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053182918609

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社★053182918609

2017年6月2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053182918609

时间:2017-06-02 19:54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2017年6月2日 宋启柱、宋永超:本院受理原告赵西平诉你们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725 民初 244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
    2017年6月2日

    宋启柱、宋永超:本院受理原告赵西平诉你们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725 民初 244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田怀增、潍坊易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孙振东、赵世瑜:本院受理原告王风春诉被告田怀增、潍坊易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孙振东、赵世瑜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茂君、华北建筑集团潍坊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名轩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王茂君、华北建设集团潍坊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陈大妙、陈文军:本院受理昌乐安信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昌乐县人民法院

    深圳市捷艺发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四川捷艺发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山东世纪阳光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 民辖终 91 号民事裁定书、(2016)鲁0725 民初 3003 号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昌乐县人民法院

    王伟、王建、昌乐北方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聘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15: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杨方昌:本院受理原告路昌行诉被告杨方昌、王文帅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725 民初 2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潍坊嘉润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刘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6)鲁 0725 民初 149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孙洪波、吴凤英: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昌乐禾丰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725 民初 301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马爱亮、杨蕾: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昌乐禾丰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725 民初 301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乐县人民法院

    李善会、徐桂珍:本院受理原告田玉秀与被告李善会、徐桂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85 民初 1712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郑友堂:上诉人(原审被告)青岛金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刘兰勋(原审原告)、郑友堂(原审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原审被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山东昌乐县人民法院 (2015)乐唐民重字第 1号民事判决书,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审理完结。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委托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 民终 135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二审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昌乐县人民法院

    李然宝、王月香、李勇:本院受理原告杜乐成与被告李然宝、王月香、李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85 民初 1813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栗勇、马瑞娟:本院受理原告姜金胜与被告栗勇、马瑞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785 民初 1225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杜泽洪:本院受理高密市金塔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公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限后 15日和 30 日内,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8: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高密市名匠商贸有限公司、高密市顺华木业有限公司、杨连照、单纪梅:本院受理山东高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公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限后 15 日和 30 日内,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高密市富诺纺织有限公司、高密市金鹰纺织有限公司、高密市慧洋纺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高密市交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公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限后 15 日和 30 日内,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高密市贵杰豪迪装饰木业、王桂杰、连清臻:本院受理曾宪庆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公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限后15 日和 30 日内,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8: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綦松林:本院受理孙庆余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公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限后 15 日和 30 日内,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9: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山东高密映山红服饰有限公司、山东泰吉虎鞋业有限公司、高密市盛泰祥针织服饰有限公司、高密市海汇针纺有限公司、薛强、王晓燕: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公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限后 15 日和 30 日内,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迟卫东:本院受理原告李风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6)鲁 0785 民初179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夏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高密市亚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高密市供电公司与你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7)鲁 0785民初 1033 号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王华伟:本院受理原告夏继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02 民初 1190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兰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吴洪彬:本院受理原告杨兆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02 民初 1277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兰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君临酒店:本院受理原告孙桂英诉临沂市兰山区君临酒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高义豹、曹元:本院受理原告金永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陈国华:本院受理原告刘玉乾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302 民初 154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兰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常利:本院受理原告李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鲁1302民初 16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义堂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秀朋:本院受理原告黄祖明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房屋租金 12800 元,利息 3081 元,共计 15881元;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 3 日上午 8 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陈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利津县人民法院

