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05318291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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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9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053182918609

时间:2017-12-19 23:08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孙立池:本院受理刘长起诉你与宋成艳、滕正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
    孙立池:本院受理刘长起诉你与宋成艳、滕正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孙真本、王桂香:本院受理原告宫垂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410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晟达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爱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346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王星、王心竹、青岛兴旺包装有限公司、青岛永泽苑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志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刘杰、孙磊:本院受理曹显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王忠章: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丽惠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是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吴暖: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丽惠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是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刘巧桢: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30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恒生源集团建设有限公司、青岛宝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孙积福诉你们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徐文龙:本院受理孙加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2017)鲁0282民初4664号一案现已作出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杜敏:本院受理焦玉荣诉你确认合同效力纠纷(2017)鲁0282民初3898号一案现已作出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孙振飞、孙金世、王玉平、青岛合德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7)鲁0282民初3017号一案现已作出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澳润百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红卫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64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澳润百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少武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64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陈卫菊、牟升智、仇秋玲、仇恩格、江红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通济支行马山分理处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48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曹永蘅:本院受理于奎良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万金兰:本院受理石永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天鸿钢结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峰诉你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是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孙云光: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4813号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民事审判二庭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李愿道、辛淑玲、李思道、刘中宏: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华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华晟成索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姜林: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硅谷核心区支行丰城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2民初123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华永利: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247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晓义: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248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岩: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250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晓艳: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251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郭大伟: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252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奎杰、周建好: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253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范延良: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255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周爱波: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256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闫玲义: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257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京发包装有限公司、于春京、于海、董家美:本院受理原告仲利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租金、逾期利息及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相关的诉讼费用;3、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咸慧:本院受理原告田明贤诉被告赵书华、被告咸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二被告返还原告超额支付的借款本金786751元及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以786751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2、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增加诉讼请求要点:判令二被告返还原告超额支付的借款350000元及以35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9月20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建海:本院受理原告市南区小南国酒家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50000元;2、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曲宁:本院受理原告单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20万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3.4万元;3、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吴彬:本院受理原告赵洪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付借款本金12万元及利息从借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计算偿付截止到付清全款之日止;2、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毕民传: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与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34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逄金、赵秀云:本院受理原告季春先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9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凡夫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天伊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29.5万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涛:本院受理原告侯文斌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6民初25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李鑫:本院受理原告王元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25民初2700号民事判决书(准许王元与李鑫离婚;婚生女由王元抚养,抚养费自担;李鑫可随时探望孩子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阳县人民法院

