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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5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053182918609

时间:2017-08-15 22:29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井庆红:原告高存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因你下落不明,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
    井庆红:原告高存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因你下落不明,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高存刚的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2000元及利息直至本息还清为止;诉讼费、邮寄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本院定于2017年11月20日上午9时在本院孔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审判。

    平阴县人民法院

    孙垒: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因你下落不明,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为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代偿款10332.97元;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保费1654.52元;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计算方式为自2015年12月31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以11987.49元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计算;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本院定于2017年11月20日上午10时在本院孔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审判。

    平阴县人民法院

    尹秋吉、韩敬:本院受理原告李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2017)鲁0112民初3519号】一案,原告要求你们:1、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200000元;2、判令二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10月26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3、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1月20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亓鹏、韩栋、李娟、吴军波、淄博市消防器材厂有限公司、亓波: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亓波、李光英、亓鹏、韩栋、吴军波、滕永宁、淄博市消防器材厂有限公司、山东昊得森水务热能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宋明磊:本院受理上诉人刘国强诉被上诉人山东百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及你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民终24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恒濂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1民初107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7年11月6日9:30分在本院27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蔡光辉:本院受理上诉人贾敏(原审原告)李继贤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1984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彭静: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孙嘎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1986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绿象橡胶有限公司、江苏日久胶带有限公司、汤有浪、陈美焦、陈季壮、张鹏、刘蕴:本院受理上诉人淄博晶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原审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团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1987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崔汝增: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淄博市临淄旭阳塑编厂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1985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西香、申光林:本院受理(原审原告)卞丽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1983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卫东、高明秀:本院受理上诉人(原审原告)高珠坤与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民终1982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华利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淄博融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及淄博鲁创置业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华利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淄博鲁创置业有限公司诉你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牛凯、李华丽:本院受理原告马红卫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91民初5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景广平、李红:本院受理原告李红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91民初5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桓台县社建筑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齐物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单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321民初36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孙永峰:本院受理原告臧士博与被告孙永峰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张盼、袁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淄川区支行与被告张盼、袁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安灵: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依法判令你偿还原告代偿款12120.45元、支付逾期保费1492.09元、支付违约金、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调中心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刘文英: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依法判令你偿还原告代偿款10918.31元、支付逾期保费2997.26元、支付违约金、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调中心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刘子义: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依法判令你偿还原告代偿款10770.24元、支付逾期保费1551.54元、支付违约金、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调中心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王娜娜: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依法判令你偿还原告代偿款23881.99元、支付逾期保费2695.4元、支付违约金、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调中心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杨振东: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依法判令你偿还原告代偿款47704.74元、支付逾期保费8274.76元、支付违约金、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调中心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李德秀、耿庆玲、褚世龙、徐明芬、徐明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郑怀久、段思红、段思华、李建国、张玉芳、杨庆法: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陈孟国、孟庆元、陈龙、胡树云、张强、胡树民: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三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杨祥乾、张凤英、杨周合、唐守兰、刘海涛、孙相梅、袁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四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郭连合、王树波、孙久河、刘娇、郑玉新、林家香、于连冬、赵相荣、李玉秀、陈磊: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五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韩文明、姜祥云:本院受理原告吴万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23民初9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本院第三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炳刚:本院受理吴绪慧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邱联滨、刘霞:本院执行的田伟申请执行邱联滨、刘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0)东执字第460号执行裁定书,因田伟将对你方的债权转让给耿玉红,变更本案申请执行人为耿玉红。如对该裁定有异议,于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邱联滨、刘霞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本院提出异议,本裁定生效,将变更本案申请执行人为耿玉红。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大国:本院受理的侯庆生、王建芹申请执行李大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李大国拒不履行义务,申请人侯庆生、王建芹申请评估、拍卖已被查封的李大国所有的位于东平县东平街道罗庄村污水沟以南、小康楼以北的三层办公楼一处。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拍卖裁定书和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定于2017年10月10日上午九时在东平县人民法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逾期参加视为放弃权利,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2017年11月10日到我院领取评估报告书,对评估报告的异议期为十日,如无异议,定于2017年12月25日在网上进行公开拍卖,2018年1月22日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东平县人民法院

    徐克金:本院受理原告张振江诉你债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2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本翠:本院受理原告康守华诉你离婚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刘德江、刘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鲁东、姜芹:本院受理原告阴信领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23民初123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本院第三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薛强:本院受理原告孙同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82民初3057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泰市人民法院

    陈吉香:本院受理原告王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82民初3283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泰市人民法院

