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宋淑英:本院受理原告王绪才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第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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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阳:本院受理原告吕明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青波化学有限公司、青岛润聚化学有限公司、崔建平:本院受理原告高学礼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北京中凯高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乐金空调(山东)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上海辰盈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冯杰:本院受理原告乐金空调(山东)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圣帝亚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鲁锐商贸有限公司、青岛鲁瑞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勇文、黄晓娟: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江西威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王立民:本院受理原告王立宽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0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仇吉君、仇玉贞:本院受理原告于金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4民初40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齐秀英:本院受理的原告徐晓晓与被告齐秀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于春京:本院受理原告李双印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精锐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奥捷瑞模具材料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4民初6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鑫磊玻璃有限公司、青岛双盈担保有限公司: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及被告闫敬军、迟增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4民初26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尹茜雯、肖一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慧江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们及青岛融泰达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民辖终1169号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日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姜华、姜慧、姜小夔、刁乐华、刁迎庆: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姜荣与姜华、姜慧、姜小夔、刁乐华、刁迎庆继承纠纷一案,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0213民初5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效力,因你们未依法履行本案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将坐落于青岛市李沧区临汾路22号2号楼2单元1402户房屋归其所有并办理过户手续。现责令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主动履行全部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周凤庭、翟诺:本院受理的原告张乐迪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返还定金5万元、返还中介费13450元并支付赔偿金10万元;2、判令被告承担违约金10万元;3、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民一庭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楼山电控设备有限公司、青岛航天大酒店、青岛天力机电设备厂:本院受理青岛恒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你们、及张芝花、石静、石聚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41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楼山电控设备有限公司、青岛航天大酒店、青岛天力机电设备厂:上诉人青岛恒丰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就(2016)鲁0203民初号4175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立:本院受理原告李素萍诉你与被告金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依法做出(2016)鲁0203民初7629号民事判决书,被告金锦对(2016)鲁0203民初762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熙诺食品有限公司、于清喜、李婷、卢艳: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馆陶路支行诉你们及青岛天玺实业有限公司、刘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73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莫蕴峰: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5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徐吉传: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5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熙诺食品有限公司、于清喜、李婷、卢艳:上诉人青岛天玺实业有限公司就(2016)鲁0203民初7367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陕西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青岛建安分公司、徐立政:本院受理山东汉通律师事务所诉你们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4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静:本院受理原告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3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杰:本院受理原告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4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周效典:本院受理原告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4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薛会:本院受理原告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4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栾洪利:本院受理原告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3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韩丽丽:本院受理原告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4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谭启新:本院受理原告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4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史盼盼:本院受理原告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4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高鹏和:本院受理原告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4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正智:本院受理原告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4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荣鹏:本院受理原告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4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振瑞:本院受理原告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4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任岩:本院受理原告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4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运斌:本院受理原告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4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传春:本院受理原告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4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建:本院受理原告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4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陶晶晶:本院受理原告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4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康:本院受理原告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4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孔爱卿:本院受理原告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4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永利:本院受理原告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4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杨益:本院受理原告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4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高海英:本院受理原告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4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奉霞:本院受理原告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4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允鑫:本院受理原告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4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维廷:本院受理原告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4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邢新志:本院受理原告张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43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邢新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震借款本金50000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宋瑜娟、淄博宏旺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卫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53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蓝猫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玉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办公区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于涛: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7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于善兴: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7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振洲: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7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新蕊: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7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琳: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7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崔虎、青岛朝旭工艺品有限公司、徐洪哲: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崔虎、青岛朝旭工艺品有限公司、徐洪哲债权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6)鲁0202执2697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崔虎名下已抵押给申请执行人的位于青岛即墨市大同街23号网点房产一处;二、青岛青房房地产土地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390.14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在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532/08)进行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立强、刘福岩、隋思伟、孙仁强、青岛硕鑫线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孙立强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等;2、被告孙立强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被告孙立强承担本案律师代理费;4、其他被告对以上1-3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原告对被告隋思伟名下位于山东省即墨市北安办事处朱家后戈庄北侧土地享有优先受偿权;6、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隋思伟、孙仁强、孙立强、刘福岩、青岛市伟晖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隋思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等;2、被告隋思伟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被告隋思伟承担本案律师代理费;4、其他被告对以上1-3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原告对被告隋思伟名下位于山东省即墨市北安办事处朱家后戈庄北侧土地享有优先受偿权;6、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冯军昌:本院受理陈秀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688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韧、华裕秋、华裕春、华玉霞、陈永俊:本院受理原告安佰春诉被告王韧、被告华裕秋、被告华裕春、被告华玉霞、被告陈永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请求依法判令五被告向原告偿还代为支付的税款305126.9元;二、请求依法判令由五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苏丽峰、张斌,第三人周永青、周健青、周慧青、周培枢、周培范、周培顺:本院受理原告周淑菁、周培菁、周继业、周鸿业、叶景玲、周兴业、周新业、周晓航、韩莉、周翔、周晨诉被告苏丽峰、张斌,第三人周永青、周健青、周慧青、周培枢、周培范、周培顺物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依法判令被告针对青岛市市南区莱芜一路3号2户房屋的过户办证行为无效;二、依法判令将坐落于青岛市市南区莱芜一路3号2户房屋恢复过户至原所有权人名下,因原所有权人均已去世,将房屋过户登记在原所有人的继承人周淑菁、周培菁、周继业、周鸿业、叶景玲、周兴业、周新业、周晓航、韩莉、周翔、周晨、周永青、周健青、周慧青、周培枢、周培范、周培顺名下;三、依法判令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由被告及第三人承担)、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昊祥通经贸有限公司、王昊、王瑛: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6)鲁0202民初268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案号为(2017)鲁0202执997号,现责令你们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拍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公告期满后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王昊名下已抵押给申请执行人的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大尧三路32号1单元702户房产。