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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债权处置公告债权转让公告

时间:2016-08-04 23:16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张环玲:本院已受理赤山集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082 民初 2589 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张环玲:本院已受理赤山集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082 民初 2589 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岛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孙盼盼: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石岛支行与你、赤山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 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468 号楼 506 室的房产。自履行期满后5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30 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同时选择该案的拍卖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案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毛建国、冯江平: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石岛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 5 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 96 号楼 501室的房产。自履行期满后5 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30 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同时选择该案的拍卖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案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赵春艳、张显忠: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石岛支行与你们、赤山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 5 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 357 号楼 402 室的房产。自履行期满后5 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 30 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同时选择该案的拍卖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案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戴玉: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石岛支行与你、赤山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 227 号楼 703 室的房产。自履行期满后5 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 30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同时选择该案的拍卖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案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李光云: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石岛支行与你、赤山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 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453 号楼 207 室的房产。自履行期满后5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30 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同时选择该案的拍卖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案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南强哲: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石岛支行与你、赤山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 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356 号楼 602 室的房产。自履行期满后5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30 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同时选择该案的拍卖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案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茂有、威海宝缘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石岛支行与你们、赤山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 5 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 139 号楼502 室的房产。自履行期满后5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 30 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同时选择该案的拍卖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案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朱天龙: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石岛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 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206 号楼阁楼 6 号的房产。自履行期满后5 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 30 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同时选择该案的拍卖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案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雪娇: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石岛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 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 281 号楼 607 室的房产。自履行期满后 5 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 30 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同时选择该案的拍卖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案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石旭鑫、董雪: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石岛支行与你们、赤山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 277 号楼 602室的房产。自履行期满后5 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 30 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同时选择该案的拍卖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案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李楠: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石岛支行与你们、赤山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5 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363 号楼 602 室的房产。自履行期满后5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30 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同时选择该案的拍卖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案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刘艳平、关志斌: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石岛支行与你们、赤山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报告财产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 5 日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你们所有的位于荣成市凤凰小区466 号楼 104 室的房产。自履行期满后 5 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30 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同时选择该案的拍卖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案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海荣、梁万荣: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石岛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案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荣成市人民法院

    党久柱、张亚平: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市支行与你们、赤山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案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高飞、梁树花:本院受理原告王秀龙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 时在本院Ⅹ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柴建:本院受理原告程延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092 民初 1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邹玉彩:本院受理原告钟吉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092 民初 1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尚凡民、孙安英、薄其峰、刘金民、薄其景、刘兴友: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河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503 民初14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孙立民、苗艳花、李建建:本院受理原告王相洪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503 民初 299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山东华懋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503 民初 3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刘海:本院受理原告王超、徐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503 民初25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刘海于本判决生效后次日偿还原告王超、徐强借款本金 50000 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5 万元借款为本金,自 2015年 2 月 5 日起至本判决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24% 计算)。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张伟军:本院受理原告贾焕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03 民初410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宋立军:本院受理原告张景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6)鲁 05003 民初 44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刘增连、王振东:本院受理了原告曲建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5)河民初字第 126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尹玉山、孙英俊、赵洪祥、杨立军、杨建冬: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河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2015)河商初字第 15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李麦红:本院受理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饶县人民法院 (2016)鲁 0523 民初 982 号民事调解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广饶县人民法院 (2016)鲁0523 执1029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 3 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送达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广饶县人民法院

    李永刚:本院受理原告马团结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523 民初 5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董秀平、程小香、刘同安、董相江: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董秀平、刘同安、董相江、程小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进入执行程序,本院将对董秀平所有的位于东营区东三路 231 号院 7 幢 7号(东房权证东三路字 004066号)房产一处进行第三次拍卖,时间定于公告之日满 60 日后的第 3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 时到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拍卖大厅参加拍卖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院将按有关法律程序办理。

    广饶县人民法院

    来新干、秦大香、贺志远、李路路: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广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 0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饶县人民法院

    牟爱梅、郑立峰:本院受理原告李桂英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广民四初字第 12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事第四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吕国利:本院受理原告李骞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饶县人民法院

