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下列债权(包括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依法转让,该宗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特公告通知下列债权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宗债权转让的事实,并请向下列债权所对应的受让人履行上述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fz001)2017年8月21日
宋瑞芹:本院受理张洪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27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义成:本院受理周丕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49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刘巧桢: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即墨市人民法院 兰淑峰: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兰淑峰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64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信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任敦义: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任敦义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64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信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张海聚: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告张海聚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64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信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永兴龙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训峰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陈峰:本院受理徐丽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167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华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张方勋、董玉兰、张连先、张方田: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环秀支行城西分理处与被告张方勋、董玉兰、张连先、张方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1179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信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吕兆宇、青岛宇泰圣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鸿龙震顺机械有限公司与你们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2574号民事裁定书、(2017)鲁0282民初2574号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民事审判二庭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茂永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王英、宫福荣:本院受理原告蓝林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陈晓龙:本院受理原告于尧光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即墨市人民法院 孙忠汉:原告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孙忠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9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孙伟杰:本院受理原告杜继峰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林静:本院受理原告宋磊与被告林静名誉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2017)鲁0282民初5860号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即墨市人民法院 潘兵孝:本院受理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信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19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郭弟平、刘晨:本院受理的迟新村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5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郭弟平、刘晨:本院受理的于周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522号民事判决书、补正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张国峰、姜丽丽、胡永梅、李顺大: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环秀支行新府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张平、曹孟然、张安、李言东: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16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即墨市品尚美容美发用品店(经营者:胡方溪):本院受理原告李修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21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云鹏物资有限公司、葛全学、孙云峰: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2民初145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杨雪峰、顾正军:本院受理原告张向群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李世君、江玉峰:本院受理原告李世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周文、湖北宝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章高财、蔡敏兰、陈碧元:本院受理原告孙忠汉、黄爱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杨杨、韩启明、林萌萌:本院受理原告孙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章屏:本院在执行(2015)即执字第1268号申请执行人黄凤爱与被执行人章屏、李秋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章屏未履行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2014)即民初字第497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义务。本院依法委托有关部门对被执行人章屏名下的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泰城路278号17号楼1单元1002户的房产进行了评估,经两次拍卖均流拍。现申请执行人申请以流拍价687600元抵偿债务。本院裁定:以被执行人章屏名下的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泰城路278号17号楼1单元1002户的房产一处作价68760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黄凤爱抵偿(2014)即民初字第497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义务。具体数额需扣除银行优先受偿的债务。 即墨市人民法院 苏州银湖亚麻有限公司:我院受理的申请人张文静与你公司劳动仲裁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282财保4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德欧尼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我院受理的申请人新发药业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仲裁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282财保5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宏祥顺物流有限公司、隋翠娟:本院受理青岛宝商工艺品有限公司与你们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140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姜法善、姜福豪、孙云波:本院受理原告孙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17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刘洋、王刚:本院受理原告孙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170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丁希双:本院受理原告马春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1289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忠业:上诉人贾广俊与被上诉人展万旭、原审被告王忠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贾广俊就(2016)鲁0282民再2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忠业、方玉生、刘泽坤:上诉人贾广俊与被上诉人展万旭、原审被告王忠业、方玉生、刘泽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贾广俊就(2016)鲁0282民再3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忠业、刘泽坤:上诉人贾广俊与被上诉人展万旭、原审被告王忠业、刘泽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贾广俊就(2016)鲁0282民再1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宝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告青岛恒生源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联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青岛宝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128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董正康、全春植、崔英子: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环秀支行德馨园分理处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即民初字第2670-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即墨市人民法院 孙雪艳:本院受理原告尹作涛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崔隽、杨荀、杨颂、杨君: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通济支行新世纪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金丽德斯工贸有限公司、周相青: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奥博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珍珠印花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青岛尚曼工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珍珠印花有限公司债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2)即执字第1765-2号执行裁定书、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明诚工贸有限公司、青岛金盾交通设施有限公司、青岛耕耘百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李源生、王毅、王旭、江涛、江雁、李勇钢、邱骁荣、江官贤: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通济支行服装市场分理处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鳌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青岛明诚工贸有限公司、青岛金盾交通设施有限公司、青岛耕耘百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李源生、王毅、王旭、江涛、江雁、李勇钢、邱骁荣、江官贤: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通济支行服装市场分理处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鳌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于宗水、于宗山、王丹、黄祖新: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段泊岚支行刘家庄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蓝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胡思水:本院受理青岛万宝银楼首饰有限公司诉青岛澳润百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申请追加胡思水为本案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和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徐文龙:本院受理孙加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宋良山:本院受理原告杨金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2民初137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振、郭蒙蒙、张伟: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开发区支行城区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施文艳:申请执行人张小东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查封你所有的位于即墨市岙兰路1159号1号楼1单元1403户、1405户两处房屋,经山东广信达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估,评估价分别为28.7615万元。