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郝代隆、王曼丽、赵明锦、况晓倩、栾绍峰、刘海英、青岛联众机械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郝代隆、王曼丽偿还借款本金2735477.8元、利息及罚息669441.42元、违约金30000元、律师费148500元(利息、罚息暂计至2017年6月21日),以及自2017年6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罚息,仍按合同约定计算;2、被告赵明锦,况晓倩,栾绍峰,刘海英,青岛联众机械物资有限公司对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由各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吕民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个人住房(商业用房)借款合同》;2、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截至2017年9月25日的借款本息人民币231870.97元,以及自2017年9月26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复利;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19012元,及本案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公告费等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相关费用;4、依法判决被告以即墨市青威路1866号2号楼3单元402户房屋对上述借款本息、律师代理费及本案诉讼费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原告对抵押财产有优先受偿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钱奎通、陈梅: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共同偿还借款本金34145.84元;2、判令被告共同偿还截至2017年8月9日的利息1742.09元、罚息4980.23元,以及自2017年8月10日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依照《中信银行个人汽车消费借款及抵押合同》的约定计算);3、判令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律师费代理费4352元;4、原告对被告钱奎通提供抵押的车牌号为鲁BW708W 、发动机号为112000012的比亚迪黑色小型客车享有抵押权,并就该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熊娅茹: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请求判令被告熊娅茹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80万元、截止至2017年6月29日的利息人民币377474.48元,上述共计人民币1177474.48元。以及之后自2017年6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及罚息;2、请求依法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及其他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纪晓磊、赵霞: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纪晓磊、赵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59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章儒高: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章儒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59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洪艳、王玉海: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刘洪艳、王玉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59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苑春锋: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苑春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59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蔡科研: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30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邵静、韩召鲁: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等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30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玉东、李爱华: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等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30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洪欣: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30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卢雪会、林丽亚: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等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30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佳元迈克食品有限公司、青岛亿路发食品有限公司、青岛绿丰食品有限公司、刘卫卫: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32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付锁下、吴军: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35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玉双: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王玉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39656.03元;2、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利息56097.71元、罚息5307.89元(暂计算至2017年7月27日)及自2017年7月28日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合同计算的利息、罚息;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损失29542元;4、判令原告对被告提供抵押担保的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由各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郭彬彬: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郭彬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郭彬彬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金10万元及至实际清偿之日的贷款利息、罚息;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雪红、王海漫、王玥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刘雪红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金及利息、罚息;2、判令被告王海漫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原告对被告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4、本案诉讼费、公告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在田、青岛欣东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刘在田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1012.99元;2、判令被告刘在田偿还截至2017年8月9日的利息4625.62元、罚息1712.95元以及自2017年8月10日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合同计算的利息、罚息;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损失5941元;4、判令原告对被告青岛欣东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车辆鲁BU15W 1享有抵押权,并就该车辆折价或拍卖、变卖的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由各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海纳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毕民传、青岛昇彩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25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薛强、马爱珍: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55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袁毅彭: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岳荣刚申请执行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11执21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的5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孙玉涛: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申请执行你们银行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执473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的5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赛禄特专用车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报春来工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钰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报春来工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国泰民康能源有限公司、贾桂树:本院受理刘建利诉你公司设立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于丽荣:本院受理原告刘建勋、陈秀珍与被告于丽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88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海荣春置业有限公司、青岛东海明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中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海荣春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中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臧晓庆: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135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逄坤磊: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135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孟凯: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135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文明: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135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韩立欣: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135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丁琪: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135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韩斐斐: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申请执行你银行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执472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依法将你名下所有车牌号为鲁BC2V92雪佛兰车进行查封,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查封)。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单位自公告期满后的5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涛、范伟:本院受理原告郭安琴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1民初111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长江路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万林东、徐建燕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雪莲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邓世兵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立群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显文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丁德娟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鹏、马利霞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良辉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冯克英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金日玉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帅、宋娜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焦学锋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苗蓬:本院受理原告杨德勤诉你及薛素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天玺房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管敬典与被告青岛天玺房地产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金磊: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被执行人李金磊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李金磊公告送达(2017)鲁0211行审216号行政裁定书。李金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潘光玉: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被执行人潘光玉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潘光玉公告送达(2017)鲁0211行审352号行政裁定书。