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053182918609

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社★053182918609

2017年8月24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053182918609

时间:2017-08-25 09:23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2017年8月24日 济南鑫宇交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李祥平:本院受理上诉人章丘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上诉人章丘市聚镪铸造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2017年8月24日

    济南鑫宇交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李祥平:本院受理上诉人章丘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上诉人章丘市聚镪铸造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民终43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鑫鲁铭实业有限公司、山东缘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陈铭、张秀春:本院受理上诉人山东同欣电子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济南鑫鲁铭实业有限公司、山东缘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陈铭、张秀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0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世孝、韩祥芝:本院受理上诉人刘开艳与被上诉人申世孝、韩祥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邮寄及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到你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3民终76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为撤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2015)临商初字第788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重审。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柏奇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淄博照然经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吉雷、鹿丛丛:本院受理原告周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91民初5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韩学光、袁家家:本院受理原告孙建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91民初5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娟:本院受理李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娟、徐秋君:本院受理林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瑞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孙岩诉你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胡占海:本院受理原告张爱荣诉你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321民初574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桓台县人民法院

    刘军东、宋玉玫:本院受理邮储银行桓台支行诉你们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刘军东、宋玉玫:本院受理邮储银行桓台支行诉你们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刘军东、宋玉玫:本院受理邮储银行桓台支行诉你们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张国平: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周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21民初131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季扣林:本院受理名尚银泰城(淄博)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北京联亚旭坤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宫为民诉被告淄博联亚旭坤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391民初316号】,现已审理终结。被告淄博联亚旭坤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北京联亚旭坤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凯诉被告淄博联亚旭坤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391民初317号】,现已审理终结。被告淄博联亚旭坤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北京联亚旭坤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盈诉被告淄博联亚旭坤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391民初318号】,现已审理终结。被告淄博联亚旭坤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北京联亚旭坤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子虎诉被告淄博联亚旭坤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391民初319号】,现已审理终结。被告淄博联亚旭坤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林、孙媛、吕心兵、吕存灵、孙汝胜: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孙林、孙媛、吕心兵、吕存灵、孙汝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孙汝胜、吕素红、孙媛、孙秀丽、孙金霞: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孙汝胜、吕素红、孙媛、孙秀丽、孙金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张柱、于文静、刘绵福、刘绵华、任军: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柱、于文静、刘绵福、刘绵华、任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司志军、张勇、张勇、司志兵:本院受理原告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司志军、张勇、张勇、司志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5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冯延均、孙秀华:本院受理原告贾启波诉被告冯延均、孙秀华民间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2民初15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李即臣:本院受理原告伊海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2民初13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高甜甜:本院受理原告赵川川与被告高甜甜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本公告报纸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答辩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寨里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陈颖、郑军: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诉讼请求为:1、被告陈颖给付原告代偿款78289.59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自2016年6月2日起计算至款项全部偿还完毕之日,以被告未还款金额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2、被告郑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被告承担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姚家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秋红:本院受理的原告苏善鹏与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您送达(2017)鲁0112民初937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1、被告刘秋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7月的抚养费,共计4400元;2、被告刘秋红自2017年8月起每月十日前支付原告苏善鹏抚养费500元,至原告苏善鹏独立生活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费霞、赵中水、魏元标: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诉讼请求为:1、被告费霞给付原告代偿款52193.07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自2016年8月14日起计算至款项全部偿还完毕之日,以被告未还款金额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2、被告赵中水、魏元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被告承担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姚家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银利、赵书玉、赵淑成: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诉讼请求为:1、被告李银利给付原告代偿款60258.3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12月1日起计算至款项全部偿还完毕之日,以被告未还款金额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判令被告赵书玉、赵淑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姚家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琳琳: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诉讼请求为:1、被告刘琳琳给付原告代偿款40754.48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自2016年9月2日起计算至款项全部偿还完毕之日,以被告未还款金额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2、被告承担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姚家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牛静、于传虎、黄鑫: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诉讼请求为:1、被告牛静给付原告理赔款65197.32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自2016年12月24日起计算至款项全部偿还完毕之日,以被告未还款金额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2、判令被告于传虎、黄鑫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姚家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潘磊、高佳、郑兆香: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466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诉讼请求为:1、被告潘磊给付原告欠款79039.9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12月16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以被告未还款金额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被告高佳、郑兆香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被告承担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姚家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潘磊、高佳、郑兆香: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486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诉讼请求为:1、被告潘磊给付原告欠款262076.28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12月22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以被告未还款金额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被告高佳、郑兆香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承担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姚家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岳奎、刘莉、李其伟: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诉讼请求为:1、被告岳奎给付原告代偿款27762.09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自2016年10月12日起计算至款项全部偿还完毕之日,以被告未还款金额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2、被告刘莉、李其伟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被告承担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姚家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司冬妮: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262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丽: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263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陈二峰: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26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诚: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263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丁世征: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263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周继善: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264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相振鲁: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264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劳雪元: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264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旭: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264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田林: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26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吴秀芹: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265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民: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265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赵青、济南西仪仪表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赵青、济南西仪仪表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91执754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6)鲁0191民初120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们)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并将你(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姚海娇: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哲平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24民初559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一、变更原告张哲平与被告姚海娇之子张家梁由原告张哲平抚养;二、被告姚海娇自起诉日起至张家梁满十八周岁止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于每月月底前付清。三、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姚海娇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王凯、刘静: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6民初6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王凯、刘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息19080.33元及自2017年1月21日始至本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其与原告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1 000.00元;若被告不能按上述期限还款,则拍卖或变卖抵押物即被告的房产(证号06-0049576)所得价款用于清偿被告所欠原告上述债务]。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张明: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6民初6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张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息261162.26元及自2017年1月21日始至本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其与原告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1 000.00元;若被告不能按上述期限还款,则拍卖或变卖抵押物即被告的房产(证号 06-1062762)所得价款用于清偿被告所欠原告上述债务]。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张正新、邹旭影: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6民初6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张正新、邹旭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息645685.93元及自2017年1月21日始至本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其与原告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罚息;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1 000.00元;若被告不能按上述期限还款,则拍卖或变卖抵押物即被告的房产(证号06-1066218)所得价款用于清偿被告所欠原告上述债务]。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淄博众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淄博众福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宋丰年、黄学东、徐淑惠:上诉人淄博福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就(2017)鲁0306民初50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淄博瀚森木业有限公司、淄博展锋工贸有限公司、淄博安迪家具有限公司、张爱玲、董剑波、李建国、王萍、孙瑞雪、姚育群: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淄博文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淄博富仕家具有限公司、李刚、郝翠华、王延文、安丽华、孙志忠、王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张长民、尹金花、张枝月:本院受理原告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62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龚兆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及赵艳荣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海大印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王慎水、王芳:我院受理原告杭州富阳世博纸业工贸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的起诉状副本,本院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 5日内和30日内,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十四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刘太成: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庆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我院采用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手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审理传票、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程序)。起诉要点:1、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女儿归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每月500元;2、婚前财产各归自己,婚后财产依法分割;3、诉讼费、送达费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不提答辩状的,不影响本院审理。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阴县人民法院