    王士勇、姜良菊、刘绪新: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焦方杰申请执行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2016)鲁0911民初2048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942号案的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王芬:本院受理原告孙伟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陈士彬:本院受理原告孙伟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杨志磊:本院受理原告王昂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邹坞中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石海超:本院受理原告王民诉你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王卫:本院受理原告杨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邹坞中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康尔医用产业有限公司、枣庄市万东医用器材有限公司、贾程惠、贾广玉、王傢正、贾继田、贾程杰:本院受理原告枣庄恒生源置业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梁化廷: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居然之家家居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顺鑫商贸有限公司、枣庄市中瑞贸易有限公司、枣庄金龟电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胡峰、郝存海、张开平、单立建、张裕光、种道真、杨扬: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卓文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延哲及你们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8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田群:本院受理的原告张烁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54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志和物业有限公司、枣庄市惠和钢材物质有限公司、孙福坤、张真、安广舟、杨洪英、王建国、田青:本院受理原告招金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郑学洪、王芹、郑兴全、刘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薛城区支行与被告郑学洪、王芹、郑兴全、刘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7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陈学坤、冯兆兰、杨军: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亭支行申请执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对陈学坤、冯兆兰共有的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办事处佟楼571号第1、2幢房屋;杨军所有的滕州市塔寺街北辛路南侧家乐园小区5号楼至7号楼之间的19号营业房产进行价值评估。现公告向你们送达(2017)枣山法技评字第34、38号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你们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5日10时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逾期,视为放弃权利。选择评估机构后第3日9时、14时分别对上述标的物进行勘验。你们应到场。不到场不影响勘验程序进行及结果的法律效力(上述两项期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闫绍华:本院受理原告王兆英诉被告枣庄市山亭区民政局婚姻行政登记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6行初5号行政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宋向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联通通信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诉你与市中区静心茶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1月7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朱信华: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凯运达运输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桂利、陈涛、陈省委、周传青、王祥礼、李克文、高建鲁、王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鲁0402民初722、729、1053、1058、10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季智取: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志诚车辆责任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0月2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昌志:本院受理原告王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魏乾坤:本院受理原告徐开璇、高数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5民初3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孙万刚:本院受理上诉人朱福明与你、武玉发、滕州市城郊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山东滕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民终18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成:本院受理原告周雪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0月31日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苏静琪:本院受理原告马奎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0月30日上午9点00分在本院孟庄人民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庆华:本院受理原告林远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1月9日14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裕丰酒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盛世唐豪酒业有限公司)、枣庄名邦眼镜有限公司、张兆峰、娄来美、张海文、张广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0月18日10时30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袁小明:本院受理原告朱政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4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乔永:本院受理原告刘猛贤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113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隆源混凝土有限公司、枣庄东大混凝土建筑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鑫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枣庄隆源混凝土有限公司、第三人枣庄东大混凝土建筑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1月15日9时00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鑫源建材有限公司、山东传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王庆雷、侯传明、侯传齐、姜鹏、董莹: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胜利路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02民初323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海洋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李文龙、张福忠、周冠男、山东御泰红花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胜利路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02民初183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涛,李雨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1月20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丁敏、王好:本院执行局移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山东鑫之汇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申请对被执行人丁敏、王好所有的位于枣庄市市中区明珠花园13号楼东2单元2层东户房产(证号00322420号)以评估价476600元进行司法拍卖。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选择拍卖机构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一个星期二(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组织当事人选择专业机构。届时请携带有关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上海奎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因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上海奎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该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票号为3130005142653655,票面金额为壹拾万元整。出票日期为2017年4月26日,到期日期为2017年10月26日。出票人山东丰源生物质发电股份公司,收款人为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最后持票人上海奎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申请人为上海奎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付款行为枣庄银行。三、利害关系人应自2017年8月8日起至2017年11月15日前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井侠:本院受理原告陈孝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4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闫作洋、李饷:本院受理原告程秋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许雪峰:本院受理原告仇冬梅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沟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李延亮:本院受理原告崔鹏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陶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王金锋、盛素云:本院受理原告邓瑞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3民初6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陶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郭忠华:本院受理原告刘秀霞诉你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陶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王伟:本院受理原告邵斌诉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王伟文:本院受理原告袁宗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3民初8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陶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叶富秀、赵克柱:本院受理原告赵作敏诉你们物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燕保成(公民身份证号码370405197305292411):上诉人燕保成诉被上诉人山东枣庄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因上诉人不服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14)市中民初字第3226号判决,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1月13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候志胜(公民身份证号码370481196702150910):上诉人彭怀荣诉被上诉人朱宗亮,候志胜。因上诉人不服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2016)鲁0481民初4435号判决,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1月1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周健、王延慧、王延龄、王延环、王彦朴、王延俊、滕州东方圣典置业有限公司、滕州市成新城市建设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陈洪生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148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并定于2017年10月26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敏、赵成磊:本院受理上诉人孙晋花诉你们房屋买卖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152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并定于2017年10月26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顺:本院受理原告王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彭楼法庭审判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鄄城县人民法院

    吴刚凌:本院受理原告潘保生诉被告李红文、吴刚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东明县人民法院

    回钦民:申请执行人刘士娟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已经生效的(2016)鲁1724民初第535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本院依法对查封你所拥有的坐落在人民路南招商街西(瑞和花园4号楼1单元1楼东户101室)房产一处(房屋所有权证号:S34134)进行评估。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4技第010号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请在本公告送达次日的下周一上午九时到我院技术室参加选择评估机构(节假日顺延)。选择评估机构采用随机方式确定,届时如不准时到场或不到场不影响选择评估机构的进行及对外委托评估的效力。评估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通知你公司选择专业机构名称及现场勘验通知,直至评估、拍卖、变卖以及房地产权过户。如有意见,请直接与我院技术室联系。联系人:程先生0530-3622032。