潘光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薛强申请宣告薛兴国死亡一案,于2017年7月3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届满,并于2017年10月8日依法作出(2017)鲁0211民特43号民事判决书,宣告薛兴国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明山、国立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李明山立即向原告偿还截止至2017年8月16日的借款本息 257879.24元(其中欠款本金249956.37元,含利息7922.87元);以及自2017年8月1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的利息;2、判令被告李明山承担本案律师费1900元,及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等其他原告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3、判令被告国立华对上述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曾凡贵: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息共158228元;2、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律师费2600元;3、对车牌号为鲁B8FK27的抵押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4、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史正林: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被告史正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息共82543元;2、对车牌号为鲁BN555L的抵押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苏延龙: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路支行诉被告苏延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息共56723元;2、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律师费2600元;3、对车牌号为鲁BN555L的抵押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4、本案的诉讼费、公告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继升: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路支行诉被告赵继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息共149495元;2、对车牌号为BV60X6的抵押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万友: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路支行诉被告万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息共41553元;2、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律师费2600元;3、对车牌号为鲁B2KX31的抵押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4、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洋、尹东艳: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路支行诉被告于洋、尹东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息共53825元;2、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律师费2600元;3、对车牌号为鲁B0TD26的抵押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4、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唐海山、侯瑞珍: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路支行诉被告唐海山、侯瑞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息共20136元;2、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律师费 2600 元;3、对车牌号为鲁B879EM 的抵押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4、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伟: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路支行诉被告陈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息共31942元;2、对车牌号为BK189Q 的抵押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润东: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如实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本院将拍卖被执行人设定抵押的房产,以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牟丽丽: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如实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本院将拍卖被执行人设定抵押的房产,以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青、杨灵:本院受理原告杨海燕诉你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原告杨海燕在法定期内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战祥宁: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6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汇源通达物资有限公司、青岛宏凯润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朱大文、生泽玮、盛泰、于樱、王忠奎:青岛友利世纪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田田、尹涛: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30068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虎、薛善玲: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罚息;2.对抵押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3.判令二被告承担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朱春梅、孙勋、潘淑杰、张军功、安继祖、王事强、叶晓燕、青岛康美惠工艺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202民初1849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朱春梅、安继祖、孙勋、潘淑杰、张军功、王事强、叶晓燕、青岛三吉工贸有限公司、青岛宏润达玻璃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202民初1851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国阳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凝聚砂浆科技有限公司、张俊林、李玉美:本院受理(2017)鲁0202民初2671号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国润管道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钢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人民币17000元,被告自起诉之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利息,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黄杰、黄勇、黄伟:本院受理原告王广香诉你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请求依法判令1,原告配偶黄柏贵名下的建设银行存款185000元由原告一人继承;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温馨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宝龙体育置业有限公司海阳雅乐轩酒店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42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书国:本院受理原告杜木香诉被告青岛德众财务管理有限公司、被告薛兆荣及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9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玉敏、周兆辉、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丽尚工贸有限公司、柳牧、傅丽挺、傅春林: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诉被告青岛丽尚工贸有限公司、柳牧、傅丽挺、傅春林保理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傅丽挺、傅春林就(2015)南商初字第20595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崔健:本院受理原告解卉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离婚;婚生子崔东浩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8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许艳、娄路承、许雯、刘晖、青岛融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远德建设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2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新钧: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贷款本金;2、被告偿还利息及逾期利息;3、被告支付律师费;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智全: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贷款本金;2、被告偿还利息及逾期利息;3、被告支付律师费;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朱超玉: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贷款本金;2、被告偿还利息及逾期利息;3、被告支付律师费;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智全: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贷款本金;2、被告偿还利息及逾期利息;3、被告支付律师费;4、原告对被告车辆优先受偿;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发亮、张长林: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贷款本金;2、被告偿还利息及逾期利息;3、原告对被告车辆优先受偿;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鹏、魏金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贷款本金;2、被告偿还利息及逾期利息;3、被告承担律师费;4、原告对被告车辆优先受偿;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庄晓廷: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贷款本金;2、被告偿还利息及逾期利息;3、被告承担律师费;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郭文斌: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贷款本金;2、被告偿还利息及逾期利息;3、原告对被告车辆优先受偿;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即墨市通济街道办事处云桥村民委员会、青岛永威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高平阳、徐从国:本院受理的原告胡传柱、王衍生、姜信真、张根玲、丁世刚、郝学家、杨兆元、董允爱、谭海燕、颜承建、丁世明、胡建国、姜信举诉被告即墨市通济街道办事处云桥村民委员会、青岛永威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高平阳、徐从国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587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信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伍强:本院受理原告付怀收、黄树连、陈善祥、王文美、武瑞卿、苟斌、郭蝶、郭胜、黄成俊、黄成满、黄义胜、姜照中、李永楼、潘代友、万国春、夏永强、邢清标、张禹俊、周兴会、邹华志、王保伦、王福军、王恒、王佐本、张金桥、赵仕洪、庞智刚、滕小平、韩正义诉你劳务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葛瑞兰: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纪涛: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千龙塘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国德松、王淑湘、国寓栋、国世友、梁丽雪:本院受理青岛即墨政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2017)鲁0282民初7253号一案已作出判决,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孙爱瑞: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信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潘以强:本院审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8)鲁0282民初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纳海汇金商贸有限公司、青岛中仁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临沂中润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李晓霞、张玉全:本院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64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纳海汇金商贸有限公司、青岛中仁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李晓霞、张玉全:本院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64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梁俊杰梁庆芝:本院受理原告梁洪波平淑娟诉你与第三人河北银行青岛即墨支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亿佳衣品纺织有限公司、曾现礼、李茜茜: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青岛纳金纺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亿佳衣品纺织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申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听证通知书、听证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听证审查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听证。