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053182918609

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社★053182918609

2016年9月2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

时间:2016-09-02 23:24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商瑞元、高成荣、徐美秀、董连举:本院依法受理申请执行人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坊子分局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土地行政处罚一案,现依法分别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3)坊行执字第32 号、(2
  商瑞元、高成荣、徐美秀、董连举:本院依法受理申请执行人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坊子分局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土地行政处罚一案,现依法分别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3)坊行执字第32 号、(2013)坊行执字第 50 号、(2013)坊行执字第 59 号、(2016)鲁0704行审31 号行政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审判庭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高垒、樊继旋: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诉你们及赵夕勇、高秀莲、高连荣、刘凤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04 民初 1366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高垒、樊继旋: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诉你们及赵夕勇、高秀莲、高连荣、刘凤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04 民初 136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高垒、樊继旋: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诉你们及高连荣、刘凤敬、赵夕勇、高秀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04 民初 1368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齐延军、诸城市博源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孙迎明与被告傅召君、傅界平、潍坊华灿燃气有限公司、付娟、傅松平、傅梅平、张佰兆、刘东年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傅召君、傅界平就(2015)坊民初字第 1060 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邓丽晖:本院受理的原告高磊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0704 民初 42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张连元、徐彤彤、贾玉栋、魏程程、徐永泉、候学英: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寒商初字第10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李继美、王利杰、王国祥:本院受理原告潍坊经济开发区财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5)寒经商初字第 1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经济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张佰兆:本院受理齐云志、苗旭辰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03民初 93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胥春宇、潍坊宏亮置业有限公司、李志谦: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市种子有限公司与你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0703 民初60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经济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庞清波、王英杰、刘军、杜东艳、朱志学、孙秋华: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潍城商初字第 903 号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青州市胜铭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商力经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浩、青州市胜铭工贸有限公司欠款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宣判后,被告刘浩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徐健、张继军:本院执行的你们与魏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拍卖通知书,定于 2016年 11月 3日上午 10时 30 分在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对被执行人徐健所有的位于潍城区向阳北路 2198 号华阳小区 8 号楼 2 号房产一套(证号:00086030号);张继军所有的位于潍坊市奎文区早春园小区 1-5 号楼 6-102 室房产一套(证号:0009655号)进行公开拍卖,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公告刊登于 2016年8月 16日《潍坊晚报》。望你们准时到达拍卖现场。如第一次流拍,将按有关规定降价后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拍卖,不再另行通知。详见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国良:本院受理原告张继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02 民初 8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望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庆向、马丽萍、刘效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韩宝明、万济萍、山东龙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张鹏:本院受理原告孙希波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考持来:本院受理原告张向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02 民初18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于双英、季祥美:本院受理原告魏俊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02 民初 2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刘海滨:本院受理张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中对刘海滨所有的位于潍坊市潍城区西关街办小许家村工业园南院东侧厂房一处(约 4.9 亩),经我院委托山东求实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价值评估,总价值为 732466元,现向你公告送达鲁求实评字[2016]第 B083 号资产评估报告、(2016)鲁 0702 执544-2 号拍卖裁定书及选择拍卖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报告书有异议,自公告期满之日起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经过 10 日未提出异议,将在公告期满后第一个星期二上午 9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选择拍卖机构。逾期,中院将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委托拍卖机构对以上财产进行公开拍卖。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尹洪彭:本院受理许心亮申请执行(2010)临民初字第2733 号民事判决书一案,已立案执行。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0702执 794 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张岩、张光超:本院受理原告郝之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81 民初 2165 号及(2016)鲁 0781 民初 216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李国杰:本院执行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州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房产拍卖已成交,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5)青执字第 1709-2 号执行裁定书 (买受人成交)、拍卖报告【(2016)鲁 0781 技拍 52 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州市人民法院

