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本院受理范纯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3民初16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巨峰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fz001)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刘秀义:本院受理你与王清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王清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因你不告知本院你的居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7日
王卫:本院受理原告王宪云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8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招城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 秦德广:本院受理原告秦浩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招城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 王皎全、臧莉莉:本院受理原告闫飞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685 民初 216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杨振福: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诉被告杨振福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明、郑月霞、刘月光、张显淑、徐国静、徐金洋、泰安泰宝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 11 时在本院 11 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明、郑月霞、刘月光、张显淑、徐国静、徐金洋、泰安泰宝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 9 时在本院 11 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明、郑月霞、刘月光、张显淑、徐国静、徐金洋、泰安泰宝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 10 时在本院 11 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中刚、张兰、张景、尹桂英、张小娃、周圣芬、张守林、张秋凤:本院受理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03 民初 464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姜仔鸭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姜仔鸭酒店有限公司、山东弘兴玉米开发有限公司、杨祥、蒋君、王建设、山东远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7)鲁 0103 民初 7270 号原告济南市市中区海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遇节假日顺延)9 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姜仔鸭酒店有限公司、山东银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张舜、邓振亚、杨祥、蒋君:本院受理的(2017)鲁 0103 民初 7269 号原告济南市市中区海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遇节假日顺延)9 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宪东、杨宝军:本院受理的(2017)鲁 0103 民初6451 号原告侯梁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遇节假日顺延)9 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宋雁鸣、张焕军:本院受理的(2017)鲁 0103 民初6451 号原告侯梁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 (遇节假日顺延)9 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孟涛:本院受理原告隋晓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 0103 民初 405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和代表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万婷婷、王连勇:本院受理原告宁波钱隆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2017)鲁 0112 民初 6483 号】一案,原告请求法院:1、判令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252000 元整;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计算方式为:以借款本金 252000元为基数,自 2016 年5月 10 日始至还清借款本息之日止,按月利率 2% 支付利息。截止到2017 年11月 9 日,利息为 90720 元;3、判令被告负担原告的律师费 11406 元;4、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因无法采用其它方式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3月 13 日上午 9 点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郭江峰:本院受理原告宁波钱隆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你偿还借款本金 138360 元及自 2016 年8 月 31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月利率 2% 计算的的利息,截止到 2017年 10 月 31 日利息为 38740.8 元;并负担原告律师费 6438 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3 月 13 日下午二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谢珍浓:本院受理原告邱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12 民初 296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内容为:一、被告谢珍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邱鹏借款本金 12.5 万元。二、被告谢珍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邱鹏以本金 12.5万元为基数,自 2015 年 10 月 10 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年息 6% 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 2800 元,由被告谢珍浓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坤桦工贸有限公司、山东鑫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宋蕾、安源: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济南坤桦工贸有限公司偿还贷款 770 万元、利息 1480424.58 元(利息截止日2017 年3 月 20日 ),本息合计 9180424.58元。此后的利息以诉讼本金为基数,按照《 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直至还清之日止;2.山东鑫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宋蕾、安源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本案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被告济南坤桦工贸有限公司、山东鑫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宋蕾、安源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3 时 30 分在本院彩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卢昌顺、宋迎春、刘峰磊、王莎莎、李达、辛芸、邹平县东昊顺祝粮油有限公司、济南双龙工贸有限公司、济南九银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 0103民初 7846 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政儒、孔祥秀、济南奥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鑫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 0103 民初 7962 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30 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政儒、孔祥秀、金克亭、孙光菊、济南奥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济南乾尔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 (2017)鲁 0103 民初 7965 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和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30 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五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洪祯、苏彤格、丁文凯、陈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103民初 4679 号民事裁定书(撤诉)。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洪祯、苏彤格、卓桂娥、丁文凯、陈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103 民初4680 号民事裁定书(撤诉)。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丁文凯、陈微、刘洪祯、苏彤格、卓桂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103 民初4681 号民事裁定书(撤诉)。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广胜、马玉:本院受理的(2017)鲁 0103 民初7957 号原告王承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4 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贝妍实业有限公司、李璇:本院受理的(2017)鲁 0103 行初66 号,原告宋妍诉被告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登记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限届满后第 3 日下午 14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勇立商贸有限公司、郭环环:本院受理的(2017)鲁 0103 行初 74 号,原告张迪诉被告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登记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限届满后第 3 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立案受理申请人田爱兰申请宣告赵毅死亡一案。