    高军:本院受理黄玉国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621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144000元。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4月3日下午14:00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庞玉梅:本院受理的原告闫允慧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24民初1307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被告庞玉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闫允慧办理平房权证城改字第01043-18号房产的过户手续。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闫允慧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被告张帅、李芸芸:本院受理济南市历下区鲁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2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万事达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东省寿光市金达莱肥料有限公司、寿光市宏威肥业有限公司、潍坊恒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寿光精益木业有限公司、寿光市鹏朔维根斯包装有限公司、寿光市华达美太阳能有限公司、寿光市四维家具有限公司、张金凤、柴福广、杨金玉、李玉峰、董艳芳、牟树龙、韩芹、王桂兰、徐本社、陈金凤、郑伟伟、赵东顺、陈淑香、王兰菊、伦英: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寿光市金达莱肥料有限公司、寿光市鹏朔维根斯包装有限公司、寿光市宏威肥业有限公司、潍坊恒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寿光市四维家具有限公司、山东万事达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陈金凤、郑伟伟、牟树龙、韩芹、李玉峰、董艳芳、王兰菊、伦英、柴福广、杨金玉: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4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寿光市华诚农业设施有限公司、张金刚: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4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寿光春明纸业有限公司、山东泰来化学有限公司、刘敬明、刘建梅、张金洋、沈保芹: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4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寿光聚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寿光市华诚农业设施有限公司、张金刚、刘志海: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5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三信织业有限公司、山东信诺塑胶有限公司、胡尚文、张玉梅、代学军、郝绝平、陈晨、陈强: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8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环球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凌飞、李炳海、李昊、崔超、李亭亭、郭晓敏、乜潇滢、王发、刘秀琪诉你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17)鲁0191民初451、452、453、454、455、456、457、458、45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东城岐山庄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牛旺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东城岐山庄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民初13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金梅玉、济南启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徐以波、济南建工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胥传琪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57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袁永丽:本院受理原告韩自华与被告袁永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本院向你邮寄送达拒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53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1、被告袁永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韩自华违约金(以借款本金22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自2015年8月14日起计算至袁永丽实际给付之日止);如未能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李健、张侠: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被告李健、张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7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李延勇、陈丽: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被告李延勇、陈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7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李善军、叶朝初: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被告李善军、叶朝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7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刘丽娜: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被告刘丽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5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淄博鑫峰纤维材料有限公司、山东百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沂源县远东实业有限公司、沂源万盛隆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山东省沂源县舜天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杨玉海、刘在花、毕四海、张静、刘金山、康成霞、耿启峰、唐孝凤、冯艺英、齐元江: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8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商和云:本院受理原告傅欣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808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吴京涛、代宇晨:本院受理原告威海诚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736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命祥:我院受理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诉你及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的起诉状副本、本院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十四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栗善磊、刘春丽、丁燕春、张元峰、耿广军、吕晓莉、济南旺竹商贸有限公司、济南文峰食品有限公司、济南绿达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3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梁山宝通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山东省梁山县光明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大桥涂料有限公司,山东威特立邦匡山设备有限公司,梁山四平亿利德专用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曹景前,刘淑珍,曹务隆,张军艳,程卫民,高慧,陈清坤,方婷婷,赵玉新,王军: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8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齐河县鲁建铸造有限公司、齐河众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齐河雪王子制冷电器有限公司、齐河建发机械有限公司、山东亿源照明有限公司、张立民、谯玉萍、李贵忠、杨丽华、田昭山、张洪梅、贾林、崔长琴、边加涛、白延芝: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8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长城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晓红诉你方(2015)历城商初字第1788号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崔娟、赵军芝:本院受理原告李迎雪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张红丽、牛治国: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8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韩会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同聚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韩会林向原告山东同聚商贸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45922.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二、被告韩会林向原告山东同聚商贸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3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三、驳回原告山东同聚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420元,由原告山东同聚商贸有限公司负担977元,由被告韩会林负担7443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峰:本院受理深圳市赢时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55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劲松:本院受理原告济南物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劲松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民初21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凤清、范传伟:本院受理原告刘水诉被告王凤清、范传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两被告给付原告租赁费11000元;逾期违约金11000元;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郭长来、左李丽:本院受理原告李伟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43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内容为:一、被告郭长来、左李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李伟林借款本金53.7万元。二、被告郭长来、左李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李伟林以6.2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7月11日起、以8000元为基数,自2014年7月22日起、以6000元为基数,自2014年8月1日起、以16.1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10月9日起、以3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3月16日起分别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三、被告郭长来、左李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李伟林律师代理费2万元。案件受理费12104元,保全费4720元,均由两被告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杨丙生: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及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2017)鲁0112民初6455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26日14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龙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广播电视台与被告山东龙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5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骆文东、山东腾骐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们(2017)鲁0112民初6900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26日10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康平、张健: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们及山东七里堡置业有限公司(2017)鲁0112民初6901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26日9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宋斌、宋染染: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石方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112民初628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等。