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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债权催收公告

时间:2016-02-03 22:22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催收公告 日期:20151116 作者:http://dzpaper.com 来源:山东法制报 李国华、王玲兰:本院受理原告钱宏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东民初字第 866 号

催收公告

 

  • 日期:20151116
  • 作者:http://dzpaper.com
  • 来源:山东法制报
 
 
    李国华、王玲兰:本院受理原告钱宏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东民初字第 86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明县人民法院

    山东天艺源木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巨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公司所有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巨野皇锦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巨野县支行诉你公司、陈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5)巨商初字第 159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山东名人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巨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公司所有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巨野县人民法院

    陈华:本院受理原告刘中华诉被告单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你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6年2月 24 日9 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姜金生、姜金东、姜金平、姜金珍:本院受理原告赵士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焦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李呈强:本院受理原告冯秀珍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赵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李呈强:本院受理原告李继田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赵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陈庆明:本院受理原告王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赵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张兆田:本院受理原告王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赵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王唤唤:本院受理原告刘昌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赵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谷洁彬、曲泽洁、孙秀荣:本院受理原告夏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谷洁彬、曲泽洁、孙秀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夏民初字第512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或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延芹:本院受理原告李宪松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乐民初字第 85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黄夹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吴光霞:本院受理原告席金河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宋新起:本院受理原告张林清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蔡永刚:本院受理原告郝全通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郑玉金:本院受理原告聊洪忠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郑玉金:本院受理原告聊洪双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建国:本院受理原告李连红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乐民初字第 128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范丽娜:本院受理原告夏敦广诉你为探望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乐民初字第 98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建利:本院受理原告尹景霞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乐民初字第 126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冰:本院受理原告宋福顺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侯宪林:本院受理原告郭仁勇诉你与侯学习、崔齐英、王观成、王海军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贾新洲、王飞飞、贾宁宁:本院受理原告郭仁勇诉你与侯学习、崔齐英、王观成、王海军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孙文强: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金花: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马国民等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金华: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李秀英等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玉凯、井辉: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与房永华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 14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宝祥: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卫东、刘书燕: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与聊洪双、张同强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5)乐商初字第617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海涛:本院受理原告郑广明诉你与王道鑫等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16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向阳、曹卫燕:本院受理原告庞恩诚诉你们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6 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利平、梁自彬、吕海燕、宋国旗:本院受理原告李芝诉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乐民初字第143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胡向敏、史晓寅:本院受理原告陈祥锋诉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仕军(张仕勇):本院受理原告邓晓红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化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刘磊:本院受理原告刘力诉你为变更抚养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乐民初字第 105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枣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韩新宝:本院受理原告刘国锋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乐民初字第 96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威海雷诺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雷诺瓦管理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诉黄志强、隋静静及你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 (2015)威民二外初字第 13 号,要求赔偿损失110万元,在《威海日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州金湖食品有限公司、青州市恒德食品有限公司、 青州前程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孙红玲、吴明涛、 黄坤云、 李延军、 陈世平、 庞玉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青商初字第 106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肖恒爱:本院受理尹来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中对肖恒爱所有的车牌号为鲁 G91835号轿车一辆经我院委托潍坊正和泰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价值评估,总价值为 38600 元,现向你公告送达潍正泰评报字(2015)第 3011 号资产评估报告、(2015)潍城执字第 212-2 号拍卖裁定书及选择拍卖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报告书有异议,自公告期满之日起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经过 10日未提出异议,将在公告期满后第一个星期二上午 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选择拍卖机构。逾期,中院将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委托拍卖机构对以上财产进行公开拍卖。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张玉荣:本院受理原告杨广华诉被告张玉荣、马新太、赵清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青民初字第 97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李刚、张静、赵云亭、陈凤娥、徐成钢、张立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青商初字第 109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宋允庆:本院执行的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09)青法执字第 1550 号执行裁定书(查封)、车辆价值评估鉴定意见书(山恒源【2015】鉴评字第 157号)、回赎通知书、(2009)青法执字第1550 号执行裁定书(拍卖)、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