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温凯:本院受理青岛天一明峰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五日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中心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迟双良:本院受理青岛天一明峰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五日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中心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红杉树制衣有限公司、李永保、李永亮、周学斌: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通济支行新世纪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66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崔隽、杨荀、杨颂、杨君: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通济支行新世纪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46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双誉制衣有限公司、青岛鑫隆基南车机械有限公司、施文艳、邹启鑫、刘美红、王绍忠、胡珊:本院受理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17)鲁0282民初6467号一案已作出判决,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吴玲玲、青岛轩瑞置业有限公司、吴文轩、谷雷、葛均友、张明玲、吴文海、金岩军、青岛爱斯希机械有限公司、蒋钟学:本院受理原告即墨市卓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76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谷雷、青岛轩瑞置业有限公司、于华杰、吴文轩、吴玲玲、葛均友、张明玲、吴文海、金岩军、青岛爱斯希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即墨市卓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76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葛均友、青岛轩瑞置业有限公司、吴文轩、张明玲、吴玲玲、谷雷、吴文海、金岩军、青岛爱斯希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即墨市卓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76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吴文轩、青岛轩瑞置业有限公司、张明玲、吴玲玲、谷雷、葛均友、吴文海、金岩军、青岛爱斯希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即墨市卓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76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高明卓、即墨市男孩女孩咖啡厅(工商登记经营者万晓磊):本院受理徐嵩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2017)鲁0282民初3776号一案已作出判决,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大信人民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李世君:本院受理的原告朱元培与被告李世君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797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大信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即墨市金龙塑料复合彩印有限公司、青岛轩瑞置业有限公司、青岛鑫辰包装有限公司、吴文轩、青岛金泉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青岛俊峰泽机械有限公司、张明玲、吴文海、金岩军、青岛爱斯希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即墨市卓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76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鑫辰包装有限公司、青岛轩瑞置业有限公司、青岛俊峰泽机械有限公司、吴文轩、即墨市金龙塑料复合彩印有限公司、青岛金泉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张明玲、吴文海、金岩军、青岛爱斯希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即墨市卓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76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俊峰泽机械有限公司、青岛轩瑞置业有限公司、青岛鑫辰包装有限公司、吴文轩、即墨市金龙塑料复合彩印有限公司、青岛金泉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张明玲、吴文海、金岩军、青岛爱斯希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即墨市卓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76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泉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青岛轩瑞置业有限公司、青岛鑫辰包装有限公司、吴文轩、即墨市金龙塑料复合彩印有限公司、青岛俊峰泽机械有限公司、张明玲、吴文海、金岩军、青岛爱斯希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即墨市卓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76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迟余鹏、林琳、青岛金雍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张国峰、姜丽丽、胡永梅、李顺大: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环秀支行新府分理处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48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马金凤:本院受理原告徐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85民初41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姜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全成帅: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李权庄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5民初36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张先成、张丽丽:本院受理原告耿党令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案号为(2018)鲁0285民初540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格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赵希成: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望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5民初29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姜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裕康商贸有限公司、李振忠: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长顺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裕康商贸有限公司、李振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法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个工作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田闪闪:本院受理原告姜吉平诉你与王均壮、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心支公司不服(2016)鲁0285民初66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提出上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夏格庄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莱西市人民法院 丁浩、任钦伟、孙力、隋佳宾:(2017)鲁0285民初2323号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李家疃支行黄海路分理处诉你们、周龙基、路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西市人民法院 青岛凯尔达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陈双:本院审理原告青岛奥尔斯特肥料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5民初45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胡兆爱:本院审理原告邴焕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5民初48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张代迪、赵福祥、杨忠田:本院审理原告邴焕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5民初49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潘少峰、青岛吉通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5民初43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丁浩、任钦伟、孙力、隋佳宾:(2017)鲁0285民初2323号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李家疃支行黄海路分理处诉你们、周龙基、路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周龙基就(2017)鲁0285民初232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莱西市人民法院 吴晓鹏、王美凤、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5民初50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盛建军:本院审理原告周福照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5民初42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孙言高、孙吉山、薛美苏、王慧:本院审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望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5民初52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孙学刚、孙磊磊:本院受理原告王朋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2民初41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吕成梅、王松:本院受理原告李国华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杨杰、李少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侯盈:本院受理原告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元诚信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泰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煜、姜文霞:本院受理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江守湖: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212民初19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凡夫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龙膳坊食品有限公司:原告青岛艾利尔经贸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希芸、张修杰: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薛虹与被执行人张希芸、张修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案外人王心龙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及听证通知书,通知你们于本公告期满后第三天上午9:30分(遇节假日顺延)到崂山区人民法院第25法庭参加听证会。公告期为60日,逾期不到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芦霞、王忠兴、法换垒、赵永红: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董淑芹、陈锡洲: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巧云、董同刚: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臧传鹏、王孔港、彭远:本院受理原告刘元伟诉你们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第 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薛鹏、于超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25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绿润食品有限公司、莒南县鸿润食品有限公司、陈思、山东新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刘丽华:本院受理原告恒丰银行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诉你们及临沂三禾永佳动力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13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银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杜培、王毛毛、安徽科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淮北市德源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潘山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王毛毛向本院提出上诉,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大重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莱州通商机械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民初5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安文成、青岛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青岛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青岛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崂山分公司:原告付元友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2民初41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诸城市光华乙炔制氧有限公司、山东丰龙高压气瓶有限公司、李砚军、于仁贞、潍坊宏盛铸造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诸城市光华乙炔制氧有限公司、山东丰龙高压气瓶有限公司、李砚军、于仁贞、诸城市永全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治瑜、綦晓燕: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区支行申请执行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月4日作出的(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89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6年5月2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因你未能履行上述判决书,本院依法对保全查封并抵押给申请执行人的王治瑜名下位于山东省平度市东宁园小区C 区营业楼11号户房屋一套进行委托评估。经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评估,该房屋的评估价值为单价人民币7218元/平方米,房地产总价为人民币105.61万元(详见评估报告)。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依法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日内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变卖上述财产。