申请人田爱兰称,赵毅于2011 年10 月 17 日经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11)市民特字第 15 号民事判决书宣告失踪。失踪人赵毅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失踪人赵毅将被告宣告死亡。凡知悉失踪人赵毅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失踪人赵毅情况,向本院报告。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魏盼盼、郝加亮: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 民初 708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赞:本院受理原告王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 民初394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江涛:本院受理原告楚景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02民初 17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江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楚景云借款本金400000 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 7300 元由被告江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左鹏:本院受理原告孙滨与被告左鹏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 民初 3913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继文: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巴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李继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0102 民初 4294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孙莉莉:本院受理的原告济南明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103 民初 676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立良: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鲁能亘富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钟卫国及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7)鲁 0103 民初 3817 号民事判决,被告钟卫国就该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莹、陈阵、枣庄市大千塑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与被告刘莹、陈阵、枣庄市大千塑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91 民初 20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马业永、程娜: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与被告马业永、程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91 民初 20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华炜、张楠、郭强、济南槐荫华信机器厂: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00 时(逢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海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17)鲁 0124 民初 2182 号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要点:一、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代偿款 37032.84 元;二、依法判决被告支付逾期保费 3381.82 元;三、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以 37032.84元为基数,自 2015 年 2月 10 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日千分之一计算);四、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阴县人民法院 李树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17)鲁 0124 民初 2177 号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要点:一、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代偿款 23829.63 元;二、依法判决被告支付逾期保费 1863.39 元;三、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以 23829.63元为基数,自 2015 年 5月 7 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日千分之一计算);四、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阴县人民法院 郭桂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17)鲁 0124 民初 2179 号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要点:一、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代偿款 36982.69 元;二、依法判决被告支付逾期保费 2606.17 元;三、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以 36982.69元为基数,自 2015 年 7月 29 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日千分之一计算);四、依法判决被告承袒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阴县人民法院 姜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17)鲁 0124 民初 2180 号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要点:一、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代偿款 42741.44 元;二、依法判决被告支付逾期保费 4150.33 元;三、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以 42741.44元为基数,自 2015 年8月17 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日千分之一计算);四、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阴县人民法院 赵训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191 民初 43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大正实业有限公司:我院受理的原告济南市历城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与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第三人济南市历城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第三人济南大正实业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于 2017年11 月 7 日作出一审(2016)鲁 0112 民初 8113 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不服提起上诉,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上诉状,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的上诉请求为:1 、请求撤销 (2016)鲁 0112民初 8113 号民事判决;2 、依法改判准许执行中国建设银行济南洪楼支行 37001616662049000002账户内的款项 2258699.36 元;3 、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平紫东、刘海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天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你们偿还借款本金 21 万元及滞纳金 10 万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3月13 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夏艳丽: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水产发展与经营协会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被告王长星、济南市历城区卓越水产商行共同偿还原告代偿款 3022651.86 元;判令被告王长星、济南市历城区卓越水产商行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以代偿款3022651.86 元为基数,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自2015 年 12月 31 日起至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判令被告马洁、被告史庆杰、被告夏艳丽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全部由被告承担。