    巨野县人民法院

    姚念振:本院受理的原告乔玉坤与被告姚念振、姚念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4民初233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张可彬、蔡现法:本院受理的原告巨野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诉你们和巨野县银帆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张守金、巨野金坤木业有限公司、王明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巨野县兴旺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巨野县鸿运广告包装有限公司诉被告闫成行、王国钧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特通知你公司作为被告参加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冯昌林、闫巧莲、冯建章:本院受理原告张香芹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4民初8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吴福斌:本院受理原告张仁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4民初2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刘文杰:本院受理原告马凡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4民初6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凤凰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于爱斌: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保税港区支行与被告于爱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14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限被告于爱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原告贷款本金146250元、利息2662.01、罚息209.62元(暂计至2017年2月15日)以及自2017年2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按约计算的利息、罚息。二、确认原告对登记在被告于爱斌名下、坐落于烟台市福山区福桃路8号芝阳城33-1-1号、建筑面积134.83平方米的房产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如被告于爱斌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3282元,由被告于爱斌负担。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原告同意由被告于爱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迳付给原告3282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刘希志: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保税港区支行与被告刘希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14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限被告刘希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日内偿付原告贷款本金537325.32元、利息10874.45元、罚息202.52元(暂计至2017年2月15日)以及自2017年2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按合同计算的利息、罚息。二、确认原告对登记在被告刘希志名下、烟房开证字第K041443号房屋产权证项下的房产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如被告刘希志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9284元,由被告刘希志负担。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原告同意由被告刘希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迳付给原告9284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孙慧莉、烟台鼎程汽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幸福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19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限被告孙慧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给原告透支本金25239元、利息1443.76元(计算至2015年6月23日),同时自2015年6月24日起至全部欠款还清之日止仍按约计付利息给原告。同时由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二、确认原告对登记在被告孙慧莉名下的车牌号为鲁YCU552号的车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孙慧莉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同时由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617元,由原告负担50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567元。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原告同意由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经本院共同支付给其567元。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代方民:本院受理的原告于喜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主张: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剩余材料款人民币34795元;利息10438.5元;合计:45233.5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刘少波、杨国萍、烟台名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烟台皇马汽车美容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与被告刘少波、杨国萍、烟台名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烟台皇马汽车美容装饰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54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限刘少波、杨国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经本院共同连带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320万元以及利息、逾期利息222714.76元(计算至 2016年9月5日),同时自2016年9月6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逾期利息给原告;二、限刘少波、杨国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经本院共同连带赔偿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律师费4000元;三、烟台名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烟台皇马汽车美容装饰有限公司对刘少波、杨国萍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确认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对刘少波名下、位于烟台市芝罘区解放路157号2单元3102号、建筑面积为188.71平方米、烟房权证芝字第301702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的房产和杨国萍名下、位于烟台市莱山区红旗东路14号5号楼402号、建筑面积为141.09平方米、烟房权证莱字第014074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的房产在经本院拍卖或变卖的价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34213元,由被告刘少波、杨国萍共同负担。因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已向本院全额预交,限被告刘少波、杨国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经本院支付给其34213元,由被告烟台名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烟台皇马汽车美容装饰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秦升运、赵凤、烟台元淳汽车服务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幸福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19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与被告秦升运于2014年1月19日签订的牡丹购车专用卡分期付款还款合同。二、限被告秦升运、赵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 内共同偿付给 原告透支 本金361863.87元、利息16200.26元(计算至2015年6月29日)及自2015年6月30日起至全部欠款还清之日止按约计算的利息。同时由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三、确认原告对抵押的车牌号为鲁YNE982号车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三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7667元,由原告负担460元,由三被告共同负担7207元。因原告已向本院全额预交,原告同意由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迳付给其7207元。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柠檬酸企业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生产资料发展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本院受理原审原告烟台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诉你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三公司公告送达(2014)芝商再重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驳回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下称开发区财政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下称国有资产公司)、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生产资料发展公司霞山经营部(下称霞山经营部)的再审请求;二、限霞山经营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审原告化肥款人民币7284005元。由你三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由开发区财政局在对你三公司出具虚假注册资金证明之和21591000元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同时,由国有资产公司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柠檬酸企业公司注册资金不实的18991000元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四、驳回原审原告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诉讼请求;五、驳回原审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6431元及财产保费37420元,均由霞山经营部负担,由你三公司承担共同连带责任。限你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叶敏、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因叶敏下落不明、公司无人受领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由叶敏返还本金、手续费、利息费用计138552.76元(暂计至2016年12月25日,自2016年12月26日至实际还清所有款项之日的利息及逾期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及本案律师费7928元。共计146480.76元;2、请求对叶敏提供的抵押物保时捷卡宴汽车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由叶敏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4、由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甘玉铎、聂云飞、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等信用卡纠纷一案,因甘玉铎、聂云飞下落不明、公司无人受领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由甘玉铎、聂云飞返还本金、手续费、利息费用计188763元(暂计至2016年12月25日,自2016年12月26日至实际还清所有款项之日的利息及逾期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及本案律师费10438元。共计199201元;2、请求对甘玉铎提供的抵押物保时捷卡宴汽车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由甘玉铎、聂云飞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4、由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青岛海卓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盛泰服装有限公司、烟台茂木服饰有限公司、孙吉山、刘妍峰、马楠:本院受理原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27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限烟台盛泰服装有限公司(下称盛泰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给原告借款本金1737838.54元、利息(含罚息和复利)316288.71元,共计2054127.25元(计算至2016年3月21日),同时自2016年3月22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仍按《借款合同》约定向原告偿付利息、罚息和复利;二、烟台茂木服饰有限公司(下称茂木公司)、孙吉山、刘研峰、马楠对本判决确定的应由盛泰有限公司履行的偿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三、确认原告对抵押的电脑裁床、平机等11种共739台工业服装设备经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如你等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23233元,由盛泰公司负担。同时,由茂木公司、孙吉山、刘研峰、马楠承担连带偿付责任。限你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李桂瑭、冯典娥:本院受理原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由烟台市玖园餐饮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80万元,利息100562.44元(暂计至2016年12月20日)以及自2016年12月21日起至清偿之日的利息。暂合计:1900562.44元。2、原告对你二人所有的登记在李桂瑭名下的位于烟台市芝罘区二马路111号1单元1501号(烟房权证芝字第238918号,面积208.03平方米)的房产享有抵押优先受偿权。3、由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琪毓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大街支行诉你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住所地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被告烟台琪毓商贸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392528.20元,利息519118.77元(利息计算至2016年11月20日),本息暂合计2911646.97元,以及自2016年11月21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偿还之日的利息。2、被告银海投资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烟台琪毓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偿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由二被告共同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李桂瑭、冯典娥:本院受理原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两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89万元,利息143661.6元(暂计算到2016年12月20日)以及自2016年12月21日起至清偿之日的利息。暂合计3033661.6元。2、原告对登记在冯典娥名下的位于烟台市莱山区银河怡海山庄10号楼120号,证号烟房权证莱私字第10909440号,面积296.54平方米的房产享有抵押优先受偿权。3、由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杨毅:本院受理原告宋维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查找不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只楚人民法庭第3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袁晓伟:本院受理原告刘晓东诉你、远欣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查找不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只楚人民法庭第3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徐玉军:本院受理原告王元新与被告徐玉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寻找不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5609号民事判决书,限徐玉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给王元新借款796000元。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刘聪:本院受理原告滕屹与被告刘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寻找不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576号民事判决书,限被告刘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滕屹借款本金18万元,并自2017年1月13日起按年利率6% 计付利息给原告滕屹至欠款清偿之日止。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宋骏林:本院受理原告林美兰与被告宋骏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寻找不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602民初5922号民事判决书,限宋骏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原告林美兰借款本金1260000元及利息52800元,并按年利率24% 支付原告违约金:以6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5月23日起算至被告清偿之日止;以120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被告清偿之日止;限被告宋骏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原告林美兰律师代理费65960元。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日照市子璇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海曲支行诉被告日照市子璇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1102民初251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孙昌海:本院受理原告杜桂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陈雷雷:本院受理原告申世法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陈刚:本院受理原告惠钦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宋光富、杨春娥:本院受理接玉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02民初69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郊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孙树玲、陈国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诉你们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102民初6366号民事判决决,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陈国成、孙淑玲:本院受理原告金立兴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邓玉玲、张际民:本院受理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邓玉玲、张际民、张际明、刘彩霞、段开华、张同丽、徐坤田李全鹃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7年11月24日10时00分在本院长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何文常、徐田云、何文超、张传艳、赵贤云: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莒县人民法院龙山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宁瑞凯:本院受理原告李玉佩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刘官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日照群霖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莒县东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日照群霖机械有限公司、唐山冶金锯片有限公司、日照唐晟锯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莒县人民法院

