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6日
山东天河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利尔工贸有限公司、东营市龙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营浩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李建平、燕军、李英明、曲秀美、徐卫河、任自卓、姜相玉:本院受理山东手拉手担保有限公司与山东天河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利尔工贸有限公司、东营市龙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营浩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李建平、燕军、李英明、曲秀美、徐卫河、任自卓、姜相玉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执行(2015)广商初字第 16 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523 执 1055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广饶县人民法院 山东浩丰工贸有限公司、王怀京: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市俊源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3 民初 94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宋德泉、李玉爱、东营宏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刘洪民:本院受理原告张建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523民初 275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聂桂英:本院受理原告东营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523民初119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钟厚淦、郭风恩:本院受理原告李楠楠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523 民初 120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广饶县长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张景亮、刘丽丽、山东成武长荣新能源有限公司、东营市正宝商贸有限公司、王怀京、李永来:本院受理原告卢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饶县人民法院 杨建峰、赵芳芳: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支行申请执行广饶县人民法院(2017)鲁 0523民初 1164 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广饶县人民法院(2017)鲁 0523 执 927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送达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广饶县人民法院 李哲(210727198407235412):本院受理孙慧申请执行广饶县人民法院 (2016)鲁 0523 民初 3168 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广饶县人民法院(2017)鲁 0523执 1177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广饶县人民法院 贵州荣誉轮胎有限公司、贵州信诚金元轮胎有限公司、贵阳富实达轮胎有限公司、文强、马明明、王俊容:本院受理原告盛泰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523民初 1298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饶县人民法院 贵州荣誉轮胎有限公司、贵州信诚金元轮胎有限公司、贵阳富实达轮胎有限公司、文强、马明明、王俊容:本院受理原告盛泰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3民初1298 号、之一、之二、之三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广饶县人民法院 毕延逢、毕延芳:本院受理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河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03 民初 29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王怀花、边瑞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河口支行诉被告王怀花、边瑞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503 民初 300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李建军:本院受理了原告郭明花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8: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周素生、徐铁英:本院受理了原告杜彦玲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8: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潘奖励:本院受理了原告李东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 8: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李兴志:本院受理的原告丁勇诉被告李兴志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 8 点 3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王光元:本院受理的原告曹玉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8 点 10 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宋维青:本院受理原告曹留可诉被告宋维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521 民初 11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田新辉、吕平平 :本院受理原告王建强诉被告田新辉、吕平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垦利县万得福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山友石油技术有限公司、顾山、第三人山东龙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被告垦利县万得福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山友石油技术有限公司、顾山、第三人山东龙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叶枫、叶建军:本院受理原告张勇诉被告叶枫、叶建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 00 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高同家、郜建党:本院受理的原告孔国防诉被告高同家、郜建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鲁 0502 民初 46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韩玉玲、王长贵、宋学周: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瑞香诉被告韩玉玲、王长贵、宋学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鲁0502 民初 82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王秉成:本院受理的原告庄宇诉被告王秉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502 民初 71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胡明朋、刘娟:本院受理原告周海英诉被告胡明朋、刘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既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 00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郭文福:本院受理原告袁威江诉被告郭文福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司瑞河:本院受理原告陈云云诉被告司瑞河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 00分在本院辛店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强、吴晓红:本院受理的原告白明坤诉被告李强、吴晓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502 民初 47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海亮、赵宁:本院受理原告周刚义与被告刘海亮、赵宁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 日上午 8时 5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山东里奥工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中联工程造价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诉被告山东里奥工具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502 民初 10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山东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莒县永盛石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守先与被告山东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莒县永盛石材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 15时 30 分在本院辛店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彦红、王方福、侯继长:本院受理原告刘志强与被告刘彦红、王方福、侯继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2017)鲁 0502 民初 1990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 14时 30 分在本院辛店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文菊、刘延年、刘瑞雪:本院受理原告张杰鹏与被告张文菊、刘延年、刘瑞雪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2017)鲁 0502 民初 1750 号民事裁定书、(2017)鲁 