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广东:本院受理原告刘广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4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原新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吕修卫、刘广东:本院受理原告刘广存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4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原新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郭旋:本院受理原告索传富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州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侯召娥:本院受理原告蒋恩兵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州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蒙蒙:本院受理原告蒋典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1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州城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杜延庆:本院受理原告孙丕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0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州城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王爱军:本院受理原告郭海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3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宿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刘洪友、孙爱芝、李秀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肥城市人民法院 孙衍生、张伟庆:本院受理原告栾绪营诉王开民及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83民初13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王灿生:本院执行的泰安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902执748号执行通知书“即日履行本院(2013)泰山商初字第66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及(2016)鲁0902执74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冻结你名下中国工商银行泰安分行1604010101001888139账户内银行存款200000元。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张永国、赵兴臣、滕兴军:本院执行的贾仁荣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02执1520号执行通知书“即日履行本院(2016)鲁0902民初403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向赵兴臣送达本院(2016)鲁0902财保249号裁定书“查封赵兴臣名下位于泰安市卧虎山花园3期1号楼西单元4层404户房产”及(2017)鲁0902执1520号限期履行通知书“逾期不履行将评估、拍卖查封财产”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苗元亮:本院执行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泰山执字第1494号之三执行裁定书“一、被执行人苗元亮名下位于泰安市岱岳区麓秀佳苑4号楼3单元1层西户(产权号212447号)及配方的所有权归买受人鲁文海所有,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鲁文海时起转移。二、买受人鲁文海可持本裁定到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周鹏、李莎莎:本院执行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902执30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一、被执行人周鹏、李莎莎购买的位于泰安市泰山大街以北、长城路以西泰山公馆3号楼1单元1506号房产(产权号:泰房预售证第(2011)046号)的所有权归买受人翟秀英所有,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翟秀英时起转移。二、买受人翟秀英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熹景福地置业有限公司: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泰山大街支行与被告王一超、刘珊珊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上诉人王一超、刘珊珊在法定期限内就(2017)鲁0902民初129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张钦銮:本院受理原告张庆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你归还借款71万元及利息。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山东赫鑫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杨建平、徐凤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巨野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要求山东赫鑫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归还借款1200万元及利息、杨建平、徐凤玲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刘中让(曾用名刘建党)、曾红:本院受理原告张桂香、张绍官、张绍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你们归还借款8万元及利息。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张应良、姚林、刘磊: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红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东营瑞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巨野县支行诉你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岳义顺、商祥峰:本院受理原告李金龙、杨建华分别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任丽:本院受理的原告韩丽华诉你、张秀丽、田凤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王军、孔静、魏延国:本院受理的原告丁修团诉你们、王维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于传兴:本院受理的原告马建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4民初327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张兴建、陈玉青、张兴军、张起才、夏华芝: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巨野县支行诉你们借贷合同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刘运堂、王花玲:本院受理马肇飞诉你们与李国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菜园集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明县人民法院 刘静、王雷、范保军:本院受理原告曹培素诉你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722民初18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鄄城港深纺织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菏泽市飞龙纺织机械配件厂诉你公司(2017)鲁1726民初2967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向你送达有关手续,因邮寄送达无人接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鄄城县人民法院 辛德勋:本院受理张韦成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6民初2043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鄄城县人民法院 牛东云:本院受理原告鄄城包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鄄城县东翔羽绒服饰有限公司、鄄城县欧亚工艺品有限公司、刘厚玉、张喜格、刘传力、牛东云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在本院商事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鄄城县人民法院 李娟:本院受理原告李飞与你、姚双恒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原县人民法院 雷继富:本院受理原告张中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5民初14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康文涛、邱丽梅、王凯:本院受理原告张友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王纯青、张晓平:本院受理原告时荣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18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谢根松:本院受理原告毛利标诉你及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市中民初字第272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五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杨宁超市有限公司、枣庄市杨宁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依新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月29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泰翔工贸有限公司、滕州市鲁旺门业有限公司、周其、马利、周靖译、褚洪利、石艳秋,滕州市华能玻璃工艺有限公司、滕州市龙华玻璃制造有限公司、张全雷、姜娜娜、杨贺、陈华伟、黄海红: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民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月30日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胡雅琼:本院受理原告许中治诉你与被告韩芳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44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胡波、吕世花、殷宪平、胡成泉、鞠金玲、胡敏、山东永欣纺织有限公司、滕州市山鹰纺织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枣庄龙盛畜食品有限公司、滕州市信达贸易有限公司、张步进、张步怀、宋正强、齐殿民、李娜: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月15日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田加银:本院受理原告黄腊苟、黄俊蒲、杨天模、吴朝海、姚茂宏、詹克福诉你与安桥集团山东置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2民初46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解鸿侠:本院受理原告陈忠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6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张红伟:本院受理原告单明坤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3民初91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华贺置业有限公司、滕州市大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张硕:本院受理原告葛庆科诉被告李大成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李大成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贾程惠、山东康尔医用产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硕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王凤山:本院受理原告宋宜骋与被告王凤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9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田涛、田磊: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德海石材装饰有限公司与被告田涛、第三人枣庄天骏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700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马西龙、马西山: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德海石材装饰有限公司与被告马西龙、第三人枣庄天骏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699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王炳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诉被告王炳英、枣庄利贞泰永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被告枣庄利贞泰永置业有限公司提出反诉,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反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张凤玲:本院受理原告张亚龙诉你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3民初14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洪杰煤业有限公司、山东浙商联合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张洪波、李蔷、孙汉杰、王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