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任志磊:本院受理原告徐菁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212民初31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于春芝、于秀华:本院受理原告李方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潘亭屹、潘积桂、王仁喜、刘云龙、潘玉客:本院受理原告李方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雷英姿、刘成兹:本院受理原告李方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陈玉春:本院受理的原告赵红子诉你与李德杰、青岛润桥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李村法庭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述案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庄少梅: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庄少梅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3民初236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董小西: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董小西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3民初235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赵永杰: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赵永杰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3民初234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罗会东: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罗会东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3民初233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宋卫东: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宋卫东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3民初233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左谔顺: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左谔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3民初231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顾祥辉: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顾祥辉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3民初231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衣鹏飞: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衣鹏飞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3民初226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袁玉琴:本院受理王志武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王志武向本院提出撤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8471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光才:本院受理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诉你与蓝信恭、江志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6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翀旻、王倩慧:本院受理的青岛海城志源租赁有限公司诉你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7676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淋:本院受理原告石智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55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淋:本院受理原告张瀚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55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维尔曼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卓越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52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丁建禄:本院受理原告辛本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臧彦广、彭淑英: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二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9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福韫: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二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99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赵连禄:本院受理刘立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2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中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孙立霞诉田曙光、青岛中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孙绪华及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5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中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孙立霞诉田曙光、青岛中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孙绪华及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依法做出(2017)鲁0203民初1566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侯纪方、被告滕风英对(2017)鲁0203民初156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尚迎辉:本院受理原告李振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51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尚迎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振庆借款本金60000元并支付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监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正美、张鸿亮:本院受理原告杨淼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48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缴纳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田力、李锡厚:本院受理原告徐明义诉你们及被告刘小洋、被告青岛益青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6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青岛市登州路22号406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震:本院受理的原告许家玲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1.判决被告立即双倍返还原告定金180000元;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燕平、闫作鹏:本院受理原告王海岩、王陆岩诉被告王燕平、闫作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五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黄玉丽、宋伟波:本院受理原告国丽诉被告黄云丽、宋伟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五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宝俊、薛微皎: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东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你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变更被告信息申请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按照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向原告支付工程进度款56800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追加变更款12100元;3、被告自2011年4月10日开始(以68900元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直至付清之日止;4、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青岛市城阳区204国道1378号青岛监狱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春功、张敬刚: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们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8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会鹏、日照凯讯电子有限公司、霍兴波、上海仟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效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0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莹、沈敏辉:本院受理原告乔建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2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艺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一家人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2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翰晟时代商贸有限公司、田祥涛: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华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腾退涉案房屋。2、被告承担所欠房租及物业费、违约金、房屋用费等。3、被告承担本案相关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四川路64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百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7196号案件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33695元;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6000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及律师费。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彦均(曾用名:刘昊林):本院受理原告齐超英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23 000元及自2013年12月30日至实际付款之日的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郭春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3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侯胜豪:本院受理原告徐广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144号案件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40万元及利息;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刚: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春雨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292号案件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945624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永昌:本院受理原告李修善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2000000元;2、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吴强:本院受理原告刘廷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0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吴强:本院受理原告李占京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0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邢军、崔岺 、青岛联大利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王延娟:本院受理原告周翠凤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民初字第702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娟、李明智、王本卫、陈宝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5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尹雅伦、青岛骏琪美妆商贸有限公司、董猛、王莹:本院受理原告邵薇诉被告尹雅伦、被告青岛骏琪美妆商贸有限公司、被告董猛、被告王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48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信刚、杨进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9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谢正权:本院受理原告谢志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7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民功、秦建丽、孙琳、刘健、凌波:本院受理原告许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0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民功、秦建丽、孙琳、李键:本院受理原告许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0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诸城市鹏宇制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唐百进出口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3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赛尔富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津信达电气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43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董淑昌:本院受理原告胡正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40万元及自2015年4月26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的利息;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福廷丽特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禄禄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支付借款12640元及利息505元;2、支付原告违约金1260元;3、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黄光已、林兴县、林隆灿、林羡荣、叶世琴、郑自柳、青岛滨强钢铁有限公司、青岛闽榕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青岛龙灿钢铁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华储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5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何帮国、许木生、张李云、叶素凤、杨翠兰、青岛华窦斯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巨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青岛俊基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青岛盛鼎置业有限公司、青岛华储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南商初字第705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军、张钰: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9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唐金杨: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9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闫志帅、柳玲艳: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9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建: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借款本息。2、被告承担本案相关的诉讼费用。3、对抵押物优先受偿。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强: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9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卫东: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9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周勇: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9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云生、杨秀菊: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9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岳富康、苏叶: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9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柱娟、王守京: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借款本息。