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磊:本院受理原告威海联力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鞠彦平、鞠彦军:本院在审理原告鞠彦杰诉你二人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中,因你二人住所不详,根据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程序裁定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 00 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威海开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威海开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韩高峰诉被告威海市山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并附原告提供的证据,以上文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 9 时 00 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李清华、张燕:本院受理原告吕春林与被告你们、被告孙增、被告威海进洋化妆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参加诉讼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8 时 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第一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李忠蔓:本院受理原告庄子斌、张晓丽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8 时 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第一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姬长东、姬长涛:本院受理你们与上诉人尹成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2016)鲁 13 民终5629号民事判决,判决由你们偿付尹成涛饲料款 19235 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俞英实:本院受理原告孔庆伦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期间届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间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在平邑县人民法院仲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邑县人民法院 娜四:本院受理原告陈连如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期间届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间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 9时在平邑县人民法院仲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邑县人民法院 于文春:关于你(单位)与宜兰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本院作出的(2015)临民三初字第52 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单位)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宜兰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年 6 月 1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依法立案执行。由于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2016)鲁 13执 283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 3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兆华、王晓新、山东金银花茶饮料有限公司、临沂市珠临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金银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银花生物科技公司):本院于 2006 年 10月 30 日受理原告赵峰诉被告王兆华、王晓新、山东金银花茶饮料有限公司、临沂市珠临食品有限公司、金银花生物科技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06)临民二初字第 433号,请求判令各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履行双方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清偿借款本金 1140 万元及利息。本院于 2006年 11月 1日送达起诉状等应诉手续,公司的门卫拒收,均留置送达。本案定于2006年 12 月6 日开庭。2006年 12 月 14 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受理金银花生物科技公司破产还债一案,并通知本院中止审理。2013年 12 月 30 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6)临兰民破字第 4 号民事裁定,驳回金银花生物科技公司的(破产)申请。当时,原告赵峰已去向不明,无法取得联系。2015年 3 月 22 日,赵峰将本案债权转让给栗茂锋,以抵销所欠栗茂锋的债务,并将债权转让事宜在 2015 年 4 月 24 日人民法院报(总第 6302期)进行了公告。2015年6月 30 日,栗茂锋申请变更其为原告。2016年 7月6 日,原告栗茂锋认可金银花生物科技公司认可的、原金银花生物科技公司破产清算组确认的赵峰实际债权金额为借款本金 251.4 万元,栗茂锋变更诉讼请求为:请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 251.4 万元及自借款之日至实际还款之日的四倍银行贷款利率的利息,并申请恢复本案审理。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赵峰的起诉状副本、栗茂锋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并对上述变更的事项予以告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内,并定于举证的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下午十四时三十分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若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解修桥:本院受理原告张朝宗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1329民初 231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 15 日内,并定于2017年 4月 27 日 9 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沭县人民法院 安月存:本院受理原告平振亮诉与你民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郯城县人民法院 柯恒:本院受理原告徐希伟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1322 民初194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郯城县人民法院 马素德:本院受理张雪莲、崔紫腾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 6 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郯城县人民法院 苏连庆:本院受理原告郑洪林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1322 民初 377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郯城县人民法院 张勤凯:本院受理原告陈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329民初 26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张勤凯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陈强兽药款 84350 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 年1月 20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二、案件受理费955 元,由被告张勤凯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沭县人民法院 日照市嘉敏纺织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庄见芳)、庄见芳(公民身份证号码:372802196912072920):本院受理原告段丽丽诉被告庄见芳、日照市嘉敏纺织品有限公司、周传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沭民再重字第 1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按庄见芳、日照市嘉敏纺织品有限公司撤回再审申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临沭县人民法院 徐信霞、马常春、王秀华(曾用名王子芹):本院受理上诉人刘纪国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3)临商终字第 107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保田:本院受理申请人临沂市天成面粉有限公司诉你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13 民特8 号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9 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23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文龙 王德涛:本院受理申请人罗庄区永兴汽修服务中心诉你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3 民特80 号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9 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 23 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董庆来:本院受理原告胡怀娥诉被告董庆来、孙运明、李运刚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329 民初 3642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7 年6月 8 日9 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沭县人民法院 杜强:本院受理鲁守元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鲁守元申请执行(2008)莒商初字第 423 号民事调解书,要求你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自发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 莒南县人民法院 临沂奥祥陶瓷有限公司(原临沂市梅地亚建陶有限公司):上诉人临沂东星焦化有限公司就本院(2013)临民再初字第 6 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莒南县福泰禽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冯现猛与被告临沂金龙湖茶叶有限公司、第三人莒南县福泰禽业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莒民一初字第 39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南县人民法院 临沂高新区鑫发木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文宝与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1391 民初107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彬:本院受理原告徐家乐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1322 民初220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郯城县人民法院 武玉合、李永梅:申请执行人杨振申请执行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杨振因病去世,其法定继承人李相婷、杨瑞硕、杨蕊福、杨庆德、汪运霞向本院提出申请变更申请人,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变更李相婷、杨瑞硕、杨蕊福、杨庆德、汪运霞为本案申请执行人。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平邑县人民法院 张娜英:本院受理原告王春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期间届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间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在平邑县人民法院仲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邑县人民法院 李国庆:本院受理原告杨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期间届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间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 9时在平邑县人民法院仲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邑县人民法院 山东正科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因公司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全部债务,亦无重整可能,根据山东正科经贸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本院于 2017 年2月 9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终止山东正科经贸集团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山东正科经贸集团有限公司破产。 