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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声明多了一个字 被工商局要求重新登报

时间:2015-10-11 22:11来源:www.dzpaper.com 作者:fz001 点击:
登报注销声明多了一个字,并不改变信息的准确性,为什么要重新登报?近日,市民李先生向党报热线反映,由于见报的声明中将股东写成了股东会而被历下区工商局要求重新刊登注销声

“登报注销声明多了一个字,并不改变信息的准确性,为什么要重新登报?”近日,市民李先生向党报热线反映,由于见报的声明中将“股东”写成了“股东会”而被历下区工商局要求重新刊登注销声明一事。历下区工商局回应称,李先生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不允许设立股东会,因此需要重新公示。

据李先生介绍,他于几年前和一位朋友共同出资,登记注册了一家房产经纪公司,其中李先生为公司股东,其朋友为公司监事。“公司刚刚登记完时,国内的房产市场并不是很景气,因此公司一直没有投入运营。”李先生说,两人均无心再继续经营这家公司,便打算注销掉公司的营业执照。

“前期我去历下区工商局询问了相关注销事宜,工作人员告诉我需要先登报声明,45天后再来办理注销手续。”李先生称,随后他办理了登报声明,并于7月7日再次前往历下区工商局办理注销手续。但令李先生没想到的是,工作人员却告知其出具的登报声明中将“经股东研究决定”写成了“经股东会研究决定”,需要更改后重新声明。李先生对此很不理解,他认为工作人员的要求过于教条。

13日下午,记者与历下区工商局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李先生的公司在登记时显示股东只有一名,其公司性质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在其注销营业执照声明中出现“股东会”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此需要更改后重新登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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