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青岛英捷特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青黄人社监询字[2015]第 3435号}。根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我局需要调查你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费等问题。请你单位于收到本调查询问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青岛市黄岛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受调查询问,提供以下相关文件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做出解释和说明: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14 年 9 月至 2015年 5 月份职工工资表(会计原始凭证,已入账工资表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014 年 9 月至 2015年 5 月份职工考勤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2014 年 9 月至 2015年 5 月份社会保险费缴纳收款凭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使用退休人员外单位退养等人员证明及聘用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单位接纳实习生备案证或实习协议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职工名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你单位与投诉人王春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不按本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 ,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单位处以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 60日视为送达。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渭河路 517号 101房间 联系人:宋云坤 李兆旺 联系电话:0532-86812003 特此公告 青岛市黄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 0 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fz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