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评估结论通知书、评估报告书、拍卖裁定书。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满次日起10内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即墨市人民法院 许晓明:申请执行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查封你所有的位于即墨市长江一路88号18号楼2单元1505户房屋一处,经青岛德融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价为44.92万元。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评估结论通知书、评估报告书、拍卖裁定书。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满次日起10内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即墨市人民法院 刘丽菊:申请执行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查封你所有的位于即墨市长江一路88号18号楼1单元2701户房屋一处,经青岛德融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价为58.91万元。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评估结论通知书、评估报告书、拍卖裁定书。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满次日起10内提出,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即墨市人民法院 王翔鹏:本院受理原告柳敦群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98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毛冰心:本院受理原告均豪(山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即墨市人民法院 熊瑛: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通济支行马山分理处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即墨市人民法院 周景之:本院受理原告王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黄福友:本院受理原告黄兆霖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26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杜秀兰、青岛金恒丰塑料机械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四川云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胶州市东达木业经营部诉你及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并对管辖权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11145号裁定书和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 胶州市人民法院 纪仁君、纪仁禄、纪仁建:我院受理原告许焕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李哥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纪仁君、孙国秀:我院受理原告许焕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李哥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会军、孙洪凤:我院受理原告薛朋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李哥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姜立升、姜悦娟:本院受理原告胶州市顺发汽车租赁部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1民初33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杨玲、杨泽新、青岛金石伟业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281民初2956号原告姜亚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和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胶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杨玲、杨泽新、青岛金石伟业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281民初2958号原告姜亚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和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胶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登新、李述军:本院受理任献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述军:本院受理王泽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上海杰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金茂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锋泾节能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云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光伟劳务作业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江岩:本院受理原告高云霞诉你与被告于志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17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九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高玉东:本院受理原告高兴胜诉你与被告梁军、王凤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38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九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曹敏:本院受理原告杜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44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九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敬森、宋丽娟:本院受理原告冯文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53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九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贾坤、张园园: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阜安支行澳门路分理处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69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九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敬森、宋丽娟:本院受理原告张树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53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九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敬森、宋丽娟:本院受理原告张玉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53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九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卫东:本院受理原告张玉山诉你与被告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高家艾泊村民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25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九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超、安秀霞、张瑞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洋河支行诉你与张德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29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九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秀强、薛彩君:本院受理原告刘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91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九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陈金辉:本院受理原告代志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100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九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石玉坤:本院受理原审原告王天明诉原审被告杨学强、王寒冰、石玉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提起再审,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蔡建智、青岛海西闽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3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军:本院受理张殿元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楼山电控设备有限公司、青岛航天大酒店、青岛天力机电设备厂:本院受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李沧区支行与被告青岛有色金属储运公司、青岛楼山电控设备有限公司、青岛航天大酒店、青岛天力机电设备厂、青岛兆益物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4175号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6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蓓:本院受理原告陈衍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93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琦、青岛盛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京义诉被告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第三人王琦、青岛盛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撤销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行初14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撤销被告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于2013年5月16日为第三人王琦颁发的青岛市市北区沾化路44号1单元502户房屋的房地产权证,证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201353202号。”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滕义民: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滕义民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滕义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青岛市南丰路24号临字10户房屋腾还给原告青岛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二、定金1 000元归原告青岛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三、驳回原告青岛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支付2004年3月31日至腾房期间的水电燃气费的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67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杨春现:本院受理青岛天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与杨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192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凌松:本院受理马建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2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黑江昌:本院受理青岛中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担保物权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1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杜怀强、赵彦培:本院受理潘云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1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朴洪伟:本院受理原告徐欣青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你支付原告违约金28.4万元。