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佩合: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日照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秦佩合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03执恢第104号(变卖成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责任编辑:fz001)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石八妹:本院受理原告苗俊合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高玉生:本院受理原告王文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济宁天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济宁永安置业有限公司、黄坤:本院受理原告张小占诉济宁天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济宁永安置业有限公司、邹城市人民政府钢山街道办事处杜家庄村村民委员会、黄涛、黄坤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被告黄涛提交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邵慧、刘东、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中心支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大河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中阔浩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家顺、宋涛:本院受理原告郭银生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刘立民、赵吉英、孙召见、孙召珍:本院受理原告孙召学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2017)鲁0883民初5166号和(2017)鲁0883民初5167号两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武秀云:本院受理原告孙玉生诉被告武秀云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郑燕子:本院受理原告王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王莉莉:本院受理原告朱振东与被告韩衍萌、王莉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5)邹民初字第3365号民事判决书。被告韩衍萌不服该判决,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可在十五日内向本院北宿法庭递交答辩状。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邹城市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请人李云敏申请宣告刘英德死亡一案,经查:刘英德,男,1939年9月3日出生,住山东省荣成市俚岛镇北马道河村25号,于2013年10月18日失踪,至今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为一年,希望刘英德本人或知其下落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高延成: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疃支行诉你及被告于胜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2民初14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滕家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艳红:本院受理原告徐晓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2月12日上午9时在本院滕家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袁华令: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须岛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2民初44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好运角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姜利:本院受理原告荣成海达鱼粉有限公司诉被告姜利、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港工贸有限公司、第三人赵锦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姜海鹏:本院受理叶洪杰诉你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岛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妍、孙俊峰、孙杰、丛晓萍: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妍、孙俊峰、孙杰、丛晓萍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2民初41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军:本院受理的周小珊申请执行曲明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2执1574号执行通知书、传票及财产执行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对你所有的坐落于威海市经区皇冠花园小区42号501室房产进行评估、拍卖。限你自公告期满后第4日上午10点到本院技术室选定评估机构(节假日顺延),公告期满后24日至我院执行二庭领取评估报告,否则本院依法选定评估、拍卖机构并启动拍卖程序。 荣成市人民法院 邵朋、梁亚楠:本院受理原告姜栋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82民初34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刘玉军:本院受理原告周淑英诉刘玉军、王桂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2民初6100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静:本院受理原告朱启佳诉张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2民初5670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授权委托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文军、贾玉平、宋营政、吕术文、宋壮政、许德强、张忠海、贾忠峰、宋众政: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海支行诉你九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九人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82民初33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毕秋菊:本院受理原告王德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2民初3704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授权委托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华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本院受理于海波与刘文、威海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荣成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2民初50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臧慧、孙庆宇:原告高会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界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团队综合楼(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124号)西301室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曹磊、王东琳:本院受理原告济宁市创业促进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26民初234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微山县人民法院 李书军:本院受理王慎国申请执行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微山县人民法院(2015)微执字第917-2号执行裁定书(一、将被执行人李书军所有的位于微山县鹿鸣新城10号楼1单元1301号房产一处(房产证号:微房权证县城字第019227号)以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453737.00元扣除银行贷款268976.73元(暂计算至2017年10月19日)后,作价184760.27元交付申请执行人王慎国抵偿债务,抵偿不足部分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李书军继续清偿;二、上述抵偿财产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给申请执行人王慎国起转移;三、申请执行人王慎国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上述财产。 微山县人民法院 孙尚万: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公司申请执行你被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鲁0826民初288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26执93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 微山县人民法院 谢灯雪:本院受理原告金启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本院(2017)鲁0826民初2684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鲁桥法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微山县鑫立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裕隆煤电有限公司诉你票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人民法院民三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微山县人民法院 东营市金垦成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宇宏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521民初171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东营市垦利区法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王建峰、张建华:本院受理原告胥永江与被告王建峰、被告张建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22民初9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王建峰、张建华:本院受理原告胥永江与被告王建峰、被告张建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22民初9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王建峰、张建华、张乃新:本院受理原告胥永江与被告王建峰、被告张建华、被告张乃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522民初9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袁明、汤宁宁、潍坊源吉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705民初12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潍坊市华奥瓷业有限公司、张涛、安丘市信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周明英、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天津易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126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刘真:本院受理原告朱春英诉被告刘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借款本金200000