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现林:本院受理原告姚建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邹民初字第 366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北宿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fz001)邹城市人民法院 边绪国:本院受理原告邹城市北宿镇西毛堂村村民委员会诉你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勇、李敬、张安琪:本院受理原告吴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9 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熊飞虎、侯兆成:本院受理原告王长征诉被告熊飞虎、侯兆成民间借贷纠纷重审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张心民、左艳红:本院受理申请人济宁市兖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心民、左艳红计生行政征收一案,本案裁定依法予以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812 执 1236 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谌志武、颜廷丽:本院受理申请人济宁市兖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谌志武、颜廷丽计生行政征收一案,本案裁定依法予以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812 执 1132 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王利、杨永华:本院受理申请人济宁市兖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王利、杨永华计生行政征收一案,本案裁定依法予以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812 执 1237 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樊丽、魏先锋:本院受理申请人济宁市兖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樊丽、魏先锋计生行政征收一案,本案裁定依法予以强制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812 执 1177 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王辉、王树梅、马勋、李望: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李伟与被申请人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兖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王辉、王树梅、马勋、李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杨伟:武永建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选取评估机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请于公告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 时(遇节假日顺延)到本院办公楼一楼第一接待室选取评估机构,第 17日、30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 时分别到本院执行一庭领取评估报告书、拍卖裁定书。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上午9:30 分到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厅选取拍卖机构。联系电话:0535-7386565 莱阳市人民法院 邹广清:本院受理原告孙树伟与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区五楼 41 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付艳妮、于冰:本院受理原告刘爱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B 区四楼 25 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山东中水隧道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柳尧林诉你公司及杨国华、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4 日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许维江、孟爱军、烟台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主张解除原告与三被告签订的住房借款合同;被告许维江、被告孟爱军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共计 159005.06 元 (利息、罚息暂计至2016 年 1 月 26日,自 2016 年1月 27 日起继续计算至全部欠款付清之日止);赔偿原告律师费 10300 元。由被告烟台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 日上午 1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宋贤学、战晓庆: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在起诉状中主张被告宋贤学、战晓庆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共计 306867.66 元(利息、罚息暂计至 2015年 11 月4日,自2015 年 11 月5日起继续计算至全部欠款付清之日止)。赔偿原告律师费17700 元。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玮: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市汇通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602 民初 119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确认本院(2014)芝商初字第 994 号民事调解书项下的债务为王卫星与你的夫妻共同债务,由你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荀桂芳: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被告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莱阳市江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烟台江波药业有限公司、曹务波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芝商初字第 1399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限被告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偿还原告借款利息及复利合计 1872847.57 元 (暂计算至 2015年 7 月 20 日),自2015 年 7 月21 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仍按借款合同约定计付复利;由被告莱阳市江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烟台江波药业有限公司、曹务波、荀桂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 21656 元,由被告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负担。由被告莱阳市江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烟台江波药业有限公司、曹务波、荀桂芳承担连带责任。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肖杰:本院受理原告烟台环宇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 原告在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所垫款项59377.81 元。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张少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透支本金 334934 元、利息及滞纳金89257.92 元,并自 2015 年5 月 11 日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仍按双方约定的利率及结息方式向原告计付利息及滞纳金。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于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透支本金 94936.05 元、利息及滞纳金17240.94 元,并自 2015 年5 月 11 日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仍按双方约定的利率及结息方式向原告计付利息及滞纳金。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曲华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透支本金 54919.5 元、利息及滞纳金18902.36 元,并自 2015 年5 月 11 日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仍按双方约定的利率及结息方式向原告计付利息及滞纳金。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徐明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透支本金 149370.71 元、利息及滞纳金9707.07 元,并自 2015 年5月 11 日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仍按双方约定的利率及结息方式向原告计付利息及滞纳金。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相竞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透支本金 31997.61 元、利息及滞纳金41058.80 元,并自 2015 年5 月 11 日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仍按双方约定的利率及结息方式向原告计付利息及滞纳金。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志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透支本金 57452.57 元、利息及滞纳金11515.20 元,并自 2015 年5 月 11 日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仍按双方约定的利率及结息方式向原告计付利息及滞纳金。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