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纪远超:本院受理原告纪向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4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杨毅、中融信(青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懿诚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和被告王和平、被告青岛东华澳担保有限公司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依法作出(2016)鲁0203民初9291号民事裁定书,上诉人王和平、青岛东华澳担保有限公司就(2016)鲁0203民初9291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朱京一、郑晓华:本院受理原告陈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于静:本院受理原告孙孔先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郝高顺:本院受理原告赵淑媛与被告郝高忠、被告郝高义、被告郝秀云、被告郝高顺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81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蒲贵德:本院受理原告谢泽亮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黄永男、孙秀益:本院受理原告聂杨洁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4民初10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王同建:本院受理原告张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刘坚、徐解、刘迎梅: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夏庄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辛兆泉: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易诚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颂宏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刘美贞、刘永大、刘彩霞:本院受理原告刘宗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4民初111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上马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蒲贵德:本院受理原告谢泽亮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范晓:本院受理原告李帅扬诉范晓、刘小群、刘可武、刘云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薛家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奎密、杜泽香:本院受理原告王荣新诉被告张奎密、杜泽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法庭开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崔华宾:本院受理原告崔丽、许家星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零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夏正锋、夏修一、陈大鹏、夏修泽: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琅琊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64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保税区耀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与青岛保税区耀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014)黄执字第228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现住址不详,电话不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资产评估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孙发茂、张爱英、孙发礼、孙杰、袁世格: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城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1民初68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马秀波、崔希蕾、张胜杰、袁孔忠、荆建霞: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城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1民初68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维臣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新兴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姣媚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彭桂琴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季进森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侯镇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振宇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恩自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兢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覃建保、苏琦、罗凤、罗丽、青岛天鹏兢业机械有限公司、第三人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22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樊昆仑:本院受理的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57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钰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青岛钰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青岛钰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211行审179号行政裁定书。青岛钰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康德包装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青岛康德包装用品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青岛康德包装用品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211行审183号行政裁定书。青岛康德包装用品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雷(字号名称:黄岛区宏诚雷箱包加工厂):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张雷(字号名称:黄岛区宏诚雷箱包加工厂)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张雷(字号名称:黄岛区宏诚雷箱包加工厂)公告送达(2017)鲁0211行审162号行政裁定书。张雷(字号名称:黄岛区宏诚雷箱包加工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雷(字号名称:黄岛区宏诚雷箱包加工厂):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张雷(字号名称:黄岛区宏诚雷箱包加工厂)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张雷(字号名称:黄岛区宏诚雷箱包加工厂)公告送达(2017)鲁0211行审163号行政裁定书。张雷(字号名称:黄岛区宏诚雷箱包加工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衣美客服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青岛衣美客服装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青岛衣美客服装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211行审202号行政裁定书。青岛衣美客服装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衣美客服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青岛衣美客服装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青岛衣美客服装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211行审203号行政裁定书。青岛衣美客服装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德瑞橡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青岛市黄岛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局与被执行人青岛德瑞橡塑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青岛德瑞橡塑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211行审212号行政裁定书。青岛德瑞橡塑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帆帆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新赓达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广青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明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12909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郑恬:本院受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执行(2015)黄商初字第3279号民事判决书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2017)鲁0211执576-2号裁定书、青房估字2017-HZ07006号估价报告(评估价445.13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于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书,逾期视为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对上述房产予以拍卖。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刚:本院受理朱炎林申请执行(2015)黄民初字第11037号民事调解书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2016)鲁0211执1197-3号裁定书、青恒估字(2017)第353号估价报告(评估价71.29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于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书,逾期视为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对上述房产予以拍卖。