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绿色家园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全部债务,亦无重整可能,根据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绿色家园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本院于 2017 年2月 9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终止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绿色家园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绿色家园有限公司破产。 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 庞宗洲:本院受理原告陈青云诉你机动车交通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1329民初1628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 15 日内,并定于2017年 5 月 16日 9 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沭县人民法院 临沂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临沂震元纸业有限公司、李刚、乔友钢:本院受理临沂市罗庄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2015)临商初字第 31 民事判决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15)临执字第 228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义瑞:本院受理原告徐海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海阳市人民法院 刘宗彪、王建军:本院受理原告尚玉刚诉被告刘宗彪、王建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0522 民初 181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张树光:本院受理原告临沂鸿皓货运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 00 分在本院十五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学团:本院受理原告临沂鸿皓货运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 00 分在本院十五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郑世伟:本院受理原告韩硅硕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0 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吴广臣、李厚英、袁洪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汇融肉制品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8时 50 分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冀艳霞:本院受理原告韩科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鄄城县人民法院 安国珍:本院受理原告黄秋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原告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一、依法判令与你离婚;二、婚生子安晨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 9 时 3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鄄城县人民法院 程伟:本院受理原告贺祥发诉被告程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编号(2017)鲁 1722 民初 808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和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 2017年5月 16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刘福俊:本院执行的申请人单县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合议庭移交评估你所有的位于单县名城嘉园小区 15 号楼 2 单元 403 室的房产一套,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722 技字 6 号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楼三楼拍卖厅选择专业机构,逾期不到不影响专业机构的选择和对外委托的效力,直致评估、拍卖结束其他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单县人民法院 黄鑫(又名齐武林):本院受理原告王尊民诉被告黄鑫(又名齐武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编号(2017)鲁 1722 民初 802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和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 2017年 5 月16 日上午 9时 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徐常磊: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郓城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郓城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郓城县人民法院 刘培培:本院受理原告孟庆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625 民初 205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陈户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王秀芝:本院受理原告张绍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商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阳信县人民法院 范金芝:本院受理原告杨书元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温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阳信县人民法院 孙玉猛:本院受理原告白春燕与被告孙玉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1622民初138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阳信县人民法院 邹平科创实业有限公司、马敏芝、李丽:本院受理原告邹平县长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邹平科创实业有限公司、马敏芝、李丽、滨州时代阳光印务有限公司、李洋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1626民初2033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高泉、王丽、刘东森、张青: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李东果申请执行(2015)岱民初字第 1234 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7)鲁 0911 执 405 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 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延文钢材机械有限公司、徐延文、史秀珍、张波、张艳红、韩成亮:我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李升刚申请执行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应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徐延文名下位于泰安市泰山区岱庙办事处三友村房产【房产证号:泰山私字(1998)第 A5647 号,建筑面积:190.09 平方米】一处、韩成亮名下位于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办事处高王寺村房产【 房产证号:(1999)第 A406 号,建筑面积:183.42 平方米;土地证号:泰山集建(1993)字第 11056号,土地面积:134.6 平方米】一处进行评估。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以下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选择价格评估机构通知书、勘验现场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期满的第 5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到我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期满的第 10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 9:00-11:00 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现场勘验。上述标的物的利害关系人应在公告期内到本院主张权利,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2017年2月28日 青岛汉阳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胶州市环境保护局诉你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281行审7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吴正春:本院受理的郑秀强诉你与任秀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81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君、战代龙:本院受理的江志涛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81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田红霞:本院受理原告于洪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鲁0281民初1032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胶西法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田红霞、梁治树:本院受理原告赵明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鲁0281民初1032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胶西法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姜涛、青岛绅科华润工贸有限公司、梁光三、青岛益博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吴静静:本院受理原告张悦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鲁0281民初570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胶州市人民法院胶西法庭公开开庭,逾期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 胶州市人民法院 马东星:本院受理的原告贺宗高诉你、青岛胶州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鲁0281民初51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九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周翠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和被告青岛中源盛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2民初150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子敬:本院受理原告王岩信诉你和被告杨素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2民初212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孙永兴:本院受理原告曲鹏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建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及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乃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及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联创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联创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双盈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喜盈门双驼轮胎有限公司、青岛联创锦纶有限公司、马建华、王志庆、付相飞、纪玉学、纪家民: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融资担保中心有限公司诉你们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7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吕宏、李娜: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吕宏、李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12民初109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泰元木业有限公司、付玲玲、孙中光、金道成:本院受理原告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6)鲁0212民初4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丁蔚、路嘉飞、卞英明、张秀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丁蔚、路嘉飞、卞英明、张秀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3月7日作出的(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65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于2016年6月2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因你未能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对诉讼过程中保全查封的被执行人卞英明名下位于青岛市城阳区308国道28号64号楼1单元504户房屋一套进行委托评估。