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股东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决定,山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拟存续分立为山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和山东输变电设备有限公司。分立前的山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山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承担,山东输变电设备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山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债权人有权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责任编辑:fz001)本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机一西厂路3号 联系人:刘国祥 电话:0531-85859082 山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2014 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