    綦宝斌:本院受理原告李树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0522 民初 16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孙杰玉:本院受理原告田学岭、吴志勇分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各两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30、10:30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张伟:本院受理原告任建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8:30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韩振勇: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王滨: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邵会东: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11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台琪: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14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高峰: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15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李云德: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16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张磊:本院受理原告叶青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宋宗军、初桂娟:本院受理原告朱耿标与被告宋宗军、初桂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要求:解除原被告双方于 2017 年 4 月 7 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100 万元,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尹振 (身份证号为:370321197804281519):本院受理原告济南永安柳工叉车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 民初 3446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2016)鲁 0102 民初 3446号民事判决书中“济南柳工永安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补正为“济南永安柳工叉车设备有限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杨永:在本院执行孙睿与济南镁辰建材机械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本院 (2013)历城商初字第 717 号民事判决书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孙睿向本院提出追加当事人申请。要求追加杨永为本案的被执行人。本院已立案受理孙睿的申请。案号为:(2017)鲁0112 执异 31 号。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追加当事人申请书及听证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进行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吕道玉:本院受理原告王吉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被告偿还借款 5 万元整;二、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30 日。并定于 2017 年8 月 25 日 9 时 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杨勇:本院受理原告张元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5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华芳:本院受理原告杨剑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 9 时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魏冉、张文芝:本院受理原告孙伟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你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伟借款 4 万元并支付原告孙伟逾期利息:以4万元为基数,自2012 年 3月 8 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年息 24% 计算。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尹绪峰、李茜: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6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吴洪明:本院受理原告李星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星国借款 35.2万元并支付借期内利息及逾期利息:以 15 万元为基数,自2013年7月 2 日起至 2013年 8 月 1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自2013 年 8 月2 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年息24% 计算。以9 万元为基数,自 2013 年 8 月21日起至 2013年 9月 20 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自 2013年 9 月21 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年息 24% 计算。以 11.2万元为基数,自2013 年8 月23 日起至 2013年9月 22 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自2013年9月 23 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年息 24% 计算。你应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宗国、赵志明:本院受理原告济南田氏家富木业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92 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具体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支付货款 126000 元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7788元(从欠条出具之日至欠款完全付清之日。暂计算至 2017年4月 10 日总计逾期 341天,以 126000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贷款利率的 1.5 倍计算);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研、谷爱红、山东王子山重工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李敬笃申请执行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李研、谷爱红的房产,因无人竞买而流拍,申请执行人李敬笃申请以物抵债。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4)莱城执字第 180 号执行裁定书(以物抵债)。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国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6)鲁 1202 民初460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农高区法庭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谢宗申、李红燕: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鲁 1202 民初 3433 号民事判决书,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邵美利与谢宗申、李红燕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案号为 (2017)鲁 1202执 902 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陈胜业:本院受理原告焦剑东诉你与被告张呈会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202 民初 3526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请到本院牛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上海天长地久车业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莱芜市万国商务有限公司、张其安、谷守芹:本院受理的莱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口镇信用社申请执行你们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因你们住址不明,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鲁万邦房评估字[2017]第 SF010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责令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不到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李尚贤、徐增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锦泰莱酒业有限公司诉你们及亓小芹、莱芜市中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亓小芹、莱芜市中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就(2015)莱城民初字第2773 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刘兴胜:本院受理原告邱志强诉你(2017)鲁1202 民初 1500 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四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本院牛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付传涛:本院受理原告咸立英诉你(2017)鲁1202 民初 1814 号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四日上午 10 时 30 分在本院牛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刘兴胜:本院受理原告张继明诉你(2017)鲁 1202民初 1322 号、1481 号民间借贷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 9时 30分、10时 30 分在本院牛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祝福前:本院受理原告刘会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宝利世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赵心成:本院受理的原告曹和青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6)鲁 1202 民初 408 号开庭传票及当事人监督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宝利世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赵心成:本院受理的原告田刚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6)鲁 1202 民初 445 号开庭传票及当事人监督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郝德水、许英菊:本院受理原告车效贵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请你们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辛培峰、明雪梅:本院已受理原告贾勇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 时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辛培峰、明雪梅:本院已受理原告苏吉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 时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毕经玉:本院已受理原告张艳林、毕俊祺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华贸盛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贵山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各一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李奉琳、刘进萃:本院已受理原告刘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传勇:本院受理原告田淑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2017)鲁 1203 民初 468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李安忠:本院受理原告王知和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 1203 民初字第 439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李敬华:本院受理原告任德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 时在本院赵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齐河县人民法院