    杨源湘、李翠美、王祥伍、杨之英、丁志强、刘小丽、杨兴臣、王素芳、朱列证、杨艳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田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王志立、寿光市丽天化工有限公司、寿光市丰达润田农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乐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田柳人民法庭领取(2015)寿民初字第 4823 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张秀美:本院受理原告王建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田柳人民法庭领取(2016)鲁 0783 民初 1968 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山东泛亚达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诉被告付象真、郭云范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783 民初 114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牟素荣、锡敏庆、锡翠香:本院受理原告孙思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783 民初 70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一、被告牟素荣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孙思民借款 350000 元;二、被告锡敏庆、锡翠香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案件受理费 6550 元,公告费560 元,由三被告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稻田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孙高之、潍坊建业达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潍坊市鑫岳铸造有限公司、王德旺、王秀红、张爱荣:本院受理(2016)鲁0703 民初1579、1580 号原告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薛增彬、朱红艳:本院受理原告韩善庆诉你们薛增彬、朱红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山东巨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潍坊东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潍坊宏刚机械有限公司、王信军、丁雪莉、王伟霞、王宽海、胡振美、于永刚、张希涛、王桂芳: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下午 14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孙同川、王海霞、吴红丽、郭文成、刘桂红、迟述迎: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刘明绪、邱冬梅:本院受理郑言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14 时 0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滨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马温刚:本院受理潍坊晋烨物资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 0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滨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冯恩保、徐华:本院受理原告张俊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02 民初 500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吴永强、张学梅、潍坊晟鑫置业有限公司、潍坊立业钢铁有限公司、潍坊宏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潍坊贵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潍坊耀世工贸有限公司、李强、山东大桐文海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再审人孙迎明(原审被告)申请再审其与被申请人刘会军(原审原告)及原审被告吴永强、张学梅、潍坊晟鑫置业有限公司、潍坊立业钢铁有限公司、孙迎亮、潍坊宏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潍坊贵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潍坊耀世工贸有限公司、李强、山东大桐文海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裁定再审本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6)鲁 0702 民申 3 号再审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名胜:本院执行的潍坊宏鑫置业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3)潍城恢执字第506-1-2 号执行裁定书 (抵顶)。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晓明、邱美芳:本院受理原告王德水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5)潍城民三初字第 626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制度裁判。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韩梅:本院受理原告冯鲁军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0702 民初142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制度裁判。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陈新强、陈晓刚、夏伟明、刘建明:本院受理原告祖连安、胡少军、赵玉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祖连安、胡少军、赵玉燕提出撤诉申请,本院予以准许。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3)寿民初字第2681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稻田人民法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寿光市人民法院

    刘建明、袁世臣、陈晓刚、夏伟明:本院受理原告祖连安、李学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祖连安、李学勤提出撤诉申请,本院予以准许。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3)寿民初字第 3644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稻田人民法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寿光市人民法院

    苏恒友、苏海荣、孙祥金、孙振华、孙国强:本院受理原告刘金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刘金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予以准许。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5)寿民初字第1870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稻田人民法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寿光市人民法院

    诸城天祥置业有限公司、诸城市技工学校:本院受理王宏达、张世义等 117 人、ZHANG LI诉你们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刘兆山: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刘语彤、刘梓垚与你抚育费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782执 1607 号执行通知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5)诸皇民初字第 33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偿付申请人抚育费及案件受理费共计 18850 元,案件执行费 182 元。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诸城市人民法院

    胡振利、杨桂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建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其他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5)诸皇商初字第11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皇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张德清:本院受理原告吴振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相州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高玉琴、臧运庭、臧运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相州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李清琪、杨树林、王守勇: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帮友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一案,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已审理终结,本院受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6)鲁 07 民终 81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到本院相州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诸城市人民法院

    宋江辉、季英梅、张淑平、高新宝、张自平、高培刚: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贾悦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王在功、衷培花、王金鹏、王月瑶、刘正学、管向丽、潘月富、臧友金、李志香:本院受理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解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闫仲梅:本院受理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王传先、孙乐臻、彭志良、侯敏、姜德余、李贞英、闫仲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诸城市人民法院朱解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李志花、陈军: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诉你们、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山东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鑫城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解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潍坊福润元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郑海平、潍坊中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潍坊市晨铭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张洪云: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诉你们其他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追加被告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季加滨:本院受理崔艳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解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舒凤琦、霰青青、孙佳、青州龙兴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实现担保物权纠纷案,在执行过程中因你们未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青法商初字第 796 、798 、 799 号民事判决书,(2014)青法商特字第1 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变卖被执行人舒凤琦、霰青青位于青州市君怡都书画城的房、地产,现已变卖结束。 现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5 青法执字第672-4 、 673-4、 675-4 、 676-4 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60日视为送达。

    青州市人民法院

    遗  失  声  明

    槐荫阳光口腔诊所,不慎丢失槐荫阳光口腔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证件号(PDY20662437010417D2152),现声明挂失。  
(责任编辑:fz001)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