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华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任建军:本院受理原告田华诉你、任天铭(2017)鲁0102 民初 5858 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陈晓林: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发展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晓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文书,诉讼请求为:1、被告支付原告物业服务费 6295.8元(自 2014年 4 月 1日至 2017年 3 月 31 日止);2、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以半年物业服务费 1049.33 元为基数,分别自 2014年 10月 1 日起、2015年 4 月 1 日起、2015年 10 月 1 日起、2016 年4月 1 日起、2016 年 10 月 1 日起以应缴纳物业费金额为基数按日 0.3% 计算违约金付至清之日止;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姚家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杨斌: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发展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与被告杨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02 民初 235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1、被告杨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济南发展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物业服务费人民币 17383 元及违约金(以 17383元为基数,自 2017 年 3 月 24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2、驳回原告济南发展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234 元,由被告杨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薛长城、官春丽、蔡祈敢、淄博春申陶瓷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03 民初 7593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金舜石油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栋明铝业有限公司、李丰玉、王现华: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山东金舜石油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栋明铝业有限公司、李丰玉(37050319620526004X)、王现华(370503196205260939)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翼、陆文娟、蔡祈敢、淄博春申陶瓷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03 民初 7599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尚凯、刘成娟、刘尚芝、高黔胜、济南思敏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 0103 民初 7464 号,原告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燕:本院受理原告季法程诉你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 民初 453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浩、张连梅、徐波、张秀明、孟庆光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桓台农村商业银行股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鲁 0321民初 156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樊长宇:本院受理原告乌洪梅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乌洪梅的诉讼请求为:偿还原告乌洪梅欠款人民币 19000 元。被告樊长宇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东雷、张锋、王慧芳、陈姗姗、李秋玲、万鹏: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上述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 2018年 3 月 12 日上午9 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太平洋汽车销售维修中心、山东家友贸易有限公司、济宁牡丹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富邦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卓民、孙丽、张锋、康静、胡克春、黄祥平: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下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02 民初 6063 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瑞生置业有限公司、晟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诉人冯双双、徐建飞诉你们公司及被申诉人王家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 9 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丰巧:本院受理原告周士国与被告李丰巧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被告秦世海、秦梅英、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善勇、王福苓、范秀长、李巧莲、孙玉磊、张春霞、李超、李娜: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张善勇、王福苓、范秀长、李巧莲、孙玉磊、张春霞、李超、李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03 民初字第593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 (或涉港澳台为3 个月,或涉外为 6 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30日 )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董现强、刘红艳、济南艳盛商贸有限公司、刘丙亮、董丽娜: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董现强、刘红艳、济南艳盛商贸有限公司、刘丙亮、董丽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03 民初字第 59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 (或涉港澳台为 3个月,或涉外为6 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 30 日 )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念强、徐玉霞、山东黎明机器有限公司、山东万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广安诉杨念强、徐玉霞、山东黎明机器有限公司、山东万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03 民初字第 52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 (或涉港澳台为 3个月,或涉外为6 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 30 日 )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宾:本院受理陆建忠诉张宾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3 民初字第 539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 (或涉港澳台为 3 个月,或涉外为 6 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 30日 )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薛清:本院受理济南北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薛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03 民初字第 565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 (或涉港澳台为 3 个月,或涉外为 6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或涉港澳台和涉外均为 30 日 )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峰、东雷、王慧芳、李秋玲、陈姗姗、万鹏:本院受理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 6102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陈雯、济南朗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潘京友:本院受理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起诉状副本、答辩状(空白)、授权委托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冻结)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刘克仁:本院受理原告单保林与被告魏继莲、第三人刘克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 09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高长涛:本院受理原告袁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24民初1414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被告高长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袁军借款本金 3.1 万元及利息(以 3.1万元为基数,自 2017 年7月 19 日起按年利率6% 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严守来:本院受理胡国付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112 民初5268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 101587 元;2、判令被告支付利息损失,以 101587元为基数,自 2016年 6 月 23日起按年利率 6% 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3、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本院定于 2018年3月 22 日上午 9:00 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孙长征、段德双:本院受理原告济南东拓置业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由其垫付的银行贷款本息共计 181263.42 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损失 (以181263.42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 2016 年12 月 30日计算至法院生效判决文书指定的履行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遥墙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赵忠宝: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找到你的确切下落,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起诉要点: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代偿款 21913.84 元;2.