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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7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053182918609

时间:2017-08-17 17:34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王大杨、崔秀丽、胡贵旭、孙先芹、曲方兴、王淑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
    王大杨、崔秀丽、胡贵旭、孙先芹、曲方兴、王淑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林秀芳、林芝雨、张团结、周艳、孙耿信、万秀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韩锡祺、韩冬花、韩通栓、韩素文、高振冲、纪晓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韩清德、吕台美、韩同春、王瑞艳、韩强德、韩爱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含)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宋吉森、胡伟:本院受理原告黄祖坚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张式海:本院受理原告袁欣荣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王新刚、侯雁、刘桂芬: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沧第二支行与你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三人下落不明,现向你三人公告送达青岛青房房地产土地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房估字2017-HZ0702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经估价,刘桂芬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131号43、45户房屋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00.58万元,如有异议,应自该估价报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书面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李艳玲: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鼎虎海拓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与尚庆涛、曹燕菲和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李村法庭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述案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董猛、尹雅伦: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七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国亮:本院受理原告吴金宝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62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盛世義 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代美丽:本院受理于晓蛟诉你等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十四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央商务区法庭(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22号丙),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传芳、青岛奥林蒂斯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智恒与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2016)鲁0203民初61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马红亮:本院受理原告李琳诉被告马红春、被告耿建、被告马红亮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马红亮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22号)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淋:本院分别受理原告石智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淋:本院分别受理原告张瀚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周庆刚、潘玉霞:本院受理原告石焕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韩保霞:本院受理韩保君诉韩秋梅、徐益行、韩保苍与你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军:本院受理原告董婷诉被告王军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五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圣:本院受理原告孙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6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栋柱、史新苗:本院受理原告于凤诉被告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第三人李栋柱、史新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房屋行政登记一案,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行初字第187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明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起田服装有限公司、青岛格瑞特轮胎有限公司、高金绪、金瑞芳、薛娇: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邦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64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世纪丰彩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冯昕、李艳:本院受理原告冷国森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忠仁:本院受理原告辛秀芝与被告李忠仁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滨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贾绪兰: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2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钟巧玲、易海燕:本院受理原告蔡丹诉被告易海波及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438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延安三路36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杰: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中仁拍卖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彭波:本院受理的高振江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要求:1、判令你方支付工程机械费欠款444207元及利息42200元;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你方承担。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延安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臧传鹏: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永考: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会员: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旭光: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温立勤: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赵洪麟: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098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1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铭: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096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1时2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华君: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919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1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铁军: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918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1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车贤: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917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1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晓东: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914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凯飞: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912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0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崔登顺: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903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0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杜斌功: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504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冯建东: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489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0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杨少军: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469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0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卢宁: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465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原红: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757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全伟: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750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贺向春: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743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莱州市机械工业供销公司、山东莱州市内燃机摇臂厂:本院受理青岛天一达软件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3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田舒文:本院受理原告范雄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支付厨具款11万元及利息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同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那电久寿机器(上海)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65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476388元及利息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亚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江萍:本院受理原告王姣霞、王姣君诉你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江萍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将青岛市市北区绍兴路95号7号楼3单元703户房屋腾还给原告王姣霞、王姣君。