杨其凤、邵中华、渐梅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许思慎:本院受理原告许慎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5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榴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孟祥银、林西臣:本院受理原告刘井华诉你们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404民初1643号案件的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峨山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马庆州:本院受理原告杨文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89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峨山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黄应文:本院受理原告孙中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邵明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峄城区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9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管理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李正: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顺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杨传良、李士连、张付玲、杨建伟、魏娇、杨建蕾: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105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峨山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谭军:本院受理原告崔淑云诉你与被告季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124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山东石钢矿用材料有限公司因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山东石钢矿用材料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该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票号为3130005142672565,票面金额为贰拾万元整。出票日期为2017年8月24日,到期日期为2018年2月24日。出票人为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款人为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流中心。最后持票人为山东石钢矿用材料有限公司,付款行为枣庄银行。三、利害关系人应自2017年10月10日起至2018年3月13日前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荆河日用化工有限公司、滕州市彤瑞商贸有限公司、滕州市长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吴开勇、张守秀、吴承超、张喜玲、吴开敬、刘夏彤、吕翠芝: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402民初37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东升:本院受理原告张建勇诉你与冯冬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2月20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华红宾、李雪华:本院受理原告邱兵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月26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彬:本院受理原告张志霞、王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295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任言亮、任莉华:本院受理原告张孝兰与被告任言亮、任莉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174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山鹰纺织有限公司、山东永欣纺织有限公司、山东华标螺丝有限公司、胡波、倪莉、殷宪珍、马延花、殷宪平、吕世花、彭向华、孙红霞、彭振: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银行枣庄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01月31日上午09点00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俊福、陈秀贞:本院受理原告枣庄新远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月22日上午09点00分在本院孟庄人民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永翔实业有限公司、枣庄金润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杨勇、王庆丽、杨恩波、宫玉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02民初351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兴盛商贸有限公司、枣庄市亿隆贸易有限公司、枣庄隆汇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张永兵、张国强、陈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02民初3515、351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东亚:本院受理上诉人董业琦诉被上诉人赵逢侠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进行了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民终7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9614元,由董业琦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杨:本院受理原告宋卫雁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补正)。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建涛:本院受理原告辛磊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史立民:本院受理原告刘红国诉你与耿勇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4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史立民:本院受理原告刘红国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4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闫松涛:本院受理原告崔琳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5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枣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侯宪林、候学习:本院受理原告李成尧诉你们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2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杨希照、宋转运、武万涛:本院受理原告郑红红诉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4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夹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风堂:本院受理原告孙峰诉你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董国升:本院受理原告马秀云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4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田寿忠、王海燕:本院在执行官向锋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委托德州正元土地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对你们位于德州市德城区学院东路以东德州东北城建材二区17号楼1-2层5号房产进行了价值认定,现向你们送达德正估字(QT)2017-10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价格:460000元)及(2015)德城执字第550号裁定书(内容为:拍卖被执行人田寿忠、王海燕位于德州市德城区学院东路以东德州东北城建材二区17号楼1-2层5号房产)。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估价报告有异议,应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本院将通过互联网司法拍卖平台,对以上房产进行公开拍卖。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王国峰、李艳锋:本院在执行王伟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委托德州正元土地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对你们位于德州市德城区东风东路2269号德百物流批发城C2号楼2单元3层302号房产(证号:房权证鲁德字第S124127号)进行了价值认定,现向你们送达德正估字(QT)2017-10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价格:615000元)及(2013)德城执字第550号裁定书(内容为:拍卖被执行人王国峰、李艳锋位于德州市德城区东风东路2269号德百物流批发城C2号楼2单元3层302号房产,证号:房权证鲁德字第S124127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估价报告有异议,应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本院将通过互联网司法拍卖平台,对以上房产进行公开拍卖。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齐河鑫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宜友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5民初16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宣章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高加国:本院受理原告高芬诉被告高加国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5民初15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赵官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曾秀楠: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811民初691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李飞、张叶华: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811民初815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刘凤宣、沙红豆: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811民初815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李军、宋燕美: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811民初815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王子平: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811民初815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何相玲: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811民初815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赵胜利、褚美臣: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811民初816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岳书伟、郑秀文: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811民初816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窦颖: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811民初816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胡衍雷、刘小梅: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811民初816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刘文坛、安桂芳: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811民初816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朱东亮: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811民初816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程爱国: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811民初816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唐春华、郑囡: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811民初816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闫苏苏: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811民初817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张志家: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811民初817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王永超、孙雪: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811民初817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冯中雷、刘真攀: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811民初817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李玉娇、张秋平: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811民初817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吴明振、蔡丽芳: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811民初819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孙岐平、徐欢:本院受理原告任俊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岐平、徐欢:本院受理原告张雪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鞠建芳、王雪琴、张少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石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李建军、朱建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石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黄春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石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本宁、刘长林、刘治富、张绪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岛支行诉被告张本宁、刘长林、刘治富、张绪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海涛:上诉人荣成市秦泰发展有限公司就(2016)鲁1082民初752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荣成市人民法院 