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保费3281.64 元;3.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暂计算至2017年 8 月 25日止的违约金 2607.75元,2017年8月26 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违约金(以21913.84 元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计算);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阿法庭(东阿镇政府驻地 )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阴县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建筑工程总公司、河北宁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通发实业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113 民初 103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张春枝、刘国强:本院受理原告谢晓娟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2 民初 165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津县人民法院 郭建、王建学:本院受理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清支行诉你们及王庆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起诉状副本、答辩状(空白)、授权委托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侯东升、张向锋:本院受理原告宁津县明达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届满后的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刘国利:本院受理原告刘新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2民初 159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津县人民法院 李风香、刘序兰、李连军:本院受理原告张亚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2 民初 143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津县人民法院 顾保国:本院受理原告李红诉被告顾保国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7)鲁 1425 民初 161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赵官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褚华山、张兆祥:本院受理原告齐河县胡官屯镇众融种植专业合作社诉被告褚华山、张兆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425 民初 243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赵官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潘振武、郝家奎:本院受理原告董富强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吕传辉、鞠培峰、鞠培良、石京涛、陈玉东:本院受理原告齐河县安头乡郝佃屯村民委员会诉你们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5 民初 199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宣章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王克心、杨同金、德州信诚建筑有限公司、齐河县晏北街道办事处姚庄村民委员会:本院受理原告姚寿国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425 民初 159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宣章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穆方明:本院受理(2017)鲁 1424 民初 1984 号原告孙瑞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 3 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临邑县人民法院 张娟、潘玉华、孙冯昌: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沈连邦: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422 民初 120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江苏润圆单县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鲁17 民初 246 号原告江苏圣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润圆单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保全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星华昌源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陈德与你及朱振龙、临沂振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朱振龙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要求改判。因本院无法向你直接或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胡浩:本院受理李永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鲁1302民初39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胡鹏飞:本院受理姚超与你及马艳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99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徐勤战、孙树侠:本院受理原告临沂震霖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71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兰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郭孝全、刘延兰:本院受理原告李明与被告宫敏及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16305号案件起诉状副本(主要诉讼请求:由法院解除对位于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路119号外贸土畜产公司院内5号楼3单元401室的查封;判决上述房屋归原告所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三楼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魏印忠、王云:本院受理原告吴士敏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保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义堂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陈军仓、尤娜:本院受理原告周欧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不能直接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追加被告申请书等应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调解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忠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对烟台航天德鲁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烟台忠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92民初1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秀玲:本院受理原告烟台新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20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林兵: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威海建大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林兵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7)鲁0612执1042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传票、执行裁定书[查封登记在申请执行人威海建大实业有限公司名下,备案在被执行人林兵名下的位于烟台市牟平区滨河路1号A6号楼2单元502号的房产所有权(产权证号:烟房权证牟字第069830号)和土地使用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自公告送达后3日内履行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2016)鲁0612民初67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若在送达后3日内不能完全履行付款义务,应在3日内向本院申报财产。本院将依法对查封的上述房产进行评估,现通知你于公告送达后第8日上午9时到本院技术室接待室选择评估机构,于公告送达后第15日上午9时到本院技术室参加组织进行现场评估,逾期则视为放弃权利。你自本公告送达后第30日上午9时到本院执行局领取评估报告和限期履行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收到评估报告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限你自收到限期履行通知书后10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对评估报告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对上述查封财产依法进行拍卖、变卖或以物抵债,剩余债务依法继续执行。以上各时间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朱秀杰: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与被执行人朱秀杰、李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7)鲁0612执783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2017)鲁0612执783号之二,拍卖登记在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名下,备案在被执行人朱秀杰名下的位于烟台市牟平区滨海东路618号11号楼1单元3004号房产所有权(房产证号为烟房权证牟字第065028号),土地使用权(占地范围内)及其附属设施]和网络司法拍卖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自送达之日起第10日上午10时至第11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sf.taobao.com/0535/05,户名: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房产评估价值为581682元,拍卖保留价为评估价的70%即407177元,拍卖保证金收40000元,增幅4000元,望接通知后按时参加或关注。