    张德旺、刘静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胜利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2016)鲁 0502 民初 18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春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胜利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6)鲁 0502 民初 1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徐风华、陈新林、姜士忠、刘振荣、刘波、李杰、王玉兰: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宜联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2015)东商初字第 1346 号民事判决书、(2015)东商初字第 1346-1 号民事裁定书、(2015)东商初字第 1346-2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德达家具有限公司、曹海霞、山东正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盛岩:本院受理原告张建合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商初字第 1344 号民事判决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吴银芳:本院受理原告林俊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502 民初 27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山东里奥工具有限公司、东营里奥置业有限公司、东营上林置业有限公司、山东里奥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厚普商贸有限公司、山东里奥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约克夏实业有限公司、孙承强、丁明、王忠、邱格屏: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市东营区城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5)东商初字第1488 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物华友聚众城管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营汇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诉你们财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畅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口孤岛欣马白酒销售处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郑文光、周素美、东营市运通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焕堂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502 民初54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许辉:本院受理原告刘增宝、苏延东、王庆德、刘成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8 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韩文勇、王春玉、韩国华:本院受理原告张在安、隋翠霞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 00 分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冯延杰、郑秀英:本院受理原告唐绪芳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 00 分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伟华、苗海涛:本院受理原告王泽英诉被告张伟华、苗海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8时 5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时金平、曲英文、王丽:本院受理的原告王钟诉被告时金平、曲英文、王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东民初字第2710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张德涛:本院受理的原告于喜云诉被告张德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6)鲁0502 民初 88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李建国、韩晓冬:本院受理原告张霞诉被告李建国、韩晓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 5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纪庆章、李连英、董海:本院受理原告王震诉被告纪庆章、李连英、董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8 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许飞、胥永涛、合肥建工金鸟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建工金鸟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魏国厂与被告许飞、胥永涛、合肥建工金鸟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建工金鸟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2015)东民初字第 159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刘彦红、刘伟、王云福、侯继长、韩菲、东营紫露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小利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 9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关红、范清华:本院受理原告李忠、李兵与你们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4 日上午 9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铭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延树明、东营市鑫弘化工有限公司、李在圣、邓树堂:本院受理原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专营中心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2016)鲁 0502 民初 41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东营市科信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金禹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韩峰、东营巨邦工贸有限公司、隋爱民、孙习林:本院受理原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专营中心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2016)鲁 0502 民初 4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郝宝香:本院受理上诉人苟卫东与被上诉人郝宝香、王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5 民终147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之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玉明、张京凤、尚志花:本院受理上诉人尚海涛与被上诉人李玉明、张京凤、山东东营胜利农村合作银行、尚志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李玉明、张京凤、尚志花公告送达(2015)东民四终字第259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之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中立、吴成芬、广饶县福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广饶骏达非织布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昌邑市龙信棉花加工有限公司与被告田兆民、王中立、吴成芬、广饶县福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广饶骏达非织布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已作出(2015)东民四重字第2 号民事判决,原告昌邑市龙信棉花加工有限公司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民事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自民事上诉状送达之日起 15 日和30日。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涛:本院受理上诉人平山县光明煤炭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山东汇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杨涛、原审原告赵光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5 民终 755号案件的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 8 时 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聊城市东昌府区盛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李刚、陈广海:本院受理上诉人王全东与被上诉人东营市恒晟商贸有限公司、原审被告聊城市东昌府区盛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李刚、陈广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6)鲁 05 民终 757 号案件的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 14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冯涛、王艳芝:本院受理上诉人李君与被上诉人李传旺、原审被告冯涛、原审被告王艳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冯涛、王艳芝公告送达(2016)鲁 05 民终 404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之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文三、胡玉红:本院执行的山东东营胜利农村合作银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山东东营胜利农村合作银行于 2016 年1月6 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你们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文三、胡玉红抵押的位于东营市东营区大渡河路 516 号 2幢 22 号、6 幢 08 号、6幢 10 号三套房地产进行了委托评估,评估报告已做出,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15日以内到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如15 日不来领取,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将依法进行拍卖。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三源化工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东营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东营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年 10 月19 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你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山东三源化工有限公司所有的储油罐、电机等机械设备以及办公设备进行了委托评估,评估报告已做出,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15日以内到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如 15日不来领取,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将依法进行拍卖。