郭敏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斥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石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绪君:本院受理原告何延丛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石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杨国强、秦景芝:本院受理原告王治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石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夏镇坤:本院受理原告荣成市蚧口特种动物养殖有限公司与被告夏镇坤、威海天智皮毛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鲁1082民初372号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姜爱丰:本院受理原告彭云霞诉被告姜爱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2民初28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静:本院受理原告彭云霞诉被告张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2民初28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杨瑞荣:本院受理原告王楠诉被告杨瑞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2民初28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梁庆武:本院受理原告毕彩丽与被告梁庆武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82民初27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荣成市大祝线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荣成市荫子镇人民政府诉你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82民初27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之日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郭雅东:本院受理原告赤山集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2民初20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孙凤英:本院受理原告赤山集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2民初20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荣成市富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执行荣人社监决字[2016]第0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2行审213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荣成市人民法院 荣成市华宝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执行荣人社监决字[2017]第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2行审250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荣成市人民法院 荣成市佳友汽车零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执行荣人社监决字[2016]第0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2行审232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荣成市人民法院 江苏荣邦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执行荣人社监决字[2016]第0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2行审211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勇:本院受理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执行荣人社监决字[2016]第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2行审244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荣成市人民法院 中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执行荣人社监决字[2016]第0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2行审212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荣成市人民法院 潍坊昊泰经贸有限公司、潍坊飞翔通风设备有限公司、潍坊紫晨机械有限公司、姚佩佩、丁晓光、宋军、庄玉凤、张玉良、孙雪花: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寒亭支行与你们及潍坊东晨家居制品有限公司、李洪杰、张伟红、张伟东、王素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潍坊东晨家居制品有限公司、李洪杰、张伟红、张伟东、王素玲不服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2016)鲁0703民初2710号民事判决,意向我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我院定于2017年12月21日09时30分在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到庭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鑫美达机械有限公司、泰尔立顿化肥(潍坊)有限公司、潍坊寻常府餐饮有限公司、潍坊祥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潍坊诺迪经贸有限公司、李勇、宋家靖、李波、王金秀、李彬、王瑾、杜聿鹏、李义陟: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3民初1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刘文韬、马强:本院受理原告耿志刚诉被告刘文韬、马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李会:我院受理吕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1民初16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高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山东益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索勇、索敏、索静: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1民初10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索勇、索敏:本院受理原告青州市力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1民初10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李刚、张静:本院受理原告张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1民初26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齐万浩、翟瑞芬:申请人董胜元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因你住址不明,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6执1001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昌邑市人民法院 赵振付:本院受理原告付亦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6民初15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邑市人民法院 姜海春:本院受理的(2017)鲁0786民初2143号原告山东昌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姜秀霞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遇法定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柳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昌邑市人民法院 路洪伟:本院受理的(2017)鲁0786民初2328号原告韩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遇法定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柳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昌邑市人民法院 段有斐、庄会霞、段瑞峰、段淑敏、段孝亭、付秀丽、段有东、段有磊、段文洁: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7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万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刘凤霞、卢建祥、山东挚能科技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魏晓东、潍坊阔隆经贸有限公司、卢洋洋、李婷婷、卢军勇: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91民初12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段有斐、庄会霞、段瑞峰、段淑敏、段孝亭、付秀丽、段有东、段有磊、段文洁: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7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段有斐、庄会霞、段瑞峰、段淑敏、段孝亭、付秀丽、段有东、段有磊、段文洁: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段有斐、庄会霞、段瑞峰、段淑敏、段孝亭、付秀丽、段有东、段有磊、段文洁: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7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何素芹:本院审理的原告盛昌诉高来生、孙庆华、孙秀华与你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作出(2016)鲁0791民初1851号民事判决书,原告盛昌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丹:本院受理原告潍坊中色阳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2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潍坊老炒匠食品有限公司、陈晓芹、王宪良: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潍城于商初字第832号民事判决书及其他被告潍坊市信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为上诉人的上诉状。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董佳峰:本院受理原告田玉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民初6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望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秦乐福、亓红桂:本院执行的(2017)鲁0702执恢272号蔡丽丽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评估报告、执行裁定书(拍卖)及拍卖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第一次流拍,将按有关规定降价进行第二次拍卖,拍卖日期见淘宝网,不再另行公告通知。