    青州市人民法院

    李玉杰、咸春秀、潍坊欧鹏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多功申请执行 (2014)潍城民初字第 563号民事判决书一案,已立案执行。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潍城执字第 814 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张洪军、谭英:本院在执行(2015)潍城执字第 364号高玉强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将张洪军所有的位于潍坊市潍城经济开发区彩虹路 1778 号星都国际花园 2 号商业楼102 室房产一套(证号:潍房权证潍城经济字第00268430号,建筑面积:174.02平方米)抵顶债务,因张洪军拒不交出房产证,现公告房产证(房产证号:潍房权证潍城经济字第 00268430号)作废。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中路宏基工程配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增刚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15)潍城执字第 791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明:本院在执行(2013)潍城恢执字第 624-1 号李锋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将你所有的位于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文化路301 美丽华小区 18 号楼 2-102 室房产一套(房产证号:潍房权证经济字第00137169 号,建筑面积:182.94 平方米)抵顶债务,因你拒不交出房产证,现公告房产证(房产证号:潍房权证经济字第 00137169号)作废。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辛耀东:本院执行的徐艳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2014)潍城执字第 747-2 号执行裁定书(拍卖)、及选择拍卖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后第一周的星期二上午 9:30 前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选择拍卖机构(遇节假日顺延)。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刘贵莲、赵承芬、庄东、潍坊多元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你们与宋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因宋德不服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2013)潍城商初字第 172 号民事判决,已向我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我院定于 2016年 01 月 15 日 09时 30 分在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到庭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黎:本院依法对朱虹诉你与朱国成、张百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提起再审,现进入再审程序。本院决定于 2015 年 12月 29 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日照浩德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日浩(2015)文鉴字第 311 号文书鉴定意见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则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于光勤、刘云、潍坊金煦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审原告王梅诉原审被告于光勤、刘云、潍坊金煦置业有限公司、马世军、李政文、张洪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审原告张洪强诉原审被告于光勤、刘云、马强、马世军、潍坊金煦置业有限公司、李政文、张洪强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原告向我院提出财产保全 (续封)申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寒民再字第 2-1 号、(2014)寒民再字第 4-1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孙洪玉、孙永强、高凤: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寒商初字第11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徐献东、徐文江、徐连松: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寒商初字第 11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孙庆玲:本院受理王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锦澳橡胶有限公司、朱大伟、孙连泉、潍坊华星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罗丹丹:本院受理潍坊经济开发区财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区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梁付洪、王学英、张乐玉、刘桂芳、齐小伟、齐云山、梁国华、闫晓美、王彩霞、王庆春: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开商初字第 8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彩霞、王庆春、张乐玉、刘桂芳、齐小伟、齐云山、梁国华、闫晓美、梁付洪、王学英: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开商初字第 8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马玉良:本院受理原告王会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开民初字第89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卜风伟、陈雪峰、盖红云: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和平路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潍商初字第 22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天马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李卫东、曹银萍、张振江: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被告潍坊天马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李卫东、曹银萍、张振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15)开商初字第 74 号民事判决,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开商初字第 74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潍坊天马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吕清恩、韩效娟、张振江: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被告潍坊天马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吕清恩、韩效娟、张振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15)开商初字第 75 号民事判决,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开商初字第 75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逾期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尚昆: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鸢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及潍坊三圣健身管理有限公司、谭百海装修装饰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被告潍坊三圣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对(2015)开民初字第159 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起上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潍坊潍尔经贸有限公司、潍坊鸿翔电器经贸有限公司、潍坊隆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潍坊呈祥标准件有限公司、周德江、马同礼、马占良、韩钢琴、马占胜:本院受理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潍商初字第 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宝莲经贸有限公司、李忠源、李春英:本院受理寿光市浩宇海运有限公司与潍坊市德胜置业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潍商初字第17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乔许辉、马廷坤:本院受理原告王东言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潍民四终字第39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刘之节、房益升:本院受理吴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时3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旗堡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李美玲:本院受理刘成祝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09时 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旗堡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刘之节、张廷艳:本院受理杨新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14时 0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旗堡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张廷艳、刘之节:本院受理杨新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14时 3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旗堡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刘之节、张廷艳:本院受理杨新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坊黄商初字第 453-1 号民事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张廷艳、刘之节:本院受理杨新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坊黄商初字第 455-1 号民事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孙秀利、毛丽梅:本院受理张树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时 0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旗堡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孙秀利、毛丽梅:本院受理张树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坊黄商初字第 132-1 号民事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汤红燕:本院受理周宝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09时 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旗堡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纪平平:本院受理原告王小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丰城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董建刚: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农业银行寿光市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我院已委托山东浩源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你所有的位于寿光市稻田镇桂河二村村东埠顶村自建冬暖式蔬菜大棚 23 个及大棚用地共计98 亩的土地租赁权进行了评估,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评估价值蔬菜大棚 14 个价值为 910000 元,拱棚 9 个价值为198000 元,土地租赁权价值为 5396.71 元,评估价值共计 1113396.71元。