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济南市历下区化纤厂路5号)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潘金柱、邓荣花、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开元支行诉上述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元玲、周文刚、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开元支行诉上述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尹伟、姜玲、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开元支行诉上述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赵广其、李秀玲、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山东君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开元支行诉上述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朋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国防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24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被告济南朋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李国防保证金2万元;二、被告济南朋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2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5月1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原告李国防损失;三、驳回原告李国防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郭骞骞,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诉你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23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柳爱民,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山东泛亚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诉你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17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文化艺术中心、山东省硬笔书法家协会、曹兴忠、山东冠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邢波:本院受理原告张宗霞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17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及代表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玉磊、张春霞、李超、李娜、姚丽环:本院受理的原告李灿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103民初730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育才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健诉济南市罗而小学及你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433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及代表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被告山东交广美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济南车大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旭珀盛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世纪创新水泥有限公司新材分公司诉被告山东交广美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济南车大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旭珀盛物资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1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交广美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济南车大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东旭珀盛物资有限公司:上诉人济南世纪创新水泥有限公司新材分公司就本院(2016)鲁0102民初312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被告山东交广美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济南车大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旭珀盛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水泥厂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交广美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济南车大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旭珀盛物资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02民初31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交广美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济南车大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东旭珀盛物资有限公司:上诉人山东水泥厂有限公司就本院(2016)鲁0102民初312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田相兵:本院受理原告孙玉生、金玲诉被告田相兵(372827197202224012)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2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田相兵:本院受理原告徐亦达诉被告田相兵(372827197202224012)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32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田相兵:本院受理原告李忠文诉被告田相兵(372827197202224012)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23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孟令勇:本院受理的原告于静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婚生子归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婚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资格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平阴县人民法院孔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平阴县人民法院 姜艳艳:本院受理原告高福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24民初9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姜艳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高福勇借款本金15000元;二、被告姜艳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高福勇借款利息(以本金15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5月15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案件受理费176元由被告姜艳艳承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孔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姜艳艳、张宝德:本院受理原告高福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24民初9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姜艳艳、张宝德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高福勇借款本金146966元;二、被告姜艳艳、张宝德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高福勇借款利息(以本金146966元为基数,自2014年5月7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 计算)。案件受理费3570元由被告姜艳艳、张宝德承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孔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尹波:本院受理原告董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24民初10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准予原告董雁与被告尹波离婚;二、原告董雁与被告尹波婚生女尹若涵随原告董雁共同生活,被告尹波于本判决生效当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于每月月底前支付)至尹若涵独立生活为止。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董雁负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孔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梁海涛:本院受理原告刘庆诉你与孙新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24民初11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一、被告梁海涛、孙新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刘庆借款本金30000元;二、被告梁海涛、孙新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刘庆借款利息(以本金3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6月2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 计算)。