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23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郭涛、郭学瑞、济南三川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熙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举证通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当事人自助服务系统使用说明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郑伟民: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66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银浩机械有限公司、泰安市正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泰安昊越服饰有限公司、王志刚、程世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5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元峰、丁燕春、济南绿达商贸有限公司、高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9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泰安和顺钢制品公司、肥城锐锋工贸有限公司、山东大庚玻纤有限公司、李明国、刘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7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孟繁刚、陈俊清、王士芹、孟波、仇英姿、济南长城锅炉配套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双隆电站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济南盛鑫达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济南盛硕工贸有限公司、济南博大铁塔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7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惠霞、张连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6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惠霞、张连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6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玉国、刘静、张岩、张卫红、济南快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2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金都大展集团有限公司、李咸伦、翟先珍、山东新安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银冠实业有限公司、山东中瑞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5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梅晓峰、董群: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7878号原告李海涛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四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商建辉、赵培兰、王宪凤、商建业、商建明、张学文: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6918号原告山东裕基工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商建辉、赵培兰、王宪凤、商建业及第三人商建明、张学文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追加被告申请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审判庭(南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谦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耀微玻璃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青北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山东丽村热电有限公司、山东永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和盛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帅雪忠、侯岁: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3694号原告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审判庭南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孟波、仇英姿、李洪福、杜佳芝: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7625号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润丰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四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洪建、李学芹、马洪乐、李强、金吉成、黄延萍: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7624号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润丰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四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庆财、孙灵娟、刘亮、孙明敏: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4943号原告何锐诉被告王庆财、孙灵娟、刘亮、孙明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审判庭(南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长华、董敏、济南齐塑工贸有限公司、济南和润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7569号原告济南邦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四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众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成来成往贸易有限公司、李义、李群、李勇: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1942号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9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孔镇;孙序强;郭策;济南辰锦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4992、4910、4994、5133号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诉你们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992、4910、4994、51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罗华聪、王春丹: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4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海天实业有限公司、济南乐生佰医药有限公司、济南秋硕商贸有限公司、济南美乐生日用品有限公司、济南顶拓电气有限公司、王国柱、丁丽、赵立立、丁志波、赵延伟、肖萍、董峰、王克春、张明哲、王晓丹: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5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勇、李鸿钊: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5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闫花风、永年县宇翔汽车运输队:申请执行人张加祥与被执行人永年县宇翔汽车运输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张加祥向本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申请追加闫花风为本案被执行人。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5执异2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为:追加闫花风为本案被执行人,并向申请执行人张加祥履行本院(2013)天民三初字第178号民事判决书项下永年县宇翔汽车运输队应承担的法律义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裁定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济南前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冠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济南平顺达商贸有限公司、麻光明、刘江华、尹曰昌、刘玲玲: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8042号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润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树卿、侯园园、马文君、济南法罗西际贸易有限公司、济南布根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候玉玲与被告李树卿、侯园园、马文君、济南法罗西际贸易有限公司、济南布根经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19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李树卿偿还原告侯玉玲借款本金190万元。二、被告李树卿支付原告侯玉玲借款利息,以19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8月17日始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息2%计算。三、被告李树卿支付原告侯玉玲律师代理费18000元。以上一、二、三条所判款项,均限被告李树卿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四、被告侯园园、济南布根经贸有限公司、济南法罗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上述一、二、三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马文君对上述一、二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李树卿追偿。五、驳回原告侯玉玲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28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均由五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刘宗礼:本院受理原告郑俊杰与被告刘宗礼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49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吕朝鑫:姜明诉吕朝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市民初字第295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吕朝鑫未在法定期限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申请人姜明向本院申请立案执行。本院在执行该案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吕朝鑫发出(2017)鲁0103执恢17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传票,责令被执行人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但被执行人吕朝鑫至今未履行。本院于2017年10月16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被执行人吕朝鑫名下位于济南市市中区陈庄大街3号1-501室房产(房产证号:省直084583)进行拍卖。买受人杨树红(身份证号:370111196810193525)以758874.4元竟得。本院于2017年11月6日作出(2017)鲁0103执恢17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位于济南市市中区陈庄大街3号1-501室房产(房产证号:省直084583)归杨树红(身份证号:370111196810193525)所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被执行人吕朝鑫于2017年12月13日前将上述房屋腾空,交付给买受人杨树红(身份证号:370111196810193525)。逾期仍拒不执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因强制腾房而产生的费用将由被执行人自行承担。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临清市聚力养殖有限公司、仇红永:本院受理原告日照丹富士饲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2民初642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日照友厚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澜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乔盛金属有限公司、净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张华、郭雯娟、徐正财、张淑玲、日照富瀚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已依法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与你们(2016)鲁1102民初2564号、2566号、2568号、2569号和2571号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五案,执行案件编号为(2017)鲁1102执2695号、2699号、2701号、2704号和270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们自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并履行上述案件的法律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对你们的涉案财产予以处置,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你们自行承担,对上述案件在执行期间所涉及的相关事项本院不再另行公告。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李春燕、王东:本院执行的申请人申加峰与被执行人李春燕、王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2执1465号执行通知书(裁定书、决定书等),责令你们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履行通知书(裁定书、决定书等)确定的义务;向申请人申加峰支付借款本金100万元、利息及承担诉讼、执行费用。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郑国凡: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昌法与被执行人郑国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郑国凡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对被执行人郑国凡所有的日照市岚山区明珠时代广场2号楼1单元2303室房产进行拍卖。经委托询价,上述房产的市场参考价为52.80万元。现向你公告执行裁定书(拍卖)、询价报告书及该房产拍卖相关事项和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至本院提出,并领取案件相关材料。逾期不提出异议亦不履行还款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房产以偿还债务。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李敏、陈凤云:本院受理王彦省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陈长暖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3民初13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巨峰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费守华:本院受理原告范玉芳与被告费守华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17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龙商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许加春诉山东龙商物流有限公司、邬中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3民初16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李慎红:本院受理田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巨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李永强:本院受理刘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02民初460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日照恒泽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金马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日照恒泽商贸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安静、尹言华:本院受理原告孙克芳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臼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安静、尹言华:本院受理原告梁启顺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臼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赵胜吉、辛本翠:本院受理原告崔秀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宁瑞凯:本院受理原告李玉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鲁1122民初45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孙义润: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宋树星、孙守职、孙守家、孙守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22民初21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碁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莒县人民法院