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中远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德百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青岛展博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青岛丰硕和贸易有限公司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6742号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黄岛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刘伟、刘吉云:本院受理原告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鑫福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被告刘伟、被告刘吉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刘伟、刘吉云:本院受理原告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鑫福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被告刘伟、被告刘吉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仲利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青岛鑫福泰实业有限公司、刘伟、刘吉云:本院受理原告仲利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鑫福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被告青岛鑫福泰实业有限公司、被告刘伟、被告刘吉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吉龙帆包装有限公司、青岛晖广包装有限公司、周昕、周晖、付向辉:本院受理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788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昊、尹斌、青岛昊祥通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书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7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水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水木贸易有限公司、王振宇:本院受理原告宋肖飞诉你们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902号案件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原告与被告青岛水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水木贸易有限公司、王振宇签订的协议书解除;2、判令被告青岛水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6万元及利息22400元,逾期付款违约金3790元,解除合同违约金84000元,以上共计670190元及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被告给付之日的相应利息及违约金;3、判令被告青岛水木贸易有限公司、王振宇承担连带责任;4、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修涛: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修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息116035元(截至2017年6月8日);2、被告承担律师费1500元、诉讼费、公告费等其他原告实现债权的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享: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李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息112139元(截至2017年6月8日);2、被告承担律师费1500元、诉讼费、公告费等其他原告实现债权的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姜永涛: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姜永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息86690元(截至2017年6月8日);2、被告承担律师费1500元、诉讼费、公告费等其他原告实现债权的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房克诚:本院受理原告盖久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8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宗德、高丽娜、韩明臣、石秋云:本院受理原告张涛诉你们及第三人青岛鼎悦典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0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左华:本院受理原告张邦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3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崔继黎:本院受理原告蓝立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3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郑翔泽、徐燕: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73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文照、江玉花: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73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鹏: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爱迪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返还原告借款50万元及利息;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丁进、王平彦、唐健、青岛瑞洲斯特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大唐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8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牟绚:本院受理原告陶海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2万元;2.从2016年9月起计算年利息16% 至被告还清本息之日止(暂计至起诉之日利息为14400元);3.诉讼费用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振宇:本院受理原告宋肖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偿还原告欠款本金8万元、利息8000元、违约金1万元及自起诉之日起按照借款协议约定至被告给付之日止的利息;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亮:本院受理原告刘彩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偿还原告借款1.5万元并支付利息;2.诉讼费用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亮:本院受理原告公绪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偿还原告借款1.5万元并支付利息;2.诉讼费用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亮:本院受理原告劳承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偿还原告借款2万元并支付利息;2.诉讼费用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林法亮、晶鼎聚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钱小虎:本院受理原告孙建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5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庆山、王东、韩春轩:本院已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68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答辩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段德成、张绍伟、唐来云:本院已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68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答辩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张瑞银、李庆福、邵明胜:本院已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68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答辩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刘斌:本院已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68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答辩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张明、王学鹏、李红、王可常、王传红、刘帅、王鸿雁:本院已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7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答辩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陈家勇、李庆福、李继利:本院已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7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答辩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2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王学儒、王勇儒:本院已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8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答辩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张殿智、张殿刚:本院已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8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答辩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张玉奎、张传亮、张豹:本院已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8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答辩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石学刚、钟玉涛、李光勇:本院已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8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答辩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孟凡军、李严军、郭军:本院已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8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答辩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魏化正、荆振文、王健:本院已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9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答辩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郝爱军:本院已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113民初279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答辩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杨红国、赵方明:本院已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9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答辩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李光、王典生、刘刚:本院已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9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答辩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房泽风、王庆华、郑玉兰、李庆福:本院已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9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答辩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下午2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李明:本院已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9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答辩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李广兴、王庆芬、刘勇德、李广斐:本院已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9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答辩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陈玉杰、李庆福、陈爱国、郑忠秋:本院已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9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答辩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下午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宋甲峰、曹德芹、曹淼、马秋美、张德银、刘占菊、刘心利、路仁华:本院已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9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答辩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下午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顾宪申、顾宪忠、吴尚国:本院已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80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答辩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靳贤祯、闫兴梅:本院受理原告王广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24民初207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靳贤祯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王广金借款本金6140元及利息(以6140元为基数,自2016年3月23日起至借款偿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 计算);驳回原告王广金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诉讼保全费120元,公告费600元,共计770元,由被告靳贤祯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西宁销售分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西宁销售分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票据种类银行承兑汇票、号码10500053 23274198、票面金额伍拾万元整、出票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收款人中铁十局集团山东鲁铁工业物资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7年1月20日、汇票到期日2017年7月20日。