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姜礼: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与被执行人姜礼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7)鲁0612执784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2017)鲁0612执784号之二,拍卖登记在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名下,备案在被执行人姜礼名下的位于烟台市牟平区滨海东路618号12号楼2单元1804号房产所有权(房产证号为烟房权证牟字第065445号),土地使用权(占地范围内)及其附属设施]和网络司法拍卖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自送达之日起第10日上午10时至第11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sf.taobao.com/0535/05,户名: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房产评估价值为724411元,拍卖保留价为评估价的70% 即507088元,拍卖保证金收50000元,增幅5000元,望接通知后按时参加或关注。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王新岳: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与被执行人王新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7)鲁0612执785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2017)鲁0612执785号之二,拍卖登记在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名下,备案在被执行人王新岳名下的位于烟台市牟平区滨海东路618号11号楼2单元2501号房产所有权(房产证号为烟房权证牟字第065594号),土地使用权(占地范围内)及其附属设施]和网络司法拍卖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自送达之日起第10日上午10时至第11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sf.taobao.com/0535/05,户名: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房产评估价值为549469元,拍卖保留价为评估价的70%即384628元,拍卖保证金收38000元,增幅3800元,望接通知后按时参加或关注。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王玉滨: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与被执行人王玉滨、王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7)鲁0612执787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2017)鲁0612执787号之二,拍卖登记在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名下,备案在被执行人王玉滨名下的位于烟台市牟平区滨海东路618号10号楼1单元2403号房产所有权(房产证号为烟房权证牟字第065611号),土地使用权(占地范围内)及其附属设施]和网络司法拍卖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自送达之日起第10日上午10时至第11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sf.taobao.com/0535/05,户名: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产评估价值为659806元,拍卖保留价为评估价的70%即461864元,拍卖保证金收46000元,增幅4600元,望接通知后按时参加或关注。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于君: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与被执行人于君、鞠龙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7)鲁0612执788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2017)鲁0612执788号之二,拍卖登记在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名下,备案在被执行人于君名下的位于烟台市牟平区东福路486号东沙子村小区3号楼1单元阁楼东的房产所有权(房产证号为烟房权证牟字第055176号),土地证号为烟国用(2013)第41072号]和网络司法拍卖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自送达之日起第10日上午10时至第11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sf.taobao.com/0535/05,户名: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房产评估价值为242103.75元,拍卖保留价为评估价的70%即169473元,拍卖保证金收17000元,增幅1700元,望接通知后按时参加或关注。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林国臣、林君: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17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和之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刁品祥、曹兰芳:本院受理的(2017)鲁0612财保12号、13号申请人袁进林、张笑珍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及保全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李金森、马生村、威海建大实业有限公司、山东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与被执行人张伟、威海建大实业有限公司、山东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6)鲁0612执1457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财产申报令、执行裁定书、执行决定书,限你们在公告送达后三日内履行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2016)鲁0612民初70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强制执行。自发出本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桂文成、威海建大实业有限公司、山东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与被执行人张伟、威海建大实业有限公司、山东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6)鲁0612执1458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财产申报令、执行裁定书、执行决定书,限你们在公告送达后三日内履行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2016)鲁0612民初70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强制执行。自发出本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石星海、安玉兰、威海建大实业有限公司、山东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与被执行人张伟、威海建大实业有限公司、山东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6)鲁0612执1459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财产申报令、执行裁定书、执行决定书,限你们在公告送达后三日内履行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2016)鲁0612民初67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强制执行。自发出本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张伟、威海建大实业有限公司、山东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与被执行人张伟、威海建大实业有限公司、山东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6)鲁0612执1461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财产申报令、执行裁定书、执行决定书,限你们在公告送达后三日内履行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2016)鲁0612民初70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强制执行。自发出本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宫云品:本院在执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牟平支行与宫云品、姜秀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烟永土房估字(2017)第23号房产评估报告、(2016)鲁0612执字第802号之四执行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请按拍卖公告参与竟买,未参加竟买,则视为放弃权利。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王建军、李存兰:本院受理蓬莱蓬翔实业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蓬莱市人民法院 王猛:本院受理原告卢晓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4民初字第154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王金燕:本院已受理申请执行人日照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金燕追偿权纠纷一案,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东民一初字第275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且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王金燕名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日)房预售证第2006031号、买卖合同编号为0055793号海港城2区1幢15单元702室房产,经一次拍卖流拍。申请人日照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以拍卖规定的保留价408900元接受该拍卖财产以物抵债。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02执恢667号以物抵债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此后相关程序不再公告送达。