    史树鑫:本院受理赵伟艳与史树鑫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7年11月24日日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五莲县铭泽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瑞玉、张庆美、张庆花、张庆荣、张庆顺诉何乃亮、任福成、莒县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现已判决。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不服本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莒县人民法院

    赵焕发、杜秀兰、付荣胜、李洪臻、张永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莒县人民法院龙山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申维君、李红艳、日照冠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葛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191民初10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占业:本院受理原告李凌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招龙:本院受理原告贺凤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91民初2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日照市银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日照市凌云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本院受理原告戴艳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191民初12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天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苏兵涛、毕乃艳、日照全润丰贸易有限公司、山东得宝矿业有限公司、陈洪永、郑雪贞、姚贵森、苏文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开发区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文圣、李兆芝:本院受理原告张立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席光顺:本院受理原告杨为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衣强、高飞、山东凯歌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凤杰、庞玉山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全先健:本院受理原告李凤圣诉被告全先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142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昌杰:本院受理原告绪连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公敬:本院受理原告临沂泰鑫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2017)鲁1302民初10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侯丽荣:本院受理原告临沂泰鑫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2017)鲁1302民初41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阮同强、李丽、徐彩云、李善武:本院执行申请人宁如贤与被执行人阮同强、李丽、徐彩云、李善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我院委托有关评估机构对李善武、徐彩云共有的位于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89号C号楼1-1-202,-132号的房产一处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560000元,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执行通知书、财产令和执行裁定书(拍卖),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逾期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财产以偿还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赵丹、刘修君、山东久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志伟诉被告耿伟林、赵丹、刘修君、山东久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三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10531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彭文华:本院受理原告临沂泰鑫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2017)鲁1302民初10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杜建国:本院受理原告临沂泰鑫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2017)鲁1302民初10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惠影:本院受理原告临沂泰鑫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2017)鲁1302民初10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苗立廷:本院受理宋远杰诉你劳务合同纠纷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24民初4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车辋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兰陵县人民法院

    刘鹏:本院受理原告临沂泰鑫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2017)鲁1302民初10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姚庆山:本院受理原告孙建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302临兰民初76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兰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田丰:本院受理原告临沂汇通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田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10218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郑晓晨:本院受理原告临沂汇通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郑晓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10216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并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清艳:本院执行的张法朋与邓撰昌、张清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山东三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鲁三元资评字(2017)247号评估报告书及本院(2016)鲁0785执2615号执行裁定书。评估报告书载明:高密农村商业银行100828股股权于评估基准日2017年7月27日评估价值为197622.88元。执行裁定书载明:拍卖被执行人张清艳在高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股金100828股。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7日内,自动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节假日顺延),逾期将对上述股金进行拍卖。

    高密市人民法院

    李海防、任丽芳: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徐宝成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6执1013号执行通知书。限你们在本公告期满后三日内履行(2016)鲁0786民初字第219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对查封你们位于昌邑市潍河西路99号12号楼2单元401室、富昌街55号1幢3单元401、701室,以及你们在昌邑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192901.00股进行评估、拍卖,故依法向你们送达《选择评估、拍卖机构通知书》及评估报告书和拍卖裁定,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三日内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依法采取随机选择方式选择评估机构及进行现场勘验;定于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领取评估报告,逾期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在领取评估报将依法对查封的财产进行拍卖。拍卖具体时间详见法院网络拍卖公告及须知。