2、被告承担本案相关的诉讼费用。3、对抵押物优先受偿。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江永洁、王绍兰:本院受理原告谷源沛诉被告江永洁、第三人王绍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请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借款4万元,第三人对其中1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判令被告支付3万元借款的逾期利息1200元(按照年息6%,自2017年2月暂计至2017年10月,以实际支付日为准);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袁有敏: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1.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1666.67元;2.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自2014年12月13日起按照年利率24% 计算到实际还款日止);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牟元友: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1.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5833.33元;2.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自2014年10月13日起按照年利率24% 计算到实际还款日止);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玉: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1.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7500元;2.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自2015年1月13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到实际还款日止);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照清: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1.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35000元;2.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自2014年12月13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到实际还款日止);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苏磊: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借款协议》;2.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38333.33元;3.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自2015年6月28日起按照年利率24% 计算到实际还款日止);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丰: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借款协议》;2.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55416.67元;3.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自2015年10月28日起按照年利率24% 计算到实际还款日止);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徐燕: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借款协议》;2.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3333.33元;3.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自2015年7月28日起按照年利率24% 计算到实际还款日止);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强: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借款协议》;2.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35000元;3.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自2016年1月28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到实际还款日止);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瑞波: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1.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36666.67元;2.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自2014年10月13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到实际还款日止);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岐忠: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1.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35000元;2.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自2014年12月28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到实际还款日止);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玉刚: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1.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7916.67元;2.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自2014年9月13日起按照年利率24% 计算到实际还款日止);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发现: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1.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3750元;2.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自2014年11月13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到实际还款日止);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丽: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借款协议》;2.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91666.67元;3.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自2015年1月13日起按照年利率24% 计算到实际还款日止);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姜俊: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1.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9583.33元;2.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自2015年5月13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到实际还款日止);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鸿展:本院受理原告杲延兰诉被告于鸿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及截止至实际支付之日的利息(利息自2015年1月8日到2017年11月27日共69267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皇甫秀珍:本院受理原告王伯玲诉你、第三人青岛鼎悦典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38.5万元及利息、逾期还款本息及违约金至实际付清本息之日止的利息;2.原告对被告提供抵押的位于四方区绥宁路17号2号楼104户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律师费等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隋永存: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5833.33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梁秀芝: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1666.67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闫玲香: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姜崇远: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郑勇: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胡云霞: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5833.33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勇: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2222.22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仇吉君: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芳: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5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春丽: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5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卢梅: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6666.67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秀兰: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25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郝治安: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6666.67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隋洪蓬: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3333.33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杜修媛: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4166.67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成: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1万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金星月: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9583.33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秦建: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8333.33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卢国华: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9583.33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珊: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25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玉真: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6388.89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阎玉霞: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1666.67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耿绍军: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6666.67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延涛: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4166.67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庆松、宋霞: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廉政监督卡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华、崔天翔: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廉政监督卡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微山湖荷香鸭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微山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程平、杨霞、刘书平、邹皆美: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47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伟青、济南二十二世纪不动产代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廉政监督卡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微山湖荷香鸭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微山湖实业集团、山东微山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程平、杨霞、刘书平、邹皆美: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47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微山湖荷香鸭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微山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程平、杨霞、刘书平、邹皆美: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47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易尔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振勋、张衍岭、张振秋:本院受理原告牛晶诉你们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5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济南易尔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牛晶欠款616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二、被告济南易尔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牛晶逾期付款违约金,以61600元为基数,自2012年5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牛晶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90元,由被告济南易尔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九硕物流有限公司、李忠平:本院受理刘福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该案定于送达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华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济南西电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起诉状副本、答辩状(空白)、授权委托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法人身份证明书、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王庆刚:本院受理原告李霞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起诉状副本、答辩状(空白)、授权委托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何青芳、何青贵、何青立: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被告何青贵、何音盛、何青立、何青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何青芳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43741.85元(利息计算至2014年9月20日)。