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耿启升:本院受理原告丁洁、何国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望留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刘玉正、法彦彦:本院受理刘玉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告申请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中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久恒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2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旭日:本院受理原告闫升先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万和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中诚典当行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诉你质押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于河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季永江、于会香、孙业江、韩光红、董传勇、井秀真: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冯兆三: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金科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于河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杨育林、王大山、韩婷: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望留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杨国桢、付丽芳、潍坊坤宁机械有限公司、张志伟、姚志亮:本院受理原告李昌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寒滨民三初字第137号、第138号两份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扈晓红:本院受理原告马小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寒民三初字第229号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海泰化工有限公司、潍坊海丰盐化有限公司、潍坊龙舜化工有限公司、泰尔立顿化肥(潍坊)有限公司、李林、丁建香、孙小飞、李红梅、徐浩龙、付宝伟、李鹏、张建洁、李波、王金秀:本院受理潍坊经济开发区财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管辖权异议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孟凡财:本院受理原告杨增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北孟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 昌邑市人民法院 朱勤旭、韩翔萍、潍坊市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味香园餐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则溪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6民初4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昌邑市人民法院北孟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青岛星峰合众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昌邑市华昌公交汽车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星峰合众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6民初字第17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邑市人民法院 杨彦宗、刘杰生: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山东星合建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你们及吴泉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民再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监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俊忠、于俊玲、王洪起:本院受理的原告周向荣与被告于俊忠、于俊玲、王雷雷、王洪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4民初10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山东海王府大酒店有限公司、王智敏、张学杰、王海云、刘素芬、潍坊三鑫多利经贸有限公司、潍坊京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潍坊尚朋坊餐饮有限公司、潍坊市万氏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4民初19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宋乐明、郝玉玲、郝书强、张丽、刘岩、许立平: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4民初1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郝书强、张丽、宋乐明、郝玉玲、刘岩、许立平: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4民初1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赵忠、郭有利、范豹德、潍坊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4民初631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旗堡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赵忠、郭有利、范豹德、潍坊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4民初640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旗堡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徐丽卫:本院受理原告张成峰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4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吕兴华:本院受理麻海勇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2民初12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范鹏、袁小丛: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9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刘勇:本院受理谭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5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谭占波:本院受理李国民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8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国强:本院受理郑向前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6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于希文:本院执行的(2017)鲁0702执545号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评估报告,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第一次流拍,降价后进行第二次拍卖,拍卖日期见淘宝网。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邱学河:本院受理原告唐海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民初866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望留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邱学河:本院受理原告代战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民初867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望留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星华昌源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星华昌源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鑫达鲁鑫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1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张晓昌、胡祥梅、吕延安、吕爱田、路情情、刘栋: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吕延安、吕爱田对本案管辖权提出异议,在本院依法做出民事裁定后,被告吕延安、吕爱田在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191号民事裁定书、管辖权异议上诉状、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于芬: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开发支行与你、纪涛、天同宏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91执189号限期履行通知书、鲁信源(司法鉴定)第2017011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和本院(2017)鲁0791执18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和房地产估价报告。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履行限期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对房地产估价报告如有异议,可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如逾期未提出异议,房地产估价报告将作为拍卖的参考依据。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金叶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孙波与山东金叶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王秀刚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山东金叶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王秀刚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照法律程序委托山东三一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山东金叶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位于临朐县秦池路东首200米院内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进行评估,因你公司法人等下落不明,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山东三一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报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如你公司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请于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意见回复本院,逾期不回复,本院将依法拍卖该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对不动产的拍卖共降价两次,第一次降价不超过30%,第二次不超过20%,你公司应在拍卖机构确定的拍卖日期前5日内到法院领取拍卖通知书,并按时参加拍卖活动。 临朐县人民法院 潍坊美益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房显学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1民初26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山东赛奥工贸有限公司:我院受理杨玉娥、丰艳琴、王益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1民初3501、3502、35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张永平、万新兵: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诉被告张永平、万新兵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潍坊市博创机械有限公司、山东祥宇胶业有限公司、吴永茂、王芹、山东永富铝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青州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结,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青州支行不服本院一审判决,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民事上诉状副本。