    万克海、万克正: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万志搞、万克欣、万克海、万克其、万克正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22民初357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莞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王乃功、王乃坤、王乃玉: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乃功、王乃坤、王乃祥、王乃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22民初38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莞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王乃坤、王乃玉、曹令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乃坤、王乃祥、王乃玉、曹令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22民初357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莞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王乃玉、王乃坤、曹令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乃玉、王乃坤、王乃祥、曹令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22民初353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莞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姜成军:本院受理原告于有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鲁1122民初20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张永远、张永伟、张永凯:本院受理原告林彦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鲁1122民初521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张宗锋:本院受理滕照鹤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3民初19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常西峰、刘艳:本院受理原告李玉林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23民初32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王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韩小明、李冬冬、盖乃山:本院审理的原告韩小明诉被告李冬冬、盖乃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原告韩小明申请鉴定,在鉴定前,应由你携带有效证件到广饶县人民法院技术室选择委托的专业机构,现依法公告送达(2017)广法技医字第292号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广饶县人民法院

    孙在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91民初282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第一次开庭时间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下同)、第二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下午14时30分,两次开庭均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逯金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91民初2821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第一次开庭时间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下同)、第二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下午14时00分,两次开庭均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泮卫、张立明:本院受理原告马行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91民初206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赵守宝: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高维军、利津县双盈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金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91民初155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民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树松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91民初191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马振龙、马振南: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开发区启田建材商行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91民初198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任长浩:本院受理原告任洪阁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91民初20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鑫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学胜诉被告山东圣泽建设有限公司、东营市鑫盛新能源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姜文静: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91民初18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兴万: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91民初25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高秀美: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91民初18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任秀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下午15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怀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朱相良:本院受理原告董志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之一、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分别定于第2日上午9时00分和第6日上午9时00分开庭(遇节假日顺延),两次开庭均在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赵新峰:本院受理的原告韩海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2民初8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辛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范小芳:本院受理原告孙小明诉你、孙晓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1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辛店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方福、李英兰:本院受理原告闫藏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各1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辛店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胡明朋:本院受理原告周海英与被告胡明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2民初5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魏桂红、陈克刚、山东慧洁漆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闫希顺诉被告魏桂红、陈克刚、山东慧洁漆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荣美、刘长宏、东营市鑫博陶瓷科技有限公司、刘霏:本院受理原告曲欣荣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司法鉴定意见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世强: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根源与被执行人李世强、李永波、张文龙(2012)东民初字第2817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东执字第1113-4号执行裁定书、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培凤、仇道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城投悦来地产有限公司诉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星泉: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海乡与被执行人张星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需对被执行人张星泉(其共有人为边艳红)所有的位于东营市东营区10号73幢2单元402室(房权证号:鲁2017东营市不动产第0004171号)进行评估。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一个周二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届时如不到场,不影响委托工作的进行及效力。评估机构确定后不再另行通知,将直接进行后序程序,直至评估结束。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玉玲:本院在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创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李善娥、马洪波、刘玉玲(2016)鲁0502民初812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02执13号执行裁定书,房地产评估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屹薇:本院受理原告高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孙际珍、黄庆海、山东黄海塑料有限公司、刘红燕、东营五洋盐业有限公司、魏杰、魏知军、东营振宇水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王现华、山东金舜石油装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了原告曾强诉被告孙际珍,第三人黄庆海、山东黄海塑料有限公司、刘红燕、东营五洋盐业有限公司、魏杰、魏知军、东营振宇水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王现华、山东金舜石油装备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张丽华:本院受理张武明与张丽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03执323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载明:将被执行人张丽华经营的位于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政府以北、河口采油厂采油四矿西南方两个海参池子中西侧的一个的使用权(至2027年7月1日),以第二次拍卖的流拍价196758元,交付申请执行人张武明抵偿本院(2016)鲁0503民初59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相应债务。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张显新:本院受理原告崔智家诉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王青龙:本院受理的原告马洪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3民初6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唐凯、黄莹:本院受理原告逯金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3民初16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何俊峰:本院受理的原告杨建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转普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下午二点(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夏斌、李丽:本院受理的原告赵新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转普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8点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被上诉人曾尚勇:本院受理上诉人东营市筑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张晓燕、曾尚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民终79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德泉、李玉爱、东营宏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刘洪明与被上诉人张建明、原审被告宋德泉、李玉爱、东营宏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民终1046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之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长菊、苏会敏、苏会杰、孙秀英:本院受理原告李东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饶县人民法院

    刘长菊、苏会敏、苏会杰、孙秀英:本院受理原告李东平诉被告刘长菊、苏会敏、苏会杰、孙秀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23民初485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广饶县人民法院

    燕增丽:本院受理原告王皓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3民初18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马士庭: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马士庭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3民初32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鞠润田:本院受理原告李俊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23民初348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张小玲、广饶漢 聚轩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奎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3民初34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李红霞、王学英、刘少岭:本院受理原告李旭升诉被告李红霞、王学英、刘少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送达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谢建红、王广: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明与被执行人谢建红、王广(2014)东商初字第285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执字第1954-3号执行裁定书、房地产估价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韩乐亭:本院受理原告鄄城县运输公司诉韩乐亭等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鄄城县人民法院