    昌邑市人民法院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海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海阳太古温泉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阳大凤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刘先东金融借款担保合同一案中,依法委托拍卖机构对被执行人海阳大凤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抵押给申请执行人、位于海阳旅游度假区海滨路北、龙城街东,房产证号:海房权证东村字第029301号,建筑面积11002.28平方米,土地证号:海国用(2009)第1120号,使用面积17595.29平方米的房地产,进行了三次公开拍卖均流拍未能成交。申请执行人申请公开变卖,现决定依法进行公开变卖,本次变卖的事项公告如下:一:以上房地产变卖的价格为49485409.28元。二:变卖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三:变卖及应买方式:本次公开变卖的财产以上述房地产的实物现状进行变卖,不负责交付,房地产证件过户转移手续由应买人自行办理。房地产实际面积均以房地产主管部门最后确认的面积和位置为准,若出现面积差异,不多退少补,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等均由应买人自行承担和支付。应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买人为自然人的应持身份证明原件,并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当载明:“愿意以本变卖公告中确定的价格和方式购买变卖财产”。四:支付价款的期限: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应买人应将购买价款汇入本院指定的账户内,以汇款到账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并向本院提交银行汇款凭证。收款单位: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恒丰银行芝罘支行。账号:500045115512011 联系人:辛建国、吕烟蓬。联系电话:0535—6676305;0535—6676038。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1号。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董浩:本院受理原告亢爱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1)南民初字第704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贵才、于秋玲: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3512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崇东、刘倩:本院受理原告李蘅、王玉华诉你们与第三人青岛鼎悦典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02民初75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岩、王献军: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555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玉花:本院受理原告董其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7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孔令臣、夏小刚:本院受理原告董玉龙、林水鱼诉你们及被告南京华锋电子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南京华锋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及第三人王敬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追加第三人申请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共计910316.53元及自2014年9月3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以910316.53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4月17日利息为124852.45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苏振宏:本院受理原告张国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1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薛婧:本院受理原告张建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16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万福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捷联工程机械联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购车款389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鸿润泽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远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栾玉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6万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鸿润泽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远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阿宁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1万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卫东、秦宁蕾:本院受理原告肖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50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胜利油田沁发(青岛)市场化采购有限公司、刘震、鹿群、孙书华、孙燕群、青岛来得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田茂连: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借款本息。2、对抵押物优先受偿。3、被告承担本案相关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梅: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借款本息;2、被告承担本案相关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美玲、郑荣德、青岛众品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偿还借款本息。2、被告承担本案相关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云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马隆油业有限公司、辛若强、秦玉美、秦玉芳:本院受理原告秦汝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偿还原告借款8万元及按同期贷款利率自起诉之日到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诉讼费用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功茂:本院受理原告孟庆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4.8万元,并支付自2011年10月23日至还款之日的利息(以34.8万为基数,按年利率24% 计算);诉讼费用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普利达仪器仪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印印刷器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5000元;2、判令被告退还货款24800元及违约金3844元;3、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金作仁: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98279.78元及相应利息;2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用、差旅费等费用;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淑霞: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17301.3元及相应利息;2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用、差旅费等费用;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宿继标: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46820.71元及相应利息;2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用、差旅费等费用;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杜万军: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44677.62元及相应利息;2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用、差旅费等费用;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吉水: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56843.71元及相应利息;2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用、差旅费等费用;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修杰: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42661.21元及相应利息;2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用、差旅费等费用;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胜东: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39915.8元及相应利息;2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用、差旅费等费用;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何付香: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12055.2元及相应利息;2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用、差旅费等费用;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丰赤: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64170.1元及相应利息;2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用、差旅费等费用;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成程: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66886.66元及相应利息;2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用、差旅费等费用;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进启: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53326.58元及相应利息;2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用、差旅费等费用;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在安: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83489.87元及相应利息;2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用、差旅费等费用;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晓兰: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61424.84元及相应利息;2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用、差旅费等费用;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姜林涛:本院受理原告孙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70380.74元及相应利息;2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用、差旅费等费用;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健、陈红梅: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1528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5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郑克锋、毛西菊、董凡振、张燕、魏建国、高登臣、黄瑞民、莱芜市井弘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4151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151号民事裁定书(撤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宋慧霞、济南环世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2036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0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胜华、王仕菊、贾永波、李传祥、莱芜垚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莱芜市航鑫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2673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6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岳茂亭、宋爱菊、泰安市岱岳区鑫岳家电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1649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16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龙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王连梅、王亦津、山东省博兴县天鹏鸭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2029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0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晨曦、张翠、史鹏、李敏、山东泉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6008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七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史鹏、李敏、张晨曦、张翠: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6009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七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方梅、张爱玉、淄川财富城尊鹏陶瓷经营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679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六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泰安和顺钢制品有限公司、山东大庚玻纤有限公司、肥城锐锋工贸有限公司、李明国、刘华: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738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4: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昊: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2690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与被告石风霞、杨红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证据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7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董殿阳、房静、济南万顺达工业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2722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诉讼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宋永忠、徐翠菊: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603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六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邢介琰、刘芳、章丘市坤鹏制造有限公司、邢介月、刘元梅、靳承静、吉元双:本院受理的 2017鲁0103民初3552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孟凡梅、郑长峰、济南中岳电气有限公司、孟凡国、宫芸霞: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551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成龙、訾俊、山东邦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550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玉书、张涵钧: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436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赖国宗、董美芳、陈逢齐、柳大月、陶爱华、吴成准: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3437、3438、3439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15、16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博大铁塔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2721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孟繁刚、陈俊清、王士芹、孟波、仇英姿、济南长城锅炉配套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双隆电站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济南盛鑫达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济南盛硕工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参加诉讼通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廉政监督卡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孟繁刚、陈俊清、王士芹、孟波、仇英姿、济南长城锅炉配套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双隆电站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济南盛鑫达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济南盛硕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2721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原告申请追加济南博大铁塔有限公司为共同被告,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告申请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路喜财:本院受理原告王海滨与你确认合同效力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69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大美和田珠宝玉石有限公司、山东大美让爱飞翔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王阳、王鑫、刘琪:本院受理原告孔欣瑜与你们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3民初49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庆财、孙灵娟、刘亮、孙明敏:本院受理原告何锐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943号民事裁定书(管辖),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君: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5351号原告赵燕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天荣: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4918号原告郭宏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邱传刚:本院受理原告李殿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10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内容为:一、被告邱传刚、被告张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李殿学借款本金57423元,并支付以57423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17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违约金。二、被告邱传刚、被告张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李殿学借款本金3.5万元,并支付以3.5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17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 计算的违约金。三、被告邱传刚、被告张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李殿学借款本金10万元,并支付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2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四、被告邱传刚、被告张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李殿学律师代理费3000元。