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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6-02 19:59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山东建筑大学关于开展 房改售房扫尾工作的公告 山东建筑大学教职工住房相关住户: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安排,我校正在开展房改售房扫尾工作。请符合购房条件目前尚未办理购房
    山东建筑大学关于开展

    房改售房扫尾工作的公告

    山东建筑大学教职工住房相关住户: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安排,我校正在开展房改售房扫尾工作。请符合购房条件目前尚未办理购房申请的人员于2017年6月9号前到学校房产科办理房改购房手续。没有按时申报的住户,学校以后将无法办理房改售房业务。因个人未按时申报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办理地点:山东建筑大学资产处房产科行政办公楼109房间

    咨询电话:86361799

    山东建筑大学资产处房产科

    2017年6月2 日     潍国土资责履字〔2017〕08 号

    王宝芝:

    你单位违法占地一案,潍国土资行罚字﹝ 2016﹞ 第3409号于2016年9月 23日在《山东法制报》公告,你单位未履行处罚决定所确定的义务,现期限已满。请你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书后,自动履行处罚决定中第三项内容:对 1483 平方米采矿用地处以每平方米 20 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 29660元。十日内将罚款缴纳到所指定银行,并将罚没款收据交回到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坊子分局执法监察大队。否则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切后果自负。

    指定银行:坊子邮政储蓄银行

    地址:坊子新区凤凰大街区政府对面

    2017年6月2日      刑惠:

    申请人迪尔集团有限公司与你之间济仲字 (2017)第 76 号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自公告发布日起经过60 日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10 日内提交答辩书并选定一名仲裁员,逾期未选定或选定不一致将由本会主任指定的首席仲裁员梁少宏、仲裁员郭守成及申请人选定仲裁员陈宗耀组成仲裁庭。组庭后3日内领取组、出庭通知书;第 15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开庭,逾期则缺席审理并裁决。开庭后第30 个工作日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济宁仲裁委员会

    2017年6月2日     受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7月 4 日10:00 — 2017 年7月 5 日 10:00 通过济南铁路法院拍卖网(http://jntlfy.dpauc.com)举行拍卖会,竞买人按照公告中的时间登录该平台参加竞拍。

    一、拍卖标的:位于济南市槐荫区经七路 843 号 B-03【房产证号槐 095810】房产,起拍价为 94.37 万元,竞买保证金 10 万元,案号:(2017)济铁中法技字第 16号(第一次拍卖)。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 2017年 7 月3日止,与拍卖公司联系标的的查看或自行到标的所在地查看。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为保留价。

    四、办理登记手续: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前将保证金汇至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账号:37001615502050147817 ;开户行:建设银行济南铁道支行济南站分理处))并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收据于拍卖会前联系拍卖公司办理完竞买相关手续。

    五、特别声明: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为便于竞买人网络操作,我公司于拍卖保证金交付后同时提供相应操作培训,建议拍卖保证金尽早交付。因保证金交付时间原因造成竞买人未能培训的,后果自负。

    六、成交款交付:竞得者应于 2017 年7月 20 日前将拍卖成交款全额打入法院指定账户,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531-88815869 15098996353 方经理

    18396859968 主经理

    公司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 101 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4 号楼

    金诺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 6 月 2 日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7年6月14 日上午10时通过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pm.caa123.org.cn)在我公司拍卖厅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公开拍卖: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所拥有的金额为 2990920.7元的8笔不良债权进行公开拍卖,其中:本金 1700000 元、利息1229732.7元、代垫诉讼费用 61188 元,利息计算至2016年11月20日,拍卖参考价:154万元。

    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有意竞买者请到我公司进行咨询。

    办理登记手续: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6月13日下午16时前将保证金10万元(以到账为准)汇至或交至委托方指定账户(户名:山东大恒拍卖有限公司,账号:9010101207742050012441,开户行:济南农商历城支行),并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收据于2017年6月13 日下午 16 时前联系我公司办理完竞买相关手续,审核通过后开通网络竞买账户。

    成交款交付:竞得者应于 2017年6月19 日前将拍卖成交款及佣金全额打入保证金交付的账户,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未竞得者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监督电话:0531-81903979

    联系电话:0531-86945197、15275167677杨经理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七家村 33号6楼

    网址:www.sddhpm.cn

    微信订阅号:dahengpaimai

    2017年6月2日  序号123456借款人潍坊鸢都兽药厂潍坊市坊子区荆山釉面砖厂

    潍坊市奎文区光华建筑安装公司高密市明星鞋业有限公司山东密水葡萄酿酒有限公司

    潍坊环太平洋通信电缆有限公司(现债务主体高密市明星化纤有限公司、王廷强)