诉讼费、公告费均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3民初13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青岛市登州路22号丙)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盛世義 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代美丽:本院受理曹凤武诉你等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央商务区法庭(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22号丙),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盛世義 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代美丽:本院受理曹凤武诉你等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十一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央商务区法庭(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22号丙),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盛世義 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代美丽:本院受理冉小霞诉你等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十五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央商务区法庭(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22号丙),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盛世義 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代美丽:本院受理张燕诉你等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央商务区法庭(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22号丙),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仁保: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5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韩世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5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韩世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5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于婷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5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新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5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淑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5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潘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5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暄: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5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袁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5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金勇虎:本院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8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马永祥: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105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英伟: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102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5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马世利: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100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5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升杰: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099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晓坤: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093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4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文静: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083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4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任熙军: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080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周宗宪: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077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4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隋常涛: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922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4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文渊: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2921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苍宁、任秀荣、朱广华、迟秋莲: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邦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秦泗彬:本院受理王文生诉你、第三人青岛市喜盈门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盛世義 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亚南诉你与青岛科威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高永胜:本院受理原告徐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文静、王陈:本院受理刘杨辉诉你们民间借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鼎盛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于忠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3542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范明燕: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市北区王记汽车租赁行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570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保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延安三路36号)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请人邵立斌宣告被申请人邵孟失踪一案,经查邵孟下落不明已满2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希望邵孟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彭玉焕、马福叶:本院受理青岛世纪海瑞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你们共同偿还借款本金180000元及利息461520元等。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潘少峰:本院受理原告施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先书:本院受理原告赵东升、原告郝延会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58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学记:本院受理原告孙立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86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唐前卫:本院受理原告张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62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田申、张玲君:本院受理山东锦裕中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5473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姜毅:本院受理原告臧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72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李治国、赵莉、赵峰:本院受理原告徐胜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杨毅、中融信(青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懿诚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和被告王和平、被告青岛东华澳担保有限公司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203民初9291号民事裁定书(管辖)。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22号)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陶春华、张华成、于春艳:本院受理青岛市创业指导中心(青岛市创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诉你们追偿权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曹斌、张玉琴:本院受理青岛市创业指导中心(青岛市创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诉你们追偿权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高永华、王人栋:本院受理青岛市创业指导中心(青岛市创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诉你们追偿权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逄鹏、张宁、赵志伟、宋全胜:本院受理青岛市创业指导中心(青岛市创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诉你们追偿权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石勇、周占萍:本院受理青岛市创业指导中心(青岛市创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诉你们追偿权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白蕾:本院受理原告陈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思固尔围栏设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崂山区澳波特壁炉经营部诉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1.判令被告归还20000元及押金2000元;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2000元;3.判令被告支付营业损失6000元;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海亿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江韶:本院受理原告刁丕照诉被告青岛海亿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江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1、原被告就青岛市市北区辽宁路153号2102户房屋之间的租赁合同于2017年4月5日解除;2、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青岛市市北区辽宁路153号2102户房屋腾还给原告。现依法向你两方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3民初83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青岛市登州路22号丙)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胡亚洲、汪小秀:本院受理程华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1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徐立夏:本院受理张崇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11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炳俊: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506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赵勇: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508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凯: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3民初6505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9时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乐:本院受理原告贺祺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乐:本院受理原告蔡明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徐秀兰、朱致栋、谭成鹉、朱秀景、青岛国信华夏投资有限公司、共青城紫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本院受理原告马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增加被告及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管辖异议申请书、管辖裁定书、管辖裁定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田野江宇:本院受理的山东银座佳驿酒店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陈培若、安丰清、宋启明: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董家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付焕江:原告苏耀明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1民初1241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中恒投资有限公司胶南分公司、青岛中恒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茂清与你们及被告于洪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门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11民初11915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长江路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院裁定:本案按原告刘茂清撤诉处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韩冲:本院受理原告刘稳舟诉你(2017)鲁0211民初9017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一、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71000元,并支付自2017年3月27日至借款还清之日按国家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0000元;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丁进梅:本院受理原告张乐同诉被告丁进梅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43