    杨虎: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支传凤(身份证号:370111195305051062):我院受理原告张新合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1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君易印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麦斯卑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137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丁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鸿鹏通风设备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266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昶淼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淄博缇幂实业有限公司、淄博隆泰道路工程有限公司、高晓彤、吴佳、李茂成、成玉、阎绍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昶淼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淄博缇幂实业有限公司、淄博隆泰道路工程有限公司、高晓彤、吴佳、李茂成、成玉、阎绍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2民初5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山东昶淼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淄博缇幂实业有限公司、淄博隆泰道路工程有限公司、高晓彤、吴佳、李茂成、成玉、阎绍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昶淼建筑新材料有限公司、淄博缇幂实业有限公司、淄博隆泰道路工程有限公司、高晓彤、吴佳、李茂成、成玉、阎绍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2民初5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山东购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刚与被告山东购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金勇:本院受理原告丁衣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刘金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丁衣勇借款7万元。被告刘金勇、刘金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丁衣勇逾期利息:以7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10月2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以不超过年息6%为限)。驳回原告丁衣勇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50元,保全费720元,由被告刘金勇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齐威:本院受理原告济南邦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你向原告济南邦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借款3092.58元及相应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7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韩鹏:本院受理原告济南融霄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36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韩鹏偿还原告济南融霄科技有限公司借款9万元及利息:以9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8月16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圆、王浩、张磊、杜斌、济南卓泰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泽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11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张圆、王浩偿还原告李泽借款30万元及逾期还款利息、滞纳金:以3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9月22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被告郑灿烂、张磊、杜斌、济南恒灿日用品有限公司、济南卓泰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毅、张琪昕、柴慧娟:本院受理原告芦圣斌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6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李毅、张琪昕偿还原告芦圣斌借款300090元及利息:以300090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13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驳回原告芦圣斌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崔璐、李京波:本院受理原告王风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6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崔璐、李京波偿还原告王风玲借款2万元及利息:以2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12月3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以不超过年利率6% 为限)。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庆珠、赵庆杰、山东康益医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肖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转程序)、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各一份。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6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泓灏林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刘峰、姚文霞:本院受理原告赵庆猛、王郁茜与你们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00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爱存爱贷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恒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4422号原告威海善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山东爱存爱贷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恒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安徽万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5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滕州市大地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愚公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机床厂、王彬、梁首滨: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1957、1987号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957、19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顺成: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4937号原告高洪祥与你定金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焕成: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5174号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千堆雪裘革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润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杨宗霖、魏玉来、赵平、董鹏、李红泉、潘峰: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润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0103民初586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2017)鲁0103民初5864-1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上述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同相会餐饮有限公司、山东润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汉普森经贸有限公司、济南亿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杨宗霖、魏玉来、郭强、刘涛、赵平、李元亮、董鹏、李桂莉、潘峰、李红泉、李成文: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润丰支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0103民初586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2017)鲁0103民初5867-1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上述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世美、严敏:本院受理的原告钊宪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16)鲁0191民初269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若新:我院受理的原告赵锡山、李衍英、李媛媛、赵林与你、王永进、邱丽珍、王建柱、张加春物件责任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79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定:一、被告李若新赔偿原告赵锡山、李衍英、李媛媛、赵林死亡赔偿金680240元;二、被告李若新赔偿原告赵锡山、李衍英、李媛媛、赵林丧葬费29292元;三、被告李若新赔偿原告赵锡山、李衍英、李媛媛、赵林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上述第一至三项,限被告李若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四、驳回原告赵锡山、李衍英、李媛媛、赵林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395元,由被告李若新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丁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广彬与被告山东丁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民初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崔存宪: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崔存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支付借款人民币206000元及欠息79731.14元,共计285731.14元(截止2017年6月25日,嗣后利息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计收);2、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华康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利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贾前卫、李艳芹: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011号起诉状副本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斐娜:本院受理原告郝秀华诉你名誉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程丽燕、李茂俊: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5执126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责令你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并自动履行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2016)鲁0105民初270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立案执行后,本院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周均芝、王磊: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5执125