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答辩状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青州市人民法院 史建华:本院受理原告任玉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已申请撤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1民初233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青州市人民法院 李桂林、山东钰润道路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闫武诉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1民初11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袁玉信、刘保慧: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1民初26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郭世涛、张丽丽、董岗、胡海珍:本院受理原告李跃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1民初22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王长青、王国峰、无棣万德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刘玉翠诉你们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1民初4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王建利:本院受理原告曹玉清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1民初12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史升祥:原告王树梅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81民初32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程立海、石生武、秦凤美、青州市鲁星液压机械有限公司、青州装载机厂有限公司、赵厚祥、赵胜强:本院受理原告青州市博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1民初12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刘树国、梁爱华、刘西霄龙、张婷婷、常君、梁爱平:本院受理原告杨小涛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吴立才:本院受理原告赵建军诉被告吴立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25民初14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曾凡昌:本院受理原告张琪诉被告曾凡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潍坊盛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张振华、赵莎: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潍坊康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潍坊盛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张振华、赵莎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25执1361、1362号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昌乐县人民法院 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雅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德林诉你们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司志文:本院受理原告于素红诉被告司志文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文生、沈青、刘绍民、刘春香、刘新军、徐庆云、昌乐古翠行珠宝有限公司、昌乐县众诚珠宝店、昌乐华翠园珠宝行:本院受理原告昌乐县裕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25民初1510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李良波: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25民初28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 吴立才:本院受理原告高希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25民初11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 山东星极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善光先进打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范晓辉、蔡琳: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山东鑫达华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25执1262号执行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昌乐县人民法院 党建华、仲桂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25民初13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孙金宝、芷廷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25民初13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于庆伟、高圆:本院受理原告于明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李新华、黄红芳、李玉芹、张敬华:本院受理原告刘永胜诉被告李新华、黄红芳、李玉芹、张敬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鲁0725民初9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 刘涛、孙艳慧、焦延鹏:本院受理原告陈安元诉被告刘涛、孙艳慧、焦延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娄底市丰安矿山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25民初8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乐县人民法院 潍坊海州经贸有限公司、刘湘玲、朱卫平: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潍坊市寒亭区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执行过程中潍坊滨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该债权已转让为由申请变更成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该异议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书及本院(2017)鲁0703执异50号听证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于送达之日起第4天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自听证之日起15日至30日内到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沈阳普利得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潍坊三维非织造材料有限公司诉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李灿友:本院受理郑斌、牟维平、李国栋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月英:本院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郭辉:本院受理原告孙海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103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8: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伟波:本院受理原告梁文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105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0: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苏新、郭爱玲: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华辰制药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124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3: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苏新、郭爱玲:本院受理原告邵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125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4: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苏新、郭爱玲:本院受理原告张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125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5: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程凡友、孙秀珍:本院受理原告王成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1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新峰、张洪伟:本院受理原告潍坊中色阳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2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莹、赵海燕:本院受理原告李晓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2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磊、杨敏:本院受理原告张鹏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4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马宏庆、齐海霞:本院受理原告宋亚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4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晓玲:本院受理原告张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6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周子禧、荆秀梅:本院受理原告徐来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7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赵鹏举:本院受理原告赵正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7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永华:本院受理原告李建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7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诸城市海蛟制衣有限责任公司、李新凤、李家云: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其他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诸朱商初字第98、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鲁增星、潘兆芳:孙安亮与鲁增星、潘兆芳、王立刚、张术波、陈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孙安亮不服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2015)诸相民初字第186号民事判决,已向我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我院定于2017年11月8日11时在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即视为送达,如不到庭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邵清兵:原告琚佃卓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2民初18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原告琚佃卓与被告邵清兵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琚佃卓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诸城仁菲隆制衣有限公司、诸城市天和汇丰农资有限公司、诸城市华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诸城市汉唐食品有限公司、张俭忠、齐玉美:本院执行的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龙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2执242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责令你们履行(2016)鲁0782民初496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诸城市人民法院 诸城市桂苑家居有限公司、诸城正华针织制衣有限公司、诸城市双冠绣品有限公司、王润华、于海燕、陈建红、卢亚军、段正华:本院执行的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龙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2执242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责令你们履行(2016)鲁0782民初497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诸城市人民法院 刘培江、常晓燕:原告张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相州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吴宝良: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李玲玲诉被告刘伟娜、张应荣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鲁0705民初12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陈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705民初7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苏波:本院受理原告姚玉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24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于崇科、蔡青:本院受理原告钱淑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14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刘俊宝:本院受理原告陈传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1467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孙磊、刘雪、杜海强:本院受理原告于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11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王心华:本院受理原告刘永磊诉你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10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张立伟: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潍坊三嘉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6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王玉英: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