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8日
杨春泉: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与你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在本院民四庭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云红:本院受理原告张国与被告李云红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13 民初 449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黄文丁:本院受理原告何双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24 号民初 1783 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被告黄文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何双苓借款 36500 元及利息(以 6500元为基数,自 2004 年1月 12 日起按年利率 24%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以5000元为基数,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以 10000元为基数,自 2004 年 4月 19 日起按年利率 24% 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以 15000元为基数,自 2004 年4 月 25 日起按年利率 24% 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前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王立泓:本院受理(2017)鲁 0103 民初5512号原告济南万达商业广场置业有限公司诉你与第三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法追加利害关系人山东欧亚达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三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该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楼五楼第三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滕秀霞、张洪城:本院受理的原告宁波钱隆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03 民初 561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法新、黄艳鑫: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七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03 民初 586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新、张忍: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济南槐荫广友茶城林苑茶行与张新、张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191执 116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们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6)鲁 0191 民初 13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们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并将你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郑荐吉、孙妍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4 民初 212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王延冬、赵德明、孙文刚: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4 民初 228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刘增勤、孙兆国、孙兆林: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304 民初 229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李会林、赵登元、杨晓辉: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304 民初 229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赵先霞、王斌、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304 民初 233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张再磊:本院受理原告翟婷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8)鲁 0124 民初 388 号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要点:一、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 50000 元及利息;二、本案诉讼费等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阴县人民法院 张令超:本院受理原告孙宁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8)鲁 0124 民初427 号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要点:一、判令被告偿还欠款45000 元及利息;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阴县人民法院 刘保伟,刘书敏,刘书生,刘士荣,王相龙,孔祥云:本院受理的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孔庆剑,刘程程,张培峰,魏峰,王朋,李自花:本院受理的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孔令方,孔令利,孔德国:本院受理的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孔凡涛,陈翠,孔凡刚,尹圆圆,孔庆新,魏华:本院受理的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郭利,贾彦蒙,郭成非,李新莲,朱运爱,郭之峰:本院受理的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鲍玉动,孔祥利,鲍玉芳,朱利芳,鲍洪谦,孔宪兰:本院受理的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王建东,张秀云,张立坤,李翠燕:本院受理的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张震,孔德利,孔德明,周晶晶:本院受理的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赵汝斌、薄其贞:本院受理原告李继坡起诉你们及崔曙光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522 民初 171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刘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郭淑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8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刘东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 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李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涛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521 民初 176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陈群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陈群峰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521 民初 176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 2017 年10 月 18 日受理了申请人东营市垚 起商贸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银行承兑汇票 35 张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有人对部分票据申报权利。本院于 2018年 2月1 日作出(2017)鲁 0521 民催1 号民事判决,宣告号码为 3200005120879728、3200005120879722 、3200005120879726 、 3200005120879725 、3200005120879724 、 3200005120879727 、3200005120879720 、 3200005120879723 、3200005120879721 、 3200005120879708 、3200005120879710的 11 张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每张 8000 元,出票日期为 2017年 9 月 12 日,汇票到期日为 2017 年 12 月 12 日,出票人为东营保帅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收款人为东营市凌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东营市垚起商贸有限公司对上述11张汇票有权请求支付。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董克强: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李德民、贺洁、许嘉华、李淳朴、凌秀青、李海玲、聂士印与被申请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一审被告张素花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591 民申5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董克强: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李德民、贺洁、许嘉华、李淳朴、凌秀青、李海玲、聂士印与被申请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一审被告张素花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591 民申6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勇:本院受理原告陈发照、陈发勇与你及被告王元传(2017)鲁 1302 民初 13345 号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机关民事团队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东益食品有限公司、吴秀金、张开荣、吴俊凯、廖兴美、廖兴忠:本院受理的原告临沂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缺席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302 民初228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立霞、李贵棚:本院受理上诉人韩爱英上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5 民终 236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韩冬力: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郭彤彤与被上诉人沈向阳、王晓东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5 民终 235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桂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泰鑫置业有限公司与你及第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罗庄支行(2018)鲁 1302 民初964 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主要诉讼请求:1.解除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你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44485.74 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房屋使用费 222.4元/日;2.