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责令你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并自动履行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2016)鲁0105民初271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立案执行后,本院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高利、孙文元、孙兆琪: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5执126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责令你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并自动履行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2016)鲁0105民初270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立案执行后,本院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山东丁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世强、米莉与被告山东丁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民初5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权、梅世英:本院受理原告隋鹏诉被告张权、被告梅世英继承纠纷一案,原告隋鹏请求判令被告张权偿还为其垫付的借款本金13671元及利息(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请求判令被告梅世英偿还为其垫付的借款本金30810元及利息(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赵中良、邓彩丽:本院受理原告鑫苑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5民初12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赵中良、邓彩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鑫苑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5040元;2.驳回鑫苑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王树峰、隆芳环:本院受理原告鑫苑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5民初12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王树峰、隆芳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鑫苑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4368元;2.驳回鑫苑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马文重: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5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陈楠、姜涛: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5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玉芝、闫英平:本院受理的本院受理宗肇虎与你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玉芝、闫英平:本院受理的本院受理宗肇虎、韩还师与你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庆龙(身份证号370112199301228013):本院受理原告路白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3349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证据副本等。原告路白玉要求判令原、被告离婚;婚生女李乾钱由原告路白玉抚养,被告李庆龙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李乾钱独立生活止;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李庆龙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及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1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党文臣:本院受理原告张欣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原、被告离婚;二.婚生子党元满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300元;三.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本案定于2017年11月30日13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奚哲(身份证号370103197810144015):本院受理原告张萌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3民初14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家事少年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邱传刚:本院受理原告李殿学诉你及张林民间借贷纠纷【(2017)鲁0112民初1042号】一案,因被告张林不服本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所有诉讼请求,一、二审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由被上诉人或原审被告邱传刚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鑫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宋蕾、曹恒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鑫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110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山东鑫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代偿款500万元并支付利息(自2016年1月7日起以5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代偿款还清之日止);被告宋蕾、被告曹恒娟对上述所判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原告在本判决确定的上述债务限额内对被告山东鑫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9台型号为VE1900/430注塑机)享有优先受偿权;原告在本判决确定的上述债务限额内对被告山东鑫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在大理娃哈哈桶装水有限公司、西安娃哈哈桶装水有限公司、延边娃哈哈长白山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郑州机场娃哈哈桶装水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北京景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大连德承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兴亿仲天商贸有限公司、北京汇源饮用水有限公司、山西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吉林汇源天之润饮用水有限公司、北京汇源集团隆化有限公司、青岛崂山矿泉水有限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等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46800元,由你们负担。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吉龙、张建香: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要求对张吉龙名下的,济房权证槐字第140902号房产证项下,位于济南市槐荫区幸福街25号27号29号泉城花园12号楼4-702室房产予以拍卖,本院依法裁定予以准许。因你们下落不明,本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5执恢12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山东众合土地产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众合评(鉴)字(2017)第23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2017)鲁105执恢12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为:拍卖被执行人张吉龙名下的,济房权证槐字第140902号房产证项下,位于济南市槐荫区幸福街25号27号29号泉城花园12号楼4-702室房屋一套,众合评(鉴)字(2017)第024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主要内容为:被执行人张吉龙名下的,济房权证槐字第140902号房产证项下,位于济南市槐荫区幸福街25号27号29号泉城花园12号楼4-702室房屋评估价值为124.62万元。你们对上述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陈旭、胡秀峰: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耿贝贝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要求对被执行人陈旭的济房权证中字第101879号房产证项下,位于济南市市中区玉函路北区18号楼1幢1-103室和济房权证中字第101878房产证项下,位于济南市市中区玉函路北区27号楼1幢6-503室房产二套予以拍卖,本院依法裁定予以准许。因你们下落不明,本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5执恢8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山东众合土地产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众合评(鉴)字(2017)第024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众合评(鉴)字(2017)第024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2017)鲁105执恢8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为:拍卖被执行人陈旭的济房权证中字第101879号房产证项下,位于济南市市中区玉函路北区18号楼1幢1-103室和济房权证中字第101878房产证项下,位于济南市市中区玉函路北区27号楼1幢6-503室房产二套,众合评(鉴)字(2017)第024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主要内容为:被执行人陈旭第101879号房产证项下,位于济南市市中区玉函路北区18号楼1幢1-103室房产评估价值为82.06万元、众合评(鉴)字(2017)第024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主要内容为:济房权证中字第101878房产证项下,位于济南市市中区玉函路北区27号楼1幢6-503室房产评估价值为87.13万元。你们对上述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淄博成晟电气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宏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624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原告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支付货款1153875.3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7万元;3、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点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班风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一、被告偿还原告代偿款人民币5062.88元;二、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保费人民币2848.16元;三、被告向原告支付暂计至2016年5月17日止的违约金人民币2161.85元(以5062.88元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计算),2016年5月17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违约金(以5062.88元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计算);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分别为15日、30日。并定于2017年12月5日9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任年超(生于1990年1月16日):本院受理原告常婷诉你、刁立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称:请求判令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并赔付原告医疗费25657元、交通费3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100元、复印费75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四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崔莹、李亭杉、崔江涛、周会萍:本院受理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限被告崔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542486.15元(含本金528000元、利息12194元、罚息2292.15元)。