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053182918609

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社★053182918609

2017年12月8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053182918609

时间:2017-12-08 20:53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2017年12月8日 张娜:本院受理原告寇业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鲁1481民初 177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
    2017年12月8日

    张娜:本院受理原告寇业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鲁1481民初 177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陈秀芳:本院受理原告孙岳娥、王乐昌、你诉董振辉、张萧健、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营业部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 民初 17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华:本院受理原告崔辉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孙文强:本院受理原告赵传新诉你与朱景彬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鲁 1481 民初1466 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枣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宋学功:本院受理原告梁平占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赵健:本院受理原告王春华诉你及范芳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林涛、李建设:本院受理原告王帅诉你们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2017)鲁1481 民初 107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俊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与刘金奎、王俊岭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俊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与刘金奎、王俊岭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俊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与刘金奎、王俊岭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吴云恒、高洪楼、高洪义、高书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11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高洪义、高洪楼、高书正、吴云恒: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黄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高洪楼、高洪义、高书正、吴云恒: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商建松: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林贡栈酒业有限公司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 21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杜胜彬、袁福妹、孙志星、孙兴言: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袁福用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黄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赵丙武、赵玲玲、赵恒祥: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聪燕、济南天通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永帅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分别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422 民初 2148 号民事判决书、(2017)鲁 1422 民初 2148 号民事撤诉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张秀明:本院受理原告郓城县鸿鑫纺织有限公司诉你和李玉金、李汉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九时(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郓城县人民法院

    王福坤:本院受理原告张爱君诉你和周玉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7 年 3月 6 日9 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单县人民法院

    董凤学:本院受理原告王翠成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302 民初 1048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义堂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念、孙道敏:本院在执行郑州佳友化学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了孙道敏所有的位于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恒大华府 7 号楼 2-802 室、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红星国际广场 9 号楼912、913 室房产三套。因你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本院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对上述资产进行了价格评估,评估价分别为 2936000 元、257000 元、257000元。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2017)鲁 1302 执恢 1833 号执行裁定书 (拍卖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即不提出异议亦不履行还款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房产以偿还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杨国梁:本院受理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巨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邓玉玲、张际民:本院受理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邓玉玲、张际民、张际明、刘彩霞、段开华、张同丽、徐坤田、李全鹃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22民初45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长岭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刘志成:本院执行的(2017)鲁0702执766号巴婕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评估报告,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钟国威、彭娜: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鲁0705民初362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法庭第一审判庭(潍坊恒易宝莲金融大厦A 座九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刘爱香、赵世强: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鲁0705民初365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法庭第一审判庭(潍坊恒易宝莲金融大厦A 座九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刘海忠、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17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田迎新、宋会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17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周志凯、刘斌:本院受理潍坊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14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王效国、王永风:本院受理潍坊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9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6年7月4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徐振玲宣告吕恒先失踪一案,申请人徐振玲称被申请人吕恒先于2000年年初下落不明,至今已经16年。下落不明人吕恒先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吕恒先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吕恒先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吕恒先情况,向本院报告。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江涛、青岛耕耘百年实业有限公司、青岛耕耘百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宏百川金属精密制品有限公司、青岛金盾交通设施有限公、李勇钢、李源生、王毅:本院受理原告张怀智诉你们及江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民辖265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及江燕对本案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州市人民法院

    江涛、青岛宏百川金属精密制品有限公司、青岛耕耘百年实业有限公司、青岛金盾交通设施有限公、李勇钢:本院受理原告张怀智诉你们及江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民辖265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及江燕对本案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州市人民法院

    刘伟、王美、石志亮、许士兰、田海霞、石志明、青州市伟业油脂厂、山东冠昊工贸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守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山东大王金泰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州嘉诚铸造材料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1民初27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王成杰、马军荣、张大川、赵东华、刘华、王倩倩:本院受理 潍坊 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税号:91370700057931201J1-1)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曾建国、山东鸢飞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潍坊裕禾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陶立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131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立军、李作永:本院执行的(2017)鲁0702执恢546号胡守光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星华昌源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潍坊隆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山东欧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星华昌源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7)鲁0702民初1600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五份,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蒋勇、杨尚忠:本院受理原告孟祥会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民初12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周增义、于洪勇、潍坊连手机械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2017)鲁0702执235号杨军政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执行裁定书(拍卖)、拍卖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第一次流拍,降价后进行第二次拍卖,拍卖日期见淘宝网。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昊海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茜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4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春霞:本院受理原告刘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5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张峰、都传利、侯玉军、孟艳艳、王新新、许成林、滕继成、张秀红: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9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垦利县万得福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山友石油技术有限公司、顾山、第三人山东龙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被告垦利县万得福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山友石油技术有限公司、顾山、第三人山东龙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521民初18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田新辉:本院受理原告王建强诉被告田新辉、吕平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1民初5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刘广华、东营博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庆敏诉被告刘广华、东营博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巴山山: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市垦利区物流商会诉被告巴山山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商海霞:本院受理原告刘杰民诉被告商海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1民初14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经纬商贸城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文霞诉被告东营市经纬商贸城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521民初10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杨守波、赵艳芳:本院受理原告宋清海、马守清、邓晓、宋顺其诉被告杨守波、赵艳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1民初5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田宇鹏、田宇峰:本院受理原告马志敏诉被告田宇鹏、田宇峰赡养费纠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树森、高玉珍:本院受理原告刘洪光诉被告王树森、高玉珍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3民初30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孙镇祖、王小花、曹庆茜、孙国良、苏志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县支行诉被告孙镇祖、王小花、曹庆茜、孙国良、苏志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饶县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2015年9月21日平阴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平阴东阿镇德益堂阿胶制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不慎丢失,声明挂失。