    李勇: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蔡全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5万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2民初3369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朱保魁、朱春娥、牛玉霞、牛海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2民初3367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黄中海、朱国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王维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2民初4299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李通: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董曦、陶玉香、董雪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5万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2民初4302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丁宪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维锋、吴佩佩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2民初31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郝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秦念彬、董金合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2民初29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姜永彪、陈得永、姜秋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722民初29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蒋磊: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梁德龙、赵利显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2民初29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孙道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忠诚、王维光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2民初29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王龙、孟祥龙: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陶加兴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722民初29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赵爱梅、赵琪: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722民初31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职振友、修玉方: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黄克超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722民初31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邹平明怡家具有限公司、山东鸿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郭思春(身份证号372330 19541012 1511)、郭斌(身份证号372330 198009061536)、韩洪贵(身份证号372300 19661205 3777)、赵登山(身份证号372330196504053796):本院在执行德州天一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们之间的委托贷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第三人武俊青(身份证号371402 19650210 1626)向本院申请变更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本院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02执异170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赵亚军、毕爱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与被告穆春晓、王静静、赵亚军、毕爱军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02民初183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孙增歧、孙玉荣、李天河、王智勇:本院受理原告滨州市滨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9日08:50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200米路西)第十七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史海霞、傅晓昂、滨州市一零一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9日10:00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200米路西)第十六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曲宏雨、王焕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追加被告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9日08:50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200米路西)第十六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汤萍、张国强、滨州市银信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9日14:30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200米路西)第十六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滨州中非沼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滨州市滨城区中小企业投资担保中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16日14:30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200米路西)第十七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封希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10日10:00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200米路西)第十六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郑国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10日08:50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200米路西)第十六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滨州海得富莱曲轴有限责任公司、滨州海得曲轴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滨州新拓自然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追加被告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10日14:30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200米路西)第十六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张会芳、顾爱滨:本院受理原告刘少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12日10:00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200米路西)第十七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张会芳:本院受理原告袁新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10日10:00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200米路西)第十七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刘高峰、巩丽萍:本院受理原告郑树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10日08:50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200米路西)第十七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永昌科技有限公司、赵勇: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平顺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永昌科技有限公司、赵勇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6民初1449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邹平县先远工艺绣品有限公司、刘先远、赵玉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邹平县先远工艺绣品有限公司、刘先远、赵玉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6民初3630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冯超:本院受理原告苏海梅与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明集人民法庭开庭审理。现通知你们按时出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山东省博兴县金海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博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5民初16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肥城市悦祥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袁波、袁翠连、赵雪花、袁氏与你、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孙中华:本院审理原告张进华诉你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5民初31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兆飞:本院受理赵鑫诉你与孙玉丽、王举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279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监督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孙波:本院受理原告胡明彩诉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案号为(2017)鲁0285民初6633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格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马红霞:本院受理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耿明明:本院受理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卫东:本院受理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芳:本院受理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金玉、薛玉葵: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2民初39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正显: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2民初39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杨胜军、毕克芹: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宋龙秋: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杨衡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存强、王海艳: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1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中核能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李庆军、裴春美、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12民初12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惠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乔颜鸿诉你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陈巧红: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夸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14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陈配配: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夸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14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陈国钢: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夸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14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曾瑞: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夸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14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蔡福生: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夸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14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陶自立: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夸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14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孙晶: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夸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14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苏剑军: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夸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14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尚晓娥: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夸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14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秦朋云: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夸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14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冬建: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夸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15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洪勇: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夸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15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兰: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夸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15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铭华: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夸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15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芝: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夸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15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孝海: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夸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15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谭福红: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捷成物流有限公司诉你与范传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2民初90号民事判决书及(2017)鲁0212民初91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崔委、郝风梅: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崔委、郝风梅: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琪、张加宝: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被告张琪、张加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民初3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吴兴艳、胡艳杰: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被告吴兴艳、胡艳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民初3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白永军、包玉荣: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被告白永军、包玉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民初3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庄红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2民初403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百仕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颜闽菁诉你单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2016)鲁0212民初24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百仕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栗英言、齐力杰诉你单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2016)鲁0212民初28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石岩: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瑞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212民初24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赵丽: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瑞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212民初24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地恩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牡丹江轴承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2017)鲁0212民初23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鲁淑维、张秋芝、张勇、青岛碧绿园绿化中心:原告刘远生诉被告鲁淑维、张秋芝、张勇、青岛碧绿园绿化中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民初42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照旭工程有限公司、袁红旭: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震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照旭工程有限公司、袁红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鲁0212民初17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胜东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原告陈辉与被告顾健、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及第三人东营市胜东防水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2民初21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青东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宋振鸿:本院受理原告曲先坤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12民初24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诸城市豪盛纺织品有限公司、徐庆磊、赵庆玲:原告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诸城市豪盛纺织品有限公司、徐庆磊、赵庆玲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民初4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百仕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门人众诉你单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2017)鲁0212民初23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永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民初30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薛丽慧、刘明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民初30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栾复存: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民初30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于晓: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民初30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霍允宝: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民初30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杨萍:本院受理原告张永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民初26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永生:原告崂山区海上雅典娜酒店诉被告王永生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民初2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文刚、张香、青岛天一嘉木置业有限公司: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被告张文刚、张香、青岛天一嘉木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12民初40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殿鹏、王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2民初194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姜杉、郑国德、于京磊:本院受理原告綦建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2民初201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徐宇星:本院受理原告崂山区好佳美居建材经营部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2民初195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谢春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江韶、潘桂荣: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晓南、李燕平: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被告刘晓南、李燕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12民初31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艳丽、范乃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海暗、李亚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睿石振邦建材有限公司、青岛凯旺工贸有限公司、张凯钟、宋娜、魏叶邦、刘振华、方延文、王伟伟: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流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4民初16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栾丽丽、徐恭臣: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4民初12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孙习香、王森业: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诉你们及被告青岛天一明峰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4民初12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坤旭工贸有限公司、青岛瑞乾电子有限公司、宗成进、李淑英、郝代武、纪瑞敏: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夏庄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4民初31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源森木业有限公司、青岛坤旭工贸有限公司、尹知才、栾瑞雪、宗成进: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夏庄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4民初33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夏庄无公害蔬菜有限公司: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夏庄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4民初33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坤旭工贸有限公司: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夏庄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4民初31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夏庄无公害蔬菜有限公司、栾桂红、徐明、青岛瑞乾电子有限公司、郝代武、纪瑞敏、青岛坤旭工贸有限公司、宗成进、李淑英: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夏庄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4民初32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范振海:本院受理原告于谨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4民初27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孙青刚:本院受理原告金延令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4民初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巨鲸化工有限公司、青岛格瑞药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城商初字第1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顾伟:你与申请执行人顾建继承纠纷一案,现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7)鲁0214执247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限制消费令,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6)鲁0214民初212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如逾期不履行,或未报告财产,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董全钢、董文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金莱顿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97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