二、限被告崔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逾期还款滞纳金,以542486.15元为基数,自2016年3月21日起,按照月利率2% 的标准计算至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被告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内自觉履行义务之日止。三、限被告崔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费10640元。四、限被告崔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律师费10000元。五、被告崔江涛、周会萍、李亭杉对上述第一至四项判决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崔莹追偿。案件受理费11088元,保全费4020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崔莹、崔江涛、周会萍、李亭杉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6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袁云鹏、刘世龙:我院受理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蔡瑶及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518号民事判决书。同时,被告蔡瑶于2017年8月17日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杨万清、杨志:本院受理原告任庆燕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55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主要内容为:本案移送济南市槐荫区法院处理。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江涛:本院受理原告楚景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返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40万元及利息,诉讼费用由你承担。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迟福山、张凌云:本院受理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花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1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雪野通用飞机交易中心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汇百利财富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贺师龙与被告山东雪野通用飞机交易中心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汇百利财富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中国金桥旅游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腾邦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旅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雪野通用飞机交易中心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汇百利财富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贺明与被告山东雪野通用飞机交易中心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汇百利财富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宪庆:本院受理原告杨文杰与被告曲永华、你、第三人济南浩信易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民事裁定书(管辖)、民事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崔晓丽:本院受理原告郝秀华诉你名誉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树元:本院受理申请再审人(原审被告)宋法芸与被申请人(原审原告)李霞及被申请人(原审被告)王树元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再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监督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志宏、王树元:本院受理申请再审人(原审被告)宋法芸与被申请人(原审原告)张志宏及被申请人(原审被告)王树元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再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监督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大蔡牧业有限公司、山东华之杰新型铝材有限公司、蔡福涛、蔡秀华: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华信汇丰建材有限公司、济南牛氏农产品有限公司、李文、宋金珠、牛乃敬: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熊官勇:本院受理原告孔祥凤与被告熊官勇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山东连云铝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希能数控机器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12民初第52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限被告山东连云铝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希能数控机器有限公司货款68000元。二、限被告山东连云铝业有限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以68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希能数控机器有限公司,如你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50元,由你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金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济南宝贝王快乐三六五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友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窦广钊诉你们房屋租赁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解除与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多支付的租金、履约保证金并赔偿损失共计153883元,请求返还原告存放在涉案商铺内所有经营设备,第三人予以协助、配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崔振东、崔凯良、崔凯禹、赵书义: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18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崔振东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10万元。二、被告崔振东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2017年1月20日的利息36660.73元,自2017年1月21日起的逾期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0‰上浮50%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三、被告崔凯良、崔凯禹、赵书义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15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崔振东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泰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东营万迪诺制动系统有限公司、李建华、邢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晨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泰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东营万迪诺制动系统有限公司、李建华、邢毅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民初1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赵书义、崔振东、崔凯良、崔凯禹: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18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赵书义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98800元。二、被告赵书义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2017年1月20日的利息36538.41元,自2017年1月21日至2017年1月25日的逾期利息,以991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0‰上浮50%计算,自2017年1月26日起的逾期利息,以988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0‰上浮50% 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三、被告崔振东、崔凯良、崔凯禹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15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赵书义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卢士荣、付玉、吴吉禄: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1、被告卢士荣偿还原告贷款本金6万元,截止到2017年4月20日的利息55037.64元,共计115037.64元,之后的利息由被告继续支付。2、被告付玉、吴吉禄为卢士荣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上述被告承担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律师费。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7年12月4日9时0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龚云胜: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572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龚云胜偿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6万元;二、被告龚云胜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截至2016年12月20日的利息20843.12元;三、被告龚云胜支付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自2016年12月2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逾期利息,以6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9.5‰上浮50% 计算;四、被告王殿柱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限额9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龚云胜追偿。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百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大魏盛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你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至2017年12月8日,本院定于2017年12月1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笫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田树兵、卜令芹、刘广存、田树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杨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乔金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山东泽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雪菱淀粉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23民初44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王伟: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袁恒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你名下的房产证号为东房权证2008字第11160号价值评估报告,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于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本院提出异议,本院将进行网络拍卖。