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罗琳、孟宪霞、山东圣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开元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53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昆:本院受理原告李珂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19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内容:限被告张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李珂借款本金7万元及逾期利息6895.89元(计算至2017年4月5日);自2017年4月6日始,以7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 计算支付原告李柯逾期利息,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被告自动履行还款义务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陈利国: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奥太电气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17)鲁0191民初71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在杰、杨桂新:本院受理原告董纪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17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限被告李在杰、被告杨桂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董纪兰借款本金136000元。二、限被告李在杰、被告杨桂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董纪兰借款利息(以136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4月26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二被告自动履行还款义务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20元,由被告李在杰、被告杨桂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芬:本院受理原告闫兴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原被告离婚;诉讼费依法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1月29日9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杨国祥:本院受理原告王德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17)鲁0112民初1360号】一案,原告要求你:1、依法判令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原告借款10万元整及利息(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起自2017年3月1日至本案借款付清之日止按月息2分计算);2、承担本案的律师费2000元由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1月24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郭嘉琴:本院受理原告陈学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原被告离婚;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1月30日9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莹、吴松林:本院受理原告张小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曲阜金轮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林国强:本院受理原告赵明山与被告曲阜金轮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林国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13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曲阜金轮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林国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赵明山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二、被告曲阜金轮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林国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赵明山支付利息(利息以1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8% 为标准,自2010年5月1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已支付27万元,需扣除)。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双可: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捷信二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林召霞: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捷信二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成业: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捷信二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静: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捷信二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振帅: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捷信二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梁春武: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捷信二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振斌: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捷信二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飞: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捷信二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方星: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捷信二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源: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捷信二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成来成往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诉你与山东世纪嘉和工贸有限公司、迟滨利、巩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5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成来成往贸易有限公司、山东固耐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集宝包装有限公司、宿春敏: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诉你们与济南鸿诚科贸有限公司、吴红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6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九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肖光、王霄红、陈立颖、施文丽、栾咏霞、徐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纬一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967号案件的民事上诉状(管辖)。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上诉状(管辖),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宋海燕、济南居易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4864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志峰、济南居易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4972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上午10: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晓俐、孙国忠、山东守义实业有限公司、山东铂钟原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迈克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4862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下午14: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朱增池、张敬苓、微山县中大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5757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任中华、陈小燕、刘丰菊、任绪华、莱芜市俊峰物资有限公司、莱芜市华荣矿业有限公司、莱芜市正鑫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1513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5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任绪华、任启义、刘丰菊、任中华、莱芜市俊峰物资有限公司、莱芜市华荣矿业有限公司、莱芜市正鑫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1511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5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中悦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利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利丰达实业有限公司、山东省滨州市利丰达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宏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博兴县正大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华康食品有限公司、周小彬、赵小梅: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5704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丰菊、任维俊、任绪华、任中华、莱芜市俊峰物资有限公司、莱芜市华荣矿业有限公司、莱芜市正鑫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1516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5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晨凯、陈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赵晨凯、被告陈军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你们共同偿还原告垫付款122428.16元、赔偿原告损失(以122428.16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自2014年1月28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向原告承担违约责任(以122428.16元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二,自2014年1月28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诉讼费、律师费等原告为实现涉案债权所发生费用由你们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序 号12 借款人名称 莱芜润鼎经贸有限公司 莱芜市万国商务有限公司担保人 抵押物 王海云、于文珠、张学杰、王智敏 潍坊京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一宗 张其安、谷守芹、上海天长地久车业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名下土地作抵押贷出日2014012020120612到期日2016010920130607结欠本金2800000010000000结欠利息 3275232.21 10974501.41买受人 潍坊万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莱芜市进联经贸有限公司 公 告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青岛鑫亚泰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马新杰向我局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已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青黄人社伤认决字【2016】第QH001690号)。