    刘振、房盼盼:本院受理原告任居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山东深视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荣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科信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6)鲁 1425 民初 140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宣章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王厚禄:本院受理原告张美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焦庙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毕京云:本院受理原告李艳艳诉被告莱芜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转移登记行政撤销一案,被告申请追加你为本案第三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监督告知书、行政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及开庭传票各一份。上述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意见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 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安邦冷暖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德州汇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景智、范润风、王希贞、于长杰、于巧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陵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 1403 民初 807 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任桂杰: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朋与被告任桂杰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 (2017)鲁 1403 民初 11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限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刘旭成、孙秀菊: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理和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友秋:本院受理原告杨宝华、祝丙福、张庆师诉你民间借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张恒、李慧真、李明、李祥庆: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恒、李慧真、李明、李祥庆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下午 3 时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夏津县圣隆油脂有限公司、夏津县鑫商源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支行诉山东省恒兴油脂有限公司、武城县杨庄乡工贸园、孟令臣、朱廷英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427 民初 263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商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魏相春、魏相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魏相春、魏相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427 民初 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甲明、许爱英、王甲勇、王甲路: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427民初 230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褚迁兵、陈玉静、高心斌: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6)鲁 1427 民初230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苏留庄法庭(616 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刘智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陵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鲁 1403 民初 61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王从召、王国栋、李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 2017年 9 月6 日下午 15时 0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赵志华:本院受理原告代江涛、代保合、代广金诉你与赵运(曾用名赵景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 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春集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明县人民法院

    徐诧:本院受理赵玉美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楼三楼拍卖厅选择专业机构,逾期不到不影响专业机构的选择。

    单县人民法院

    庞会汉、张秀芝、庞春芳、张爱莲、候登刚、刘方芹: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茌平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点 (遇法定节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茌平县人民法院

    于以新、陶秀梅、于以河、张保芹、张汝臣、候秀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茌平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523 民初507、50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院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茌平县人民法院     林伟杰:原告杨晓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82民初75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不准原告杨晓红与被告林伟杰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杨晓红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王跃东:原告朱佃锐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82民初17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跃东偿付原告朱佃锐垫付的借款本金20000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二、驳回原告朱钿锐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王跃东、王昊、李桂英:原告朱佃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82民初17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王跃东、李桂英、王昊偿付原告朱佃锐饲料款63237元,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孙桂华:本院受理原告王茂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诸城市科宇机械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宋世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委托山东正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你所有的诸城市房权证城区私字第30997号、30998号房产、诸国用(2006)第02013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鲁正房估(2017)第09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评估房地产总价为978.01万元。同时公告送达(2015)诸执字第138号拍卖裁定书,拍卖诸城市房权证城区私字第30997号、30998号房产、诸国用(2006)第02013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于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请重新评估,逾期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诸城市人民法院

    李砚秋、王立梅、杨金亭、邱其龙: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2执68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责令你们履行(2014)诸朱商初字第8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偿还借款本金,利息,案件受理费共计 11 048.94元的义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诸城市人民法院

    诸城正华针织制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诸城市密州街道东下泊居民委员会诉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解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邱南南、王丽娜、管建强、邵忠良: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解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于双英、杨春艳、季祥美、刘国宾: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于双英、杨春艳、季祥美、刘国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三楼)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张涛、白玉: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涛、白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三楼)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任泽广、何欢: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任泽广、何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三楼)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汉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洪波诉被告山东汉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三楼)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顺航经贸有限公司、潍坊晶昊机械厂、潍坊中昊建材有限公司、齐海波、邹玉平、郝明江、郝云清、崔海英、吴中军: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三楼)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茶博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潍坊市家福置业有限公司、蔡晓明、杨中生、李芸莲: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三楼)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胥正伟:本院执行的徐玲玲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51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付强、胡玉华:本院执行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49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福莱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王申孝与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45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孝明、潍坊国电燃料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刘斌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恢31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及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后七日内到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遇节假日顺延)。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立军、王子忠:本院执行的史潍卿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恢33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及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后七日内到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遇节假日顺延)。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徐华:本院执行的(2017)鲁0702执183号张俊正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评估报告、选择拍卖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后第一个周二上午9:30前到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选择拍卖机构(遇节假日顺延)。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沈洪艳、孙晓丽、潍坊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潍坊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南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韩广旭、潍坊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南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杨永平、黄丽萍、于琛仕、赵洪志、刘子真、潍坊市中洋鸿基食品有限公司、昌邑市永兴冷业食品加工厂、昌邑市源东纺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潍坊市儒商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91民初11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益田置业有限公司、山东益田置业有限公司昌邑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龙江诉你二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二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786民初27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预交上诉费100元,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刘奉忠:本院受理原告陈乃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昌民初字第17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邑市人民法院

    姚敬祝:本院受理原告姜言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86民初8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柳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邑市人民法院

    徐连东:本院受理的(2017)鲁0786民初126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诉你及张福亮、徐连海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遇法定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柳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昌邑市人民法院

    李建设:本院受理的(2017)鲁0786民初1440号原告齐卫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遇法定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柳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昌邑市人民法院

