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及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工商)局近期将对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进行清理吊销。为此,请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请抓紧补报相应年度年度报告。对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经现场检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连续两年未报税的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吊销营业执照。 另外,截至目前,我市仍有部分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依法报送并公示2015年度年度报告,2016年6月30日年报截止后,我局及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工商)局将依法对未报送并公示2015年度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直至载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未报送2015年度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6月27日 (责任编辑:fz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