因《认定工伤决定书》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于你,现向你公告送达。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内向黄岛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水灵山路59号 邮编:266400 联系电话:86160357 特此公告。 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中国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含相关下属支行、二级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山东省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东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2日 基准日:2017年6月2日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王中伟联系电话:18660816286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公告发布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序 号债务人 东营阳光丝业有限公司 东营市天信进出口有限公司 东营经济开发区东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天圆铜业有限公司 山东澳纳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枣庄市中天丝绸有限公司、林德成、朱秀英、林森、周平平、郁波、林林、李振忠、李永玲: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24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尹克范、王瑞玲、王玉琪: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尹克范、被告王瑞玲、被告王玉琪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尹克范、被告王瑞玲共同偿还原告垫付款11869元、赔偿原告损失(分别以7854.26元、4014.57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4倍,分别自2013年12月21日、2014年2月20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支付原告违约金(分别以7854.26元、4014.57元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二,分别自2013年12月21日、2014年2月20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判令被告王玉琪对上述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诉讼费、律师费等原告为实现涉案债权所发生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正红、殷文桂、宋文堃: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正红、被告殷文桂、被告宋文堃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王正红、被告殷文桂共同偿还原告垫付款5903.48元、赔偿原告损失(以5903.48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自2015年7月31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支付原告违约金(以5903.48元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二,自2015年7月31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判令被告宋文堃对上述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诉讼费、律师费等原告为实现涉案债权所发生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彭秀沼:本院受理原告刘胜利诉你与王海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廉政监督卡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晓华、宋竺珊、宋瑞奇:本院受理原告亓建华、刘翠红诉你们及被告刘培新、嘉祥昌宏危险化学品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被告申请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彩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崔相强:本院受理原告房泽刚、杨振梅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3民初52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魏晓巍: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16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付生:本院受理原告李家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付生:本院受理原告刘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刘玉林:本院受理原告陆传俊与被告刘玉林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胡月:本院受理原告李丽霞与被告胡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00(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杨中永:本院受理的原告张道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24民初3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的主要内容为:一、被告杨中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张道明借款13000元;二、被告杨中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张道明借款利息(以本金13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2月22日起至本息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案件受理费125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杨中永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杨中永:本院受理的原告张道明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24民初3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的主要内容为:被告杨中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张道明劳务费8645元及利息(以本金8645元为基数,自2017年2月22日起至本息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杨中永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韩敬文、张娟:本院受理的原告郭庆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24民初6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的主要内容为:被告韩敬文、张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郭庆梅借款59000元及违约金(以本金59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11月11日起至本息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 计算)。案件受理费1275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韩敬文、张娟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贾传强:本院受理的原告刘翠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24民初7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的主要内容为:一、准予原告刘翠翠与被告贾传强离婚;二、原告刘翠翠与被告贾传强之子贾思奥跟随原告刘翠翠生活,被告贾传强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于每月月底之前按每月500元支付抚养费,至贾思奥独立生活时为止,待贾思奥成年后随父随母由其自择。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贾传强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刘嵘:本院受理原告董磊与被告刘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陈筱兰:本院受理原告陈鲁鲁、陈琳琳与被告陈瑞雪、陈培培、陈筱兰遗嘱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追加当事人通知书、起诉状、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中强置业有限公司、山东精邦置业有限公司、李生立、郑贞仪、洪文泽:本院受理原告济南舜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中强置业有限公司、山东精邦置业有限公司、李生立、郑贞仪、洪文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丁禄诚:本院受理的原告杜玉民诉你(2017)鲁0102民初1964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缺席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任宏伟、李玉美、济宁市市中区华宁无线电零件厂:本院受理的原告郝传义诉你(2016)鲁0102民初7414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缺席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纪张斌:本院受理的原告孙书营诉你(2016)鲁0102民初7358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缺席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忠志、韩晴晴:本院受理原告武龙章诉被告王忠志、韩晴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武龙章提出撤诉申请。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武龙章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23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美华,江丽芳,常雨梅,黄芳琴,徐子淇:本院受理原告褚延梁诉被告刘美华,江丽芳,常雨梅,黄芳琴,徐子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高欣、高福泉、杨长风:本院受理原告于新华诉被告高欣、高福泉、杨长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宋业双: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昌玲诉你及被告晋传兰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商河县人民法院 李敏、淄博晓坤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审原告)成学超与你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限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期限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将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辛店军工站福利化工厂、崔立荣:本院受理上诉人齐鲁石化医院集团中心医院(原审原告)繆效海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2047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炭宝燃料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杨维涛与你民事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2048号应诉通知书,限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期限内来我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众福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物华租赁有限公司、李文奇、李志来、王纲、黄学东、徐淑惠:本院受理上诉人淄博众智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原审原告)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2049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众智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黄学东、徐淑惠、李志来:本院受理上诉人淄博众智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原审原告)山东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2050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