    山东瀛岱律师事务所李亭亭律师不慎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1711494719,流水号为:10819142,现声明挂失作废。


    朴日龙: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韩贵娟、刘丽、赵发营与被执行人沂水福盛玩具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三案中,申请执行人韩贵娟、刘丽、赵发营以你为该公司的唯一股东,且不能证明该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追加你为被执行人,本院已依法受理并作出裁决。由于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22执异52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依法追加你为被执行人并自该裁定生效后十日内履行本院(2016)鲁1122民初2906、2908、290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你方可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逾期本裁定将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日照群霖机械有限公司、杜贞峰、戚立锐、唐山冶金锯片有限公司、日照唐晟锯业有限公司:上诉人黄明山就(2017)鲁1122民初182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莒县人民法院

    史树鑫:本院受理赵伟艳与史树鑫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22民初39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长岭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孙道莲、苗忠山、苗厚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县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鲁1122民初3371、3372、33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王其宝、王元彩、王有臣、王兴涛、王增红:本院受理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王世宽、蒋庆兰、王其宝、王元彩、王有臣、王兴涛、王增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22民初47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长岭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莒县迅驰挂车制造有限公司、李海燕、张安昌:本院受理的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执行(2014)日仲字第190号调解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22执恢519号执行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7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莒县人民法院

    张乃合及涉案权利人:本院受理卢宝钢与你及张乃鸿、张荣奎、郑嘉桂、张荣臻、马文祯、王彩玲、唐晓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向你寄送了执行通知书,要求你按要求履行生效的义务,到期后均未履行,经依法委托已对张乃合名下的房产进行评估。并作出(2016)鲁1122执1440号执行裁定书,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本案的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如你们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莒县人民法院

    张永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赵焕发、杜秀兰、付荣胜、李洪臻、张永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22民初22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龙山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刘蕾:本院受理原告滕兆文与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房屋评估报告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院定于异议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涛雒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李宗君、许加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与你们和山东宝丰置业有限公司、山东龙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臼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崔为亮、刘军辉: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与你、日照市岚山泉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02民初480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石臼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付德亮:本院受理原告马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高为强:申请执行人高兴友与被执行人高为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6日作出(2017)鲁1102民初369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9月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予以立案执行。现本院向你公告送达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现通知你们于2017年12月15日上午9时到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15室)履行付款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对你们采取强制措施,并将依法将你们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张晓东、王彦、陈勇、石晴: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和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鲁0705民初63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法庭第二审判庭(潍坊恒易宝莲金融大厦九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赵玉蕾、陈艳丽:本院受理原告李爱诉你们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15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刘杰: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7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赵春丽、潍坊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鲁0705民初31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法庭第二审判庭(潍坊恒易宝莲金融大厦九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潍坊鸿泰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忠兴、王秀利、王秀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705民初395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清单。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潍坊鸿泰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忠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705民初3954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清单。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潍坊鸿泰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敬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705民初3944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清单。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潍坊鸿泰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秀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705民初394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清单。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张学利:本院受理原告李加叨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705民初2491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张海亭、花金玲、王文平:本院受理原告刘同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705民初253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慈秀芝、刘同波:本院受理山东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11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李政通、刘爱玲:本院受理山东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11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邱树美、刘伟年: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潍坊三嘉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12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方典全、邓玉欣:本院受理原告单伟勤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1096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曾建国、冯立红、陈红娟、杨保印、丁玉会、刘建波、高娜、潍坊缘分电动车有限公司、山东鸢飞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谭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5民初13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王基成:本院受理原告张苹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27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王德全:本院受理原告刘长义与被告王德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09)临兰民初字第 40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39 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陈希军、陈备、临沂市兰山区君临酒店:本院受理原告胡志林诉你们与廉茂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302 民初 66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商城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孙方真:本院受理原告孙桂秀诉刘强、孙方真、董太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1302 民初 12661 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 3 日上午 9 点 00分(遇节假日顺延 )在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领取相关开庭手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fz001)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