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成:本院受理原告孙鹏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战云涛、邱连杰:本院受理原告任洪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做出判决。判决你偿还原告借款 20 万元,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你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莱州沙民初字第 27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姜玉君:本院受理原告杜建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做出判决。判决你偿还原告借款 17.4 万元,案件受理费、 公告费由你承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莱州沙民初字第27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卞建均:本院受理原告杜建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做出判决。判决你偿还原告借款 6 万元,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你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莱州沙民初字第 27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曲广峰:本院受理原告姜连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做出判决。判决你偿还原告借款 4 万元,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你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莱州沙民初字第 48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原祖义:本院受理原告原公爱诉侯美香、你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莱州市人民法院沙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侯朋举、陆锦睿:本院受理原告尹立宁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做出判决。判决你偿还原告借款 470264 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由你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莱州沙民初字第 4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新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徐铭涛、郎娜、朱凤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诉你们与张晓东、张惠民、李尧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9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秦军、吴秉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吴月芝、王永行、吴金华、盛秀栋、吴金晓、周志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苑宅庆、孙纯碧:本院执行的冯夕广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683执 1247 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立即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1)给付冯夕广欠款本金 73665.19 元及利息。交付执行费 1005 元。报告财产令载明:责令你在本令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如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莱州市人民法院 耿寿萍、迟志禹、迟英善:本院受理原告范广太诉你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给付借款25 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8 时 30 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大辛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范菊兰、郝云香、王建涛、周志清、郝寿青: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范菊兰、郝云香、王建涛、周志清、郝寿青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09)蓬商初字第 11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8 点30 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邢成国、王娜、于兴泉、邢承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邢成国、王娜、于兴泉、邢承军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蓬商初字第 81 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 点0 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邢成国、王娜、葛守英、邢承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邢成国、王娜、葛守英、邢承军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蓬商初字第 82 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下午 14 点 30 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王喜云、咸美红、时延录、王学海: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王喜云、咸美红、时延录、王学海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蓬商初字第 84 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6 点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姜作正:本院受理原告王丛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起诉要点:判令被告立即给付借款本息40850 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蓬莱市人民法院北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烟台丽浩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方直接送达应诉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法院廉政监督卡。限你方在公告发出60 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现定于举证期满后 2016 年 8 月17 日上午 10 时 0 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林阳、林世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 2016年 8 月 17 日上午9 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韩兴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及举证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定于 2016 年8 月 19 上午 9 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闫晓: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现定于 2016年8 月 25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顾克红、王朝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廉政监督卡。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定于 2016 年8 月 30 日上午 9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苏仙奎、刘建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定于2016 年8 月 30 日上午 10 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崔波、董永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2016年 8月 24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王中献、邱庆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2016年 8月 24 日下午 15 时 30 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杨卫华、肖志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2016年 8月 24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于国政、陆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2016年 8月24 日上午 11 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王延礼、王德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2016年 8月24 日上午 10 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孙晓辉、刘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现定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下午 14 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薛国亮、马翠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现定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上午9 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荀宝丽、孙锁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现定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上午 10 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张林安、赵新华、杨晓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现定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时 30 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赵光文、侯淑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现定于 2016 年8 月 26 日上午 10时 3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东卓模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冠群润滑油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本院定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滕少凤、李海波:本院受理原告刘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8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招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 单洪战:本院受理原告王秀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8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开发区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 王美华、郭东、郭九波:本院受理原告徐海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8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招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 逄俊江:倪国栋、史庆花、刘纯斋、姜明礼与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倪国栋、史庆花、刘纯斋于法定期限内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对此案依法缺席判决。 