潍坊三嘉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6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刘洪梅、徐江: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潍坊三嘉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4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林佃元、林丽华、潍坊天誉置业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潍坊三嘉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4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王小波、潍坊天誉置业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潍坊三嘉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4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翟法璋、赵霞、潍坊天誉置业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潍坊三嘉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4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韩荣珍:本院受理原告康树茂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102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内来本院梨园法庭领取判决书,判决内容为:准予原告康树茂与被告韩荣珍离婚,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刘良钊:本院受理原告高同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36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梁玉金: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7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于崇科、蔡青:本院受理原告于和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14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蔡友英: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李素娟诉林殿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鲁0705民初3645号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柴咏、楚蓓蓓:本院依法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8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以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王志刚:本院受理原告高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1290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张佃庆、刘晓亮:本院受理陈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3民初25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陈振武:本院受理原告林建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内容为:被告陈振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林建民借款23600元及违约金(以23600元为基数,自2016年7月1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2% 计算)。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2民初9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陈振武:本院受理原告林建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内容为:被告陈振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林建民借款23600元及违约金(以23600元为基数,自2016年7月1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2% 计算)。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2民初9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陈振武:本院受理原告林建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内容为:被告陈振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林建民借款50000元及违约金(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0月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2% 计算)。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2民初9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刘洪叶、张永邦:本院受理原告张舒惠起诉刘洪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8:30时(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上海麦临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市兴海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2民初5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丛淑萍:本院受理原告赵恩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28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内容为:一、被告从淑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赵恩平借款本金250万元。二、被告丛淑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赵恩平利息131250元。三、被告丛淑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赵恩平自2017年5月16日起,以25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 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27860元,由被告丛淑萍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段崇辉、周阿诺、曹亚、赵永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佳怡物流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传达(2016)鲁0112民初15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内容如下:一、限被告段崇辉、被告周阿诺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佳怡物流有限公司代收货款、运费共计186212元。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844元,由原告负担1025元,被告段崇辉、被告周阿诺负担3819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贤新民、济南民大化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你们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月19日下午二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丁为英、乔联合:本院受理原告陈重清与被告丁为英、乔联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丁为英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陈重清借款本金99万元;2、被告丁为英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陈重清逾期利息;3、驳回原告陈重清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860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丁为英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济南元信力经贸有限公司因所持有的两张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济南元信力经贸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凭证: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期为2017年7月12日、出票人为济南第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出票人账号为10656000000522522、付款行为华夏银行济南分行高新支行、收款人为昌邑市鑫怡机械有限公司、收款人账号为210422001912、收款人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昌邑支行、出票金额为¥50000.00、汇票到期日为2018年1月12日、票据号码为30400051/23329180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出票日期为2017年7月12日、出票人为济南第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出票人账号为10656000000522522、付款行为华夏银行济南分行高新支行、收款人为昌邑市鑫怡机械有限公司、收款人账号为210422001912、收款人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昌邑支行、出票金额为¥50000.00、汇票到期日为 2018年1月12日、票据号码为30400051/23329181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三、申报权利的期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8年2月8日。四、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2月8日,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请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四海一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齐鲁孔子文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80000元;2、判令被告以年利率24%为系数,支付自2017年2月18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止因迟延支付违约金所产生的滞纳金,计算至起诉之日止暂计为50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晓静、高鹏: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马福德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要求对被执行人王晓静的济房权证天字第170431号房产证项下,位于济南市天桥区藏家屯小区13号楼3-201室予以拍卖,本院依法裁定予以准许。因你们下落不明,本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5执恢8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山东众合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众合评(鉴)字(2017)第 034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2017)鲁0105执恢8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为:拍卖被执行人王晓静的济房权证天字第170431号房产证项下,位于济南市天桥区藏家屯小区13号楼3-201室房屋一套,众合评(鉴)字(2017)第034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主要内容为:被执行人王晓静名下的,济房权证天字第170431号房产证项下,位于济南市天桥区藏家屯小区13号楼3-201室房屋一套评估价值为91.54万元。你们对上述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苏中原: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当事人自助服务系统使用说明、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庄涛:本院受理的原告孔灵峰诉你及陈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丽秀、丛春明: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趵突泉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颜硕: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趵突泉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行华: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趵突泉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耀杰、石汝英: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趵突泉支行诉济南天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林丽萍、上海胤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轩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向阳诉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6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志琰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647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及代表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尹春燕、修永康:本院受理原告赵龙付诉刘亚军、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及你们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4415号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之日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邵月宝:本院受理原告商希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举证通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当事人自助服务系统使用说明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安鹏:本院受理原告崔立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一、被告支付原告欠款13200元;二、诉讼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分别为15日、30日。