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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告山东法制报

时间:2015-12-13 16:16来源:www.dzpaper.com 作者:fz001 点击: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告 日期:20150618 作者: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 郭 振 波 :男 ,身 份 证 号 码370727196710010676 孙 艳 萍 :女 ,身 份 证 号 码370727197411103666 以上两位同志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告

 

  • 日期:20150618
  • 作者:山东法制报电子版
  • 来源:山东法制报
 
 
    郭 振 波 :男 ,身 份 证 号 码370727196710010676

    孙 艳 萍 :女 ,身 份 证 号 码370727197411103666

    以上两位同志因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报工会批准,公司决定分别于2015年6月3日,8日起,解除与郭振波、孙艳萍两人的劳动关系。由于公司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方式将本通知书送达你们本人,特此公告通知。

    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至公司行政部领取相关资料到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并领取失业金业务,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而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你们自行承担。

    高密建滔化工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8日  
 刘德明:

    我公司于2013年11月1日与你续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18年10月31日终止。因你已连续4个月无故不到公司上班,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及《劳动合同书》第七条的规定,公司经征求工会的意见,决定自2015年4月28日起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由于公司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的方式将本通知书送达你本人,特此公告通知。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

    二0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滨州泰裕麦业有限公司下述员工长期未到公司上班,也拒绝办理相关离职手续。按照公司规定视为自动离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公告与下述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请你们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 15 日内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后果自负。特此公告。附清单:侯静静、谭光娟、李洋洋、李涛、王晟川、闫兴超、陈秀波、魏洪民、谢宝、郄国伟、刘丽娜、朱溢香、罗煜、宋晓政、赵鑫、李明轶、乌日娜、杨明、刘青超、尚丽、石玉磊、隆艳玲、颜翔淞、王宝庆、赵海燕、蒋国超、张子豪、穆金敏、张荣亮、张斌、单林林、崔巍、王晴晴、朱景斌、单磊磊、孔芳、李桐林、王爱国、崔双臣、宋子平、杨林林、张新国、路学雷、张金岐、邢乃兰、唐换枝。

    滨州泰裕麦业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 14日 
超:

    你于2011年2月16 日与公司所签的6年期限《劳动合同》,现因你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劳动合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时间为2015年4 月 8 日。请你自本通告刊登之日起 20 日内回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特此通告送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人力资源部

    2015年4月 30日  山东得益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因贵单位未依法给我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本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 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请见报后3 日内安排来人与我交接,否则,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通知人:赵文连

    2015年9月7日  赵琳、尚育华、杜庆江:

    由于本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致使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公司决定于2014年 3月13日提出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请您于2014年 4月 13 日前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将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劳动法规规章的规定与您进行离职结算,逾期办理不影响劳动关系的解除。特此通知。

    山东汽车城

    山东省汽车工业实业开发公司

    2014年3月13日  
    高立滨:

    鉴于你的旷工行为已严重违反我公司的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公司研究决定自2012年10月23日起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因我公司通过各种途径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无法当面向你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现特向你公告送达。请你本人或依法委托他人在5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相关法律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胜利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赵芹:

    鉴于你的旷工行为已严重违反我公司的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公司研究决定自2012年10月23日起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因我公司通过各种途径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无法当面向你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现特向你公告送达。请你本人或依法委托他人在5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相关法律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胜利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张雅义:

    鉴于你的旷工行为已严重违反我公司的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公司研究决定自2012年10月23日起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因我公司通过各种途径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无法当面向你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现特向你公告送达。请你本人或依法委托他人在5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相关法律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胜利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受新泰市河道管理局的委托,我公司定于2012年11月6日上午10:00,对位于新泰市龙廷镇的龙池庙水库三年清淤采砂权进行公开现状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2012年11月6日上午10:00时

    二、拍卖地点:新泰市东周路42号二楼

    三、拍卖标的:位于新泰市龙廷镇龙池庙水库三年期清淤采砂权,范围为龙池庙水库距离水库坝体200米处向上游至西枣林村西、枣林河西南,水域面积约40万㎡ ,参考价1500万元。

    四、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五、竞买手续办理:有意竞买者,请于2012年11月5日下午16:00时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以资金到达指定的新泰市河道管理局账户为准。(户名:新泰市河道管理局,开户银行:农行 开发区分理处,账号:15-521401040002990)并持有效证件和缴款凭证,到新泰市东周路42号办理竞买申请手续。

    六、标的展示:以上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拍卖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联系人:冀先生、郑先生

    联系电话:13518686876  15753833033

    山东众信价格评估拍卖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9日

通  告

    胡宏强、刘爱民、商云虎:

    公司于2012年9月1日召开职工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烟台金属材料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其中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采取责令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⑤无视劳动纪律,1个月内连续旷工满10个工作日,累计旷工满15个工作日的。"该制度于通过当日生效,且已在公司张贴公示。

    本着为职工负责的精神,公司再次要求你三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到公司报到,培训上岗。否则,公司将按上述规定做出处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切后果由你三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告。

    烟台金属材料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9日

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2年11月15日上午10:00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经二路1号,从东门进入)六楼拍卖厅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拍卖标的:位于平阴县东阿镇衙前村平国用(2002)字第080600200号土地一宗、平阴县东阿镇衙前村平房权证东公字第0056号、YQ0385号、YQ0385-1号房产,参考价:286.2695万元。

    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前将保证金28万元汇至指定账户(收款人: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齐鲁 银行 济南西市场 支 行,帐 号:000000745004100000522,支票汇票以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收据于拍卖会前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相关手续。

    竞得者请于2012年11月23日前将拍卖成交款全额打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未竞得者三日内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监督电话:0531-89257206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531-67889977  15564120515

    公司网址:www.jinqiupaimai.com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泉城路180号齐鲁国际大厦C7-11室

    山东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2年11月7日上午10时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山东佳联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络拍卖厅(济南市解放路30-1号)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1、车牌号为鲁A778T2号的东风牌货车一辆。参考价:17920元;

    2、车牌号为鲁A388X8号的夏利小型轿车一辆。参考价:5840元;

    3、车牌号为鲁S19833号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鲁S3985挂车。参考价:40309.6元;

    4、车牌号为鲁AA378E的北京现代小客车一辆,参考价:36000元;

    5、车牌号为鲁A970L3的捷达牌汽车一辆,参考价:41000元;

    6、车牌号为鲁A5877C 的英伦牌汽车一辆,参考价:34000元;

    7、车牌号为鲁A970E7的起亚牌轿车一辆,参考价:42000元。

    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本场拍卖采用山东佳联网络在线拍卖系统进行网络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2012年11月6日下午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标的一:3500元;标的二:1100元;标的三:8000元;标的四:7200元;标的五:8200元;标的六:6800元;标的七:8400元;)分别汇至法院指定账户(标的1、2、3汇至账号:15-136101040031620,户名:章丘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章丘支行;标的4、5、6汇至账号:37001616205050150081,收款人: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历山支行;标的7汇至账号:11010672551801,开户行:深圳发展银行济南解放路支行,开户名:山东佳联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并于拍卖会前持相关身份证明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未竞得者三日内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竞得者于2012年11月14日前将拍卖成交款全额打至法院指定账户,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531-88389739刘经理 13205420677

    公司网址:http://www.sdjialian.cn

    监督电话:0531-858336220531-81691160  0531-87202076

    山东佳联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9日  
(责任编辑:f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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