莱阳市人民法院 许芹:刘雪鹏、周化芝与你返还财产纠纷一案,刘雪鹏于法定期限内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提起上诉,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6 日上午9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对此案依法缺席判决。 莱阳市人民法院 田国俊:朱常臻、吕明旭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朱常臻于法定期限内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提起上诉,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 4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对此案依法缺席判决。 莱阳市人民法院 刘海伟:黄绍东、孙洪举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黄绍东于法定期限内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提起上诉,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5 日上午 9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对此案依法缺席判决。 莱阳市人民法院 车文龙:莱阳市金门汽车修理厂、董晓燕、董巨涛与你返还财产纠纷一案,莱阳市金门汽车修理厂、董晓燕于法定期限内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提起上诉,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7 日上午9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对此案依法缺席判决。 莱阳市人民法院 吴玉吉:本院受理盖鹏飞诉烟台隽大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吕美斌、唐学琴、吴玉吉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 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阳市人民法院 刘爱国:本院受理徐鹏诉刘爱国房屋买卖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 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阳市人民法院 于绍德(身份证号 370611197308071516):本院受理原告侯少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2015)福清民初字第 29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清洋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北方汽车配件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相昌宏诉你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市宏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田发科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4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邹滨鸿(身份证号 370611199004010326)、孙晓文(身份证号 37061119850807381X):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诉你们金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想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王英:本院受理原告付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1 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门楼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于福菊:本院受理原告王洪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2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门楼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祝小华(身份证号:34082519761127431X):本院受理原告李晋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5)福清民初字第 1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清洋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王婵: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福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福商初字第 2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张慧:本院受理原告吕家琴诉你及王仁众、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6)鲁 0611 民初 352 号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14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厅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烟台富仕通机床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仕通公司")的申请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裁定受理富仕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烟台华信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富仕通公司管理人。富仕通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 2016 年 7 月15 日内,向富仕通公司管理人(地址:烟台市南大街11 号壹通国际 16 楼 1608 室;邮编:264000 ;电话:0535-2112952)书面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处理。富仕通公司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16 年7 月 22日上午 9 时在本院北楼会议室召开,请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陈刚:本院受理原告曹杰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莱州金民初字第2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金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孙建顺:本院受理原告张翠凤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莱州金民初字第 347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金城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莱州市人民法院 莱州市山普管件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邹志强与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无法直接向你(单位)送达法律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单位)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八时三十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苗秀和:本院依法受理莱州市环保局申请执行对被执行人苗秀和环保行政处罚一案,已审查完毕,裁定准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683行审 489 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建利:本院受理原告王健诉被告王建利其他与特殊程序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青商初字第 1512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王建利:本院受理原告曹玉清诉被告王建利其他与特殊程序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青商初字第 151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徐宝营:本院受理原告李虎诉你及被告王庆胤、李勇、蔡廷一、青州市万里行润滑油脂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青法民初字第 74 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济南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晓红诉你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青商初字第 159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李勤龙:本院受理原告彭科苓诉你、潍坊滨海理工船舶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寒民重字第9 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乔文西、王海涛:本院受理栾正华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寒民三初字第 10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李尚富、高永建、徐臣、陈建伟、孙秀丽: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寒商初字第197 号和 (2015)寒商初字第 19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王中国、张春香、吴剑钟、韩祥英、山东上正投资有限公司、山东万佳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潍坊分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寒商初字第 19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李俊辉、郭晓庆: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潍坊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寒商初字第 19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衣明礼:本院受理原告房宪艳与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 11:2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善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魏可臣:本院受理原告王洪章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 