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拟对范鹏债权资产项目进行处置,欢迎投资者与我行洽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招商项目信息汇总: 截止至2017年5月5日,范鹏贷款剩余本金人民币3479999.99元,拖欠利(罚)息约计人民币829141.41元,本息合计4309141.4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处于潍坊市潍城区和平路2669号万基商务公寓,共计7间,面积总计955平方米,房间号为:407、408、410、412、413、415、16号。 有收购意向者请于2017年5月15日前与我行联系,意向买家超过两家时我行将采取公开竞买的方式转让,意向买家仅有一家时我行将采取协议的方式转让。 以上项目详细情况可到我行签署保密协议后阅卷或与工作人员面谈。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0536-8052939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我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法制报2017年6月28日法院公告2017年06月28日28 14:35 山东法制报
潍坊永拓化工有限公司、潍坊弘铭物流有限公司、山东峡山丽洋生态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牟林春、杨继平、王清霞、崔跟章、李增娟: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2017年5月9日 山东法制报2017年6月28日法院公告2017年06月28日28 14:35 山东法制报
潍坊永拓化工有限公司、潍坊弘铭物流有限公司、山东峡山丽洋生态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牟林春、杨继平、王清霞、崔跟章、李增娟: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寒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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