永森、邢建美、齐清仁、齐清礼、徐凤英、孙正淼、邢兆平、孙翠芹、韩祥国、淄博祥国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孙建(原审原告)淄博张店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2051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永森、邢建美、齐清仁、齐清礼、徐凤英、孙正淼、邢兆平、孙翠芹、韩祥国、淄博祥国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孙建(原审原告)淄博张店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2052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永森、邢建美、齐清仁、齐清礼、徐凤英、孙正淼、邢兆平、孙翠芹、韩祥国、淄博祥国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孙建(原审原告)淄博张店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2053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韩祥国、齐清信、王兰花、韩祥全、邢爱珍、曹业滨、淄博群鑫泵车租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孙建(原审原告)淄博张店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2054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韩祥国、齐清信、王兰花、韩祥全、邢爱珍、曹业滨、淄博群鑫泵车租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孙建(原审原告)淄博张店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2055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韩祥国、齐清信、王兰花、韩祥全、邢爱珍、曹业滨、淄博群鑫泵车租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孙建(原审原告)淄博张店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2056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银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新农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李雪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2057号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我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崔洪龙: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何广欣等 87人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 2058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我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新花:本院受理上诉人孟保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2059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杜得军、赵洪玉: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蔺富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 2060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姜芳芳:本院受理上诉人周帅(原审原告)赵学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2061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敬航: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董公酒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陈户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冯新房:本院受理原告孙京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陈户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刘永乐:本院受理原告刘艳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5民初4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陈户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白显林:本院受理原告马雪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5民初5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陈户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曹中帅、耿静:本院受理原告博兴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心诉你们、李永军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625民初16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陈户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张卫兵、尹江涛:本院受理原告张春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陈户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刘金路、陈孝良:本院受理原告刘元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陈户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王一涵:本院受理原告展希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76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颜庄法庭1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左进才、付维强:本院受理的原告曹述卿、任桂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2017)鲁1203民初2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刘振、张秀霞: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文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2017)鲁1203民初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周美东:本院受理原告高太宪、王清峰、米西永与被告江苏茂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莱芜金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启运及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民初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念军:本院受理原告王秋红诉你(2017)鲁1202民初951号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当事人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牛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李绪顺、刘树珍、陈永波、吕玉凤、李尚贤、徐增美:本院受理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李绪顺、刘树珍、陈永波、吕玉凤、李尚贤、徐增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202民初44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姜红霞:本院受理原告张红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02民初10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雷倩:本院受理的原告梁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作出(2017)鲁1202民初696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牛泉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李祥来:本院受理的原告马继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作出(2017)鲁1202民初1284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牛泉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何允生、莱芜市永胜随心印纸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史能玉诉何成福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作出(2017)鲁1202民初529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牛泉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连云铝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嘉禄嘉锋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当事人监督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牛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大名县茂森窑炉机械设备贸易有限公司、徐旺佳:本院受理原告莱芜佳昊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作出(2016)鲁1202民初4606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牛泉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晓勇:本院受理(2017)鲁1202民初3120号原告董翠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纪玉水:本院受理的(2017)鲁1202民初2619号原告尚庆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当事人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牛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斌:本院受理原告尚连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你偿还欠款本金36000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马汉松:本院受理原告刘秀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202民初2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羊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陶善磊、贺成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芜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陶善纯、许庆芝、胥常明、李军玲、陶务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孟红波、张丽萍:本院受理原告刘增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你们共同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诉讼费由你们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崔纪锋:本院受理原告吴炳灿诉你离婚纠纷一案,要求与你离婚、诉讼费由你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成利:本院受理(2017)鲁1202民初2779号原告李宁诉你抚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金瑞风电设备有限公司、郇小娟:本院受理(2017)鲁 1202民初 2887号原告莱芜市发鑫经贸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鑫泽铜业有限公司 2016年菏长司借字第TX002号人民币 2016 菏长司额字第XZ001号 2016 菏长司额字第XZ001号 2016 菏长司额字第XZ001号 2016 菏长司额字第XZ001号 2016 菏长司额字第XZ001号 2016 菏长司额字第XZ001号 2016 菏长司额字第XZ001号 2016 菏长司额字第XZ001号 2016 菏长司额字第XZ001号 2016 菏长司额字第XZ001号 2016 菏长司额字第XZ001号 2016 菏长司额字第XZ001号 2016 菏长司额字第XZ001号 2016 菏长司额字第XZ001号 2016 菏长司额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借字第XZ001号 2015 菏长司额字第TX002号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美元美元美元美元美元美元15,000,000.0015,000,000.009,988,885.4030,000,000.009,176,015.9821,152,207.6314,489,461.988,807,882.7823,516,952.4626,508,514.4714,628,097.075,842,731.768,647,132.081,722,299.022,330,381.632,321,275.582,339,600.222,165,453.37817,888.65 997,026.16 607,666.50 826,366.50 7,875.00 4,556.69 10,503.92 7,195.28 22,019.71 58,792.38 66,271.29 36,570.24 4,588.98 6,791.60 54.80 70.49 70.22 70.77 65.50 163.58 2015年菏长司企保字第TX003号 2015年菏长司企保字第TX004号 