案件受理费4424元,保全费500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万邦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华宸高压容器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万邦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27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白云山庄、伍和云:本院受理原告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与被告济南市历城区白云山庄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3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驳回原告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如芷芳贸易有限公司、徐伟: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融基伟业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济南如芷芳贸易有限公司、徐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1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济南如芷芳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告山东融基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30000元;二、被告济南如芷芳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山东融基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利息(按照年利率 6.3%,以33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5月15日起计算至济南如芷芳贸易有限公司偿还全部欠款之日止);三、被告徐伟对上述一、二项确定的判决义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四、驳回原告山东融基伟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250元,由济南如芷芳贸易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创图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解思远诉你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5民初2070号案件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解思远要求你公司支付2016年12月、2017年1月份基本工资共计1.2万元;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6.6万元;经济补偿金 1.4万元;提成工资565546.79元;绩效工资2.4万元;返还苹果5S手机一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郑伟民: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一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龙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广播电视台与被告山东龙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磊:本院受理原告广东天章营销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鸿业纸业有限公司、被告王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56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滕州市康霸冷食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大地麦芽有限公司、刘崇霞、孔红文:本院受理原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被告滕州市康霸冷食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大地麦芽有限公司、刘崇霞、孔红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7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翟志军:我院受理原告谢兴明诉被告聂福易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因案情需要,追加你为第三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的起诉状副本,本院的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十四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万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杨丽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16)鲁0191民初223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红斌、李红卫:我院受理原告苏州南剑化纤有限公司诉你们(2017)鲁0112民初4356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1月20日9时整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齐河县鲁建铸造有限公司、齐河众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齐河雪王子制冷电器有限公司、齐河建发机械有限公司、山东亿源照明有限公司、张立民、谯玉萍、李贵忠、杨丽华、田昭山、张洪梅、贾林、崔长琴、边加涛:本院受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846号起诉状副本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孙娜:本院受理(2016)鲁0102民初4297号原告侯丙友诉你及被告杨钦宝、被告姬广荣、被告谢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案被告姬广荣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递交了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建廷、张盼盼: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谷建国、段谋美: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鲁芳斋食品有限公司、董娟娟: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山东鲁芳斋食品有限公司、董娟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支付借款人民币1022173.37元及欠息5835.97元,共计1028009.34元(截止2017年3月14日,嗣后利息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计收);2、本案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由被告承担。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邹平县建宇能源有限公司、山东新聚盛实业有限公司、山东艾丝妮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邹平县致才颜料科技有限公司、刘致安、林艳红、徐明、刘聪: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华之杰新型铝材有限公司、山东大蔡牧业有限公司、张少林、刘圆珠、张斌: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山东华之杰新型铝材有限公司、山东大蔡牧业有限公司、张少林、刘圆珠、张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上述五被告立即支付借款4922780.97元及欠息1826351.74元(截止2017年3月14日,嗣后利息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计收),共计6749132.71元;2、本案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由被告承担。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山东省棉麻有限公司、山东省供销社集团总公司、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山东省棉麻有限公司、山东省供销社集团总公司、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52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蔡永余、山东善者文化研究院、山东齐鲁八达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周士东与你(或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或你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委托评估、拍卖被执行人杨涉敏名下位于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88号[原房产证号为:中122590号;现证号为:鲁(2017)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000751号]证号项下的房产。因你(或你公司)下落不明。现向你(或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恢39号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2017)鲁01恢3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拍卖上述房产)和山东方正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鲁方正评估字[2017]第02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或你公司)对鲁方正评估字[2017]第02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边玉海: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历城区国庆建筑机械租赁站与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1128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驳回原告济南市历城区国庆建筑机械租赁站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招军:本院受理原告零伍叁壹(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58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赵承元:本院受理王恩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诉讼请求为:判令你方偿还原告欠款本金90200元;偿还以30000元为基数,自2014年1月1日起至偿还之日止(暂定2017年8月1日)按照年利率6% 计算的利息3060元;以60200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1日起至偿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诉讼费由你方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彩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中侨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李风荣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中侨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宋刚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中侨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正臣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中侨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孙淑云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中侨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建奇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中侨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袁涛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中侨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杜春惠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4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侯恩来、徐丽君、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杨涛、单丹丹、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玲(身份证号:370123197808010523)、裘宗沪(身份证号:370103200603090098):本院受理原告赵建梅诉你们及裘甫洪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山东新永基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鲁新评字[2017]法04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鉴定异议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被告山东华明建材有限公司、韩明、魏苏全、山东舜康天成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建厦管桩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黄一杨: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5047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庄云峰: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4997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浩、刘寒英: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4998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6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洪超、周玉燕: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5016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蒋怀柱:本院受理原告济南森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于冬、于承岩:本院受理原告张春明诉段伏力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孚群:本院受理原告赵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高登军:本院受理原告程智龙与被告马连绪及你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19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迟滨利、山东世纪嘉和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市中区海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世纪嘉和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诺和诺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迟滨利(370102197210191110)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7)鲁0103民初1340号民事判决书。现被告山东诺和诺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不服,在法定期间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焦世昌、吴耀弘:本院受理原告傅庆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么毅:本院受理原告段学强与被告周么毅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陶凯:本院受理原告王昭与被告陶凯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薛清: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健民、苗琳琳:本院受理的原告杨红昇 诉被告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被告济南祥云经贸有限公司、济南与石问茶茶业有限公司、济南永和防护设备有限公司、李光良、孙李莉、凌志忠、马晓林、綦宣畅、刘敬新、李松霖、李松泽: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济南祥云经贸有限公司、济南与石问茶茶业有限公司、济南永和防护设备有限公司、李光良、孙李莉、凌志忠、马晓林、綦宣畅、刘敬新、李松霖、李松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53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程合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济 南 市 中 支 行 诉 被 告 程 合 春(370982198410013079)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成强:本院受理原告王延杰诉你(2017)鲁0112民初181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批努:本院受理原告王方辉与被告李批努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聂丕强、张初龙:本院受理原告闫春强诉被告聂丕强(370785198709213671)、张初龙(370785198703013679)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含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魏吉涛:本院受理原告周晶晶诉被告你、昃凌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04民初25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焦玉良、王刚、郝刚: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焦玉良、王刚、郝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陈安秀、焦念斌、郑玉生: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82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张绍坤、石超、张建富: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6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张广华、董德明、王亮: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3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李风利、谭振林、焦峰: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6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吴德泽、吴云广: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6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郭化伟、郭化军、郭化东: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113 民初 276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张广伟、王明信、张广华: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113 民初 275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高磊、高栋、高瑞柱: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 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113民初 275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高瑞柱、高磊、高瑞禄: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5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朱朝阳、朱纪军、曹明利: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5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贾延成、贾延忠、张平厚: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5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刘学勇、邢建、程传波、张广军: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5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吴云广、吴德泽: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5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焦念生、焦念有、赵方跃: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5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李宗成、孟宪军、庄华云: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5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韩丙勇、李光胜、孙曰花: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5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李健、张峰、李振: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4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张年厚、张鹏、李树辉: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4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董润生、马传河、张金杰: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4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张鹏、张永厚、李树辉: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4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邵成荣、张玉江、石华: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4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赵其忠、董林元、董光玉: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4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李虎、冯发胜、乔德杰: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4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刘洪治、石绍常、刘延成: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4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韩树宝、王春河、董正、韩树军: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4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马光胜、马祥明、马光辉: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4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韩书华、刘学勇、邢建、张建宝: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3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邵兵、房泽阳: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3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宋磊、张秀斌: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3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孟宪振、孟现怀、孟宪新: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3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赵成海、孔凡忠、王念东、孔祥发: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3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董庆军、朱继红、董德文: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3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董泗辰、董庆延、董德忠: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3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张延龙、张以忠、张传广: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3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董德厚、于国同、董德文: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3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董德忠、董庆延、董德文: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2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朱继红、孙传宝、董德文: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2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董庆毅、董庆财、邢念宝: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2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张庆安、董德明、庞亭亮: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3民初272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王红心、曲亚苹: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田照玲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王红心、曲亚苹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周执字第216号执行决定书。限制被执 行人王红心(公民身份号码:422431197101045813)、曲亚苹(公民身份号码:372525197211151223)出境。执行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赵承华、崔慧: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家永与被执行人赵承华、崔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封的被执行人赵承华、崔慧坐落于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296号亚太假日花园4号楼7层15、16号房产经评估价值为123.55万元,现向被执行人赵承华、崔慧公告送达评估报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评估报告,逾期则视为送达。涉案房产相关权利人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执行局申报权利,逾期依法处理。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路义峰:本院受理的原告郝加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24民初1195号案件的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阴县人民法院