10:4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善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颜锐:本院受理原告国淑艳与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 9:2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善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兆军:本院受理原告潘学华与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下午 14:3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善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孙国成:本院执行的戴建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 (2016)鲁0702 执363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1)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借款本金40000.00 元及利息 26747.00 元(2)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10383.00 元;(3)负担案件受理费800.00 元、申请执行费 500.00 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孙传功、付秀花、孙洪升、朱同莉:本院受理原告刘学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潍城于民初字第 89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洪山、张兰英、王朝晖、潍坊盛源彩印有限公司:本院定于 2016 年8 月 2 日上午9 时在本院一楼第五审判庭,就赵秀芳申请执行潍坊盛源彩印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赵秀芳向本院申请追加被执行人一案进行公开听证,特通知你等参加。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听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玉鹏、王维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潍城商初字第 71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高玉池、季玉莲、潍坊恒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高忠、崔玉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潍城商初字第 71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金刚、张玉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潍城商初字第 71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翟世文:本院受理山东易迅云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法官诚信司法承诺书、法官诚信司法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14 时0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望留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富泰床上用品有限公司、潍坊床单厂、山东省潍坊市纺织品出口公司:申请再审人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再审其与被申请人李晓旭及原审被告潍坊富泰床上用品有限公司、潍坊床单厂、山东省潍坊市纺织品出口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15)潍城商监字第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再审本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裁定书与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张新传、张玉家:本院受理孙见胜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0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赵君德:本院受理原告安丘市城市园林绿化处与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784 民初 66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丘市人民法院 侯立兵:本院受理原告昌邑市汇德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山东昌邑海能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淄博永大化工有限公司、蒲国心、赵凯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昌商初字第 466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张学君:本院受理原告郭凤泉诉被告你与孙建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 3 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昌邑市人民法院 山东亿家乐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姜桂珍诉你与昌邑市皓明机械有限公司、马竹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昌民初字第 48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预交上诉费15870 元,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邑市人民法院 山东高密映山红服饰有限公司、高密市中宇木业有限责任公司、高密市盛泰祥针织服饰有限公司、薛强、王晓燕、宿君、王四花、赵泰祥、李玉芹、高明莲、窦瑞连:本院受理高密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次日起满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00时(遇节假日顺延),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高密市龙腾纺织有限公司、王玉泉、高密市亿升纺织有限公司、高密市春辉纺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高密市豪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次日起满 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 日上午9:30 时(遇节假日顺延),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陈亮:本院受理原告单雷与被告陈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高民初字第389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潍坊浩瀚机械有限公司、赵淼、焦艳凤:本院受理的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你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潍商初字第 6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判决,可以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罗通荣、广元市欣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广元市欣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卢吕奎诉与被告罗通荣、广元市欣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广元市欣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江苏泓建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江苏泓建集团有限公司、安丘市贾戈建工有限责任公司、潍坊顺大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江苏泓建集团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江苏泓建集团有限公司、安丘市贾戈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已就(2014)潍民一初字第 97 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恩田:本院受理上诉人徐香应与被上诉人刘恩田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4)潍民一终字第34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限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綦跃志:本院受理原告梁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 9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利津县人民法院 娜会:本院受理原告孙业军与被告娜会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122 民初 940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东莞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魏代甫: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及被告林德政、孟令夫、潘维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公告送达(2016)鲁1122 民初 1882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林德政给付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92 068.49元及利息,你及孟令夫、潘维洲负连带责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领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王磊、金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开发区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盈皇聚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光大环保能源(日照)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和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振华:本院受理原告郭文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 9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英泰汽车测试系统(北京)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日照大地依索新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 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二兵:本院受理原告日照阳光正大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海南中航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沂水恒盛塑业有限公司、山东华辉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沂水领航新材料有限公司、田青: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交运港口物流有限公司诉你们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15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崔为有:本院受理原告孙艳娜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15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隋仁杰:本院受理原告田永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 