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崔志勇、张信成:本院受理原告樊建勋诉被告崔志勇、张信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135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崔志勇:本院受理原告樊建勋诉被告崔志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135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徐金刚:本院受理孟光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董家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山东车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宝衢经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要求返还车款1982200元、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零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基业昌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慧通轮胎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基业昌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36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基业昌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富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基业昌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36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丁茂胜、逄超林: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藏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孟兆军不服,提起上诉,现公告向你送达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许家乐、曲平平:本院受理原告丁耀臣与被告许家乐、许刚、曲平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的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隐珠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仕学、丁相叶:本院受理原告王战武、徐桂欣与被告张仕学、丁相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的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隐珠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薛振刚、孙晓秀:本院受理原告李萍萍与被告薛振刚、孙晓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53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杨韶辉: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凯和航运有限公司与被告杨韶辉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3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退还原告1071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陈祖好:本院受理原告薛太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辛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许建:本院受理原告冯永平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辛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陈震:本院受理原告王守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辛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卫军:本院受理原告赵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辛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臧来硕: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福酒店诉你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6090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纪颖:本院受理的薛蒙蒙诉你及王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黄民初字第67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特莱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孙振县、宫燕琦、杨铭:本院受理的郭志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红石崖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东方音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海军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辛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厚民、翟春娣: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家仕诉你双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双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厚民、翟春娣: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吉诉你双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双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厚民、翟春娣: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克亮诉你双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双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宋京启:本院受理原告张焱与被告尹金艳、第三人宋京启、安瑞芳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黄民初字第100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常志圣: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7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石克俭: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50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杨忠奎: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37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成功创业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庄学香与被告青岛成功创业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32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丁永奎: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28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高文彬: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28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建国: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28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柳兰香: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28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牛纪峰: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28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逄晓涛: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28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昆: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28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薛学久: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28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于瑞亮: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28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军、曾娟娟、王福余:本院受理原告张店功与被告王军、曾娟娟、王福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11民初123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谷林:本院受理原告薛忠和与被告辛雨、常洪艳、常亮、谷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茂加、崔燕、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27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范海军、王娟、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27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赵希森: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22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吕晓飞、刘金龙、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27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丁子合: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南支行诉你和被告丁向东、毕维美、龙玉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45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丁子合: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南支行诉你和被告丁向东、毕维美、龙玉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45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丁子合: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南支行诉你和被告丁向东、毕维美、龙玉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45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丁子合: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南支行诉你和被告丁向东、毕维美、龙玉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45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丁子合: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南支行诉你和被告丁向东、毕维美、龙玉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45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丁子合: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南支行诉你和被告丁向东、毕维美、龙玉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45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丁子合: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南支行诉你和被告丁向东、毕维美、龙玉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45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丁子合: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南支行诉你和被告丁向东、毕维美、龙玉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46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丁子合: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南支行诉你和被告丁向东、毕维美、龙玉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46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丁子合: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南支行诉你和被告丁向东、毕维美、龙玉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46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丁子合: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南支行诉你和被告丁向东、毕维美、龙玉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46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丁子合: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南支行诉你和被告丁向东、毕维美、龙玉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46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丁子合: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南支行诉你和被告丁向东、毕维美、龙玉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46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代岳:本院受理的(2017)鲁0285民初3267号原告迟彩霞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河头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王洪大:本院受理的(2017)鲁0285民初2358号原告周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河头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西市人民法院