    韩喜选、梁波:本院受理原告苗福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邢云禄:本院受理原告林永善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347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李世强:本院受理原告田玉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330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张兵兵、刘滨、李玉香:本院受理王站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宋志明、孙佩佩、周学斌:本院受理房永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刘鹏鹏、王彩玲:本院受理谭翠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附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陆云霞:本院受理周衍存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25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周衍存与你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刘禹: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通济支行服装市场分理处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执行通知书、限期申报财产令等执行材料,以及《房地产估价报告书》、《拍卖情况报告书》、回赎通知书、限期腾出房产通知书各一份。以上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方舟服饰有限公司、毛森、青岛卓宜服饰有限公司、朴龙锡、丸久(青岛)时装有限公司、于声利、朱永强:本院受理的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诉你们与青岛双林江铃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孙夕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12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毛森、刘美芝:本院受理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2民初131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李刚、段媛媛:本院受理原告李祥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恒昊贸易有限公司、王惠丽、李锟:本院受理原告王天堂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6840号民事裁定书、(2017)鲁0282民初68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2017)鲁0282民初6840号民事判决书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民事审判二庭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永泰佳业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上升天地物流有限公司诉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孙邦君:本院受理原告吕良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管振呈:本院受理原告黄崇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王明明:本院受理原告潘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王连生、尹付秀:本院受理原告姜功先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吉正明: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厚德典当有限公司诉你及被告韩雪、宋锐典当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3民初1085号民事裁定书和被告宋锐的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和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青岛胜利广场商贸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武装部与青岛李沧区祥阖敬老院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追加你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并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判令被告腾空并返还位于振华路57号房屋,并支付自2016年1月1日起至腾房之日止的占用费暂计238575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参加诉讼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徐鲁、青岛瑞泰信安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同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53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盛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青岛聚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乔绪义、乔淑华、徐亚楠与被告青岛日昇 源置业有限公司和你们、第三人青岛市公安消防局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授权委托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李村法庭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述案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青岛柳濑船舶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凯瑞达铸钢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以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柳濑船舶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海富阀门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以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柳濑船舶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喜钰顺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以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刘艳、于建海、孙永芳:本院受理原告左伟波诉你们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5民初16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宋燕桂:本院受理原告刘裕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3民初364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裕借款本金33000元及相关利息;诉讼费、公告费由你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青岛华珠服装厂、青岛胶南联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济南德丰联合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王利俊向本院申请变更其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执异22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陈升花、刘炳林:本院在执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朱卉向本院申请变更其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执异53号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胶南市电解铜厂:本院在执行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山东中汽联大客车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变更其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执异54号执行裁定书,限你公司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怡怡食品厂、胶南市饮食服务公司:本院在执行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山东中汽联大客车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变更其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执异55号执行裁定书,限你公司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胶南市机井队:本院在执行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山东中汽联大客车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变更其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执异56号执行裁定书,限你公司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客车厂、胶南市汽车修理总公司:本院在执行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山东中汽联大客车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变更其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执异57号执行裁定书,限你公司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胶南市物资服务公司、胶南市物资总公司:本院在执行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山东中汽联大客车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变更其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执异58号执行裁定书,限你公司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徐洪锋、王敏:本院受理原告王迎诉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薛桂春:本院受理原告侯连香诉被告薛桂春、石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法庭开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尚:本院受理原告薛玉娟与被告李尚、高宇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战风霞: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恒信城市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战风霞、刘国宏、陈颖、战洪桥、赵广乾、杨宗霞、战风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海华、巨野县国峰运输有限公司、王士东、青岛中润监测有限公司、耿前进、青岛都发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211民初6713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巡回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世军:原告张成勇诉被告刘世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民初91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朱彬: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东方国际劳务合作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民初77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薛家岛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兆武、徐全霞:本院受理原告李长城诉你等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103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兆武、徐全霞:本院受理原告李长城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10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白宇、申蓓:本院受理原告闫洪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民初9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薛家岛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邢梅玲:本院受理原告许元成、许元来、许元芳、许元琴、薛连彩、薛光森、薛光林与被告邢梅玲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2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立运、王如训、焦爱芹: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泰成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与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64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石桂昌、李先菊: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泰成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与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69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仕营、魏广燕: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泰成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72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保税物流园区康森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比德索耶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及淄博汇泰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及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金龙:本院受理原告张展洋与被告刘金龙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的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隐珠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起田服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肖长奎与被告青岛起田服装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131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赵吉升、王文正:本院受理原告臧纪新与被告赵吉升、王文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48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211行审374号行政裁定书。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211行审373号行政裁定书。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乐购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青岛乐购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青岛乐购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211行审337号行政裁定书。青岛乐购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卓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荆涛诉你单位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卓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宇诉你单位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姚巧玲、姜锋、姜照田、青岛泰亚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4)南民初字第8207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责令你们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并依法申报财产,逾期视为送达。