    东平县人民法院

    刘如华、聂玉杰、刘怀森、杨茂林、刘贵兰、杨茂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王宏、李树亭、王辉、于连为、周爱玲、于瑞路、丁继海、于瑞千: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郑茂龙、史鑫、黄理振、何锡昌、徐兴兰、王忠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一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吕树玉、郑艳慧、吕福云、张庆民、汤西云、袁丙法: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三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叶进程、李淑云、张恩政、闫殿华、张映荣、李东、高燕: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四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学元、赵凤连、李学田、张桂芬、赵桂才、代林树、焦成龙: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五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尹承卫: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升刚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委托泰安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对你所有的位于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土地一宗[土地证号:泰土国用(2012)第D-0196号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2017年8月1日,买受人韩君华以123.2434万元的最高价竞得。本院依法作出(2016)鲁0911执443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土地一宗[土地证号:泰土国用(2012)第D-0196号的土地使用权归买受人韩君华所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911执443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刘庆全: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范克亮申请执行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2017)鲁0911民初468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911执112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刘庆全: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范克亮申请执行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2017)鲁0911民初469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911执112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根据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齐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齐民资产管理有限限公司。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齐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齐齐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齐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4日截止2017年4月30日账面本息金额序号123456789101112债务人潍坊市万润化纤有限公司山东华鸿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江昊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康成木材有限公司潍坊奥蕾饮品有限公司潍坊市正宇橡胶有限公司潍坊中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华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新天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福瑞化工有限公司山东老伙计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寿光东龙聚酯有限公司主合同文书编号2016年中贷字114号2016年中贷字049号2016年中贷字048号2016年中贷字040号2016年中贷字094号2016年中贷字149号2016年中贷字083号币种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中小企业2015年寿光借字078号中小企业2016年寿光借字013号2016年奎文借字009号2016年奎文借字010号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2016年中贷字114号2016年寿光华冠借字085号2016年寿光华冠借字102号

