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25日依法作出(2022)鲁0113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济南建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作出(2022)鲁0113破 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济南建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济南建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元国持有公司营业执照(91370113MA3D21CN2K),自本公告发出之日作废无效。同时,公司全部印章已由张元国于2022年8月18日交至长清区人民法院。 特此声明。 济南建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fz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