案件受理费550元由被告梁海涛、孙新芳承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孔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刘明、王志花、高保杰、李秀红:本院受理原告李忠水、朱艳蕾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吕向东、蒋红霞:本院受理原告周村昊成综合经营部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时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7年8月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石药集团百克(山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号码30600051 22088230、出票日期2017年4月27日、出票人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收款人石药集团百克(山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出票金额陆万贰仟叁佰伍拾贰元整、汇票到期日2017年10月27日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7年11月8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石药集团百克(山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30600051 22088230、出票金额陆万贰仟叁佰伍拾贰元整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石药集团百克(山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7年8月14日立案受理申请人西安宏海轴承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号码31300051 44524602、出票日期2017年4月27日、出票人济南创凯科技有限公司、收款人西安宏海轴承有限公司、出票金额伍万元整、汇票到期日2017年10月26日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7年11月8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西安宏海轴承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31300051 44524602、出票金额伍万元整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西安宏海轴承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玉波: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1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孙公启: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3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孙公启:本院受理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7102民初3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济南卓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荣诉济南卓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山东瑞冠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徐荣就(2016)鲁0104民初386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张广宾:本院受理原告李晓林诉你与张乃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1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张广宾、张乃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75000元;2.张广宾、张乃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利息(以借款75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自2016年8月21日起计算至借款付清之日止)。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李人胜:本院受理原告李霆坤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20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霆坤抚养费39000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郑洋洋:本院受理原告赵寿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22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22600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1600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赵东、国红英:关于我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周海与被执行人赵东、国红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7)鲁0306民初258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线索报表、(2017)鲁0306执730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天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张志明:本院受理原告李楠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请求离婚;原告抚养孩子、被告承担抚养费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崔寨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阳县人民法院 淄博晟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华坤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利群集团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结,华坤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利群集团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不服本院一审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民事上诉状副本。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答辩状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安华经贸有限公司、马祖亮:本院受理你与吕建华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3民终2547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白宝利:本院受理原告李英祥诉被告白宝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果里法庭(县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桓台县人民法院 荣晓萍:本院受理原告孙立兰诉你、荣钦栋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鲁0321民初14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果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路秀青:本院受理原告桓台农信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21民初第1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荆钊、吴倩倩:本院受理原告王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鲁0321民初13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桓台县人民法院 田雷:本院受理原告刘百涛与被告田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文书。自本公告报纸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答辩和15日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寨里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赵承华、崔慧、山东瑞通置业有限公司:关于我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孟庆海与被执行人赵承华、崔慧、山东瑞通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6)鲁0306民初297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线索报表、(2017)鲁0306执614号执行裁定书、(2017)鲁0306执61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天即视为送达。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王红心、曲亚苹:关于我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田照玲与被执行人王红心、曲亚苹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0)周民初字第100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周执字第126号扣押出入境通行证照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天即视为送达。现你们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何卫华、姚霞、张铭、李金朋: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蓝色经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13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吴成堂、刘公美、张水元: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蓝色经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13日上午9:20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赵海成、宋永芳、张志辉、李风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蓝色经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13日上午9:40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张勇、张德柱、张广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蓝色经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13日上午10:00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滨州市金诺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曹玉珠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02民初13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小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滨州市金诺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宋永俭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02民初13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小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魏景奇:本院受理的原告林振波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602民初43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小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李伟:本院受理原告夏新惠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要求你偿还借款4万元并承担诉讼费。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韩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王玲:本院受理原告李国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要求你偿还借款1920元并承担诉讼费。