  人民币2016年寿光华冠借字119号

  人民币2016年寿光华冠借字128号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本金49886389.4730,000,000.0010,000,000.0015,000,000.0014,027,182.29利息

  1532000.63848,767.37

  287,068.0389,125.00473,612.23

  214,080.70910,549.82

  250,315.26

  160,152.557,300,000.007,700,000.008,000,000.006,000,000.0010,000,000.0020,000,000.0020,000,000.0010,000,000.00

  306,944.45

  616,666.67

  616,975.00

  64,615.63

  167,429.80

  1,922,700.005,995,000.0072,000,000.0036,000,000.0060,000,000.00381,908,571.76961,350.00

  4,268,975.52

  13,691,328.66担保合同编号

    2016年寿光授保-HGQ 字114号、

    2016年寿光授保海澜化学字114号、

    2016年寿光抵字114号

    2015年寿光寿保-HGQ 字075号、

    2015年寿光寿保玉晶玻璃字075号、

    2015年寿光抵字075号

    2016年江昊LJB高保字040号、

    2016年江昊高抵字040号、

    2014年江昊高抵字104-2号

    2016年商贸高保字094号、

    2016年姚永强高保字094号、

    2016年崔心斋高保字094号、

    2016年王伟生高保字094号、

    2015年奥其利海域抵字022号、

    2016年康成高抵字094号

    中小企业2014年寿光W-D-M 高保字095号、

    中小企业2015年寿光房产抵字078号、

    中小企业2014年寿光抵字006号、

    中小企业2015年寿光土地抵字078号

    中小企业2015年东龙高保字020号、

    中小企业2015年华庆高保字020号、

    中小企业2015年ZXM 高保字020号、

    中小企业2015年WGS高保字020号

    2016年永丰高保字144号、

    2016年嘉信高保字144号、

    2016年李萍高保字144号、

    2015年中连高抵字134号

    2016年金禹王高保字085号、

    2016年禹神防水高保字085号、

    2016年寿光授保-SGS字085号、

    2016年寿光授保-SGW 字085号、

    2016年华冠授抵字085号

    2016年金禹王高保字085号、

    2016年禹神防水高保字085号、

    2016年寿光授保-SGS字085号、

    2016年寿光授保-SGW 字085号、

    2016年潜力非织布高保字085号、

    2016年华冠授抵字085号

    2016年恒源高保字083号、

    2016年矿山高保字083号、

    2016年王宪法高保字083号、

    2016年魏春英高保字083号、

    2016年新天地高抵字083号

    2016年奎文高保字009-1号、

    2016年奎文高保字009-2号

    2016年奎文高保字010-1号、

    2016年奎文高保字010-2号、

    2016年奎文高保字010-3号、

    2016年奎文高保字010-4号担保人(包括保证人与抵押人)

    保证人:1、花国强;2、刘桂芬;

    3、山东海澜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抵押人:潍坊市万润化纤有限公司

    保证人:1、花国强;2、刘桂芬;

    3、潍坊玉晶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抵押人:山东华鸿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1、李江波、孙艳艳

    抵押人:1.山东省江昊实业限公司;

    抵押人:2.李贝贝

    保证人:1、寿光玉晶商贸有限公司;

    2、姚永强;3、付青红;4、崔心斋;

    5、王秀萍;6、王伟生。

    抵押人:1、潍坊奥其利物流有限公司;

    2、山东康成木材有限公司。

    保证人:1、王冬梅;2、桑伟;

    抵押人:潍坊奥蕾饮品有限公司

    保证人:1、山东寿光东龙聚酯有限公司;

    2、山东华庆实业有限公司;3、张秀明;

    4、汪秀萍;5、汪国生;6、刘秀花。

    保证人:1、山东新丝路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寿光市嘉信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3、李萍;4、孙云芳;

    抵押人:潍坊中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1、山东金禹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2、潍坊市禹神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3隋国升;4、郭秀丽;5、隋国文;6刘瑞云。

    抵押人:山东华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保证人:1、山东金禹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2、山东省寿光市潜力非织布有限公司;

    3、潍坊市禹神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4隋国升;5、郭秀丽;6、隋国文;7刘瑞云。