    寿光市人民法院

    刘猛、刘子利:本院受理宋福磊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乐民初字第 5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张学财:本院受理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乐商初字第38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刘晓伟、田东辉:本院受理原告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4)乐商初字第 90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于世英:本院受理原告王丽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乐城民初字第23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闫存宝、闫存杰:本院受理原告李忠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乔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昌乐县人民法院

    张学伟、张振强:本院受理原告王振和与你们、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乐民三初字第 49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张炳礼:本院受理张桂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乐唐民初字第 10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张海涛:本院受理张文杰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吾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昌乐县人民法院

    李红波:本院受理原告周于芳与你、被告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2)乐民三初字第 6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东营市安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薛兆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民初字第 785 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马文亮:本院受理原告钟新翔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民初字第 986 号民事判决书。 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泰和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诚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东营市安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李好军、 任凤梅、 李向军、孙胜波、戴立波、孔庆红:本院受理原告李秀芹、邱兴兰、 杨冬梅、 史晓红、 孙立臣、 李新国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民初字第 72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泰和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诚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营市安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李好军、任凤梅、李向军、孙胜波、戴立波、孔庆红:本院受理原告王爱华、王明珍、郭丹、李秀芹、赵雪云、史晓玲、邱兴兰、牟桂芝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民初字第 71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益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玉君诉被告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商初字第 9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徐胜华、于曙英、李增峰、徐贵东:本院受理的原告刘超学诉被告徐胜华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民初字第102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山东齐天石油技术有限公司、 东营市玺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孙兵杰、施丽丽、张汝新、曹美英、 孙文文: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营胜利农村合作银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商初字第83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山东正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山东佳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宋琦、孟银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胜利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敬叶、郭莲磊、路天枝、李文涛、田霈: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金太阳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商初字第 61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宏聚商贸有限公司、东营市金不换商贸有限公司、东营鹏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杨峰、王朋朋、高泽新、顾前忠、黄桂芝:本院在受理原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专营中心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30 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骏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山东远程轮胎有限公司、 东营市瑞峰橡塑厂、 成道义、延浦:本院在受理原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专营中心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30 日内。 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 14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润美顺商贸有限公司、 孙霞:本院在受理原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专营中心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 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 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利津天福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利津县信益棉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王树滨、宋溪泉、曹永江:本院在受理原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专营中心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30 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15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岳雷雷、赵彦芳:本院在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新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30 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6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长江、张园园、王庆元、王爱玲、东营市天厨酿造有限公司:本院在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30 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09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长江、张园园、东营市天厨酿造有限公司:本院在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10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韩伟民、刘寒月:本院受理原告梁宵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东民初字第 229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欧诺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东营博爱妇产科医院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东民初字第 26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辛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郝桂岑、韩云合:本院受理原告李召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4 日下午 14 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朱丽娟:本院受理原告李安徽诉你方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民初字第 110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卫东、刘玉山:本院受理原告王玉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 13时 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辛店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徐广安、李文珍、钟兴进:本院受理原告段小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00 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侯强:本院受理原告王江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1 时 00 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侯强、唐华兵:本院受理原告王江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时 30 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建军:本院受理原告王江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 时 00 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沿亭:本院受理原告庄开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 00 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丁海英:本院受理的原告袁淑青诉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 00 分在辛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淄博顺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东营区恒起租赁站诉你方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 00 分在辛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盖涛: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建允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 00 分在辛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左传秋:本院受理原告常保芬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苏曙光、王冬:本院受理原告王晓霞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祎 :本院受理原告张永军、张岩河、张东升与被告张祎 民间借贷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民初字第 1556、161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环特商贸有限公司、 陈洪梅、 李长河: 本院受理李巧玲与东营市环特商贸有限公司、陈洪梅、李长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执行 (2015)广民一初字第51 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广执字第 1364 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你们应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广饶县人民法院

