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峰:本院受理原告房忠岩与被告于善民、李书峰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7民初13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匡祝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夏津县鸿远电子有限公司、叶红、叶兴华、匡祝林、夏津县三益纺化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427民初12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fz001) |