2015年菏长司个保字第TX003号 2015年菏长司抵字第TX001号 2015年菏长司企保字第TX003号 2015年菏长司企保字第TX004号 2015年菏长司个保字第TX003号 2015年菏长司抵字第TX001号 2016年菏长司企保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个保字第XZ001号 2014年菏中银长抵字0307号 2015菏长中银司抵字XZ0305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2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补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企保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个保字第XZ001号 2014年菏中银长抵字0307号 2015菏长中银司抵字XZ0305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2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补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企保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个保字第XZ001号 2014年菏中银长抵字0307号 2015菏长中银司抵字XZ0305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2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补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企保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个保字第XZ001号 2014年菏中银长抵字0307号 2015菏长中银司抵字XZ0305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2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补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企保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个保字第XZ001号 2014年菏中银长抵字0307号 2015菏长中银司抵字XZ0305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2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补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企保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个保字第XZ001号 2014年菏中银长抵字0307号 2015菏长中银司抵字XZ0305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2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补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企保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个保字第XZ001号 2014年菏中银长抵字0307号 2015菏长中银司抵字XZ0305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2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补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企保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个保字第XZ001号 2014年菏中银长抵字0307号 2015菏长中银司抵字XZ0305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2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补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企保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个保字第XZ001号 2014年菏中银长抵字0307号 2015菏长中银司抵字XZ0305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2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补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企保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个保字第XZ001号 2014年菏中银长抵字0307号 2015菏长中银司抵字XZ0305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2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补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企保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个保字第XZ001号 2014年菏中银长抵字0307号 2015菏长中银司抵字XZ0305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2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补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企保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个保字第XZ001号 2014年菏中银长抵字0307号 2015菏长中银司抵字XZ0305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2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补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企保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个保字第XZ001号 2014年菏中银长抵字0307号 2015菏长中银司抵字XZ0305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2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补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企保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个保字第XZ001号 2014年菏中银长抵字0307号 2015菏长中银司抵字XZ0305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2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补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企保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个保字第XZ001号 2014年菏中银长抵字0307号 2015菏长中银司抵字XZ0305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2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补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企保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个保字第XZ001号 2014年菏中银长抵字0307号 2015菏长中银司抵字XZ0305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抵字第XZ002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字第XZ001号 2016年菏长司动抵补字第XZ001号 山东天圆铜业有限公司、东营金玺铜业有限公司、王成明0.00 山东泰信纺织有限公司2016年东城借001号2016年东城借002号2015年东城额018号2015年东城额018号2015年东城承003号2015年东城额018号2015年东城额017号2015年东城额017号2015年东城额017号2016年东城借009号2016年东城额007号2015年河口额007号 2016年菏长司借字第TX001号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2015年东城额025号;2015年东城借025号人民币 2015年东城额025号;2015年东城借030号人民币 2015年东城额025号;2015年东城借034号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25,000,000.005,000,000.0015,765,000.0012,945,000.009,000,000.0012,060,000.005,718,343.4414,849,150.8621,418,571.6030,000,000.0040,000,000.0030,000,000.0050,000,000.00533,024,845.4229,996,000.76 1,060,504.86 723,634.46 1,559,221.94 371,540.92 949,211.21 1,153,202.29 414,620.42 1,139,702.26 1,701,290.44 1,906,186.01 2,521,293.09 1,825,361.09 1,282,626.19 2,511,089.33 2015年东城额保018-2号;2015年东城额保018-3号;2015年东城额抵018号 2015年东城额保018-2号;2015年东城额保018-3号;2015年东城额抵018号 2015年东城额保018-1号,2015年东城额抵018号 2015年东城额保018-1号,2015年东城额抵018号 2015年东城额保012-2号;2015年东城额抵012号;2015年东城承质003号。 2015年东城额保018-1号,2015年东城额抵018号 2015年东城额保017号 2015年东城额保017号 2015年东城额保017号 2015年东城额保008-1号36,969,644.012016年东城额保007-1号、2016年东城额保007-2号、 2015年河口额保007号、2015年河口额抵007号 2015年菏长司企保字第TX003号 2015年菏长司企保字第TX004号 2015年菏长司个保字第TX003号 2015年菏长司抵字第TX001号 山东金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营鹏杰色织有限公司 山东天信集团有限公司 主合同文书编号2016年东城借029号 币种 人民币 截止2017年6月2日账面本息金额本金8,000,000.00 利息 258,891.91担保合同编号 2016年东城额保011-1号;2016年东城额保011-2号 2015年东城额保025-1号、2015年东城额保025-2号、2015年东城额保025-3号 2015年东城额保025-1号、2015年东城额保025-2号、2015年东城额保025-3号 2015年东城额保025-1号、2015年东城额保025-2号、2015年东城额保025-3号 担保人 山东天圆铜业有限公司、崔殿文 山东金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营鹏杰色织有限公司 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东营鹏杰色织有限公司 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天圆铜业有限公司 山东天圆铜业有限公司 山东天圆铜业有限公司 山东天圆铜业有限公司、山东天信集团有限公司、崔殿文夫妇 山东天圆铜业有限公司、山东天信集团有限公司、崔殿文夫妇 山东天圆铜业有限公司、山东天信集团有限公司、崔殿文夫妇 东营金茂铝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东营金茂铝业高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天圆铜业有限公司 山东天圆铜业有限公司、东营金玺铜业有限公司、王成明 垫付诉讼费等折合人民币0.000.000.000.000.000.00山东天信集团有限公司、张爱民、王哲、毕玉梅山东天信集团有限公司、张爱民、王哲、毕玉梅山东天信集团有限公司、张爱民、王哲、毕玉梅山东天信集团有限公司、张爱民、王哲、毕玉梅山东天信集团有限公司、张爱民、王哲、毕玉梅山东天信集团有限公司、张爱民、王哲、毕玉梅山东天信集团有限公司、张爱民、王哲、毕玉梅山东天信集团有限公司、张爱民、王哲、毕玉梅山东天信集团有限公司、张爱民、王哲、毕玉梅山东天信集团有限公司、张爱民、王哲、毕玉梅山东天信集团有限公司、张爱民、王哲、毕玉梅山东天信集团有限公司、张爱民、王哲、毕玉梅山东天信集团有限公司、张爱民、王哲、毕玉梅山东天信集团有限公司、张爱民、王哲、毕玉梅山东天信集团有限公司、张爱民、王哲、毕玉梅山东天信集团有限公司、张爱民、王哲、毕玉梅 山东天圆铜业有限公司、东营金玺铜业有限公司、王成明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致下列债务人:截止目前,你在我行结欠的人民币借款一直未予偿还,现公告向你进行催收,请抓紧筹措资金,立即向我行履行偿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的义务,否则你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此公告!山东临沂河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湖支行 2017年8月21日序号12345678910 借款人名称谭玉宝徐九才韩振金李全忠刘传兴王信福王茂友孙运刚褚宝军 临沂富泰食品有限公司发放日期2006-05-292005-06-062004-03-221998-09-232000-12-172005-05-311987-06-221990-10-302006-08-312013-8-31到期日期 2006-11-05 2005-12-06 2004-04-02 1998-12-23 2001-12-17 2005-11-30 1987-12-20 1991-04-30 2007-02-05 2015-8-24合同金额 70000 15000 720000 50000 86000 95000 15000 13400 280000 1,650,000.00贷款本金余额 49,624.66 14,119.98 289,999.00 48,600.00 84,008.73 74,392.58 14,800.00 13,400.00 280,000.00 1,649,474.00担保人名称周文富、梁培伟、徐玉峰徐文征、徐文玺张伟高西峰张俊松、沈玉兵孟现君、王友英、郭佃学王茂启王廷珍厉夫涛、厉彦明 临沂威奥食品有限公司,临 沂天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张钦奎,张从晴,王发平,张钦振合同号河八农信借字2006第1367号 河八农合行借字2005第1794号河八农信借字2004第856号河八农信借字1998第81号河八农合行借字2001第772号河八农信借字2005第1691号河八农信借字1990第90号 河八农信借字2006第2057号河八农合行流借字2013年第1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