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韩玉国: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张国成、韩玉国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5 民终698 号案件的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 4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韩玉国: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王井利、韩玉国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5 民终697 号案件的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 4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胡相波:本院受理的原告巩明芳诉被告胡相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河商初字第523 号民事判决书及(2015)河商初字第523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书及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2015)河商初字第 523 号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李沫含:本院受理原告烟台银都实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因寻找不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16)鲁0602 民初 446 号民事裁定书及(2016)鲁 0602民初446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原告请求依法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编号为芝预 08 第6934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原告办理买卖合同备案注销手续;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原告代其清偿的贷款本息及罚息 48575.67元(暂计至2015 年11月 28 日),并偿还自 2015年 9月 29 日起至烟台市芝罘区庆善街26 号内4605号预抵押登记撤销前原告代其清偿的全部贷款本息及罚息;判令被告按照原告为其代偿贷款本息及罚息之和的违约金;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烟台市芝罘区庆善街 26 号内4605 号房屋并支付房屋折旧费239161.24元并继续履行至撤销备案之日;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你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和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代震、吴俊霞: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臧泽博: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任敦义: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董广涛: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 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陈祝平: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11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张波: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高玉山: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4 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柳清菊: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15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辛笑天、赵红: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 15时 30 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蓝晓明: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下午16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王风林: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4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阚洪茜、王瑞海: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 日上午 9 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宗海光: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4 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马学娟: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4 日上午 10 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袁法久: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4 日上午11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贺春华: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4 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王桂亭、王树旺: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4 日下午14 时 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黄哲浩: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4 日下午15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张得庆、石光哲、秦鹏:本院受理原告马永峰诉你们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丁立:本院执行的傅松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后,你至今未全部履行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5)高民初字第 1216 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山东嘉和土地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公司《鲁嘉和评(2016)第 0658 号房地产评估报告》和本院 (2015)高执字第 664-1 号执行裁定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报告载明,登记在你名下,坐落于济南市高新区康虹路766 号盛世花苑 6 号楼 3-202 室的房屋(房产证号:济房权证高字第051139号)评估价值为 1776649 元。如对评估价值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卢新芳:本院受理的原告孙庚旺诉被告卢新芳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102 民初 1529 号案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500 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姚家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赵雪山:上诉人彭寿贵因与被上诉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原审被告赵雪山、王金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本案裁定撤销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15)历城商初字第 256 号判决;本案由本院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1 民终 3362 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玉军:本院受理原告张雨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306民初28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邢兆浩:本院受理原告郭玉锋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许鹏、张丹: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周村支行与被执行人许鹏、张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2015)周商初字第 108 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已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周执字第 797 号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选择专业机构通知、现场勘验通知、评估报告书、选择拍卖机构通知、优先购买通知书,并履行本院 (2015)周商初字第 108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根据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2016)鲁 0306 执 398-1 号执行裁定书和(2016)鲁 0306执 398-1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现将房屋所有权人田树军(共有人:肖金玉)所有的位于周村区东塘村4 号楼1 单元 2 层西户,建筑面积 110.46 平方米的房屋,过户给王爱军(身份证号:370306197612234722)所有,田树军(共有人:肖金玉)持有的 06-101902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王振华:本院审理的代兵诉山东天齐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天齐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王振华、第三人崔若明及王振华反诉代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2015)淄民一初字第 54 号民事判决后,山东天齐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山东天齐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段国梅:本院受理原告张士垒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唐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宋金玉:本院受理原告刘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桓台县人民法院(2016)鲁 0321民初 58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唐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托克逊三川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汪敏诉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桓台县人民法院 (2015)桓民初字第220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唐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托克逊三川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袁凤华诉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桓台县人民法院(2015)桓民初字第220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唐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托克逊三川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吕昌民诉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桓台县人民法院(2015)桓民初字第223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唐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田东霞:本院受理原告冯兆刚诉你离婚纠纷(2016)鲁 0103民初 372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吕晓钟: 本院受理原告张超诉被告吕晓钟(370103197407317510)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指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栋与被告济南指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诉讼请求为:一、被告济南指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押金 30000 元;二、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姚家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段修伟、赵洁、丁强、杜媛媛、潍坊北方车辆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银达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举证风险通知书。原告要求:1、被告段修伟向原告支付你为垫付的逾期租金及违约金共计 52 万元。