0502 民初1750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 00 分在本院辛店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波:本院受理原告张振忠与被告李波追偿权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502 民初 13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小杰、成文志:本院受理上诉人姜明峰、成素双与被上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支行、高恩忠,原审第三人张小杰、成文志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5 民终349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之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光殿、张爱文、张晓东:本院受理上诉人刘新花与被上诉人杨光殿、张星照、张爱文、李海军、张晓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5 民终 28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之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侯丹:本院受理上诉人田立伟与被上诉人苟新军、原审被告侯丹保证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5 民终 286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之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黄海塑料有限公司、山东一鼎塑业有限公司、东营市正翔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张千,被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河口支行,原审被告喻娅敏、东营东明塑胶有限公司、山东黄海塑料有限公司、山东一鼎塑业有限公司、东营市正翔化工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5 民终 832 号案件的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4 日上午 8 时 4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科安达节能(武汉)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东营辉煌陶瓷洁具有限责任公司,被上诉人中科安达节能(武汉)建材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 05 民终 834 号案件的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 日下午 14 时 4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仲胜:本院受理上诉人李长芳,被上诉人薄纯海,原审被告杨仲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5 民终 841 号案件的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4 日上午 10 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光轩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王海燕,被上诉人金霞、王保贵、东营光轩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 05 民终 843 号案件的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4 日下午 16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海付生、扶沟县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垦利支公司与被上诉人耿根芝、张世花、代景君、耿华晰、原审被告东营润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海付生、扶沟县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5 民终 442 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限你于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莘县对外贸易公司破产一案,因破产人破产财产在偿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申请终结该公司破产程序,符合破产法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2016 年 8 月26 日下达(2014)莘民破字第1—8 号民事裁定书,终结山东省莘县对外贸易公司破产程序。 莘县人民法院 薛玉雪、王文新: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冠县支行与薛玉雪、王文新、山东金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525 民初 54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闫庆印、马海燕:本院受理原告蒋英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1525 民初 442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定远寨人民法庭领取裁判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王景忠:本院受理原告唐凤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525 民初 55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定远寨人民法庭领取裁判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袁振栋:本院受理原告张秋娟诉你探望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定远寨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张同生、李世民:原告陈铁国诉你们民间借贷担保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2017)鲁1525 民初1067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和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冠城镇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冠县人民法院 闫进平、王素英:本院受理原告李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 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春集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明县人民法院 王印华:本院受理原告张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陆圈油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明县人民法院 杜君立:本院受理原告张立冬诉你与枣庄海盟运输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 2017年 10月 30日 9 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隆源混凝土有限公司、枣庄东大混凝土建筑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鑫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枣庄隆源混凝土有限公司、第三人枣庄东大混凝土建筑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2017年 11 月 15日 9时 00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葛祥珍、殷允峰:本院受理原告褚夫生诉你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山东山正弱电工程有限公司因银行承兑汇票灭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山东山正弱电工程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该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票号为 3130005227270947,票面金额为壹佰万元整。出票日期为 2017 年 4 月1 日,到期日期为 2017年 10月1 日。出票人为道依茨法尔机械有限公司,收款人为青岛北海车轮有限公司。最后持票人为山东山正弱电工程有限公司,付款行为青岛银行枣庄分行。三、利害关系人应自 2017 年 7 月 17 日起至 2017年 10月 20 日前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娟:本院受理原告焦仁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田加银、田传涛、田聪:本院受理原告刘辉诉你们及被告赵井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403 民初 27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高贵航:本院受理原告孙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3 民初 8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闫先梅、杨公正:本院受理原告王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403 民初 41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孔莉:本院受理原告王曙光诉你们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益丰网具有限公司、枣庄市海乐燃气有限公司、山东欧普厨卫用品有限公司、王万防、郭成爱、王本行、褚衍伟、褚茜: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顺益物流有限公司、枣庄市臣洋经贸有限公司、刘洋、刘超、刘臣才: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王洪伟、陈建国、陈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世纪高科支行与被告枣庄恒基建材有限公司、枣庄恒泽矿用设备有限公司、山东文尔达集团有限公司、王洪伟、陈建国、陈婷、陈震、崔西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403 民初 