经青岛衡元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被执行人卞英明名下位于青岛市城阳区308国道28号64号楼1单元504户房屋一套的市场价值为单价人民币7043元/平方米,房地产总价为人民币889460元(详见评估报告)。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依法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日内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亦未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依法委托拍卖、变卖上述财产。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丁蔚、路嘉飞: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丁蔚、路嘉飞、卞英明、张秀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3月7日作出的(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65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于2016年6月2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因你未能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对诉讼过程中保全查封的被执行人丁蔚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劲松三路148号10号楼1单元1102户房屋一套进行委托评估。经青岛衡元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被执行人丁蔚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劲松三路148号10号楼1单元1102户房屋一套的市场价值为单价人民币19158元/平方米,房地产总价为人民币2642463元(详见评估报告)。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依法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日内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亦未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依法委托拍卖、变卖上述财产。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克武、宋松:本院受理原告林立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建利:本院受理原告于永慧诉被告源冬、王伟利、王建利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被告申请书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家家户户阳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丁建诉被告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人青岛家家户户阳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销企业登记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2行初58号行政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任文: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崂山分局申请强制执行你行政处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12行审2号行政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市崂山区诚信光明木制品超市、青岛胡杨林木业有限公司、刘宇、张丽娟:本院受理原告刘均才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13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都市佳人鞋业有限公司、王建俊、管燕琴: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6)鲁0212民初20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裴国珍、李宗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11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周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鲁0212民初10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崔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鲁0212民初10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朱蓬鑫: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鲁0212民初10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任瑞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与青岛豪仁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6)鲁0212民初10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孙瑛楠、巴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12民初23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腾鑫发贸易有限公司、袁雅萍、袁军华: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韩支行诉你们与黑江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7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腾鑫发贸易有限公司、袁雅萍、袁军华: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韩支行诉你们与黑江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7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腾鑫发贸易有限公司、袁雅萍、袁军华: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韩支行诉你们与黑江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7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瑞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青岛西海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汪勇: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许守鑫: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嘉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嘉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袁承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申请追加你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科大都市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海霸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聚成物资有限公司、孙思波、李传梅、张树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科大都市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海霸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创锐照明有限公司、郑帅、张健、刘丽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科大都市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海霸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聚顺物资有限公司、青岛海宁佳商贸有限公司、孙思波、李传梅、程宝权、李艳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科大都市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海霸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聚顺物资有限公司、青岛橡胶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剑文经贸有限公司、孙思波、李传梅、程宝权、李艳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科大都市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海霸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聚首商贸有限公司、张臣、田玲玲、唐会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麦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孙睿: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吉红诉赵显峰、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3民初27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王荣先:本院受理董作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度市人民法院 李成森:本院受理原告孙西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3民初79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内到本院张戈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度市人民法院 曹长安:本院受理马春勤诉你赡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3民初83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每月给付马春勤赡养费400元,给付马春勤垫付的学费12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张戈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张书高:申请人姜雅文与被执行人张书高、被执行人青岛万家福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进入执行程序。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对张书高所有的位于平度市香店街道办事处大窑村房屋进行了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青泰城估(2017)6号房地产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同和法庭领取房地产评估报告书,逾期视为送达。 