    抵押人:山东华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保证人:1、潍坊恒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山东新天地矿山机械有限公司;3王宪法;

    4傅吉英;5魏春英;6王宪良。

    抵押人:山东新天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1、山东博润实业有限公司;

    2、刘明亭

    保证人:1、山东光耀超薄玻璃有限公司;

    2、寿光耀邦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3、刘树森;4、刘明亭。垫付诉讼费等折合人民币299,386.00198,696.00172,244.00155,623.0038,410.0039,336.0059,660.00350,593.0059,793.00410,759.00228,779.00

  737,954.00

  2,751,233.00      相毓:本院受理原告韩亮诉你、李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1302民初 1066 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你与被告李晨偿还原告韩亮借款本金 65 万元及逾期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陈希军、陈备、临沂市兰山区君临酒店:本院受理原告胡志林诉你们与廉茂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商城管委会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洪岭、胡继亮:本院受理原告闫加棒诉被告孙启华、张洪岭、胡继亮、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天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山东天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银雀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刘志民、凌恩花:本院受理原告刘书才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302 民初 280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义堂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史得夫肥业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山东万声通讯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波、王金秀、潍坊龙舜化工有限公司、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限期履行通知书、鲁三元资评字【2017】019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和本院(2016)鲁 0791执 483 号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和车辆价值评估鉴定书。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3 日内履行限期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对资产评估报告书如有异议,可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如逾期未提出异议,资产评估报告书将作为拍卖的参考依据。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占叶:本院受理日照市岚山区永铸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陈占叶、陈占堂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7)鲁 1103 民初 1537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张胜娣:本院受理原告李建军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7 年 11 月16日 9 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江、刘聪、李刚、宋远鹏、杨会、史国宝、枣庄盛满源商贸有限公司、枣庄聪琪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 2017年 11 月22 日上午 9 点 00 分在本院孟庄人民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朱服国:本院受理原告王其飞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402 民初2892 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 2017 年 11月 20日 9 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新华、刘全义:本院受理原告马兆祥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402 民初 474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荣华,马永金,孙守华、宋厚玲、宗锡爱、宗成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三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市中商初字第 720、725 号、(2017)鲁 0402 民初 174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殷利军、王星星、赵伟、宋厚美,刘勇、王雪梅、邢玉芳、宋厚美: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德缘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402 民初 111、1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嘉琪管业有限公司、枣庄市华锦纸业有限公司、褚庆德、张瑞侠、梁传印、孙晋灿、梁传真、房银萍、孔令纪: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中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4)市中商初字第 1536 号。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国桢、蒋兴弘:本院受理原告朱增朴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2017年 11月 21 日9 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育东:本院受理原告邢紫平与被告尤寿印、陈育东、枣庄恒昇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402 民初 633 号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自公告期届满十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圣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青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7 年 11月 13 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高志勇:本院受理原告李国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402民初 1000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远邦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沙延玲等13 人诉被告王召侠、第三人李敏和你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民事诉状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 2017 年 12月 6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韩兆远:本院受理原告王修明与被告山东天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405 民初 683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韩兆远:本院受理原告王修明诉你与山东天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王修明不服本院(2016)鲁 0405 民初68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李来兴: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已将查封你们所有的位于台儿庄区鲁棉小区一号楼中单元一楼西户的一处房产,依法委托山东金桥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286200.92 元(大写贰拾捌万陆仟贰佰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山东金桥房估字 T2017-TRF027 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自登报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期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申请重新评估,逾期未申请的,请于公告期满之次日起经过十五日后的次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到本院技术室选定拍卖机构,逾期未至,将依法拍卖。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王明、许婷:本院受理原告程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蔡成和:本院已受理闫贵银申请执行你(2013)台民初字第 431 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中已查封你所有的位于台儿庄区北关二街房产一处(房产证号:枣证房权私房字第 NO4SF30012 号,房屋主房建筑面积 160 平方米、配房建筑面积 40 平方米、南墙大门和厨房面积 28.8 平方米 )。现申请执行人闫贵银申请对被本院查封的该处房产进行评估,经评估:评估价为432700 元。现予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间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本院将依法对查封的该处房产进行委托拍卖。异议期满后,请十日内到我院技术室选择拍卖机构,逾期视为放弃。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曹继忠:本院受理原告崔兆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3 民初 701、70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王影:本院受理原告崔兆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7)鲁0403 民初70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曹继忠、张侠:本院受理原告崔兆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403 民初 70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杨其勇、郑印:本院受理原告王纯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403 民初 236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朱广爱:本院受理原告王培堂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孙强强、蔡丹:本院受理原告王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 2016年 8 月 24 日依据原告王瑞的申请作出了(2016)鲁 0403 民初2581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孙强强位于薛城区开元花苑小区 4 号楼东单元 11 层东户 1101 室的房产一套及 23 号车库一间,现因案外人李刚对查封财产提出异议,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听证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听证。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殷允鹏、于娟:本院受理原告王伟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沟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刘莉:本院受理原告杨传亮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 14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邹坞中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褚衍栋: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三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褚衍栋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132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种法利、顾强:本院受理原告张士伍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十四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沟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常兆仿:本院受理原告张裕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沟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百灵中央空调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同济机电有限公司、路庆彬、柏秋芝、刘建军、山东百灵空调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新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金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孟祥松与你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作东:本院受理上诉人江苏省钟星消防有限公司诉你与孙宝艳民间借贷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7)鲁 04 民终 898 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并定于2017年 11月 6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清祥:本院受理上诉人王良春与被上诉人山东大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枣庄市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16)鲁 04 民终 189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志艳:本院受理上诉人张同元与被上诉人柴春生、原审被告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中心支公司及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4 民终 3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中安,刘春雨,冯焕平,孙艳:上诉人孙中安诉被上诉人刘春雨;原审被告:冯焕平孙艳。因上诉人不服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2016鲁 0404 民初 1037 号判决,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 11 月 24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滕州三联商社家电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诉人王逢与被申诉人张兴运、原审被告滕州市鹏翔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滕州三联商社家电有限公司、闵祥龙、山东冠丰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4 民再 22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田庆国:本院受理刘素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菜园集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明县人民法院