306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周大保、卓曼、渐辉:本院受理原告周广水诉你们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山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吴元婷:本院受理原告杨二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峨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邵明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峄城区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峨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顾岩: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峄城区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峨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马帅:本院受理原告陈禹诉你及被告刘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402 民初 44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鹏、马洪军:本院受理原告黄崇义诉你们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7年 10月 20 日9 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伟、邵团伟:本院受理原告陆德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402 民初 4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鹿士君(曾用名鹿丽):本院受理原告王成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402 民初 38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淑仓、徐淑雷:本院受理原告牛存章与被告徐淑仓、徐淑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726 民初 131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鄄城县人民法院 申金兰、丁海阔:本院受理的原告王为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鲁 1724 民初 58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你们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归还借款 30 万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商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黄福田:本院受理原告马爱然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724 民初 122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毕建军:本院受理原告郝杨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4 民初 12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王翠香:本院受理原告徐翠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4 民初 80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冯永金:本院受理原告欧阳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724 民初 18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陈书合、孙海彦:本院受理原告魏延国与被告陈书合、孙海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7)鲁 1724 民初 914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洛阳贤港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冬梅与你司和徐金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17)鲁 1724 民初 2122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王绍男、陈蓉萱、王翠香:本院受理原告高志刚、王建国分别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高志军:申请执行人王立军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已经生效的(2015)巨民初字第 1823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本院依法对查封登记在高志军名下的坐落在巨野县前进路 5 号(房产证号:98— S30703)房产一处进行评估。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724 技第 09 号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请在本公告送达次日的下周一上午九时到我院技术室参加选择评估机构 (节假日顺延)。选择评估机构采用随机方式确定,届时如不准时到场或不到场不影响选择评估机构的进行及对外委托评估的效力。评估机构确定后,本院将不再另行通知你公司选择专业机构名称及现场勘验通知,直至评估、拍卖、变卖以及房地产权过户。如有意见,请直接与我院技术室联系。联系人:程先生 0530-3622032。 巨野县人民法院 刘翠凤、袁可力、高超、王保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巨野县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义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山东滨州万隆化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经滨州市滨城区法院裁定认可,由管理人负责实施,定于 2017 年 7 月15 日至7月 20 日对破产财产实施一次性分配。最后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 21 423 633.91 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优先受偿额 5 620 458.28 元,清偿率为100% ;第一顺序 2006年8月 27 日之前的职工权益 14,814,979.80 元全额清偿,清偿率为 100% ;2006 年 8 月26 日以后的职工权益分配额 988,195.83 元,清偿率为58.26% 。第三顺序债权清偿率为零。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杨宝泉、赵云芹、杨梅、杨西宁: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黄河二分理处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602 民初 296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刘爱丽、郭敏、高淑芳、赵宝峰: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602 民初 228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甄俊英、王光山、山东翔盛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602 民初211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王梅、徐滨: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渤海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602民初461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李兴叶、王彬:本院受理的申请人李方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对被执行人李兴叶、王彬所有的位于沾化区富城路清华园小区 11 号楼 1-301 房产进行司法评估、拍卖,现向你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拍卖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选择专业机构。自选定鉴定机构次日起 15 日(假节日顺延)领取评估报告,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 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否则视为对评估初稿认可,逾期不到不影响对外委托评估、拍卖。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崔良军:本院受理原告屈铭彦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603 民初 20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安波:本院受理原告刘健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03民初 25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周振喜、李贺松:本院受理原告沾化东方富海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603 民初 166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齐红卫:本院受理原告冯新芳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25 民初 14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王建立、王红霞:本院受理原告王花田与你们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第 6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滨州晨宇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德瑞数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刘建毅、温明静: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滨民三初字第 128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李胜田、李玲、吕洞庆:本院受理原告吕会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李胜田:本院受理原告刘连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 1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李胜田:本院受理原告史安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李胜田、李玲:本院受理原告田德忠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下午 4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孟庆山:本院受理原告付刚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王建民、雷和香:本院受理原告顾本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下午 