如公告期满后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姚巧玲设定抵押的即墨市鹤山路178号、即墨市大同步行街北阁段44号房产;被执行人姜锋设定抵押的即墨市嵩山一路99号隆福名居1号、3号网点,以抵偿债务。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许邦理、蔡素梅、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8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崔福利: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贷款本息;2、对抵押物优先受偿;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洪文、王静静、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8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莉、王月强、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8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史卫波、李靖玉、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8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祖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欠款本息人民币47679.75元及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2、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及其他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十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海燕、官旭宁、山东华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古田路支行诉被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建利: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迟元来:本院受理原告胡俊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9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春雷、李延红:本院受理原告王翠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8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然:本院受理原告高卉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41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市骏成食品有限公司、潘瑞芹、乔先忠、潘福君、王芳、潘学举、冷卫卫、赵洪岩、陈平: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青岛市骏成食品有限公司、被告潘瑞芹、被告乔先忠、被告潘福君、被告王芳、被告潘学举、被告冷卫卫、被告赵洪岩、被告陈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6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魏琰鄣、魏振坡、范秀美、聂元锋、高兴英、孙金燕:理原告青岛信安典当有限公司诉魏琰鄣、魏振坡、范秀美、聂元锋、高兴英、孙金燕、青岛宁泰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恒泰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典当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760号民事裁定书(管辖异议)。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魏琰鄣、魏振坡、范秀美、聂元锋、高兴英、孙金燕:上诉人青岛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2017)鲁0202民初1760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魏琰鄣、魏振坡、范秀美、聂元锋、高兴英、孙金燕: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信安典当有限公司诉魏琰鄣、魏振坡、范秀美、聂元锋、高兴英、孙金燕、青岛宁泰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宁泰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恒泰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典当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第一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当金本金人民币100万元;2、判令第一被告立即向原告给付剩余综合费用766800元、利息85200元(自2014年11月13日至2017年3月13日期间),并判令第一被告自2017年3月14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当金100万为基数分别按照月综合费率2.7%、月利率0.3%标准给付原告综合费用和利息;3、判令第一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逾期违约金603900元(自2015年5月12日至2017年3月13日),并判令第一被告自2017年3月14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当金100万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九标准给付原告;4、判令第一被告立即向原告给付因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62513元;5、判令原告对第一被告所有的位于胶州市新城区水岸府邸东区12号楼2单元1701户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6、判令被告二至九对上述当金本金、综合费用、利息、逾期违约金、律师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7、判令诉讼费、公告费由九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巩福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1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曹阿寅: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被告支付利息;3、原告对被告车辆优先受偿;4、本案诉讼费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毕玉芳袁君袁臣安黎明:本院受理上诉人青岛中源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就(2017)鲁0202民初163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纪庆:本院受理原告梁世凯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5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阜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天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丽丽、原告谭宁与被告青岛阜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青岛天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单位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28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潍坊铭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洪松与被告潍坊铭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已支付的合同款58000元及违约金174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宋钢、刘伟: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宋钢与被执行人刘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异议人李丽萍向本院提出异议,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执异150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姜发军、李翠翠、王伟、唐晓、青岛德盛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6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清洲化工有限公司、韦清洲: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红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原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营业部)诉你们与青岛海湾水泥有限公司、郑军、史玉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3)南民重字第300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监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清洲化工有限公司、韦清洲: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红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原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营业部)诉你们与青岛海湾水泥有限公司、郑军、史玉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青岛海湾水泥有限公司不服本院(2013)南民重字第30006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九十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英祺首席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审原告青岛英派斯(集团)有限公司诉原审被告青岛森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申诉书、变更被告申请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永恒通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宗伟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与辛克刚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南商初字第301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吴伟平、吴晓婧:本院受理原告徐安荣诉你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依法分割被继承人钟海虹的遗产100万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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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洪春: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与被告张洪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1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冯天华: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与被告冯天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1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秀梅:本院受理执行的(2015)南执字第1930号申请执行人张林与被执行人刘秀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5)南执字第1930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刘秀梅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9号3栋403户房产;二、青岛德融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依法对该房产进行评估,并出具青德融估字第QF2017074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确认上述房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02.64万元。现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估价报告中关于涉案物品的评估结果。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常惠: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信用卡欠款本息共计86503.93元(截至2016年8月18日),欠款本金78244.73元,利息3333.11元、滞纳金1448.61元、手续费3477.48元,各项费用按《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至清偿之日止;2、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姜政旭: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共同偿还截至2017年8月9日的借款本息423698.88元以及自2017年8月1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按照合同约定的利息(含罚息、复利);2、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21185元,及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等其他原告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正千: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金92845.34元,利息、罚息3783.99元(暂计至2017年7月27日)及以92845.34元为基数,自2017年7月28日起算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2、本案的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各项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武昕: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金157053.20元,利息、罚息5902.56元(暂计至2017年7月26日)及以157053.20元为基数,自2017年7月27日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2、本案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各项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冠军: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金190000元,利息、罚息24197.13元(暂计至2017年8月1日)及以19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2日起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2、本案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各项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史爱国: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金212700元及以212700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17年7月26日的利息1357.91元、罚息17811.52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廷勇: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金211175.39元及以211175.39元为基数,日利率0.01789% 