    广饶康洁工贸有限公司、东营市顺达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唐洪泉、刘红娟、宁红芬、张顺杰:本院受理宋绍锋与广饶康洁工贸有限公司、东营市顺达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唐洪泉、刘红娟、宁红芬、张顺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执行 (2014)广民二初字第 368 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广执字第 1558 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你们应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广饶县人民法院

    徐国昌:本院受理上诉人刘立堂与你们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2015)民再终字第 21号上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08 点 4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玉明、张京凤、尚志花:本院受理上诉人尚海涛与被上诉人李玉明、张京凤、山东东营胜利农村合作银行、尚志花民间借贷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东民四终字第 259 号上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次日起1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点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卓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王庆贵:本院受理东营市东营区浩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营宏坤车轮制造有限公司、东营宏坤混凝土有限公司、东营卓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华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庆贵、董圣远、王昭亮、吕素青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东商初字第 11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胜拓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王凤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东民四终字第 261 号上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次日起 1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点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义树:本院受理上诉人张洪波、王吉安、薄其金与被上诉人刘新花民间借贷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东民四终字第 262 号上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次日起 1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10 点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亚龙工贸有限公司、山东金舜石油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东营海润钢管集团有限公司、冠能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王现华、李丰玉、武小娜、毛帮德、甘风华、马秋园、马成远:本院受理上诉人东营市东营区浩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东商终字第 282 号上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次日起 1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 10 点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甘风华、东营海润钢管集团有限公司、 武小娜、山东金舜石油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王现华、李丰玉、冠能阀门集团有限公司、毛帮德、 马秋园:本院受理上诉人东营市东营区浩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东商终字第 283 号上诉状、开庭传票、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次日起 10 日。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10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正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安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众祥工贸有限公司、李向军、孙胜波、张昆仑、齐章根:本院受理上诉人东营元泽石油装备有限公司与东营市东营区正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东商终字第 284 号上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次日起1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10点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盖月英:本院受理原告杨希霞与被告崔国训、盖月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15)东民四初字第 21 号民事判决,被告崔国训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盖月英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自上诉状送达之日起 15日和30日。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垦利县益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薛德禄、董长青、孙磊:上诉人山东海化丰源矿盐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垦利县益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薛德禄、董长青、孙磊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上诉人不服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2014)垦商初字第 25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商终字第 18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秀菊、李敏、刘英、李荣华、牛洪涛:本院受理上诉人刘旻 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2015)民再终字第 15 号上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08 点 4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士永、山东中船环球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东营永基无纺布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东民四初字第 102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之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因下列借款人、担 保人没有根据其与山东郓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郓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所属营业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 担保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现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行联系,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见此公告后履行连带清偿责任,特此公告。

    山东郓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2015年 11 月16 日借款人陈伟何建伟何建伟何建伟何建伟何秀云何兆乾黄广信黄广信黄宜生康运涛康运涛李传涛李春计李金仓李尊相刘洪卜刘金衬马海军彭汉臣邵卫峰邵卫峰佀本灵佀合灵佀同玉孙从祥谭文民谭文民谭文民王福祥王思鹏王思鹏王先印王现从王现从王现伦王现伟王育民王育民杨保师杨延超杨延坤杨忠坤苑嗣刚苑嗣刚

