、孔令生、胡向伟:本院收到原告崔春玲诉你们与赵艳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的诉状,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领取起诉书副本,逾期视为送达。提出书面意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理。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郭静:本院受理原告许学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宋士辉:本院受理的蒋新民、王永风、孙吉法申请执行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502执 1884、1885、1886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 10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报告财产情况。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高英、于双、高留云、贾书玉、吕书娟、赵海昕、赵子庆、贾秀民、于云河、潘秀荣、吕伟芳:本院受理的聊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502 执308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 10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报告财产情况。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夏秀丽、徐法敬、徐法俊:本院在执行申请人聊城市东昌府区惠农粮棉专业合作社与被执行人徐建英、夏秀丽、徐法敬、徐法俊、董连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聊东民初字第 2768 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 2017 年3月 30 日申请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502 执1256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李瑞红:本院受理原告赵子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728 民初 70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明县人民法院

    葛晓婷、陈福丙: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郭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2018年 1 月 22 日9时 30 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黄惠: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房中亚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对房中亚借款本息在 40.5 万元限额范围内负连带清偿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722 民初 3453 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孙玉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被告牛洪林、吴凤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1月 22日 9 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李虎、吴字玉:本院受理原告崔平诉被告李虎、吴字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编号(2017)鲁 1722 民初 4216 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和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 2018 年 1 月 5日下午 15时 00 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公方田:本院受理楼曙阳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蔡友英、林岩松:本院受理肖兆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孙泽祥:本院受理刘德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华光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海拓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华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贾庆祯、刘高洁、贾建军、山东乐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道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程培温、孙美霞: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3民初5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赵培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支行诉你与高文洁、潍坊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4民初18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王晓艳、王茂胜:本院受理的原告庄海玲与被告王小凤、王跃刚、王晓艳、王茂胜、山东省潍坊第四中学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04民初16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潍坊白云大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光宝:本院受理潍坊市宁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民申字第23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史潍卿、王立军、王子忠:本院受理高延会诉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民申字第8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九福饲料添加剂有限公司、杨勇:本院受理潍坊卓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李国栋诉葛怀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民申字第13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新利科工贸有限公司、潍坊子川经贸有限公司、潍坊巴里森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潍坊银海鑫贸易有限公司、潍坊好斯嘉庄园食品有限公司、潍坊瑞豪流体装备有限公司、于东溟、田红梅: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2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潍坊新利科工贸有限公司、潍坊子川经贸有限公司、潍坊巴里森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潍坊银海鑫贸易有限公司、潍坊好斯嘉庄园食品有限公司、潍坊瑞豪流体装备有限公司、陈中俊、王玲、杜健: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2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潍坊新利科工贸有限公司、潍坊子川经贸有限公司、潍坊巴里森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潍坊银海鑫贸易有限公司、潍坊好斯嘉庄园食品有限公司、潍坊瑞豪流体装备有限公司、高庆海、琚总梅: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2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潍坊子川经贸有限公司、潍坊巴里森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潍坊新利科工贸有限公司、潍坊瑞豪流体装备有限公司、潍坊好斯嘉庄园食品有限公司、潍坊银海鑫贸易有限公司、刘国华、林蕾: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2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潍坊金牛经贸有限公司、赵英涛、李慧文、李勇、宋家靖、姜新: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91民初15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金红、刘玉香、辛波、何德霞、刘相升、宋娟: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91民初13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潍坊瑞豪流体装备有限公司、潍坊新利科工贸有限公司、潍坊子川经贸有限公司、潍坊巴里森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潍坊银海鑫贸易有限公司、潍坊好斯嘉庄园食品有限公司、栾太祥、谭志君: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2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潍坊润优荣经贸有限公司、潍坊千里鼎诚工贸有限公司、张爱华、王先文: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91民初7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潍坊新利科工贸有限公司、高庆海、琚总梅: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2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潍坊银海鑫贸易有限公司、杜健、王惠卿: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2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金红、刘玉香、辛波、何德霞、刘相升、宋娟: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91民初13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金红、刘玉香、辛波、何德霞、刘相升、宋娟: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91民初13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林建:本院受理原告张春彦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24民初17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朐县人民法院

    韩卫东:本院受理原告韩素平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3民初10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庞京美、牟作辉: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徐希波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执行过程中山东犇田农机制造有限公司提出书面异议,该异议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异议申请书及本院(2017)鲁0703执异49号听证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于送达之日起第4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自听证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金鑫建筑工程配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潍坊瑞航钢铁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杨桂玲提出书面异议,该案现已审理终结,因异议人不服执行裁定提出申请复议,中院审查后发回本院重新作出裁定,本院已重新立案审查。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执复73号执行裁定书及(2017)鲁0703执异54号听证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于送达之日起第4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自听证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磊:本院受理(2017)鲁0703民初629号张之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者胜:本院受理原告潍坊滨海众智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山东金叶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3民初12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袁训业、王晓美、乔法亮、朱霞、马建国、刘国珍、袁训建、孙素珍: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朱里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3民初26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60日内来本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丁学盈、吴红莲:本院受理原告李晓玉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1民初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王万国:原告王洪智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青民三初字第17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郝林林、吴立翠、青州市子强钢结构加工厂、张慧海、青州市鑫海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建伟诉被告郝兴文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判决。被告郝兴文不服判决,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院受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民终20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青州市人民法院