2、被告赵洁、丁强、杜嫒媛、潍坊北方车辆销售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及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定于举证期满后 2016 年 10月 19 日下午 1时30 分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仲宫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如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季永杰、尹文增: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万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季永杰、尹文增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历商初字第 278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解除原告济南万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季永杰、被告尹文增签订的合同编号为销售(字)20137689722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二、原告济南万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被告季永杰、被告尹文增首付款人民币379926 元。三、被告季永杰、被告尹文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万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约金(计算方式:以代偿款492669.62元为基数,自 2015年 1月 1 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上浮 30% 标准计算。)。四、驳回原告济南万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鼎辉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房文龙: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市翰琪电机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济南鼎辉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42000元及利息;被告房文龙承担连带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及(2016)鲁0112 民初 2247-1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家忠、李忠华、刘传禄、徐宗俭:本院受理原告孙光海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孙光海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依法予以准许。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12 民初 169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孙光海撤回起诉。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巩方强:本院受理的异议人山东省对外建设工程总公司与你及申请执行人张涛、被执行人山东省对外建设工程总公司一分公司执行异议一案,已审查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6)鲁 0191执异10 号执行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朱利国:本院受理原告张恩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 民初23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朱利国支付原告张恩诚借款本金 50000元,借款利息91000 元及逾期利息(以 50000元为基数,自 2013年 11 月 30 日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月息2% 计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泛亚达担保有限公司、山东泛亚达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朱作静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102 民初 94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潍坊旷远电器有限公司、李成、王桂兰:本院受理原告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5)历商初字第 307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正勇:本院受理原告张金英与被告李正勇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12 民初字16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不准原告张金英与被告李正勇离婚。案件受理费 50元,公告费560 元,由原告张金英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孙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菏泽开发区联友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吕梁律师事务所诉被告李文及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判决被告李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山东吕梁律师事务所借款 350 万元,被告菏泽开发区联友贸易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李文追偿。案件受理费 34800元;诉讼保全费 5000 元,由被告李文、菏泽开发区联友贸易有限公司负担。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5)槐民初字第 24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第五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段朝强:本院受理原告张朝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112 民初字78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段朝强返还原告张朝新借款1445000 元。二、被告段朝强支付原告张朝新借款利息,该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 28100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6%计算,自2015年 12 月 12 日起计算至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被告段朝强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内自觉履行义务之日止;以485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24%计算,自2015年10月 12 日起计算至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被告段朝强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内自觉履行义务之日;以 679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8%计算,自 2015年10月17日起计算至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被告段朝强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内自觉履行义务之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300 元,保全费5000 元,公告费 800 元,由原告张朝新负担495元,由被告段朝强负担 23605 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孙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牛继海、王芬、淄博海能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齐鲁八达担保有限公司、汤文俊: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历下区鲁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102 民初 118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国仁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泉鑫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9 时(遇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郭艳:本院受理的原告韩鲁伟诉被告郭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102 民初 3548号案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诉讼请求为:“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双方定金40000 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姚家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蔡普旺: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诉你(2015)历城商初字第 1568号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江艺: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诉你(2015)历城商初字第 1570 号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康文修: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诉你(2015)历城商初字第 1571号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刘燕: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诉你(2015)历城商初字第 1572 号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申鹏: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诉你(2015)历城商初字第1573 号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袁增梅: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诉你(2015)历城商初字第 1574号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翟玉环: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诉你(2015)历城商初字第 1575号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国香: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诉你(2015)历城商初字第 1576号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继国:本院受理原告济南陆风制衣有限公司诉被告济南市历城区柳埠镇红旗村民委员会、周建新、李继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济南陆风制衣有限公司已经提起上诉,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 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志达、张娜娜、臧文:本院受理原告高继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原告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50000 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陈峻伟:本院受理原告吕同军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历城民初字第 39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陈峻伟支付原告吕同军租金27000 元,设备、模具款 220000 元,违约金 247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杨国峰:本院受理原告田洪秀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112 民初 151 号民事判决书:不准原告田洪秀与被告杨国峰离婚,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有巨、韩璐:本院受理原告沙晋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有巨、韩璐:本院受理原告沙晋瑞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鹏、褚婉臻:本院受理的原告马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市民初字第 354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宪铜、张存举、张继存、徐德印、徐龙全、吴金凤:本院受理原告李玉存与被告张宪铜、张存举、张继存、徐德印、徐龙全、吴金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2015)郓商初字第 1487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郓城县人民法院

