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均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借款人):
王雪然、张鑫(保证人): 赵玉明(抵押人): 根据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与烟台市浦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受让方)于2016年9月29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已经将你方与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大街支行于 2014 年 10 月15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权益依法转让给受让方,请你方直接向受让方履行法定义务。 通知人: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大街支行 2016年11月28日 序号1234借款人莱州市银裕水产有限公司莱阳市旺润食品有限公司莱州市景辉铁艺有限公司烟台瑞海食品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编号 烟银 2014110110600000013 号 烟银 2015110111300000115 号 烟银 201453508780003064号 烟银 2015110111300000117 号 借款本金(元)490000030000006000003000000担保人卞胜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台支行已将依法拥有有的下列债权(见下表)及与债权相关的全部权利和利益转让给烟台市浙顺商贸有限公司,现将债权转移的事实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并催收借款款人、担保人或承债主体立即向烟台市浙顺商贸有限公司清偿债务,履行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及相关附属权益文件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应的担保责任。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台支行 2017 年6月 20 日张永辉 初秀龙、李福娟、莱阳市慧鸿食品有限公司、 莱阳市阳光食品冷藏厂、莱阳优润食品有限公司 担保合同编号 烟银 201353508780203187号 烟银 2015110111300100265 号 烟银 2013110111300100264 号 烟银 201253508780203073号 徐世平、于翠英、莱阳市慧鸿食品有限公司、 莱阳市阳光食品冷藏厂、莱阳优润食品有限公司 烟银 2015110111300100269 号 烟银 2015110111300100268 号 (责任编辑:fz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