计算,直至还清全部本金之日的罚息、复利(暂计至2017年8月6日的罚息9484.11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睿: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金162000元及以162000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17年7月26日的利息7853.81元、罚息11266.71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吕建立、姚秀丽: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二被告承担诉讼费;判令二被告归还原告贷款本金人民及利息、逾期利息(支付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以贷款本金及利息之和为基数按照同期执行贷款利率上浮50%计付;对被告牌号为鲁B201F8享有优先受偿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昭良、王同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刘昭良和王同燕共同偿还本金993572.8元,利息260699.98元、违约金70277.58元(2017年6月20日之后的利息按约定计算);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光青: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刘光青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520807.84元、截止至2017年7月30日的利息人民币102850.96元,罚息人民币23809.99元,上述共计人民币647468.79元;2、判令原告对刘光青抵押的位于开发区江山南路660号10栋1单元2号楼101号的房产的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有限受偿权;3、请求依法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及其他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肖漫漫: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肖漫漫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358557.96元、截止至2017年7月30日的利息人民币32157.12元,罚息人民币3929.91元,上述共计人民币394644.99元;2、判令原告对肖漫漫抵押的位于开发区源江路26栋6单元2号楼201号的房产的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有限受偿权;3、请求依法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及其他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焦峰、邢淑霞: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息共43365;2、支付原告律师费 2600 元;3、原告对抵押车辆鲁BX270N 享有优先受偿权;4、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翠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鑫汇得防腐保温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翠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13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姚长茂、郑姿菊: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8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胡保锐: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8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姚长茂、郑姿菊: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8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本周、兰文: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3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莱州市奥晟机械有限公司、马风椿、滕宁宁、滕洪臣、王进梅、莱州市鹏洲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曲晓军、曲宏艳、莱州市沙河镇合隆机械厂: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莱州市奥晟机械有限公司、马风椿、滕宁宁、滕洪臣、王进梅、莱州市鹏洲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曲晓军、曲宏艳、莱州市沙河镇合隆机械厂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一立即偿还原告垫款本息人民币 1915665.6元(本金1578609.51元,罚息337056.09元,罚息计算至2016年12月8日)及至实际清偿之日的罚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5786.1元;3、判令被告一承担原告为实现该笔债权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89658元;4、判令被告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判令九被告承担诉讼费等与本案有关的全部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健: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赵健信用卡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信用卡欠款本息共计人民币155690.23元(截至2016年8月14日),欠款本金141960.48元,利息3232.39元,滞纳金530.44元,手续费9966.92元,各项费用按《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至清偿之日止;2、判令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任英杰、李桂云、山东东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莱州市泰星隆工贸有限公司、曲柏豪、高俊艳、曲万奎、陈丰华、任英杰、李桂云、山东东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一、二、三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息人民币1910884.79元(本金1595975.28元,利息、罚息314909.51元,利息、罚息计算至2016年12月8日)及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2、判令被告一、二、三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5959.75元;3、判令被告一、二、三承担原告为实现该笔债权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89473元;4、判令被告四、五、六、七、八对被告一、二、三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5、判令八被告承担诉讼费等与本案有关的全部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洋、王馨悦、刘炳富、杨玉萍、青岛崇麟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福荣麟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刘洋、王馨悦、刘炳富、杨玉萍、青岛崇麟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福荣麟工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一、二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息人民币1639846.97元(本金1389885.5元,利息、罚息249961.47元,利息、罚息计算至2017年2月7日)及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2、判令被告一、二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3898.86元;3、判令被告一、二承担原告为实现该笔债权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78549元;4、依法确认原告对被告四位于胶州市南坦大街518号正北馨苑小区2号楼商业102房产享有抵押权,对该抵押物折价、拍卖、变卖等处置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判令被告三、四、五、六对被告一、二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5、判令六被告承担诉讼费等与本案有关的全部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薛坤刚、刘晓艳、王悦聪、王娟、李明星、韩春花、青岛华丰隆水产有限公司、青岛金润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青岛龙湾福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薛坤刚、刘晓艳、王悦聪、王娟、李明星、韩春花、青岛华丰隆水产有限公司、青岛金润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青岛龙湾福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一、二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息人民币1304107.62元(本金1127888.59元,利息、罚息176219.03元,利息、罚息计算至2017年3月3日)及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2、判令被告一、二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1278.89元;3、判令被告一、二承担律师费人民币65015元;4、判令被告三、四、五、六、七、八、九对被告一、二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判令九被告承担诉讼费等与本案有关的全部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崔志浩、杨夕燕: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崔志浩、杨夕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崔志浩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411796.52元,利息及罚息人民币43597.45元(截至2017年7月26日)以及自2017年7月27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的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计算);2、判令被告崔志浩承担原告律师费16394.18元及本案诉讼费用;3、判令被告杨夕燕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判令原告对座落于青岛市四方区鞍山一路88号3216户的抵押房产的变现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腾: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8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任虎成: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8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清洲化工有限公司、韦清洲: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红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原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营业部)诉你们与青岛海湾水泥有限公司、郑军、史玉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3)南民重字第300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监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清洲化工有限公司、韦清洲: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红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原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营业部)诉你们与青岛海湾水泥有限公司、郑军、史玉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青岛海湾水泥有限公司不服本院(2013)南民重字第30007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太雷:本院受理原告仇兆开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79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李霜、马鞍山市华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君才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伟毅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姜世超诉你与张大磊、王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马龙强、贾燕: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正发和利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71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刘四乐、贾敏: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正发和利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71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昊特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华盛昌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是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张旭彦、陈修梅、张殿福、张栓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49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林顺序、宋飞、宋燕、李涛先、江崇忠:本院审理的原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环秀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鲁0282民初71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王日海、石美玲、张文龙、吕良春、孙青菊:本院审理的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开发区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鲁0282民初70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林洪德、孙艳红、王日海、刘洪杰:本院审理的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环秀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鲁0282民初71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李世君、江玉峰:本院受理原告李世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29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刘相法:本院受理魏居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赵兵、山东君邦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张妮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魏兆学:本院受理魏兆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魏佰怀、孟庆霞:本院受理原告徐玉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83民初29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石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序号1借款人名称刘瑞英借款人王福青张伟张伟石怀志借款合同编号(或借据号、凭证号)证件号码37242419730428551X371428198104065511371428198104065511372424196712125510贷出日2013-3-282015-1-142015-1-162015-2-5到期日

2014-2-20结欠本金11,000.002016-1-272015-10-20

2015-10-20

  贷款余额

1198799.8100000100000

87500

  担保人名称刘典荣、战桂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市支行债权催收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政策规定,对下列逾期债务予以公告催收,请借款人和担保人立即向我行履行偿还本息的义务(若借款人或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注:清单仅列明截止2017年12月15日的本金余额,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另行计算,除特别除外,均指人民币,单位为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市支行

    2017年12月18日担保合同编号

    招农银保字2003第18038号招农银个借字2003第18038号

催  收 公  告

    因下列借款人、担保人无法取得联系,且其在我行借款已逾期,现我行以公告方式进行贷款催收,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依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约定向我行履行还清贷款本金及利息义务。特此公告。

    山东武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2017年12月18日担保人名称吴升峰、徐维勇、德州意达石英坩埚有限公司张立军
(责任编辑:f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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