    郭林生:本院受理原告高志强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昌民初字第4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预交上诉费400元,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董永礼、董洪娟、董文丽、姜丽丽、董双喜、胡以臻、杨兴光: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被告偿还借款70000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10分在本院稻田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贾跃福: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临朐县佳运水暖经营部、赵传君: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杨明武、王志峰、李婷、王金河、袁丽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陈丽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晨鸣纸业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83民初2886号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寿光市人民法院

    河南凯莱轩实业有限公司、王其江、孔得伟、路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晨鸣纸业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寿光市人民法院

    郭宝友、寿光东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委托山东大地拍卖有限公司对位于寿光市古城街道沙埠屯村证号为寿国用(2005)第18003号国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一宗依法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因无人举牌应价参与竞买,致使标的流拍。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拍卖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在公告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十时在本院拍卖大厅对该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依法第二次公开拍卖。

    寿光市人民法院

    姜万明:本院受理的孙在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委托潍坊正元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禧源路喜源东区03号楼2单元201室(含附房一间)进行评估,现已作出潍正评法报(2017)第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价值183545.60元。现予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执行裁定书(拍卖),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若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请于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我院将依法委托拍卖公司,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15日进行公开拍卖。

    寿光市人民法院

    付海、陈杰、傅振国、刘月真、韩非非、梁丹、夏金升、傅振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被告偿还借款78000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10时20分在本院稻田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付太臻、冷继云、冷广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青商初字第1085号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州市人民法院

    刘冰、李雯雯:我院受理刘杰诉你们二人以及青州龙星布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781民初60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高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杨志宝、王凤花: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王宝山、钟立宏: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81民初5131号、5133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弥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张建杰:本院受理原告张建杰诉被告孙广柱、陈晓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1民初1199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孙洪倩:本院受理刘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山东青州恒昌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81民特95号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州市人民法院

    孙浩、王璐:原告焦绪玲与被告孙浩、王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85民初35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梁伟:本院受理原告李奉伦、于英兰诉你、高密市交运出租车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市支公司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一案(2017)鲁0785民初字第31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次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周尚东、青岛胶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艳玲与被告周尚东、青岛胶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85民初30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李世云、李君、赵玉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市支行与被告李世云、李君、赵玉美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85民初33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莱阳市新润发冷藏食品厂、战孟德:本院受理原告高密市绿天食品有限公司与被告莱阳市新润发冷藏食品厂、战孟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高法商初字第9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丁俊成、王桂英、王玉:本院受理原告刘佳明与被告丁俊成、王桂英、王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1616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潘昌晓:本院受理原告王均磊与被告潘昌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5民初100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马江玲:本院受理董素华、蔡晓静、蔡德礼、毛玉美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承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密市人民法院

    逄振明、朱艳红:本院受理仇方圆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承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高密市人民法院

    李储学、高密市立恒纺织工贸有限公司、高密市中兴纺织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密市金孚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85民初字第31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赵永亮:本院受理原告刘国斌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机关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辛贞年:本院受理原告李刚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25民初118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昌乐县人民法院

    鞠志强:本院执行的李彪与鞠志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对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所拥有的位于诸城市密州东路39号名门公馆2号楼413号(鲁潍房权证诸城市字第010874号)进行评估、拍卖。定于2017年8月9日9时到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将随机选择。2017年8月14日9时进行现场勘验。2017年9月14日9时到本院领取评估报告,逾期视为送达。2017年10月17日9时30分到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并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办公楼六楼摇号室选择拍卖机构,逾期将依法随机选择。定于2017年11月23日10时对上述资产(评估值为拍卖保留价)在昌乐县人民法院拍卖大厅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

    潍坊市昌乐县人民法院

    齐英涛:本院受理张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潘光利:本院受理李代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3民初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市晟源工艺品有限公司、潍坊市亿绸工贸有限公司、刘兴军、张成花、范子秋、杜世杰:本院受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03民初9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淄博联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功军、刘士栋、张云祥、淄博中天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与徐峰、张公学、张昊、杨军、周锦、郭东、杨苗、史希东、姜国玉及你们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遗  失  声 明

    山东古名君律师事务所,姓名:陈文胜,律师执业证号13706199910125791,执业证流水号10468479,不慎丢失,现声明挂失。  
(责任编辑:fz001)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