日 9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豪美贸易有限公司、山东省高速特进出口有限公司、山东诺亚游艇制造有限公司、马先华、牟高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日开商初字第19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玉平:本院受理王玉臻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天 9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洪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五莲县人民法院 房克新:本院受理原告孙明江、赵淑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121 民初538 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请来本院洪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和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莲县人民法院 王德忠:本院受理原告张守亮诉被告王德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莲民一初字第 165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洪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莲县人民法院 丁元飞:本院受理原告宋立诉被告丁元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121 民初 1228 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天 9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洪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五莲县人民法院 解学岗、孙年双:本院受理原告郑兆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121民初 1214 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洪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五莲县人民法院 许延光:本院受理原告殷玉奎与被告许延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莲民一初字第 1936 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请来本院洪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和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莲县人民法院 张锋吉:本院受理原告王乃志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121 民初 87 号、88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莲县人民法院 张永广(公民身份号码 3711025197812213250):本院受理原告日照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永广、陆娜、张守书、柴月峰、张永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夏津县大昌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亮):关于杨瑞峰与你公司借款纠纷一案,杨瑞峰申请对你公司名下的房产( 房产证号为 2014110124 、2014110125、2014110126、2014110127)及土地(夏国用2014 第 301 号)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确定山东金天平资产评估事务所为本案评估机构的通知。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第5 日十五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进行现场测量勘验,望按时参加,逾期不到不影响评估工作正常进行。 夏津县人民法院 刘志刚、刘爱民、张继达、宋兰英、陈茂刚、李桂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夏津缤悦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夏津美华墙体装饰有限公司、夏津县金坤混凝土有限公司、邱立昌、姜国锐、范传军、杜忠坤、张玲玲、姜洋、王圆圆: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赵秀双、郝振平、张素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与被告郭绪兵、赵秀双、张四忠、赵香菊、郝振平、张素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侯宗水、王春英、曹传勇、尹风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与被告曹传高、侯书新、侯宗水、王春英、曹传勇、尹风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李吉明、郑玉芳、栗波、田桂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与被告孙敬辉、李淑芳、李吉明、李在顺、郑玉芳、栗波、田桂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下午 3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李爱功、山东圣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禹城市烨华钢化玻璃有限公司、苑成平、张秀兰、张少元、范吉岭:本院受理原告宋兆义、张景玉、霍法银、张俊诉被告李爱功、第三人山东圣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禹城市烨华钢化玻璃有限公司、苑成平、张秀兰、张少元、范吉岭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4 民初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前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爱功、山东圣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禹城市烨华钢化玻璃有限公司、苑成平、张秀兰、张少元、范吉岭:本院受理原告刘永申诉被告李爱功、第三人山东圣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禹城市烨华钢化玻璃有限公司、苑成平、张秀兰、张少元、范吉岭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4 民初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宪忠:本院受理原告马月英诉你与李国忠为赡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孙汉云、桑福珍:本院受理原告史凤英诉你们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481 民初第 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朱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建光、唐金国: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路路通轿车租赁中心诉你们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赵同升、赵国圣、赵长江、赵明春、郑俊海: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刘力超、张磊: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与吕志刚、刘书红、谢新辉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乐商初字第 73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枣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臧登垒、王丽荣、张卫国、宋永生、陈力: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乐商初字第 116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枣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泼、梁猛、郭辉、梁晓倩: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你们与孙长杰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乐商初字第 100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枣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枣庄安鑫机械有限公司、李英姿、枣庄市泽丰电子有限公司、李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6 年 08 月 29日下午 14 点 00 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高洁、贾玉光:本院受理原告马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6 年9月01 日上午 10点 00 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海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神工海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关成善、宗继月、高戈、关成珍: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君山路支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6年08 月 10 日下午 14 点 00 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得金、赵崇信:本院受理原告李祥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6 年08月 31 日上午 09 点 00 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文强:本院受理原告张洪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 2016 年08 月 24 日下午 14 点 00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艳华、李玉玲、李维贵,贾广亚、李侠、孙涛、李明辉: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6 年 09 月 06 日上午(李艳华、李玉玲、李维贵 09点),(贾广亚、李侠、孙涛、李明辉 10 点)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朱进艳:本院受理原告孙井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404 民初 39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峨山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峄城区人民法院 周平、叶继亮、叶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峄商初字第274、275、276 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峨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峄城区人民法院 晁培、刘立财:本院已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峄城支行与被执行人晁培、刘立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5)峄商初字第 234 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王福元、李丽:李芹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对李丽所有的鲁DC3318 号轿车进行评估。