二、被告何青芳应自2014年9月21日起至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被告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内自觉履行义务之日止,以借款本金10万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另行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逾期借款利息。三、被告何青贵、何青立、何青盛对上述一至二条所判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何青芳追偿。上述给付,限被告何青芳、何青盛、何青立、何青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案件受理费3175元,由被告何青芳、何青盛、何青立、何青贵负担。鉴定费2800元,由被告何青盛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被告泰安博大钢球有限公司、泰安市永立金属有限公司、刘勇、张青梅:上诉人山东光明机器制造有限公司就本院(2015)历商初字第261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孙福学、王小芹、刘焕永、李康、尚兴勇:我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历城区华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2018)鲁0112民初66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5月18日9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杨卫国:本院受理的(2018)鲁0104行初9号原告杨娜诉被告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第三人杨卫国公安行政处罚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行政案件起诉状副本及证据一宗、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被告答辩状及证据一宗、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告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王金夏、山东三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0103民初31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上述举证期届满后第一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五楼第三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史鹏志、王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0103民初30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上述举证期届满后第一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五楼第三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元坤、李海云、山东中创投资有限公司、山东资信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7597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赵元坤、李海云、山东中创投资有限公司、山东资信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审判庭(南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鑫稳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齐河县恒兴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齐河县巨能鲁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鸿润油脂有限公司、山东恒捷新材料有限公司、葛廷海、段宪英、王成根、杨秀环、赵加根:本院受理(2018)鲁0103民初725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山东鑫稳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齐河县恒兴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齐河县巨能鲁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鸿润油脂有限公司、山东恒捷新材料有限公司、葛廷海、段宪英、王成根、杨秀环、赵加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审判庭(南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跃霞、张建朋、沾化朋达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鲁0103民初1046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李跃霞、张建朋、沾化朋达食品销售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审判庭(南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润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8)鲁0103民初190号山东华舜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3时、14时、15时、16时、17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二十六(南楼)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阳: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7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赵勇、亓雪莲: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6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现博实业有限公司,卜宪勃,微山县春昊贸易有限公司,微山县坤宇港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79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孟敬敬:本院受理原告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诉被告孟敬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5月1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聊城市一尊皇牛大酒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通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聊城市一尊皇牛大酒店、方来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山东通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诉期内向法院提交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夺:本院受理原告韩寒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原告韩寒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依法判令被告陈夺返还购房款55万元;3、依法判令被告陈夺支付违约金39万元、律师费15000元、居间费24000元,合计429000元;3、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由被告陈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5月9日下午14:0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磊: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与被告张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6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1、被告张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偿还借款297828元;2、被告张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以148914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自2015年7月28日起计算至张磊实际支付之日止;以148914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 计算,自2016年7月28日起计算至张磊实际支付之日止);3、驳回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767元,由被告张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文明(身份证号:370102195906250853):本院受理原告王秀清诉你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郭群妤、尚晓明:本院受理高自强诉郭群群、郭群妤、尚晓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51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内容如下:一、被告郭群群偿还原告高自强借款本金1万元。二、被告郭群群支付原告高自强借款利息(计算方式为:以1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8月11日始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年利率6% 标准计算)。上述两项,限被告郭群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086元,由原告高自强负担7036元,被告郭群群负担50元。财产保全费2420元,由原告负担2300元,被告郭群群负担12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文登区张家产海洋冷藏厂、于德平、孙立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要求文登区张家产海洋冷藏厂偿还原告代偿的贷款本息8050806.32元并支付违约金805080元、代偿利息246.35万元以及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其他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各被告承担原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送达费等一切费用。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鲁能日和控股有限公司、山东旅科信息有限公司、李辉军、雷雯、山东义兴公家居有限公司、山东泽远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663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8年5月21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周洪玲: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周洪玲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周洪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款28184.81元;二、被告周洪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未付保费2862.37元;三、被告周洪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28184.81元为基数,自2016年10月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95倍计算的违约金;案件受理费794元,由被告周洪玲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路通宇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高尚:本院受理原告郝三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新峰:本院受理原告孙文禄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7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伟:本院受理原告周中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9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国泰红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运兴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8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曹玉苹:本院受理原告周永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8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魏立春、李建国:在本院执行赵忠军与魏立春、李建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查封了位于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北路179号海信慧园一区12号楼1单元1201号房产。案外人王晓朋提出执行异议,请求解除对该房产的查封。本院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执异9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中止对济南海信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海信慧园西区12号楼1-1201室房产的查封。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孙国强(370304198001310038)、魏吉涛(370304197209026816):我院在审理周连双诉孙国强(370304198001310038)、魏吉涛(370304197209026816)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将对魏吉涛名下的坐落于博山区凤阳街4号楼东三单元五层西户的涉案房产房产进行价值评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通知你如下:1、于2018年4月10日早9:00到博山区人民法院技术科选择评估机构,逾期,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第六款之规定,随机选择评估机构;2、于2018年4月17日早9点到涉案房产所在地,进行现场评估勘验,无故不到场的,将根据《全省法院对外委托工作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处理。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大王金泰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高义新、孙美风:本院受理原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2018)鲁01民初288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一宗、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十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季家顺、章红可、陈世斌、林晓云、张益红、赖志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廉政监督卡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田斐:本院受理原告张学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廉政监督卡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世斌、林晓云、张益红、赖志强、季家顺、章红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廉政监督卡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1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金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金伟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一、限被告金伟于判决生效之日,偿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本息12604.03元。二、限被告金伟以12604.03元为基数,向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自2015年11月10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三计算。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38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诉调对接中心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刘文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一、限被告刘文英于判决生效之日,偿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本息42282.33元。