    戴言浩:本院受理(2017)鲁0285民初3584号原告王晓英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的时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赵文华、赵彩霞、赵洪国、赵秀芹: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日庄支行院里分理处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5民初25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日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展培均、徐圣宁、徐和辉、丁国豪、王焕东: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日庄支行院里分理处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5民初25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日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王丛、王松君、王吉明: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日庄支行院里分理处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5民初259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日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居同振、居同先、居同敬:本院受理的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日庄支行院里分理处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85民初25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日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西市人民法院

    孙中华:本院受理(2017)鲁0285民初3186号原告张进华诉你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李锐、黄晓燕、青岛吉通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285民初4016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市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季振威、周炳坤、青岛德源泰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285民初1618号原告李国诉你们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及合议庭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西市人民法院

    杨基岭、蓝信燕: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7014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晖:本院受理原告聂玉玲诉你及被告吴俊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晖:本院受理原告聂玉玲诉你及被告吴俊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和邮寄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富力商贸有限公司、青岛中人智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市胶州永安农资有限公司、青岛宏源翔彩印有限公司、刘方慧、谭超智、赵修强、王秀惠、萧维宏、王翠、周秀霞、刘焕兵: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831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中人智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金富力商贸有限公司、青岛市胶州永安农资有限公司、青岛宏源翔彩印有限公司、刘方慧、谭超智、赵修强、王秀惠、萧维宏、王翠、周秀霞、刘焕兵: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832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市胶州永安农资有限公司、青岛金富力商贸有限公司、青岛中人智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宏源翔彩印有限公司、刘方慧、谭超智、赵修强、王秀惠、萧维宏、王翠、周秀霞、刘焕兵: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833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宏源翔彩印有限公司、青岛金富力商贸有限公司、青岛中人智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市胶州永安农资有限公司、刘方慧、谭超智、赵修强、王秀惠、萧维宏、王翠、周秀霞、刘焕兵: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834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家庸: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897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位在首: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899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周淑萍: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900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殿君: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902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兆诚、杨瑞峰:本院受理原告王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文娟:本院受理原告宫兆玮诉你与唐明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6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超: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借款协议,2.被告偿还原告本金20481.37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金光: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借款协议,2.被告偿还原告本金13142.84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韩笑: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借款协议,2.被告偿还原告本金35041.31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中春: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借款协议,2.被告偿还原告本金25264.38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月朋: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借款协议,2.被告偿还原告本金25264.38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丁桂阳: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借款协议,2.被告偿还原告本金2136.34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丁娜: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借款协议,2.被告偿还原告本金16538.5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范冬梅: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借款协议,2.被告偿还原告本金14538.95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学新: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借款协议,2.被告偿还原告本金7695.39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吴京尧: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借款协议,2.被告偿还原告本金18767.67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侯峰、袁君、青岛鸿祥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8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雅智商贸有限公司、蔡建智、林碧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40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周勇: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圣博华康创意策划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52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栾志强、青岛亨鑫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佳与被告栾志强、被告青岛亨鑫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11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青投进出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中南、原告李鸿博与被告薛兆荣、被告青岛青投进出口有限公司、被告张西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02民初31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山东金鹏钢结构幕墙有限公司、李金鹏、山东金鹏金属构件有限公司、邓黎、李清利、刁文静:本院受理原告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原被告之间合同解除。2、被告返还租赁物。3、被告支付到期租金、利息及违约金。4、被告承担本案相关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蔺文君、王玉华:本院受理原告李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偿还原告借款7.5万元及银行同期利率四倍利息(2015年7月20日至履行完毕之日);诉讼费用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月凤:本院受理原告陈龙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5000元;2、判令被告偿付相应利息及资金占用费;3、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明刚、李峰:本院受理原告王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50万元及相应利息;2、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逄金、赵秀云:本院受理原告季春先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2、判令二被告偿付相应利息;3、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鹏、高铭紫:本院受理原告刘卫诉你们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011号案件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8万元;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欠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海滨、苏岩:本院受理原告韩子超诉你们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564号案件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并支付利息48000元;2、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原告律师代理费5000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克平、袁萌、青岛恒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姜元森、姜兆俊、王昆:本院受理原告王琦诉你们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881号案件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刘克平偿还借款本金110万元,自2016年10月26日至2017年6月26日的利息264000元以及自2017年6月27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利息以本金110万元为基数,按月息3%计算);2、判令被告袁萌、被告青岛恒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刘克平的上述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3、判令被告姜元森、被告姜兆俊被告王昆承担对被告刘克平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由六被告共同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郝升涛、王松娟:本院受理原告郝东垒诉你们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910号案件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9万元;2、判令被告支付按月息3.5% 计算的自2017年4月30日至实际还款日的利息;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吴青红:本院受理原告郝东垒诉你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3911号案件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7万元;2、判令被告支付按月息2% 计算的自2017年2月12日至实际还款日的利息;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勇:本院受理原告李明静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261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兴隆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兖州济兖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朱其胜诉你单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王桂彦:本院受理原告李爱忠诉被告王桂彦、禚兴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上诉人李爱忠就(2016)鲁0812民初169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邵婷:本院受理原告田长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826民初275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欢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朱来花:本院受理原告刘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仲继坤:本院受理原告王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26民初15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仲继坤:本院受理原告蔡金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26民初1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满建军、李建峰、满建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陈兴家、杨义军、张鹏、黄守光: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26民初56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张艳:本院受理原告许顺家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邹民初字第13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北宿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郑霞:本院受理原告韩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16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张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邱春梅:本院受理原告刘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18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张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刘传星:本院受理原告韩开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18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张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李志亭、徐维娥、吴衍平、候现明、侯代均:本院在受理你与汶上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及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汶上县人民法院