平度市人民法院 吴增洪、张爱菊、孙旭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3民初81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店子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青岛半岛物流置业有限公司、青岛君洲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半岛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坤利铝塑门窗厂、青岛景港润嘉实业有限公司、孙学坤、孙君洲、林子楚、彭河新、张成海:本院受理原告邹桂芹与被告青岛半岛物流商贸有限公司等十一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平商初字第435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度市人民法院 青岛半岛物流置业有限公司、青岛君洲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半岛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坤利铝塑门窗厂、青岛景港润嘉实业有限公司、孙学坤、孙君洲、林子楚、彭河新、张成海:本院受理原告邹桂芹与被告青岛半岛物流商贸有限公司等十一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做出(2015)平商初字第4354号民事判决。上诉人青岛半岛物流商贸有限公司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原审十被告)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平度市人民法院 燕培高:本院受理原告徐桂兰诉你离婚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3民初69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明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柳顺顺:本院受理原告熊长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3民初75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明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陈建娟、袁建波:本院受理原告付建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3民初78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明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张丰赤、杨扬、杨新禹、徐瑞香:本院受理原告李丰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3民初75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孙向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3民初333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张京宾: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83民初333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度市人民法院 金兴顺: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一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2731号判决书。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一支行、被告李德明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张振瑞、赵娜: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5)南商初字第3118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于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公告期满后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张代迪、迟海英、山东圣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山东圣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5)南商初字第2083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于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公告期满后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宋小鲁、张娥、李文玺: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5)南商初字第2099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你于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公告期满后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时晓霞: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9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亢继冬: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95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然: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9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黄世杰、张玉彩、毕民传、青岛昇彩印刷包装有限公司、青岛源捷信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青岛海纳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74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毕民传、张玉彩、黄世杰、青岛昇彩印刷包装有限公司、青岛源捷信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青岛海纳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74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庆明: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赢联宜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双诚信石材有限公司、被告张庆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山东中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青州惠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青州华夏中文矿业有限公司、青州市中文机械有限公司、青州东峪林园控股有限公司、青州中文博达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潍坊宝辉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段文博、李新莲: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山东中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青州惠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青州华夏中文矿业有限公司、青州市中文机械有限公司、青州东峪林园控股有限公司、青州中文博达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潍坊宝辉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段文博、李新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6)鲁0202执1847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青州市中文机械有限公司位于青州市东高镇刘店村的土地两宗﹝土地使用权证号:青国用(2003)第12003号、青国用(2003)第12004号﹞及地上房产三处(房屋所有权证号:青房权证东高私字第200301415号、青房权证东高私字第200400083号、青房权证东高字第200603912号);二、山东正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鲁正房估(2017)Q01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及土地的评估价值为3790.98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吴苏文、杜俊、郭殿升、励琴: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华信通达商贸有限公司与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吴苏文、被告杜俊、被告郭殿升、第三人励琴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343号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华鸿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隋洪蓬、单庆玲:本院受理原告姜晓璐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马晓明、纪永欣、左爽不服本院判决,已上诉至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潍坊倍特钛镁新材料有限公司、临朐金瀛铝材加工厂、李敬华、徐志娟:本院受理的原告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潍坊倍特钛镁新材料有限公司、临朐金瀛铝材加工厂、李敬华、徐志娟融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5)南商初字第201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毛德涛、韩文静、毛瑞利、王素花: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毛德涛、韩文静、毛瑞利、王素花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32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宏安、孙海青: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山路支行诉被告王宏安、孙海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37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北斗星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华世基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北斗星应用技术制造有限公司、山东省世纪北斗导航系统科技有限公司、贾建青、岑枫:本院受理的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台湾路支行诉被告青岛北斗星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华世基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北斗星应用技术制造有限公司、山东省世纪北斗导航系统科技有限公司、贾建青、岑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51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风臣、范晓杰:本院受理的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李风臣、范晓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爱莲、刘令大: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被告刘爱莲、刘令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进德、栾先美: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被告王进德、栾先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杨雪玉、邱兆良: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诉被告杨雪玉、邱兆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于汇泉、曲宝芹、李桂杰、韩乔花、蒋晓新、曲金娥、莱州市昊聘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郭振东: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中嘉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53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良强、李芳花: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中嘉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53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贾立鹏、陈秀丽: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中嘉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53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思英、张庆国: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中嘉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53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齐鲁鑫: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