    张尽全:本院受理原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725 民初 11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答辩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郓城县人民法院

    侯现法:本院受理原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725 民初310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天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答辩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郓城县人民法院

    秦邦芬:本院受理原告王春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6)鲁 1725 民初 10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郓城县人民法院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济南瑞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日期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该债权总额为1206.56 万元(其中,本金 586.62 万元,利息 619.94 万元)。债务人位于济南市,该债权由济南紫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该债权由济南瑞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对山东丁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火炬置业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该债权的详细情况请具体参见我公司对外网站,网址 www.cinda.com.cn。

    公告有效期:10天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0 天,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山东省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531-87080338

    电子邮件:maliang@cinda.com.cn公司地址:济南市经三路293号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信达山东省分公司:0531-87080251,财政部驻山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0531-86063050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wuxinming@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6 年 7 月7日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

借款人(单位)宁仁爱宁仁爱王振刘绍麟刘辉刘绍禹宁军枫刘绍麟刘启家卫继福张敬勋张敬勋周凤霞唐家利姜东

    蓬莱市刘家沟镇朱家庄村

    村民委员会

    蓬莱市解宋营镇朱家庄村

    村民委员会杨平祖杨禄祖张志敏蓬莱市渤海造船有限公司曲福庆曲道海曲受涛曲受江王一梁铭东迟凤梅宋光

  结欠本金1019257.170.80000000.0022000.0050000.0020000.0019640.850.98196000.00230000.0099299.9949083.9539800.000.000.000.000.000.0098499.0050000.0047380.0049948.61

  结欠利息

  9532.86

  80511.72

  25518.15

  9031.05

  119579.1

  119579.1

  126561.89

  2564.58

  947.02

  39334.63

  30980.99

  108637.57

  70462.66

  86754.01

  25259.51

  84035.11

  715039.75

  92422.10

  42154.95

  127770.71

  1290931.07

  5220.09

  3371.02

  4143.61

  8770.95

  246019.02

  139513.96

  133955.78

  121700.00

  贷出日

  2002-7-9

  2006-10-11

  2006-5-31

  2005-9-29

  2006-3-28

  2006-3-28

  2006-5-30

  2006-4-10

  2006-5-30

  2009-5-14

  2005-4-20

  2005-7-4

  2005-9-30

  2006-11-24

  2008-7-14

  2005-3-20

  1995-9-18

  2011-3-29

  2010-11-11

  2005-10-26

  2011-8-12

  2009-3-3

  2009-6-4

  2009-3-3

  2008-7-31

  2006-12-22

  2005-1-11

  2005-1-28

  2007-11-21主债务人名称王刚

  担保人(物)

    李沧区邢台路67号

    407户房产提供抵押注:债权利息计至 2016 年 3 月23日

  到期日

  2003-7-9

  2006-11-11

  2007-5-31

  2006-8-29

  2007-3-28

  2007-3-28

  2007-5-30

  2007-4-10

  2007-5-30

  2010-5-14

  2006-4-20

  2006-7-4

  2006-9-18

  2007-11-24

  2009-7-14

  2006-3-20

  1995-11-18

  2012-3-24

  2011-11-10

  2006-10-15

  2012-8-11

  2010-3-3

  2010-6-4

  2010-3-3

  2009-7-31

  2007-12-22

  2006-1-11

  2006-1-28

  2008-11-21

  担保情况宁维运、王远道李仁民、王诗强刘绍麟、刘辉宁军枫、刘辉王振、刘启家刘绍麟、李敏业刘绍麟、王淑云刘启家、王振王振、朱大虎卫继永、卫继宽吴金亮姜淑明、张圣闯王爱丽、纪仁科、杨平祖葛金德、吴隆鹏宋树春、郭廷全

  身份证号370202197503163012

    山东蓬莱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依法享有的部分不良贷款债权实施了债权转让,现予以公告,请相关债务人向对应 的的买受人履行相关债务,特此公告。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2016 年7月 7 日李长彬潘忠林、赵吉文孙培能

  王仁学(身份证号 37062219621220773X )蓬莱市解宋营镇建筑公司赵建(身份证号 370622197203148117 )蓬莱市天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杨禄祖、哈一波、杨喜祖

    蓬莱市渤海造船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抵押,

    蓬莱市大洋船舶配套有限公司、杨洪浩担保曲道明、曲道文李军、王秋娟李军、曲受江李志军、曲福和李宏昌、谭培波、李艳、葛兰卿林永庆、徐辉、张毅东林永庆、刘明、郑丽娜

  币种人民币

  债权本金(元)146334.99债券利息(元)

  1440.1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延晓东债权转让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延晓东 (身份证号:370523198312112039)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示主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合同(协议)及担保合同(协议)向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予延晓东 (身份证号:37052319831211203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特此公告通知各主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当事人。费用(元)

  0

    延晓东(身份证号:370523198312112039)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主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延晓东 (身份证号:370523198312112039)履行相应合同(协议)约定的义务(若主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延晓东

    2016年 7 月7 日

  买受人丛苏国(身份证号211102194309102512)郭善卿(身份证号37068419820412521X)