    刘忠生:本院受理原告丁明雨诉你与郑伟、孔祥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裁定后,被告郑伟、孔祥富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曲阜市人民法院

    颜世武、康伟:本院受理原告马洪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1民初字第93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张广玉:本院受理原告徐清芳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1民初字第81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韩德凤:本院受理原告马长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1民初字第100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秦淑清:本院执行孔宪强诉秦淑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资产评估报告【天通(曲)评报字(2007)第6-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提出复议。逾期视放弃。

    曲阜市人民法院

    宋进果、徐本红、宋鹏: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81民初5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周庆海、朱本磊、上茂苓、周庆成、张翠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81民初5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丁明刚:本院受理张军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张军申请执行(2017)鲁0881民初28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81执72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其财产。

    曲阜市人民法院

    韦节强、李俊、韦斌、翟晶: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81民初4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王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尹良、孔祥娥、代子平、孔祥贵: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曲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81民初20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王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吴凯、刘承环、潘建闯、郑建双:本院受理原告孔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宋进果:本院受理原告丁明雨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81民初6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息陬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张宝、张雨进、许龙: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龙虎商贸集团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孔霞:本院受理原告田玉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郭红强:本院受理原告孔繁安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孔宪国、孔宪刚:本院受理原告冯保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曲阜市人民法院    丁方方、丁明伟、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45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限丁方方、丁明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171094元、利息13357.31元(暂计至2016年2月19日),同时自2016年2月20日起继续按欠付的本金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日万分之五利率标准计付利息给原告;同时由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下称泛亚达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泛亚达公司)对丁方方、丁明伟应向原告履行的偿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你等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5500元,由丁方方、丁明伟负担,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故由丁方方、丁明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迳付给原告。同时由泛亚达分公司、泛亚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限你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丁顺平、段海真、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45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限丁顺平、段海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194425元、利息17105.04元(暂计至2016年2月19日),同时自2016年2月20日起继续按欠付的本金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日万分之五利率标准计付利息给原告;同时由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下称泛亚达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泛亚达公司)对丁顺平、段海真应向原告履行的偿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你等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5500元,由丁顺平、段海真负担,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故由丁顺平、段海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迳付给原告。同时泛亚达分公司、泛亚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限你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孙洪伟、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45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限孙洪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97500元、利息18951.96元(暂计至2017年2月16日),合计116451.96元。同时自2017年2月17日起继续按欠付的本金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日万分之五利率标准计付利息给原告;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孙洪伟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5350元,由孙洪伟负担,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故由孙洪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迳付给原告。限你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孙英波、孙丕香、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25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限孙英波、孙丕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343045元、利息22867.10元(暂计至2016年1月21日),同时自2016年1月22日起继续按欠付的本金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日万分之五利率标准计付利息给原告;同时由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下称泛亚达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泛亚达公司)对孙英波、孙丕香应向原告履行的偿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你等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10300元,由孙英波、孙丕香负担,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故由孙英波、孙丕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迳付给原告。同时由泛亚达分公司、泛亚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限你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丛丽丽、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45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限丛丽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787500元、利息205483.23元(暂计至2017年2月16日),合计992983.23元。同时自2017年2月17日起继续按欠付的本金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日万分之五利率标准计付利息给原告;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丛丽丽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16950元,由丛丽丽负担,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故由丛丽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迳付给原告。限你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臧振良、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45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限臧振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251209元、利息74465.05元(暂计至2017年2月16日),合计325674.05元。同时自2017年2月17日起继续按欠付的本金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日万分之五利率标准计付利息给原告;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臧振良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9120元,由臧振良负担,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故由臧振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迳付给原告。限你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毅文、邹丽娜、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25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限王毅文、邹丽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103887元、利息3503.14元(暂计至2016年1月24日),同时自2016年1月25日起继续按欠付的本金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日万分之五利率标准计付利息给原告;同时由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下称泛亚达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泛亚达公司)对王毅文、邹丽娜应向原告履行的偿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你等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4600元,由王毅文、邹丽娜负担,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故由王毅文、邹丽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迳付给原告。同时由泛亚达分公司、泛亚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限你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胡珂源、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45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限胡珂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699984元、利息69634.84元(暂计至2016年2月14日),同时自2016年2月15日起继续按欠付的本金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日万分之五利率标准计付利息给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同时由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下称泛亚达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泛亚达公司)对胡珂源应向原告履行的偿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你等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14250元,由胡珂源负担,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故由胡珂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迳付给原告。同时由泛亚达分公司、泛亚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限你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徐鹏强、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被告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45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限徐鹏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201660元、利息20198.75元(暂计至2016年1月25日),同时自2016年1月26日起继续按欠付的本金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日万分之五利率标准计付利息给原告;同时由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下称泛亚达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泛亚达公司)对徐鹏强应向原告履行的偿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你等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6745元,由徐鹏强负担,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故由徐鹏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迳付给原告。同时由泛亚达分公司、泛亚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限你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秦彦锋、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45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限秦彦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142500元、利息31711.66元(暂计至2017年2月16日),合计174211.66元。同时自2017年2月17日起继续按欠付的本金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日万分之五利率标准计付利息给原告;同时由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下称泛亚达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泛亚达公司)对秦彦锋应向原告履行的偿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你等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5350元,由秦彦锋负担,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故由秦彦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迳付给原告。同时由泛亚达分公司、泛亚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限你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曹克志、王妮及你二公司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45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限曹克志、王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218288.07元,利息36440.84元,自2017年2月13日起至欠款全部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的利息向原告赔偿损失;由你二公司对曹克志、王妮应向原告履行的偿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曹克志、王妮及你二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9040元,由曹克志、王妮负担,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故由曹克志、王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迳付给原告。同时由你二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限你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苗立军:本院受理原告陈金焕诉被告苗立军、郭忠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如下:一、被告苗立军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陈金焕借款100000元及利息(自2017年4月17日起按年利率6% 计算至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二、被告郭忠友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832民初23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梁山县人民法院