由你返还原告垫付的银行按揭贷被告款34296.45 元)、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刘德荣、曹志刚: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诉你们及茌平县方正铝业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 15 民初 30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茌平县方正铝业有限公司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借款本金 3400 万元及利息(截止2017年 9 月 1 日,利息共计 9542098.43 元,之后的利息,以3400万元为基数,自 2017年9月 2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二、被告山东新大地铝业有限公司、曹志刚、刘德荣对茌平县方正铝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茌平县方正铝业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 259510 元,财产保全费 5000元,共计 264510 元,均由被告茌平县方正铝业有限公司负担,山东新大地铝业有限公司、曹志刚、刘德荣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中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502 民初 140 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凤凰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杨洪波、王月梅、杨东廷: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鲁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522 民初 414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莘县人民法院 马香芝、白传民、段传留、段翠娟、朱长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522 民初338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莘县人民法院 白传民、段凤英、段传留、段翠娟、朱长山、高守活: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522民初33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莘县人民法院 樊凤芝、张惠敏:本院受理原告杨福莲诉你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请求被告赔偿医疗费等 10000元,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定于 2018年 5 月 10日上午 9 时在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鄄城县人民法院 孟庆宝:本院受理李风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牡丹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尹建东:本院受理原告沈振江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22 民初195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刘洪涛:本院受理原告郭志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422 民初 134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刘洪涛、高秋霞:本院受理原告刘延庆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422 民初 141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山东省莱芜市兴华机械厂:本院受理上诉人杨建忠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鲁 12 民终47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明星、吴红燕:本院受理原告赵业广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鲁 1203 民初 37 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兹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4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进行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商孟刚:本院受理原告赵业广诉你、孙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鲁 1203 民初 5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 30 日内。兹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4 日上午 1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进行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刘纯彬:本院受理原告白刚诉刘纯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018)鲁 1203 民初 107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09: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杨万兴:上诉人李娟就本院(2016)鲁 1426 民初767 号民事判决书以该判决缺乏事实依据为由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平原县人民法院 李秀付:本院受理李修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6月 5 日上午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山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朱绍坤:本院受理申请人李振华申请对你名下的鲁 D3G654 号车辆进行价值评估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及勘验现场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 3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在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组织当事人选择评估机构,并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 30 分组织当事人进行现场勘验。届时,请携带有关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滕州市人民法院 王胜泰:本院受理赵娜与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402执 431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徐庆锋:本院受理枣庄市菁鑫牧业有限公司诉你与巩志伟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16)鲁 0406 民初1927 号民事判决书。现原告枣庄市菁鑫牧业有限公司向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颜井宣:本院受理原告张玉兰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481 民初 36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沙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滕州市人民法院 李迎春、颜敏、山东鑫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481 民初 342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郑济洲:本院受理原告张兴永诉你和吴敏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不在户籍地址,新地址不明。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诉状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 2018 年4 月19 日上午9时 0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刘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402 民初 17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德宏淀粉有限公司、枣庄市正浩起重设备服务有限公司、山东科晶玻璃有限公公司、王勇、张娅莉、孔令宏、李明、王佳丽、付瑞霞、王学利、李明敏、鲍冠中、侯远栋: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檀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402民初815 号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税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裕丰酒业有限公司(山东盛世唐豪酒业有限公司)、枣庄名邦眼镜有限公司、张兆峰、娄来美、张海文、张广振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402 民初 193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税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艾文商贸有限公司、刘宇、高贺、山东能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枣庄昊翔实业有限公司、枣庄壮冠食品有限公司、苏翠婷、王文、田卫建: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5月 22 日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蟠龙湖农林水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枣庄市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蟠龙湖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孙英、郝子沛、种衍排、徐征、徐广斌、马金荣: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8年5月 22 日 9 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陶秀:本院受理原告孙思湖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403 民初 316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陶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种道岭、陶秀:本院受理原告孙思湖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403 民初 316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陶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陶秀、枣庄东益面粉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思湖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403 民初 316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陶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种道岭、陶秀、枣庄东益面粉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思湖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403 民初317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陶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张红伟、武汉新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单明坤与你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沟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刘娟:本院受理原告高朋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 14 时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陶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王延举:本院受理原告渐帅与被告王延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403 民初 279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李建平:本院受理原告孙秀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陶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李岩:本院受理原告王秋凤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十四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沟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唐连恩、卢庆仁:本院受理原告绳友平与济宁市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卢庆仁、唐连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济宁市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2017)鲁0923民初178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东平县人民法院 常彬(又名常海滨):本院受理原告李东与山东东平鑫海建工有限公司、常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山东东平鑫海建工有限公司就(2017)鲁0923民初366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东平县人民法院 