  借款合同号

    潍城农银抵借字1999第068 号

    荆农银抵借字 97 第1121-1号

    奎农银借字 2000 第147 号

    高农银借字 2005 第5004号

    37101200600007398号还款计划

    本金(人民币/元)4,300,000.001,088,000.00230,000.00899,034.670.003,608,227.00担保人抵押抵押

    潍坊市奎文区廿里堡检疃予制厂

    高密市丰华化纤制品有限公司

    山东省高密市向华实业总公司抵押

  担保合同号1999.6.301997.11.21

    奎农银保字 2000第 147号

    高农银保字 2005第 5004号

    高 农 银 高 抵 字(2004)第 4030 号、高 农 银 高 抵 字(2004)第 4031号

    根据有关法律及相关政策,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其拥有的原中国农业银行潍坊分行及其下属机构的下述贷款债权项下拥有的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利息、罚息、复利等从权利)转让给季兴军。

    请下述债权及其相关权益对应的责任承担主体或其承继人立即履行相应还款义务(若责任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民事责任)。

    转让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受让方:季兴军

    2017年6月2日      债务人

    姓名王德庆杨奎生唐建廷李新兴张卫兵杨兆军程海波安胜伟郑海洋刘霞李锋锋薛峰薛辉刘保军杨洪亮禇振芳杨洪美殷亮马元利侯爱华郑立滨李炳宁张秋枝王卉卉孙海涛李娟吕杰郭俊燕侯新利姜磊许涛纪承水巩曰梅孙书战冯文利侯中华张军马爱平刘印祥孙松秘云涛刘立红张洪雷张运动李会健卢鹏飞潘凯崔振磊宋丽霞刘希军舒冠禄曾宪永邢同辉张国军刘祖寨垫付金额11511.2724546.886451755636.114920020378.2124032.7624309.9232924.2926688.74110001.28112415.674491641132.0928982.1850958.4356486.7719212.7350252.640166.47189401.0738121.6861851.3285333.7178511.2337951.167533713650.0888681.6111116.3233284.6229128.2827316.7332059.3519936.2410122.31005028226.119411.2244977.1416496.4514672.650814.0466032.55113921.1730622.561797018453.9124288.5511757.9529285.8410742.081840018998.4259650身份证号

  372323197101233312

  372323196802252415

  372323199103012432

  372328197108160090

  372328197001202131

  372321197512090851

  372323198511050310

  372323198402141555

  372301198705105713

  372325197011030063

37232319820722091X

372323197302231858

  372301198201271427

  372323198001103611

  372323197009260035

  372323198104111227

  372301198011123626

  372321198011297154

  372323198505042437

  37232119820726715X

372323198403170913

  372323198510093036

  37230119580720142X

  372301198704124437

  372324198504210319

  130702198208051226

  372301198203084115

  372321198410068965

  372324197707101513

  372328198309020937

  372321198408110036

  372330197603136719

  372328541113042

  37231196911125634

  37230119550116411X

  372323197211290318

  372330197404070112

  372321197702168955

  372324196605175314

  37232519880407321X

  372323197910023032

  372328198806120322

  372301198208221019

  372330198101057257

372330198403254213

  37232819880417153X

  372330198311174216

  372301199202274835

372301197504264449

  372325196701053612

  37232819710517063X

  372323198212180318

  372324198210056117

  372301198608284879

  372330197002235471

    共同还

    款人郑景艳杨广峰唐金国李艳芳张风英李妍艳王新君卢军振张翠英王宗荣李砚峰闫淑俊王晓丽赵莹华张凤英韩园园袁金花吴吉云鲁金环李希全李倩邱会丽纪伟周力力王生涛徐明杨丽萍邓俊兰赵贵香焦兆业王杰李连云孟爱芳秦秀芬邵莹莹鲍长荣张学慧秘金燕刘志强王向萍张会芹曲红刘肖肖伊红娟崔强阮永刚常士荣刘金梅王芳芳栗梅张丰公刘秋连

    催收公告

    因下列债务人、共同还款人、反担保人未能履行其与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签订的< 委托担保服务合同 > 、< 共同还款承诺书> 、< 反担保保证合同 > 等有关约定及时偿还本金及利息,现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债务人、共同还款人、反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公司联系,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