二、限被告刘文英于判决生效之日,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保费3785.74元。三、限被告刘文英以42282.33元为基数,向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自2016年8月1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38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诉调对接中心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李兵: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一、限被告李兵于判决生效之日,偿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本息13263.53元。二、限被告李兵于判决生效之日,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保费1551.67元。三、限被告李兵以13263.53元为基数,向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自2016年6月2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日万分之四计算。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38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诉调对接中心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曹修宝: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一、限被告曹修宝于判决生效之日,偿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本息24571.48元。二、限被告曹修宝于判决生效之日,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保费3095.18元。三、限被告曹修宝以24571.48元为基数,向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自2015年10月21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三计算。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38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诉调对接中心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李秀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一、限被告李秀丽于判决生效之日,偿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本息40447.31元。二、限被告李秀丽于判决生效之日,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保费1765.63元。三、限被告李秀丽以40447.31元为基数,向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自2016年元月6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三计算。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38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诉调对接中心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赵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一、限被告赵帅于判决生效之日,偿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本息12244.18元。二、限被告赵帅于判决生效之日,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保费2610.94元。三、限被告赵帅以12244.18元为基数,向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自2017年5月22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日万分之八计算。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38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诉调对接中心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王丰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一、限被告王丰敏于判决生效之日,偿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本息18633.46元。二、限被告王丰敏于判决生效之日,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保费1631.47元。三、限被告王丰敏以18633.46元为基数,向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自2017年1月6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日万分之六计算。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38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诉调对接中心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陈龙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一、限被告陈龙燕于判决生效之日,偿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本息8461.86元。二、限被告陈龙燕于判决生效之日,向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保险费2049.51元。三、限被告陈龙燕以10511.37元为基数,向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自2015年10月29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三计算。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36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诉调对接中心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陈龙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一、限被告陈龙燕于判决生效之日,偿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本息9036.33元。二、限被告陈龙燕于判决生效之日,向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保险费957.72元。三、限被告陈龙燕以9994.05元为基数,向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自2015年10月29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三计算。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3673万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诉调对接中心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韩禄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一、限被告韩禄娥于判决生效之日,偿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本息34307.77元。二、限被告韩禄娥于判决生效之日,向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保险费2141.3元。三、限被告韩禄娥以36449.07元为基数,向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自2015年12月4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三计算。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36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诉调对接中心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苗传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一、限被告苗传芳于判决生效之日,偿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本息21484.47元。二、限被告苗传芳于判决生效之日,向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保险费1213.33元。三、限被告苗传芳以22697.8元为基数,向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自2016年5月16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日万分之四计算。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36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诉调对接中心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杨秀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一、限被告杨秀芬于判决生效之日,偿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本息9192.53元。二、限被告杨秀芬于判决生效之日,向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保险费380.13元。三、限被告杨秀芬以9572.66元为基数,向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自2016年10月28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36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诉调对接中心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傅尚兵:本院受理原告周生宝诉你、路国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0112民初5946号】,原告请求:1、判令两被告共同偿还借款本金55000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以55000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5年9月25日起至本息清偿之日止。至起诉之日暂计为5666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8年6月5日9时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马向云:本院受理原告孙兴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21437元(以21437元为基数,按月息贰分计算,自2017年12月1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诉讼代理费2000元;3、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8年5月21日9时0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艾特高科(江苏)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淄商初字第59号本院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新军、夏树涛: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与被上诉人淄博长信实业有限公司、原审被告邓新军、夏树涛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3民终33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多山、杨洪莲:本院受理山东龙阳化工有限公司诉淄博多山建材有限公司、淄博奥耐思特塑胶有限公司、孙多山、杨洪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305民初4657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王新阁:本院依法受理原告何晋忠诉你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4月16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齐凯:本院依法受理原告任双华诉你与刘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21民初151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李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鸿嘉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李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果里法庭(桓台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张龙: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鸿嘉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张龙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果里法庭(桓台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湖北欣荣铝塑实业有限公司、程依荣: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齐昊新型彩铝有限公司与你们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91民18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太原阳曲有限公司、刘瑞修、阳曲县福利选煤厂、阳曲县民政局:本院受理淄博享星经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阎相阳、陈永生、马振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分别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91民初1471号、(2017)鲁0391民初14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瑞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91民初14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衍青、石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91民初14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江涛: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被告储艳斌、第三人江涛抵押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930号案件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传福、孙玉敏、宫衍韬:原告刘利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7年12月29日作出(2017)鲁0124民初6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刘利的诉讼请求,原告于2018年1月3日领取该判决书,并于2018年1月17日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请求要点:一、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平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鲁0124民初694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二、本案一审、二审的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由被上诉人承担。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们送达,特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平阴县人民法院 王龙:本院受理原告济南泰夏轮胎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限被告王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泰夏轮胎有限公司货款122000元、违约金2440元。二、限被告王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济南泰夏轮胎有限公司律师费8500元。案件受理费1479元,由被告王龙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讼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磊、许玲: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微融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两被告偿还原告《ZQ16091401》借款合同剩余借款本金人民币8334.00元,以及自2017年7月14日起按照月息2% 支付利息及违约金至判决生效之日;2、判令两被告偿还原告《ZQ16111802》借款合同剩余借款本金人民币20831.00元,以及自2017年6月18日起按照月息2%支付利息及违约金至判决生效之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