王景水、王邦才、周传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景水、王邦才、周传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57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徐明芬: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徐明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索荣强、刘芳、宫庆岁、索广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索荣强、刘芳、宫庆岁、索广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赵相荣: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赵相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建国: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建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陈孟国: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孟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胡树云: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胡树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纪茂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纪茂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叶进程、李淑云、张恩政: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叶进程、李淑云、张恩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庆民、汤西云: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庆民、汤西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闫殿华、张映荣、李东、高燕: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闫殿华、张映荣、李东、高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何锡昌、徐兴兰、王忠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何锡昌、徐兴兰、王忠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吕树玉、郑艳慧、吕福云: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吕树玉、郑艳慧、吕福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郑茂龙: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郑茂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于连为、周爱玲、于瑞路、于继海、于瑞千: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于连为、周爱玲、于瑞路、于继海、于瑞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王宏: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91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杨茂林、刘贵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杨茂林、刘贵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程后朴: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程后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陈吉元、张霞、杨庆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吉元、张霞、杨庆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刘如华、聂玉杰、刘怀森: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如华、聂玉杰、刘怀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杨桂云: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杨桂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薛吉印、齐永云、薛吉存、张福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薛吉印、齐永云、薛吉存、张福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福平、薛吉存: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福平、薛吉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型水: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型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传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传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自堂、陈淑珍: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自堂、陈淑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刘景龙: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景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孙会东、李晶: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孙会东、李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牛之利: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牛之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元河、靖桂芹: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元河、靖桂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孟召利: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孟召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923 民初3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司雷: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司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923 民初 3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杨申伟、齐秀梅、杨守芹: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杨申伟、齐秀梅、杨守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8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杨祥乾、张凤英、杨周合、唐守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杨祥乾、张凤英、杨周合、唐守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郭连合、王树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郭连合、王树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49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孙久河、刘娇、郑玉新、林家香、于连冬: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孙久河、刘娇、郑玉新、林家香、于连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郑怀久、段思红、段思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郑怀久、段思红、段思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樊祜顺、徐新洽、郭青: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樊祜顺、徐新洽、郭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51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学元、赵凤连、李学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学元、赵凤连、李学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陈敏柱、张玉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敏柱、张玉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马立坤: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马立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桂芬、赵桂才、代林树: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桂芬、赵桂才、代林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陈曰鉴: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曰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4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蔚方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蔚方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4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刘仰岐、彭桂芹、何海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仰岐、彭桂芹、何海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4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王新荣: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新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3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王传河、赵金菊、王传芹、赵方政: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传河、赵金菊、王传芹、赵方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9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郑金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郑金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4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孔宪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孔宪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4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何敬燕、陈圣井、李秀梅、陈圣侠、王淑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何敬燕、陈圣井、李秀梅、陈圣侠、王淑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3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谢召申、韩庆焕: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谢召申、韩庆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3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郑怀久、段思红、李家文: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郑怀久、段思红、李家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3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郑怀久、段思红、张培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郑怀久、段思红、张培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3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薛吉存、薛吉印、齐永云、张福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3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文英、张为平:本院受理原告东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23民初310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本院第三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常海军:本院受理原告陈亮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23民初354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本院第八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华磊、孙红岩:本院受理原告宿传刚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983民初46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孙海军:本院受理原告徐志远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聂乃舜、万清岩:本院受理刘正军申请执行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983执136号执行通知书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评估、拍卖已查封的财产。
肥城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fz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