    淄博福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淄博众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淄博众福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宋丰年、黄学东、徐淑惠: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6民初5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淄博福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 000000.00元及截止到2016年11月21日的借款利息1 698 049.37元及自2016年11月22日始按其与原告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被告淄博众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淄博众福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宋丰年、黄学东、徐淑惠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向被告淄博福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追偿]。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寿光市广昊经贸有限公司、沈瑞:本院受理原告淄博盛泰不锈钢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威海市新鑫电子有限公司:关于我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山东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山东八三特种耐火材料厂与被执行人威海市新鑫电子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6)鲁0306民初237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自公告之日起60天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柴宏成、卓玉芝:关于我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毕智德与被执行人柴宏成、卓玉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6)鲁0306民初208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自公告之日起60天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胡庆启: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胡庆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李德斌、王庆荣、李德宾、王绍凤: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5230号刘广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等应诉材料,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晓菲: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5235号李冠男诉你与曹庆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等应诉材料,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转换程序),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学仁: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八三炭素厂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上海泽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作出(2016)鲁0306执931号之一执行决定书,限制被执行人上海泽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学仁(公民身份号码:630105196411012033)处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06执931号之一执行决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张新、张忍:本院受理的原告肖蒙与被告张新、张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超:本院受理原告博山城西福口居火锅城诉被告淄博平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04民初31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赵光民、聂秀立: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周村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及申请执行人高立霞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依法对你们名下位于周村区长安居民生活区4号楼6单元3层房地产进行拍卖,并由买受人王峰以43952.00元的最高价竞得。本院向申请执行人过付案款后,仍有部分剩余款项。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6执恢438号、(2017)鲁0306执恢439号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及领取过付款通知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赵光民、聂秀立: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周村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及申请执行人高立霞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依法对你们名下位于周村区长安居民生活区4号楼6单元3层房地产予以拍卖变现。在房产交付过程中,需对该房产内无变现价值的废旧物品进行清理。现通知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自行搬离,逾期不搬离由买受人按照废旧物品予以清理。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马卫东:本院受理原告李恩连诉被告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宣判后,被告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提起上诉,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阳县人民法院

