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绍刚:本院受理原告杨青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10241号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坊法庭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责任编辑:fz001)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田增玮:本院受理原告闫燕诉被告田增玮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8956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许金勇、刘卫卫:本院受理原告刘宝勇诉你们与袁清禄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化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董成勋: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鑫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与殷文涛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董成勋: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鑫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与梁平占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董成勋: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鑫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与朱长虹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董成勋: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鑫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与顾志明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董成勋: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鑫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与李昌健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董成勋: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鑫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与赵辉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董成勋: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鑫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与孙召松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董成勋: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鑫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与韩俊武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董成勋: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鑫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与姜超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左清华:本院受理原告高保文诉你与胡中华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监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申豹、李静:本院受理原告李学芳诉你们与刘涛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373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枣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闫春云:本院受理原告李玲玲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潘振亮、潘贵防:本院受理原告郑红红诉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785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夹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德建、苑延东:本院受理原告郑红红诉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786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黄夹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吴冬: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鑫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与孙金燕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董成勋: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鑫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与谭泽忠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刘传华、刘帅:本院受理原告刘爱华诉被告齐河尚古宜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山东鸿润油脂有限公司、山东慧通电缆有限公司、刘传华、刘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25民初27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赵官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李强、李玲、吴振平:本院受理原告王聚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尹静:关于王希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5民初字3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赵官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王芳城:本院受理原告杨元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5民初202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晏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李伟、李秀梅:本院受理上诉人张仁信与被上诉人李伟、李秀梅、王希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德州同鑫筑业有限公司:上诉人段德国不服乐陵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1481民初494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辨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乐陵市人民法院 史秀娟、袁旭冰: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刘庆兰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2016)鲁1482民初33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向你公告(2017)鲁1482执66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72000元及利息。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负担本案受理费,并承担案件执行费。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禹城市人民法院 夏津县苏留庄镇绿帝养羊农民专业合作社、王志荣、李太玉、郭吉彩、李彩云、刘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庆涛、杨文青:本院受理原告曹学青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夏津县卓兴汽贸服务有限公司、李秋波:本院受理原告任明元诉夏津县卓兴汽贸服务有限公司、于美凤、李秋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1427民初96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起诉要求三被告给付260万元本金及利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转普通程序裁定书、保全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理和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李志刚:本院受理原告吕光泽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毕凤贵、李桂成、李士华、李鑫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7民初22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新盛店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新东:本院受理的原告杜厚杰诉被告广饶华誉化工有限公司、王新东、杨江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广饶华誉化工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本院依法作出(2017)鲁1427民初187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其管辖权异议,被告广饶华誉化工有限公司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7民初187号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 夏津县人民法院 刘景岭:我院已向你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民事裁定书,查封你名下位于夏津县新盛店镇西蔡庄村宅基地上不动产(房屋五间)。本院执行局移送刘秀合申请拍卖一案,现刘秀合申请对刘景岭位于夏津县新盛店镇西蔡庄村宅基地上不动产(房屋五间)进行拍卖,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和选择专业机构的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第10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夏津县人民法院技术室选择专业拍卖机构,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选择权利,法院将依法指定专业机构进行拍卖。评估机构确定后,法院将不再另行告知评估机构名称及评估时间等相关事宜。 夏津县人民法院 更 正 本报于2017年8月8日刊登的夏津县人民法院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赵德文、童爱清、朱兆忠、赵元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中,被告“赵德文、童爱清、朱兆忠、赵元亮”中的“赵德文”更正为“赵得文”,特此更正。 遗失声明 山东黎强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广所持律师执业证不慎丢失,律师执业证号13702200410959727,流水号10464742,声明挂失作废。 姜良超、孔敬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雀山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8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宽、蒋其秀: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32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朱麟文: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33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杨勇、丁燕: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33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吴为兴: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34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宋晓珍、赵振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34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徐飞、张传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35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军、薛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铁路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聪聪: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铁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永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铁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茂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铁路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薛清、王军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二十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寿光市金盛塑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英娥与被告山东信通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寿光市金盛塑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一、撤销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潍民一终字第1561号民事调解书第一条的部分内容,即撤销“对上述信通公司的损失(478875元)和信通公司欠付金盛公司的管材款(410000元),互相抵顶后,双方同意差额部分互不追究”;二、撤销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潍民一终字第1561号民事调解书第二条,即撤销“因本案引起的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双方互不追究”;三、驳回李英娥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483元,由李英娥负担4241元,剩余4242元由山东信通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寿光市金盛管业有限公司均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潍民一初字第1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颜廷美:本院受理原告郭艳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兰陵县人民法院大仲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兰陵县人民法院 寿光市金盛塑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英娥诉山东信通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寿光市金盛塑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上诉人山东信通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就(2015)潍民一初字第10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盛合:本院受理原告李景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6民初2009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鄄城县人民法院 范红利、石玉凤、石红波、许小霞:本院受理原告鄄城县民兴种植专业合作社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彭楼法庭审判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鄄城县人民法院 王顺:本院受理原告王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彭楼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鄄城县人民法院 万道龙、孙全振: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赵文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1月24日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赵臣良、刘勇: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丁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1月24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纪彦章、张秀娥:本院受理原告尹万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8民初2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城县人民法院 潘振海:本院受理原告孙健诉你与王连营、李万枝、石井华、张延利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481民初2844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栾荣莉:本院受理原告卢朋朋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041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解秀花:本院受理原告庞爱水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853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辉:本院受理原告张秋月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孙文强:本院受理原告赵传新诉你与朱景彬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宋国冬:本院受理原告刘波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许金勇、张春华:本院受理原告刘宝勇诉你们与袁清禄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化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伟:本院受理原告陆吉敏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495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化楼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左清华:上诉人王瑛、潘玉顺不服乐陵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鲁1481民初521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辨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乐陵市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