中嘉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53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迎、张哲利: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中嘉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53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建: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中嘉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53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成鹏:本院受理原告张建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27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威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金华丰电缆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和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永顺: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荣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78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勇:本院受理原告彭明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66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孝选、程丽丽:本院受理王新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54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瑞和达运输有限公司、孙广君:本院受理原告刘涛诉被告青岛瑞和达运输有限公司和被告孙广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58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被告青岛瑞和达运输有限公司和被告孙广君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韩晓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诉被告青岛嘉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被告姜斌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要求合同立即到期、三被告连带偿还借款本金450万元及利息、原告对保全财产有优先受偿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叶柏江:本院受理原告赵玉红、刘琛、刘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14民初31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青岛凝雅工贸有限公司、贾琴、贾小雪、青岛恒源达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梁新光诉你们及被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上马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张明照、陈煌盈、福建正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石狮市康乐岛服饰织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玉松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肖长华:本院受理原告济南环亚兴利经贸有限公司与你、高建英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191民初76号案件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丁吉勇(身份证号码:370983198103063750):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226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费1670元,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苏卫东(身份证号码:370122196807224414):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历商初字第306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费1580元,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潘松(身份证号码:370305197904011217):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226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费3690元,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方辉、刘玉杰、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与被告方辉、刘玉杰、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1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吴禹昊、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公司济南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与被告吴禹昊、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公司济南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1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许兆华、郭盛燕、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与被告许兆华、郭盛燕、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1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于双文、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与被告于双文、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17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利娟: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赵延福、张静、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与被告赵延福、张静、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24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招军(曾用名王招均):本院受理原告零伍叁壹(深圳)融资租赁合同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聚华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国新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4时在本院彩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赵义刚:本院执行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孙村街道办事处与你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0191执95号执行通知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5)高民初字第259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高金章:本院受理原告黄栋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0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田省云、济南春秋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霍兴甫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3民初39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孙战修、胡银凤、孙小虎:本院受理原告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及被告孙小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0112民初322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2017年6月1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夏斌、唐玉青、夏方华:本院受理原告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32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汇通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李兵:本院受理济南阳光之旅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2016)鲁0103民初183号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00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洪伟、石冬艳、于广宏、济南强丰伟业经贸有限公司、济南浪驰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李永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47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于广宏、李洪伟、石冬艳、济南强丰伟业经贸有限公司、济南浪驰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于冬、济南鲁泉世纪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47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元华、朱颖: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57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鑫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高杰、董姗: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31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蓝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3173、31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国平、柯艳花、董建亮、邓军涛、于华峰、李炜涓、赵洪国、石艳素: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93、100、101、103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15、16、17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立朋、张燕、王文中、张太连、成大庆、张丽、韩迎春、朱虹: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110、120、121、122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下午14、15、16、17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晓霞、刘欣、李洪领、唐共伟、胡雪梅、冯洪涛、张伟、张明燕、王本刚、郭建华: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123、124、125、126、128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下午13、14、15、16、17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冷玮、宗斐、济南美品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412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六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贵州、吴倩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88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七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平、王化刚、黄淑芹、黄瑞民、毕言英、沙宝江、莱芜市汇竹经贸有限公司、山东兴顺汽车轴件制造有限公司、莱芜市宝佳物资有限公司、莱芜市大行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91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八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平、王化刚、山东兴顺汽车轴件制造有限公司、鑫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莱芜