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费义森:本院受理原告惠汝虎诉你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李爱林、刘秋月: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2民初32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日照海祥工贸有限公司、日照龙商物流有限公司、池海波、王永芬: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与被告日照海祥工贸有限公司、被告日照龙商物流有限公司、被告池海波、被告王永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许传宝: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与被告许传宝、被告姜中广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张蓉、张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岚山支行与被告山东昌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日照利保植物蛋白有限公司、山东恒隆粮油有限公司、山东昌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张爱华、张蓉、张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14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张蓉、张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岚山支行与被告日照利保植物蛋白有限公司、山东恒隆粮油有限公司、山东昌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昌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日照永兴食品有限公司、山东万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国融集团有限公司、张爱华、张蓉、张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14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刘相连:本院受理原告梁云部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21民初15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莲县人民法院 北京鼎周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日照市冠通木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经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日照惠茗茶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刘贤峰诉你装饰装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3民初15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巨峰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龙商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日照嘉烨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龙商物流有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4月4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冯启林、冯尚元、任超、山东万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日照市宏丰典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明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日照市航宇船舶螺旋桨有限公司、黄昊、秦静静、日照市鑫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王少兵、王莉、日照市东美抽纱有限公司、王安东、汉京美、李秀玲、黄烽戟、范敏、陈强:本院受理原告日照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191民初94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日照市旺可丰贸易有限公司、日照昊禾木业有限公司、董波峰、吴云翠、秦花、田强、王均良、闫俊娟、郭江苗、厉平福:本院受理原告日照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日照御青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夏茶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日照御青文山茶博园有限公司、山东华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日照富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国强、袁艳、王帅、马玉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北京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利兵:本院受理原告鞠奎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奎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振:本院受理原告孙正学诉你、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街道北京路百发居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文星、王燕:本院受理原告王金路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奎山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赵淼、胡科炯、日照来发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菲菲诉你、胡桂英、辛本军、丁桂英、山东深岚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日照海澜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澜进出口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艾比特重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圣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贝特尔车轮有限公司、赵维强、刘莲美、张永杰、周俊华: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依法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8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福龙:原告刘光金诉被告姚长枫、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17)鲁0782民初79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损失9234.34元;二、被告姚长枫、安福龙连带赔偿原告损失54976.5元;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判决第一项、第二项均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计1650元,由原告刘光金负担700元,由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负担300元,由被告姚长枫、安福龙负担650元。财产保全费1270元,由被告姚长枫、安福龙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韩晓东、刘爱军:本院受理原告岳光洪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128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3: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季星民、高翔:本院受理原告潍坊舜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655、65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8:40、09: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高鹏: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德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与李加东、高春娟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109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答辩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廷彦、杨晓明、赵水涛、赵林山、潍坊金碧置业有限公司、林淋马菲山东普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宋曙光潍坊大昌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四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1469、1472、1470、147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8:40、09:10、09:40、13: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鲁增星、陈建忠: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沈华与被申请人你们及李桂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7民再43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五台山化工有限公司:本院立案执行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与你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委托山东三鑫房地产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你公司名下,证号为:五政房权证沟南字第110070-1-2号、第110070-2-1号、第110070-4-2号项下的房产;证号为:五国用(2005)第148号、第150号、第151号、第152号、第157号、第158号、第159号、第160号项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鲁三鑫房估字[2017]第043-1号、第043-2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交,逾期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你公司名下上述已评估房地产。 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遗失声明 北京市康达(菏泽)律师事务所黄汝强律师证不慎丢失,执业证号:13717201410606316,流水号:6316,现声明挂失。 济南盈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企业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号:J4510022367701,因不慎丢失现声明挂失并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