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韩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杨东风、张丽:本院受理原告姚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1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李洛阳:本院受理原告凌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1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李大凯:本院受理原告曹红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1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博兴县同和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旭申请执行(2013)博商初字第985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山东广泰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评估关于博兴县兴福镇汾王路187号兴福创业大厦在建工程鲁广泰评(滨)字(2017)第1605号估价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博兴县人民法院 尹兆芦:本院受理原告尹春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5民初9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陈户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舒小顺、刘俊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县支行诉你们、刘为村、李秋莲、舒冠利、梁美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陈户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尹燕燕:本院受理原告王学松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史立民:本院受理原告周海花诉你与耿勇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16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郑文翠:本院受理原告李清源诉你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化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维峰:本院受理原告李开文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化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赵炳刚、赵光全、赵恒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卞永星:本院受理原告张艳娟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双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诉你与王光磊、乐陵市鼎好家私有限公司、王春晓、史立民、乐陵市东起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3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枣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周书杰、王晓丽、宋书文:本院受理原告霍书江诉周书杰、王晓丽、宋书文、周金豪、禹景龙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杰超:本院受理原告霍书江诉你与张长赞、张栋梁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敦峰:本院受理原告张本春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云、季福城、张洪磊:本院受理原告郑红红诉你们与季福刚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7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秀红:本院受理原告陈天元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5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赵婷婷:本院受理原告刘春峰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孟峰、孟祥朋、程万强:本院受理原告张朝滨诉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刘观勇:本院受理原告郑良龙诉你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郑延森、李松、马桂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8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枣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松、郑延森、马桂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8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枣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马桂芹、郑延森、李松: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9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枣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郑广军、郑广明、李建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9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枣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建军、郑广明、郑广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90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枣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郑广明、郑广军、李建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民初9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枣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精恒、徐燕华: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安辉科、陈玉梅诉你们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邹长新、杨峰、张效海、辛显齐、王克雷、辛成会、景继东、徐宗林、亓振山、冯元成、吕光明:本院受理的莱芜市万隆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莱芜市万祥经贸有限公司、莱芜市万祥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5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朱明奎:原告朱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690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03民初6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朱明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朱建借款本金80000元及逾期利息(自2017年6月2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义和金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莱芜市义和信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莱芜义和锻压有限公司、魏培义、魏培和、魏立兵、魏立斌、董好、和西芳、魏佑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100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华昊机械厂、郭能修、董翠美、刘翠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颜庄支行(原莱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颜庄信用社)诉你们、莱芜立发商贸有限公司、申传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1203民初874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1203民初8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颜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谢宗申、李红燕:申请执行人邵美利与被执行人谢宗申、李红燕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7年8月26日强制执行。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本院已派人运至指定场所。依照《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责令被执行人谢宗申、李红燕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接收上述财物,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及一切法律后果,由被执行人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朱向坤、毕秀伟:本院受理原告蔡润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你偿还借款本金9.2万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李炳震、许萍萍:本院受理原告郭小凤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202民初22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羊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建德、吴美英: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朱艳峰、焉立翠、孙秀国、陈晓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202民初16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各一份,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李庆平、朱秀荣、李炳震、许萍萍:本院受理原告吕恕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202民初22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羊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井玉华:本院审理的你方与吴茂恒、山东莱芜建设集团鑫业建安有限公司、山东富伦钢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民一庭要求对涉案工程造价进行司法技术审计。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02鉴323号选择审计机构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方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第5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到庭选择审计机构。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摇号选择审计机构对涉案工程造价事项进行司法技术审计。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王霞:本院审理的你方与李生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执行三庭要求对你名下车库进行司法技术评估。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02鉴405号选择评估机构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方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第5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到庭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摇号选择评估机构对涉案车库事项进行司法技术评估。