    刘洪波、张吉生:本院受理牟恒书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付海、陈杰、傅振国、刘月真、韩非非、梁丹、夏金升、傅振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3民初20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稻田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董永礼、董洪娟、董文丽、姜丽丽、董双喜、胡以臻、杨兴光: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3民初20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稻田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潍坊华天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市信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被告偿还工程款、工程保证金共计576305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13时30分在本院稻田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潍坊锦汇钢材有限公司、丁金海、潍坊大有钢业有限公司、潍坊明泽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孟凡春、谭敏、马世刚、赵璇:本院受理的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潍商初字第3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判决,可以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明洲: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安丘市华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陈艳菊、原审被告刘明洲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民终2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固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王宝山、鞠运娟与被上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与你金融贷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民终42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红伟:申请执行人杨军涛与被执行人王红伟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的(2016)鲁1003民初343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依法立案执行,被执行人王红伟至今未履行本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选择专业评估机构通知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楼304室(执行局)、204室(技术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次日起第一个星期四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审判楼204室(技术室)组织当事人选择专业评估机构,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同时,告知你在选定机构之日后七日内来本院确定现场勘验事宜,如有异议在之后七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于选择机构次日起第14日下午14时在威海市文登区德贤街11-6号1单元302室房产处组织现场勘验,依法对上述涉案房产进行评估,当事人经通知不到场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不影响勘验工作的进行。此标的物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在公告期内到本院主张权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于晓东、丛文秀:申请执行人张秋华与被执行人于晓东、丛文秀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的(2015)威文葛民一初28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依法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于晓东、丛文秀至今未履行本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选择专业评估机构通知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楼304室(执行局)、204室(技术室)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次日起第一个星期四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审判楼204室(技术室)组织当事人选择专业评估机构,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同时,告知你们在选定机构之日后七日内来本院确定现场勘验事宜,如有异议在之后七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于选择机构次日起第14日下午14时在威海市文登区龙山路甲79号楼1单元902室房产处组织现场勘验,依法对上述涉案房产进行评估,当事人经通知不到场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不影响勘验工作的进行。此标的物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在公告期内到本院主张权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杨威、曾国:本院受理原告毕崇林诉威海市振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杨威、曾国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海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威海三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威海昆鹏地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文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03民初14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三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威海万丰钢结构有限公司、威海万通重工有限公司、马尚泉、马涌航、王丽丽、江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文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03民初14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三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威海万丰钢结构有限公司、威海万通不锈钢有限公司、马尚泉、马涌航、王丽丽、江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文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03民初14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三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李张杰、威海万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文登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003民初28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三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刘东、威海品格软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晓斐与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03民初1080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四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张英财:本院受理王淑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宋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冉琳琳:本院受理威海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003民初14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曲文婵:本院受理原告文登市金海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文商初字第1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王涛:本院受理邢建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宋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于允忠:本院受理原告徐学良诉你、威海市文登区乾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003民初34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五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侯建国:本院受理原告刘祥明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03民初21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三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成世东、张美荣、山东凯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文登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03民初12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陈宝伟、王海英:本院受理(2010)岱民初字第2332号民事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2011)岱执字第467号之三。一、将被执行人陈宝伟所有的位于泰安市岱宗大街359号干休所院内3#西-5层东户的所有权证号为“泰房权证泰字第180748号”的房产一处作价106.93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高建抵偿债务106.93万元,剩余债务由被执行人陈宝伟、王海英继续清偿。上述房产的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高建时起转移。二、申请执行人高建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杨柳怡、刘焕龙、周丽娜、泰安力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本院立案执行的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1032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该案本院在审理中查封了刘焕龙、周丽娜所有的位于泰安市岱宗大街6号7幢C号的房地产(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142902号,土地证号:泰土国用(2006)第0379号),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处分查封房产。现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选择价格评估机构通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2016)鲁0911民初225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上午10时在我院便民诉讼中心司法技术大厅选择评估机构,第20日上午10时进行现场勘验(以上日期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依法进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更  正

    本报2017年9月26日第四版法院公告,微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对(2017)鲁0826民初124号判决书的公告中,“原告仲继坤”诉“被告郑作仁”民间借贷纠纷,其中“原被告”位置写错,现更正为“原告郑作仁”诉“被告仲继坤”民间借贷纠纷,公告仲继坤,特此更正。

    遗失声明

    姜璇,由山东金宝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代码:137011725306、发票号码:00109243)第二联、第三联不慎遗失,声明挂失。

    山东天泉食品有限公司所持中国农业银行微山县支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4613000187801 编号:4510-00661635)不慎遗失,现声明挂失,原证作废。 

    李世腾:本院受理原告李玉杰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3民初3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60日内来本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李晓亮:本院受理原告姜海宁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3民初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60日内来本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于永志:本院受理于秀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于永志、王雪英、于永峰、于桂梅、刘传亮、宁秀花: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朱里支行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单县人民法院

    万群:本院受理原告崔平诉被告万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编号(2017)鲁 1722 民初 4217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和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 2018 年 1 月5 日下午 14时 30 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张春健、陈胜、牛香丽:本院受理原告崔平诉被告张春健、陈胜、牛香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编号(2017)鲁 1722 民初 4218 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和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 2018年 1 月 5 日下午 16 时 00 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王甜甜:本院受理原告袁珂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6民初 329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好生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f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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