    2017 年 6 月2日

    单位:人民币元反担保人

王宁

王连贵

高文平

李秋梅马国栋

杨伟程双和

安连合

舒凤

李建军

薛明

杨竞争

陈宝民

马海波李春峰

杨延辉

刘建华

沈吉合

杨雪青

郭文军

史立刚

李强强

  李延贞

孙海国

  于洋

罗海健

王生磊

  张云鹏

李秀兰

王洪武

张茂国

焦提玺

  彭庆忠

李美华

崔保辰

黄续三

王义强

张景彬

李俊峰

邢涛

蒋树利

魏景奇

张含亮

  李俊红

卢延耀

王学鹏

  张净

韩成峰

张廷深

林淑宝

魏辉

  邢长朋

李玉强

刘敬雷      序

    号债务人名称济南化肥厂

    山东泰山贤文电子产业有限公司山东省再生资源公司山东省宏林物资有限公司济南市进出口公司合计

    本金(截至 2016年6月 30 日)263,720,000.0016,421,090.006,550,000.002,835,000.002,300,000.00291,826,090.00

    利息(截至 2016年 6 月 30日)

  698,659,658.45

  14,783,224.39

  11,879,826.32

  8,096,005.65

  3,755,600.67

  737,174,315.48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济南源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编号 COAMC 鲁-2016-A-06-01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济南源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济南源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济南源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法院判决或裁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核算至债务清偿之日的全部本息,以及垫付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

    特此公告。

    济南源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波  联系电话:0531-87056666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路299号。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济南源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日

    附: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  元担保人名称无

    山东贤文集团总公司、山东金达实业有限公司山东省供销社集团总公司山东省林业科技培训中心

    济南市进出口贸易公司、济南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受法院委托,于 2017年 6 月 22日 10:00— 23 日 10:00 止(延时除外)依法在济南铁路法院拍卖网(http://jntlfy.luauc.com)进行公开拍卖。竞买人按时登录该平台参加竞拍,同时拍卖公司设有网络拍卖场所。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青岛市山东路27 号港澳大厦 12 层1201-1206号房产(证号:青房私字第 40582-40587 号,面积共计 936.07 ㎡ ),整体拍卖起拍价 612.12 万元,先整体后分套拍卖,保证金 10 万元/套,加价幅度 1 万元。(第二次)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 2017年 6 月 21 日止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办理竞买登记: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前将保证金汇至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账号:37001615502050147817 ;开户行:建设银行济南铁道支行济南站分理处),并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交款凭证联系拍卖公司办理完竞买相关手续。竞买不成者保证金退付至原汇款账户(不计息)。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为保留价。

    五、相关权利义务:1、拍卖财产移交、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分别承担;2、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法律责任:竞得者应于 2017年 6 月 30 日前将拍卖成交款全额打入法院指定账户,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联系电话:0531-82602808、13964039910 张经理

    法院监督电话:0531-82424438

    联系地址:济南市南辛庄中街70号 6 楼

    山东宏博拍卖有限公司

    2017 年6月 2 日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6月21日9 时 30 分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厅以电子竞价或现场竞价方式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位于栖霞市苏家店镇小曹家村证号为栖城房字第00039070 号房产及栖国用(2009)第280863 号土地使用权。标的评估价:125.15671 万元人民币。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7年6月20日11:00时(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栖霞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账号:37001667080050157104),并于2017年6月20日15 时前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6605111;13953521928;

    拍卖机构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大海阳路98号807室

    山东陆元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日      根据济南仲裁委员会(2016)济仲裁字第0615号《调解书》、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鲁 01 执 6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济南信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历下区化纤厂路7 号蓝调国际公寓 2 号楼2207、历下区化纤厂路7号蓝调国际公寓地下车库-2135 的房屋,依法应过户至高阳、王晨光名下。根据上述法律文书认定事实,我局公告注销济房权证历字第236788、236820号《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上述房屋所有权登记。同时,我局将依据上述生效法律文书为有关权利人办理上述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25日      受法院委托,定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10:30 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厅以电子或现场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烟台市芝罘区裕顺巷 25 号内 1 号房产,房产证号:烟房私证 E字第 46231 号,建筑面积 76.94㎡ ,土地证号:烟国用(2003)第 146788 号,拍卖评估价715234 元,竞买保证金 14 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7年 6月 20日 11 时(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恒丰银行莱山支行,账号:5000 7714 7812 011),并于2017 年6月20日 15 时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烟台子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现有人占用,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不负责交付;

    2、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535-4238077 刘女士

    拍卖机构地址:

    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639 号

    烟台子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6月2日 
(责任编辑:f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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