  王忠敏(身份证号 370684198012167730)丛盛(身份证号 37062219700023481X )

  刘庆辉(身份证号 370622196005250036)

  王仁学(身份证号 37062219621220773X )刘文锋(身份证号370684199308141411)

  唐志毅(身份证号 370622197109110083)

    蓬莱市北沟城镇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84054990433C )曲道宽(身份证号370622195812017711)

  季树鑫(身份证号 370684198610145611)仲淑娟(身份证号370622196603275620)

  李厚春(身份证号 370622197109030032)

    因下列借款人、担 保人没有根据其与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巨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所属营业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现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及其权利继受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支行联系,履行还款义务,特此公告!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支行

    单位:人民币元2016年 7 月7日

催收公告借款人康亚喜程海军苗怀涛邢继秀李书芹刘伟冯新立张福林刘昌奎席得华赵树连苗海林程昌振田爱春高保进程红波谢福征蔡中良谢经奎张福连黄世龙高存亮高振宏马翠其薛乃运冯青华黄承芝冯其忠张成锋康巧玲薛新民张小新张小新王保银侯红安刘观永侯登林韩景存刘玉新武小宾贺秋成马显玉程海军赵明起祝方见赵生文薛卫玺苗新见曾凡华刘关印薛志坚张恩伟赵树海张建芳程福银贺金停冯兴和张恩宪宋中军程保亮侯青强李大元马冬冬赵明旺程法起张庆申伊全占武清路刘增宝刘现忠席宗安冯兴现田中璇周忠民身份证号码37292619790913511937292619680818511237292619780105483537292619700928002X37292619561206511437292619860310516537292619740402513337292619680801511337292619621106511837292619721103513237292619600521511137292619891025511237292619350710513837292659040251637292619761012437837292619690426513937292654012648137292619700208515X37292619690413483337292619720322481437292619720928511637292669032851337292619680101513737292619530508511537292646021651137292619631110511337292619541002483237292619460813511137292619590104511X37292619670714514637292619651212511037292619751213513737292619751213513737292619530117511337292619670124511137292619690902511837292619470725481037292619680923541737292670081442137292619740305521837292619640806511137292619590205511737292619680818511237292619680717511537292619800908513037292619820518513937292619820612511137292619710915511137292619901010543937292619620810511537292619840522521137292619830303511837292619770317513137292619890208511737292619761226511537292619821012511437292619660416511X37292619670302511237082819600718401937292619690206511737292619831208511737082819680606503237292619920903511637292619850924511037292619810208511937292619680109511437292619560203541337292619560701515537292619781220005X372926197101245112372926196302195110372926197202025119372926198410165217372926196501055110

  担保人康凡军程保亮、程云旭苗卫宾、翟建设让鸿轩、许成昂谢经彪、祝建国刘夫印薛宪增、冯长玉、冯建锐张之韩刘全力黄世龙赵生文苗福运程秀荣苗孔科刘延文程大庆、张守杰谢云香蔡春峰赵德祥张庆起席得华高福来刘国洞薛景亮冯勋刚黄东旭冯德立张恩华姚军薛中元程千红程千红王勇侯茂忠高福来高福来杨建收、苏修成贺美荣武四响冯宏勇程红金程保亮、程云旭武小宾郝敬全王福银高永磊苗来建田中美刘全力薛垂启

    孟海芹、张思战、张庆申、

    张保亮、张思良、孟飞、

    李大元、张刚、刘玲玲、

    张成永、张承和

    田素岩、田建修、田登连、

    田素品、邹开军、田从起、

    田中超、田东记、李佳张成锋程福才、马显玉陈自法李大元

    孟海芹、张思战、张庆申、

    张保亮、张思良、孟飞、

    李大元、张刚、刘玲玲、

    张成永、张承和宋遵波陶永涛、黄开林、张得全

    侯参军、侯方建、侯国建、

    侯红英、侯国良

    李卫峰、孟海芹、张思战、

    张庆申、张保亮、张思良、

    张承和、孟飞、张刚、

    刘玲玲、张成永、张恩伟马保福、战福光、马双雷刘增宝程艳青、孙玲玲

    孟海芹、张思战、张承和、

    张保亮、张思良、孟飞、

    李大元、张刚、刘玲玲、

    张成永、张恩伟陶增良武堂学赵明旺夏素丽席新义李大元周士战周士战

  发放日期2010-04-302010-12-242011-05-062011-05-292011-05-312011-06-272011-06-302011-06-302011-09-072008-12-312009-03-042009-04-212008-03-212008-03-252008-08-292007-08-312007-09-292009-09-302007-12-312008-11-292008-12-132007-12-23