并定于2018年1月31日9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赵克钢、王存剑:本院受理王奎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民初138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郭涛、郭学瑞、济南三川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郭涛、郭学瑞、济南三川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61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郭涛、郭学瑞、济南三川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61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1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郭涛、郭学瑞、济南三川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61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郭涛、郭学瑞、济南三川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61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郭涛、郭学瑞、济南三川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郭涛、郭学瑞、济南三川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郭涛、郭学瑞、济南三川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海澜天韵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海澜天韵书业有限公司、山东闻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蔡东、杨兵花、马雪丽:本院受理原告李燕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0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郭强:本院受理原告黄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郭强偿还借款本金85000元及利息,并承担律师费3000元,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郭涛、郭学瑞、济南三川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郭涛、郭学瑞、济南三川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61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冠县中通轴承有限公司、冠县福祥轴承有限公司、山东冠县恒劲轴承有限公司、冠县亚奥轴承滚子有限公司、冠县德润轴承有限公司、张丙福、于兰芳、翟玉广、李敏、于兰英、陈玉怀、王延峰、代桂书、张子仲、陈静: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4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冠县鑫星轴承钢球有限公司、聊城浩运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山东省聊城兴宇乐轴承有限公司、王亚军、王月鍷 (曾用名:王月魁)、杨桂菊、丁银山、魏焕玲: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4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建华:本院受理原告刘绪营与被告王建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本院向你直接、邮寄送达均未成功,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1、确认原告刘绪营与被告王建华于2015年8月6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于2017年4月6日解除;2、被告王建华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刘绪营租赁费18400元(在该款项中扣除王建华已交给刘绪营的押金1000元后,王建华还应给付刘绪营租赁费17400元);3、被告王建华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刘绪营违约金2760元;4、被告王建华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刘绪营物业费、水电费3125元;5、驳回原告刘绪营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30元,由王建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明俊、李海霞: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平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吕学云、姬脉领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吕学云、姬脉领偿还借款本金69500元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8月29日利息为29780.32元,以后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张明俊、李海霞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资格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平阴县人民法院孔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平阴县人民法院 尹逊荣、李海霞:本院受理原告葛方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24民初5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尹逊荣、李海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葛方亮借款本金37000元;二、被告尹逊荣、李海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葛方亮借款利息(以本金37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14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案件受理费724元,申请费370元,公告费600元共计1694元由被告尹逊荣、李海霞承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孔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蔡高民、仪萌:本院受理原告王恩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息共计80122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17年8月1日起,至借款本息付清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二、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8年1月19日9时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何玉琼、邱家仁、邱献金: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488号民事判决书,其主要内容为:一、被告何玉琼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支付代偿款261522.61元;二、被告何玉琼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支付利息损失(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以261522.61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三、被告邱家仁、邱献金对上述一、二项确定的判决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222元,由何玉琼、邱家仁、邱献金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晓、孙怀宁: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485号民事判决书,其主要内容为:一、被告李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支付代偿款305755.65元;二、被告李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支付利息损失(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以305755.65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三、被告孙怀宁对上述一、二项确定的判决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886元,由李晓、孙怀宁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静、崔明: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彭爱华、刘立军、王田雯: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彭云洪、吕秀环、张东先: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464号民事判决书,其主要内容为:一、被告彭云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支付代偿款478258.33元;二、被告彭云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支付利息损失(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以478258.33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三、被告吕秀环、张东先对上述一、二项确定的判决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475元,由彭云洪、吕秀环、张东先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漆学伟、张作鲁、蔡茂玲: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463号民事判决书,其主要内容为:一、被告漆学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支付代偿款387114.41元;二、被告漆学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支付利息损失(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以387114.41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三、被告张作鲁、蔡茂玲对上述一、二项确定的判决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106元,由漆学伟、张作鲁、蔡茂玲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宋宗、谭秀利、贾鸿儒: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488号民事判决书,其主要内容为:一、被告宋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支付代偿款391114.41元;二、被告宋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支付利息损失(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以391114.41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三、被告谭秀利、贾鸿儒对上述一、二项确定的判决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166元,由宋宗、谭秀利、贾鸿儒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慧霞、张连新、王瑞: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462号民事判决书,其主要内容为:一、被告王慧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支付代偿款401793.79元;二、被告王慧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支付利息损失(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以401793.79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三、被告张连新、王瑞对上述一、二项确定的判决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326元,由王慧霞、张连新、王瑞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赵磊:本院受理原告徐好莲诉被告董传忠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我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法追加你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追加你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被告董传忠对属于原告徐好莲宅基地使用权停止侵害,将破坏的原有的宅基地上的房屋和树木等恢复原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8年1月30日9时0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伟生:本院受理原告郑斌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保全裁定等。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解除原、被告于2017年4月5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二、被告将房屋交付给原告;三、被告支付违约金60万元。