    更  正

    本报于2017年6月19日第三版刊登的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高云、路行兰、高会秀、高鸿煊、孟凡磊、淮北通翔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萧县通翔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中心支公司”公告中,开庭时间“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50分”应改为“定于2017年9月1日上午8:50分”。特此更正。

    遗失声明

    本人孙祎 (身份证号:3703051986XXXX0426)不慎丢失中海国际社区(B4地块2号楼102)预收款收据原件,编号00153427,金额玖拾柒万柒仟玖佰柒拾玖元整,现声明作废。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由本人自行承担,与中海地产无关。  

    孔令文:本院受理原告孔德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81民初66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王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曲阜市人民法院

    王春华、巩力玮:本院受理的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主张被告王春华、巩力玮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5万元及利息和罚息26260.91元(暂计至2017年1月20日,并自2017年1月21日起继续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赔偿律师费1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好马机械有限公司、大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烟台丰润电气有限公司、逄振辉、潘婷、赵君才、宋吉涛、徐玉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由烟台好马机械有限公司立即偿还本金800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123196.38元(暂计至2016年12月26日),之后至实际履行之日仍按合同约定计付;2、被告大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烟台丰润电气有限公司、逄振辉、潘婷、赵君才、宋吉涛、徐玉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由你们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巩力玮、王春华:本院受理的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主张被告巩力玮、王春华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5万元及利息和罚息26585.74元(暂计至2017年1月20日,并自2017年1月21日起继续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赔偿律师费1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代建华、青岛鼎悦典当有限公司、李谦:本院受理原告江红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1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金刚、徐敬杰、刘衍东: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吉一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市南分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7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德明:本院受理原告刘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0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庞燕:本院受理原告江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1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闻永汉:申请人青岛崂山交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及青岛上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温商担保有限公司、青岛温商投资有限公司、林峰、王志东、王曼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440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因你们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我院拟对被执行人闻永汉所有的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延吉路160号8号楼1单元501户房产一处予以评估拍卖,房产证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200977016号,该房屋评估面积129.51平方米,评估人民币4528706元,限你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欠款义务,逾期我院将拍卖上述房屋。本公告自登报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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