  2008-07-172008-03-222007-11-052009-12-162007-03-312008-03-282007-12-122007-12-242007-07-272008-12-012008-12-012008-12-112007-12-282007-12-282007-12-302008-03-312005-05-072008-09-282009-03-272012-08-042011-05-042011-06-242011-06-292011-06-292011-06-292011-06-302011-08-202011-09-072011-09-252011-09-262011-11-082011-11-222012-11-092013-02-192013-02-252013-02-262013-03-202013-03-262013-06-282013-07-102013-08-172013-08-192013-09-012013-09-132013-11-302013-10-312013-08-192013-06-272013-04-302013-02-252011-07-132011-07-13

  到期日期

2011-03-20

2011-12-20

2012-05-04

2012-04-20

2012-05-20

2012-06-26

201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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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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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余额

24,729.99

4,999.99

198,150.00

226,999.99

297,499.99

149,499.99

69,999.99

85,740.00

39,599.99

45,000.00

60,000.00

2,000.00

30,000.00

29,999.99

100,000.00

140,000.00

113,300.00

28,999.99

280,000.00

50,000.00

19,000.00

199,900.00

224,300.00

5,000.00

5,000.00

2,799.99

15,300.00

26,266.69

29,100.00

7,900.00

10,500.00

20,000.00

30,000.00

27,074.00

129,900.00

700.00

147,900.00

197,312.50

29,999.99

25,000.00

30,000.00

57,550.00

28,537.48

49,390.00

29,990.00

76,437.49

47,590.00

20,000.00

990.00

29,999.99

79,199.99

79,990.00

79,950.00

29,999.99

92,257.49

30,000.00

30,000.00

29,500.00

36,000.00

78,925.00

99,100.00

88,900.00

100,000.00

45,000.00

170,000.00

78,500.00

48,800.00

48,449.74

5,000.00

29,699.09

48,699.05

17,933.93

294,728.67

369,400.00借款人高文知王文喜黄开良李成立田中超翟然然赵兴华董慧青高中营苏啸啸高铁兵侯来峰侯来峰侯来峰赵德国陈玉美宋秋云刘成具田素品刘宁宁史同文韩景知李福民田国峰冯德华黄开良狄金香侯德宝谭继伦刘国洞贺红波程相河翟团结李延进程大海张景生李来香程福厂袁玉平冯海军谢新园薛存各冯昌锋翟金飞翟金飞苗建国武方进郝为申狄见芳高存亮刘伊五郝为林田中超田建修王维山高明春程福才程福才陈红安马强田英华程大雷杨帅宋传领陈记兵程大启赵爱华程文波张善君郝敬义高以堂高义虎王祥林刘观勇侯红安马显堂

    薛扶集

    乡政府郭兆峰吕艳丽郝秋亮翟建国任宪庆李大海战中良身份证号码37292619760513511X37292619790220511037292619700713513637292619660318511937292619660318511937292619880803482337292619750506511837292619611125512537292619720818513X37292619910111541337292619800917511X37292619770815513X37292619770815513X37292619770815513X37292619761219481237292619660607516937292619790301482637082819700911401937292619800726511137292619870315511937292619680228481437292619671226541737292619800403511837292619790409511137292619520129511837292619700713513637292619790214544537292619650313511437292674100102737292619760707511437292672041551137292619580120511237292619690228481137082819720520361737292619810104511537292619740303511037292619730606432337292619820210517237292619570103511X3729261968111951193729261984092748383729261967020751343729261968012051173729261973071348133729261973071348133729261966112251173729261984100851103729265508170213729261976052754703729266903285133729261967083051133729261965100354373729261984081851393729261961072451193729261987051351383729261971061051193729261964080551163729261964080551163729261978102051133729261990100152573729261977043051293729261968061251163729261983030351343729261961051448163729261983040352163729261970101351373729261963031151353729261984040451713729261946121648123729267502104813729261951060451373729265902175413729261983112151193729266809115133729261967012451113729265205065113729269509110513729265811045573729268102245123729268010085123729267203244859170318101100023729265908245041372926196210155138

