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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支行与中国东方资产

时间:2016-07-20 22:01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东营中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汇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东营市翔宇工贸有限公司、封学锋、封小彩: 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支行(以下简称转让方)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东营中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汇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东营市翔宇工贸有限公司、封学锋、封小彩:

    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支行(以下简称“转让方”)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DFQD2015-8),转让方已将其在 2015年广开证字KZ2950315000037号国内信用证业务、2015年广开证字KZ2950315000205号国内信用证业务、2015年广开证字KZ2950315000246号国内信用证业务、2015年内押字08号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业务、2015年内押字21号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业务及相关担保合同项下之债权及其从权利依法转让给受让方。截至2015年12月 30日,债权本金余额肆仟叁佰捌拾伍万伍仟壹佰伍拾元整(小写:¥43,855,150.00),利息贰佰捌拾玖万柒仟伍佰伍拾伍元肆角贰分(小写:¥2,897,555.42)(包括罚息、复息、逾期利息)。转让方对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予以确认;受让方已取得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行使转让方作为债权人时享有的各项权利。

    现通知贵方上述债权转让之事实,并请贵方及/或其法定或约定的义务继受人立即向受让方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

    受让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号甲B座三楼

    电话:0532-58760762联系人:刘晓英

    转让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支行(盖章)

    受让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盖章)

    2016年1月7日  贷款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槐荫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槐荫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槐荫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槐荫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槐荫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槐荫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槐荫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槐荫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槐荫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槐荫支行

  借款人

济南长城大厦有限公司(济南市长城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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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人济南长城大厦有限公司(济南市长城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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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合大学

济南红旗凯沃特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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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币种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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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金62080000.0015000000.0012515000.00103360000.002690000.003500000.003500000.002000000.002300000.007194452.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营业部与中国东方

    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营业部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签署的《委托资产批量转让协议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营业部(含相关下属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为实现债权向债务人及担保人进行追索发生的费用而形成的债权,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行营业部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特发布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营业部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

    2016 年1月 25 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联系人: 吕青玉

    联系电话:0531-86995378;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4306 号建设档案大厦 21 层2115 室

    注:1.本公告清单中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15年 10 月 20 日。2015年 10 月 20 日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2015 年 10月 20 日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的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金等,按借款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济南古城实业总公司、

    济南红旗凯沃特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济南古城实业总公司

  济南古城实业总公司

  济南古城实业总公司

  济南古城实业总公司

  济南古城实业总公司

  济南古城实业总公司  
(责任编辑:f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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