    山东梁山万达碳素有限公司、吴兆华、郝翠玲、韩培、吴霄泉、韩珂、吕美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诉被告鲁能菏泽电力电缆有限公司、东营耀宇工贸有限公司、山东梁山万达碳素有限公司、韩云合、郝桂岑、吴兆华、郝翠玲、韩培、吴霄泉、韩珂、吕美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风香、刘序兰、李连军:本院受理原告张亚清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 1422 民初143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宁津县众鑫电子衡器有限公司、郭卫东、侯彩新、杨金阁:本院受理原告王清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422 民初 147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刘序兰、李风香、李云娟:本院受理原告宁津四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刘序成与你三人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422 民初 41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苑国怀:本院受理原告荣海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李明强:本院受理董金辉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422 执 331 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决定书、执行裁定书,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6)鲁 1422 民初1423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

    宁津县人民法院

    刘瑞祥、刘红梅、杨学东、张胜勇:本院受理原告沈希岭、沈文起诉你四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422民初 74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苏红治:本院受理原告刘安良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1422民初 140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届满后的 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邵慧剑:本院受理李纪云与你、王晓磊民间借贷纠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1402执 1180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二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周金江:本院受理原告德州市鼎润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491 民初1004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浙江恒阳建设有限公司、王金龙、德州奥特莱斯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德州市飞腾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7)鲁 1491民初 26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于全喜、祁玉玲:本院受理原告陈红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491 民初 40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德州金汇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德州金汇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智昊、原审被告杨传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于 2017 年5月 11 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刘培培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刘培培称,被申请人刘玉珍于 2004 年7 月走失。下落不明人刘玉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刘玉珍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刘玉珍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刘玉珍情况,向本院报告。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齐向军:本院受理原告泰安市泰山区邱家店镇渐汶河村村民委员会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 日下午 15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按缺席程序处理。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徐晋:原告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与被告徐晋、窦琳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上诉人窦琳在法定期限内分别就(2016)鲁 0902 民初 304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王树泉、刘振星:泰安市正丰商贸有限公司诉你及泰安市新世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泰安市惠安住房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上诉人泰安市新世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就 (2016)鲁 0902 民初 1024 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张学瑞、张学江:杜长和、张玉芳与你们及石强、石树红、张庆广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一案,已审理终结。上诉人石强及上诉人杜长和在法定期限内就(2015)泰山民初字 2457 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王召军:本院受理原告岳伟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83 民初 1162 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肥城市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何作山、郑桂云:本院受理原告刘功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8 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肥城市人民法院

    尹承祥:本院受理原告王海伦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83民初164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石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徐同国:本院受理原告王建英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983 民初 3084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吴鹏:本院受理原告刘婷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0983 民初 3672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2017年8月24日  
(责任编辑:fz001)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