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徐加胜:本院受理原告宋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赵兴伟、张慎芬: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02民初13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孟令平:本院受理原告庞吉强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茂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吕慎菊诉你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02民初2127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西法庭领取该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华贸盛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贵山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202民初12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霍珂歆:本院受理原告李修超诉王文清、张林、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02民初347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上述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李洪环、莱芜市环信经贸有限公司、山东鲁钰实验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宋安素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202民初24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赵学峰、岳莉: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7)鲁1202民初4132号开庭传票及当事人监督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环球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王玉柱: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建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202民初27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一份,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朱业猛、张现伟:本院受理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胡银辉、曹燕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21民初1260号民事判决书。于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阳县人民法院 李洪亮:本院受理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候永平、李成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21民初1179号民事判决书。于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阳县人民法院 王苇、李洪亮:本院受理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李成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21民初1180号民事判决书。于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阳县人民法院 李洪霞、张根华、徐宪磊、徐同庆:本院受理山东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八里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莘县人民法院 王泽平:本院受理原告邹本明与被告朱长湖及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082民初32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周其法、廖文琦:本院受理原告王春喜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荣民初字第1117—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荣成市人民法院 更 正 本报于2017年9月26日第四版刊登的邹城市人民法院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赵永强、刘子惠、杭华、苗锡香、杭士镇、张迎春、邢泽启、朱培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四个案件的案号更正为:(2017)鲁0883民初4432号、(2017)鲁0883民初4433号、(2017)鲁0883民初4434号、(2017)鲁0883民初4435号。特此公告。 本报2017年7月31日总第6565期第三版刊登的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被公告人“赵洪军、刘美珠、张洪杰、李超”的法院公告中,案号“(2016)鲁0112民初1290号”应为“(2017)鲁0112民初1290号”,特此更正。 遗失声明 山东诚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董肇阳所持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3713201310588552,流水号:10315122,不慎遗失,声明挂失作废。 王强:本院受理范丰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02民初21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石臼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李少华、临沂玉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日照天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鲁11民终1969号],因通过邮寄、直接等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元林:本院受理日照市岚山区烟台华港商贸有限公司诉陈元林买卖合同纠纷[(2017)鲁1103民初165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祥程冶金炉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天津鼎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103民初13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庄须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徐丽与庄须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03执恢第113号(抵债)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山东嘉日煤炭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兖矿东华煤焦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后五日内来我院选择拍卖机构,逾期视为放弃权利,不影响拍卖进行。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子滨、卢丽丽:本院受理魏绪顺诉徐子滨、卢丽丽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安岚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韩星星:本院受理原告王少云诉被告韩星星离婚纠纷一案,因韩星星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岚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陆非:原告鲁国亮与你和张晓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石臼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石臼法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冯尚元、日照市宏丰典当有限公司、山东万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秦花与被告陈修山、冯启林、冯尚元、日照宏丰典当有限公司、山东万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陈修山对本院作出的(2017)鲁1102民初617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请求依法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撤销一审第一、二、三项判决,改判上诉人不承担还款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韩正富:本院受理原告日照市龙浩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与孙志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潘玉娟:本院受理原告田璐诉你与褚红、郑伟、赵世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送达之日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郊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索金华、鲍文莉、刘学荣: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12执1573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们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宋环环:本院受理原告盛强诉被告宋环环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812民初18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毛凡英:本院受理原告管丙富诉被告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毛凡英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董爱灵、杨迁迁:本院受理原告王迎东与被告董爱灵、杨迁迁婚约财产纠纷再审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梁山县人民法院 李月明:本院受理的陈景忠申请执行李月明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委托济宁市成达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李月明位于梁山县城人民南路11号6-104室楼房一幢进行评估。评估价405345元,现将评估公司作出的鲁成评2017053105号价格评估报告书,予以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该评估报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公告送达异议期限届满后3日内本院依法委托淘宝网络拍卖,并于拍卖之日参加竞买,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梁山县人民法院 乌兰察布市路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关义强与被告乌兰察布市路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梁山县人民法院 邹城市普菲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苗丽华诉你委托合同纠纷(案号:(2017)鲁0883民初2440号)、苗俊青诉你委托合同纠纷(案号:(2017)鲁0883民初2451号)、郝一霖诉你委托合同纠纷(案号:(2017)鲁0883民初2452号)、李燕诉你委托合同纠纷(案号:(2017)鲁0883民初2509号)、程亮诉你委托合同纠纷(案号:(2017)鲁0883民初2519号)、程燕诉你委托合同纠纷(案号:(2017)鲁0883民初2520号)、苗蕾诉你委托合同纠纷(案号:(2017)鲁0883民初252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孔祥菊:本院受理申请再审人张昭志与被申请人武洪梅、车畅,原审第三人孔祥菊、孔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席善海、陈婷婷、席福群、张怀荣、骆涛、朱玉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号:(2017)鲁0883民初472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王纪帅:本院受理原告高呈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济宁国通燃化经贸有限公司、济宁春辉新能源有限公司、王振中、张艳、刘发田、刘明景:本院受理原告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号:(2017)鲁0883民初392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邹城市嵘兴物资供销有限公司、邹城市乡间道有机食品有限公司、济宁国通燃化经贸有限公司、赵路、董蕊、王振中、张艳、陈海滨:本院受理原告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号:(2017)鲁0883民初392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济宁东润物流有限公司、山东恒德燊商贸有限公司、朱贞利、陈岩、尹波、尹振香:本院受理原告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号:(2017)鲁0883民初392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刘玉:本院受理原告秦静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