保全裁定的主要内容为:查封坐落于济南市历城区仲宫街道仲南村,宏福路以南、仲宫村生产路以西,自北向南名为“请缨阁”的六栋别墅(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历城国用<2002>字第270号、地号为051675180),查封期限三年。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8年1月23日9时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朱敏、张海涛、张继红: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465号民事判决书,其主要内容为:一、被告朱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支付代偿款151245.76元;二、被告朱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支付利息损失(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以151245.76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三、被告张海涛、张继红对上述一、二项确定的判决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324元,由朱敏、张海涛、张继红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24民初982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被告王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32854.39元、保费6441元、违约金(以39295.39为基数,自2017年4月17日起按日千分之一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朱世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24民初985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被告朱世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137628.8元、保费10449.94元、违约金(以137628.8为基数,自2017年4月20日起按日千分之一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淄博润丽泰商贸有限公司、山东川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李雪、刘军、杨忠军、马芳: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淄博润丽泰商贸有限公司、山东川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李雪、刘军、杨忠军、马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2民初13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淄博润丽泰商贸有限公司、淄博泰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李雪、刘军、邢树民、李翠花、邢树军、陈丰霞: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淄博润丽泰商贸有限公司、淄博泰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李雪、刘军、邢树民、李翠花、邢树军、陈丰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2民初13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淄博润丽泰商贸有限公司、淄博钰睿轻钢结构有限公司、李雪、刘军、袁毅、王学芹: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淄博润丽泰商贸有限公司、淄博钰睿轻钢结构有限公司、李雪、刘军、袁毅、王学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2民初13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王学芹、袁毅、淄博望辉经贸有限公司、淄博钰睿轻钢结构有限公司、淄博润丽泰商贸有限公司、孙兆海、贾凤芸、刘军、李雪、刘其江、李菲: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学芹、袁毅、淄博望辉经贸有限公司、淄博钰睿轻钢结构有限公司、淄博润丽泰商贸有限公司、孙兆海、贾凤芸、刘军、李雪、刘其江、李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2民初13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刘成剑、苏凤、司书金、刘立成、刘玉秀: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成剑、苏凤、司书金、刘立成、刘玉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2民初17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山东鸿杰印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智汇蠕墨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山东贵和显星纸业有限公司、山东奥博包装有限公司、刘杰: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民初1516号一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罗腾工贸有限公司、吕昌海、韩卫卫、山东惠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新宝、淄博鲁翔商贸有限公司、王东、淄博天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胡勤正:本院受理上诉人段立伟与被上诉人孙凯艳、原审被告淄博罗腾工贸有限公司、吕昌海、韩卫卫、山东惠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新宝、淄博鲁翔商贸有限公司、王东、淄博天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胡勤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7)鲁03民终15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中实润滑油有限公司、苏杰:上诉人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2016)鲁0306民再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耿同意:本院受理原告张云芳诉被告耿同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桥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王克水、辛爱芹:本院受理原告李一川诉被告王克水、辛爱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桥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王克水、辛爱芹:本院受理原告李一川诉被告王克水、辛爱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桥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东营市拓宇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思达电气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邹平泰永丰起重服务有限公司、淄博豪艺椰棕制品有限公司、王成、范国强:本院受理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邹平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王红:本院依法受理原告马玉玲诉你、陈庆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7)鲁03民辖终490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2月2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刘德龙:本院受理原告靖绪刚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626民初17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付建文、李囡、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渤海七路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602民初46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安波:本院受理原告陈德权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安波立即偿还原告陈德权欠款200000元及利息36000元(利息算至2017年4月止);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第6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荣成市瑞泽鑫纺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执行荣人社监决字[2016]第0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2行审237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荣成市人民法院 威海泰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荣成泰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威海市东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建华、王浩、宫青、威海市文登区蓝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前海道胜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烟台高新区分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烟台高新区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成德昌:本院受理卜照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3民初148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黄墩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日照跃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郑国凡、江志英:本院受理原告日照市岚山中环木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日照跃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汇丰源物流有限公司、郑国凡、江志英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3民初2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八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日照国婷商贸有限公司、孙元国:本院受理原告上海通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2民初22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黄元虎:本院受理庞志霞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02民初52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李洪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东港支行诉被告李洪梅、被告费洪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张靖昱、宋连升:本院受理原告张伟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14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曲凡永:本院受理原告杜胜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14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柳向青、徐晓梅:本院受理原告曹善帅诉你买卖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15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栾桂美:本院受理原告刘桂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玲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 徐忠波、马永波、杨庆涛:本院受理原告侯学龙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招城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 王源:本院受理原告王晓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玲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招远市人民法院 王日升:本院受理原告宋俊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85民初10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招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范鲁中:本院受理原告王美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5民初14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王日升:本院受理原告王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85民初11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招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王日升:本院受理原告杨庆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85民初10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招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苏兵学:本院受理原告滕新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5民初12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兰郑超:本院受理原告孙洪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85民初13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招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fz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