市天祥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76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九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爱文、朱丛芝、吕慎东、黄晓燕、马燕、冯文哲、莱芜市文鑫贸易有限公司、莱芜铁牛工业制品有限公司、莱芜金川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451、452、444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十日下午14、15、16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纯文、桑秀芸、刘闪闪、齐晓萌、刘纯玉、董昌华、刘义军、陈萍、莱芜市汶顺达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盛尧工贸有限公司、山东隆杰工贸有限公司、莱芜市正汇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鑫祥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83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十一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永娟、陈君业、李庆绪、杨希翠、刘文彬、李金萍、莱芜市盛越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正鑫创业物资有限公司、莱芜市昶金物资有限公司、莱芜盛彬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80、372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十二日下午14、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黄淑芹、黄瑞民、沙宝江、刘平、王化刚、莱芜市汇竹经贸有限公司、山东兴顺汽车轴件制造有限公司、莱芜市宝佳物资有限公司、莱芜市大行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74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十三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陆霖、闫吉桐、济南天恒机器有限责任公司、张玉凤、闫志超、韩金凤:本院受理(2016)鲁0103民初5670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5670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撤回)。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贾晓明: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1265号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元峰、丁燕春、济南绿达商贸有限公司、高山: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966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裁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吴红刚、宿春敏、济南鸿诚科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965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裁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郑建利: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同科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16)鲁0191民初109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段桂玲:本院受理济南市历城区司法局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59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宸轩世家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甄月旺、刘向东、丛湘利:本院受理的(2016)鲁0102民初449号原告耿广心与被告济南宸轩世家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被告甄月旺、被告刘向东、被告丛湘利、被告济南广播电视台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均已审理终结。因被告济南广播电视台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0102民初449号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上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发回重审;2、一、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办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谢滨、赵盼盼: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被告张德刚、陈光玲、张承合、张德文、王京云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3民初42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恒盛源真空管销售处、彭晓:本院受理原告枣庄承阳太阳能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2民初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田加银:本院受理原告黄腊苟、黄俊蒲、杨天模、吴朝海、姚茂宏、詹克福诉你与安桥集团山东置业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5月17日14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狄延君:本院受理原告王延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王延花与你离婚,婚生子狄强由你抚养,王延花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81民初62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廖培显:本院受理原告吴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沙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滕州市人民法院 枣庄鑫顺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崔友民、李慎刚、闫敬古、殷允荣、殷齐琪、张洪强、周长阔、林红、张红、赵绍民、刘欣与你单位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224号、230号、248号、241号、240号、243号、247号、232号、244号、246号、23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沟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合并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鑫顺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尚法、马国强、孙爱华、章士贵、孙健、李永强、任永、谢丽丽、张亚玲、陈国际与你单位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228号、235号、237号、242号、238号、231号、236号、239号、245号、21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十四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沟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合并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种宁宁:本院受理原告韩荣法与被告种宁宁(曾用名:种法宁)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3民初2649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葛洋:本院受理原告刘延明与被告葛洋、葛威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3民初871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周博:本院受理原告王德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李志彦:本院受理原告王京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吴敬国:本院受理原告王壮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好乐佳建材有限公司、山东传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吕艳、武连伟、侯传齐、侯传明: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凯民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枣庄市好乐佳建材有限公司、山东传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吕艳、武连伟、侯传齐、侯传明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403民初20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宁连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诉被告刘青、枣庄锟鹏置业有限公司、马士峰、晏传香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刘青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文尔达集团有限公司、崔西成、王洪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403民初15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天合珠宝有限公司、袁忠明、宋霞、吴民、袁凤霞、张帅、张金、袁忠坤、刘杰、李倩、枣庄市橙果印象婚纱有限公司、张宗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薛商初字第5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赵宜波:本院已受理申请执行人孙文永与被执行人赵宜波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1)峄商初字第23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2)峄执字第283-9号执行裁定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刘斌、毕欣欣:本院已受理申请人刘磊与被申请人刘斌、毕欣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刘磊于2017年2月14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4执保44号民事裁定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叶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峄城支行诉被告董业坤、张峰志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404民初2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峨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刘宗国、王善明、赵启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4民初317、318、319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峨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刘恒久:本院已受理申请执行人徐涛与被执行人刘恒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16)鲁0404民初12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马洪:本院已受理申请执行人徐涛与被执行人马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16)鲁0404民初12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周生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峄城支行诉被告周生勇、周长科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04民初15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更 正 本报于2017年 2月 23 日刊登的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公告中,(2016)鲁 0523 民初 3665 号原告淄博豪迈实验室装备有限公司诉山东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两项公告中,其中一项公告“民事判决书”应为“民事裁定书”,内容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特此更正。 本报于2017年 1月23 号刊登的东营市东营区法院公告中,原告张腾飞诉被告洋洋,被告应更正为王洋洋。特此更正。 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查询 (责任编辑:fz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