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登报声明
王雁女士: 你本人(王雁,身份证号码:370502198207215624)于 2017年 3月 22 日至2017年 4月 15 请假,到期后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旷工,并与本单位失去联系。本单位多次联系本人及家人未果,邮寄的解除劳动关系快件也无人签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你与本单位的劳动关系自 2017年 4月 15起已经解除,但有关手续尚未办理完毕,请你自通知刊登之日起30 日内到本单位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0546-7778707。 东营嘉扬精密金属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fz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