    郓城县

    丁里长

    法庭张爱霞张长旗张洪波张建军张建军

    张鲁集

    乡经营

    管理站张文江张西山张西山张西山张宪想张新桥赵爱香周长城周春山周广标周玉亮结欠金额50000.0020000.007000.0015000.0012900.0010000.0040000.0020000.0020000.004800.0020000.0020000.004700.009600.0016400.0050.0039000.0050000.0050000.0037500.0020000.0020000.0050000.0049999.9929995.3514700.0020000.0050000.0020000.0017499.0048000.0030000.0048260.0050000.0050000.0050000.0019999.0020000.0020000.0049999.9948000.0030000.0049999.9920000.0020000.0015000.0044326.50196900.00200000.0020000.0020000.0055000.001299.0020000.0050000.0020000.0020000.0030000.0010000.0050000.001000.0050000.00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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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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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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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610

  200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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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206

  200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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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人陈留记、陈峰周广标、 王思鹏王思鹏张宪想、张建军王思鹏王继元祝玉芳、边广宪李言彬何建伟苑保玉周长城周长城徐淑运李金仓李春计王金龙刘洪磊、李立三刘洪东、刘恩钦张景军、王学正彭星斗、李从生张新桥张建军佀同记、曹体坤曹体坤、佀庆玉佀同记、佀庆占张庆田、王现伟祝玉芳王思鹏邵卫峰陈如浜、 李学厂黄广信、张西山

    侯东明、宋庆祥、

    何建伟王学珍、 王思存姜子厚、 张金花姜子厚、 张金花张书坦、王献然任殿坤边广宪张宪想杨继夺、杨其本刘洪洲、张维着刘爱敏、李秀娟汪自昌、 周玉亮宋庆祥王育民樊庆国、陈宪周长占、张连义张庆建、商保銮周长占、 张连义王思鹏何兆乾郑自景、张振省张文湖何兆乾祝玉芳、何建伟康运涛张新桥李言彬、周广标王现从宋庆祥、李言彬周传运、周四清张宪想杨忠坤、周红海借款人白兴华白兴龙白兴龙毕于立曹体坤常桂停程爱华房华锋房华锋房华锋郭希龙国凤军何万锋何万锋何文凯侯仰才黄兴飞季明朝季明朝季明朝季明朝季明朝季文才李从信李丁东李汉立李汉想李俊山李勇刘继生刘绍生刘守江佀庆聚佀庆聚佀庆现佀庆现马景泉马景泉孟凡记孟召现任传舵任瑞贺任宪斌任仰自荣艳君

    山东省

    郓城师

    范学校申振厂孙洪列孙鹏王爱香王广伟王素华魏敬贤谢新标徐玉芝成伟

    郓城县

    双龙照

    明电器

    有限公

    司

    郓城县

    水浒劳

    保加工

    厂

    郓城县

    泰康食

    品有限

    公司张承善张纯生张新民张修春仲际之周长林周长林朱兴华

  结欠金额50000.0050000.0020000.0050000.0040000.008000.0040000.0026000.0050000.0050000.00199998.4050000.0025500.0020000.00171800.0020000.004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200000.0017000.004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34000.0050000.0050000.0033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49000.0050000.001900000.005900.0030000.0050000.003000.0020000.00500.0033600.00100.0035000.0032997.9550000.0020000.0040000.0050000.009000.0050000.0040000.0049999.0050000.0040000.001309999.1749999.0020000.0047000.0034000.008000.0030000.0050000.00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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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景玉、赵庆华、

    张良臣申海峰、申庆新李贻广、李贻亚王凤兰、刘继生李汉奇、姚春华李传如侯彦平、陈兰英聂廷林许军、王凤兰朱兴华、徐长胜张玉朋、李现振赵建国、李现振张新民、苏桂雨曹体强、张仰朦白兴龙苏桂雨张修义、张芹功仲际敏刁秀敏、孙金岩刁秀敏、孙金岩徐长胜、徐长稳  
 
 
(责任编辑:f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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