2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山东惠民县世宇配货有限公司、王万民、赵吉山、赵振元、希杰荣庆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吕文明:本院受理李华国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21 民初70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民县人民法院 王风蛟、王思永:本院受理原告赵相闯与你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胡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惠民县人民法院 赵经福:本院受理原告刘俊红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胡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惠民县人民法院 贾在生:本院受理的原告贾在芝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621 民初 98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民县人民法院 韩淑静: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旭光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621 民初 98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民县人民法院 杨昌香:本院受理的原告崔国贵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621 民初 98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民县人民法院 马胜利、崔宝凯:本院受理的原告高振岐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621 民初 98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民县人民法院 董龙、董文向、田伯倾、郭占彬、李振法、王永杰、秦培福: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乳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徐建民、于建波、姜杰、杜淑兰: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乳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荣洪彬、冷述金、王吉刚、王海波: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乳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徐仁刚、王洪凤、沙庆章:本院受理的(2009)乳诸商初字第91号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林旭: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林旭、孙玲玲、宋吉德、孔东、于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3民初45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乳山市人民法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孙震宇、宋炬芝、王晓艳、宋晓梅、陈孟花、迟福禄、郑少飞、王海龙: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谭大鹏、谭福英、朱秋霞、于波、谭展飞: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张春花、邵宗志、胡玉芹、邵洪兵、邵永杰、谷黎娟、刘德金、邵军、邵立新、马杰: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胡占辉、刘永好、胡翠娟、胡英生、胡昌太、胡胜国: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郑鑫、孙晶、孙吉永、郑德金、郑德华: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宋玉平、王爱娟、宫臣、王维安、于海军: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冷文杰、王英华、薛胜利、薛峰: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程显松、隋娟、王占平: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刘海岩: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胡旭东、林红雨、史春光、高伟: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宋国真、李亚光: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刘相景、武军:本院受理的乳山市信诺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乳城商初字第20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乳山华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金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尾矿利用分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3民初15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乳山市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常忠礼:本院受理原告胡兴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第一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第二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两次开庭均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朱相良:本院受理原告张海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91民初1423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第一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第二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两次开庭均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海清:本院受理原告东营胜兴置业有限公司诉王海清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第一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第二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两次开庭均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马振刚:本院受理原告闫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银雀山法庭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杨书龙、朱邦云、临沂市金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临沂市时捷物流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方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标的额为330555.56元,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杨书龙所有的、挂靠于临沂市时捷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汽车(车牌号为:鲁Q4560R/鲁Q5Y85挂,档案编号:371300802644/371300802815),并委托有关评估机构对上述财产进行了评估,评估总价值为28万元。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执行裁定书(拍卖),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逾期既不提出异议也未履行还款义务,本院将依法拍卖上述车辆以偿还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更 正 乳山市人民法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孔庆文、朱秀芹、常大超、邹庆富、孙强、尹若臣、孔晓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报于2017年7月6日登报公告了“单淑岩、宫桂虎、兰宝波、宋强、宫桂豹“,现发现公告人错误,应更正为公告“孔庆文、朱秀芹、常大超、邹庆富、孙强、尹若臣、孔晓东”。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20日刊登在山东法制报第3版原告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晁见军等5人、诉晁胜军等5人、诉董庆峰等5人、诉郝学振等4人、诉李留元等4人的5份公告中,其中的“(2016)鲁1702民初3873号”依次分别更正为“(2016)鲁1702民初3886号”、“(2016)鲁1702民初3880号”、“(2016)鲁1702民初3874号”、“(2016)鲁1702民初3889号”、“(2016)鲁1702民初3877号”。特此更正。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20日刊登在山东法制报第3版原告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李新科等5人、诉李新文等5人、诉刘凤芹等4人、诉刘和平、诉刘珂等5人的5份公告中,其中的“(2016)鲁1702民初3873号”依次分别更正为“(2016)鲁1702民初3888号”、“(2016)鲁1702民初3887号”、“(2016)鲁1702民初3893号”、“(2016)鲁1702民初3869号”、“(2016)鲁1702民初3892号”。特此更正。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20日刊登在山东法制报第3版原告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屈兵等4人、诉桑新芝、诉宋天振等3人、诉王超峰等5人、诉王军旗等5人、诉王平中等3人的6份公告中,其中的“(2016)鲁1702民初3873号”依次分别更正为“(2016)鲁1702民初3871号”、“(2016)鲁1702民初3875号”、“(2016)鲁1702民初3891号”、“(2016)鲁1702民初3879号”、“(2016)鲁1702民初3882号”、“(2016)鲁1702民初3890号”。特此更正。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20日刊登在山东法制报第3版原告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王永魁等4人、诉吴海灵等4人、诉杨勇华等5人、诉张忠礼等3人、诉赵全顺等2人、诉朱思起等4人、诉朱文龙等5人的7份公告中,其中的“(2016)鲁1702民初3873号”依次分别更正为“(2016)鲁1702民初3884号”、“(2016)鲁1702民初3876号”、“(2016)鲁1702民初3872号”、“(2016)鲁1702民初3870号”、“(2016)鲁1702民初3881号”、“(2016)鲁1702民初3883号”、“(2016)鲁1702民初3878号”。特此更正。 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张学敏挂失坐落于商中路北端房产证号为济房权证城字第01059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
