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骞 ,身 份 证 号370321198910091211,你自2015年4月9日起,无故旷工至今,根据有关规定,单位已于2016年02月18 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请你自本通告刊登之日起7日内到单位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后果自负。联系电话:13792097009。特此通告。
(责任编辑:fz001)东营市东胜星源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3月28日 |
张 骞 ,身 份 证 号370321198910091211,你自2015年4月9日起,无故旷工至今,根据有关规定,单位已于2016年02月18 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请你自本通告刊登之日起7日内到单位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后果自负。联系电话:13792097009。特此通告。
(责任编辑:fz001)东营市东胜星源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