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凯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信昌置业有限公司、山东济宁丰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曹景山、唐凯歌、杜留记、范书鸿、唐先跃:
申请人济宁市任城区融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之间济仲字(2015)第26号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自公告发布日起经过60 日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提交答辩书并共同选定一名仲裁员,逾期未选定或选定不一致将由本会主任指定的首席仲裁员田素东、仲裁员乔军及仲裁员孙方杰组成仲裁庭。组庭后3 日内领取组、出庭通知书;第15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开庭,逾期则缺席审理并裁决。开庭后第30 个工作日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济宁仲裁委员会 2017年4月6日
济宁市鹏诚进出口有限公司(77100009-2)、金乡县宏泰冷藏加工有限责任公司(16625103-7)、济宁市三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70611528-0)、金乡县鼎泰蒜制品有限公司(74784910-9)、周鹏 (130104197911032110)、李艳(370281198007053121)、孙永勤(370802195212181812)、苏翠兰(370802195312191823)、孟宪霞(370828195309270022)、黄孝启(370828195212150016)、王东国(370828196307200017)、黄孝菊(370828196310050064):
申请人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之间济仲字(2015)第 354 号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自公告发布日起经过60 日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 10日内提交答辩书并共同选定一名仲裁员,逾期未选定或选定不一致将由本会主任指定的首席仲裁员公冶苑卉、仲裁员周建国及申请人选定的仲裁员姜炜组成仲裁庭。组庭后3 日内领取组、出庭通知书,第 15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开庭,逾期则缺席审理并裁决。开庭后第30 个工作日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济宁仲裁委员会 2015年10月29日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将部分执行案款,提存到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公证处。请涉案的受领人带齐身份证件,来本处领取。
(2005)兖民初字第1390号《民事判决书》的原告马振文、齐思美。 (2004)兖民初字第 2306号《民事调解书的原告高洪爱。 (2003)长民初字第1074号《民事判决书》的原告董林涛。 (2003)兖民初字第1403号《民事判决书》的原告兖州市新兖镇建材经营部。 (2004)兖民初字第2055号《民事判决书》的原告李春。 (2006)兖民初字第1323号《民事判决书》的被告兖州市裕康房地产开发公司。 (2005)兖民初字第2206号《民事调解书》的原告卞书建。 (2006)兖民初字第 1967号《民事调解书》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兖州支行。 (2006)邹民初字第 575号《民事调解书》的原告樊宪娥。 (2004)兖民初字第1265号《民事判决书》的原告李明善。 (2008)兖民初字第 926号《民事判决书》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开发区支行。 (2009)兖民初字第 263号《民事判决书》的原告张栋。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公证处 2017年5 月 25日
济宁市民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济宁海洋家居有限公司、济宁市天华商贸有限公司、刘广池、张运琴、郭广服、吴花针、付茹、于洋:
申请人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之间济仲案字(2016)第795 号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自公告发布日起经过60 日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10 日内提交答辩书并共同选定一名仲裁员,逾期未选定或选定不一致将由本会主任指定的首席仲裁员马全平、仲裁员米宪廷及仲裁员孙方杰组成仲裁庭。组庭后3日内领取组、出庭通知书;第 15日 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开庭,逾期则缺席审理并裁决。开庭后第30个工作日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济宁仲裁委员会 2017年2月24日 (责任编辑:fz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