现随机选择枣庄大海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接受委托的专业机构,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峄法技字第 37 号确认专业机构通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涉案现场,介时组织现场勘验,逾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权利,不影响勘验活动的进行及其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吕猛猛、杨红玲、林青、刘伟: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刘广增、吴成莲、杨芳、杨兆滨: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十四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刘宝胜、徐根存: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山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6 年8月 25 日上午 9 时 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枣庄得翼玩具有限公司、枣庄市栗源食品有限公司、枣庄市优利达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枣庄市巨安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翼云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2016 年8月 30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枣庄得翼玩具有限公司、枣庄市栗源食品有限公司、枣庄市优利达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枣庄市巨安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翼云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2016 年 8 月 30 日上午 10 时 30 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沈雪峰:本院受理杨传海诉中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枣民四商初字第 25 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 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秦岭: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峄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榴园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孙建春、毕美霞(咸红)、枣庄兄弟纺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兴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 9 时 0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枣庄民生劳务有限公司因转账支票丢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记载:票号为20303720/00765190,票面金额为肆仟零伍拾元整。出票日期为 2016 年4月18 日,到期日期为2016 年 4 月28 日。出票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枣庄市分行,收款人为枣庄民生劳务有限公司。最后持票人为枣庄民生劳务有限公司,申请人为枣庄民生劳务有限公司,付款行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枣庄市分行。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戚亚男:本院受理原告周黎升、陈守云与被告戚亚男第三人李国立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市中民初字第109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文龙、山东海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魏振凤、丁兰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2016 年8 月 18日 10时 0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海虹贸易有限公司、枣庄市恒瑞纺织品有限公司、付瑞贵、王建国、付瑞菊、李成翠、孟祥余、付瑞钦、代福文、程嗣俊、王其美: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与你们及付瑞林、魏勇、孟莉、枣庄市中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枣民申字第 82 号受理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受理通知书、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金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杜加强与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住所地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山东众合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众合评(鉴)字(2015)第 018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一份,评估枣庄金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薛城区永福北路东侧益洋花园 1 号楼1 号、4 号、5 号、6 号,2 号楼 24 号、26 号,3 号楼30号、33 号、34 号,4 号楼 37、39 号,8 号楼 61 号、62号、63 号、66 号十五个车库价值为115.05 万元及本院作出的(2014)薛执字第252-2 号执行裁定书 (裁定拍卖你上述评估房产)。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及执行裁定书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请你于公告期满后第 6 日上午 10 时 (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至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依法参加对拍卖机构的选择并确定拍卖日期。逾期视为放弃权利,本院将依法对上述评估房产委托拍卖,拍卖所涉事项不再另行告知。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王吉水:关于申请执行人顾士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枣庄市诚信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枣诚鉴评字(2016)第 0005 号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一份,评估王吉水所有的鲁 DCC782 号雪佛兰轿车一辆的价值为 15800 元及本院作出的(2014)薛执字第 165-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你上述评估车辆)。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及执行裁定书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请你于公告期满后第6 日上午10 时(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至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依法参加对拍卖机构的选择并确定拍卖日期。逾期视为放弃权利,本院将依法对上述评估车辆委托拍卖,拍卖所涉事项不再另行告知。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张传菊:本院受理原告关允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10 时 30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陶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吉通科技制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全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沟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种菲菲:本院受理原告石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种宁宁、任衍香:本院受理原告王海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 14 时 0 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陶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高洪林、高谦、李德峰:本院受理原告王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李朝洋、张青、高胜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与被告李朝洋、张青、高胜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403 民初 20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周长毅:本院受理原告张永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6年 8 月 24日9 时 0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星尚百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市中区市政工程管理处诉你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6年 8 月 23日9 时 0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庆龙:本院受理原告王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404 民初 743 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峨山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峄城区人民法院 郑均信:本院已受理申请执行人薛成修与被执行人郑均信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5)峄商初字第 343 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朱波: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杨国发、被上诉人莱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2 民终 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恒鲁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荣玉珍诉你、史广福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8时 5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克平:本院受理上诉人黄振水与你、被上诉人王爱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2 民终179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亓晓庆:本院受理原告陈晶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钢民初字第93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程玉祥: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曹乃秀与被执行人程玉祥、陈桂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鲁誉楷司法鉴定(2016)第 06 号房地产评估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虞成高:本院受理原审原告张秀贞诉原审被告付翼、王彬、杨忠臣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3)平民初字第 956 号民事调解书并已发生法律效力。