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青岛德家拍卖经纪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已将对借款人宋秀云所拥有案号为 (2021)鲁 0212民初3909号和(2021)鲁0212民初 10418号项下的债权转让给了青岛德家拍卖经纪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5月7日,该笔债权本金余额388322.28元,针对上述债权,借款人应支付给青岛德家拍卖经纪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合同、担保合同及的有关规定计算、应支付的诉讼费用、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结果给付。
现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请借款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受让方青岛德家拍卖经纪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青岛德家拍卖经纪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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