镇江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寿光市宏安新型节能材料有限公司诉你、镇江第二建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上诉人镇江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寿光市人民法院 于玲:本院受理原告孙文武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3民初10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胡营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宋树梅:本院受理原告肖子钦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田柳人民法庭领取(2017)鲁0783民初1301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杨山成:本院受理原告张秋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83民初13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稻田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孙思川:本院受理原告仪新想、李丽丽诉你、张新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83民初23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寿光市人民法院 李国华、李建华、李全成、李国栋、曲丰叶、潍坊市舜和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李道静以受让该债权为由,请求变更为申请执行人。本院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查后作出(2017)鲁07执异9号执行裁定书,变更李道静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执行裁定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固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与你及王宝山、鞠运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王宝山、鞠运娟不服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5)开商初字第313号民事判决,已向我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我院定于2017年9月13日08时45分在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到庭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郑金芳: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山东亨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洪国、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限期履行通知书、山恒源【2017】鉴定评字第83号车辆价值评估鉴定书和本院(2017)鲁0791执73号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和车辆价值评估鉴定书。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履行限期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对车辆价值评估鉴定书如有异议,可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如逾期未提出异议,车辆价值评估鉴定书将作为拍卖的参考依据。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东英: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山东亨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东英、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限期履行通知书、山东恒源【2017】鉴定评字第92号车辆价值评估鉴定书和本院(2017)鲁0791执74号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和车辆价值评估鉴定书。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履行限期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对车辆价值评估鉴定书如有异议,可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如逾期未提出异议,车辆价值评估鉴定书将作为拍卖的参考依据。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荣娟、张秋涛:本院受理原告张建明诉你们买卖欠款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02民初53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诉调办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于永刚:本院受理辛桂喜诉你及王桂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王桂芳不服本院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诉调办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谭静:本院执行的(2017)鲁0702执235号杨军政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评估报告、选择拍卖机构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第一次流拍,降价后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拍卖,拍卖日期见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一栋、孙嘉笠、刘家海、王俊荣、胡守营:本院执行的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60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于月春、徐文祥:本院执行的牟学良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77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张玲:本院受理原告郑岩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梁林:本院执行的(2016)鲁0702执1094号林富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评估报告,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后第一个周二上午9:30前到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选择拍卖机构(遇节假日顺延)。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于希文、宋美华、王敬忠、曹晓云:本院执行的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合同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执54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马希亮、杨洪庆:本院受理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宏运输有限公司、王守丰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聊建集团有限公司、朱德强、孙延民:本院受理原告单清海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2民初2321号民事裁定书和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万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潍坊昌润肉食品有限公司诉你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02民初1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寿光市荷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李江波: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于河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制度裁判。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宋吉玉:本院受理原告宫海涛诉你、宋庆法、张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乳城商初字第57号案开庭传票一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孙月华:本院受理的冷建利诉孙月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3民初45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赵天运、赵爱梅、陈万波、赵雪峰、赵辉、赵天革: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张军、刘淑风、刘均贵、张君生、张晓磊、张永江、于润杰: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李江艳、王一翔、吕晓丹、宋旭东: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姜旭、刘淑娟、李建、姜树功、姜文典、王杰、张志刚: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段会显、秦宪梅、宋洪阳、郭英淇: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于长杰、刘本喜、邢雪君: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李彩玲、张涛、张会岩、张会敏: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张会岩、姜万科、张会敏、张淑翠: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崔永海、杨在美、徐永、刘胜、周明: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周洪岩、姜兴敏、林志刚、王志刚、孙联平、于洪军、林合义: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滕辉、朱少辉、胡明山、姜海涛、于海宁:本院受理的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fz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