因原审被告付翼申诉再审并经复查程序,已按院长发现程序提交本院审委会讨论后决定进入再审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平民监字第 4 号民事裁定书,请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民事裁定书,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平原县人民法院 王朝亮:本院受理原告姜学敏诉你票据纠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原县人民法院 马金娜:本院受理原告王鹏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 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窝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明县人民法院 李娜、刘德华:本院受理原告李宏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东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明县人民法院 济南雅韵茶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广军诉被告济南雅韵茶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 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原告高广军的诉讼请求为:判令原告与被告济南雅韵茶业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于 2012 年 12 月解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 20 日,并定于 2016 年9月5 日上午 10: 00 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 2016 年 1 月4 日受理了申请人 东营市银冠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 济南分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 2016年 5月 20 日依法作出(2016)鲁0103 民催1 号民事判决书,宣告票据号码 3050005327233571、出票金额伍万元整、支付人中国民生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东营市银冠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 2016 年 1 月7 日受理了申请人 成都捷圣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 2016年 5 月 20 日依法作出(2016)鲁 0103 民催 2 号民事判决书,宣告票据号码 31300051 38633415、出票金额壹万元整、支付人齐鲁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成都捷圣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忠:本院受理原告李庆华诉被告济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一案,经原告申请本院准许你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 2016年 8 月 25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阳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陕西华伟医药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记载:票号 31300051 36242207、出票日期 2014年 09 月 17 日、出票人济南盛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收款人济南市历城区达盛建材经营部、出票金额伍万元整、汇票到期日 2015年 3 月 17日、付款行齐鲁银行运营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茌平县鑫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记载:票号 3090005327352195、出票日期 2015 年 11 月 24 日、出票人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收款人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出票金额叁万元整、汇票到期日 2016 年5月 24 日、付款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专业处理中心。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请人 赵杰修申请宣告孙福芳失踪一案,经查,孙福芳(女,生于 1925 年 7 月19日,汉族,农民,原住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章灵丘二村 347号),于1989 年左右离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希孙福芳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人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为三个月,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杜兆村:本院受理原告张承功与被告杜兆村婚姻家庭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13 民初 2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杜兆村支付张承功 30795.81 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山东潜力化工有限公司、观成军、张明秀:孙久涛与山东潜力化工有限公司、观成军、张明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送达(2013)市执字第1462-3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书内容:一、将被执行人山东潜力化工有限公司名下的济南市历城区董家镇谢家村历城国用(2000)字第 20083 号国有土地[地号050850096号]及房屋、厂房(无房产证)、附属物作价558 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孙久涛 ( 身份证号370124197409142015)抵偿 558 万元债务。济南市历城区董家镇谢家村历城国用(2000)字第 20083 号国有土地[地号 050850096号]及房屋、厂房(无房产证)、附属物财产权自本裁定书送达孙久涛时起转移。二、申请执行人孙久涛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三、被执行人山东潜力化工有限公司应于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济南市历城区董家镇谢家村历城国用(2000)字第 20083 号国有土地【地号 050850096 号】及房屋、厂房(无房产证)、附属物腾出交付申请执行人孙久涛。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冯作佳、黄亭中、司继翔、王桂兰: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冯作佳、黄亭中、司继翔、王桂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李德强、陈光云、陈光玉、刘彦洪、张伟: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二庭(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袁鹏、陈静、董树玲、王猛: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袁鹏、陈静、董树玲、王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邹科、于荣强、徐成全、程守苓: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邹科、于荣强、徐成全、程守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11 时 (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冯祚芹: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周村区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 0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解志宏: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周村区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10 时 0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阚方柱: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周村区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14 时 0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张辉: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周村区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5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周文兴、赵红、聂振太、李桂香、周波、高立红: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306 民初761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周文兴、赵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932 437.87 元并支付自2016 年 3 月21 日始至本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其与原告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若周文兴不能按上述期限还款,则拍卖或变卖抵押物,即周波名下房产证号为06-0049816 的房产、聂振太名下房产证号为06-1000529 的房产,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周文兴所欠原告不超过壹佰万元的债务,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为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周文兴清偿;周波、高立红、 聂振太、李桂香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周文兴追偿]。 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因下列借款人、担保人没有根据其与山东郓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安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现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及其权利继受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行联系,履行还款义务。特此公告。山东郓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2016 年 5月 22日 催收公告借款人名称杜庆华季增金身份证372928197002221214372928197202221235 发放日期2013052920130604 到期日期 20140525 20140526贷款余额 100000.00 154700.52 担保人宋绍芝、郑福印王红成、郭海存 (责任编辑:fz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