    李钢、淄博庆钢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永香诉你们、被告陈加生、滕怡、淄博淄川陈氏黄粉虫养殖专业合作社、王家红、陈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锋江工贸有限公司、王福印、姜红:本院受理淄博冠宇门窗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曹忠:本院受理原告淄博市周村金耀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91民初4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于福国: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韩克财与被上诉人高青县田镇供销合作社、原审被告于福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3民终10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崔国森:本院受理上诉人段素芹与你及被上诉人贾化良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3民终5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席荣哲:本院受理原告孙大景与被告济南昌润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9月18日立案。经审查,涉案房屋商河县齐鲁水郡温泉岛梅园七区3-B座房屋销售登记备案在你名下,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通知你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向本院民一庭提交参加诉讼申请书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逾期视为放弃参诉权利。

    商河县人民法院

    商河县第七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王在建、任秀兰、郑大伟、王在强: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天冠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商河县人民法院

    济南三友纺织有限公司、济南华亿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丁月娥、白金龙、李金华、白秀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河支行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商河县人民法院

    丁德明:本院受理原告张铭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商河县人民法院

    孙志远、高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与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91民初2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北京联亚旭坤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分别受理原告宫为民、张凯、张盈、刘子虎与被告淄博联亚旭坤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四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391民初316号、(2017)鲁0391民初317号、(2017)鲁0391民初318号、(2017)鲁0391民初319号民事判决书四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淄博聚茂物资有限公司、淄博市淄川远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马卫玲、王君、刘元军、马绪通、淄博润桥商贸有限公司、陈德崇、吴建华、邱爱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淄博富隆典当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鲁03执监50-52号执行裁定书: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2011)川商初字第2385号、(2011)川商初字第2384号、(2011)川商初字第2386号民事判决三案由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桓台县人民法院

    叶学军、路秀红、李雪: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淄博高新区中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分别诉你、路长德、路宁、刘海峰、淄博昌胜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仇涛、陶春慧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321民初2777号、(2016)鲁0321民初278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叶学军: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淄博高新区中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分别诉你、路长德、路宁、刘海峰、淄博昌胜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仇涛、陶春慧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鲁0321民初2779号、(2016)鲁0321民初291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张凯:本院依法受理原告苗淦诉你、郇莎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2017)鲁03民辖终字363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0月2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桓台县人民法院

    淄博福牛食品有限公司、徐波:本院依法受理原告耿滨诉你们与被告苗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徐波:本院依法受理原告耿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淄博卡森工贸有限公司、淄博圣智实业有限公司、舒俊、高延秀、韩克华、黄波、陈克河、翟焕翠、陈瑶、董心平:本院受理上诉人李钢、陈加生与被上诉人毕永祜、原审被告淄博庆钢安装有限公司、淄博庆钢置业有限公司、淄博卡森工贸有限公司、淄博圣智实业有限公司、舒俊、高延秀、韩克华、黄波、陈克河、翟焕翠、陈瑶、董心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邮寄及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到你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3民终106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毕永祜、淄博庆钢安装有限公司、淄博庆钢置业有限公司、淄博卡森工贸有限公司、淄博圣智实业有限公司、舒俊、高延秀、韩克华、黄波、陈克河、翟焕翠、陈瑶、董心平、张玉宁:本院受理上诉人李钢、陈加生与被上诉人毕永祜、原审被告淄博庆钢安装有限公司、淄博庆钢置业有限公司、淄博卡森工贸有限公司、淄博圣智实业有限公司、舒俊、高延秀、韩克华、黄波、陈克河、翟焕翠、陈瑶、董心平、张玉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3民终10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大豪置地产业有限公司、山东佳和益友经贸有限公司、王亮、郭涛、王海珍:本院受理原告刘宗光诉你们及山东中嘉华扬药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2民初624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湘蒙阻燃材料有限公司、汪曙明、袁冰、济南愚人经贸有限公司、韩丙镇、金晶:本院受理济南国储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凌辉、陈立新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112民初31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内容如下:一、被告济南湘蒙阻燃材料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济南国储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垫付款1002901.05元。二、被告济南湘蒙阻燃材料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济南国储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利息(利息计算方式:自2015年8月1日起以1002901.0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上述一、二项,限被告济南湘蒙阻燃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三、被告汪曙明、被告袁冰、被告济南愚人经贸有限公司、被告韩丙镇、被告金晶对原告济南国储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上述债权不能追偿部分各承担八分之一向原告济南国储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予以清偿。案件受理费14272元,由被告济南湘蒙阻燃材料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f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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