  担保人田中超、田从起郝敬全、马百宋黄爱金、黄海宾、黄开平、席明得

    田素岩、田建修、田登连、田素品、

    邹开军、田从起、田中超、赵树海、

    田东记、李佳

    苗建国、田素岩、田建修、田登连、

    李成立、邹开军、田从起、赵树海、

    田东记、李佳、田素岩翟建阔、翟中耀

    赵生强、赵生成、马衍科、赵永华、

    赵夫之、赵兴芝、赵生国、冯建苗建国高领、高铁兵苗建国张爱景、高铁磊、田国峰冯兴广、冯方程冯兴广、冯方程冯兴广、冯方程王光玲、赵兴友、夏保涛、王红记王永帅姚令香刘连合

    苗建国、田素岩、田建修、田登连、

    李成立、邹开军、田从起、赵树海、

    田东记、李佳、田素岩夏素丽赵德祥、郝为连杨西银、韩守库田国峰、田英华田其涛、高铁兵王广东、冯德昌、冯兴军、冯兴合黄爱金、黄海宾、黄开平、席明得王线西侯仁发、侯玉宝谭继忠马显波贺宪虎席现平、刘伊林谷秋生、郝以扩王成才程相成刘小红胡玉芹冯飞雪冯腾飞、冯兴法、冯长民、刘位勋刘观斌、冯德立谢全全薛存良冯可印、冯建文翟建广、翟中耀、翟建广翟建广、翟中耀、翟建广张冬玲、苗孔苏武清亮程大开黄圣金高福来刘西运马红林

    苗建国、田素岩、田建修、田登连、

    李成立、邹开军、田从起、赵树海、

    田东记、李佳、田素岩李佳、邹开军夏保涛、赵粮局杨帅、冯兴理、战中显田国峰田国峰高铁兵、田国峰高铁兵、陈延安、程红金田汝运、谢红丹郝秋亮、程大国马保申、马保良、孙舒飞王祥林、郝秋亮陈自法张时珍、程福才席成标、程福才程福才、席成标郝为连、史同文郝保林高福来高建、保保仓郝敬存高福来侯茂忠马勇程大祥郝秋霞翟中永

    李卫峰、孟海芹、张思战、张庆申、

    张保亮、张思良、张承和、孟飞、

    张刚、刘玲玲、张成永、张恩伟战中臣,战生芝,战成金

  发放日期2011-06-292011-06-292011-07-262011-10-012011-11-082012-04-102012-11-242012-12-102013-03-202013-03-252013-08-132013-08-212013-08-252013-08-262013-09-272011-03-062011-03-172011-03-272011-03-282011-04-112009-03-312008-03-312012-11-302012-11-182012-04-052011-07-302011-06-292012-10-022005-09-042007-05-212007-05-312007-07-242007-07-242008-03-272008-07-312008-12-182008-12-192008-12-252009-03-192009-06-122011-03-282011-03-282011-11-242011-12-062011-12-152012-03-182012-08-152006-09-302006-12-102006-12-122006-11-212011-08-192011-11-082012-07-292013-09-162013-08-272013-08-242013-08-232013-08-232013-11-302013-11-282013-10-282013-10-272013-10-222013-10-022013-10-012013-09-232013-09-232008-08-312007-11-062007-11-302007-10-222007-04-302006-11-142006-10-252008-03-19

  1995-09-11

  2005-09-302006-05-312006-05-312006-12-25

  2003-02-282003-12-232014-1-14

到期日期2012-01-022012-06-282012-07-222012-04-262012-04-292012-09-202013-11-222013-12-062014-03-182014-03-222014-08-122014-07-252014-07-252014-07-202014-06-102011-12-052012-03-162012-03-152012-03-252012-04-102010-03-262009-03-152013-09-212013-09-212012-11-092012-07-222012-06-282013-10-012009-09-042009-01-022009-05-102009-04-102009-02-102009-03-252009-07-302009-12-132009-12-192009-12-242010-03-192010-06-112011-10-202012-03-202012-11-202012-02-062012-06-102013-03-152013-02-192008-09-262008-11-282008-11-172008-11-092012-08-182012-04-292013-07-142014-09-052014-08-272014-08-232014-08-222014-08-222014-08-262014-11-252014-10-252014-10-162014-06-232014-09-152014-09-202014-09-102014-09-102008-12-102008-11-062008-11-302008-10-302008-04-302008-07-102008-08-102009-03-191995-11-202006-09-302007-05-302007-05-302007-10-182003-05-282005-12-23

2014-12-26

  贷款余额119,990.0079,990.0029,990.0069,950.0079,450.0090,000.0068,274.0020,000.0028,600.0080 (责任编辑:f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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